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条例(精选4篇)
1.民宗条例 篇一
民宗局工作思路
新一年市民族宗教工作总的思路是:以党的**为指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市第13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提高少数民族社团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升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培养、树立和推广创建示范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工作的社会化管理,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基层设立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员,发挥少数民族群众作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置和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
二、强化民品企业服务管理,着力推进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重点做好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召开2014年我市民品贷款额度核定联系会议,商讨核定2014年各民族用品生产企业民品贷款额度,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品企业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和贷款监管使用工作;发挥民族社团作用,为民族企业、少数民族法人企业,清真监制企业和清真服务网点的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发展方面的支持。
(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中高考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分等工作;认真做好我市穆斯林户籍人口及其配偶的调研统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我市穆斯林群众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办法,争取为全市穆斯林群众发放清真肉食补贴。
三、加强正面引导和服务保障,发挥宗教积极作用
(-)在宗教界开展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宗教界爱国爱教思想教育,挖掘和弘扬优秀宗教文化;适时组织宗教团体开展“爱中华,看变化”参观考察活动,把宗教界的力量凝聚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二)广泛开展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编印中韩文对照的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一次宗教法规宣传活动。
(三)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适时举办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财务管理工作现场会,学习交流管理经验。
(四)做好“两个专项”及社保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国宗局关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办法》,做好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身份认定备案工作;积极与人社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五)加强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素质。适时举办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等各类培训班5个班次,培训人员200人次。指导市天主教两会做好教堂负责人培训工作;支持市基督教两会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研讨活动和办好义工培训班;协助佛教做好山东某佛学院第三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支持引导伊斯兰教、道教开展讲经论道活动。
(六)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对宗教团体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加大对班子的考察力度;协助宗教团体做好换届工作;组织宗教团体寻标对标,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内部团结,提高班子管理水平。
(七)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等公益慈善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
(一)提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者的依法行政能力。制定2014年民族宗教普法计划;建立执法人员管理台账,做好新任工作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和已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的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完善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流程,编印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工作指南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将我局委托10区市民族宗教局依法审批的事项下放到位,做好相关法律手续工作;认真做好2014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二)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动态管理,更新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库。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结合10区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摸底数据,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库进行更新,掌握底数,摸清情况,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夯实基础。
(三)加强重大宗教节日及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指导力度。继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燃香活动,与宗教团体负责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指导各场所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适时举办专题讲座、消防演练,提高宗教团体安全意识、应急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四)妥善处置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渗透;依法对整顿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情况进行督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五)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宗教团体内部及信教群众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的协调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六)指导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房产工作。按照尊重历史,双方协商,稳妥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房产纠纷,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协助指导市道教协会办理崂山太清宫土地确权。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系统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的有关规定,开展好机关干部季度讲坛活动,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出台《青岛市民族宗教局党员干部廉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工作纪律八项规定,加大对“庸、懒、散、慢、拖、瞒”整治力度,打造“文明、廉洁、和谐、务实、争先”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
(二)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信息工作。修订《市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奖惩办法》,评选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员培训班,提高民族宗教信息员的信息报送质量,力争在各级信息考核中实现新突破。
(三)制定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工作预案,做好重要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自身建设。适时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好“网络在线问政”和“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认真听取市民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广大市民监督。
2.民宗局工作总结 篇二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宗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狠抓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等重要精神的落实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我市民宗领域的和谐稳定。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及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
**年5月24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省委书记强卫的讲话;7月15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着手部署准备工作;11月8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中纪委《关于***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对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年3月和5月,市民宗局分别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会议室、市陶瓷工业园区会议室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会议上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主要领导要求要在全市民宗领域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在我市民宗领域推向深入。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局积极部署,认真落实,成立了市民宗局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景德镇市民宗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社会评价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向市各宗教团体等服务对象发放了景德镇市民宗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征求意见表,各宗教团体反馈了意见。
为切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公务接待的规定,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年景德镇市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局“吃空饷”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有关精神,积极做好“红包”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坚持两个共同主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
1、社区、校园民族工作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民族工作投入,着重抓好社区、校园民族工作。做到社区有窗口、有制度、有专(兼)职、有台帐,同时经常组织民族联谊,开展互帮互助,使各民族之间加深了情感,增进了友谊。院校增添了清真灶,单设了清真窗口等。这些工作强化了“三个离不开”意识,大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年5月7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梅仕灿到景德镇市珠山街道瓷百社区考察城市民族工作。对瓷百社区出现的各族群众和谐相处,友好交往的情境表示肯定。
2、细核民族成份,严查资格审核
为了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我们对民族成份管理和资格审核工作力求做到紧把关口、细核严查、心中有数、不遗漏、错漏。今年上报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13人。在省局督查组检查中,我局此项工作全部达标,得到了省局领导的肯定。
3、认真指导民族村新农村建设,争取扶助资金
一是完成了民族村村委会办公大楼及村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并正式启用;二是启动了该村村委会所在地塘头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修建了环村水泥路(3公里);三是为民族村争取省民宗局扶助资金6万元。
4、继续抓好城市民族各项工作
一是支持市伊协认真抓好清真网点建设、重点抓好卫生达标和“回民餐厅”经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启动旧清真寺修复工程,已向省局和国宗局作了专题汇报,可争取一定的修缮费;三是抓好**年春节及其它节日牛羊肉供应,监管市财政“牛肉补贴”专款专用,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于穆斯林的关爱。四是妥善处理新疆来景经商人员亚库普·热合曼(维吾尔族)和莫沙·热合曼(维吾尔族)两起少数民族人员意外死亡事件。
5、认真做好“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
圆满完成了省专职检查组对我市申报三家企业的调研检查工作,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敦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研究制定相应退出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退出。
三、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切实抓好宗教工作
1、召开全市民宗局长工作会议
3.统战民宗工作总结 篇三
统战工作在团统战部门的正确的领导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统战会议工作精神,全面贯彻党建会议的要求,围绕团场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统战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地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网络、把统战工作纳入连队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建立健全统战民宗工作组织机构
今年初,单位为加强对统战民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书记、统战员为副组长,干业人员为成员的统战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并把统战工作纳入连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统战工作的开展在组织领导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进一步健全统战工作基础台帐
今年,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对营区内的统战资源做了进一步的调查摸底,主要是调查摸清归出国人员、家属和民主党派人士,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情况,为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并建立了台帐,夯实了工作基础。
二、以中心为平台,加强基层统战工作
单位统战民宗工作是推进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基层统战民宗工作,必须以中心为平台,围绕中心服务这个核心,努力形成单位为统战成员服务,统战成员为建设服务的“双向服务”局面。
1、今年在2008年统战民宗工作的基础上,年初进一步征求
了由支委、民族职工、庭院养殖户等召开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会议,会议中大家共同制定了今年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计划,连队将继续保持去年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年的重点放在一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种植养殖的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科技之冬,及农闲时组织的各项学习,全面提高民族职工的科技文化水平,调整土质好,离家近的地块,保证少数民族职工的种植面积。今年共计为民族职工调整30亩土地,为保证了民族职工增收打下基础。的另一方面,对少数民族贫困户帮扶采取重点性、针对性的帮扶,确保帮扶一家,脱贫一家。党支部各支委与连队民族职工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支部组织委员陈杰挂钩民族职工库曼江,各支委根据挂钩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帮扶计划。
2、因地制宜、按户定策,帮扶落到实处。年初,针对贫困户资金少、技术薄弱的现状,党支部积极联系农业银行进行联保小额贷款,我畜牧中心积极开展技术下乡活动,有效的解决了开春种地资金少养殖技术难的难题,同时鼓励家中劳力多的民族职工户多方面创收。
3、多方联系,稳定民族职工工作。为了保证民族闲散劳动力有事情做,增加民族家庭的收入党支部多方联系让他们外出务工保障闲散劳动力都有事做。
4、尊重民族信仰,实行民族职工参议制度。在重大问题的讨论上充分发扬民主,要求每次必须有2-4名民族职工代表参加会议,积极采纳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5、民族职工收入情况,经过一年的辛勤工作,职均收入13800
元,人均收入4200元。全部少数民族职均11000元,人均3800元。达到团职均收入的有3人。达到团人均收入的5人。
三、找出不足,做好总结
一年来,统战民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团统战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和领导,不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以创新的精神、开拓的思路、扎实的作风做好今后的统战工作,为畜牧服务中心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畜牧服务中心
4.民宗局工作计划 篇四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等不同层次的评选活动。
2、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带动和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4、推进场所创建活动。深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打造宗教文化品牌,开展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评比表彰。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发扬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充分发挥宗教在服务社会、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5、深入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开展抵御境外渗透宣传教育,打击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6、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结合民宗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四项排查工作,即信访突出问题排查、风险预警项目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排查,确保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7、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在节假日期间,认真部署安全工作,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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