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新闻热点时评

2024-06-19

人民日报新闻热点时评(精选5篇)

1.人民日报新闻热点时评 篇一

9月8日热点时评与申论热点

【热点时评:“送礼式尊师”风为何又刮起?】

教师节临近,这两天,西祠网上一则《斗胆从教师的角度说说教师节送礼》的帖子一经出炉就受到了很多网友的热议。发帖人是南京大厂的一位小学老师,她发帖呼吁家长教师节别送礼:“我希望家长不要太纠结了,放了老师吧。”

随着教师节的又一次来临,要不要给老师送礼又成了热门话题。一方面,放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希望借教师节的机会“表示”一下,以期在新学期自己的孩子可以得到老师们“特殊”的关照;另一方面,一些老师担心“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也被送礼之风搞得身心俱疲。师生关系原本是非常简单透明的,一个用心教一个专心学;现在却变得复杂,掺杂了太多功利性的因素,着实令人心理不安。

尽管“尊师不必送礼”的呼声已经喊了多年,但给老师送礼的问题却没得到根本解决,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有二:

首先,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功利思想作怪。古人云:“礼下于人,将有所求”。家长给老师送礼,大多数并不是出自对老师的尊重,而是希望能从老师那里换取“好处”。应当看到,在教师节送礼问题上,家长送给幼儿园和中小学老师的居多,给幼儿园老师送礼是为了让其更好地照顾自己年幼的孩子,给中小学老师送礼是为了孩子学习成绩的提高,在将来的升学考试中能考取好的学校。因此,虽然在给老师送礼的问题上老师无奈、家长纠结,但社会风气如此,家长和老师都身不由己地被“推”着走。

其次,说明当前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信任度在减弱。笔者认为,当下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不信任教师,不相信老师还会基于纯洁的教育理念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这与当前的社会舆论对个别教育现象的不正确宣传有关。有人甚至错误的认为教师节就是给教师送礼节,导致有些家长觉得不送礼给教师不放心,有些家长是边送边骂,导致现在一提教育教师,就会招来无数非议,这是十分可怕的。事实上,每一个有良知的教师都不会因为学生是否送礼而改变对他们的看法,而这样的老师是大多数。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排除确实有一些教师道德低下,对学生存在着厚此薄彼的现象,迫使家长送礼,但这样的教师是少数的,并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当前家长的盲目跟风和教育的功利化倾向是教师节送礼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只有剥去教育功利的外衣,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才能恢复原有纯洁无暇的师生关系。

【申论热点: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一、时代背景

“十一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社会各界真情关爱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实现了卓有成效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鲜明确立起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战略,基本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初步搭建起保障残疾人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制度框架,在发展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前进道路上迈出了重大而坚实的步伐。中国残疾人事业的成功实践,成为展示我国人权保障和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成为发展中国家残疾人事业的成功范例。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庞大、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扶助的群体,残疾人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残疾人作为社会最困难的群体,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难中之难”;残疾人事业发展滞后,是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只有进一步加大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力度、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速度,才能确保如期全面建成惠及全体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为此,2011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

展的指导原则、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并召开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予以强调贯彻。

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主要内容

1.“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组织供应50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2.“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鼓励残疾人创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00万人。

3.“十二五”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主要任务是: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4.“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10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5.“十二五”时期,我国将把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

6.“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200万人次补助。

三、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原因

我国是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残疾人数量多、困难程度大,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残疾人总体状况与全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和人口结构变化,残疾人工作又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残疾人事业发展任重道远,必须作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四、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途径

1.把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为残疾人基本生活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放在各项任务的首位,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等制度安排,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2.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发展思路,大幅度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强对重度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保障与服务。

3.加强做好残疾预防工作,提出实施残疾人预防的工作措施。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4.形成有利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放在重要的位置,对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加强残疾人组织、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等提出要求。

5.明确政府、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责任,制定主要约束性指标评价体系,强化对规划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五、重要表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当履行的义务。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本系统发展规划,将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重点扶持。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培育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要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

残联组织和队伍建设,支持残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级残联要秉持“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把温暖、快乐和方便送到残疾人心中。

2.人民日报新闻热点时评 篇二

本文拟对2007年全年《人民时评》的文章作一次调查分析,文中所有资料均来自人民网观点频道的《人民时评》栏目。该栏目分为“政治”、“经济”、“国际”、“其他”四类。

笔者认为,《人民时评》的文章从言路、文路和立意三方面体现了公民写作的特色。

一、广开言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如今,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受众迫切需要了解新闻背后的缘由和体制因素,迫切希望媒体对新现象、新问题予以及时迅速的解读和干预。作为国内权威新闻网站的评论栏目——《人民时评》的文章以深刻的思想评说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疑点问题,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对社会舆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007年的425篇文章对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均有涉及,尤以政治类和其他类(包括教育、文化、健康、民生等)为多,共407篇。其中有关时政的评论占总量的近33.18%,涉及的问题包括政策解读、反腐倡廉、依法行政、机构改革和舆论监督等多个方面。而关于科教文卫和民生方面的文章占了近62.59%。评论文章的指向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有批判,也有褒扬;有争鸣,也有建议;有阐释,也有研究,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章都有意识地为公众提供了思考问题的角度,引导公众对问题进行理性的关注,有利于形成有效的舆论环境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人民时评》的文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读者意识使评论能从平民角度说出人民的心里话。例如:在政治评论《今天,让我们体味祖国的关怀温暖》(2007年10月8日)中,作者就国庆期间人民网推出的“十大惠民政策”网上评选活动有感而发。回顾了国家的多项惠民政策,如: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使许多曾因贫困失学的农村娃回到课堂;取消农业税打破了千百年“皇粮国税”的定式传统。还有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建立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等等,都体现了党和政府正视民生疾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的信心和决心,让读者从心底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经济评论《从猪肉价格暴涨成为热议话题说起……》(2007年5月23)一文中,作者认为当前的猪肉涨价情况有很大的人为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曾专注于解放生产力,养猪的规模化、产业化积极性被激发,屠宰市场也全面开花。此后,政府关注食品安全,围剿私屠乱宰,但对于如何保证在一定警戒价位下满足猪肉供应的关注度有所减弱。因此,对于此番猪肉涨价热潮,政府应以系统化的眼光和思路,深挖政策原因,把好脉、稳调控才能见实效。文章分析透辟,对平抑肉价及防止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春运是我国规模最大的迁徙活动,关乎亿万国人的出行。在评论文章《春运不涨价,叫好同时更有追问》(2007年12月7日)中,作者对铁路、交通部门的惠民之举表示赞赏,但也提出了问题,比如:老百姓能否真正买到车票?公路票价在所谓的“政府指导价规定幅度内适当浮动”,会不会成为难以降服的“怪兽”?春运不涨价能否制度化?这些提问真可谓想百姓之所想、言百姓之所言。

二、广开文路,在标题制作和言论写法上追求平民化文风

《人民时评》栏目的文章短小精悍、言之有物,少了居高临下的说教、多了平易近人的亲切。从标题制定到谋篇布局都精于构思、巧于安排,体现出明显的平民文风。

在标题制作上刻意求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艺术性。例如:《春节了,莫忘困难群众!》(2007年2月16日)、《请关注男士找媳妇的难题!》(2007年1月15日)等标题,用平民的口气讲话,朴实动人;而《岂能纵容“公款不花白不花”?》(2007年6月16日)、《节能减排,必须冲破“拦路虎”!》(2007年5月14日)等标题语言犀利、爱憎分明;还有《“关系骗子”、“特权崇拜”及“狼狈为奸”》(2007年7月15日)、《从贫困县的“文化遮羞墙”看里子PK面子》(2007年4月19日)等标题文采斐然,读来让人感觉清新明快。

在言论写法上,《人民时评》追求公理和正义,力图发出作为一个公民追求社会进步的肺腑之言,具有极强的冲击力和感染力。例如:《吃“霸王餐”征“小姐税”“匪化”的权力》(2007年12月27日)一文,作者对福建省安溪县地税部门吃拿卡要、权力寻租,企业稍有不从便疯狂报复的行为予以了无情批判。文中没有晦涩的说教成分,朴实的话语既把问题讲得清楚明白,又对相关的权力机关进行了监督和警示。在五一前夕(2007年4月29日)的《黄金周近了,景点涨价“理直气壮”?》评论中,作者对我国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不良现象作了思考和剖析,体现了一个公民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项社会建设均得以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各类社会矛盾和冲突也日益增多。中央一再强调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并将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到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这就需要借助每一位公民的参与和努力,需要在社会公共领域中孕育一种公共精神,而网络评论为此目标提供了一个最为有力的平台。正因为《人民时评》的文章用平民视角和大众语言据理点评,不厌其烦地呼唤文明和进步的公民意识、一点一滴地营造民主和法制的社会氛围,因此也获得了最高的点击率、转载率和网友反馈率,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三、从高处立意、小处着笔,注重人性化,体现人文关怀

网络评论相对于传统的报刊社论和评论员文章来说,通常开口较小,往往以某些新闻事实或社会现象为由头生发议论,以使话题具有针对性。但言论的灵魂在于具有思想性,因此,网络评论在缘事而议的基础上还必须揭示其本质意义,升华主题。《人民时评》的评论多注意从小处着笔、从高处立意,把思想观点作为红线贯穿于全篇,使其具有比较普遍的指导意义。例如:在评论《从小小表格看管理思维的僵化落后》(2007年3月29日)一文中,针对“北京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中要求外来人员必须填写“高危人员信息”、“绰号”等带有歧视性的内容这一情况,作者发表议论认为:小小的表格反映了政府部门一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僵化和落后思维,也反映了一些人对人权的漠视。文章通过身边可观、可感的真实情况来评说国家建设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引人思考、发人深省。

随着社会民主与文明程度的提高,“人文关怀”愈来愈受到新闻媒体的重视。新闻的人文关怀就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关注、就是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各种需求的肯定。它以人为本,不仅着眼于生命关怀,而且着眼于人性、精神、情感和道德的关怀,把人的生存、人的作为、人的发展当作考察一切事物的价值取向。目前,我国存在数量庞大的政策性弱势群体,如城市下岗职工、农民工等。他们在社会转型期所产生的强烈失落感、内心真实需求以及现实带来的冲突矛盾,都需要新闻媒体提供社会、伦理甚至政治意义上的人文关怀。媒体不仅应真诚地关注他们,还要积极探求减少弱势群体数量与缓和社会矛盾的解决途径,促进制度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为维护他们正当的权益寻求制度和法规上的保证。

《人民时评》十分注重从人性、人文的角度关注热点人物和弱势群体,发表了大量相关评论文章。例如:在《孕妇的“一尸两命”能换来什么?》(2007年11月29日)一文中,作者对在北京某医院发生的孕妇死亡事件表示痛心的同时,剖析了悲剧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作者认为,在一些人的意识里,人的生命并非放在最高的位置,风险、利益、担心、麻烦甚至那些确实需要完善或改革的制度倒是占了上风,这与文明、和谐、人道依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而在《农民工进城就业之路,还靠政府来指!》(2007年7月11日)一文中,针对北京市执法部门在取缔自发劳务市场时遭遇多位农民工求职者“游击”战的新闻,作者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靠政府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工的利益。

作为社会的守望者,媒体对弱势群体的人性关怀有利于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从而有利于促进弱势群体与其他群体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相处。

四、一点不足及建议

《人民时评》栏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表达公民的愿望和思想,对我国的民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舆论促进作用,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不足。从2007年对《人民时评》的文章统计中可以看到,“政治”和“其他”两类评论的数量分别占总量的33.18%和62.59%;“经济”类评论仅占4.23%,而没有一篇“国际”评论。这种数量上的失衡现象也存在于以往的《人民时评》中,这与我国日益重要的经济和国际地位不太相称。

3.人民日报新闻热点时评 篇三

车,留下了什么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只带走一辆公车。诗里描述的是湖北广水,该市的官员上调,将单位的车也一起顺走了。迄今为止,已有28辆公车离广水而去。这令当地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强烈不满。

说顺,这词似乎不太准确,官员带车走,不是小偷小摸般的顺,而是光明正大、理所当然之事,至少在广水已经成了惯例。君不见广水有部分官员在知道自己要调走后,专门在临走前买好新车,以备他们带走。事前有准备,事后不理会,看来广水的官员早已对此驾轻就熟。

带走一辆公车就像带走一篮水果般轻松、随便,这车到底姓公还是姓私?给官员配车说起来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可是现在看起来却成了工作的阻碍,你要没车,人家就无法工作了,所以官大官小,人手一车,用得多了,用得久了,官员们看来是对车子产生了私人感情,人走了,也想把车带上。可惜你的私人感情再浓厚,这车还是姓公啊。官员的另一种称呼叫公仆,供你使用的车叫公车,是用纳税人的钱买的,是为了你服务民众用的。这道理我们的官员不是不懂,只不过在缺乏监督与制约的公车制度下,装傻充愣成了他们的一致选择。你看,广水的官员在临走前这么短的时间内,尚能说买新车就买新车,这纳税人的钱花起来跟他家的有啥两样?

这样带车走不是没有意见。相反,意见大得很。2007年,时任广水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的肖诗兵调往随州任职。临走前,他透出风说,会把乘坐的小车带走。一些民警拦在车前,要求司机将车开回公安局大院,不得离开。随后,为防止这辆车逃离,几个人专门将车胎气当众放掉。不过,这辆车最后还是被带走了。一位原广水市检察院检察长准备带车走时,也遇到了类似情况。检察院职工将大门锁住,不让车走。最后经过调解,车还是被开走了。带车走容易,拦下车何其难哪!广水人大的5位常委愤怒了,2009年11月,五名人大官员,联名提交了《关于要求清理并追回调出领导干部所带小轿车的议案》。几经周折之下,追车议案被列入议事日程,形成决议后成立了专门的追车小组。可是追车也难!追了数月,28辆车只追回8辆,剩下的20辆没法追了。因为这些“车主”高升了,找上级领导追车,“会得罪很多人”。到底难在何处?难在上面的压力,难在政府官员的说情。被调到随州的前广水纪委书记邓凯对记者表示,从没有人找他要车,“如果找我要我不还,那是我耍无赖,关键是根本没人找我要过车。”纪委书记都是这种觉悟,其他人可想而知,向这些上级领导追车的难度也就不难想象了。

4.社会热点时评议论文写作材料 篇四

科学是科学,流言是流言,如果一定要说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么也应该是对立的关系,科学天生扮演着流言终结者的角色,是阻止流言传播的头号敌人。但是现实的吊诡之处就在于,一旦流言披上了科学的外衣,就摇身一变成了迷惑性十足的“伪科学”,尤其是处在这样一个资讯高度发达的互联网时代,一些流言打着科学的幌子到处传播,不但阻碍了真正科学与真理的传播,而且还会对公众的现实生活带来困扰。

网络时代,流言并没有地域性,不管这则流言是从多么穷乡僻壤的一台电脑前发出,它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因此,由北京市科协、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共同发布的“科学流言榜”,辟谣的显然就不仅仅只是首都北京的科学流言,而是为在全国范围内流传的科学流言辟谣。这同时也就赋予了这样的官方辟谣以不同一般的价值和意义。

网友不妨对照辟谣平台发布的“2月科学流言榜”看看自己相信了其中的几个,上了多少当。这些科学流言轻则虚耗我们的时间和精力,重则浪费我们的钱财,还可能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比如有人相信了小孩戴大人口罩也能防雾霾,结果强迫孩子戴上大人口罩出门,不但不防霾,还容易导致孩子呼吸困难甚至是窒息。还有人相信更加时髦的科学流言,也就是引力波辐射会伤人,结果纷纷去购买所谓的“防引力波服”,浪费了钱财不说,现在天气越来越热,还容易捂出一身痱子。

正如前面所说,当流言披上了科学的外衣,往往就会具备十足的迷惑性。在在这样的科学流言面前,绝大多数的普通网友并没有什么防御能力,更不用说去主动辟谣了。当多数人都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去对待这样的科学流言,那么就势必会造成它们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去影响和困扰更多的人。打击网络流言,维护网络生态健康与良性发展自然是政府的事情,但是作为网友同样应该有所作为。

5.人民日报新闻热点时评 篇五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1年12月26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从现在起至2012年年底,在全国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

2011年8月,国办下发《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流浪儿童已采取的措施

新疆籍流浪儿童有“家”可回

2011年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宣称,将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这些儿童在家乡健康成长。

全国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建立

2011年4月12日,公安部宣布全国公安系统将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在6月1日前全国将建立实施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决不放弃任何一起未破打拐案件的侦破工作。

【原因分析】

流浪儿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流浪儿童上街流浪的情况形主要是家庭贫困的原因,也有家庭变动产生的父母离婚或者父母判刑或者隔代家庭,同时也有一些教育方面的原因,即一些家长望子成龙,孩子的压力过大,出现逃学的问题,也有一些孩子学习不好,受到了歧视,产生了出走的问题,还有一些社会的原因,一些不法分子拐卖、胁迫、利用孩子来流浪乞讨或者从事犯罪活动。

【总体要求】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因此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基本原则】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

坚持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积极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障其生活、维护其权益;同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

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落实义务教育、社会保

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责任,不断净化社会环境,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各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

【措施】

一、立法层面

国务院的《意见》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社会、个人多元主体共同求助的制度,并且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救助责任。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创新社会管理制度。

第一,建立更完善的政府、社会与个人多元互动的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机制。《意见》明确和强化了政府的责任,抓住了儿童保护的关键,但保护未成年人是政府、社会与人个共同的责任,因此,在加强政府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提升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效果。同时,还应当进一步细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进一步推动相关立法。《意见》根据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及流浪儿童救助有新的制度性安排,使相关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原则性规定更加具体化,但《意见》本身效力层次较低,因此,应当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将《意见》有效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上升为更高层次的法律文件。

第三,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意见》虽然明确了责任主体,规定了相对具体的保护措施,但有的措施还需要细化,需要更明确的制度来保障,如政府投入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不力的具体责任追究机制等。

第四,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性的保障措施。例如,应当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机构的发展,加强对慈善机构的管理与资金使用,重建社会公众对公益事业的信心,建立对家庭、监护人等的指导与干预机制。

二、具体措施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应加强心理帮扶

帮助流浪儿童,首先要加强救助站的救助工作。相关部门发现流浪儿童,引导、护送他们进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后,救助站应做好各方面的帮扶工作,包括基本生活的保障、医疗救助,以及针对他们的问题开展心理咨询、行为矫治。救助保护中心可以通过对儿童友好型的救助,使这些流浪儿童真正体会到一种被帮助的感受,同时对他们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辅导,这样不仅可以预防一些有过不良行为的儿童今后走向犯罪的道路,还能帮助其回到家庭后融入正常的生活。另外,救助站应提升服务意识,要在医疗救助,流浪儿童的行为矫治、心里咨询、教育等薄弱环节还需要加强。

做好安置工作预防“再次流浪”

“现在政府主导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行动,是指流入地救助与流出地安置合力配合来帮助这些流浪儿童。”为了从源头预防“再次流浪”,当把流浪孩子送回原籍后,孩子流出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政府,还应做好后续的救助和帮扶工作。

一方面,从家庭入手开展对监护干预的工作。当把这些流浪儿童送回家后,要对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监护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家长,如果没有监护人,要委托监护。如果监护人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要提起撤销监护人权力的诉讼。这些措施是和流浪儿童产生的原因相对应的,目的就是从家庭的原因上进行根治,预防未成年儿童再次流浪。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社会要提供一些培训条件,做好安置工作。年龄较大的,如十七八岁的孩子,由于长期流浪面临教育中断等问题,政府应提供条件进行集中的职业教育,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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