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4-09-06

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精选15篇)

1.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我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和《关于做好湖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7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我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任务

1.采集全校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个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

2.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3.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机构

为了推进教师系统数据建设,人事处负责全校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跟踪、指导、信息确认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各单位还需确定一名能熟练操作Excel电子表格、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同志为本单位教师信息管理员,负责采集本单位教职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采集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不含附属小学、幼儿园)。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附属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采集由岳麓区教育局负责。

(二)信息范围

人员基本信息、学习经历、考核、岗位聘任、教育教学、专业技术职务、入选人才项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具体见附表,其中带有“★”号的七个信息表为必填表格。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3月3日前

完成学校动员,工作布置,教师个人填报。

第二阶段:2017年3月8日前

完成各二级单位审核确认和上报。

第三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 完成学校层面数据汇总和审核确认。第四阶段:2017年3月24日前 完成数据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信息填报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

(二)规范录入格式 填表之前请先查看填写说明(见附件),严格按信息采集表模块的格式进行录入,需使用Excel2003以上的版本进行录入,若更改格式会导致信息不能输入系统。

(三)确保信息安全

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四)材料上报要求

各单位将审核确认后的表格打印,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连同表格电子版一起交至人事科。同时请每位教职工提供一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规格:26mm(宽)*32mm(高),分辨率150dpi 以上。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60k。人事科联系电话:88872231,邮箱:hnsdrsk@126.com。

附件:

1、填写说明;

2、信息采集模块附表;

3、教师基础信息指标;

4、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字典。

人事处

2017年2月20日

2.“新农保”信息化面临三大难 篇二

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农保”指导意见》),按照《“新农保”指导意见》的计划,“新农保”的落地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同时,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而这对现今的农保管理和信息化基础,却如平地起高楼,而复杂、人员流动性强的农村信息化特性也给“新农保”系统的建立提出了挑战。

平地起高楼

对“新农保”与“老农保”的最大区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高帆指出,区别在于国家拿出了真金白银对农民养老保险进行补贴。同时,“新农保”的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基金式管理,这能够有效遏制挪用农保基金的情况发生。

“新农保”的优势,让这一次政策一经出台就受到了广大农民的一致欢迎。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赵磊介绍,截止9月3日,北京市“新农保”参保人数已达127.5万人,覆盖率达85%。

然而,对于各级管理部门来说,如何落实好这项惠农政策还面临很多挑战。

在《“新农保”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在有关部门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皮德海坦言,各地经办力量尚处于严重不足的状态。农保经办业务主要由县(市、区、旗)、乡(镇)和行政村三级经办,而恰恰这三级经办机构力量十分薄弱(详见表)。

同时,皮德海还指出,各地经办手段也比较落后,业务流程不统一。不少地方经办工作还以手工操作为主,经办成本高、效率低。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系统软件和网络建设规划。一些地区为解燃眉之急,开发了过渡性的应用软件,但在系统结构、业务模块、数据接口、指标体系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另外,各地的新农保经办管理模式不统一,操作流程差别较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难度。

还有专家指出,中国有多达8亿数量的农民,“新农保”在实施中一定会遇到海量数据和账户信息,“在这样的水平不一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系统着实不易。”

系统层更多

“从信息化的角度考虑,实施新农保的困难在于农村信息系统的多层次性。”谈及“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所要面临的挑战,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业部副总经理叶丽艳告诉记者。

叶丽艳解释说,这种多层次性与“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流程有关。现有城镇职工社保信息系统由“省-市-县”三级网络组成,而新农保系统则是由“省—市—县—乡镇”四级网络组成,与现有的城镇职工社保信息系统相比,“新农保”多出一个层次。

“所以‘新农保’在业务经办流程中,乡镇事务所是其信息化的初始环节,而它的信息化程度直接影响到整个流程的顺畅和效率。然而,在中国很多地区的农村中,各管理部门的末端管理资源,以及农村信息化程度还很低。”叶丽艳认为,新农保的信息化建设关键在于各地省—市—县—乡镇四级的网络建设、各级经办机构的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整个方案的制定和各项工作的组织。

据了解,针对经办人员信息化程度差异较大的问题,东软之前都是专门为客户组织集中培训,同时提供电话咨询、人性化系统帮助等途径来进行解决。此外,“‘新农保’的信息化建设还可以借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信息化建设经验,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参保人群分散,在基层信息系统的建设方面和多层经办机构的组织方面有可借鉴的经验。”叶丽艳建议说。

各地有差异

《“新农保”指导意见》中提到,在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时实行县级管理,有条件的可以直接实行省级管理。而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在系统的构建上,“新农保”也面临着地区差异与统一系统的调和难题。

“新农保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需要加强地方调研、统一信息标准、优化业务流程、简化系统操作,最大程度地避免闭门造车。量身定制的新农保信息化系统,才能更好地为各级经办部门提供方便、简单、实用的服务。”叶丽艳很有感触地说。

据介绍,东软今年负责的天津的城乡统筹系统,是将原来的新农合系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城乡老年人补助系统、农籍职工养老保险系统、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系统统一纳入到整个城乡统筹系统当中,实现了各类人群的统一管理和信息共享; 而包头和芜湖两地则是在原来金保系统的框架下来建设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养老保险。

“这种差异出现的原因,是各级政府根据本地的需求所制定的本地化操作流程和经办管理模式不同。”有专家建议,政府除了加大宣传和政策引导力度外,新农保的系统构建要从地方调研入手,制定出符合本地区经济、环境以及信息化基础的本地化政策。

同时,叶丽艳还指出, “新农保”信息系统还面临着农民身份变化以及异地系统对接问题。“农村居民在转变为城镇居民后,原有的缴费年限和账户如何处理。农民发生迁移,社保关系如何转移,从信息化角度讲,必须要考虑参保人员的流动性以及身份的变化性。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主持研发新农保信息系统核心平台,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10月底完成。另外,“新农保”的经办规程也已经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

“新农保”的推行将实现全社会的老有所养,但其后的信息系统建设也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

“新农保”缴费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等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养老金领取

3.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三

通字〔2011〕14号

关于做好党组织、党员、入党申请人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对党员基本信息进行统一采集和联网加密管理,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决定对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集团公司党委所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全体申请入党人,包括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二、信息采集内容

—1—

1、各基层党组织信息采集:各基层党组织逐级填写本单位《党组织信息采集表》。各基层党组织统一收集《党组织信息采集表》,妥善保存,为后续数据库录入做好准备。

2、党员个人信息采集:公司所有在册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离退休党员都要填写《正式党员信息采集表》或《预备党员信息采集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和隶属关系为依据,正式组织关系在哪一个党组织,就由哪一个党组织负责组织采集。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正式党员信息采集表》或《预备党员信息采集表》复制后,发到每一位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手中,并要求每一名党员和预备党员认真填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级党组织还要负责采集本单位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的照片信息,照片需以彩色免冠证件照1寸jpg电子版格式采集,照片命名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8位数字连写)。党员各种信息采集完后,统一交由各基层党组织妥善保存,为后续数据库录入做好准备。

3、申请入党人信息采集:公司所有在册申请入党人,即曾提交入党申请书且现未入党的员工,包括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要填写《申请入党人信息采集表》。申请入党人基本信息采集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采集。各基层党组织要将《申请入党人信息采集表》复制后发到每一位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手中,并要求每一名申请入党人认真填报信息,确保 —2—

准确无误。各级党组织要负责对本单位申请入党人的照片信息的采集,具体要求与党员个人照片采集要求相同。党员各种信息采集完后,统一交由各基层党组织妥善保存,为后续数据库录入做好准备。今后,只有填写《入党申请人信息采集表》的员工,才能在系统中产生资料,才可以进一步发展成为党员。

三、信息采集时间

2011年7月25日——2011年8月10日

四、信息上报时间

《党组织信息采集表》请于7月29日中午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党委政工部(OA平台—政工部—郝高峰)。

其他信息表暂由各基层党组织保存,待各单位数据库信息录入完结后,统一上报党委政工部(时间另行通知)

五、信息管理软件征订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今后各级党组织都要使用统一的党员信息管理软件,普遍建立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公司党委拟定于今年8月份举办《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软件培训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各级党组织要安排本单位负责党内统计的1名工作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报名表,请于7月27日前上报党委政工部(OA平台—政工部—郝高峰)。

六、工作要求

—3—

1、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实施。党员信息采集工作是党建工作的一项常规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实施,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指定做事认真负责、熟悉党务、计算机应用能力强且能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具体从事此项工作。

2、认真采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信息采集是建设信息系统的前提,信息的准确、完整与否至关重要。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如实、完整填写表格的各项内容,不得有遗漏或者虚假情况出现。

3、规范格式,按时保质保量做好信息采集。各级党组织不能随意改动信息采集表格制式。《党组织信息采集表》填好后,须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正式党员信息采集表》、《预备党员信息采集表》和《申请入党人信息采集表》须由党员或申请人本人亲自填写,分管党务工作人员要对其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此次党内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全面、准确把握党组织、党员和申请入党人的基本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和上报,使公司党员管理更加严密、有序、可控,党内统计更加科学、准确、有效。

—4—

附件:

1、《党组织信息采集表》

2、《正式党员信息采集表》

3、《预备党员信息采集表》

4、《入党申请人信息采集表》

5、《参加培训报名表》

冀东发展集团公司党委政工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保电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县分公司、安装修试运行公司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切实做好各项保电及正常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明亮、祥和、欢快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春节保电工作,充分认识保电工作的社会意义,周密安排部暑,保证工作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力保障供电。

二、启动节假日保电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实抢修队伍,落实应急物资,检查并补充备品备件及抢修工器具。做好事故预想、预控工作,对保电预案进行评估,对预案进一步细化,确保预案具备针对性,具有操作性、实用性。

三、加强冬季安全生产,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重要线路和变电设施巡视,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杜绝因设备缺陷引发停电问题,禁止对居民客户无故障停电。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极端天气下电网应急处置和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加强车辆维护和冬季行车保障,确保人身、电网、设备、交通安全。

四、加强区域内的各级沟通协调工作,摸清春节期间各种活动场所负荷情况,做好负荷预测及备用电源准备工作。

加强调度管理,积极与上级电网联系沟通,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一旦启动有序用电预案,要提前通知广大客户,尽量减少停限电造成的影响。

五、提升各项供电服务质量,做好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广播、电视等重要部门的专项保电方案,对重大活动、重点旅游景区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好应急电源配置,确保电力正常供应。

六、加强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和生产、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通讯畅通,及时上报信息。

七、发挥警企联动作用,加大巡查力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八、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对保电工作再进行细致的检查安排,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可靠供电。分公司在节日期间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出安排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将严肃处理。各单位应将春节供电情况于1月29日前报分公司生产技术部(邮箱yaddsjb@163.com)。

5.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五

肃机编办发[2011]29号

关于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社区,区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肃州区委办公室、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肃办发[2011]220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采集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街道、社区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采集的主要内容

1、机构方面:“机构”是指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来源、批准文号、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号等。

2、编制方面:“编制”包括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种类、编制数及实有人数、编制结构、领导职数及实有人数(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批准文号等。

3、人员方面:“人员”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相应编制的实有人员,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政治面貌、行政职务(职称)、行政级别(职级)、学历、在编在岗情况、用编时间等。

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近年来在我区政策性招录人员信息也要进行采集,包括进村进社、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省考人员(教师、卫生、兽医、社保、旅游、农技等)、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西部志愿者等人员。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已经结束,此次只采集以上政策性招录服务期未满人员信息。教育、卫生等系统和其他单位对以上人员信息也要进行单独采集。具体采集方法见填表说明。

二、工作步骤

(一)信息采集初审上报阶段(2011年11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名称、机构规格、内设机构、隶属关系、经费来源、编制类别、编制数量、领导职数、批准文号、实有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信息采集要坚持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口径进行填写,具体填报时要注意对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做到不重不错、不混不漏。肃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表、肃州区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行政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证书复印件必须于11月1日前上报区编办,教育、卫生、公安、水务、农牧等系统和其他二级单位由主管局负责审核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

(二)信息复核公示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0日)肃州区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一式2份,由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在11月1日前上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的人员信息信息采集备案表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核,行政、事业其他人员信息采集备案表上报区人社局审核。经审核无误盖章后返回部门单位个人签字确认,最后上报区编办审核。在上报区编办审核时,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将个人1寸或2寸彩色照片贴在信息采集备案表上(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一式两份),并将个人电子照片(1寸或2寸,格式为姓名.JPG)一并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将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审核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利用政务公开栏在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情况要留存影像资料备查。个人信息公示表各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设计,内容包括所在机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编制类别、职务或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等,单位和个人不宜公开的信息不能进行公示。个人信息公示表公示完后,要上报区编办备案。

(三)信息汇总录入阶段(2012年1月30日)各机关事业单位将经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内容全部填写在行政、事业机构人员信息采集模板中(见附表),电子表格于2012年1月30日前上报区编办,由区编办负责将信息导入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软件系统。

三、其他要求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对于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实名制信息采集是实名制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时间要求紧,质量要求高,信息涉密性强,工作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定专人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凡因工作拖拉影响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展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妥否,请批示。

联系电话: 2669155 联系人:潘焱 附件:

1.《肃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表》 2.《肃州区行政人员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 3.《肃州区事业人员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 4.《行政机构人员信息》 5.《事业机构人员信息》 6.填表说明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实名制

信息采集

通知

6.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六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业开放、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新一届国务院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和《指导意见》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指导意见》是推动我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指导意见》的精神上来,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摆在发展改革的重要位置,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指导意见》顺利实施。

二、积极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指导意见》的基本定位是注重原则性、方向性、统筹性和指导性,既鼓励支持地方和部门先行先试,发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也明确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目前,为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财政部正抓紧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预算、政府采购、税收等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部署开展工作,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同推进购买服务工作的氛围和机制。

(一)坚持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创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以改革的决心和勇气,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不拖不等不靠,积极创新,大胆探索。要根据《指导意见》精神,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办法和具体措施,尽快形成中央与地方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已经出台相关文件的,要对照《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健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尚未出台政策性文件的,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抓紧研究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积极探索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二)坚持突出重点,稳妥有序推广。要结合实际,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并主动提出购买服务的内容和事项,精心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在公共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的形势下,应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对于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看得准、拿得稳的先推下去,一时看不准、有疑问的要深入研究,条件成熟了再推进。要通过购买服务,推动政府简政放权,防止“大包大揽”。要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防止“卸包袱”,将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向市场。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和目录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根据经济社会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坚持规范操作,完善购买程序。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程序规定,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组织采购、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经费兑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要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评价。要及时充分地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确保社会力量公平参与竞争,严禁层层转包、豪华购买、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筑牢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

(四)坚持政策衔接,注重建章立制。要处理好积极推进和制度建设的关系,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相互衔接。既要考虑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点是鼓励和推进改革,在坚持大的原则不变和透明预算的前提下,注重研究解决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会计处理等技术性管理难题,必要时可适当做出政策调整,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又要兼顾长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为将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打基础。同时,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相关改革的衔接,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改革的政策措施,实现“费随事转”。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坚决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两头占”的现象发生。

三、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新的综合性改革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方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理念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和指导。要尽快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同时,加强对下一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督促其积极开展工作。

(二)发挥牵头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财政(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牵头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财政部门要尽快明确牵头处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尽快明确牵头司局和责任处室,积极支持配合财政部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并主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工作。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相关社会力量负责人、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和掌握有关背景知识、政策措施及操作规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设计,确保近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中长期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财政部,以便统筹研究解决。

财 政 部

7.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七

------------------

财农[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和支农投入的不断增加,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连续七年增产,粮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粮食生产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冬小麦主产区旱情持续发展,农民种粮效益下降,一些地方出现放松粮食生产的倾向,保持粮食继续增产面临的挑战十分艰巨。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夺取“十二五”开局之年夏粮丰收,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就做好财政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财政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

去年10月以来,华北、黄淮等冬小麦主产区旱情持续发展,抗旱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冬小麦陆续进入返青期,小麦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全力支持抗旱保春耕和粮食生产,努力夺取夏粮丰收,对保持全年粮食稳定增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管理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月9日上午,国务院召开第143次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粮食生产形势,在近期已出台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又制订了十项重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2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具体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好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进粮食生产有关工作。

二、及时拨付农业补贴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春耕生产

中央财政已经预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四项补贴资金,各地财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力争在春耕前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黑龙江、吉林和辽宁3省要从中央财政已拨付的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集中使用资金中安排水稻大棚育秧补助,其中黑龙江省安排1亿元,吉林省和辽宁省各安排5000万元。中央财政预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安排补贴冬小麦主产区农民购置抗旱急需的水泵、喷灌机械设备以及其他抗旱节水机具。认真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理赔进度,积极支持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恢复农业再生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进一步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加大奖励力度。

三、积极支持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粮食生产保障能力

扩大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范围,实施冬小麦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补助,补助标准均为每亩10元。中央财政提前拨付的受旱6省抗旱浇水补助资金,要直接兑现到农户,确保返青前,每亩受旱小麦普浇一次返青水,没有水浇条件的麦田进行镇压划锄,减少灾害损失。对于新增安排的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返青拔节施肥补助,中央财政正抓紧研究下达,各地也要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落实好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西南西北玉米覆膜种植补助资金。落实好县级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补助政策,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移动灌溉设备、移动喷滴灌节水设备、输水软管、简易净水设备等抗旱设备。

四、大力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受旱严重地区倾斜,积极支持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治理项目,着力支持各地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坚持连片推进,适当提高亩均建设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建管机制,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全面推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政府对农民筹资筹劳的奖补比例和中央财政占政府奖补资金的比例。安排中央基建投资,用于受灾严重或较严重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促进缓解旱情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影响。

五、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保障受灾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各地要切实做好旱灾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对受旱灾影响较重地区,要及时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对达到国家应急响应标准的受灾省份,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及时转拨中央财政已经下达的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并在分配资金时向旱灾严重地区倾斜,有效解决受灾群众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问题。要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及时按月发放给农村低保对象,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六、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抓好资金的跟踪问效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预算,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投入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需要。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采取公示制,利用“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密切跟踪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今年,我部将组织对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县级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财政部

8.关于新农保工作的调研报告(精) 篇八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去年下半年我们乡开始实施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乡、村统一思想、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使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工作中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下面就这项工作谈几点看法。一、九街乡基本情况

XXX位于XXX东北部,辖XX个行政村,83个自然村,XXX多户, 4.7万多人,其中农业人口4.6万人。其中16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岁以下25000人,参保人数22500多人参保率达90%以上,60岁以上享受新农保金人数8000多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去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数据核实仍然不够准确。存在漏登、错登、死亡、出嫁、上学、服兵役等未销等情况,需要行政村上报情况与派出所户籍管理处进行进一步核实。

二是部分农民参保意识有待增强。一些中青年农民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还很遥远,对参保关心程度低,存在观望心理。

三是部分群众对老农保的政策心存顾虑。由于历史原因,民政部

门推出老农保未能顺利实施,这给部分群众对新农保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产生一定的质疑,新农保政策能否长久实施下去,参保资金是否安全,以后政策会不会改变,万一试点失败我们群众的钱能否返还等等问题,困扰新农保的顺利开展。

四是部分群众缺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身份证件收集难度大。一些外地结婚嫁入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户口不能及时迁入,无法参保等等。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学习政策方案。只有村干部把政策学会吃透,才能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组织村干部进行基本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懂政策、人人会解答,从包村干部到行政村两委干部都能独立完成为有相关需求的群众解释指导的任务。

(二、加大新农保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鼓励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通过召开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深入宣传解释新农保,利用身边的真实事例教育农民,转变他们靠儿女防老的传统观念。要使全乡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

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有力地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保工作,让广大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让更多的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促进农村和谐。

在新农保工作全面覆盖之时主要抓住以下两点取得了突破。

一是抓最薄弱和最困难的环节。新农保工作中有参保意识最薄弱的人群、外出务工人员等最困难的人群是16—30周岁左右的年轻族

群,这部分人对于将来从事的职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而参保意愿不强。是指,这部分人有的全家长年在外,或是在外地另有住处,甚至连本村村民也无人知晓其具体情况,平时只有他们用电话给家中报平安,而家人并不知其联系方式(家里的老人记不住电话号码,给联系人员参保带来一定困难。对于这两部分人群,采取“责任分解,人人过关”的方式做好动员参保工作,即由包点干部按人头包干,一一入户核对,千方百计联系参保人,动员他们及时参保。

二是抓最容易被忽视和最容易反复的人群。在新农保一线工作的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质量,直接攸关整项新农保工作的成败,当人们把注意力都放到参保群众、参保

率时,往往忽视了这个人群。“打铁还须自身硬”,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村都有一些对新农保工作或是反应冷淡、漠不关心,或是思想反复、举棋不定,或是一味抵制甚至是唱反调的人。尤其是后者起的反作用力很大。对这些人,乡镇领导组织“下访”,直接沟通做疏导工作,打消他们的顾虑,力求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四、几点建议

一是核实基础数据。要结合公安、计生等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对乡农业人口再调查再摸底,真正核实16周岁以下人口、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有户无人和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底数,挤干水份,核准应参保缴费人数。及时做好基础养老金补发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成漏登户籍人员补登工作,及时补发基础养老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继续引导农民参保登记缴费。进一步增加乡村两级的业务经办力量,对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培训,做到宣传氛围不减,激发群众参保热情。

三是年满60周岁享受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其子女户口在同是农业户口的必须参加新农村养老保险,政府应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对其进行规范化。

9.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九

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各省级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考试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它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9)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它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10.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十

工作的调研报告》的心得体会

10月20日全镇掀起学习财党发(2012)92号文件(《关于财神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农合、新农保、农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重要批示的通知)的活动。通过学习,让我深入了解今年以来我镇“三农”工程在全镇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工作者,自身的素养在工作中是多么的重要,对工作的开展及完成质量好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自身的素养,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政治信念。我们工作中面对的是错综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这就要求我们具有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作为基层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能给人以坚定感。江泽民同志指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或解决的不牢靠,不论搞革命,还是搞建设,是不可能兢兢业业的,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成绩来的。

二是提高综合知识水平,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不断钻研业务理论知识,对自身工作内容、性质心中要有数,努力成为行家里首,业务尖子以指导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地实现知识的更新,以不负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责任。要善于吸收和借鉴一些好的理论思路和成功经验,创造性地应用于自己的工作实际,在一些新的生长点上有所发展和创新。只有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强烈的争先创优意识,才能给人以进取感。

三是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品格。作为基层干部要时刻铭记高尚的道德品格能影响人。优秀的品德,具有一种无形的巨大的道德力量和感染力,会带来很大的号召力和说服力。品格高尚,作风正派,表里如一,工作起来就能让人信服,如果思想意识差,行为不正,说一套做一套,就难以让人服气。良好的道德品格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一要求真务实。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重实效。切不可漂浮,不可弄虚作假和欺上瞒下,防止上下糊弄而“惹火烧身”。二要言行一致。言必行,行必果,表里如一。切不可言过其实,口是心非,防止说空话而失信于民。三要与人为善。做

到责己从严,待人从宽。切不可猜疑嫉妒,狭隘自私,防止打击报复。

四是要树立良好的人格形象,率先垂范,有效地开展工作。良好的人格形象能感召人。每位干部都是党的形象的具体体现者,其言行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必须时时处处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一是要树立模范带头的形象。这种影响力就是我们常说的“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的作用效果所在。二是要树立和蔼可亲的形象。我们是人民的公仆,就应该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不能仗着自己手里的权力而嚣张跋扈。三是要树立豁达大度的形象。豁达大度是做人的美德和立身行事之术,心胸狭窄的人身上往往有一种无形的“排斥力”,群众与之交往生怕冲撞了他们,因而畏缩不安、提防再三,久而久之使他们失去了群众。

11.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各系(院)、公寓管理中心:

为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安全稳定状况,进一步加强并完善我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1、全面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公寓管理员、学生干部要经常深入宿舍,通过思想交流了解学生动态。

2、实行值班制度,各系(院)设立固定值班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老师值班,公寓管理中心每栋楼安排值班。值班时间为晚6:00至次日早8:00。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要在1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未能及时接听电话的要在10分钟内回电。

3、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公寓管理员、学生干部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对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必须做到第一事件上报,不得延误;

4、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学生安全稳定信息,将值班办公室地址和固定电话、信息报送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通过OA发给学工部郭兴华;

5、信息报送员于每天下午4:00上报学生安全稳定情况和当晚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6、件。

学生工作部

2011年9月1日

12.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十二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及《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特岗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计划”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和有效政策举措,计划的实施有力地缓解了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促进了农村学校面貌的变化,受到各地普遍欢迎。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加大;同时,部分农村学校特别是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仍然紧缺,毕业生下不去,合格教师难以补充的问题仍然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决定扩大实施“特岗计划”,并将实施范围由“两基”攻坚县为主扩大至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特岗计划”。中西部地区在认真贯彻教师[2009]1号文件精神,深入细致地抓好国家“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国家计划的名额将根据各地落实国家“特岗计划”的情况以及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情况进行分配。东部地区要根据国家“特岗计划”的原则精神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地方“特岗计划”,鼓励吸引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特岗计划要形成规模,教师基数大、缺额较多的省(区、市),每年设岗不少于1万人,要经过努力,争取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达到20万人。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教师自然减员空岗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其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

二、深化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改革,确保教师聘用质量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情况,及时会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及时满足教师补充需求。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规定的增编因素,切实保障编制紧张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分散的地区、民族地区双语教学配备教职工的基本需求。可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调整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较多学校的编制数。同一区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

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家或地方“特岗计划”的实施,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的补充,统一组织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要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以满足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

要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

三、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确保持证上岗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人口关,保证新增教师质量。各地要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學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国家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研制测试大纲、建设试题库、组织命题和考务等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教育部审定的测试标准和测试大纲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要将申请人修学教师资格课程、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进行教育实习和具备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等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申报“特岗教师”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与招聘考试结合进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开办师范类专业和教师资格课程的院校进行评估和资质认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教师补充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师补充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全面清理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情况,将清查出来的编制,优先调整到急需编制的学校用于新教师补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13.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十三

关于认真做好人口普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人普办, 市办各组:

为了解和掌握全市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交流人口普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强化人普宣传和业务指导,意义十分重大。现就做好我市人口普查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信息报送是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贯穿人口普查各环节之中,各镇乡人普办要充分认识信息工作在宣传、指导和促进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信息工作作为宣传人口普查、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普查信息工作,市人普办将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全市人口普查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专人负责。各地人普办要确定一名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人口普查信息的采编和报送工作,并相对固定。信息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6月10日前报市人普办(见附表)。

3、注重时效。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人口普查工作重点环节和工作进度,注重反映工作特色,既要反映工作信息、进度信息,也要反映人物信息和事件信息。撰写信息的切入点要准,要善于抓住“闪光

点”,提升亮点,力求主题鲜明、简明扼要,以确保信息质量。要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做到及时撰写、及时报送,以利于提高采用率。市办将定期对各地信息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4、报送方式。为使好的信息能迅速及时传递,各镇乡可通过政务平台市统计局/或发送到市人普办(人普QQ群),报送信息动态时请在标题上注明“**镇人普动态信息*则”等字样。

5、考核办法。各镇乡(街道)每月撰写普查信息不少于3篇,市办每月不少于10篇。其中被国家、省、市录用和被市内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将在考核中给予加分(具体标准参见目标考核办法)。对撰写的调研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有奖征文等较大篇幅的材料(要求篇幅500字以上),若被国家、省、杭州市、建德市录用,将在考核中给予加分,同时酌情给予奖励。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人普办综合组联系,联系人:郑培洪,联系电话:64093002

附表:乡镇(街道)信息员联系表

建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杭州市人普办

附:

14.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十四

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0〕63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精神,结合我省各地试点中反映的问题和我省农保工作发展实际,经研究,现将国家及省新农保制度与原农保制度(包括老农保制度和我省各地自行开展的地方性新农保试点)衔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分段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2009年12月31日前的原农保个人账户积累按原支付系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2010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积累(即2010年以后的新积累和到达领取年龄前原农保基金产生的利息)按新农保支付系数(以后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到达领取年龄时,按上述两个计发系数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之和领取。第一批国家试点县(市、区),新农保制度实施后开始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并按新农保系数计算养老金标准的,应重新计算领取标准并补发养老金差额。其余没有进行国家及省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个人账户养老金也按此规定进行分段计算领取标准,但此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不变。

二、及时合并个人账户和基金。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核查,在确保原参保信息准确无误的基础上,完成新农保与原农保参保个人账户信息的合并。同时,要认真对账核查,明确原农保基金债权关系,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回收,及时将原农保基金全部转入到新农保基金账户中,完成农保基金的合并。

三、原农保基金折算缴费年数。在国家及省新农保制度实施前缴纳的原农保基金积累(包括自行开展新农保过程缴纳的基金积累),在纳入国家及省新农保试点实施时,可一次性按当地新农保制度方案公布的最低缴费档次折算缴费年数,但最长不超过本人参加原农保第一次缴费到本地实施新农保制度之间的年数(中间允许断保),同时,折算的年数最长不超过15年,超过15年的按15年计。折算年数的余数按四舍五入计。政府不再对原农保基金积累折算的缴费年数追加缴费补贴。

15.关于做好新农保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篇十五

今年7月,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并联合召开了全国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各地咨询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做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负责组建,特别是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要确保明年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式建成并开始运营。可以新组建独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也可以依托现有担保机构进行改组。

二、不论采取哪种形式组建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都要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要确保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独立性,包括法人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考核独立、管理独立,要避免混业经营导致农业担保的边缘化和碎片化。

三、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必须专注农业。要弱化盈利要求,充分体现对农业的政策性支持,起步阶段要慎重对待社会资本进入、要以种养业为主,特别是要突出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

四、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选择的合作银行既要分享利润也要共担风险,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五、强化监督检查。根据财农〔2015〕121号文件精神,财政、农业和融资信贷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具体业务的指导,要强化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日常监督,重点考核担保业务规模、项目个数、为农服务、风险控制等情况。

此外,各省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加强配合,抓紧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完善工作,尽快将应发给农民的补贴兑现到农民手中,并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政策的平稳衔接。

财政部农业司

2015年8月31日

上一篇:关于广告词的英语作文下一篇:纪念54运动91周年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