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2024-10-10

x小额贷款公司章程(8篇)

1.x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篇一

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与《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由xxx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成立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办公设施、安全保卫设施、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具备开业条件。

2.公司的经营范围;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在xx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开展为中小企业发展、管理以及财税筹划等方面的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3.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其中: 法人出资:¥ 万元,大写: 万元。自然人出资:¥ 万元,大写: 万元。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自然人和法人组成。(1)、法人股东:

①xxx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法人代表:xxx ②xxx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法人代表:xxx(2)、自然人股东: ①自然人姓名:

②自然人姓名:

③自然人姓名: ④自然人姓名:

⑤自然人姓名:

⑥自然人姓名:

⑦自然人姓名:

5、股东出资金额及方式:股东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股东出资金额为:

各股东拟出资 万元,成立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构成全部为现金。组成比例为。法人股东出资 万元,所占比例 自然人股东出资 万元,所占比例 具体出资情况为: xxx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金出资 万元所占比例为: xxx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金出资 万元所占比例为: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5)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7)其他义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5)其他义务。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择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择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9、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10、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或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做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1、公司设董事会,成员8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10)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分之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2、公司设置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设监事会,成员2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1:1。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5)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1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 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15、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月日前送交各股东。

(2)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6、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6)宣告破产。

(7)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6、附则(1)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4)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5)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公司解散之日起失效。

2.x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篇二

一、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现状

从2008年9始, 浙江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 平均年增长50家左右, 目前共有301家小额贷款公司。它们具有下列特点:

1、贷款需求快速上升, 平均贷款利率偏高

从表1看, 近年来贷款的最高利率和平均利率都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其中平均贷款利率更是从2009年的13.8%上涨到2011年的20.39%, 涨幅为47.4%。其年贷款总额也以年均增长超过80%的速度增长, 这说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 从而导致贷款利率走高。

2、融资渠道及比例受限, 外部融资占比较低

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且其融资规模及来源受到严格限制。虽然浙江省2011年在央行规定的基础上放松了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及比例的限制, 但是从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来看, 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余额占资本金的比例不但没有上升, 而且还下降了6.5%。从表2来看,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余额约占其资本金的三分之一左右, 这与银行类金融机构相比, 存在巨大差距。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历年《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及监管报告》收集整理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历年《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及监管报告》收集整理

3、平均实收资本较低, 公司经营规模偏小

从表3来看,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以年均增加52家的较快速度增长, 但小额贷款公司平均从业人数却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上, 平均每家从业人员仅为11人。而从反映小额贷款公司规模的另一个指标———平均实收资本来看,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实收资本除2009年外都是呈增加趋势, 但增加速度明显放缓。2012年, 浙江省共有250家小额贷款公司, 平均实收资本仅为2.08亿元。无论是平均从业人数还是平均实收资本, 小额贷款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明显偏少和偏低。

资料来源:整理自历年《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及监管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是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这一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利率受管制, 影响可持续发展

目前,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收入主要为贷款利息收入。小额贷款公司承担了较高的贷款风险, 理应获取相应的风险补偿。朱冰心 (2012) 研究认为, 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利率的提升, 其贷款总额也在不断增加, 这说明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客户具有一定的高利率承受力。但是由于我国央行相关政策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的最高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即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同时由于融资受到一定限制, 在这种条件下再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利率管制无异于雪上加霜, 从而也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经营规模偏小, 难以获取规模效益

杨虎锋等 (2011) 通过对我国42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规模与效率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后认为, 样本中的42家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规模报酬递增的有23家, 平均资产规模为0.95亿元, 规模报酬不变的有10家, 平均资产规模为2.5亿元, 规模报酬递减的有9家, 平均资产规模为2.69亿元。而2012年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实收资本为2.08亿元, 平均每家公司的从业人员仅为11人。从这些数据看出目前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偏小, 且各地往往不允许小额贷款公司跨区经营, 这也导致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产生规模经济, 从而不利于其成本的降低。

3、税收制度不合理, 导致经营成本过高

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金融组织, 却没有被金融监管部门列为金融企业范围, 故在税收、融资成本、财政补贴等方面不能与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小额贷款公司在缴纳税赋时不是按照金融机构, 而是按照工商企业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了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外, 还需要缴纳5%营业税。虽然浙江省政府制定了相应的税收补贴措施, 但小额贷款公司所承担的综合税率依然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 这种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安排无疑大大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成本。

4、融资比例及来源受限, 不利于规模化经营

与国外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同, 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却只能贷款而不能吸收存款, 且其融资规模及来源受到严格限制。在实际融资过程中, 小额贷款公司很难从银行融入相应的资金。

三、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放松利率管制, 鼓励公司竞争

金融市场化是现代金融发展的趋势, 而利率市场化又是金融市场化的核心。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进行管制的主要理由是, 放松利率管制会导致小额贷款的市场利率过高, 进而产生较大的金融风险, 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这种政策逻辑显然与现代金融的发展方向不符。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利率也是一种价格, 这种价格应由资金的供求双方决定。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 资金的供给方往往处于市场的强势地位, 因此政府政策主要是要防止小额贷款市场产生垄断, 进而导致市场的低效率。而促进小额贷款市场的竞争是解决垄断的主要手段, 因此政府应放松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管制,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竞争, 从而提高整个小额贷款市场的效率。

此外, 与我国银行金融机构及国外小额信贷公司不同, 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并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且融资渠道与比例受到严格的限制, 这种条件下适当放松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管制, 不仅不会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重大的影响, 反而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多样化发展, 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

2、适当扩大规模, 获取规模效益

通过适当扩大经营规模获取规模效益是企业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之一。浙政办发 (2011) 119号文件明确指出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原则就是“只贷不存, 小额分散, 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小额贷款的“小额分散”特点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只有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才能满足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杨虎锋等 (2011) 的研究, 平均资产规模在2.5亿以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大多存在明显的规模报酬递增现象, 而2012年底,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实收资本为2.08亿, 平均就业人员只有11人, 平均经营规模偏小。因此,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 如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跨区经营, 设立分支机构等,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适当扩大经营规模, 获取相应的规模效益, 进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促进可持续发展。

3、完善税收制度, 降低经营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制度安排不合理主要体现在税收歧视方面。虽然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浙政办发 (2009) 71号文件把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但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却没有把小额贷款公司列为金融企业进行监管, 这使得小额贷款公司享受不到税收优惠, 增加了成本支出, 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 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应消除这种税收歧视, 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1]朱冰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研究[J].新金融, 2012, (5) :32-35.

[2]邢早忠.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上海金融, 2009, (11) :5-11.

[3]宋汉光.从三类机构的运营效率比较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J].浙江金融, 2010, (12) :6-9.

[4]杨大楷, 郭春红.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困境与出路[J].上海金融, 2007, (3) :14-18.

3.小额贷款公司灰幕 篇三

以房地产开发、租赁为主业的浙江东日,仅仅小规模参股温州商业银行,此间却一连拉出近10个涨停板,股价整整翻了一倍。而正是这类股票近期的特别表现,一下把闷声的“小额贷款”推到了台前。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给定的十二项“金改”任务中,第二项为“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实际上,在这一利好消息公开之前,央行2月20日已发布《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该数据亦证实小额贷款公司在规模、增速两方面势头强劲。

根据对行业的持续跟踪,《望东方周刊》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运转当中,需要注意防止出现弊病丛生之象。

小贷牌子和大额贷款

2011年10月的第二届中国西部金融论坛上,专注调研小额贷款问题多年的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刘锡良,就针对当时的小额贷款行业现状直陈“小贷不小”,“贷款动辄上千万一笔。”

刘锡良所指小额贷款公司的弊病,通常隐藏在一些小贷公司的内部账本上,因此这部分秘密一般不为业外人士所熟知。

本刊记者在成都、重庆、银川等多个城市,以申请小贷为由接触过数家小额贷款公司,对于两三万元金额的申请,受访公司无一例外表现冷淡。

“一般小贷公司不会明着告诉你他不做小额贷款,而会找一些借口,说你不具备申请条件”,重庆一位从事过小贷工作的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没有规定能约束小贷公司选择客户,给谁贷、贷不贷完全基于老板个人意愿。

本刊记者在多地探访县域小额贷款公司时,发现有工作日不开门营业的情形。“开门就得雇人工、付水电,他一年就那几笔账,放款收账只拿个皮包就把手续办了,何苦天天开门,给谁看呢。”宁夏一位小贷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中盛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该市第一家注册资金3亿元的小贷公司。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正式挂牌营业后,当地报纸报道,这是一家“单笔单户最高贷款额度达1500万元的民营资本股份制公司”。

宁夏惠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龙治普,是中国公益小贷的领军人物,3月26日,他告诉《望东方周刊》,不久前,他应邀在北京参加全国小额贷款研讨会,会上央行一位部门领导公布了一组数据,“全国4300来家小额贷款公司,抽样调查的结果是,5万元以下的贷款占1. 86%,而50万元以上的贷款占到86%。”

经济学家茅于轼,是中国最早一批介入公益小贷的学者之一,至今仍在山西等地运作小贷公司业务。4月10日,茅于轼告诉《望东方周刊》,他做的是3万元以下的贷款,带有公益性质,“而全国(小额贷款公司)1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只占1%,其他都是10万元以上的。”

挂小贷的牌子,做典当的买卖

西南某市政府2010年底批准设立的该市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金交所”),据本刊核实已列入国务院整顿对象,主体业务一度处于暂停状态。该交易所在长近1年的运营周期中,以打包发售小额贷款公司的小贷收益权凭证为核心业务。

抛开金融要素市场意义,这个金交所可以被直观理解为小额贷款利息分成平台。即小贷公司将贷款利息收益推上金交所出售,小贷公司借此融资,投资者则分享小贷公司利息收益。因此,这一平台能够大面积折射小贷公司平均利息水平。

本刊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在金交所已经发售的数十件小贷资产中,兑现给投资者的年化收益率一般在8%左右。

这仅仅是小贷公司集中通过金交所平台分给投资人的一部分利息收益,这也意味着小贷公司的实际利率在9%的水平之上。但此时的高利率都只是小贷公司的一部明账。

刘锡良日前接受本刊采访时透露,不少小贷公司保持一明一暗两套账,明账的利率一定在“不超过银行利率4倍”的合规空间,而真实利率在另一套账上,外界很难看清楚。

这一判断至少在山西近期开展的小贷公司自查工作中得到印证。山西省金融办责成省内小贷公司在2012年第一季度先行自查,4月9日至5月30日将展开现场检查。此间山西本地媒体披露,不少小贷公司发放月利3分到5分的贷款,并且有两套账。

记者注意到,近年手机短信、互联网、报纸百业信息中,小额贷款迷你广告几呈野广告态势泛滥。既然小贷公司只针对特定大客户,它们广泛投放这类低端广告的用意又在哪里呢?

知情人士透露,业内一些老板已经把小贷公司当作典当行开,贷款人只要能够提供房产等财产性抵押品,公司便会以高利息放款,而不会计较贷款人的贷款用途,“这是挂小貸的牌子,做典当的买卖。”

“多赢”的合谋

除了大额贷款、利率奇高,小贷公司的另类资金游戏也让人忧虑。

银川市一位小贷公司管理人员,日前向本刊记者介绍了小贷公司与银行合作操作资金的一套手法。

企业在银行的一笔贷款即将到期时,银行工作人员一般会向企业预先催款。当得知企业还款困难,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将此消息透露给小贷公司,届时促成企业从小贷公司贷出资金,来偿还银行贷款。

这仅仅是资金游戏的第一层。更进一层,小贷公司放出的这笔贷款,其实是从银行贷出。这就形成:银行放贷给小贷公司,小贷公司放贷给企业,企业向银行还贷。

在这个关联过程当中,资金并不会到小贷公司和企业手头,仅在3个账户间进行一次数字循环。对于银行而言,这个过程一能保证资金安全,二来消除一笔不良贷款。但循环一经结束,企业即对小贷公司产生借贷,这笔借贷开始合法生成高额利息。

这一循环对企业而言看似不公平,但据前述业内人士称,企业往往愿意参与这一循环。“企业按时还了银行的款,他就算银行优质客户,能取得更大授信,从银行贷出更大规模资金。”

业界人士还指出,个别小贷公司盯住企业股权,放款第一天就等着企业经营失败,到时再以追债方式取得企业股权,进而控制企业。多位受访业内人士反映,这种方式目前在房地产企业中有较多表现。

200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即著名的23号文。23号文之后,各地纷纷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小贷公司始如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

23号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有详细说明,“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4.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规程 篇四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民间合资的地方金融组织,在贷款发放上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及省金融办的规定,依法合规行使职权。不受任何部门和单位的制约。

贷款方式:目前本公司发放贷款主要采用担保和抵押两种方式。

贷款利率:上限为同期人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基准贷款利率的90%。

合同格式:目前本公司基本采用农村信用社正在使用的担保和抵押贷款合同格式。

贷款期限:本公司现阶段贷款期限暂定为半年,可适当调整。贷款流程:借款人提出申请——提供个人或企业资料——接受调查(包括资料审查和实地调查)——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贷款风险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创办的初衷是为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本公司目前最高单户贷款限额为100万元。在实际操作中尽量做到小额多户。相对减少贷款风险的集中度,同时使有限的资金服务更多的大众。本公司执行的利率与金融机构相比上浮的幅度较大,企业和个人出于成本考虑向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相对较少,据此我们充分认识到以担保或信用方式发放贷款不仅是我们现在,更是将来长期采用的主要的贷款方式。我们当前的做法是:

一、按贷款额度确定担保人;十万元以下贷款采用1名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公务员或有固定收入的人员作担保。十

万元以上贷款至少有2名以上社会上有较高资信度的人员作担保或采用个人或企业联保的方式。

二、对优质客户和小额纯农业贷款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信用贷款方式。在贷款发放中我们实行客户经理先行调查和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和要求的借款人提出调查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对不符合贷款条件和要求的借款人可以先行否决。总经理对客户经理上报的调查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核,再根据自身掌握的借款人的资信度决定贷或不贷。在贷款发放上现阶段公司规定;客户经理办理的所有贷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财会部门必须凭总经理批准的借款合同和借据才能办理贷款支付手续,同时财会部门对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内容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合规合法。

总经理对公司全部贷款的发放负决策责任。

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申请书 篇五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xx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筹建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备组,本着携手合作、科学经营、优质服务、满足市场需要的愿望,以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相关法规、政策,拟筹建东胜境内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名称:鄂尔多斯

市东胜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拟建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股东自有货币资金。

股权结构:法人股占x%,自然人股占92%。法人代表:xxx;所属企业:xxxx有限公司;自然人12个,按平均法配股。

服务范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区域境内。

业务范围:

1、向当地农牧民、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发放信用或

担保小额贷款;在东胜区境内,凡合法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经营者,合法从事政策允许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饮食服务业、机械修理业、科技咨询、旅游业等生产经营或消费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贷款。

2、中间业务:主要为代理中间业务,包括财政、社保、保险等代收代发

代理业务;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委托代理的其他业务;保管箱业务;项目工程融资代理业务。为当地中小企业发展、财务、管理等提供咨询业务,不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3、房产和机械等固定和动产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

4、信用担保业务: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当地中小企业和良好信用的个体经营者、农牧民个人办理贷款、项目融资、信用证等各种融资方式的担保,协助其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凡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在东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各项经营活动,并持有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营业执照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本区户口的个人都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担保业务。

5、经自治区、市各级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授权的其他业务。

设立该机构目的:一是作为东胜区商业银行的补充和辅助;二是为当地农

牧民、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创业经营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服务;三是重点支持东胜区境内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及域经济发展;公司本着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原则,在服务中求发展,在发展中赢得利润。

公司经营宗旨:在自治区、市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地方金融方针、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按照不存款和“小额、分散、快捷”放贷的原则,为客户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申请如无不妥,请予审核批复。

附件: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2、股东基本情况材料

3、法人身份证明及证明材料

4、各股东信用记录查询授权书

5、公司筹建方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备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

关于筹建甘肃和政县和鑫小额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书

临夏州财政局:

按照《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足和政县农业科技和农产品、都市生态旅游业、新型优势农业产业项目,解决急需的流动资金,我公司决定在和政县设立

适合发展三农需要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其灵活快速的运作模式,将有效地支持和促进当地三农经济的发展,有效弥补当地农村现行金融体系的不足,为解决当地农户和农业、农村生产贷款难的局面,对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甘肃新连海

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与张世文等股东共同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为促进和政经济社会发展尽绵薄之力,其组成如下:

拟设立机构名称:甘肃和政县和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和政县三合开发区;

组织形式:民营公司;

机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拟注 册 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发放小额贷款;

公司股东共6个,其中:法人股东3个,自然人股东3个分别是:

1、甘肃新连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现住所:永靖县西河

镇白川村,组织机构代码证为:78964008-x;

2、甘肃连海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现住所:永靖县西河工业

企业开发区,组织机构代码证为:22632339-8;

3、甘肃汇盛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现住所:永靖县西河镇白

川村一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为:75655257-7;

4、张世文,现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07号,身份证

号码为:***719;

5、张忠凯,现住所:兰州市张掖路2号,身份证号码为: ***516;

6、梁猷魁,现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94号,身份证号码为:620***1036;

甘肃新连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一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出资人身份证复

印件

关于设立**市**小额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

**市人民政府:

为了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益,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根据中国银监

会、中国人民银行和**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省工商局、中国银监会**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省公安厅文件精神,积极响应《**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机械有限公司拟以发起人身份联合其他9位自然人在**市申请设立**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小额贷款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经营场地位于**市**路**号,已签订租赁合同。

********有限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市**路**号,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法人代表***。公司主要从事*******系统零部件的设计和生产,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公司以其无可争议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赢得广大用户的好评。

公司厂区面积近******平方米,厂房面积*****余平方米,仓储面积****平方米,办公楼面积****平方米。目前已拥有固定资产****多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人,设备***余台。公司主导产品:。具备年产**万套前举升重型自卸车用液压系统和**万只各类液压缸的随车能力。是**专用有限公司指定供应商,产品广泛用于等专用汽车。

“五星品质,追求卓越”。公司以“做中国最受欢迎的汽车液压系统供应商”为宗旨,秉承“诚信为本、品质至上、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公司正在为争取成为**商用汽车液压系统的主要供应商而努力,并力争发展成为我国汽车液压系统的重点研发、生产、供应基地。

***市现有工商企业****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余家,限上商业企业***余家。2014年,***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将达***多亿元。随着***市

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对融资的需求越来越大,现阶段,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仅限于通过向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反噬融资,融资方式单一,手续、程序要求繁杂,融资量不能满足需求,急需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积极响应《**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促进**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及个体户贷款难的问题,由******机械有限公司发起并召集其9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申请成立**市**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申请。

发起人:********有限公司

2014年**月**日

xxx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扩股申请书

xxxxxx金融办:

依据《xxx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充分调查论证,xxx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为有效

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等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提升盈利水平,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

一、概况

机构名称: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机构住所:xxxxxx

公司性质:xxxxxx

组织形式:xxxxxx

原注册资本:xxxxxx

业务范围:xxxxxx

主要经营区域:xxxxxx

增资扩股后名称:xxxxxx

二、股本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股权比例1 2

合计

三、增加出资额的原有股东情况介绍

四、拟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

拟增资扩股完成后xxxxx小贷注册资本增加到xxxxxxx,详细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股权比例1

合计

望批复!

xxxxxxxxx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xx年xx月xx日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任职董事任职资格申

请书

人民政府商务办公室:

本人拟申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特向贵办提出任职资格申请。本人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中的要求,保证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人

6.小额贷款公司分析 篇六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公司法人,获取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持续经营却是根本。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场经济中只有不断的向市场提供自己的信贷产品和管理咨询服务,才能换回自己所需的各种资源,而资源的价格话就是货币。只有获得的货币大于或者等于提供产品和服务所花费的货币,小额贷款公司才能持续经营下去,也就是不断的生存下去。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命力在于,在服从政策监督和遵循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不断提供优质的的并且符合贷款市场需要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并能持续的得奖该等产品和服务以高于成本和费用的价格卖出去,以最终实现和维系生存的目标。

任何一项管理活动都应该对管理主体有价值。如果一项管理活动对于管理主体没有价值,管理主体就不会花费相应的管理成本去实施管理活动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的过程。风险管理工作做得越好,小额贷款公司就能越好的防范与规避其所面临的各项风险,即使出现了风险暴露,小额贷款公司也能较好的加以控制与化解,从而不断的为其开展业务保驾护航,并不断的降低其经营过程中不确定性而提高自身价值。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利益总是伴随风险存在的。从业务开始受理起,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人员就应该不断的识别与评价各项业务的风险是否重大与可控,将那些不符合合格借款人的资格的贷款申请人通过尽职调查环节、风险初审环节、项目评审环节、项目审批环节等予以剔除,在选择了向那些合格借款人发放了小额贷款以后,还应通过放款环节、贷后管理环节规避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因此,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过程实质上就是不断的识别、分析、评价、防范、规避和控制各种风险的过程;也是将风险层层化解,最终形成收益和实现风向管理的价值过程。

7.x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篇七

一、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分析

(一) 自身经营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发展潜力很大, 很多的城市中都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简介。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他们的公司规模通常都比较小, 对于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低, 一般都是在熟人之间进行贷款业务, 很难在市场中提高竞争力。并且小额贷款公司的收入非常单一, 主要是依靠着公司对外贷款获得利息上的收入, 一旦收不回本金和利息, 就会面临很大的资金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小, 若是市场上发生经济危机, 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没有抵抗的能力。

(二)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主要说的是外界的环境变化对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的风险冲击。首先就是市场环境, 在小额贷款中有很多都是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 他们的一般经营规模不大, 承受风险能力不高, 若是一个国家的经济走了下坡路, 出现经济不景气, 那么这些中小企业通常都是没有很好应对措施的。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 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较大冲击。其次是金融市场受到了冲击, 小额贷款公司缺乏市场风险应对能力, 也会造成回款困难。

(三) 信用风险

人的主观因素会对信用产生一定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者, 他们在市场中难以获得稳定的报酬, 回款的信用不明确, 很多产生无意违约的现象。还有的企业为了获得较高的资金收入, 设局故意欺骗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 这些人不顾及公司的经营状况, 也不考虑自己的信用问题, 对小额贷款公司造成了严重伤害。

(四) 管理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比较小, 在管理过程中也面临着管理手段不科学的风险。管理人员对于贷款者信用审核以及其他方面的审核出现偏差, 或者是财务报表不准确, 都会让公司的资金周转面对困难。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也会影响贷款情况, 若是领导层人员出现了决策失误, 让公司的发展计划受到了损坏也是常见的风险。

(五) 资金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成本偏高。监管部门有关数据统计显示,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平均成本达到了20%, 为了盈利, 小额贷款公司必然会以更高的利率将资金贷出去, 一般为30%或40%, 有些甚至更高。实际上没有多少实体经济能够承受如此高的融资成本, 一旦借款人资金链断裂, 形成违约, 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控

(一) 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应对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 小额贷款流程和实行方法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尤其是现在金融市场比较复杂, 很多方面都缺乏相关的说明, 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我国应该进一步建立小额贷款的监管机制,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主体进行规定, 减少职责重叠。同时还要让监管内容完善, 建立多方位、多角度的监管体系, 正确的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状况, 减少不良贷款记录。

(二)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小额贷款公司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 他们公司的贷款业务繁多, 产生的资金周转性强, 对于很多的团体组织都有很好的作用。我国政府应该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在小额贷款发展起步阶段, 我国就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区域发展、市场定位、业务范围等内容做出了规定。政府应该在以后的工作者中, 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 加大财政税收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让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并且掌握贷款的自主决定权, 能够开拓新的贷款渠道, 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 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

小额贷款公司的人员应该具备很高的资金管理素质, 不论是普通的员工还是公司的领导者, 都要树立强劲的风险管理观念, 能够使用统一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 重视信用风险和环境风险。市场管理人员对金融市场和国家政策的变动应该具有明确的认识, 能够提早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避免公司陷入被动之中。公司的领导人应该重视文化和观念上的风险管理, 让员工定期进行风险管理培训, 注重引进先进的额管理经验和优秀的高素质人才, 让他们能够全心全意的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 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很小, 涉及的金额非常多, 这就需要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有很强劲的专业水平, 能够应对公司出现的各种风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很多的小额贷款公司难以吸收到优秀的人才, 这就需要公司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 提高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 让员工能够和企业站在统一战线上。企业还要注重人才的素质培养, 定期安排公司人员进行管理进修, 掌握风险管理的预测和防控办法, 提高公司的人员素质。还要建立良好的奖惩机制, 对于公司能力强、工作绩效好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多于投机取巧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 给予一定的批评惩罚, 约束和激励员工更好的进行工作。

(五) 规避风险贷款可能性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措施不到位, 这也是造成回款困难的原因。有的小额贷款公司掌握的财务数据不健全, 或者是财务信息不真实, 给小型企业贷款的时候, 不知道这个企业的信用资产情况, 往往造成重大的失误。很多企业正是看准了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审查不合理的漏洞, 获取大量的资金, 给贷款企业造成严重创伤。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加强风险管理的措施, 在放出贷款的前期, 对贷款对象的信用等进行严格的审查, 包括之前有无不良记录、企业经济发展的情况、公司的规模、偿债能力等, 方面以后公司收回贷款。

(六) 加强内部监控体系

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监管通常都不到位, 很多的小额贷款公司一人身兼数职, 能够随意的使用公司的资金, 给公司的资金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应该意识到了完善的内部监管的重要性, 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 要建立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 让三权相互制约, 提高管理决策的正确性。公司还应该加强内部员工的沟通渠道, 能够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 帮助员工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公司应该重视经营管理制度, 不断的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 吸收优秀的管理经验, 不断的提高公司内部的职位分工, 让每个职工都能够各司其职, 保证公司规章制度顺利进行。

(七) 大额借款实行跟踪检查

小额贷款公司近些年来发展迅速, 在金融市场中找到了合理的生存空间。但是在实际运营中, 有的借款人不但向当地的银行进行了贷款, 还向贷款公司进行了借款。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抵押物、抵押手续等方面制度不够完善, 导致了贷款的监管方面能力不足, 一旦发生了剧烈的市场波动, 就会产生很大的损失。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对建立完善的抵押物评估程序, 完善抵押手续, 保证公司的基本利益。在大额贷款借出去之后, 进行跟踪检查, 及时了解贷款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的周转情况, 若是发现了不良信息, 及时采取措施, 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能够及时回拢, 减少大额贷款的市场风险。

三、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场中缺乏一手的信息, 公司规模小, 审核制度不健全等, 让公司很难在市场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我国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体制, 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经济利益。小额贷款公司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制度, 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引进, 定期做好公司人员的培训, 建立内部监管体制, 认真审核贷款企业的信用等级, 保证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贷款, 避免公司出现重大的损失。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很多的经济主体都面临着资金缺乏的问题, 因为缺乏相应的资本抵押实力, 所以在贷款方面很难筹集到资金。在这种情况下, 我国政府开始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致力于向贷款难的企业输送一定数额的资金, 帮助他们克服资金的困难。小额贷款公司也面临着市场金融的风险, 尤其是违约风险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打击, 需要做好防控措施。

关键词:小额贷款,风险,防控

参考文献

[1]吴晓俊.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问题及对策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 2012, (5) :52-53.

[2]王旻, 张天平.小额贷款公司的缺陷和潜在风险以及防范措施[J].现代商业, 2012, (33) :88-89.

8.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 篇八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进程中,非政府(非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以小额贷款帮助贫困地区的贫困者从事各种小型经济活动,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一项有效措施,为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和改革提供了有益的补充,小额贷款作出的积极探索和贡献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和肯定。而国际上,小额贷款也逐步融入主流的金融体系,无论是规模、形态还是实践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小额贷款的含义。目前尚无公认的定义,比较普遍认可的定义是:利用小额度的信用贷款为低收入贫困人群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但是,由于商业性小额贷款的兴起,致使小额贷款在额度、利率和服务对象上产生了重大歧义,使小额贷款的定义复杂化了。小额贷款是金融行业的一部分,也是一种发展工具。小额贷款的含义可以包括金融服务和社会服务。它满足了那些从未或很少得到正规金融服务的家庭和企业的金融和社会的需求。因此,小额贷款的主要目标是中低收入家庭和微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背景、意义和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随着建设进程的推进,在资金的供应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以农民贷款难、审批复杂导致的资金链断裂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了应对这种局面,我国农村出现了实施小额贷款的一些公司,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在2008年5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从而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地位和性质。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仅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的风险

作为新型的小额贷款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几年来有效地支持了城乡个体工商户及微型企业的发展,弥补了我国金融市场空缺。但不可否认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建立的时间较短,各项业务的开展均处于摸索和尝试的阶段,内部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手段还有一定的欠缺,人员素质还有待完善和提高,在监管制度设计上的先天不足以及市场定位错位等。

对于小额贷款经营发展的风险问题,学者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市场认知度低,业务开展困难,收入来源单一。作为新生事物小额贷款公司被社会公众熟悉并接收仍需时日。市场认知度低使得小贷公司业务开展困难,对于小贷公司这样一个新型的金融服务组织,信誉的建立需要一定时期经营的积累。对于有贷款需求的目标群体来说,选择小贷公司存在一定的信誉风险,即使想通过小贷公司贷款,获得相关信息及服务的渠道也很有限。目前来说,小贷公司开展业务大部分都是通过熟人、朋友来进行,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成熟的市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利息收入,占其全部营业收入的八成以上,收入来源比较单一。资金来源有限,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开展缓慢。目前小贷公司放贷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资本金,一旦发生坏帐,损失极大,为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小贷公司普遍审慎经营,管理人员怕承担责任,宁可少贷而不敢错贷。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多以抵押、质押和保证贷款为主。

监管层面的问题:监管不到位,制度约束性差。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尚未有明确的金融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监管。政府金融办虽有监管之权,但其侧重于抓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缺乏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本金变动、贷款对象、贷款用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合规性方面的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业务运作完全处于自我约束的状态。信息透明度差,风险难监测。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完全靠自我约束,并未按时对贷款发放情况、贷款投向、利率监测等业务真实信息进行报告,信息透明度不强,相关部门很难把握其业务运作的规范性。小额贷款公司游离于金融监管系列之外,对贯彻落实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国家明确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均不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而只负责政策宣传和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缺位易引发诸如信贷风险、暴力收贷、变相集资等社会问题,容易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无序发展,对地区贯彻落实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1]

法律风险:试点初期,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和发展更多依靠国家优惠政策,但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畴,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制度体系不可或缺。然而,目前规制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只有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性文件等,缺乏完整、系统的法律规制体系,严重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和持续发展。相比而言,國外小额贷款业务的法律规制更为成熟: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法》、印尼的《小额信贷法》、印度的《小额信贷促进法》等都是规范小额信贷的法律规章。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必然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举步维艰,造成金融风险隐患。

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措施

赋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企业的法律地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定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小额贷款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意见》并没有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企业性质,只是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吸收存款、只发放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在性质上小额贷款公司仅属于一般的工商企业。而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务来看,除了不能吸收存款以外,其他的业务与金融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实质上的业务完全相同,性质却不同,矛盾显而易见。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小额贷款法》,赋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企业的法律地位。

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一是要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除了要充分利用其他商业银行共有的客户信用信息外,还要积极参与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信贷风险。对贷款质量劣变及时反馈,对贷款呆账充分计提准备金,增强对贷款风险的抵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范、控制、化解经营风险。二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金融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风险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识别能力,积极防范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合法、稳健、有序进行。

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目前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主体各异,但总的来看,较多地是由金融办负责监管事宜。但各地金融办的监管权责并不统一,由于缺少法律依据,金融办的监管职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种监管模式从长远来看弊大于利,将严重制约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实现监管职能、统一监管行为,应当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金融办的监管主体地位,由政府金融办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实行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非现场监管主要是在采集和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监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贷款流向、贷款利率等经营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预警、限期整改、分类监管等措施。同时,鉴于农民、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等贷款对象的融资成本承受力较弱,“高利贷”将不利于实现资金的运转效率,也有悖于鼓励农村经济发展的初衷。因此,政府也应对小额贷款的利率进行一定地监管,对背离市场发展规律的高利率予以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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