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央行工作总结

2024-08-22

基层央行工作总结(精选8篇)

1.基层央行工作总结 篇一

加强基层央行青年政治思想工作的目的,不仅仅是使青年人健康成长,成为国家有用之才,更重要是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建者和建设者,成为党的事业的忠实接班人。笔者认为要想作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抓好几下几点:

一、青年组织应该成为青年人的贴心人、引路人,急青年之所急,想青年之所想,做青年之所做的事情,只有这样

才能把青年凝聚在自己的周围。一是要切实服务于青年的成长与成才。成长与成才是青年职工的第一需求,青年组织要积极参与党组织各项青年培训计划的实施,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重在组织、引导青年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考试及再教育、成人教育等,使其成为促进青年成才的重要媒介和基地、使其充分信任和依赖。二是青年组织的工作任务、目标要密切与党组织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并有效地服务于或有益于金融中心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年工作溶于核心工作,使青年人的才华得以施展受到重视,得到更好的成长和发展机会。三是组织活动要新颖,要有特点,具有时代气息。青年人好新、好奇、好动,精于热情、长于实践,只有充分发挥其长处克服其缺点,才能调动起其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二、牢牢把握青年的思想脉搏,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可行性和认同性,务求实效。作为基层央行党宣群工部门,尤其是党建负责青年工作部门要拓宽视野,开放空间,把好脉搏,形式多样,方法灵活,内容丰富,务求实效。一是学习形式要新颖,要贴近生活,内容要实在。做到讲身边的事,讲历史的事,讲前辈的事,让其对事物的发展有一个综合的认识,用历史的眼光打量周围的一切,形成一种辨证思维和逻辑思维,形成一种对事物的客观认识标准。二是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趣味性,对于一种观点、看法可以辩论,可以探讨,可以调研,可以纵横对比,从实践中求真知。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时候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方式,吸收知识丰富内涵。去革命老区感受红色教育,去发达地区感受现实教育,充分认识国情,充分认识生产力。

三、强化以党建带团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党团青年组织之间活动和协调配合及信息平台。一是基层央行党组织应多方采取措施,带动青年组织的建设,在理论上给以指导,在组织人事上高度认识,在制度建设上充实完善,在活动中予以协调配合,在工作上鼓励勇于创新,保证人、财、物的到位。二是基层央行在实施每项金融工作和开展每项活动时,要将青年工作重视到位,布置到位、考核到位,总结到位和奖惩到位。三是要使青年组织成为党组织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真正打造一支素质强、水平高、业务精和纪律严的合格的青年干部队伍。

四、方法灵活,始终要追求政治思想工作覆盖青年和渗透内心的实际效果。青年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借助一定的活动和组织形式,使政治思想工作看得见、摸得着,青年职工主动参与和积极参与,这是确保政治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做好,体现实际效果的重要因素。所以在工作中既要根据每个人身上存在的问题,确定正确的教育内容,又要根据每个人的特点选择正确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在抓群体抓共性时切莫忽视个体和个性,使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2.基层央行工作总结 篇二

一、信息安全的现状

目前, 基层行运行的重要信息系统主要分2类:一类是业务处理系统, 包括会计集中核算、国库会计核算、ABS和TMIS、货币发行信息管理、金融统计、信贷登记查询等系统;另一类是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有固定资产管理、人事劳资管理、财务会计报表、账户管理、办公自动化等系统。为保证信息系统安全, 基层央行普遍都制定了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策略, 并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技术防范、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入手, 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 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为确保安全信息制度的有效落实, 各部门相互配合, 建立了以中支党委人员为领导小组的管理机构, 以科技部门为主体, 各个部门计算机安全员为骨干的组织体系。

(二) 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各环节, 各级行结合自身实际, 不断完善和更新各项安全管理办法, 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逐步建立健全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机房管理、网络防病毒管理等规章制度, 制度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 技术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总行的统一部署下, 人民银行系统内先后建成了Symantec防病毒体系、非法外联入侵检测、漏洞扫描、安信源U盘客户端等安全监控系统, 基层行的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以襄阳市中心支行为例, 2010年辖内业务网计算机共安装安信源客户端378台, 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安装杀毒软件数量达到357台, 覆盖率达到97%, 有效做到两网分离, 杜绝U盘感染病毒的传播途径, 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网的安全等级, 有效落实信息保密制度。

二、信息安全工作的问题

(一) 信息安全意识不强, 基础管理工作参差不齐

目前各行虽然基本建立了信息安全组织机构, 但其作用未得到真正发挥。究其原因, 一是基层行对信息安全工作思想意识不够, 基层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达到一定规模, 在数据集中、系统整合过程中大量采用集群、热备技术, 硬件设施抵御技术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但软件应用和技术管理的配套工作却未引起同等重视, 信息安全风险点呈现由硬件设备向软件程序转移, 有建设领域向管理领域环节渗透的趋势。二是基层行科技管理部门整体技术力量较为薄弱, 对信息安全工作研究不深不细, 难以对本单位信息安全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分析和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检查, 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信息系统运行的风险隐患。三是大部分基层行对信息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等基础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整体较弱, 还不能完全适应金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 IT应急管理系统不完善, 灾难备份措施不到位

一是应急预案的覆盖范围不广, 可行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很多预案的制定脱离实际, 偏形式主义, 应急演练做得不够。分行每次举办的应急演练只延伸到地市中支, 县支行缺少应急演练的实际操作经验, 对已有的应急预案未能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二是县支行的灾难备份和恢复能力需要加强, 县支行的备份一般都存放在本地, 灾难备份系统类型单一、覆盖面不足, 缺乏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当大的信息安全事故发生时, 无法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切换到备份系统, 很可能导致长达数小时的瘫痪情况出现。

(三) 科技力量薄弱, 人力资源开发相对滞后

一是基层行人员偏老龄化。由于近几年各县支行的人员只出不进, 导致各个部门的人员严重不足, 多数支行的科技人员都是身兼数职, 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 最大限度保障各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的同时, 对其他工作分身乏术, 更谈不上配备A, B角。二是业务培训机会少。当前各个重要的业务系统都应用到县支行, 并且县支行负担大量基层数据的采集工作, 分行在新系统推广培训时只考虑到中心支行级技术人员, 使得县支行科技人员极少获得培训的机会, 使得县支行科技人员在系统管理上对中心支行依赖非常强。三是科技人员兼岗不合理。有些科技人员还是业务操作人员, 这样容易造成业务操作风险,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也难适应银行计算机及网络形势发展的需求, 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密码管理、操作员管理、数据备份介质存放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对策

(一) 全面统筹, 提高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各级行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 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风险的存在, 特别要重视数据大集中后带来的风险的高度集中。

计算机信息技术已渗透到人民银行系统各项业务工作当中, 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与央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密不可分。一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信息安全培训, 普及信息安全知识, 让信息安全保障意识深入人心。二是确保机构和人员配备到位, 建立健全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 设立专职计算机安全管理员, 对不同的业务系统实施专人负责升级维护, 进一步明确计算机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并将其纳入个人岗位责任制, 促使其安全、保密、规范地操作计算机, 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组织保障体系。

(二) 严格要求, 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控是一项长期性工作, 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对基层央行信息化应用体系的所有环节都能够实施有效的规范和约束。一是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 针对计算机应用的不断延伸, 以现有内部管理制度为基础, 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办法, 细化各项操作流程和安全管理措施。二是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网络安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数据与资料、运行环境、应急预案和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三是在执行各项制度办法上狠下功夫, 加大计算机信息安全保障检查力度, 切实强化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的自我约束力。

(三) 重视落实, 完善应急管理灾备体系建设

一是要完善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演练。针对灾难事件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 开展全方位、逼真的应急演练, 多进行实战演练, 及时检验、评估演练效果, 完善应急预案, 增强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可行性。二是完善灾备系统, 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提高基层央行的灾难备份和恢复能力, 全面推进基层风险防范能力, 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应急处置能力。

(四) 常抓实效, 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

3.完善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的思考 篇三

一、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整改”通常由被审单位依据内审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开展纠正,做出《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内审部门收到书面整改汇报后,视同整改工作完成,现场审计结项。《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为整改监督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业内“巩固内审成果,转化与利用成果,树立内审权威”的呼吁,唤起基层央行内审对整改工作的重视,快速走出现状,步入制度化建设轨道,建立富有各地特色的整改督查督办制度,摸索出如下工作流程:

一“估”,主观估量,判断整改落实状态。坚持“谁主审、谁承办”原则,分析《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详实、完整、时效和文本标准,结合资金需求和技术等允诺,判断整改落实真实性,整改措施可行性。从汇报的字里行间梳理并勾对“已整改、未整改、在整改和无须整改”等状态,对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用语和作答做出标识,回执整改落实执行确认书,索要补正说明。

二“听”,建立审计回访制度,听取被审单位心声。对被审单位落实整改建议所采取的措施,执行整改后的效果及遇到的阻力和困难进行回访。通过调查、咨询和座谈方式,了解内审整改建议的恰当性、操作性和先导性。从内审服务角度,从被审单位切身利益出发,听取被审单位对内审工作的建议,做好回访笔录,核查关键证据,落实整改完成率,规避书面整改汇报的搪塞与敷衍,达到总结、交流良好管理经验,纠正内审“错误与遗漏”之目的。

三“建账”,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信息。依据已确认或已核实的整改情况,按被审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手工总账,按审计类别建立整改问题手工明细账,提示、监测整改状态,导入内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改管理模块,转入年度内审查处问题综合分析。依据整改完成率,总结归纳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及整改落实过程中的主、客观因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形成专题综合分析报告。

四“切”,依据制度,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内审操作程序》,从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内审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角度,成立内审小组,对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续审计。依据基层大监督工作制度,与事后监督中心、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形成合力,与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增强管理活动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五“究”,依据问题轻重缓急,采取不同追究方式。从制度方面,针对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所造成屡查屡犯,且问题性质处于重要程度的被审计单位,由派出机构内部审计所在组织领导层对被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见谈话。针对不按规定报送整改报告,提供虚假整改报告,拒不纠正违规问题,阻挠整改等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等做出规定。

六“机制”,利用大监督机制,搭建整改落实信息沟通平台。大监督机制是由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通过定期召开大监督联系会议,通报情况,实现问题集中统一管理与处置。基层央行一级组织基本形成了以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研究上级内审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按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分管领导全程监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同级内审监督实施的整改格局。基层内审部门能借助组织力量,将下达整改建议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提交大监督联系会议研究,听取领导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意见,确保拟下达的整改建议具体、富有指导性。

二、强化整改工作的现实意义

检查是方式,处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整改工作是对已确认的查实问题依法执行纠正的过程,是内审部门和被审单位之间相互配合,联手实现“维护各项活动正常、有序运作,资金安全,资产完整和信息可靠”目标的过程。在现代审计活动中,整改落实情况与绩效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增值作用。

整改是风险评估的组成部分。查实问题是整改的内容,它包括制度缺失、滞后、冲突,行为人执业行为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上次审计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是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是内审开展预测和分析的第一手资料,利用上次审计查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挥内审工作前瞻与预警是内审转型目标与方向。

整改是内审成果转化的渠道。整改举措是被审单位依据整改建议做出纠正的步骤和方法。已揭示的查实问题凝聚着内审人员诚信、客观、保密和胜任的职业道德。举措到位与否,关系到内审投入的知识、技能和资源所产出的成果是否得到转化。整改举措执行后所产生的效果,关系到内审绩效,关系到内审在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

整改推动内审职能向前发展。具有强制执行性,富有法律程序的整改,从整改建议下达,到整改落实汇报,已得到内审工作制度保障。一份就事论事的整改建议,同样产生法律效应,但只能让内审监督停留在查错纠弊的监督层面。若跳出就事论事,融入先进管理经验,注入先进性指标,符合被审单位所需,适合业务发展且易操作,势必推动内审职能由单一的监督职能,向监督和咨询并重的双重职能发展,这是基层央行内审转型的另一目标。

整改推动内审监督走向连续。基层央行内审所开展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内控评审、信息技术审计及以合规性审计为基础,以内控评估为主线,深化履职审计,认真开展离任审计和各类后续审计,朝着绩效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方向发展的总体转型目标,已蕴含了适时控制、成本效益的审计理念,集聚与沟通审计结果与整改情况,坚持“专项审计、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评估与分析,在现有条件下,可逐步改变传统审计方式的时点性与间断性。

三、完善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的建议

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各地做法不一,标准各异。在制度建设方面,能依据内审相关制度,建立整改督查督办制度,但绝大多数存在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两张皮的现象。本文所列整改流程,有的是基层央行内审上级制度规定的,有的是基层央行内审结合实际弥合的,鉴于整改现实意义,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从沟通入手,争取领导支持和重视。内审服务于组织,应组织需要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内部审计工作宗旨。“全面整改难,难全面整改”是整改阶段的通病,也是一个“症结”。一方面反映内审整改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工作不深入,另一方面反映被审单位不认真、不积极、不配合。取得本级组织领导重视与支持是解决此类问题最好办法,沟通便是良好途径,沟通方式离不开《内审准则》这根准绳。内部审计应高度重视《内审查处问题整改报告》的撰写工作,准确统计整改完成率,梳理整改状态,对主观未整改和客观不能整改的,进行重点分析和提示,将下一阶段工作举措一并形成专题报告,向领导层汇报,引起重视,而不是例行公事。

从源头入手,提升建议恰当性。整改建议是整改工作的源头,整改建议源于查实问题及分析。建议下达应围绕查实问题与原因分析,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度等规定,做到有理有据,不避重就轻,不回避事实。建议下达应符合被审单位经营状况,立意于科学管理,对症下药,力荐先进内控模式。建议对路,还需内审工作质量作保障,通过严密内审操作程序,严格现场督导,注重审计方式和方法,关联地看待每个问题,厘清问题的主干和枝干,透过现象看本质,坚持内审报告审核制,内审建议合议制,做到人员、信息、技术和知识在同一目标下的协调、配合,以降低审计风险。

从问责入手,建立考核,执行追究。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尚未纳入内审绩效考核范畴,对被审单位查实问题仅停留在责任人的处罚上,对被审单位应整未整等现象,未依据制度执行追究。基层央行内审应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所制定的《责任追究办法》与内审整改办法或整改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执行同一标准,归口管理,一并处罚。对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做出的责任追究,应送管理部门备案,内审部门不重复追究。整改情况应与内审人员,被审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充分利用联系会议,通报整改工作。

从制度入手,提升整改监督水平。基层央行内审应将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形成条款,充实到整改督查督办制度中,细化整改工作流程和要求。明确关联方职责与目标,明确整改督查督办内容、方式、频率和覆盖面,明确整改工作机制及运作规律,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和信息沟通。规范与完善整改评估,研究整改评估标准,将整改评估结果与内审工作计划制定相衔接,依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整改态度,正确处理各类整改状态,强化整改问责,使内审整改工作的每一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

从技术入手,提升整改监督手段。内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从项目立项到整改期间信息共享,实现了查处问题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但总体工作仍处于手工操作,整改监督和评估也不例外。基层央行内审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从成本效益出发,整改督查督办应纳入内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与内控评审、非现场审计、内审项目档案信息化结合起来,作全盘考虑。当务之急,应借转型之机,多实践,多累积,学习与交流经验,计提评估标准。条件成熟的,可向上级申报开发项目,为推进内审信息化进程,提供科学、有效的业务需求和技术支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江西上饶中心支行)

4.基层央行工作总结 篇四

人民银行的行政执法工作是国家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金融秩序,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起着重要作用。基层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执法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大部分的执法任务,提高基层央行的执法效能,是全面履行央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一、当前基层央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依法行政进程步伐的加快,人民银行的行政执法工作越来越规范,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工作缺乏有效整合等原因,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央行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现状不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一方面,基层央行执法检查人员严重不足。当前,基层央行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大多又是本部门的业务骨干,日常业务十分繁忙,执法检查与日常工作发生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其外部业务品种与内部管理模式也不断推陈出新,对新技术和新系统的应用不断升级,这就对央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基层央行员工对金融新业务、金融机构管理新模式了解不够,缺乏熟知金融机构业务、熟悉金融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导

致在对商业银行实施检查时,不能深入挖掘问题或是在调查取证上出现困难等情况,影响了执法检查工作的效率。

(二)行政执法项目确定不规范,执法工作缺乏有效整合。目前基层央行执法项目的确定主要是依据上级行的要求及各业务部门的工作需要,缺少统筹安排和综合考虑,普遍的做法是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各项检查,在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上都不尽相同,未能形成稳定的执法检查工作体系,导致监督检查权行使的力度不足,不能引起被查机构的重视,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负担。例如,在支付结算业务检查工作中对个人账户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身份资料留存的检查项目就与反洗钱有关业务的检查出现交叉和重复,导致重复行政及检查资源浪费等问题。

(三)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证据收集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央行基层执法人员未能及时按照检查程序的要求收集账表、票据及凭证等原始证据,对进场记录及会谈纪要工作重视不够,做出的行政处罚主要依据现场检查后形成的工作底稿,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给行政执法行为带来隐患。如果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银行重新收集证据将非常困难,作为行政处罚主要判断依据的证据由于收集不全,其法律效力就会受到质疑,加大了基层央行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风险。

(四)有关金融法律制度不完善,行政处罚工作缺乏依据。目前我国金融法律框架还不够完备,所规范的内容还不够具体,对于新兴

业务和支付工具比如电子商业汇票、网上支付等的立法规范出台缓慢,无法适应工作需要。此外,在目前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所适用的法律依据方面,有关票据、银行卡等业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比较多,法律效力层级低,缺乏明确的罚则和实施细则,导致基层央行在执法检查后难以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使检查监督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际效果。

(五)基层央行实施行政处罚的手段和形式单一。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停止某项业务、责令停业整顿等,而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的银行机构要并处警告和经济处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该类违规行为均使用警告和经济处罚并处的形式,单处警告或进行通报批评的方式由于没有法律和法规的明确规定无法使用,导致处罚形式单

一、处罚宽严尺度不易区分。

(六)基层央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阻力大,处罚效果不理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会计传票均交其上级行进行统一保管,多数商业银行会计总账、明细账全部用数字和代码表示,人民银行现场看资料费时、费力,个别金融机构配合执法检查的积极性不高,往往以各种理由回避提供会计凭证或代码解释文本,造成基层央行执法取证工作困难。此外,一些经营基础薄弱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由于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资产质量不高以及对员工业务培训不到位等原因,其违法违

规行为屡禁不止,使执法检查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行政处罚效果并不理想。

二、加强基层央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执法队伍培养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基层央行要紧密结合人民银行工作特色和履行职能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在每个重点岗位上培养一批专业技能过硬、熟知法律知识的执法检查队伍。各执法职能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考核的方式,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新业务、金融理论知识及法律知识培训,抓好基层人员的岗位业务知识及执法检查技术训练,注重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不断增强基层央行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能力。

(二)统筹安排执法检查项目,积极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综合执法检查是人民银行的多个业务部门在同一时间对同一对象开展的现场综合执法检查,是新时期基层央行强化金融管理、实现履职方式创新的一项重要制度。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能够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有利于形成检查合力,加大检查、处罚的力度,从而全面提升基层央行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重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各执法部门应加强与法律事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于执法相关程序要认真进行检查前的学习与领悟,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开

展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完成相关法律文书。要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认真分析每一类违法行为的性质、特征和重要环节。建议尽快出台对取证程序、证据保存和使用等问题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基层央行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行政处罚行为证据充分、事实确凿,避免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层级。建议对现有的法规、规章条款进行全面归纳和整理,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或已经不合时宜的进行修订,使之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以解决基层央行在行政执法中有法难依和无法可依的问题,使整个金融法律体系构架合理、科学。同时,对人民银行现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在实践中得到普遍认可与执行,益于实际操作的文件,应升格为金融规章,增强其权威性和适用性,并在处罚依据和适用范围上尽量细化规定,以增强基层央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

5.基层央行工作总结 篇五

期刊门户-中国期刊网2010-1-19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9月上供稿文/范满志 周燕

[导读]基层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以后,新的“三定”方案,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和支行一级分设了专门的调查统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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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满志 周燕(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内蒙古包头市014030)

[摘要]基层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以后,新的“三定”方案,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和支行一级分设了专门的调查统计部门,标志着调研工作已成为基层央行的一项日常性基础工作。“调研立行”更是明确了调研工作在基层央行的重要地位。但是,目前基层央行调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应引起高度关注。

[关键词]基层央行 调查研究 难点对策

一、制约调查研究工作的因素

第一,调研选题难制约调查研究质量。对基层行来说,由于立足面不同,视野不同,掌握的素材不同,基层行选题局限性很大。一个调研课题如果对上级决策没有任何参考意义,如果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指导意义,那么,这个调研课题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也不可能取得任何成果,因此,解决调研工作选题的问题成为基层搞好调研工作的关键。

第二,信息采集难制约调查研究广度。一是监管职能分离后,基层央行在金融机构中的监管职能弱化。虽然修改后的《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但是,调研更需要的是经济金融运行中的实际情况,而不是现成的报表,需要辖区金融机构积极主动配合。在现实调研工作中,对报送随机性调查表的行为没有相关的细则,对于基层央行临时需要把握的资料是否包括在内也未能明确。因而金融机构延迟提供、提供失真度较大的数据信息或者干脆不提供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基层金融机构缺乏调查分析意识,缺乏对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效果、地区经济金融运行的深入调查,这样监测出的材料对上级行的参考价值不大。三是缺乏调研分析信息共享机制。基层央行开展调研分析的信息来源除了金融机构外,还有一大部分信息来源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由于信息封锁分割,渠道不畅,到这些地方获取信息往往事倍功半,成为基层央行开展调研分析工作的重大掣肘。四是基层央行内部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基层央行履职过程产生和积累的信息散布于行内各部门,如货币信贷部门掌握着金融市场、利率变动等信息,而综合业务部掌握着反洗钱、支付与结算等信息,这些信息由各部门自行采集、储存和加工,其它部门往往难以得到甚至不知道这些信息,信息资源缺乏共享。

第三,监测指标采集难制约调查研究深度。基人民银行以金融统计为基础建立货币事务监测体系,包括金融机构信贷收支统计、企业景气调查、城镇储户问卷调查、银行家问卷调查、物价调查等。从基层来看,大多数基层央行调研分析仅局限于金融机构存、贷款等,造成监测面窄,无法准确把握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整体情况,如缺乏中小企业贷款、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等信息。

第四,调研成果转化难制约调查研究力度。目前,基层央行调研分析工作形成的成果主要是供人民银行系统内部使用,对外发布较少,一些相关的调研分析成果不能为地方政府部门和

金融机构所共享,使调研分析工作价值大打折扣。一些通过金融机构开展的调研往往内部上报就了事,没有向这些金融机构作调研情况通报或反馈,影响了基层央行调研分析工作的形象,不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对调研工作的配合和支持,也不利于调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

二、对策建议:

第一,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开展调查研究。随着经济金融日益相互渗透,各辖区金融机构经营决策越来越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消费、环境保护、金融生态等都在不同层面影响到金融机构的经营,个别商业银行已开始逐步建立经济金融监测分析体系。基层央行要通过各种手段有效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如定期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银企联席会等,培养辖区金融机构开展调查研究的意识,进而提高基层央行调研分析工作的成效和质量。

第二,建立多层次、覆盖面广且稳定的经济金融信息机制。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与统计局、发改委、经贸局、房地产公司等政府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与行业协会的信息共享机制等。基层央行要在保密的范围内将金融信息社会化,与信息共享的对方部门实现互通有无,对等互惠。二是建立基层央行内部信息资源集中和共享机制。建议在基层央行内设立信息中心,挂靠在办公室或金融管理部门,配备若干专职人员,负责对来源于行内行外各类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加工与处理,并通过行内网络权限设置实现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共享。

第三,健全完善货币事务监测体系。基层央行要结合辖区实际,拓展调查研究范围,增强货币事务监测的定量分析,进一步健全完善货币事务监测体系。例如包括:综合统计体系(资本市场统计、企业景气统计等);银行统计体系(银行信贷、现金、累放累收等统计)、国际收支统计、专题统计体系(企业贷款统计、利息统计、有价证券统计等),检测宏观资金整体流量与流向,及时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建立中小企业信贷监测体系,监测金融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监测市场利率结构、变动及趋势等等。

第四,建立完善调研分析成果转化及发布机制。基层央行要在保密范围内,逐层次建立完善调研分析成果转化及发布机制。一是实现行内共享。二是逐级上报。利用人民银行办公室信息渠道逐级上报。三是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通报或反馈。通过编发定期或不定期内部刊物实现。四是向公众披露。主要通过地方媒介来完成。

6.基层央行工作总结 篇六

近年来,人行××中心支行党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银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基层央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基层央行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新时期基层央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

(一)精心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武装干部职工的思想,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主题教育,使干部职工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从而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2006年以来,我们采取领导干部辅导和专家教授授课等形式,定期为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辅导;还7次聘请市委党校、省委讲师团、市律师事务所等专家来行授课。如在《回顾“十五”伟大成就,展望“十一五”美好前景》学习教育活动中,通过文件资料学习、办宣传橱窗、观看电视教育片,组织干部职工实地参观学习,举办《回顾展望》专题摄影展,让广大干部职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可喜成就和对未来发展的美好前景;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活动中,拟制了百题测试卷,举办“讲长征故事,颂党的伟绩”演讲竞赛活动,引领广大干部职工重温红军长征的伟大历程,缅怀革命前辈的光辉壮举,增强干部职工为央行发展努力工作的信心。

(二)畅通干群沟通联系渠道。一是坚持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科室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为职工释疑解惑;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在每周一工作例会上进行研究之后,给予答复。对全行性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和金融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上,邀请一般员工参加行办会,参与民主决策,不但拉近了领导干部与职工间的时间和空间距离,在党委和职工间架起了一个绿色通道。二是健全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进行分工,将辖内6个区县支行和机关16个部门进行分解,作为各位党委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指导各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坚持深入基层,与职工零距离接触,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为,做好解疑释惑、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确保员工思想稳定。三是就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中支建设等问题问计于民,精心设计以中支发展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调查问卷,参加问卷调查的有140人,参与率达98%。新一届党委倾听民声、执政为民的新理念得到了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同,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热情空前高涨,积极履行“一日行长”职责,为黄山中支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多种教育方法并重。一是坚持文化引领。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春风化雨的作用,我们充分利用××地处古徽州的地域优势,坚持文化引领,在全辖积极倡导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提出了“学、研、新、实、和、严”六字方针,2006年适时开展了“打造蕴含徽商特色的××中支文化年”活动,着力培育和树立××中支“忠诚人和、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奉献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二是注重心理健康辅导。我们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到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范畴,有针对性选购了由清华大学教授吴维库主讲的《阳光心态塑造》心理健康教育片,组织全行干部职工进行观看。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我们将黟县看守所作为警示教育基地,年年组织新上岗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权、钱、人等部门负责人到警示教育基础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面对待因机构改革等原因给部分同志带来的思想波动,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做好本职工作当中去,养成与人和谐共处、友好共事的新型人际关系。

(四)正确处理干部职工利益诉求。××中支党委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倾听广大干部职工的利益诉求,尽可能地解决干部职工的利益问题。近两年,通过公开竞聘,使全辖26名业务骨干得到提拔任用。对机关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进行了岗位交流,力求做到人与人的和谐组合,人与事的最佳搭配。对4个支行的“一把手”进行了调整,为6个支行各增配了1名副行长;4名在领导工作岗位上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调整到高一级的非领导岗位职务,22名同志调整到利于发挥个人作用的科室,20名在区县工作多年的职工调整到中支工作,8 1

名大学毕业学有专长的同志被调整到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工作岗位上。

二、基层央行职能调整后干部职工的思想现状

一是人民银行经费管理实行预算制后,收入上产生了攀比心理,凸显出基层央行干部职工思想活动的趋利性。自人民银行实行预算制以来,各项经费由上级行划拨,基层央行的各项费用在逐年减少,加之取消了福利分房、实行了医疗保险等措施,干部职工的实际收入呈“紧缩”趋势。尤其是近期政府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收入翻几乎番一番,这对基层央行干部职工的心理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另外,2006年7月实行的新的工资制度,对在职人员的职务、工龄、岗位、职称等因素考虑较多,对工作业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考量较少,导致部分职工心理失衡。

二是人民银行人事制度改革,对“权、责、利”的调整,凸显出基层央行思想政治工作的复杂性。随着基层央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加快,尤其是竞争上岗的实施,既有利于干部职工树立竞争意识,但由于竞聘上岗机制的不完善,也导致部分职工为竞聘而竞聘,产生以考代能效应。

三是人民银行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凸显出基层央行思想政治工作的多变性。一方面是县级支行多年没有进人,员工的年龄日趋老化,对新知识接受较慢,并对改革的前途产生了担扰,担心县级支行被撤销;另一方面随着央行职能的调整,其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细,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考核机制的日趋完善,使部分职工难以适应新业务要求,从而感到工作压力很大。

四是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基层央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未能有效整合,弱化了思想政治工作效能,凸显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性。目前中支一级的工会、宣传、团委、机关党办整合成一个大部门,导致内部人员工作分工上职能不明确,加之这些部门为应付上级行的考核,把工作的重点都放在应付上级考核去了,而县级支行党团工青妇等部门人员均是兼职,无形中削弱了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和改革新时期基层央行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教育,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要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分析形势,看到光明前途;正确看待困难,增强前进勇气;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体谅国家的实际困难。要密切联系基层央行的实际,客观分析干部职工面临的困惑,积极探索现实教育、换位教育和阳光心态心理教育,提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可行性的教育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使思想有波动的干部职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要通过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的宣传,广泛开展学先进比先进的活动,用身边的典型影响和带动群众,形成“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的良好氛围,以此激励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成就感。

(二)健全机制,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注重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督促和指导职能部门探索和建立符合现代央行特点和本单位具体实际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确定专兼职人员,建立有效奖惩机制,激励他们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7.提高基层央行内审工作有效性探析 篇七

一、主要问题

(一) 内审服务对象定位存在二元化误区

人民银行总行、分行、中心支行均依托于人民银行现有的组织体系而逐级建立了双重领导下的内审机构。在业务上, 内审部门既受本级行的行长领导, 又受上级行内审部门的领导。这种内审组织体系和领导管理体制, 一个比较大的特点就是能使内审工作的覆盖面延伸到人民银行的所有机构, 有利于实行全面而广泛的监督。但是, 县级人行普遍没有单设内部审计机构, 往往只有一名干部兼任内审工作, 内审人员在行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内审部门既向本行行长负责, 又向上级行负责。从实施效果上, 存在两大弊端:一是管理弱化。由于分支行行长自身成了内审服务对象和监督对象的统一体。强化内审工作即意味着强化对自身的监督, 监督结果还要如实上报上级行, 因此, 分支行行长对内审工作的管理经常处于“两难境地”;二是独立性弱化。这种双重负责制增加了内审人员开展工作的难度, 也影响了内审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特别是县支行内审工作只是兼职工作, 其工作难度更大。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 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内控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和查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 基层央行内部审计职能定位存在误区

央行内审成立之初, 其职能被高度概括为“对监督者的再监督, 对管理者的再管理。”但从实际情况看, 内审部门已被视为单纯的“再监督者”, 而其“再管理者”的角色在很多分支机构和很多情况下已被完全忽视了。内审职能主要是体现在监督职能上, 基本上是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为目的。事实也表明, 这些年的审计活动中, 以账项检查的来审计人民银行的业务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审计, 确实发现人民银行的各业务部门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在执行制度方面的不足, 是业务的合规性方面存在问题。因此, 客观地说, 这种定位在内审成立之初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但从长远看, 人民银行的内审仅定位于监督职能, 满足于查错纠弊、堵塞漏洞, 显然是定位偏低, 或者说有失缺。一是随着管理的不断加强, 制度规范性越来越强。业务部门的差错和漏洞越来越少, 内审工作就不能停留在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上, 而应该向预防在先的方向和思路上发展。人民银行有很多业务部门涉及比较大的资金风险, 如国库、发行等部门, 这是人民银行业务基本风险点, 但如果只以事后审计的方式, 只能是发挥有限的作用, 这显然不能满足人民银行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二是影响了内审工作的目标和工作方法, 如果仅定位于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的财务审计方式上, 就只能是发现问题, 而难以积极的方式来问题和解决问题;或者就事论事, 不能从制度或根本上寻找纠正缺陷的信息源。此时的内审只是充当“警察”的角色, 不是一个合格的管家和顾问。

同时, 将内审的职能固化为“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对内审自身也造成了危害。一是随着全行人员素质的提高, 风险意识的增强, 内控机制的逐渐健全, 内审“监督成果”逐渐递减将在所难免, “无为则无位”, 内审地位和权威将渐失;二是为了防止内审部门提出批评意见, 一些敏感的高风险的工作往往要求内审部门全程参与, 内审部门成了事实上的“风险分担者”, 其超然地位和客观性受到威胁;三是内审部门仅满足于就具体的审计项目提出整改建议或处理结论, 内审建议未能实现由具体到抽象的突破, 供决策层参考的少, 内审工作难以引起领导重视;四是经常的大量现场检查和批评性建议, 使内审人员被视为“麻烦制造者”, 恶化了审计环境, 难以实施对管理者的再管理, 使“再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内审作用。

(三) 内审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审计结论是审计的最终结果, 能全面地显示被审计单位的情况, 有综合反映的职能。一方面应该为领导提供依据, 另一方面还应该成为被审计对象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同时还应该根据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提出从制度上和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但事实上, 内审工作的精力用在检查发现问题上的多, 致力于督促彻底解决问题的少;要求软约束的整改多, 进行硬约束的处理少;从制度和根本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更少了。这就削弱了内审的作用, 没有很好地发挥审计的作用。

(四) 内审运作还不够规范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审计计划没有体现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长远规划性, 往往一年一变, 容易产生临时性短期行为, 难以形成整体规模效应。二是审计技术手段落后, 还停留在手工账项式审计阶段, 很少运用机抽样技术和非现场审计软件提取与分析数据, 导致审计结果可信度下降。三是没有形成规范的内审人员职业培训制度, 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和审计技能参差不齐, 靠吃老本和自我摸索难以胜任高和新业务的审计项目, 导致审计质量与审计效率不高。四是内审部门责权不明确。人总行规定内审部门监督同级, 实际在基层只有建议权, 没有处理权。查完了提出整改建议, 最多只能督促, 若不采纳, 内审部门也别无办法。这种情况的存在, 对内审工作的长期开展影响很大。五是没有形成内审质量保证体系, 缺少对内审质量的考核和内审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二、几点建议

(一) 改革管理体制, 实行内审派驻制

要真正确立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 提高内审工作的有效性, 就必须改革现行的内审组织体系, 实行内审机构的“派驻制”。人民银行系统实行“派驻制”, 能够较好理顺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 与人民银行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相适应, 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是独立于各执行系统之外的地位和职权比较超脱的再监督机构, 真正体现出监构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派驻制”的运作可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逐级派驻制。即总行派驻分行、分行派驻中心支行, 县级人民银行不再单独设立内审岗, 形成由总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独立内审运作体系。县级人民银行只是作为市中心支行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待, 市中心支行可在县级人民银行中选拔2-3名业务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 作为上级内审人才备用库, 人员应具有相对独立性, 有审计项目, 可随时被抽调参加上级内审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另一种模式是内审机构垂直管理。由总行向各分支机构派出内审机构, 派出机构按区域设置, 可以几个中心支行、几个县市支行设立一个, 派出机构的内审人员逐级并向上级行内审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 其业绩考核、职务升迁和薪酬变化由上级行内审部门直接管理, 不与所监督部门发生任何利益关系。内审业务所发生的费用预算、内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职务升迁和薪酬变化由上级行党委直接决定, 与各级行的管理层及各业务部门无直接利益关系。同时, 立足于基层县 (市) 人行内审力量不足的现状, 当前可探讨将基层内审人员编制全部集中到中心支行的做法。

(二) 发挥服务作用, 促进职能转换

内审的服务作用不仅体现在“查错防弊, 堵塞漏洞”, 为职能部门有效履行职责服务上, 更体现在为组织机构的整体发展目标服务上。银监分设以后, 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还有些具体职责要进一步强化, 如金融法制建设和金融市场管理、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以及反洗钱、征信体系建设等。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 如何调整与转变履行职责的方式和方法, 如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这都是今后一段时期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课题。内审部门要敏锐地抓住这些研究重点, 审计内容应不断扩大, 从查错纠弊审计逐步发展为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强内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等方面的审计。通过审计监督获得信息, 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调查, 认真研究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和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特别是人民银行履行职能过程中存在哪些潜在风险和制度缺陷, 要通过审计分析, 提出积极的建议。

(三) 创新审计关系, 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创新审计关系。内审部门应致力于运用参与式审计方法, 以帮助式的态度, 与审计对象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在审计工作中, 要多渠道、多方式向职能部门宣传内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以取得被审计部门对内审工作的理解;要运用灵活恰当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打消被审计对象的对立心理, 使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要历史、辩证、发展地看待审计中发现问题, 与审计对象共同分析问成果要充分肯定和反映, 对存在的问题要给其说明和整改的机会, 帮助其完善内控管理。以笔者的亲身经历来看, 帮助式的态度更能推动内审工作的开展。例如, 在今年的案件治理专项活动中, 由支行内审与纪检监察室一起对各股室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过程中, 采取了对每个股室涉及产生问题的经办人员逐个单独辅导、纠正的做法。实际证明, 这种方式能让被检查者愉快接受, 相关督查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均被采纳, 有效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支行的案件治理专项活动得到了中支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是增强整改实效。发现问题, 揭露问题, 抓好整改是审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三个步骤。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是手段, 抓好整改促进工作才是目的, 内审工作是否有实际效果, 关键要看查出的问题是否彻底整改了。周小川行长在总行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 要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严肃追究整改不力的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在内审整改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 要建立上下、左右联动的整改机制。包括建立领导督办机制, 对重大整改事项, 行领导要采取专题通报、约见谈话和跟踪检查等方式, 直接督办;建立协同整改监督机制, 通过内部监督联席会议等形式, 纪检与内审相结合, 真正融为一体, 确保两专业实现工作互动、成果共享;建立整改责任机制, 落实被审计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各自的整改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把内审整改效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 完善运行机制, 提高内审绩效

8.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与对策 篇八

【关键词】基层央行 反洗钱 难点 对策

一、基层反洗钱工作难点

洗钱行为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多发性、复杂性和国际性强的特点,这也决定了反洗钱工作任务艰巨,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但是基层央行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

(一)先进的技术手段缺乏,资金交易监测困难

反洗钱大额可疑交易监测技术性较强,工作程序复杂、烦琐,要辨别大额资金是否可疑,仅凭一般的水平和程序是难以辨别的,必须借助专业的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系统,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质量。目前,县域金融机构对大额可疑交易监测还处于人工凭经验识别、归并阶段,存在监测效率偏低、误报偏高、漏报频繁等问题,给反洗钱工作造成障碍和困难,阻碍了反洗钱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内部机制缺乏,执行主体不清晰

反洗钱工作在商业银行内部反洗钱工作归口不一,有的在会计财务部门,有的在信贷部门,有的在保卫部门等等,而负有监测大额资金流向和账户管理的会计营业部门却不承担现金管理、反洗钱等职能。这种本应相互统一的职能设置实际处于相互错位甚至脱节的状态,给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

(三)专业反洗钱人员缺乏,人员素质不高

反洗钱工作要求基层央行和银行机构应具有一批懂反洗钱、懂结算、懂法律、懂现金管理、懂外语、懂计算机信息处理的复合型专业反洗钱人才,能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准确判断、分析和监测,而当前基层各营业网点窗口缺乏这样的反洗钱工作专业人才,现有反洗钱人员专业知识有限,且兼岗较多,加上人员流动、轮岗、换岗频繁,或者根本没有从事过反洗钱工作,导致反洗钱监管流于形式,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四)对反洗钱认识不足,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绝大部分的员工对反洗钱的认识不到位或者认识错位。一是认为开展反洗钱工作仅仅是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与他们关系不大;二是开展反洗钱工作会增加经营成本,造成客户流失,影响其主营业务竞争与发展;三是开展反洗钱工作主要在沿海发达地区或大中城市,基层欠发达地区不存在或者很少。目前,相当部分的员工对反洗钱法律法规知晓率较低,导致了反洗钱意识淡泊,对人民银行布置的有关反洗钱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配合的意识不强。一些金融机构为争存款拉客户,放松现金管理,以满足开户单位大额支取现金的需求,为各种洗钱犯罪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由于现金结算的透明度较差,部分企业为了偷税漏税,在交易中大量地使用现金结算。对此,部分金融机构不仅不能严格管理,反而为了留住客户,达到吸收存款的目的,大开方便之门。

(五)部门之间协调沟通缺乏,整体机制不全

反洗钱要求基层政府、银行、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统一健全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而现在基层央行,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制度,但执行效果不理想,工作效率不高,只有人民银行在唱“独角戏”,各成员单位之间缺乏协调沟通机制,未能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和健全的反洗钱工作机制。

二、加强基层反洗钱工作对策

(一)加强反洗钱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金融业反洗钱人员业务素质

当前,日益发达的现代科学技术,以及全新的支付交易手段、电子货币的出现、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网上交易和网上支付业务的日益增多,使洗钱犯罪的科技含量不断增加,洗钱犯罪趋向专业化、行业化、电子化、智能化,使得反洗钱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业务性、技术性要求非常高。因此,加强反洗钱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提高反洗钱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是当前业务发展需要和必然。一是要定期以会代训、专家讲座、检查指导、交叉培训等形式,一方面提高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人员对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知识和监管技能,确保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熟知反洗钱业务;另一方面,增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二是根据印发反洗钱手册、知识竞赛等形式将别的机构已经取得成功的经验,结合本机构的工作尽量多交流,多层次、多角度地让员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知,掌握更为广泛的反洗钱技能。

(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履职落实到位

不管是人民银行还是其他商业银行,都要将反洗钱工作统一归口于一个特定部门----会计财务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以便监督和管理,为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三)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反洗钱工作是全社会普遍关注一项重要工作,也需全社会来共同支持和配合。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的牵头单位,要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向全社会宣传反洗钱知识,提高社会公民对反洗钱的认识,使公众认识到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反洗钱知识宣传活动,加深对洗钱活动危害性的认识,增加对反洗钱工作意识,强化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的责任感,增强其自觉履职意识。反洗钱对金融机构而言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措施,反洗錢工作全面开展以后,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国内乃至国际竞争能力。因此,各金融机构要将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四)加强反洗钱工作协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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