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塔拉镇中心校查摆问题汇报

2024-10-10

义和塔拉镇中心校查摆问题汇报

1.义和塔拉镇中心校查摆问题汇报 篇一

义和塔拉镇中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开鲁县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党支部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监督考核

1、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学校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责任追究

1、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工作纪律进行执纪问责。各部门问责情况,报局党组、局纪检组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3、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4、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5、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6、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2018年3月

【义和塔拉镇中心校查摆问题汇报】推荐阅读:

义和团口号分析及评价07-21

上一篇:仲裁协议书(英汉对照)下一篇:送走十月迎来十一月的文案

热搜文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