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共12篇)
1.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一
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对《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去年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转至市政府办公室办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教科文卫工委于11月8日、11日,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市政府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在常委会韩晓方副主任的带领下,代表们赴遂川县、万安县、泰和县和吉州区进行调研,听取了遂川、万安、泰和、吉州四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并实地察看了一批职业学校。通过实地察看和座谈,代表们对市政府的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同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成效
虽然我市的职业教育还面临着一些短期内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通过近一年来的整改,职业教育工作有了新变化、出现了新亮点、涌现了一些新典型。
(一)宣传力度在加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有优化。市政府在制订《吉安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过程中,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和重点职业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共识。各地、各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对《职业教育法》进行全-1-
方位、立体式学习宣传,着力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媒体宣传。市教育局在中国吉安网开设职教频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井冈山报开设职业教育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我市中职学校多年来的办学成果、成才典型、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遂川、万安、泰和县充分发挥县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推广职业教育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广泛介绍职业教育发展的美好前景和广阔空间。二是活动宣传。市教育局将每年4月份定为“职业教育宣传月”,将每年的全市中职学校技能竞赛节扩展为全市职业教育节,进一步丰富了活动内容,扩大了职业教育的影响。万安县借助县广场文化活动月及全县有影响的教科研活动、校庆等,宣传职业教育。三是会议宣传。万安、泰和县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宣传《职业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引导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二)政府投入在增加,职业教育保障水平有提高。一是落实政策。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市政府在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从2011年开始,市、县两级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2.5%提取。二是财政投入增加。2011年,市本级职教专项资金从去年的5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各县(市、区)每年也相应安排了不少于30万元的专项资金;万安县去年安排了20万元用于县职业中专征地,财政每年还下拨3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职校聘请校外专业技术教师,下拨2万元用于县职校教师节走访慰问;吉州区今年安排外聘教师专项经费20万元,落实了中职助学金政策,配套补助中职和技工学生金额95万元,还为488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免费入学。三是积极向上争资。2010年,市有关部门争取到国家和省级项目6个,项目资金计800万元。同时,大力鼓励民间投资,吉安凯诺商贸经济管理学校自筹资金600万元,在吉州区工业园兴建了标准教室和实训车间。
(三)办学模式在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效果有好转。在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我市职业学校不断创新办学模式。2011年,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校校联合办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职业学校与园区企业双向对接合作的实施意见》。据市教育局统计,目前,全市有28所职业学校与市内外106家企业开展了联合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如华忆电子工业中专与井开区7家企业进行了校企合作对接,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遂川职中走“学校围绕市场转、专业围绕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绕需求转”的路子,提出了“把企业引进学校来、把专业办到企业去”的办学新思路,近年来,相继引进深圳天煜创信公司来校联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专业,引进福建固安特五金有限公司来校联办计算机应用专业,与广东海丰鞋业联办,将皮革工艺专业办到企业去。目前,遂川职中正在申报省教育体制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四)办学资源在整合,职业教育发展后劲有增强。市政府对全市各类公、民办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和发展重点进行统筹规划和整合,在市城南新区规划了1000亩的职业教育园,实施吉安师范学校、吉安市技工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等3所市属中职学校“退城进园”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筹建井冈山职业技术学院。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2010年市教育局出台了《吉安市职业学校检
查办法》,随后对全市59所职校进行了年检,对达不到办学要求的井冈山诚成计算机学校、峡江县富康职业技术学校等9所职校撤销了其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各县(市、区)也对职业学校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同时,为适应职业学校的办学需要,各县(市、区)加大了对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吉州区对辖区内的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采取弹性编制、定编不定人的办法,保证学校专业教师聘任。万安县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从构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入手,通过选招在职优秀教师和优秀毕业生、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形式选聘职校教师,有效解决了师资不足的问题。
二、仍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代表们也感到我市的职业教育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重视职业教育的社会氛围仍然不浓,重普教、轻职教的问题仍然突出;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普遍不足,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普遍较差;专业师资奇缺;生源少,规模小的职校偏多,等等。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为吉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下阶段,各级政府要应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壮大。为此,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普通教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及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加快实施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
发展的意见》,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尤其是市级主流媒体要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转变家长和学生“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重文化知识,轻技能培训”等就学就业观念,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舆论氛围,在全市上下形成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共识共为,为实施职业教育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采取向上争、政府投、民间筹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改善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职业教育法》规定的标准,安排足额的教育附加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做到专款专用,并逐年增加。二是要积极向上争资。精心包装一批职业教育项目,积极争取省里及国家对职业教育方面的专项资金。三是要引进民间资金。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办职业教育,并发动社会各界捐资扶持职业教育发展。
(三)进一步加速资源整合,集中力量打造品牌。各级政府要以打造我市职业教育特色品牌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将我市职业教育不断做大做强。一是要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对不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采取合、并、改等形式进行重组,集中打造一批办学规模较大、办学实力较强、办学特色鲜明的中职学校。二是要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根据各地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专业设置,并重点扶持一批特色专业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以满足企业和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三是要进一步创新办学模式。采取校企合作、校校联合办学、定单式办学、工学结合等形式,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四)进一步加快师资建设,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一是要积极引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及企业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教师的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国家、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下企培训和校本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三是要加强教师管理。制定完善公办职业中学教师的管理办法,给学校在岗位设置、特聘岗位待遇等方面一定的自主权;给民办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职校平等的待遇。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二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卫计委杨敬主任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起步迅速、方向明确,克难攻坚、开拓创新,稳妥有序地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做了大量工作,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目前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仍存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公立医院逐利倾向依然存在;医保政策和监管能力有待继续完善提高等问题与困难。为了更好地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一要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和公共卫生任务等项目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明确补助标准。落实对中医院、精神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发展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将相应的财政投入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医院总支出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建设和发展。二要探索建立新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要以公益性质为核心,弱化经济指标考核,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质量管理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探索推进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三要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对医院内部人员考核要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等挂钩。薪酬应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等收入挂钩。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第三方监督评价体系。
二、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一要加强下沉针对性。要把重点放在当地人才培养和医疗业务水平的提升上,尤其要扶持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较弱的地区。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和政策激励,降低双方医院结对的成本,提高地方政府和双方医院的积极性,促进下沉工作常态化、可持续。二要创新合作办医模式。在继续鼓励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合作帮扶的同时,着力引导、支持省市县医院建立有资产纽带关系的医疗集团或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结成更加紧密的业务关联。同时,探索试行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财物划归县(市、区)医院统一管理的机制,真正实现县乡村一体、省市县联合开展医疗服务。三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大力推行“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制度。要按等级医疗制度核定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在继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同时,落实好分级诊疗的支持制度,推广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方法,加快完善分级诊疗标准和流程,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有序就医格局。
三、认真研究制定卫生改革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一要合理调控公立医院数量规模,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重点加强县及县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研究建设以医疗中心为依托的医疗健康园区。二要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认真研究与合理划分基本医疗服务与非基本医疗服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与分级诊疗的前提下,适当发展非基本医疗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医。三要加快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医护人员的培养培训,特别要重视基层医学人才培养,扩大定向委培规模,增加基层医疗力量。推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四要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医院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全面促进智慧医疗发展,优化医院管理和就医流程、加强信息互通,方便群众就诊。
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医保监管能力。一要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完善医保支付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付费方式,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机制。二要建立由利益相关方组成的价格核定组织,合理确定医药服务价格,理清医药成本和诊疗服务价格。建立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按物价上涨指数,制定控费标准,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三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医疗健康保险。推进和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探索利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沉淀资金购买商业医疗健康保险,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需求。
五、完善药品与医疗耗材采购供应机制。一要完善省级网上药械采购交易平台,鼓励以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共同体或医联体为单位集中采购与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带量采购,加强集中监管,形成采购主体竞价交易、医保支付标准挂钩与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阳光采购模式,全面实施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二要加强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扩大和规范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品种使用,逐步实现同品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满足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需要。三要建立由卫生计生、物价、人力社保、医疗机构、医药协会、专家和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通过谈判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进行合理定价。四是完善准入标准,对省内药械生产企业的创新类优质产品、质优价廉药品的招标准入开辟合理通道,鼓励创新药品的研发和应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形成改革合力。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政府要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快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医改综合协调机构,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统筹推进改革。各级卫生计生、财政、发改、物价、编办、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解放思想,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创新突破,合力推进改革。要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正面典型,缓解医患关系;加大疾病预防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就医,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七、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研究解决的几个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一)城市医院人满为患,医务人员不堪重负,医疗环境较差,医患关系紧张。(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人才,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较差,群众信任度低。(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学生流失较为严重,医疗机构人才计划难以实现。(四)新药品招投标制度实施后,部分急需、高效药品短缺,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和患者意见较大。(五)民营医院发展较为困难,难以承担起辅助医疗和非基本医疗任务。(六)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压力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大病医疗保险尚需探索,商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
3.评估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篇三
评估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3 篇
评估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第 1 篇
收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区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规划的后期执行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区域经济的新突破,年 7 月,区委、区政府确定了新经济的发展方向,提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信息网络产业、休闲娱乐产业、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等新经济形态。为此,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区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的指导意见》,聘请专家研究编制《区新经济发展规划》,出台了《区关于扶持总部、楼宇、新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区关于扶持新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每年设立 3500万元的扶持和引导资金,推动全区重点产业和新经济快速发展。
到年末,新经济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全区新认定科技企业 42 家,一批高科技企业的研发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全区新建、改建商务楼
宇 6 栋,盘活闲置公建 15 万平方米;创意岛的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创意岛二期建设已正式启动,五一广场服装创意产业园建设基本完工。现代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社会贡献率日益突出,对优化经济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后两年,区政府将坚定不移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推进新经济发展,着力构筑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新经济体系,确保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实现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做好全区的经济规划。《区新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进行了大半,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在进行总体规划的同时,抓好重点区域规划、重点产业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使区域经济发展有一个清晰的路线图。
(二)提供有力的政策保证。对年已经出台的《区关于扶持新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和《区关于扶持总部、楼宇、新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等新经济发展举措,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继续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强化内功,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等发展瓶颈问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应对市场的能力。
(三)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修订原有的街道经济工作考核办法,激励斗志,明确责任,区政府与全区各经济职能部门、各街道都签订经济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推
进计划、责任落实人和阶段性要求,确保辖区内重点楼宇、重点项目、重点地块的开发建设能及时推进,确保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项目建设早落实、早建设、早见效。
(四)切实抓好两区五园建设,通过优先发展重点区域带动全区新经济发展。两区五园是指西安路商务商贸区、湾金融商务区;创意产业园、大连服装创意产业园、解放广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五一广场设计产业园、总部经济产业园。两区五园是我区发展新经济的重要载体,今后我们要将两区五园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抓好落实。一是全力推进西安路二期建设。西安路二期建设的总体设想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大连商业银行与我区签订了协议,计划为西安路二期开发建设授信 40 亿元贷款。我们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全力推进西安路二期建设,将西安路建设成为大连市新的商务商贸中心,打造我区新经济发展高地。二是着力抓好对湾地区的服务、配套和拓展。进一步加大对湾管理中心的协调服务力度,完善定期联系和沟通机制,积极参与并抓好各在建大厦的企业引进和在我区的注册工作,把湾建成辐射东北亚的大连国际金融商务中心,同时,大力发展湾周边旅游、中介、会展、餐饮、休闲娱乐等配套产业,目前已经启动了湾周边金融服务一条街、现代服务业一条街、高级酒吧一条街、娱乐休闲一条街等特色街建设。三是全面推进五大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各园区的对外
宣传,扩大对外影响力,建立园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功能定位的相关企业入驻实行无障碍审批,落实好园区建设有关优惠政策,使入驻企业留得住、发展快、成长好,尽快形成集聚效应,将五大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新经济板块,带动全区新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增强区域经济的发展活力
我区坚持在引办企业时实行零费用、全代理,凡是注册资本金在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注册我区,都由所在街道实行全程代办手续,所有费用由街道和政府负责买单。年,全区引办注册资本金在百万元以上的企业 611 家,新发展私营企业2137 家,新发展个体工商户 5036 户,全区纳税大企业不断增多,如大连和平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正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大连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对区域经济发展拉动作用明显。全区支柱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 家,资质内建筑业企业 207 家,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1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151 家。全区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具有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
在当前外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今后两年保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要实现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首要的就是让企业引进来、留下来、发展得起来。为此,区政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为企业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服务基层意识,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切实做到多指导、少指责,多服务、少检查,多解忧、少干扰,努力形成上下互动、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构建全区中小企业咨询服务网络,年将建立一个区级中小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和九个街道中小企业投诉服务站,分别开通热线。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争取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扩大中小企业信用额度。在做好服务的同时,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今后两年,区政府每年设立 3500 万元资金扶持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尤其是新经济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办企业。我区的招商工作将按照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发展原则,进一步摸清招商资源,科学确定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建立健全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强对招商资源的包装和推介工作,重点围绕西安路和湾两大区域、五大产业园区和特色街建设,实施整体包装和推介,重点加强闲置楼宇、公建的推介,千方百计增加新引办企业的数量,力争每年引进 2-3家规模较大的企业总部,推动我区产业向高端发展。
三、进一步关注民生,推动和谐建设
我区是一个人口大区,事关民计民生的工作都要优先摆
布、优先投入、优先落实,切实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谐社区建设。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继续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自治水平和社区服务水平,编发《区便民服务指南》,在全区推广黑石礁街道帮万家服务队有效做法,不断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和领域,为全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针对劳动就业面临的巨大压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年将投入 1.4亿元用于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全年就业再就业 30000 人以上,开发就业岗位 32000 个,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继续为大学生提供无偿创业资金,建立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典型推广、项目对接等整体联动扶持机制,挖掘岗位安置就业,加强就业培训,购买公益岗位,重点帮扶大龄失业人员和失业大学生就业。
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年将投入 2.6 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切实提高保障能力,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一是加大低保工作力度,适度提高人均月保障额。二是加大扶贫帮困力度,重点加强对下岗失业致贫家庭和重大疾病致贫家庭的救助,对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的救助,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流浪乞讨等弱势群体的救助服务。三是加大养老
保障力度。成立区老年协会,维护老年人权益,推进老年人事业发展;依托南沙老年之家,将辖区三无老人和遗孤老人集中供养,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条件;提高辖区养老机构和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补贴标准,调动社会参与养老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四是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加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改造生活设施,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康复和权益保障工作。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着力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把科技中心、劳技中心、学农基地和早教中心打造成国家级素质教育训练基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全区教育质量和学生可测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完成 21 中改建、东方圣荷西和石门山配套学校建设,完成 9所学校的体育活动场馆及塑胶操场设施建设,初步实现包括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和设施的基础教育现代化。
大力发展文体事业。建设区文体活动中心,改造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在各类公园、广场,增设文体活动设施,进一步完善 15 分钟文体活动圈;增加居民文体娱乐消费投入,购买优秀文化产品进社区,进一步满足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和计生事业。积极筹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医疗卫生管理现代化和药
品集中统一采购,进一步降低药价让利于民,不断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不断完善区、街、社区三级新型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 99%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自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坚持重大决策事先向人大报告和政协通报制度,坚持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律师咨询、市民听证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加强法制建设。继续完善各项行政制度;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快速仲裁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深入开展普法,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加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拓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和创新发展之风,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坚持公务员培训制度,着力开展业务培训、法律培训和技能培训,增强公务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和应对复杂事务的本
领。实现与市政府政务外网的对接,丰富网上办事功能,实施街道、部门子网站的统一管理,畅通区、街、社区三级办公网络,依托网络召开视频会议,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加强监察、审计和法制监督,建立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问题;严格控制公共财政支出,厉行节约,压缩行政经费,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政府工作任务、政府重要决策按时、高标准完成。
年以来,我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规划中的主要指标完成进度良好,为实现后半期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今后两年我们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国际金融危机继续扩散,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我区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的压力明显增大。今后两年对于我区能否完成规划任务来讲是非常关键的两年,我们会充分认识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和把握国家积极扩大内需的发展机遇,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和辖区居民生活需求,全力以赴,努力工作,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保增长、促发展,保就业、促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不断开创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评估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第 2 篇
2021 年 12 月 30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了常务副县长方顺红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 2018 嵊泗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纳入乡镇、部门的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县审计局还组织相关部门协助整改,并认真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县政府和审计局的不懈努力,使违规行为得以及时的纠正,违规资金得以及时的收缴和归还,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得以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 2021 的审计工作,切实重视和防止以前审计整改问题的重复出现,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审计监督,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计的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县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要加强全口径监督,对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等支出预算和政策加强审查,实现审计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要实行全过程监督审查,对预算资金从
部门申报到审批各个环节全面关注,实现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到决算编制的全过程监督审查。
二、增强预算监督,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审查,规范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对有关部门存在的预算执行不力等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及时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三、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针对审计发现的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用简易程序替代标准招标程序的问题,发改部门要严格工程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确保项目工程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针对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出现的未及时结算尾款的问题,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督跟踪,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决算相关制度,杜绝工程完成久拖未决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跟踪检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部门要及时掌握整改落实动态,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
对有关部门存在的整改执行不力等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及时整改。要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改进审计监督方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 2020年 2 月 3 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评估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第 3 篇
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淄川区 2021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要求区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方面
一方面聚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档加速。精准对接和争取省市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1+5 财政体系等扶持政策,出台厚植本企六条政策,19 月份,累计兑现各类扶持资金 2 亿元、受益企业100 余家。扎实做好企业调研和项目库建立等基础性工作,加快新旧动能产业基金落地运营,推进创投基金和新医药产业并购基金投资项目尽快落地,助力新兴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持续抓好双招双引工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四新产业,13 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强财政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兑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及时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提升财政服务发展效能。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发展活力。今年全区企业预计税费减负 6 亿元,减少企业社保缴费 5560万元,实体经济负担明显减轻。19 月份,已累计实现减负4.85 亿元,影响地方财政收入 2.56 亿元。
二、关于强化收入征管方面
探索和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减税降费和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既严格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又注重强化税源管控,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压实税务部门和镇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税收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清查和增值税各项附加纳税情况评估,切实把税源转化为税收。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税源信息比对分析,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发挥镇办基础支撑作用,抓好税源网格化管理,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强化网格员协税护税职能。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增值税调库指标,用好用活调库资源。19 月份,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24.70 亿元,比上年增长 3.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 21.05 亿元,比上年增长 9.75%,增幅高出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 6.66 个百分点;税收比重达到 85.22%,比上年同期提高 5.18 个百分点,税收收入成为拉动全区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关于优化支出结构方面
一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需求。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保障和文化等民生方面投入,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19 月份,民生类支出达到 26.32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 78.42%,其中:教育支出完成 8.71 亿元,同比增长 12.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5 亿元,同比增长 15.21%;科学技术支出 1.42 亿元,同比增长 244.19%。二是支持打好三大战役。支持精准脱贫方面,重点向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太河、西河、寨里、岭子等镇倾斜,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镇村和重点群体脱贫攻坚,19 月份,财政专项扶贫支出 5853.8 万元。支持污染防治方面,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19 月份,全区节能环保支出 2.09 亿元,重点用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方面,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严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19 月份,足额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08 亿元。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部
门联动机制,强化沟通衔接,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决策部署,统筹整合中央及省市区 39 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4.5亿元,为打造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19 月份,农林水支出2.65 亿元,同比上年增长 13.24%。四是支持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面对 9 号台风强降雨影响,及时启动应急资金拨付预案,保障抢险救灾迅速开展。加强与农业、水利、交通、住建等部门对接,统计测算各个领域受灾情况,分析财力承受能力,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受灾情况,累计争取救灾资金 4127 万元;跟进有关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从优从速抓好项目评审、资金安排,推进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开通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拨付各类救灾专款近5000 万元,保障项目建设需要。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深化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严格政府采购监管,强化财政约束,提高采购质量、效率和社会满意度。
四、关于加强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提出问题,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重大财政资金使用安排决策程序,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建立健全四本预算、政府债务预算、上级转移支付和财政存量资金的一体编报、同步审核机制,统筹研究预算安排意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二是进一步增强预算调控能力。加大财政
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严格落实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要求,及时收回存量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及时足额到位。19 月份,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57 亿元,完成预算的 75.98%,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1.04 亿元。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和风险评估,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健全完善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以推进区级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两项改革为契机,促进广大预算单位加快转变只注重花钱、不重视效益有预算不执行等惯性思维,增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精准理财、依法理财、为民理财,集中精力保障三保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全过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 2020 年预算编报工作,突出三保底线,坚持绩效导向,推动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施流程再造、制度创新,继续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当前全区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受减税降费、中美贸易战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多重因素影响,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密结合不
4.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四
(第 19 号)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
工作报告的意见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务局局长李世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抓住机遇、科学编制并积极上报水利基础设施专项建设项目,争取国家投入一亿多元,对机电站、库、闸等枢纽工程进行了除险加固和维修,为我市抗旱排涝安全渡汛作出了贡献。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专项建设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尚未完全到位,使建设工程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水费收缴难,挫伤水利职工的积极性;三是基础工程建设不配套,造成渠道淤塞严重,机电站、库发挥不了应有效益;四是乡镇站库管理不到位,机电设备损失严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改革步伐,尽快理顺国营水管单位的管理体制,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二、相对集中地方财力,加快枢纽工程的配套工程建设。
三、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实际作用,把渠道清淤作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突出大事,抓实抓紧抓好。
四、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潘村地区排涝用电问题,确保各排涝站充分发挥作用。
5.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五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实施《教育法》,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
学效益,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快速、健康发展。会议指出,目前我市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教育法》的宣传贯彻不够全面和深入,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近几年教育教学质量下滑,高考升学率不高;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初中生辍学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别教师的师德修养有待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以贯彻实施《教育法》为总抓手,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及决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认真落实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健全教育执法体系,加强教育执法检查,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把贯彻实施《教育法》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结合起来抓,以人为本,法德结合,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科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实施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按照“放开两头、激活中间”的思路,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三段联动、一体发展,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的总体水平。要深化教育改革,创建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教育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好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强化教学研究,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要坚持多元化战略,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三是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平衡发展。要调整财政对教育投资的比例和结构,重点抓好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要采取下乡支教、城乡交流、定向流动等措施,妥善解决好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师资失衡问题,满足城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要坚持统一标准、自主择校的原则,调整招生政策,合理分配生源,使同类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要继续巩固和深化“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贫困生的救助力度,切实防止中小学生辍学现象发生。要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扶强培大薄弱学校。同时,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6.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六
一、完成全部在用、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格规范化创建。加快台州长潭水库、丽水黄村水库等保护区内人口的移民搬迁工作。
二、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根据各地饮水安全的客观需要,选择一批引调水工程和备用水源地工程纳入建设计划,着力推动近、远期水源规划落地,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磐安和天台两地建立里石门水库跨界保护机制,规范划定保护区,制定联合保护制度,清除污染隐患。
四、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委托执法或联合巡查等方式,尽快建立健全水源地行政执法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污染水源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继续推动饮用水水质检测机构整合,避免重复建设,提升检测能力,保障饮用水取、供水水质检测特别是乡镇、农村地区水质检测的需求。加大水质检测市场化的改革力度。
7.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七
威人字„2009‟3号
威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的审 议 意 见
威信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必仁所作的《威信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08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树立“结案才是硬道理”的执行理念,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方法,更新执行-1-
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管理,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执行积案降到近年最低水平。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执行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少数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作为;部分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执行装备滞后,经费不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执行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确保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经审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法制宣传,进一步改善执行工作环境。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关执行条款的规定的宣传学习。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定。
二、及时审理,果断执行。依法及时审理案件,积极争取时间,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要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于危及申请人正常生产、生活的,要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对
不听教育,威胁刁难,拒不执行或阻挠法院执行公务的,要坚决果断地依法处置;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关单位、部门必须依法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它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办理。
四、继续抓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高效地办理其它执行案件,稳步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五、在执行队伍中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职业化执行队伍。
六、加强执行装备建设。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努力从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警用器械等方面不断改善执行装备,为执行工作的开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2009年7月29日
主题词:工作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
报:县委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
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各委、室
威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09年8月11日印发
8.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以来对涉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8项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3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如下:
(一)现阶段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情况。
1、城市、农村低保。截至11月,全市城市低保对象4885户、11074人,共发放保障资金1762.5万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7232户、16025人,共发放保障资金969.1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目前共有3644人享受“五保”待遇,其中集中供养1329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2315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540.17万元。
3、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我市对集中供养的1329位“五保”老人和37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06.8万元;对已申报的70名需要救助的大病医疗患者及时进行审核批准,预计救助资金总额将达到126.6万元,比去年增加1.2%。同时,还为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补助,共拨付补助资金49.6万元。
4、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目前全市共有126户享受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其中城市低保户32户、农村低保户34户、困难群众60户,截至11月共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10.2万元。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施阳光操作。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的宣传,发放了城市低保“十五不准”单册3000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发放《低保政策一册通》1份;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访谈节目,对低保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应城广场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民政政策宣传活动,现场答疑并发放大量宣传资料;与应城电视台联合主办了“走进民政,关注民生”的主题交流活动,让人民群众对低保政策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关注。二是低保热线制度化。及时受理低保、“五保”供养和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和调查核实工作。共接到咨询、投诉电话860多人次。三是业务培训经常化。组织低保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有效地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低保政策。4月6日到6月6日,市民政局与城中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社区工作人员组成4个工作专班,对中心城区的3411户、9032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入户清查;7月6日至8月6日,按照孝感市“城市低保十五不准”的规定,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进行了集中评议,共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268户、3404人,调整637户、2020人,新增454户、871人。9月份,市民政局又组织了7个专班,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382个村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和集中评议,共取消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200户、445人,调整73户、145人,新增137户、300人。我市还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在原有农村低保对象的基础上新增了6005人的指标,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通过两次城乡低保清查,取消了一批、调整了一批、纳入了一批,社会反响良好。既做到了动态管理,又宣传了低保政策,同时也消除了社会上不满的人情保、关系保。
(四)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五保”供养。,我市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和1300元。为全市3644名“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划拨100元门诊费用和向医保部门缴纳30元医保费用,对他们在医保部门报销费用后剩余部分的50%予以报销,缓解了“五保”老人看病难的问题。协调各乡镇按政策落实福利院生产经营用地,鼓励农村福利院开展院办经济改善老人生活。从公益福利金中拿出近50万元对16所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今年又争取省民政厅资金近40万元对杨河镇中心福利院进行完善配套,达到了一级福利院标准。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福利院24所,实现了愿意集中供养者“应养尽养”的目标。
9.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九
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年10月14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陈荣高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省政府领导下,省审计厅坚持创新审计理念,突出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主题,关注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及政策措施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推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予以肯定,对2009审计所涉问题的整改情况也表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况看,2010年我省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省本级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提前预告市县比例较低;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预算执行率偏低,帐外资金和资产问题较多;部分财政性资金仍滞留预算外帐户,部门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部分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融资平台公司运营困难;政府投资项目存在超概算投资、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够完善等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和完善综合预算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细化预算草案,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改进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规范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保障市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和债务资金,避免闲置浪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健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尤其要加强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体系,建立评估监控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并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加强“三公”经费监管,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规范,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实效。
三、强化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化政府投资管理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科学决策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增强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等各项规定,提高政府投资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高度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后续资金问题。加大工程建设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要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财政风险监控。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重视研究对目前由非国资委系统监管的规模较大的经营性和资源性企业资产的监管问题。稳步推进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并及时足额收缴国有资本投资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风险监控,继续清理和妥善处理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和投资项目,化解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五、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审计部门工作,增强审计监督意识,重视审计成果的应用,对审计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对审计发现的典型和共性问题,特别是对重大违法违规和屡查屡犯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总结经验,从制度层面建章立制,研究探索建立防范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免疫功能”作用。
10.职称评定审议小组审议推荐意见 篇十
审议小组审议推荐意见:
×××同志自任现职以来担任小学数学教学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恳,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深受学生爱戴;待人真诚,勤学好问,与同事关系融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教学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为我校、我镇的教育事业做了很大的贡献。
经审议小组审核,该同志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全符合中小学系列二级教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宁桂香老师申报中小学系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
×××同志任职以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事,关心学生,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活动。
在教学工作方面,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任现职以来,承担数学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任教期间,积极参加教研组重点课题研究活动,承担组内公开课3次,均取得良好评价,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2015年12月发表的论文《浅谈浅议影响学前儿童心理健康的因素及对策》荣获“广西教研杯”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比二等奖。
11.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十一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
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4年5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普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做好《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一审准备工作,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于4月29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收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召开立法专题研讨会,邀请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乘客代表、专家学者和市人大代表参加,对立法重要问题和主要内容进行了研讨;同时,书面征求了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5月13日,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城建环保委员会认为,轨道交通是首都公共交通的重要形式,在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客运量持续快速攀升、运营安全压力日益增加的形势下,为确保首都城市功能正常运转,迫切需要制定《条例》以提高轨道交通的安全防范和保障能力。《条例(草案)》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紧紧围绕立项论证所提出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重点厘清政府、企业和乘客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了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公共治理理念,加大了重点环节的保护力度。《条例(草案)》基本成熟,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城建环保委员会对《条例(草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完善运营安全公共治理机制
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轨道交通各参与主体应当共同遵守本条例规定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范。目前,轨道交通各参与主体在运营阶段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散见在《条例(草案)》第四章中,条款顺序上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建议完善轨道交通运营阶段的公共治理机制,对《条例(草案)》第四章的内容进行梳理,按照不同的主体规范其应当承担的运营安全责任,主要有: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承担制定运营安全服务标准、制定《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责任;公安机关应当承担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定安检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责任;轨道交通网络管理机构承担统筹协调网络化运营的责任;运营单位主要承担安全运送乘客、健全运营安全责任体系、履行安全运营职责、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供信息服务、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按照合同约定对安检单位实施管理、开展安全综合评价等责任;安全检查单位主要承担依法实施安全检查的责任;乘客主要承担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自觉维护运营安全秩序、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自觉遵守禁止性行为规范的责任等。
二、关于轨道交通安全检查
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是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市从2008年6月开始实行轨道交通全路网安检以来,经历了从临时措施到常态制度的发展过程,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目前各方面对安检的目的、性质、标准和方式仍存在不同意见,人物同检的安全性与轨道交通的快捷性和高效性之间仍存在矛盾。城建环保委员会认为,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是政府保障公共安全的措施,其责任应当由政府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承担。建议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条例(草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公安机关制定安全检查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议在本款后增加一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禁止性行为
乘客是轨道交通的重要参与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离不开乘客的依法有序参与。目前在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大量存在,给轨道交通运营带来了应急疏散、设备设施故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在车厢内饮食也会因遗洒、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者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是典型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的乘车环境,根据北京的实际并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应当对这些行为加以规范。建议在《条例(草案)》第四十一条中增加三项,表述为:“
(十五)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十六)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十七)在车厢内饮食”。同时,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轨道交通投融资单位的表述
《条例(草案)》中涉及到轨道交通产权单位相关责任时,使用了“轨道交通投融资单位”的表述,城建环保委员会认为,这一表述不准确,建议统一修改为“轨道交通产权单位”。
五、关于加强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
1.《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安全巡查管理制度,建议除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之外,增加产权单位的巡查责任。目前按照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产权单位已经成立了专职巡查队伍,负责开展本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市地铁运营公司和京港地铁公司作为运营单位,重点负责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巡查工作。因此,建议将本款修改为:“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巡查管理制度,对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和设备设施安全进行安全巡查。”
2.《条例(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排除危险。”城建环保委员会认为,在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划定之前已经合法存在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负有排除危险的配合义务而非实施义务。建议将本款第一句修改为:“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排除危险,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予以配合。”
对拆除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限制其他合法权利的补偿主体,应当为轨道交通产权单位而非运营单位。建议将《条例(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拆除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修剪、改移种植物,或者对保护区内已取得的其他合法权利进行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产权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但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六、关于提高轨道交通防护能力
对轨道交通重点部位加强科技和物理防护能力,是防控运营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轨道交通高架线路、桥梁等场所,通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等部位是风险防控的重点环节。《条例(草案)》第九条要求车站、地面线路、安全检查点、站前广场、车厢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为了进一步提高防护能力,城建环保委员会认为,除上述场所外,在高架线路、桥梁、通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等重点部位都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议将本条修改为:“轨道交通车站、地面线路、高架线路、桥梁、安全检查点、站前广场、车厢等场所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通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等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合理设置防盗报警系统、防护栏或者防护网等物理防护设施。”
七、关于法律责任
1.《条例(草案)》第六十条规定,对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对影响铁路安全行为的处罚,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不能依据本条内容实施处罚。建议对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行为在法律责任中增设行政处罚,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将第六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条例(草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旅客大量滞留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扰乱公共安全秩序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扰乱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建议作援引性规定。将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旅客大量滞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增加对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和在车厢内饮食行为的法律责任,将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第十五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建议增加对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行为的法律责任,在第六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表述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十六项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派发的广告等物品,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2.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 篇十二
2004年6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卫生防疫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根据审议意见,我们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卫生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多年来,区政府对发展我区卫生事业十分重视,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已建立了卫生防疫工作的应急指挥、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预警监测等五大体系,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现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8家,卫生技术服务人员1420人,床位1365张。
随着我区卫生事业整体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卫生防疫工作也得到了长足发展。通过强化宣传,增加投入,建设队伍,健全网络,严格执法,较好地防止了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有效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区的卫生防疫工作还有困难,还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保健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全民对卫生防疫的重视程度不足,卫生意识还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跟不上现实需要,制约了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三是流动人口的卫生防疫工作压力很大。四是整个公共卫生体系仍有漏洞,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落后,信息管理网络不够健全。五是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少力量还比较薄弱。
收到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后,我们着重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04〕89号),对全区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进行全面监管;二是全面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相关工作机构,出台了《关于印发**区2004-2005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函〔2004〕67号;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就医方式和手续等方面更加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报销额度,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四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净化生活环境;五是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深入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活动,将集中打击阶段延长到月底,并认真开展了总结验收工作;六是切实加强了伤寒副伤寒的防治工作,制定并落实了工作预案,有效防止了伤寒副伤寒在我区的暴发流行。
今后,我们将继续根据人大审议意见,进一步结合实际,深入改革,勇于创新,落实责任,力争把我区卫生防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构建公共卫生体系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责任。区政府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机构,落实各地各部门的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务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激励与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发展卫生事业的积极性,为公共卫生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证卫生防疫工作有效推进。增加卫生系统人员编制,增强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力量,使区级公共卫生人员数达总人口数的2/万。不断加大投入,树立卫生防疫投入是战略性投入的观念,坚持政府投入为重点、为主渠道,对卫生防疫投入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并逐步达到同级财政总支出的5%。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基础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培训专业队伍、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措施,同时,加强法制、政策、信息、人力、科技、资金和物资等多重保障,全面提升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紧急医疗救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水平,基本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够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统一、信息畅通、反应灵敏、高效运转、科学规范、功能完善、统一协调、职责明确的公共卫生体系。
二、依法管理,努力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1、继续抓好非典、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和报告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动向;组织开展非典、禽流感防治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生非典、人间禽流感疫情,要积极救治病人,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予以扑灭。
2、加强霍乱、伤寒、副伤寒、O157:H7等肠道传染病监测与控制。根据近几年,我区周边县(市)的肠道传染病疫情动态,预示着我区的疫病防治形势也十分严峻,我们将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切实加强霍乱、伤寒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一是加强疫情监测,规范肠道门诊。要求区级医院常年开设肠道门诊,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做到早发现,及时报告,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加强学校、外来人口聚居地监测,主动开展发热疑似病人监测,尽快明确诊断,以早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加强暴发疫情的监控与预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二是加强传染源管理,对(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所有病人和疑似病人实行住院隔离治疗,要严格隔离措施,按照伤寒防治方案和出院标准诊治病人,确保全程、规范、有效治疗;三是实施“三管一灭一宣”为重点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城乡的卫生状况。加强对农村水厂和单位自备饮用水消毒监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落实“三防”设施和餐具消毒,防止食物型和水型霍乱的暴发;四是保护重点人群,防止群体发病。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及时发现、处置病人及可疑病人,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和《〈全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省实施意见》,开展有针对性的艾滋病防治形势、政策、措施和知识的宣传,认真落实国家提出的“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进家庭活动;实施规范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有关法规知识、医德教育和咨询技术的培训,加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落实对高危人群的主动监测和重点人群追踪检索;开展以宣传教育、培训和关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帮助已感染艾滋病的人员获得治疗和生活帮助。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卫生执法力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卫生监督,全面提高综合卫生执法力度。以打假保健康,打假保节日为主题开展食品卫生执法行动;以职业安全为主题开展职业卫生执法行动,以预防医源性感染和预防用生物制品安全为主题,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化妆品卫生质量
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季节性、时令性的重点卫生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继续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卫生查处力度,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营造强大的声势,严厉打击违反卫生法律的行为。
加强对各类食品抽样检测,重点加强集贸市场、散装食品和规模小、设备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合格率偏低企业和集贸市场的监督监测,开展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掌握动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要切实加强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继续实施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质量。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2、依法加强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消毒隔离制度和消毒产品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对非法经营、出售预防用疫苗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中心,加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生产场所卫生状况、劳动者的个人防护、卫生知识培训、健康监护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三同时”监管,狠抓危害源头控制。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规定防治措施,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防止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意识
制订科学的宣传方案,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在宣传形式上,注重多渠道、多途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俗易懂,使群众易于接受。充分利用会议、资料、媒体、广告、横幅、标语等,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氛围。在宣传内容上,着重加强对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性内容和科学防病知识以及有毒有害东西的识别等,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在宣传对象上,面向全体社会人群,同时又区别不同的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务求实效。在宣传时间上,既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将宣传贯穿在全年工作的始终,又注意根据形势的需要,在不同的时候突出不同的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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