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答辩书范文

2024-09-04

仲裁申请书答辩书范文(精选8篇)

1.仲裁申请书答辩书范文 篇一

仲裁答辩书模板

答辩人: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某省某市某路 电话:…… 法定代表人:某某 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对安徽肥西胡某某(装修项目经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1、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解除:

根据公司劳动合同《薪资约定》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节,未经董事长书面批准休假或缺勤超过三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见附件1(劳动合同《薪资约定》补充协议)。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000元(10000元/月*0.5):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10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举行关于公司新办公室装修会议,公司安排你处理某某产业园7号8层公司新办公新装修工程,第二天你没有和公司任何员工表述不辞而别,后期多次与你沟通就上班时间。之后公司行政部根据公司“劳动合同《薪资约定》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节,未经董事长书面批准休假或缺勤超过三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第四天将考勤机考勤信息删除。

4、请求依法裁决申请人2018年1月份工资6437元及延支付的赔偿金6437元; 你于2018年1月14日擅自离职,按公司薪资核算办法,同时结合公司“岗位薪资结构标准”薪资组成说明第一条,技术职务岗位津贴指:持有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担任技术管理岗位,符合持证上岗要求的可享受补贴;该岗位人员转正前未按承诺将所持执业资格证转入公司注册的,则取消此补贴。即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1月份执业资格证书补贴分别为498.13元,956.88元、956.88元、400元。共计2811.89元。因入职至离职时申请均未向公司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返还公司金额为2811.89元。见附件2(岗位薪资结构标准)、附件3(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表)。

你于2018年1月14日离职,你的应发薪资为3200元。扣除公司社保部分为522元。同时扣除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份个部分社保即643.94元,实发薪资为2034.06元。

你于1月14日离职,公司2月5日至8日多次联系你要求你到公司做工作交接及领薪,你以没有时间为由推辞,从而导致你的薪资一至未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的行为已经违法。你不辞而别,没有与公司办理任何的工作交接,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你应当立即与公司办理交接。

5、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绩效工资6000元及迟延支付的赔偿金6000元;

根据人员登记表,试用期无绩效薪资,见附件4(人员登记表)。

6、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补缴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的各项目社会保险;

根据人员登记表,入职满一个月,自第二月购企业社保,你当时有签字,说明你同意这项目协议。见附件4(人员登记表)。因此公司同意以现金的方式给予你11月份社保补偿,即870元。

7、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0000元。根据公司新员工的第一天:入职须知第二条入职手续办理,本人在入职当天首先到人事部带相关证件办理入职个人信息登记,签定《劳动合同》,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办公用品申请领用、就餐登记、住宿手续办理等。后面有你本人签字,你的劳动合同已签定,同时当时公司有提供给你《劳动合同》一份。附件5(新员工的第一天入职须知复印件)、附件6(劳动合同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本司就以下事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你的擅自离职,在工作交接方面没有和公司任何员工交接,导致公司办公室装修停止长达一个半月之久。按鲲鹏产业现有平均租金33元每平方每月计算,办公轾建筑面积为942.41平方,即为46649.3元。附件7(办公室装修时间节点表)、附件8(鲲鹏产业园出租信息);

因你的擅自离职,至经未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确保公司及自身利益,否则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某某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4日

2.仲裁答辩书 篇二

上海麒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吴洋凡与上海麒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闵劳仲(20xx)办字第2516号)提交答辩书如下:

对请求事项1的答辩:被诉人与申诉人的双方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期满而合同终止的关系,而非解除劳动关系,被诉人无应当向申诉人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依据。

对请求事项2的答辩:被诉人与申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满,双方都无意愿续签合同,则被诉人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被诉人无需额外支付申诉人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请求事项3的答辩:申诉人要求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工资要求,纯属捏造事实、撒谎、欺骗仲裁委会员。本公司从未有欠薪行为。申诉人的工资均从银行划拨至其帐户上,现有银行汇款凭证为证。如被诉人真有其所说的现象,为何在此二个月的发薪日申诉人不向被诉人询问?可见申诉人的道德品质存在质疑。

对请求事项4的答辩:被诉人与申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xx年11月22日起,时日申诉人的劳动关系未脱离“上海长江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诉人也未将其信息资料给与被诉人,致使被诉人未办理申诉人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现被诉人愿意补交申诉人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时间为20xx年11月22 日至20xx年4月30日。

对请求事项5的答辩:申诉人要求被诉人支付20xx年5月1日至5日的工资,申诉人并无上班依据,不予接受。

3.劳动仲裁答辩书 篇三

答辩人:XX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现就袁XX向贵委申请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针对申请人的申诉请求及申请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1、袁XX与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2、答辩人从未承包施工过XX工程。

3、袁堂付从未在答辩人处工作过,与答辩人不存在事实和

法律上的劳动关系。

4、答辩人从来没有委托或聘用袁XX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向其支付过任何工资报酬;答辩人的管理人员根本不认识申请人。因此申请人和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综上,请求仲裁委查明事实,依法驳回申请人对答辩人的申请请求。

答辩人:XX公司

4.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篇四

答辩人:赵xx,男,24岁,无业,住xx市xx区xx街31号。因xx市xx大厦诉劳动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诉讼人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2001年5月答辩人与申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申诉人每月支付答辩人劳动报酬5000元,且每月保证不得低于8个休息日。然而,2001年5月,在答辩人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诉讼人只向答辩人支付了2000元的劳动报酬,且未向答辩人提供一个休息日。同年6鱼肉,诉讼人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答辩人的工资,直至今年仍未支付之这笔款。申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劳动合同有关工资报酬决定,侵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也正是鉴于此,答辩人才与申诉人解除了劳动合同。

二、申诉人称答辩人不辞而别不符合客观事实

答辩人在2001年7月10日,即解除劳动合同的10日前向申诉人提交了辞职申请书,而并不像申诉人所说的为履行任何法定手续,几人答辩人叫了辞职书,解除劳动合同就成为了必然。

三、申诉人称答辩人与xx酒店签订劳动合同不是事实

答辩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始终在家待业,并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此有王xx、损xx等人予以证明。况且答辩人已与申诉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即便是与其他引人单位再签订劳动合同,也与申诉人无关,不能成为告诉答辩的理由。

四、答辩人不应赔偿申诉人的培训费用

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培训是《劳动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申诉人虽然为答辩人支付了一定业务培训费用,但答辩人在执行劳动合同期间,作为业务骨干,为申诉人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特别是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答辩人的离职行为没有给申诉人的经济活动带来任何影响和经济损失,因此也就不存在赔偿问题。

鉴于上诉理由,答辩人已无法继续与申诉人履行劳动合同,行为仲裁庭支持争议,依法驳回申诉人仲裁请求。

此致

xxx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赵xx

xxx年xx月xx日

附:1.辞职书1份;

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篇五

贵委XX劳人仲案字(2013)第XX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现就XX诉XX区XX药房一案答辩如下:

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的请求事项与事实不符:

一、申请人提出的给付加班工资XX元的请求与事实不符,理由如下:

申请人自从XX年7月来XX工作后,很快就被任命为XX药房的店长,一直在店长位置上工作至2012年2月。店里的大事小事大多数都是申请人自行决定。申请人的工资也都是及时给付,根本不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

申请人提到的加班问题,我这里有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份、2月份的考勤打卡记录的复印件,从该复印件不难看出,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3个月的时间内,申请人的出勤打卡是其自己打的,加班的记录仅有为数不多的4次,分别为2012年12月6日、2013年2月17日、29日、31日。而且打卡记录有2次为申请人自己填写,加班也只有下班时间,没有上班起始时间。我想问一下在座的,如果你加班了,又是自己负责打考勤卡,你能不把自己的加班都记录在案备查吗?我想没有这样的傻瓜吧。既然不存在所谓的加班又何来10750.6元的加班费呢?纯属无稽之谈。相反,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2这3个月的考勤打卡记录可以看出,申请人平时在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和旷工,常常是来店里点个卯就不见人影,且存在经常不打卡、擅自填写机打卡片的情形,这些店里的其他员工均可证明。由于申请人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影响极坏,造成其他店员意见很大,为 1

平息众怒,教育申请人本人,被申请人先后于2013年1月、2013年2月和2013年6月分别给予申请人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书面警告的处罚。虽然申请人的情节恶劣,鉴于申请人为该店店长,被申请人从稳定大局出发,并没有扣其一分钱,请问,这样对待她是不是做到了仁义至尽。

因此该请求与事实不符,请仲裁委明察秋毫,不予支持。

二、申请人提出的给付XX元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其理由也不成立,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加付赔偿金应当符合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手上是一份工资发放表格,申请人的工资都是按月足额支付的,而且远远高于XX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何来XX元的经济补偿金。至于加班费,前面已经提及,不再重复。

因此该请求与事实不符,请仲裁委不予支持。

三、申请人提出的给付XX元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其理由也不成立,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己也讲了,申请人从2010年7月来XX药房工作

至擅自离开,时间已有2年多,也就是说申请人在XX药房的工作年限已远远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即使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况且被申请人一直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至申请人擅自离职,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怎么能说没有订劳动合同呢。明显是捏造事实与事实不符。

请仲裁委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提出的三项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违背事实,为维护被申请人的权利,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维护答辩人的权益,并保留答辩人追究申请人XXX的法律责任。

答辩人:XXX区XXX药房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

1.有关证据资料4份;

6.仲裁申请答辩状 篇六

负责人:张XX,联系电话150XXXX5123

委托代理人:李XX,系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XX市聚福大酒店,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负责人:赵XX,联系电话:183XXXX7234

请求事项

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装饰费用170万元

2.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事实与理由10月XX市XX市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向社会招标装修工程,先后有三家装修公司投标。

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也参与投标,在投标书报价装饰款中提出“装修款不超过100万元。

后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中标。

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于2月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书》内容约定:装修工程应与208月底完成装修,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的装修工程实行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工程的总承包。

合同规定:装修款暂定为100万元。

具体情况由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提出后经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同意。

并经市建设银行审核,一次性包死不变。

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向支付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的预付款,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方便施工。

年三月初,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的原因。

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提出,施工费应该涨到300万元。

被申请人予以拒绝。

双方发生争议。

由于施工费用无法维持,申请人终止了装修工程。

同年四月底,双方达成协议,将装修款定为200万元。

并请市建设厅经行审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在协议上签字。

2011年底,申请人装修工程结束,经验收后,被申请人方同意接受。

但被申请人却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支付剩下的170万元施工款。

还认为申请人延迟完成工程,应当负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XX

7.仲裁申请书答辩书范文 篇七

2007年版

1、毕业生首先完成毕业生电子摄像。

如果毕业生还没有电子摄像,网上毕业申请的请求将不能提交。还未电子摄像的同学,请直接到新华社湖北分社拍照,将电子照片拷贝到培养处学籍办杜老师处即可。新华社湖北分社地址:东湖梨园, 联系电话:68881175 ; 研究生培养处电话:68754162

2、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领取答辩资料袋。

按要求填写申请答辩的相关内容并经导师等签字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

3、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中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或(首次进入帐号为学号,密码为8位数出生日期)。

http://202.114.74.22,),⑴、进入开学注册-〉填写入学登记表并进行网上提交。

⑵、进入毕业申请-〉毕业申请单,核对照片及本人的基本信息,填写并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

⑶、进入学生学位申请审核-〉硕士(或博士)学生申请审核,填写并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4、3月28日或9月28日前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审核。

需交材料:⑴学评分委员会主席已审核签字的论文评阅人候选人名单复印件1份。(P12面)

⑵盲审材料:隐去姓名和相关信息的盲审论文3份,评审费810元,填写好信息(不填姓名)的评阅书3份,科研成果复印件(隐去姓名和相关信息)3份。

5、通知指导老师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中”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或http://202.114.74.22,)

导师登陆并对毕业生提交的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进行网上审核,填入答辩委员的名单。6、4月28日或10月28日前将完整的答辩审核材料交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以便大量的信息及时录入上报。

需交材料 :⑴申请表一份,第一面复印件1份,⑵成绩单2份

⑶科研成果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⑷开题报告表一份(格式请见院下载中心/研究生专栏)⑸毕业生登记表2份

⑹网上提交的学位申请打印纸质1份

⑺导师网上录入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纸质件1份 ⑻论文一本

7、公示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学院于5月10日或11月10日在院网页上公示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只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同学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返回答辩材料。

8、出示答辩公告

答辩前三天在学院宣传栏出示答辩公告一份,无答辩公告者答辩无效。9、5月31日或11月31日前提交答辩材料存档

需交材料⑴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一份。按页码依次粘贴好,并将P1+P3;P4+P5;P9用B4纸复印10份,⑵、学籍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

⑶、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式一份

(注明:将所发表文章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粘贴在一起,如有多篇文章,文章之间的粘贴顺序与“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第二面所填文章顺序相同,并附一封面,封面上注明姓名、学号、文章名称、刊物名称、发表时间、第几作者)

⑷、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计算机软盘一张 ⑸、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件1份 ⑹、博士学位论文3份

⑺、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答辩书 篇八

答辩人:北京市××××××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区××× 电 话:010-6×××××1 法定代表人:×××× 职 务:总经理 尊敬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3年×月×日收到贵会受理的××劳人仲字[2013] 系,故双方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综上所述,申诉人刘×××等10人关于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和赔偿金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

答辩书副本贰份。

答辩人:北京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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