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精选9篇)
1.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篇一
一、加强新农村建设塑造新农民形象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我们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我国实现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在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必须
做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一起抓。而农民是新农村的主体,也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主体,没有文明的农民,就没有和谐的农村。农民素质提高了,农民价值观转变了,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所以,加强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大对广大农民的教育力度,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素质、文明修养和职业技能的新型农民,塑造新时期的新农民形象。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要存在问题:
当前,我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农民是坚决拥护的,积极参与的,社会关系总体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发生了一些不尽人意的事情,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一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不够,目前,在广大农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已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但很多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意义和任务没有认识,对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地位认识不清。二是对自身的主体地位认识不够,农民尚未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一些农民认为搞新农村建设是国家的事、政府的事、集体的事,与已无关或关系不大,在前期开展的“河道清淤”,“抗旱排涝”等各项工作过程中,“等、靠、看”现象很多,甚至于有冷嘲热讽、阻挠工作的事件发生。
2、素质不够高。一是文化修养不高,农民的整体文化教育程度不高,据统计,我县农民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百分之七八十,农民素质低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极不相适应。二是技术技能偏低,农民长期的传统耕作理念依然存在,学技术,有技术的农民不多,科学种田,创新增收的能力不够。
3、风气不太纯。目前,农村中的陈规陋习,封建迷信活动仍很流行,黄赌毒、法轮功等社会丑恶现象也有存在,农村宗派、家族恶势力偶有出现。这些都对新农村建设和塑造新农民形象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加强新农村建设塑造新农民形象的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教育,提高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自身主体地位的认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成立农民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书记任组长,农业、教育、财政、劳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农民素质教育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以培育新农民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正确理解中央的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形势,从而增强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人翁意识。
二是广泛开展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的关键环节。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使之家喻户晓,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强法制教育,要认真宣传贯彻《村民自治法》,提高村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增强农民法制意识,提高农民道德水平。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领导和教育,使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力量智慧得到进一步凝聚,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2、广泛开展宣传,树立一批新时期新农民的典型。
一是在宣传形式和手段上丰富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这些农民接受新知识、新观念的重要渠道,发挥乡镇学校、幼儿园、广播站和群众秧歌队、舞蹈队、乐队的作用,举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文艺演出,宣传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民形象。二是树立典型人物,宣传典型事迹。要认真培养和发现本乡本土的优秀党员、致富能手、文明农户、五好家庭等,树立他们为优秀农民的典型,搜集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表扬、宣传,向他们学习;同时以他们的优秀事迹、感人故事为体裁,编排文娱节目,真人真事、生动有趣、贴近农民、贴近生活,吸引农民收看、观看,营造争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争做文明农民、新型农民的环境和氛围。
3、加强农民的素质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建设新农村的本领。
一是围绕发展区乡农业支柱产业,搞好科技培训,把各种有用的知识和技能教给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科技种养的水平,提高他们创业增收的本领;二是加强农民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他们能够知法守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三是加强学校教育建设,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同时鼓励发展民力、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面提高农民和农民子女的教育层次。
培
训教育工作要职责明确、任务明白、奖罚分明。政府对各镇村应下达目标任务,制定考核机制,努力培养“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4、筹集资金,增加提升农民形象各项工作的资金投入。
一是各级政府要新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新农民建设的工作,要求财政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加大对这项工作的资金预算投入。二是
积极争取省级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增加对乡镇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经费补助。三是鼓励社会资金加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来,鼓励投资办学,扶贫帮困,帮助农民提高文化教育水平和生活水平。
2.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篇二
“中央一号文件”原本指中共中央每年发布的第一份文件, 随着我国对农业问题的逐步重视, 现在“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有名词。它足以证明党中央对“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的强调。2012年2月1日,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 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九年聚焦“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抓好物质文明建设, 发展农村经济, 而且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好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的真正动力, 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农民是中国社会的主要成分和主体力量, 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早在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创立时期, 思想政治教育已与农民运动初步结合, 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毛泽东、澎湃是党内最早从事农民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人, 他们认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 民主革命的性质是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 革命的动力是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1]。在大革命时期, 毛泽东深入研究农村和农民的情况, 形成了许多正确的理论观点。1925年至1926年, 毛泽东发表《中国农民中个阶级的分析及其对革命的态度》和《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两篇文章, 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科学地认识阶级, 使中共二大以来有关农民问题的思想得到摒弃和升华。党的其他领导人在中共三大通过《农民问题决议案》以后, 也开始重视对农民的宣传工作。陈独秀发表《中国农民问题》一文, 邓中夏发表《革命主力的三个群众——工人、农民、士兵》一文, 李大钊发表《土地与农民》的文章等等。随之, 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成为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党90年以来, 中国共产党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理论到实践、从地方到全国, 从细节到大局都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但是, 在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新趋势中,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已经无法在当前的农村转型中发挥作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 农民的思想政治素质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因此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亦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1、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目前, 我国农民整体的综合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 大多数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和保守性, 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不足7年, 对与先进生产力相联系的先进思想观念接触少, 接受慢, 较低的文化水平制约了农民自身的发展。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也有利于使广大农民全面领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定农民的理想信念, 从而改变农民身上的错误思想和落后观念, 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2、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促进我国新农村的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经济得到长足发展。2005年10月,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广大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繁荣, 不仅是实现我国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又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 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 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归根结底需要农民这一群体的共同努力, 因而, 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新农村的建设中格外重要, 只有通过不断地加强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 进而不断地提高农民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为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服务。
3、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发展
不少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不学法、不守法, 凡事凭自己主观判断, 缺乏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当其权益遭受损害时, 不知如何采取合法合理的救济措施, 导致一部分国家政策不能顺利贯彻, 从而阻碍了村民自治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影响了社会发展和稳定。随着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大多数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虽然得到了提高, 但是精神生活没有相应提高, 致使封建迷信活动仍然较多。在农民这个庞大群体中, 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剧烈碰撞, 先进与落后、科学与迷信、创新与守旧、权利与义务等观念的相互交织, 使农民的道德呈现出多元化, 这些无疑都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发展。因此只有加强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 为农民赢得一个良好的心理和社会环境, 才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建议
目前, 尽管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 但是把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独立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的研究仍然有很多不足甚至是空白之处, 部分地区农民思想政治工作, 主要借鉴和利用党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 而并没有相应完整的科学的体系。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和改进农民思想政治教育, 推进农村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的进步, 培育新一代农民, 提出以下5点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1、增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意识, 建立健全长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马克思曾经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代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随着时代的发展, 社会的进步, 反映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需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也要不断地发展和更新。为了更好地适应当今社会的进步, 使农民这一庞大群体紧随时代的热潮, 就必须增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意识, 实现“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的逐步转变。建立健全长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对农民进行科学的、经常性的、集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重视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解决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 及时帮助农民化解危机、矛盾和难点问题, 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 明确正确的前进方向, 从而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武装农民的头脑, 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创新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及形式
坚持一切从发展变化的实际出发,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 就是要从实践出发, 要着眼于新的实践[2]。实事求是是我党一贯的优良工作传统, 在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进程中, 应当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和了解农民在生活中、实践中的真实想法和思想状况, 因地制宜, 分类施教,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的农民群体要不断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及形式。由于我国当前农民的整体素质比较低, 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 要想切实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 就必须缩短农民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距离, 用平等、民主的方法与农民对话;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帮助农民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多元化的途径丰富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进而使农民接受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3、重视和优化主体, 完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
中国农民人口数量所占全国人口数量比例较大, 农民整体素质不仅参差不齐, 而且整体层次较差。因此, 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不是靠某一个行政部门或者某一个单一组织就可以完成的, 要综合和发挥各行政部门和各单位组织的优势, 优化和完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综合队伍建设, 从政策、法律、道德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于此同时, 要积极组织一些思想先进对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比较清楚的农民, 使其加入到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之中, 这将对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发挥榜样教育作用, 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教育
榜样教育法, 是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方法之一。从历史经验看, 榜样教育法是唤起人们巨大的革命热情、激励人们无私奉献、鼓舞人们斗志的最普及、最见效的方法之一, 因此, 我们必须加深对榜样教育法在农民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应用榜样教育法。在广大农村地区, 由于各种原因的局限性导致很多农民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不能从书本中学习到足够的科学理念, 因此, 如果农村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工作中现身说法, 把言教和身教结合起来, 发挥其榜样作用。农村党员干部作为教育主体应当首先受到教育, 提高自身素质, 增强工作能力, 真正体现其先进性, 在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
5、提高创新能力, 科学运用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
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手段, 农民素质的提高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4]。选择正确的载体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和效果大幅提高。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 面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可以选择适合的载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例如, 新农村建设的主角是农民, 新闻报道的就应该围绕和突出农民。大众传媒在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 应尽量选用农民的视角, 用农民的语言以及农民容易接受的报道方式, 使广大农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从而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此外, 还可创办一些农民喜爱的版面和栏目, 采取适合农村市场的开发策略和传播策略, 调整节目设置结构, 适量增加与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专题报道[5]。
四、总结
通过上述的分析使我们对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中国目前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经济和社会变革, 在这样一个转型阶段, 中国农村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层出不穷, 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把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看做是一项系统工程, 将其置于重要的位置。而且, 我们必须认识到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 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持之以恒, 需要耐心和时间。只有循序渐进、脚踏实地开展各项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才能切实加强和提高农民思想政治教育。
摘要: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在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新趋势中,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对促进当前农村转型的作用并不明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 农民的思想政治素质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因此, 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十分重大。目前, 把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独立对象进行系统的研究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 甚至是空白。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 提升农村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教育的水平, 推动民主与法制的进步, 笔者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五点建议。
关键词:农民素质,思想政治教育,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张耀灿,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8
[2]石云霞,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教育历史研究 (上、下)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846
[3]李维,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培养造就新型农民[J].理论研讨.2007.6.20~21
[4]慕乾伟, 新形势下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J].当代生态农业.2009.1.187~188
3.加强完善建筑企业农民工思想建设 篇三
一、农民工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组织观念淡薄:在建筑施工中,80%以上的农民工在从事农业生产中养成的个体行为观念和自由散漫习惯仍然比较突出:一是组织非企业化,比较松散,自由性群体打工的比较多,缺少企业的组织观念。在厦的农民工中,劳务企业不多,基本上是以群体出现在市场中。二是制度观念差。这些人员不论在劳务企业还是在打工群体,规章制度对他们的约束力比较差,私自离开单位,离开工地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一个群众里一般只有一个牵头人,根本没有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三是集体主义意识比较差。这些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最关心的是自己能否挣到钱,很少把自己的行为与集体行为联系在一起想问题,缺乏应有的团队精神
(2)满足感较强。这些人员进城,他们在利益的追求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能找到活千,能挣到工资,到年底能拿着工资回家就是最大的利益,表现出的是非常单纯的价值观:这也是他们从事建筑施工后主要行为的轴心,也是他们钻研技术、开拓创新,乃至争取自己应有权利的意识和精神都比较缺乏的主要原因。如,他们在食宿、劳保、福利等方面的要求,目前已是最低限度的标准,有的除了安全帽以外,根本就没有其他的劳保用品,更没有什么福利待遇,但他们对此都能够接受,并对参加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都缺乏应有的热情。
(3)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不强。这几年随着普法丁作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从当前看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突出的是合同法的意识比较差。一是与法人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有的与法人或包工头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有的甚至带有生死合同性质。据了解,目前8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对《劳动法》中规定的与个人权益关系相关的问题基本上都不十分清楚。因此,在自身合法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时,很难得到有效的维护。二是在承揽工程施工中不签订施工合同。往往是先干后算,根本无法保障双方的利益:三是用过激行为解决施工中发生的纠纷。在当前拖欠工程款比较普遍的情况下,由于用工无合同、施工无合同,一旦发生工资拖欠问题,便采取非法手段 如绑架总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包工头、到包工头家里抢东西、到政府部门集体上访闹事。有的人员与负责人同乡,干几天后不乐意干了,就私自跑回家,但到春节时,他就到负责人家里要工钱,不给就闹事。
(4)職业道德意识不强。这些农民工由农业种植转到建筑行业从业后,在职业道德方面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虽然这几年已注意到这方面的教育,但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是职业观念不强。没有把自己看成建筑行业的一名工人,在从事建筑施工的过程巾仍然是从事农业种植活动的观念。二是职业态度不够端正:建精品 程意识不强,施工:中不能严格要求,精益求精:三是职业技能不高:据统计,劳务作业的技术工种初级持证率只在50%左右,中高级持证率低是难以统计:四是职业纪律不强。在施工现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不执行安全规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职业作风不过硬,施工中着装不整、行为不文明、扰民的现象还比较多。
二、影响农民工思想道德建设的难点
(1)没有真正脱离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环境。他们虽然已由农业种植转为建筑业施工,但他们农民的身份和思想观念没有彻底改变:一是从工时间较短。这些人员从小生活在农村,多年的农村生活观念和方式不可能几年的时间就能改变过来:二是这些人员从事建筑施工基本上只是农业种植活动的一个补充,有的只是一个人在外从事建筑施工,家庭的大部分人员还在从事农业种植;有的还是半工半农,农忙则务农,农闲则务工。因此,他们从事建筑施工:后的一些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仍然是农民的:
(2)建筑施工中艰苦的劳动环境和生活条件,限制了他们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国建筑劳务施工人员的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比起劳务还要艰苦。没有节假日,没有合理的劳动时间,没有充足的劳动保障物品,他们不仅承受肉体上的劳累,还要在感情上承受对亲人思念之苦,基本上是一架干活的机器。在这样的劳动环境和生活条件下加强道德建设,能收到多大效果,可想而知。
(3)有关政策滞后和不落实,没有形成促进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环境。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业转入建筑业后,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规定,有的虽然有法规但没有很好落实。如,在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建筑施工主力后,他们应当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各级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处在一种自然发展状态。在建筑劳务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方面,除持证工种外,直到新资质就位才明确规定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因此,这部分人员一直没有得到及时系统的教育培训。又如《劳动法》规定对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劳动时间、劳动保护、职工培训教育等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农民工从业的建筑企业中基本上都落实的不够好 在企业中自觉对农民工进行培训教育比较少,而且在建筑工地基本没有节假日,劳动时间较长,农民工自己也没有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时间。
(4)加强农民工思想道德建设的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这几年不论企业还是相关管理部门都没有设立农民工培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有的地方才开始设立,但工作时有时无,成效不大。二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不具体不规范。建筑施工人员应当具备怎样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内容上不够系统,不够规范明确,就事论事,形不成体系。三是推动机制不够经常,特别是没有真正将农民工纳入职工队伍,因而,还没有形成农民工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完善建筑业农民工思想道德的建设措施
加强建筑业民农工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个艰巨的社会课题,建设系统各级管理部门责无旁贷,各有关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都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培养有思想、有技术、有道德、有纪律的新一代建筑工人。就目前讲,应当下大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上岗资格持证培训力度:持证上岗培训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基础工程,不仅提高了这些农民工的技术水平,重要的是通过培训获得上岗资格证书能够使他们在思想上树立起建筑职业和建筑工人的观念。从进入我市的农民工持证率来看还比较低,我们既要在市场人口上不断严格抬高门槛,又要切实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持证培训力度,努力在最短的时间里,让这些农民工全部拿到上岗资格证书:
(2)积极改善劳动环境和生活条件:改善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生活条件已到了政府主部部门须高度重视,采取积极对策的时间了。要制定一些强制性措施,加大引导力度:一是要依法制定限制严重超时作业的强制性措施。如无特殊情况,上岗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严禁经常加班点,必须保证每周休息一天;二是要改善食宿条件,强制推行居住一人一铺,一间宿舍一般不得超过10人,夏天防蚊防蝇防潮、通风,冬天要保暖防冻 推行炊事员持健康合格证上岗,实行餐具定期消毒制度;三是要改善劳动保护条件,强制推行穿工作服上岗制度,强制穿戴和使用必要的劳保用品。四是要进一步强化“五个一”(一份报纸、一套文体活动器材、一个图书柜、一台电视、一块墙报或板报)的落实,努力改善文化生活条件。
(3)要提高劳务分包管理和用工规范化水平。分包管理不仅是规范分包工程交易的一个有效措施,也是促进农民工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形式。一是强化劳务分包使用企业化的劳务队伍,不使用打工群体,不私招乱雇,使农民工增强组织观念和集体主义观念。二是强化总包企业与劳务企业签汀分包合同,劳务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使农民工增强依法办事和诚实信用意识。三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农民工安全生产、文明施民、按操作程序施工的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从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到企业要形成一个网络,明确职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督促、有总结。二是要建立健全调研机制,加强对农民工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的调研,确保不断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和办法。三是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主管部门要与工会、团组织、公安、劳动、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增强联动性,营造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抓好“四个建立”(党工团和思想政治工作小组),加強基层的基本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的使用。
(5)加大思想道德和法纪知识教育力度。要不断探索提高农民工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当前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抓好六个方面教育:一是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他们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强化法纪意识教育,特别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治安、流动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搞好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四是搞好城市社会公德和地方风俗教育及生活指导,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五是搞好参与城市建设的主人翁意识和光荣感教育,不断提高他们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六是搞好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和技术水平。
(6)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是促进农民工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形式,党工团组织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开展创建活动的力度:除了抓好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以外,还可以开展建设系统杰出农民工评选活动;文明施工劳务企业和文明劳务队伍评选活动;在农民工中开展争当“学法、用法、守法”先进个人、技术能手、先进青年等评比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激发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自觉性。
4.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篇四
产业研究 产业规划 园区规划 招商策划服务
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 促进土地流转工作开展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意见》。《意见》称,财政将从农业补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对农民合作组织予以支持,并推广完善“农户+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多种有效经营方式。
中投顾问农林牧渔业研究员郑宇洁指出,纵观国外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均在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促进农产品与市场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相对比而言,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则相对发展的比较滞后,合作社往往是有名无实,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没有为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销售、维护农户利益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还存在诸多难题,在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十分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规范文件。土地流转涉及到多方利益,如最直接的农民利益保障,土地改革也会触及到当前较为敏感的问题,如小产权房等问题。同时关系到耕地红线、农村集体组织利益等方面因素。
国家出台《意见》,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有利于促进土地的规范流转。一个运行良好的农民合作组织,往往由村集体中威望较高、文化水平等方面素质相对好的人发挥积极的作用。能够产生凝聚力和向心力,将农民的意见讨论、处理、集中,同时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能够代表农民的利益。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充分发挥合租组织的协商作用,更有利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
规范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有利于发挥土地流转后土地集中起来经营的效益。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直接进入田间作业环节的较多,甚至一些合作组织大规模承包土地之后进行二次转包土地,这一现状存在较大的风险,不利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规范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应该侧重发挥其在提升农民素质、推广农业科技,生产农业资料以及促进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的作用。
5.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篇五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沙市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农民工属于多行业、多工种范畴。因此,农民工培训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必须有政府参与和领导才能使农民工培训和就业转移工作做到健康有序,卓有成效,在培训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就业现状和教育培训资源调查,并将调查的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摸清和掌握我镇农村劳动力资源和与之有关的培训资源情况,为正确指导全镇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逐步形成由“政府统筹、行业组织、各方参与、功能协调、积极推动”的农民培训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共计举力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两期,(5月12至27日、12月15日至30日)两次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培训之前多次派有关人员亲自到各企事业单位选聘人才,落实培训工作,把组建培训班子,察看培训场地,安装培训设备一一落到实处。镇政府也把两次次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的富民、惠民政策,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沙市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抓,镇政府分农业人大副主席刘胜光多次到培训点指导培训工作。文光中心学校、东塘学校充分展示中心学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的“示范”作用,为了把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聘用了一名中学领导(沈自其)为镇农科教专干,专管此项工作,专门设立了“培训领导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证了两次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农民工培训的领导和管理。
为了满足农民工就近学技术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本期“缝纫”“电工”“电焊工”“农用车驾驶”“农机修理”“电脑基础知识”是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重点,学员为双加镇或附近乡镇的农村妇女或其他农民工。通过宣传和动员,农民工报名积极踊跃,第一期参训学员共计129人,结业121人。在总结上期农民工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做好这次农民工培训。开展好这次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预计这次培训农民工260名左右,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三、认真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按照长沙市劳务部门对农民工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的要求,本期农民工培训从2009年12月15日开始行课,到2009年12月30日结束,共计15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共8学时)对特定“缝纫技术”,缝纫工具的使用、缝纫工具的保养和工业型电动缝纫机的练习等方面理论联系实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的技能训练,其间还给学员安排集中学习《进城务工常识》、《法律常识》、《礼貌道德》和《职业道德》知识的学习,共8学时。每个学员实际参加培训共计120学时,相应还要延长培训学时。
培训使用的教材是由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编写的《电动缝纫工》,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系列教材之一;电动缝纫工的实践操作的任课教师由镇企业服务站提供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扎实技术功底的技术人员担任。《进城务工常识》、《法律常识》、《礼貌道德》和《职业道德》等知识由文光中心学校校级领导通过多媒体教学方式给学员深入浅出的讲解。
班级管理由镇农科教专干沈自其负责,每天严格考勤,学员学习积极性很高,学习态度端正,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学习结束,还评选出了4名优秀学员在结业典礼上给与了表彰。
6.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篇六
【文件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2号)精神,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上等行业为重点,明确农民工劳动合目管理工作职责,切实把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合同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动态管理。
二、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
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
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完善劳动合同内容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明确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起始和终止时间。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半年以内的,一般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半年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1至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农民工的工种、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日应安排农民工休息。如需安排农民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建筑业企业根据生产特点,按规定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部分工种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用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及劳动条件。在农民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必须按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四)劳动报酬。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女付,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和支付方式。用人单位根据行业特点,经过民主程序确定具体工资支付办法的,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但按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已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
(五)劳动纪律。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农民工遵守的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农民工。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
四、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积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要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管理规定,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特别是工资支付、保险福利、加班加点等有关情况要有书面记录。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加大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纠正。
要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仲裁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对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劳动争议,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做到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对涉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的争议要优先受理、裁决。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减免应由农民工本人负担的仲裁费用,切实解决农民工申诉难的问题。
六、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4]92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意识,促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适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指导、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要推进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7.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篇七
关键词:儒家道德,农民思想道德,新农村建设
一国文化、思想的进步会对本国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作为传统文化核心的儒家思想, 在二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发展过程中, 一直被统治阶级奉为国家的正统思想。儒家的“仁义”、“孝悌”、“忠恕”、“诚信”、“礼让”的思想更是千百年来一直影响着农民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形势下, 批判地继承儒家道德的精华及合理成分, 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 加强新农村农民道德文化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随着西方思想的介入, 以及对农民思想道德教育的放松,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 农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 农民的道德不再封闭开始变得开放, 道德不再是以前的一元性开始变得多元性。因此, 结合我国当前农村的发展现状, 结合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按照“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的原则对儒家道德思想批判地继承发扬, 对于培养农民思想道德显得尤为必要。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思想道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道德标准下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受商品交换法则的影响, 部分农民巧取豪夺, 非法谋利。农民义利观、得失观、荣辱观、是非观开始变得畸形。农民价值取向功利化, 头脑中被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精神垃圾所占领。社会上出现了不尊老、不敬老、家庭关系不和谐、买卖缺乏诚信的现象。
2、精神世界空虚, 封建迷信活动持续
农民群众没有很好的精神文明状态, 没有丰富的精神世界, 生活富裕之后开始赌博酗酒, 甚至把赌博当成娱乐活动, 赌资巨大。暴富后挥霍无度、醉生梦死。在一些村镇, 各类封建迷信活动死灰复燃, 看风水、请算命、找巫婆, 大寺小庙香烟缭绕, 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状况令人堪忧。
3、人际关系疏远, 干群关系不甚融洽
部分农民集体主义观念淡薄, 相反形成了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思想, 引起经济利益的矛盾冲突增多。农民和政府之间缺乏相互沟通、缺乏信任, 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 农民与政府之间对立情绪较大。
以上这些突出问题都与新型农民的道德要求不相适应, 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 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速度的快慢和效果的好坏, 关系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成败。
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在新形势新条件下, 及时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相适应。
众所周知道德教育有利于人们保持仁爱之心, 有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加强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感, 增强为社会做贡献的自觉性。
而儒家道德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对稳固个人道德操守、支持社会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上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善于汲取儒家道德文化中能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有益部分, 指导新农村新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二、儒家道德对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参考价值
1、汲取“仁义”的思想精华
儒家道德的核心是“仁义”。首先, “仁义”是主体内在的意识, 内在的仁义具有伟大崇高的道德价值。其次, “仁义”的具体含义还是“爱人”, 即是一种博大的同情心。孔子的“仁义”兼顾各方利益, 讲究人际关系和谐。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颜渊》) “夫仁者,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 儒家的理想, 是要把仁义的精神, 由爱自己的亲人推广到爱周围的人, 爱所有的人, 爱宇宙万物。
农民群众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要怀着“仁义”之心, 主动配合别人的工作, 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了解, 从而形成一个左邻右舍关系融洽, 干群关系和谐的仁爱的氛围。
2、倡导“诚信”的道德追求
儒家道德强调诚信为本的价值观。诚信是儒家的道德追求。孔子主张做人要诚信无欺, 把“信”作为人的立身之本, 将其看成社会关系中一种最起码的道德原则。此外, 儒家还认为, 诚信是完美人格的道德前提;诚信是沟通人际关系, 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精神纽带等等。
在社会生活中, 农民群众不但应该拥有“仁义”思想、而且要努力选择有益的价值, 妥善地处理好道德与利益的关系。
3、继承“孝悌”的合理内容
儒家的孝悌思想强调各守其道, 各安其分, 用孝悌来规范、协调家庭内部人际关系。孝悌道德的主要内容是兄友弟恭、父慈子孝, 在社会道德上占据崇高地位。事实证明浓厚的家族关系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 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农民群众要善于汲取儒家孝悌思想的“尊老爱幼”、“赡养父母”、“兄弟友爱”、“夫妻和睦”等合理内容, 并躬行实现, 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 要把提升农民的道德素质与儒家思想道德文化结合起来。按照“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的原则, 既要继承发扬其为完善人们道德品德修身克己的高尚情操, 又要批判其桎梏人们思想的“三纲”“五常”等腐朽压抑人的观念。我们要把儒家的“德”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所应坚持的科学发展观、倡导的诚信价值观等高尚的道德品德完美结合。把儒家的“德”与助人为乐,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等结合起来, 提升农民的道德素质。在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 在道德方面要鼓励农民“不以恶小而为之, 不以善小而不为”, 从生活小事做起, 提升农民整体的道德形象。同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 要时刻把握农民道德建设的脉络, 坚持将儒家道德文化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 使农村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小康, 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张岱年, 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2]张岂之.中国传统文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3]张华春.儒家思想对现代公共管理的启示[J].鄂州大学学报, 2011 (1) .
8.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篇八
“十一五”期间,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国家通过转移支付39.48亿元,新建和扩建2.67万个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到2010年将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今明两年,中央还将安排28亿元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财政部将边疆文化长廊建设补助资金和基层文化设施设备维修补助资金从每年11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目前,全国共有县级公共图书馆2414个、文化馆2806个,乡镇文化站32976个,村文化室103601个,初步形成了覆盖乡村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截止到2008年12月,全国已自建、共建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40万个(其中,配备共享工程专用设备的有19.7万个),工程服务已履盖全国61.2万个行政村的65%。从2007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为基层文化机构配备1000多辆流动舞台车,送戏下乡。
各级文化部门积极发掘各地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利用各种节庆日,尤其是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种民俗活动和传统文化活动。
9.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 篇九
加强道德化建设 努力建设道德政府
和谐社会是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一个和谐的社会,不仅是各项法律都得到人们普遍遵守的社会,而且必定是一个具有良好社会道德风气的社会。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也是社会道德建设的主体和保障。政府能否在道德上作出表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政府要在道德上作出表率,就需要加强自身的道德化建设,把道德化政府作为行政改革和行政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道德政府是以德治国的需要,以德治国是我国的基本社会治理方式,以德治国需要公共管理道德化,公共管理道德化需要政府的道德化;建设道德政府是以法治国的需要,因为法律的基本立足点是道德,法律的正确执行离不开道德;建设道德政府更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因为道德是服务精神和服务行为的基础。没有道德作基础,政府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共服务精神和行为。政府道德化的内容 政府的道德化包括:制度的道德化、道德的制度化和公务员的道德化。 1.制度的道德化 制度的道德化是指公共管理的制度、体制和组织的道德化,即要求在制度、体制和组织结构、运转机制的安排中有着道德化的合理规范,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同时,已经确立的制度又是有利于道德因素的生成和成长的,能够对公务员的道德修养的提高有着鼓励作用。 2.道德的制度化 道德的制度化是指将对公务员的道德要求,以规章、制度或组织要求的形式来体现。多年来,我们在道德的制度化上下了不少功夫,出台了众多的文件和要求,但实际效果却难以尽如人意。这与我们的道德制度没能根据时代特点进行相应的改进有很大关系。适应时代的要求,政府的公共行政伦理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也应该从过去的政治伦理向管理伦理、从境界伦理向行为伦理、从行为伦理向制度伦理转变。只有遵照这种指导思想进行伦理道德的制度化建设,才有现实意义。 3.公务员的道德化 公务员的道德化是要求公务员以道德主体的面目出现,其行政行为从道德的原则出发,贯穿着道德精神,时时处处坚持道德的价值取向,公正地处理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与同事的关系和与公众的关系。没有制度的道德化,公务员个体的道德是不稳定的;但是,如果没有公务员的道德化,那么,制度的道德化就会成为空洞的说教。 没有道德责任感的人没有资格当教师和政府官员。这是社会公认的对这两种职业从业人员标准的道德要求。但是,道德责任感缺乏却是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几乎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去年全国开展的清查干部文凭活动表明,假文凭比例惊人,在所查的67万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每40人就至少有一人的文凭有问题。文凭腐败凸显出公务员道德的缺失,对这一点,人们认识清醒,多有共识。公务员的道德化是当前政府道德建设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政府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措施 把道德政府作为行政改革和行政发展的基本目标,在政府的各项工作中引入道德价值评价,积极加强政府的公共管理伦理道德建设,是建设道德政府的基本途径。 行政管理是一个决策和执行的“科学――事实领域”,公共管理伦理是“道德――价值领域”。现在的行政改革都是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取向的。这使我们关注更多的是政府的具体制度结构的科学化、工作方式和程序的合理化、各种工作的标准化、权责分明、讲求效率和组织分工基础上的协调等等“可行性”问题,而对以人为本、政府的服务性应该怎样等等这类涉及价值判断的“可欲性”问题,则重视不够。实践表明,这种两个领域分离的状况,不仅使行政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而且削弱了政府的道德建设。要加强政府的道德建设,就要改变两个领域分离的状况,在行政改革中注重管理与伦理、事实与价值的结合,使政府道德化成为行政发展的基本取向。 政府的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工作。 1.强化行政发展和政府工作的伦理视觉 政府要享有老百姓的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爱戴,仅做到微笑服务是不够的,必须在道德上做出表率才行。而要在道德上做出表率,就需要政府在各方面都表现出道德性,不仅要讲求目的的道德性,还要讲求实现方法的道德性。不仅要讲求制度、政策的道德性,还要讲求实施程序、具体执行的道德性。换言之,我们政府的工作仅讲求科学性是不够的,还要讲求道德价值性才行。所以,我们应重视和加强工作的伦理视觉,从公共服务伦理的角度审视我们的组织、制度、政策、决策和行政行为的道德性。而且,这也是建设道德政府、诚信政府、正义政府的.必然选择。 2.强化干部考核的伦理角度 现在的干部考核,只关心“他有能力吗?”而很少关心“他是有道德的吗?”结果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常常是只问业绩,很少问做事的动机是什么?业绩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取得的?这种考核方法,对于干部的评价是不全面的,是难以考核出干部的德行的。我们这些年在干部的任用上,有些干部之所以能被带病提拔,与这种考核方式不无关系。评价事,可以不问动机,只看结果;而评价人,就不能只看结果,不问动机;也不能只问结果的道德性,而不问过程的道德性。目的的道德性必须与方法的道德性相统一,才能构成完整的道德性,我们才可以评价说,它是道德的。 3.加强公务员的公共伦理培训,提高公务员的道德素质 目前,中国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价值观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和政府的伦理道德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与政府的职能转变和行政行为方式的转变相叠加,对政府和公务员原有的管理伦理关系与道德观念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在新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没有有效建立之前,在政府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中,就普遍出现了伦理关系错位、道德观念迷失的状况。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违法行政、衙门作风以及决策失误、执行不力,部门利益法制化等现象的出现,就与政府和公务员的伦理意识缺位、伦理观念淡漠、伦理知识缺乏、伦理决策能力低下有着紧密的联系。现在有很多公务员没进行过系统的伦理知识学习,不熟悉伦理思考方法,对为适应新形势新时代需要而产生公共管理伦理这门新的伦理学科,缺乏必要的了解,更遑论熟悉和运用了。这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道德政府、诚信政府、正义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形成了极大的障碍。 公务员的道德素质是一个以伦理观念、知识为基础的极其复杂的能力结构,包括道德认知能力、行为选择能力、道德调控能力、价值评价能力等。有效的公共伦理培训,可以帮助公务员了解掌握公共伦理的理论知识,促进公务员伦理道德观念的更新,确立符合服务型政府所需的行为价值观,提高他们的伦理决策和道德实践能力。 4.开展公共管理伦理研究 公共管理伦理是在公共行政伦理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一门新的职业伦理学,也是一门关于公共管理体系伦理化的学问。它所关注的是公共管理制度如何建立在伦理关系的基础上,公共管理主体如何实现道德规范,公共管理过程中为什么需要道德规范?公共管理主体的管理行为应当合乎什么样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是怎样生成和怎样发挥作用的?公共管理主体怎样才能把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内在的力量?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过程中要有效加以解决的问题,也是当前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所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所以,应重视和加强公共管理伦理方面理论和实际研究工作。当前,可针对我省行政发展、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如道德制度的设计、行政行为的道德化、推进政府伦理建设的方法途径等问题,开展研究。庞庆海/文 据《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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