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的操作规程

2024-08-01

安全员的操作规程(8篇)

1.安全员的操作规程 篇一

金工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三、铣床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并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之与操作区隔离。.工件装夹前,应拟定装夹方法。装夹毛坯件时,台面要垫好,以免损伤工作台。3 .工作台移动时要检查紧固螺丝应打开,工作台不移动时紧固螺丝应紧上。.刀具装卸时,应保持铣刀锥体部分和锥孔的清洁,并要装夹牢固。高速切削时必须戴好防护镜。工作台不准堆放工具,零件等物,注意刀具和工件的距离,防止发生撞击事故。

5.安装铣刀前应检查刀具是否对号、完好,铣刀尽可能靠近主轴安装,装好后要试车。安装工件应牢固。.工作时应先用手进给,然后逐步自动走刀。运转自动走刀时,拉开手轮,注意限位挡块是否牢固,不准放到头,不要走到两极端而撞坏丝杠;使用快速行程时,要事先检查是否会相撞等现象,以免碰坏机件、铣刀碎裂飞出伤人。经常检查手摇把内的保险弹簧是否有效可靠。.切削时禁止用手摸刀刃和加工部位。测量和检查工件必须停车进行,切削时不准调整工件。.主轴停止前,须先停止进刀。如若切削深度较大时,退刀应先停车,挂轮时须切断电源,挂轮间隙要适当,挂轮架背母要紧固,以免造成脱落;加工毛坯时转速不宜太快,要选好吃刀量和进给量。.发现机床有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并报告建设与保障部派机修工修理。工作完毕应做好清理工作,并关闭电源。

2.安全员的操作规程 篇二

1 生产岗位设备操作规程

1.1 颚式破碎机

颚式破碎机启动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压表、电流表是否灵敏完好; (2) 破碎腔内是否有物料, 若有必须取出; (3) 地脚螺栓、轴承座螺栓、颚板压紧螺栓、皮带轮和飞轮锁紧螺栓是否松动; (4) 三角带是否齐全完整、张力是否一致; (5) 调节螺栓和压紧弹簧的锁紧螺栓是否完好; (6) 皮带轮和飞轮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确认有无开机故障; (7) 对轴承座加注润滑油脂;

b.启动前必须通知前后工序, 确保在安全情况下启动机器;

c.启动破碎机必须是空载, 启动时应严格按电器设备启动规定操作;

d.启动顺序:先开电磁铁→ (永磁铁除外) →出料皮运机→再启动破碎机→最后启动供料皮运机或箱式给料机, 停机时则其相反;

e.设备经启动达到正常运转1 min~2 min后方能给料, 给料要均匀, 避免过载, 进入颚破机的物料最大尺寸不得超过进料口尺寸的0.8倍。给料时, 应避免铁件或杂物掉落到破碎腔内;

f.严禁从运转中的破碎机腔内用手取出物料, 处理卡料故障和调整机器及更换零部件, 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g.破碎机在正常工作时, 机手应经常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 工作电流不超过电机功率的0.8倍, 同时注意观察设备有无异常震动或声响, 各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

h.经常检查颚板磨损状况, 确保破碎物料粒径尺寸符合工艺技术要求;

i停机时先停止给料, 待机腔内的物料全部破碎完毕后方可停机;

j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2 锤式粉碎机

锤式粉碎机启动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压表、电流表是否灵敏完好; (2) 地脚螺栓、轴承座螺栓、皮带轮、飞轮锁紧螺栓是否松动, 检察孔门是否关闭; (3) 皮带轮和飞轮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3) 传动三角皮带是否齐全完好、张力是否一致; (4) 确认有无开机故障; (5)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b.启动前必须通知前后工序, 确保在安全情况下启动机器;

c.启动粉碎机必须是空载, 启动时应严格按电器设备启动规定操作;

d.启动顺序;先开粉料皮运机→滚动筛→供料皮运机→回料皮运机→粉碎机→电磁铁 (永磁铁除外) →供料皮运机, 停机时则其相反;

e.喂料应均匀, 避免过载, 工作电流不超过电机功率的0.8倍, 否则应立即停止喂料;

f.随时观察机器运行情况, 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0℃, 否则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不得有铁件和杂物混入粉碎机内, 如遇异常声响或振动, 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

g.当粉碎机发生堵塞现象时, 应立即停机用人工来排除故障, 不准用设备强行运转来排除故障;

h.处理机腔堵塞事故、检查或维修机器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同时切断总电源;

i.经常检查锤头、筛板或筛条、衬板等磨损情况和滚动筛网有无堵孔或破损现象, 确保粉碎物料粒径符合工艺技术要求;

j.停机时先停止给料, 待机腔内的物料全部粉碎和输送完毕后方能停机;

k.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3 皮带运输机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输送带连接扣、上下托轮、导向轮是否脱落或灵敏;输送带是否跑偏、机架是否变形, 头尾轮和传动部位是否灵活可靠; (3) 导料槽和三角带 (链轮) 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确认有无开机故障; (4)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皮运机的启动和停机均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 启动时应先点动1~2次, 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启动运转;

c.禁止在皮运机运行中清理杂物或处理设备故障;

d.调整皮带跑偏, 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e.操作工应经常对托轮和传动滚筒上的杂物和泥土进行清理, 确保皮运机平稳运行;

f.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1.4 转筛 (滚筒筛)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各紧固件、轴承座是否松动; (3) 滚筒转动是否灵活、筛网是否堵塞或穿孔; (4) 安全护罩、档料板是否齐全牢固; (5) 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确认在安全情况下启动转筛, 转筛启动和停机必须是空载状态;

c.供料均匀, 物料内不得混入硬杂物;运转中无异常响声;否则应立即停机处理;

d.定期对转筛网内的粘糊物料和杂物进行清除;

e.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1.5 箱式给料机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各紧固件和输送带连接扣是否松动或脱落; (3) 托轮是否齐全、灵活完好; (4) 三角带是否齐全、张力是否一致; (5) 导料槽机架和挡板是否变形; (6) 传动棘轮棘爪啮合是否正常,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确认在安全情况下启动机器;

c.运行中运输皮带应断续均匀前进, 无冲击现象, 皮带上物料堆积厚度均匀无空挡;

d.设备运行中无异响, 无震动, 输送带无跑偏现象, 电流无异常波动, 滚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

e.向给料机供料时, 应均匀供给物料, 不允许冲击式供料;

f.停机前应先停止给料, 待箱体内物料全部输送完后方能停机;

g.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1.6 固定式螺旋输送机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各紧固件、吊座是否松动; (3) 螺旋是否卡壳; (4) 安全护罩、盖板是否齐全扣牢; (5)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螺运机的启动和停机必须是空载状态, 防止启动时过载;

c.螺运机在运转中应注意:喂料均匀, 物料内不得混入硬杂物;无异常响声, 否则应立即停机处理;机盖和检查孔盖必须保持完好不准取下, 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d.定期对螺运机壳内的粘糊料进行清除;

e.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1.7 双轴搅拌机

a.启动前应遵守下列规定: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压表、电流表、打气泵、气动离合器是否灵敏完好; (2) 搅拌刀是否齐全, 有无松动现象; (3) 三角带是否齐全、张力是否一致; (4) 供水管、供气管是否畅通; (5)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搅拌槽安全护网、三角带、联轴器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确认无开机故障后方可发出开机信号, 准备开机供料;

b.开机时, 待主电动机运转正常后, 方可合上气动 (手动) 离合器, 待机器进入正常运转1 min~2 min后, 即:向搅拌机内供料, 供水;

c.搅拌机在正常运转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机器设备有无异常声响, 电流指示表有无异常波动; (2) 搅拌刀有无松动脱落现象, 搅拌泥料是否符合成型工艺技术要求; (3) 运行中, 滚动轴承座最高温度不超过60℃; (4) 离合器是否灵敏可靠, 不得有异味;

d.搅拌机停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正常停机, 先停止给料, 待搅拌槽内泥料搅干净后 (搅拌轴下部无泥料) 方可停机, 以便下次启动;脱开离合器, 切断电动机电源; (2) 排除搅拌机故障, 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并通知前后工序待机; (3) 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8 双级真空挤泥机组

a.机手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对双级真空挤泥机组、真空泵、打气泵的工作原理、性能、润滑保养、使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2) 针对挤泥机组生产品种的不同, 能协助机修工更换芯具、出口和调整挤泥机的挤出压力和真空度;

b.启动前应遵守下列规定: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压表、电流表、真空表、压力表是否灵敏完好; (2) 真空泵、打气泵、供气管是否畅通; (3) 上段砖机搅拌刀是否齐全, 有无松动现象; (4) 供水管、排水沟是否畅通; (5) 将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脂) ; (6) 上段砖机安全护网、三角带、联轴器安全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7) 确认无开机故障后, 发出开机信号进入生产准备; (8) 开机时, 先打开机口润滑水 (油) , 待主机 (含打气泵) 、真空泵电动机运转正常后, 方可启动挤泥机组离合器, 待机器进入正常运转1 min~2 min后, 即:向挤泥机内供料;

c.机组在正常运转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电机功率的0.8倍, 轴承最高温度不超过70℃; (2) 有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各紧固零部件有无松动, 抽排气管和真空室是否堵塞, 真空度、砖坯强度是否达到工艺技术要求; (3) 发现机组有异常现象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4) 生产过程中如遇机口堵塞, 必须拆除机口挤出泥料, 不准用强制启动挤泥机来排除堵塞故障;

d.停机时先停止供料, 待泥缸内的泥料全部挤出后方可停机, 同时切断机组电源, 关闭机口润滑水 (油) ;

e.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9 气动离合器

a.例行检查: (1) 电器线路、开关是否灵敏完好; (2) 离合器上的三角带轮槽是否与电动机上的三角带轮槽对正; (3) 输气管路系统是否漏气, 否则将引起离合器打滑或缩短空压机使用寿命;

b.空压机的输出压力应为0.4 MPa~0.7 MPa, 否则不允许启动电磁阀, 以保证离合器能有效工作;

c.经常保持电磁阀、橡胶气膜、摩擦片的清洁, 不得沾着油污或其他腐蚀性物质;

d.离合器的轴承要保持润滑良好、各紧固螺栓不得有松动、气管无漏气现象, 确保工作正常。

1.1 0 空气压缩机 (打气泵)

a.例行检查: (1) 电器线路、开关、压力表是否灵敏完好; (2) 三角带是否齐全、张力是否一致; (3) 排气 (水) 螺栓是否锁紧;

b.启动前用手转动皮带一圈, 确认正常, 打开放气阀;

c.接通电源机器空转, 关闭放气阀进入正常工作;当气缸内的气压超过规定值 (0.7 MPa) 时, 气压自动开关应立即停机;当气缸内压力小于0.3 MPa±0.05 MPa时, 气压自动开关应自动复位启动电机;

d.使用中应注意: (1) 气压是否正常, 压力表是否灵敏; (2) 停机后应放空气缸中余气和积水, 以利下次启动; (3) 润滑油量要适当; (4) 水压开关、安全阀工作正常; (5) 过滤器使用期在200 h后应清洗一次;

1.1 1 真空泵

a.例行检查: (1) 电器线路、开关、压力表是否灵敏完好; (2) 三角带是否齐全、张力是否一致、防护罩是否完好; (3) 各紧螺栓是否松动; (4) 冷却水、排气管、油管是否畅通;

b.启动前先关闭总阀, 再打开进气管上的放空阀, 同时打开冷却水阀, 然后用手按运转方向转动飞轮, 确认无异常现象方可开机;

c.启动后应迅速关闭放空阀, 同时检查油位和冷却水是否正常, 机器无异常声响或震动;

d.开泵5 min后, 逐步打开进气阀, 注意真空表示压力在0.05 MPa以上, 方能全开进气阀门;

e.设备在正常运转中, 无震动、无异响、无漏气, 真空度符合成型制品要求, 轴承温度应低于60℃;

f.停机时应关闭进气阀, 打开放风阀;关闭冷却水, 切断电源。

g.注意事项: (1) 冬季停机, 当气温低于0℃时, 应将泵体冷却水放尽; (2) 捕集器应每班排出淤水一次。

1.1 2 切条、切坯机和分运坯机组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完好灵敏; (2) 切坯钢丝是否齐全、松紧是否适宜, 推坯扳尺寸与钢丝尺寸是否一致; (3) 切坯机钢丝调节臂是否灵活; (4) 气动切条机打气泵和供气管是否完好, 切割矩是否灵活可靠; (5) 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b.空载试机 (含分运坯机组) , 推坯板是否回到原位, 分运坯机皮带是否跑偏, 分坯过渡板是否擦皮带扣, 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入开机准备;

c.开机时先发出开机信号, 确认安全时, 先开分运坯机、再开切坯机、最后开切条机, 停机时则相反;

d.切坯机工作时, 必须保持推坯头和平台干净, 用适量润滑油擦净推头和台面上泥土;应注意观察砖坯尺寸是否符合工艺技术要求;

e.清除钢丝上的泥土, 杂物, 更换钢丝, 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当切坯钢丝折断频繁时, 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 处理后方能继续工作;

f.切坯机组出现异响或振动、推坯板或运坯皮带发生跑偏时, 应立即停机处理;

g.停机后应切断系统总电源。

1.1 3 干燥车 (窑车) 码坯工

a.干燥车或窑车停放在码坯位置后, 用专用刹车器具将其固定;

b.码坯时, 按工艺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操作者与干燥车或窑车、分运坯机和坯垛距离应在≥0.3 m范围内操作;

c.严禁坐在窑车、干燥车、运坯机架上码坯或站立在运坯机架上码坯;

d.当干燥车或窑车行走时, 首先应确认轨道上无障碍物和周围无安全隐患, 否则不允许走车;

2 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2.1 钳工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是否灵敏完好; (2) 常用工具:扳手、钢丝钳、螺丝刀、鎯头、錾子、撬棍、手锯等是否齐备可靠; (3) 常用设备和器具:钳工桌、台虎钳、大锤、套筒扳手、手电钻、手工锉、固定式砂轮机、钻床、电焊机、氧割具、安全行灯等是否齐备可靠;

b.检修机器设备时, 必须严格遵守《机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c.在工作台上錾工件时, 工作台上应设置铁丝防护网或挡板, 同时应注意周围工作者的安全, 严禁使用高速钢做錾子;

d.使用大锤冲击工件时, 必须察看前后、上下、左右环境是否有人员或其他物体影响工作, 在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 不许用大锤打小锤, 也不许用小锤打大锤;

e.用手工锯锯割工件时, 锯条松紧应调整适当, 用力均匀, 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f.检修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设备时, 必须要事先办好检修许可证和动火证等相关手续;

g.在交叉和多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安装和拆卸大型机械设备时, 要严格遵守起重规定, 并有专人负责警戒和指挥。

2.2 钻床 (含台钻)

a.例行检查:电气线路、开关是否灵敏完好;

b.钻孔前, 应先调整好工作台和操纵杆, 锁紧钻头, 摇臂钻床还应锁定摇臂, 使工件位于工作台中心部位, 方可开钻作业;

c.钻孔操作时头部不得与钻床太近, 应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必要时应佩戴安全帽和护目镜;清理铁屑时用专用工具清理, 严禁用裸手清除铁屑;

d.在开始钻孔和工件将要被钻穿时, 切不可用力过猛;

e.停机后应切断电源。

2.3 固定式砂轮机

a.例行检查:电气线路、开关是否灵敏完好;

b.砂轮表面无裂纹或破损, 砂轮直径不得超过规定使用范围, 砂轮要保持干燥, 以防止受潮降低强度, 禁止使用没有合格证的产品;

c.砂轮轴上的紧固螺纹与主轴的旋转方向相反, 以保持紧固;夹持砂轮的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 砂轮的安装间隙 (法兰与砂轮夹紧应力) 应符合规定;对有平衡的法兰盘, 应在装好砂轮后进行平衡, 试机合格后方可使用。

e.新砂轮机使用前, 应先进行试运转30 min, 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否则不准使用;

f.砂轮机的防护罩与排尘装置应齐全牢固, 且符合规定;

g.使用砂轮机时, 操作人员必须位于砂轮机侧面, 只允许一人操作, 不准两人同时磨削。

2.4 电焊工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电缆线、电焊钳、防护面罩是否完好; (2) 接地线是否按规定连接; (3) 是否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

b.电焊所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 开关接线板的安装应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焊机的接地线不得接在有易燃介质的管道上, 更不能用相连的设备串通;

c.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生产区域实施电焊 (动火) 时, 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否则焊工可以拒绝施焊 (焊工擅自动火, 发生事故由电焊工自己负责) ;

在动火前半个小时应进行安全分析, 如:周围有无氧气管道或设备, 除分析可燃性气体外还需分析含氧量;动火时, 必须严格按照动火证规定地点动火, 不得擅自移动地点, 动火作业中断半小时需重新动火, 还应再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证有效期失效后, 需继续进行动火作业的, 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d.在潮湿的地方或雨天作业, 要穿戴好绝缘胶鞋, 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e.在容器内部工作时, 必须使用低压照明灯, 同时还必须设置监护人。

2.5 气焊工

a.例行检查: (1) 氧气瓶和乙炔瓶及气管接口是否沾有油污、气表和焊割炬接头是否牢固可靠; (2) 输气管是否畅通或漏气; (3) 氧气和乙炔表、焊割炬调节阀门是否灵敏可靠;

b.在气瓶咀上安装减压器表以前, 需进行瞬间吹除尘, 以防瓶咀堵塞;

c.乙炔瓶和氧气瓶均距明火10 m以上, 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7 m以上, 且放置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不得在烈日下暴晒;乙炔发生器与焊割炬之间应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d.使用焊割炬前, 必须先检查火焰喷射情况是否正常, 先开启焊割炬的氧气阀门, 氧气喷出后再开启乙炔阀 (乙炔皮管未接上) , 用手指贴在乙炔接口上检查是否有吸力, 如果没有吸力, 反之有推力说明不能使用, 应立即进行处理后才能正常使用;

e.在通风不良的地方或在容器内作业时, 应先在容器外面点好火, 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门少许, 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 按工件所需选择火焰温度进行切割, 停火时应先关闭氧气, 然后再关闭乙炔气, 以防引起回火;

f.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 氧气瓶应垫绝缘物, 以防气瓶带电;

g.工作完毕后, 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阀关好, 并将气瓶、气表、输气管等器具收捡到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6 电工

a.例行检查: (1) 安全防护用具 (橡胶手套、鞋、垫) 不准有外伤、裂纹、气泡、毛刺、划痕等; (2) 属瓷绝缘的不得有裂纹; (3) 所用工具和器具 (电笔、电工刀、扳手、钢丝钳、螺丝刀、鎯头、检测表等) 是否安全可靠;

b.在工作中, 要严格执行《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工作前, 必须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适用于拟使用的电压等级, 检修工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使用正确;

d.专业工具要专项使用和保管, 保持清洁, 轻拿轻放, 经常核对试验周期是否过期;

e.无特殊防护装置的绝缘拉杆, 不允许在下雨或下雪时进行室外作业;

f.在潮湿天气的室外作业, 不允许用无特殊防护的绝缘夹;

g.使用橡胶手套应内衬一副线手套;

h.用验电器时, 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 逐渐接近有电设备, 直至氖灯发光为止;

i.检修机电设备, 必须切断总电源, 并挂安全标志警示牌,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j.对带电设备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必要时加挡板或隔离栏;

k.检修更换的开关容量、电压、电流、接线等参数和接地方式, 不允许擅自变更。

2.7 车工

a.例行检查: (1) 电气线路、开关、防护罩是否完好; (2) 各转动手柄、变速齿轮的手柄应在正确位置上, 按润滑图所示加注润滑油, 油量应符合要求;启动机器后空车运转1 min~2 min, 使润滑油散布到各处;

b.工作前应穿戴好的劳护用品 (不准戴手套) ;

c.装夹刀具或工件必须正确牢固, 卡盘板手用后应随手取下, 车削各类工件应符合工艺技术要求;不准在卡盘下, 床身导轨上敲击或校正工件;

d.工作中不准用手刹住正在转动的卡盘和清除铁屑, 只能使用工具清除;

e.工作中改变主轴转速, 必须在停车后进行。变换走刀箱手把位置在低速进行;

f.装夹重量较大的工件时, 要用木板保护床面, 下班时如不能卸下的工件, 要用相应物件把工件垫牢;

g.使用冷却液时, 要在机床导轨上加润滑油并要定期更换冷却液;

h.下班时, 应清除车床上及周围的切屑和冷却液, 擦净车床后在导轨位杠和卡杠上加油保养, 并将大拖板移至床尾一端, 将转动手把放到空挡位置, 关闭电源。

2.8 配电房值班员

a.值班员的条件: (1) 熟悉各配电柜和配电设备的性能; (2) 具有相应专长和技能, 正确操作配电设备; (3) 熟练地运用配电设备的编号和作用;

b.做到安全配电, 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认真做好运行工作记录 (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无误, 不得涂改) ;发现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 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供电;

c.检修配电设备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带绝缘手套, 穿绝缘鞋, 垫绝缘板, 禁止高压带电作业; (2) 需有监护人员监护操作的, 不准一人单独作业; (3) 停电操作, 先拉掉油开关或负荷开关, 切断隔离开关;当指示绿灯亮时, 应再检查开关是否被关闭; (4) 送电操作, 先合上隔离开关, 再合上油开关或负荷开关, 试送电1~2次, 待数秒钟后才能正式送电, 指示绿灯亮, 仪表指示正常, 则操作完毕;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拉闸断电, 再次查明事故原因, 排除后方可正式送电;

d.当电压超过430 V时, 不得投入使用电容器;

e.配电房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 周围禁止人员通行和小孩玩耍;

f.发现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 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g.厂区内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 电气值班人员要做到经常巡回检查, 发现不符合安全和节约用电规定的, 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安全员的操作规程 篇三

1.工作前要检查各部件传动性是否完好,搞好保养,注意检查锤爪的完好、可靠情况。

2.工作中应灵活操作液压手柄,使割台和切碎器适应田块要求,要避免切碎器锤爪打土,扶导器、摘穗辊碰撞硬物。

3.收获到地头时,不要立即减速。要继续保持作业部件的高速运转,并前进一段距离,以使秸秆完全粉碎。

4.柴油机水温超过95℃时,应当停车,清洗散热器,并及时补足冷却水。

5.拖拉机起动前,必须将变速手柄、动力输出手柄置于空挡位置。起步前,接合动力、转弯、倒车时。要先鸣喇叭,观察机车前后、左右情况,并提醒多余人员离开。

6.严禁拆卸护罩,机组在转向、地块转移、长距离空行及运输状态时,必须使收获机脱开动力,

二、操作要点:

1.首先了解待割地块的基本情况,在行距较紧的情况下最好人工开道,具体做法是:将地块倒伏的玉米穗和两头的玉米穗摘下运出,然后进行机械收获。

2.在试割期间,应先用低一挡试割,如果工作正常,再适当提高一个档位。

3.工作中驾驶员应灵活操作液压手柄,使割台和切碎机适应田块的要求,并避免切碎机锤不打土、扶导器和摘穗辊碰撞硬物。从而造成机件损坏。

4.在机器运转时,不得用手触摸I作部件或排除故障,排除故障时必须停车、熄火。

4.安全员 操作规程 篇四

安全科操作规程

安全员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分管区域各个环节,生产全过程,全面认真仔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要腿勤、手勤、嘴勤,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先对有人作业地点、危险性大的作业场所和存在重大隐患地点进行监督检查,要坚持敲帮问顶作业制度。

5、发生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好警戒牌,向矿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汇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6、发现“三违”立即制止,并向安全科汇报,有权进行处罚,以消除“三违”和事故隐患。

7、对安排的安全检查“五定、五落实”认真对待,下班后向安全科值班人员汇报。

8、严禁在井下睡觉,不准空班漏检,安全检查要不留死角,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9、按规定的汇报时间和次数,如实向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检查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隐患。

10、做好自主保卫工作,防止自己出现工伤。

11、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向调度室或安全科汇报,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协助抢险救灾,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事故扩大。巡检安全员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

2、熟悉掌握井下各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各区域、各环节的生产全过程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杜绝老好人思想,大力“反三违”,确保井下安全作业。

3、负责落实当天班前会上领导布置的工作重点,尤其是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安全督查工作。

4、在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的同时要监督并配合井下各工作面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生产信息的反馈。

5、负责安全大检查和调度会议上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巡查工作,监督落实情况报科室备案。

6、每检查完一个地点,把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记录在检查本上,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告诉班组长或跟班干部,由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并督促落实安全问题的解决和隐患的整改,消除现场隐患。

7、现场检查区队对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停工处理。查出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并

提出整改意见,对已确定整改的问题拖延不改的单位或领导,有权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

8、发生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好警戒牌,向矿调度室或值班、跟班矿长汇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9、做好自主保安工作,防止自己出工伤。

10、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文件、“现场隐患标准”、“三违”处罚细则的的学习,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不同建议,完善安全制度和措施。

5.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的) 篇五

…………………………12 3.2停电

……………………………………………………………………12 3.3验电………………………………………………………………………13 3.4装设接地线………………………………………………………………14 3.5使用个人保安线…………………………………………………………15 3.6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5 4 线路运行和维护¨…………………………………………………………16 4.1 线路巡视…………………………………………………………………16 4.2 倒闸操作…………………………………………………………………16 4.3 测量工作…………………………………………………………………17 4.4 砍剪树木…………………………………………………………………18 5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18 5.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18 5.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19 5.3 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20 5.4 邻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 …………………………………………21 6 线路施工 ……………………………………………………………………22 6.1 坑洞开挖与爆破 …………………………………………………………22 6.2 杆塔上作业 ………………………………………………………………22 6.3 杆塔作业 …………………………………………………………………23 6.4 放线、紧线与撤线 ………………………………………………………24 7 高处作业 ……………………………………………………………………26 8 起重与运输 …………………………………………………………………27 8.1 一般注意事项 ……………………………………………………………27 8.2 起重设备一般规定…………………………………………………………28 8.3 人工搬运……………………………………………………………………28 9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29 9.1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29

9.2架空绝缘导线作业…………………………………………………………30 9.3装表接电……………………………………………………………………30 10 带电作业 ……………………………………………………………………30 10.1一般规定……………………………………………………………………30 10.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31 10.3 等电位作业

………………………………………………………………33 10.4 带电断、接引线

…………………………………………………………34 10.5 带电短接设备………………………………………………………………35 10.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6 10.7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6 10.8 保护间隙……………………………………………………………………37 10.9 带电检测绝缘子……………………………………………………………37 10.10 配电带电作业………………………………………………………………37 10.11 低压带电作业………………………………………………………………38 10.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8 11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40

11.1 一般规定 ……………………………………………………………………40 11.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41 11.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46 11.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46 12 电力电缆工作 ……………………………………………………………47 12.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47 12.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48 13 一般安全措施……………………………………………………50

13.1 一般注意事项………………………………………………………………50 13.2 设备的维护

………………………………………………………………50 13.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51 13.4 工具的使用…………………………………………………………………52 13.5 焊接、切割…………………………………………………………………53 13.6 动火工作……………………………………………………………………53

附录……………………………………………………………………57

附录A 现场勘察记录格式………………………………………………………57 附录B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8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61 附录D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65 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67 附录F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69 附录G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71 附录H 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格式………………………………………………72 附录I 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格式………………………………………………74 附录J 标示牌式样………………………………………………………………75

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77 附录L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79 附录M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83 附录N 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85 附录O 线路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88 附录P 线路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90 附录Q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92 附录R 紧急救护法………………………………………………………………93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2.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1 现场勘察制度。2.1.2 工作票制度。2.1.3 工作许可制度。2.1.4 工作监护制度。2.1.5 工作间断制度。

2.1.6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2.2 现场勘察制度。

2.2.1 进行电力线路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组织。

2.2.2 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3 工作票制度。

2.3.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2.3.1.1 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2.3.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C)。2.3.1.3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D)。2.3.1.4 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E)。2.3.1.5 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F)。2.3.1.6 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G)。2.3.1.7 口头或电话命令。

2.3.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3.2.1 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2.3.2.2 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2.3.2.3 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2.3.2.4 在直流线路停电时的工作。

2.3.2.5 在直流接地极线路或接地极上的工作。2.3.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3.3.1 带电线路杆塔上且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2.3.3.2 在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2.3.3.3 电力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3.4 直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3.5 直流接地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2.3.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2.3.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2.3.6 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为: 2.3.6.1 测量接地电阻。2.3.6.2 修剪树枝。

2.3.6.3 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

2.3.6.4 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5-2安全距离的工作。

2.3.6.5 接户、进户计量装置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2.3.7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2.3.7.1 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2.3.7.2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2.3.7.3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2.3.7.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2.3.7.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3.7.6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2.3.8 工作票的使用。

2.3.8.1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2.3.8.2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见附录H)。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2.3.8.3 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2.3.8.4 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上述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运行单位备案。2.3.9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2.3.9.1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2.3.9.2 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第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的延期只能办理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

2.3.10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2.3.10.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2.3.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规程、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2.3.10.3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2.3.11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2.3.11.1 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2.3.11.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2.3.11.3 工作许可人: 1)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2)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3)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3.11.4 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2.3.11.5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2.4 工作许可制度。

2.4.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2.4.2 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的线路)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操作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调度值班员或工区值班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将工作班组名称、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

2.4.3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 2.4.3.1 当面通知。2.4.3.2 电话下达。2.4.3.3 派人送达。

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

2.4.4 若停电线路作业还涉及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线路,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通知这些线路已停电和接地,并履行工作许可书面手续后,才可开始工作。

2.4.5 严禁约时停、送电。

2.4.6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时,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2.5 工作监护制度。

2.5.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装完工作接地线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2.5.2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2.5.3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2.6 工作间断制度。

2.6.1 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2.6.2 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2.6.3 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如果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挂接地线。

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2.7.1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2.7.2 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工作许可人,报告方法如下: 2.7.2.1 当面报告。

2.7.2.2 用电话报告并经复诵无误。

若有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线路,还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2.7.3 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并包括下列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可以送电。

2.7.4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完工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6.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篇六

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吊车司机资格证书,掌握吊车构造,工作原理,操作和保养方法,熟悉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吊车。

2、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3、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4、吊车发动后要空载试运转,在吊装时,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司机与指挥密切配合按指挥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7、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8、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毫米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9、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最小应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10、在易燃、易爆物附近,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吊车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11、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软或不平时,应夯实整平,并且用道木垫实,应在支腿底板下铺以垫木将机身顶起,并保持水平。

12、吊车司机酒后不得操作,在操作时不得与他人说话,谈笑,精神必须集中,以免出意外事故。

13、吊车司机要关注并检查起吊物是否绑扎绳扣是否牢固,所有索具和夹具都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发现有损坏情况时,不可勉强使用。

14、司机必须清楚被吊装物的重量,不准斜拉斜吊,不允许吊重行车的吊车,吊重物时不准挪车位置。

15、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吊重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吊装动作。一般情况吊重时,不得进行伸臂及缩臂,若必须时,应符合起重图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6、起吊物件应设置溜绳,起吊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换方向。

17、起吊时,不许横拖物件或倾斜吊装,严禁吊拔埋在地下的情况不明的物件或凝结在地面、冻在冰上的物件。

18、吊车吊着重物回转时,应慢速进行,速度不应超过规定值。禁止在斜坡处吊重物回转。

19、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准把吊车作为运送人员使用。起吊时不准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起吊时汽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禁止将重物吊越汽车驾驶室。

20、空负荷运行时,吊钩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2米,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米上。

2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保留4圈钢丝绳。起吊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22、吊车在坡道上行走时,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时需要换向,必须在吊车停住以后进行。

2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吊重的80%。

24、如果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吊装,并采取措施将吊物放下,停止运转后再请维修工进行维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保养和修理工作。

25、停止工作时,必须刹住制动器。工作完毕,吊钩和吊杆应放在规定的妥当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在零位,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26、起吊时操作杆不要扳的过紧,以免出现紧急情况,操作杆扳不回来,造成吊车反张事故。

27、起吊时,先推吊车的吊钩后抬离器踏板,落钩时先把换向器手柄放在落钩位置,才能踏下自动踏板。

28、吊车在吊装重物回转时,动作要缓慢防止吊装物摆动,使吊车歪斜,并且在起吊时吊车臂下不得站人。

29、在吊装重物时,不准爬杆操作,如果必须爬杆时应将吊装物放下才能爬杆,然后再进行吊装,以免发生吊装事故。

30、严格遵守“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隐暗 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易燃易 爆危险品不吊。

31、大雨、大雪、大雾天气或气温低于-20℃(含-20℃)及瞬间最大风速超过10米/秒时,应停止吊装作业。大风时,汽车吊应停放在避风处;履带吊应将上机放在与履带纵向方向,机械背面向风,且把起重臂降至地面或者将吊钩落到地面封到物体上,锁紧回转制动。

32、汽车吊工作完毕后,收支腿、回转吊杆不得同时进行。应先回转吊杆至行走位置再收支腿。

33、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向承租单位及公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本情况。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34、发生吊装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及设备,并立即向承租单位及公司工程部和安环部报告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本情况。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新疆飞鹅孵化操作规程 篇七

1种蛋来源

种蛋必需来源于纯种新疆飞鹅的健康种群。

2种蛋品质

(1)种蛋必须清洁不被污染,蛋壳表面光滑,蛋壳结构良好。(2)用于孵化的种蛋重量应在120~160g之间。(2)用于孵化的种蛋蛋形指数应在0.7~0.78之间。(4)种蛋的新鲜度要求保存7d以内,蛋的气室宽度不超过0.5cm,哈氏单位(表示蛋的新鲜度和蛋白质量的指标)在75以上。(5)种蛋的蛋壳颜色为白色,蛋壳厚度在0.4mm以上。

3种蛋消毒

3.1消毒时间第1次消毒在鹅舍集蛋后0.5h以内;第2次消毒在入孵时进行;第3次在落盘(或上摊)时进行。

3.2消毒方法一律用甲醇薰蒸法进行,每立方米空间用甲醇28ml、高锰酸钾14g,若用固体甲醇薰蒸,每立方米空间用固体甲醇30g加热薰蒸。勿用高锰酸钾溶液或其它药液浸泡操洗。轻微污染的种蛋用细砂纸轻轻把污染物擦掉,污染严重的种蛋一律淘汰。

4种蛋保存

4.1环境要求种蛋应保存于干净凉爽、通气良好的蛋库里。储蛋库温度10~15℃,相对湿度65%~70%。

4.2摆蛋的方向保存1周以内的保持大头朝上的方向,保存在1周以上的保持小端朝上。

5种蛋孵化管理

5.1入孵前管理(1)检修:入孵前3d先把孵化机各部件仪表进行维修检查,入孵前1天接通电源,并调整温度至38℃。(2)测温:在电源接通的12h后,用体温计分别测出孵化机内前、中、后、上、下、左、右6个位点的温度并记录,为以后调温或倒盘提供依据。(3)测湿:测出孵化机内相对湿度,并进行调整。

5.2入孵后管理(1)定温、定湿:机内温度:1~9d38℃,10~16d 37.5℃,17~22d 37℃。机内湿度:1~9d65%,10~26d 55%,27~31d 70%。室温:孵化室室温保持23~25℃。室湿:孵化室内相对湿度保持55%。(2)翻蛋:翻蛋次数:1~26d每2h翻蛋1次,第27天停止翻蛋。翻蛋角度:90~153°,视蛋盘构造形式而定。

5.3照蛋第1次照蛋在第7天进行,此次照蛋任务是取出无精蛋和死精蛋,并观察胚胎发育情况;第2次照蛋在第23天进行,此次照蛋的任务是取出死胎收蛋。

5.4凉蛋从入孵的第16天开始直至第26天,每天需进行凉蛋操作。(1)机内凉蛋:如果是整批孵化,采用机内凉蛋,关闭供温电路,停止给温,打开机门,让风机继续运行,凉蛋2~3次/d,30~40min/次,用眼皮感温,感到不烫也不发凉即可。(2)机外凉蛋:如果是分批入孵,蛋龄不同,需采用机外凉蛋,把胚龄大的蛋盘从孵化机取出,在室温下凉蛋。凉蛋次数和每次凉蛋的时间要根据季节和胚胎发育的速度等具体情况来调整。热季胚胎发育快,可增加凉蛋次数或增长凉蛋时间,反之减少。夏季凉蛋时,蛋温不易下降,可将25~30℃的温水喷洒在蛋面上。

5.5移盘(落盘)孵至第28天,约有10%鹅胚喙壳(打咀)时进行移盘。移盘前12h,出雏机开始升温,待温度和湿度稳定后进行移盘。

6出雏处理

在种蛋品质和孵化条件正常的情况下,鹅蛋孵至31天即出雏完毕。在这期间需做捡雏与助产两项工作。

6.1捡雏在整个出雏其间应捡雏3次,第1次在出雏30%~40%时,第2次在出雏60%~70%时,第3次在出雏完毕时捡雏与扫盘一起进行。

6.2助产生活力较弱的鹅胚,在蛋内虽已发育成熟,但无力破壳而出,特别是喙壳已超过24h,仍未能出壳的胚鹅需要助产。助产前先进行“看、弹”检查。看:喙壳口处的壳膜干湿程度,若壳膜发黄、干燥,说明胚鹅已发育成熟,可直接破壳取出雏鹅,如果壳膜发白潮湿,说明尚未成熟,不可助产。弹:用食指轻弹胚蛋的中小端,若听到有空荡的“空壳音”,说明卵黄已全被纳入腹腔,尿囊血管已萎退,胚鹅已发育成熟,可以直接破壳取出,若听到的不是“空壳音”,而是“实音”说明卵黄尚未纳入腹腔,尿囊血管尚未干萎,不可强制剥出。

7清扫消毒

8.绿色食品平菇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篇八

一、生产环境条件

1.产地环境条件

应符合绿色食品环境NY/T391的要求

2.生产条件

根据平菇生长期和对温湿度的要求,选择春季栽培。

3.原料使用条件

平菇生产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绿色食品原料NY/T393、NY/T394的要求,在原料中不应检出违禁物质和残留超标。

二、平菇棚的建造

根据平菇正常生长发育的基本条件,我县多选择建造棚室作菇房,采用一场两用,即是菌丝培养室又是子实体生长发育的出菇室。

菇房采用百叶窗式,棚高3.0m,棚内培养架可用木杆、竹杆分.层搭设,一般架高18m~2.0m,宽0.6m,底层距地面0.2m,层架间.距03m~0.4m,以设七层为宜,中间留0.8m走道。

三、平菇生产工艺流程

平菇生产采用发酵料栽培、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发酵料的配制→建堆发酵→装袋→接种→培养→出菇管理→采收

1.发酵料配制

发酵料要求新鲜、无虫、无毒和无杂质。发酵料配方:木屑50%、玉米芯(粉碎)47%、石膏2%、过磷酸钙1%。

2.建堆发酵

将要发酵的原料按配方配制,加水拌匀,堆积在水泥地面上,堆高1m~1.5m,堆宽lm。用温度计插入料堆内40cm处测料温。当料温上升到60~65℃时,保持12~24h,立即打开翻堆,下倒上,里倒外,再堆积发酵,达到上述温度后,再翻两次料堆。当培养料呈棕色,颜色一致,有浓香酒糟味,料内有一定量的“白线菌”时,说明发酵完毕,即可散堆降温,调节料内含水量达到60%~65%,pH值为7.5~8.5,即可装袋。

3.菇房消毒

菇房消毒要求在接种法菌前7d进行,菇房外环境主要做好场地清洁消毒工作,清除垃圾杂物,清理水沟,并保持环境清洁,以减少污染源。菇房内每立方米用40%甲醛17mL和98%高锰酸钾晶体14g混合产生气体消毒,密闭8h。地面抛撒石灰,改变地表酸碱度,抑制杂菌生长。

4.装袋,播种

(1)菇袋的规格

采用20em宽聚乙烯或聚丙烯筒料装袋,将筒料裁40cm~45cm长,一端扎紧。

(2)装袋、播种

当培养料发酵完毕,料温降至30℃以下时即可进行装袋、接种。先将菇袋底部放一层菌种,厚约2cm,然后装入发酵料,最后用菌种封住,扎口。摆放在床架上。床架南北排列,床床架之间留60era宽的走道。上下层床面相距50cm,下层距地面20cm,床面宽不超过60ca。

5.发菌期的管理

菌丝体生长发育阶段的管理,主要是调温、保湿和防止杂菌污染。为了防止杂菌污染,播种后10d之内,棚温要控制在15℃以下。播种后两天,菌种开始萌发并逐渐向四周生长,培养温度控制在20~24%,空气相对湿度65%~70%,通风避光。为使菌丝生长旺盛,加大通气,可在菌袋菌种层扎眼通气。播种20~30d后菌丝就长满整个培养料。

6.出菇管理

当菌丝全部长满菌袋后,每天在气温最低时放风1h后盖好,这样可加大料面温差,促使子实体形成。根据湿度进行喷水,使棚内湿度调至80%以上。达到生理成熟的菌丝体,遇到事宜的温度、湿度、空气和光线,就扭结成很多灰白色小米粒状的菌霍堆。这时可向空间喷雾,将室内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左右,一般每天喷水2~3次,切勿向料面上喷水,以免影響菌蕾发育,造成幼菇死亡。温度控制在18~22℃,加强通风,增加菇棚内的散射光。待菇蕾长大后方可直接向菇体喷水。

7.采收

(1)采收标准

当平菇菌盖基本展开,颜色由深灰色变为淡灰色或灰白色,孢子即将弹射时,是平菇的最适收获期。这时采收的平菇,菇体肥厚,产量高且味道美。采收方法,用刀子在菌柄基部紧贴料面处割下。采大朵留小朵,一般情况下,播种一次可采收4~5潮菇。

(2)采收后处理

平菇采收后,先处理料面,将菇根、残菇及死菇、烂菇去净,室内停水1~2d,相对湿度达80%,温度20~24℃,以利菌丝恢复,按前述方法管理,可采4~5潮菇。

8.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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