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

2024-10-23

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精选4篇)

1.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 篇一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 加快仙桃水利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

市水务局 2011年4月22日

市人民政府: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起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起步工作至关重要。

一、前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情况

1、市委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出台后,我们迅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文件有关精神,向市“四大家”领导汇报,根据市主要领导安排,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启斌牵头,市委农办、水务局组织专班,着手市委1号文件的起草工作,专班通过深入调研,拿出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

2、加强一号文件的学习宣传。春节前后,市水务局广泛组织了中央和省、市委3个一号文件的学习宣传。李启斌市长在春节后的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对中央、省委一号文件 的主要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市水务局组织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反复的学习讨论,并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级一号文件精神,使文件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加大水利项目争取力度。在学习宣传一号文件的同时,市水务局按新的标准和要求,重新修订“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加大项目规划和争资立项工作力度。春节前后我们与水利部、水利厅广泛联系,就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涵闸及中小泵站更新改造、中型灌区(冯保、洪北、民垸)规划建设、排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项目进行策划,争取挤进国家计划“笼子”,同时争取已进入国家计划的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4、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刹尾。目前全市在建水利项目有15项,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全部完成,正准备省厅统一检查验收;水利血防、泽口灌区、小农水重点县市项目、排中河疏挖、洛江河治理、郭兴口桥新建及几处小型泵站建设水下工程全部完工,主体工程都基本完成和正在刹尾,可以保证今年抗灾运行。

二、贯彻落实1号文件存在的有关问题

1、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缺乏。当前,拓展思路、挖掘潜力、争取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可研、评审等工作十分紧要,迫在眉睫,但没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前不久的江

河治理工程评审费用我们是东挪西借的,设计、可研等费用分文未付;时北河整治、蓄洪区治理等项目前期费用目前暂由杨林尾泵站、围堤管理段从外借支,也十分为难。其他许多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展开,前期费用分文没有。据摸底,省政府安排水利厅前期费用3000万元,周边天门、潜江、洪湖、监利今年安排前期费500~800万元,我市今年至少要安排300~5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和争取工作。

2、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和配套没有来源。灌区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泵站改造、水利血防等国家和省级项目地方配套部分一般是20%~40%,我市每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在2亿左右,今年可能超过2亿,配套资金计划在6000万元左右,少量安排也不能少于1500万元,不然项目难以实施。另外,中小河流配套资金去年中央财政贴息贷款我市没有到位;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计划的400万配套资金没有落实;西流河泵站建设计划投资4290万元,目前落实了1500万元,还有缺口2790万元;今年计划疏挖总干渠、洪道河、排中河等内垸大型河道及联乡工程等,市内工程每年需投资1000万元左右,也没有资金来源。2009年以前我市每年收取以资抵劳1500-2000万元用于中央和省水利项目配套和市内大型水利建设,取消以资抵劳后,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和配套资金没有来源,亟待解决。

3、关于农村安全饮水的问题。省安排我市今年完成5

万人的改水工作任务,其中要求市政府投资500万元完成1万人的改水任务,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农村安全饮水的电价有工业、商业、照明等几个标准,需要协调;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现管理存在四种形式,即城投管理、乡镇对外承包、村级管理、联村水厂等管理比较混乱,不利于维护养护。

4、镇办水利站改革还需进一步理顺编制和财政关系。水利站工资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使用的以钱养事资金由镇办财政发放,工资不能按月到位。

三、几点建设及要求

省政府筹集水利建设基金安排了六个渠道:

1、从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征地管理费);

2、省政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缴纳);

3、省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划转5%;

4、从土地分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5、从新增财政收入中剔除列收列支,政策性先征后返及按规定上解后提取10%;

6、防洪任务繁重和水资源短缺严重的城市,从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15%,用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

参照省政府的办法,对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1、启动征收我市水利基金,确定今年财政投入水利建设项目及资金。按照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要求,建议市政府启动征收仙桃市水利基金,由财政统一征收和管理。根据今年中央和省下达我市的水利建设项目及我市冬季应建设的水利项目,尽早确定今年财政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据我们调查摸底,国家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少于15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需500万元,水利项目前期费用300万元,市内大型水利项目及联乡工程建设资金1000万元,西流河泵站建设缺口资金2790万元,合计6000万元。财政要安排今年的投资预算,部分项目应列入每年固定的财政投资预算。

2、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通过对土地、农业、水产、财政农水项目等资金整合使用,解决部分项目配套资金的问题。如杨林尾的泵站配套工程预算投资9000万元到1亿元,主要用于房屋拆迁、涵桥建设、泵站改造、沟渠疏挖。通过整合相关项目可以协助完成房屋搬迁、小型泵站、涵闸建设等部分工程。

3、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一是建议进一步扩大三水厂的供水规模,进一步对农村延伸。二是在西部三伏潭镇拟建第四水厂,解决郑场、毛咀、剅河、通海口、三伏潭部分区域供水;在南部东荆河沿线拟建第五水厂,解决杨林尾、沙湖、沙原、郭河区域供水。三是引进欧洲生物技术改造和

兴建部分水厂。四是请市政府协调电力部门按一号文件要求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营运用电价格执行排灌电价,三水厂电价按城区和农村供水比例结算,降低农村安全饮水成本。五是理顺供水管理体制,建议参照周边地市办法,成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局,统筹各项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4、建议将镇办水利站改革进一步推进。镇办水利站改革后定编121人,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建议将这部分定编人员的工资和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其人员按月发放工资,充分调动地方水管人员工作积极性。

2.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 篇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财政部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财农[2011]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日前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总结了我国水利改革发展实践经验,分析了水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主要任务,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新形势下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指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综合能力的迫切需要。会议明确了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新形势下治水方略,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工作,为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对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准确把握中央提出的新形势下的治水方略,充分认识做好财政支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支持水利改革发展放到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更加重要的领域,积极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财政支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一定要真抓实干,持之以恒,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11]1号文件明确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与水利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把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实化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以“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水平比2010年高出一倍”为目标,以完善扶持政策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水利重大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全力支持水利改革发展,为顺利实现“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的战略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二、不断健全投入增长机制,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

(三)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基础设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服务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强水利建设,提高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

(四)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显提高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不断增加水利投入,明显提高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保证事关民生的水利工程、江河重点骨干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等建设投资稳定增长。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号),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足额筹集并用好管好水利建设基金。切实加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收管理,确保应征尽征,并按规定足额缴入国库,支持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发挥好中央分成水资源费项目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用好管好水资源费,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

(五)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确保足额计提和专款专用。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要求,按照统一口径和标准,及时、足额、准确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按照规定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依据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统筹和整合资金,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针对土地出让收益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匹配的区域性矛盾,各地要按照财综[2011]48号文件的要求,抓紧做好省内统筹工作。财政部将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制定中央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具体办法,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切实加强对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前期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各级财政部门在计提和使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同时,要继续加大本级财政农田水利投入,不得因此减少现有的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规模。

(六)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加大水利建设贷款贴息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关税收政策,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确保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水平比2010年高出一倍。

(七)积极引导农民投入,形成政府与农民群众共同兴修水利的新局面。继续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大力推行 “民办公助”机制,引导农民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兴修水利,促进形成政府与农民共同投入的良性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引导农户、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全过程。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农田水利建设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等新情况,不断完善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调整和优化水利支出结构,突出支持水利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八)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继续支持水利枢纽、重点水源、重点堤防、南水北调工程、旱涝灾害防御体系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突出支持重点,优先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利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

(九)支持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并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以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坚持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突出支持解决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的“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投入力度,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可靠水源保障。继续加大对西南地区等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山丘区水源条件,增强抗旱能力。以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为重点,支持牧区水利发展,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支持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健全节水灌溉技术服务体系,形成合理的农业用水分配和管理机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支持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建设。

(十)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减少洪涝灾害损失。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要求,积极筹措和落实资金,支持实施《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除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支持力度,优先治理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和河段,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尽快提高防御能力。大幅度增加山洪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规模,抓紧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以非工程措施为重点,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最大程度减少山洪灾害损失。

(十一)支持改善民生水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支持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改善生活用水条件,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支持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支持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大水土保持资金投入,支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破坏,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努力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十二)支持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采取有效措施,足额征缴和规范使用水资源费,积极推进水资源的开发、配置、使用、管理、节约和保护,支持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节约用水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

(十三)支持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健全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国情、适应水利改革发展需要的投融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地方各级财政要切实落实好应由本级财政承担的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补助政策,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支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积极筹集资金,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支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加快水利科技进步,促进水利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四、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监管,不断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积极推进水利建设资金整合,提高水利改革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利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特别要把好规划投资关,合理确定投资规模,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现有水利建设相关规划进行认真梳理和归并,依据规划对相同或相似用途的资金进行归并和整合,实行统筹安排和集中使用。认真落实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要求,把整合和统筹涉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作为水利建设资金整合的重点,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集中投入机制,支持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十五)建立健全水利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环节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每项水利资金都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绩效评价机制,扩大水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改进评价办法,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形成注重绩效的氛围。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水利资金预算公开工作。切实强化水利资金监管,发挥人大、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确保水利资金发挥实效。

(十六)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加快水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为部门履行职能、实现事业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建立与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合理需要相适应的基本支出保障体系。突出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和预算执行,全面加强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工作,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完善水利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的基础上,加快水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财政部

3.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 篇三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当前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贯彻落实有效措施、经验、做法,保障推进“三农”工作。

一、“三农”工作进展情况

(一)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

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当前,在乡村振兴中如何把“四个优先”落到实处。

(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1.粮食安全生产。为了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入手保证粮食生产面积,同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同时提高机械化水平,尽量利用外来资本把分散经营的耕地流转到一起,实行规模化经营管理,这有利于从播种到收获全程实现机械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加强农业、粮食生产领域的科技投入,采用科学的种植方法并及时防治病虫草害,增加粮食单产,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重要农产品保供。为保障我县蔬菜供应,加大“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力度,从加强设施园艺建设入手,加大棚膜经济发展力度,扩大反季蔬菜生产面积,调节反季蔬菜市场需求,增加我县反季蔬菜市场供应份额,提高菜农经济收入。

3.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关键是保护好耕地,认真清理各类违规用地问题。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强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支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力度。

4.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的作用,补充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带动当地农民务工增收。强化精准就业帮扶促进转移就业。将脱贫人口作为就业优先保障对象,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确保脱贫户中有输转意愿的劳动力应转尽转,稳定就业。全面摸清脱贫人口底数,精准匹配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优惠政策,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技能提升行动促就业。开展脱贫人口技能培训需求调查,为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量身定制培训专业,实施精准培训,努力做到“应培尽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全县5个行业部门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类、延续已开发岗位5类,援助农村人口、重点是脱贫人口本地就业。做好易地搬迁人口就业。抓实就业扶持,动员安置区劳动力外出务工。落实就业帮扶政策。2020年以来,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推动就业政策落实,推动就业服务落地,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三)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村庄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精准聚焦交通脱贫任务。五年来新改建农村公路1669.9公里,硬化村组道路1572公里,改造危险桥梁7座,实施安防工程239.8公里,解决了172个建制村通畅,641个村民小组通达通畅。完成行政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的“两通”兜底性目标任务。

2.人居环境整治。

实施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持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粪污、清院落、清沟渠、清道路“六清”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改变农民不良习惯。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防护,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创建三

A

级标准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按照因势利导、发挥优势、突出特点、全面提升的要求,创建村容干净整洁

A级标准示范村、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AA

级标准示范村、美丽宜居和乡村旅游

AAA

级标准示范村。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环村屯林和公共绿地建设,兼顾美化和经济效益,引导农民开展庭院绿化,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实施农村

“厕所革命”提升行动。

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在继续推介旱厕模式的同时,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广改造农村户用卫生水冲厕所。统筹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充分结合农业绿色发展,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

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要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因地制宜采用工程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处理

工艺相结合的模式,通过规模单建、就近联建等多种方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

注重农村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2022年实施封山育林50000亩;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人工造乔木林20000亩、退化林修复20000亩。总投资达3300万元。

二、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总体谋划

(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方面。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持高位推动,科学精准发力,县、乡、村三级均成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主体责任自上而下全面落实。

2.根据脱贫村和脱贫人口接续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健全完善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总指挥、包保乡镇县领导任指挥长、乡镇党政一把手任副指挥长,包村乡干部、村书记、第一书记和包保部门干部等负责的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作战指挥系统,全部上墙。

4.党委政府履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个不摘”相关要求。

(二)巩固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1.粮食安全生产方面

为了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今后要从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入手保证粮食生产面积,同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同时提高机械化水平,尽量利用外来资本把分散经营的耕地流转到一起,实行规模化经营管理,这有利于从播种到收获全程实现机械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还要加强农业、粮食生产领域的科技投入,要采用科学的种植方法并及时防治病虫草害,增加粮食单产,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重要农产品保供方面

为保障我县蔬菜供应,今后要加大“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力度,从加强设施园艺建设入手,加大棚膜经济发展力度,扩大反季蔬菜生产面积,调节反季蔬菜市场需求,增加我县反季蔬菜市场供应份额,提高菜农经济收入。

(三)构建适应现代化要求的基层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

1.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做好就业信息收集发布,鼓励灵活就业。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直播直销、网红带货等新业态。搭建对接平台、抓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做好精准帮扶、乡村公益性岗位援助、落实补贴补助类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精准实施技能培训技能就业等。

2.持续落实《xx县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义务教育保障目标,坚持“四个不摘”,加强教育保障,强化后续帮扶,巩固提升成果,持续提升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推进新型城乡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及城乡关系。

1.打通战略性交通大动脉。重点打造“东三环西六环”的县道网络和近郊环线,以及为发展旅游重点打造“千里四季旅游大环线”;全面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水平。通过全面启动县道三晋二、乡道单改双、行政村通双车道、城乡客运一体化、全路域绿化、全路域安防等系列工程,形成等级结构配置合理,桥涵和交通附属设施完善的公路网络。确保公路建设超前于县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以“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载体,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性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国家试点县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我县责权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建管养运机制。

2.持续加强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力度,水利部门和各乡镇要继续严格执行《xx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对于随时发现的饮水问题随时予以解决,全面确保了饮水安全。

4.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 篇四

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后,XX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水利及防汛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以水利工作会议为契机,加强传达学习力度。一是镇党委政府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重要内容,并结合XX实际情况进行了讨论。讨论中,大家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二是镇政府积极组织包村干部下村,组织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二、以科学规划为重点,狠抓贯彻落实。一是结合XX镇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水资源开发。我镇河道多,流域面积大,且沿河村、山下村较多,汛期安全隐患较大,在水利发展方面,以防汛为重点,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合理利用水利资源。二是加大投入,推动水利事业发展。完成投资500万元的集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提高了集镇居民的饮水质量;启动了投资25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全面进入建设阶段;加快完善黑漆河猕猴桃示范园的水利配套设施;投资60万元修筑工业园区防洪大堤200米,提高集镇抗洪能力;对淇河大坝进行加固维修,确保汛期大坝安全。三是强化措施,做好防汛工作。1.排查境内地质灾害点。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点(段)进行摸底排查,全部记录在案,针对这些安全隐患较大的村组,进行灾害防御宣传,在险要点设置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建立24小时巡查报告制度。2.相关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之间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位,确保防汛工作的积极性和严谨性。3.对辖区内所有水库进行安全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确保水库和大坝安全。4.备足物料,建立抢险队伍,处理汛期各种应急和突发事件,确保安全度汛。

三、以强化督查为载体,扎实推进水利工作。一是准确把握中央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方向。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把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能分工对各项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奖惩,定期督查,定期通报,有力有序推进水利工作,开创我镇水利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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