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理念

2024-09-07

社会治理理念(精选8篇)

1.社会治理理念 篇一

煤矿瓦斯治理九大理念

1、“瓦斯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

2、“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

3、“掘进领先、地质超前”的理念

4、“只有打不到的钻孔,没有抽不出来的瓦斯”的理念

5、“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必须狠抓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理念

6、“瓦斯不治,禁止采掘”的理念

7、“牢固技术创新,在生产组织上,抽采在先,掘采在后”的理念

8、“结合实际,依靠科技,创新规程、规范”的理念

9、“瓦斯治理与生产的矛盾,可以统一于先进生产力”的理念

1、强化通风安全机构,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认真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矿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完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水平,我们还大力开展了技术培训,对瓦斯员举办了脱产、业余等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班,不仅学习了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等通风安全基础知识,还学习有关顶板、矿压、机电、火药及矿山安全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后,大家提了业务技能,增强了责任感。

2、配备有专职的防尘机构和队伍,安装完善矿井防尘系统,防尘洒水运转正常,粉尘浓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3、进一步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二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

4、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健全瓦斯检查制度,审批制度。瓦斯检查员实行井下汇报制度,每人均携带瓦斯检定杖,建立瓦斯员交接班室,杜绝了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5、局扇管理严格执行通风、机电、安监三对口的管理办法,加强对高低压的合理整定,对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不定期检查测试,杜绝无计划停风。

2.社会治理理念 篇二

1 善治必须以公共精神为支撑

公共精神生活历来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公共精神生活的状况, 反映着一个社会的开化程度、发展水平和整合能力, 关系到一个民族和国家能否凝聚人心, 使社会大众为着一个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尤其是在现代社会, 保持公共精神生活的和谐和有序,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和稳定都是极为重要的。

自20世纪以来, 现代社会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两难困境。与此相应, 政府的治理理念和价值取向开始转向“善治”。所谓善治, 概括地说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它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对公共事务的互动合作管理, 是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宽容为本、合而不同、合而共生的互促互进关系, 是两者的最佳状态[2]。善治不仅体现在要塑造新的机制使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的权力受到有效限制, 而且还要塑造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新型合作关系。

“公共精神的基本功用在于:它为行政体系的存在和权威提供了合法化依据”[3]。在一定程度上, 执政党的合法性来源于行政价值精神与公共精神的统一, 来源于二者之间的趋同程度。对于构建有限政府的善治理念来说, 公共精神是其必不可少的价值支撑。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考察这两者之间的统一。

首先, 构建有限政府的善治理念意味着从“无限行政”向“责任行政”的转变。我国历来是一个笃信政府能力和强势政府优势作用的国度, 长期封建社会政治与行政文化传统产生的负面影响, 使“大政府”、“全能政府”、“事事由政府包办”的观念成为相当一部分人的思维定势。在传统体制下, 政府集多种权力于一身, 行政权力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却鲜少考虑行政的后果, 公众也没有就自身利益向政府提出要求的充分权利, 也难以对政府的服务质量提出质疑, 这就使公共行政面临严重的“责任危机”。公共精神在以公民为本位的社会中产生, 公共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主权的让渡, 因此, 以公共精神为基本理念的公共行政在运作过程中必须突出其公共性, 强调公共利益和负责任。所以, 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行政改革, 在界定政府职能、重新配置权力的同时, 更要唤醒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责任意识, 使政府从一切包办的格局中退出, 不再扮演全能的角色。政府应该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树立经营者的“成本—收益”责任意识, 把竞争性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 让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多元并存、竞争发展, 让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在多元供给者之间有选择的权利。政府应该建立和健全以行政目标责任和行政救济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行政责任制度。同时, 公民纳税意识的觉醒也必然呼唤政府树立“顾客至上”的责任意识, “政府是由纳税人供养的”, 因此政府为公民服务是一种责任而绝非恩赐。

其次, 构建有限政府的善治理念在本质上是以民主宪政为基石, 强调追求人民主权、公民权利、人性尊严、社会公正、公共利益等多元价值。公民社会与国家 (政府) 之间不存在“零和”对立, 它们之间应该是一种共强共生的关系模式, 这就要求我们的公共行政放弃仅把公民看作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 改变传统行政中单一的“命令—服从”模式。公共精神强调以社会、公民为依归, 这必然要求政府将公民看作平等合作的伙伴, 实现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 重视公民的行政参与权, 发展参与式行政。政府应该使公共行政过程中的暗箱变得透明起来, 实行政务公开, 建立相应的行政咨询、行政监督、行政分权制度, 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应该更注意倾听公民对于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意见, 要建立重大决策的公众论证、提议、民意表决制度, 在发展公众参与公共行政的进程中注意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积极寻求公民对公共政策的认同和内化。公民在公共行政民主过程中, 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和自主权利的实现, 加深对政府工作的认识, 体谅其难处并有效地实施监督, 这样可以建立起公民对政府的信任, 使公民产生对公共决策和公共权威的认同, 使公共行政得以顺利开展。

第三, 在有限政府的善治理念中, 行政主体的行政实践是自觉的、能动的, 行政实践往往表现出前瞻性和先导性, 合理、健全的行政实践往往在各类社会问题潜伏状态下就已经科学地预测到其出现的可能性, 并将其消弥于萌芽状态。公共精神以社会和公民的需求为基本的价值诉求, 以此为精神支柱的政府实践应该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适应, 政府应该积极地去体察、了解、倾听来自民间的呼声, 政府的一切行动都应当围绕民众具体问题的解决, 一切政策都应当回应民众的需求。在公共精神的这种导向作用下, 政府应本着服务、负责的精神, 积极努力不断创新, 使政府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最后, 在善治视野下, 有限政府的塑造, 对社会群体之间的新型的互动合作关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 为了处理各社会群体的相互冲突, 协调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社会组织和管理机构就要提出种种政治主张, 设置种种程序。而这些主张和程序只有同社会各方都认同的公共精神相一致, 才能够得以顺利地贯彻和实施。

2 对当代公共精神治理缺失的反思

公共精神生活的和谐、协调和有序, 从来都不是自然而然地达到的。事实上, 由于人们精神需求的多维性、价值标准的多样性、价值选择的多向性以及在认知、情感、趣味、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性, 一定社会中人们的精神交往时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 它们往往会使公共精神生活产生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波动、震荡甚至混乱。

20世纪90年代以后, 中国公共精神的特征是很难用静态的话语来描述。发展变化和由发展变化而引起的多样化及其多样化中的主流声音, 构成了它的基本内容。就发展变化而言, 它从80年代末期高度的政治关注转变为90年代初的经济狂潮;而“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呈现出多层次性和多样性, 表现为:农村集体经济采取双层经营体制, 国有企业向市场经济转型, 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个人谋职很大程度上也由市场支配等等。这些变化客观上带来了地方保护主义、小团体主义、个人本位主义。

同时, 当代全球化浪潮的迅猛推进, 影响着全球范围内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 同时也对我国公共精神产生了深刻影响;可以说, 我国的公共精神生活管理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形势:一方面,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洪流并借助于信息社会的各种技术手段, 西方资本主义的各种政治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纷至沓来, 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主流意识形态不断受到冲击;另一方面, 在部分国民意识深处积存的一些前资本主义的观念、特别是封建观念仍阴魂不散, 反倒在全球化时代的信息社会里借尸还魂, 甚至还生出像法轮功之类的精神怪胎, 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把社会公共精神生活搞得乌烟瘴气[4]。

我国行政管管理的现状离“善治”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从政府方面看, 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存在低效率、低质量以及政府公共服务的垄断性等问题, 无法形成政府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的外部竞争压力, 导致官本位观念盛行, 公共权力异化, 暗箱操作、滥用自由裁量权, 滋生各种腐败行为。从公民角度看, 对政府依赖心理重, 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比较薄弱, 公民组织力量弱小, 而且整个公民社会的力量还比较弱等问题。这两个方面成为中国走向善治的障碍。

善治实际就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 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 它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积极而有效的合作。这种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公民是否具有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利。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中, 公共行政活动是多数人无法参与的。因此, 人们的社会“公共需要”微乎其微, 人们的“公共意识”也极其微弱, 人们普遍缺乏对于公共利益的关怀, 更谈不上在此基础上所谓“公共精神”的培养了。在这种民众普遍的政治冷漠的情境下, 政府逐渐地丧失理解和满足公民的需求和欲望的能力, 由此进一步拉大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距离, 最终导致政府的合法性危机。因此, 在善治理念下, 为了推动民主行政建设, 必须强调公共精神, 提倡公民参与, 使得公民对公共事务积极而深入的主动介入。

公民既是公共行政主体, 又是公共行政作用的对象, 如果公民具有强烈的公共精神, 他们就能够真正地承担起维护和捍卫宪政尊严与价值的公民责任, 就能够自觉而积极地监督政府的行为, 促使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实现[5]。公民的公共精神主要有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公正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法制意识等内容。具备公共精神的公民, 能自觉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公共活动, 具有关心他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积极态度和精神风貌以及相应的行动能力。

3 当代中国公共精神生活的治理途径探求

公共精神的增长虽然是一个必然的、客观的过程, 但要保持公共精神生活的和谐、协调和有序, 就必须对公共精神生活进行有效调控, 即必须加强对公共精神生活的治理。公共精神生活的管理贵在科学、重在实效,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提升社会的法治化程度, 加强公共伦理的培育

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素之一, 在善治理念下公民精神生活治理中, 民主、平等、自由、秩序、公共利益和公共责任, 都要以法律作为其基本保障。同时, 各项法律和制度是建立在尊重民主、自由、人权的基础上的。只有遵守法律, 公民参与公共生活才能有序进行, 否则, 各行其是便会混乱。

当然, 只靠法治是不够的, 还必须辅之以伦理道德, 使二者相辅而行。公共伦理与私人人格美德是不同的, 尽管私人的人格美德可以使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生活时表现出优良的品质, 但私人的人格美德归根到底只是一种人性和人伦的角色美德, 而公共伦理却具有特定的社会公共性, 是全体公民形成共同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内在凝聚力, 是一个社会公共精神的核心。

3.2 加强全民族的现代公民意识教育

公民社会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平等的主体, 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被赋予一种社会责任, 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破坏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任何人都应该有责任去维护大家公认的道德原则。国家、社会要通过学校、媒体等宣传机构来逐渐地引导和培养公民意识。

现代公民意识主要有两方面内涵:一方面, 公民意识的核心是主体意识———道德主体意识和法律关系的主体意识。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主要承担者都是公民, 道德的实施、法律的适用都需要公民意识的高扬。另一方面, 公民意识是德法兼治的平台。现代社会是一个“公德主导”的时代。“公德”不同于“私德”, 一是由于它是“社会人”所应当具有的道德, 其基本要求不只是出于仁爱之心, 而主要是出于对他人合法利益和人格的尊重, 也就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并突出表现为对规范和调节社会不同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的“公共规则”的尊重;二是由于它所依据的是普遍主义的原则, 要求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必须无例外的遵循公共生活的规则, 履行与自己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这是现代社会公共生活发达的产物, 是现代社会的内在要求, 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6]。

3.3 构建公民参与的社会网络

通过壮大公益性民间组织, 强化公民社区自组织化程度, 使公民从公共事务参与中获得公共生活的道德体验。在西方国家, 志愿性团体、社区公益活动与公共事务参与是公民公共社会生活的重要平台。这种公民参与的、水平式社会网络构成了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本, 这种网络越稠密, 公民们就越能够激发起公共精神。民间组织与公民的组织化的社区生活以人人互相关心的感情纽带, 力图把人从市场条件下封闭的孤立主体转化为一个同周围世界相互关联的互动主体, 从而可能成为市场关系中个体的精神家园。公民通过在各类组织中开展志愿活动, 相互作用和相互带动, 逐步会形成共同的心理趋向及行为模式, 从而在平等、互惠、信任与自律中促成公共精神的生长。

参考文献

[1]谭莉莉.公共精神:塑造公共精神的基本理念[J].探索, 2002 (4) .

[2]张义忠.善治视野下的有限政府塑造[J].社会科学战线, 2005 (1) .

[3]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M].海口:海南出版社, 1996.

[4]彭继红.公共精神生活管理引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

[5]梁贵红, 周乐秋.论构建我国公民的公共精神[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05, 8 (4) .

3.社会治理理念 篇三

[关键词]参与式民主;基层社会治理;村民小组长队伍;参与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3-0031-03

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群众的有序参与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当前,在农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动力不足。一方面源于许多村级事务事不关己,另一方面源于参与和不参与差异不大。由此在一些地方基层社会治理陷入一种“空转”乃至“反转”的治理危机中。所以,激发群众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在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上能有效地提高村级事务的效率,避免基层政府的热情与基层群众的冷漠之间的反差,化解基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从而增强基层治理的实效。在这当中,村民小组长作为村民的带头人,他们上连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下连普通百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既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又可以得到群众认可。因此,上海市崇明县新村乡以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契机,把村民小组长队伍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范畴,赋予村民小组长一定的社会治理权力,大力建设村民小组长队伍,激发了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在基层农村网格化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崇明县新村乡村民小组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做法

崇明县新村乡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以参与式治理理念为指导,把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作为重要抓手,有效发挥了村民组长在农村工作中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开创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新格局。

(一)畅通渠道,严把“选人关”。新村乡党委针对过去村民小组长年龄大、文化低、无人干的现象,以村民小组长换届选举为契机,实行户代表推荐、党员代表推荐、各职能条线推荐、村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公开推荐方式,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户代表会议,由户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严格规范村民小组长选配标准,坚持以“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为标准,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青年骨干推选到村民小组长的队伍中来。

(二)明确职责,严把“履职关”。新村乡党委明确了村民小组长农村网格化治理中的“六大职责”即当好“六个员”:一是负责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县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当好“宣传员”;二是组织引导村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村民致富,当好“示范员”;三是了解掌握村民的所思所盼,积极向村“两委”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当好“联络员”;四是关注基层矛盾苗头,积极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当好“调解员”;五是围绕防汛抗旱、水利兴修、土地流转、重点工程建设等村级事务,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反馈工作,当好“监督员”;六是负责本组的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及时制止和汇报各类违法建设,当好“管理员”。

(三)健全制度,严把“育人关”。针对村民小组长学习机会少、成长慢、考核难的问题,新村乡党委健全“三大机制”,加强对村民小组长的培育: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将村民小组列入村干部培训工作规划,突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农业技术、村组工作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二是建立联系帮带制度,每位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帮带3—5位村民小组长,加强沟通联系、帮带示范,提高村民小组长的履职能力;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完善村民小组长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经济报酬发放和提拔使用或提请罢免的重要依据,提高村民小组长的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

(四)健全体系,严把“服务关”。村民小组与群众接触最紧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是村民小组长的基本职责。新村乡党委根据村民小组长的这一特点,建立“镇党委统筹、村‘两委负责、村民小组落实”的服务体系,发挥镇党委统筹社会资源、村“两委”落实服务项目、村民小组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增强村民小组长的服务能力,提高群众对其的信任感。

(五)激发动力,严把“激励关”。针对过去村民小组长队伍中存在的补贴少、动力弱的问题,新村乡党委通过“三大激励机制”,激发村民小组长的内在动力:落实报酬机制,建立基本报酬与考核报酬相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村民小组长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注重精神激励,通过优秀村民小组长的评比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政治关怀,建立“把党员推选为村民小组长、把村民小组长培养成党员或村干部”的机制,把优秀的村民小组长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加以重点培养,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照,激发村民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

二、村民小组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岗位吸引力有限。乡镇作为我国最末端的行政层级,所掌握的资源力量有限,由其作为改革创新主体,所掌握的各种资源要素难以支撑较大的制度创新。新村乡政府在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村民组长队伍方面尽管出台了相对应的政策措施,但是面对崇明县本地户籍人才输出大于人才流入的现状,无法推出更有吸引力的措施选配更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村民组长队伍。数据显示,新村乡本次换届选举中,村民组长连任人数达到86人,占109个村民组的78.9%。

(二)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尽管新村乡在本次村民组长换届选举中拿出了硬性规定,降低了村民组长的平均任职年龄,但是本届村民组长队伍仍呈现出思想政治素质不强(党员占比为11%)、年龄老化(平均年龄为60.4岁)、学历低(初中以下学历占一半以上)、业务素质不强(80%以上缺乏专业技术)等特点,掌握一定专业技能的服务型人才更加匮乏。在面对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和农村艰巨的基层社会治理任务面前,素质不强的村民组长队伍难以实现大的作为,在工作中表现出进取心不足、主动发现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其工作局限于信息传达、物资发放等实务工作方面。

(三)权责不相称。村民小组长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存在着义务多权利少的现象。在调研中,村民小组长普遍反映,他们的权利少至已影响到职责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级党组织给村民小组长安排了不少有关基层治理的职责,如维护环境卫生、纠纷排摸、示范带头、维护权益等,并设置了严格的考核标准。但在待遇方面,低廉的工作报酬制约了村民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据调查,村民小组长每年的生活补贴收入在1000-1500元之间,原本起到激励作用的绩效考核效果也不明显。另外,村民小组长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缺失,政治参与意识的薄弱,都影响了村民小组长的参与程度和效果。

(四)参与意识薄弱。参与式治理要求群众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并推进民主化的进程。但在调研中发现,村民小组长的民主意识还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在涉及群众住房、医疗、教育、就业、养老、社保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上,参与不够,建言不多,作用不明显。

(五)培训效果不佳。在调研中村民小组长普遍反映,为履行好职责,他们亟需党的方针政策、农村法律法规、生产实用技术、社保养老、土地流转、止违拆违等方面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有一位村民小组长说,由于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不准确,因而难以向群众做准确的宣传教育说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在农村基层,针对村民小组长的学习培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机会少,一年难得有一两次;二是内容缺乏针对性,与村民小组长的需求脱节;三是培训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使培训的效果大打折扣,影响了村民小组长综合素质的提升。

(六)基层政府职能转型缓慢。参与式治理要求基层政府让渡一部分权力给群众,及时从“全能型政府”向“合作共治型”政府转变。然而,乡镇政府和村级党组织的职能转变意识不强,“越位、错位、缺位”现象非常普遍。这不仅妨碍了基层政府效率和应有职能的发挥,而且造成基层政府与市场、社会及民众之间关系的紧张。基层政府还没有完全放下“身段”,以一种平等的身份、以一种合作共治的姿态与村民小组长之间建立平等共治的关系,使基层参与治理的进程受阻,也不利于公民社会的培育。

三、推进村民小组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几点思考

(一)严格选任标准,优化队伍结构。一是完善组内村民民主推荐候选人和村两委推荐候选人制度,把学历高、年轻有为、热心公益、政治素质强的回乡创业人员、发家致富带头人、“万人、百千人项目”从业人员、有威望的村组“能人”推选担任村民组长,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二是建立健全岗位吸引机制,建立村民组长培育成长计划,将综合素质较高、年轻有活力的村民组长作为村委后备干部人才进行培养,派任务、压担子,历练村民组长的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村民评议、村民组长互议、村两委和乡镇考核的各项制度,优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模式,明确考核关键指标、重点指标,采用“一票否决”等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完善培训机制,提高素质能力。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加强与组织部、民政局、党校等单位和部门的合作,建立乡镇、条线部门和专业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参与的立体培训体系,提升培训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创新培训方式。着眼于村民小组长的学习特点和农村工作特殊性,以农村基层治理中遇到的问题为抓手,采用小班化教学、实践教学、参观考察、问题讨论等多元培训模式,切实提高村民小组长的履职能力。三是突出培训内容。着重强化政策法规、矛盾化解、群众工作、土地流转、止违拆违、农业技术等方面知识的传授,提升村民组长的综合素质,增强村民组长的干事创业本领。

(三)完善保障机制,增强岗位吸引力。一是建立健全补贴增长机制,将村民组长的补贴支出作为乡镇财政统筹考虑,根据村民小组长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地工资水平,逐年提升报酬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标准,强化业务考核,适当运用奖惩措施,发挥绩效考核对村民小组长的激励作用。二是将社会工作者项目、乡镇定向岗位面向村民组长开放,在考录标准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使表现优秀的村民组长走向更高的平台施展抱负,激发村民组长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镇村联系村民组长制度,关心帮扶村民组长成长。建立与村民组长的帮扶成长机制,形成乡镇干部、村居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合作互动的帮扶格局,通过走访、谈心、了解工作状况等方式和途径,了解和掌握村民组长的思想动态,帮助村民组长解决和克服工作困难,优化村民组长工作环境。

(四)提高参与意识,增强治理效果。从中国基层民主实践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至今已近三十多年了,但从基层群众自治的目标指向来看,基层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还不强,基层群众的自治意识薄弱、自治机制不完善、公民社会发育滞后、自治能力不强、参与政治社会的程度、层次、范围还十分有限,干群矛盾紧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频发,使基层群众自治遇到了民主困境。因此,参与式治理正是纾解基层民主困境的方式,它通过基层群众、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社会的良性互动、平等协商、自主参与,影响公共政策,实现自我利益的表达。村民小组长正是群众的代言人,村民小组长有序的政治参与,能够避免公共决策的盲目性和非理性而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和公共决策危机。在政府与公民、公民组织的深入互动、民主决策过程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因此,要通过参与实践来提高村民小组长的参与意识、参与程度、参与范围、参与能力和参与效果,切实发挥村民小组长的参与作用。

(五)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基层治理。参与式治理倡导政府与社会的伙伴关系。基层政府必须转变服务理念,从管理公民、公民组织到在与公民、公民组织的共同合作治理中,为公民、公民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乡镇基层政府与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群众之间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伙伴关系,基层政府要主动让渡权力,在与群众合作共治的过程中,使基层政府由统治管理向互动治理、主动服务转变,使基层政府真正回归到公共事务服务的本位上来。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崇明县委党校

4.生态理念在中小河流治理中的作用 篇四

我国是世界上河流最多的国家之一,除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等七大江河主要支流外,我国范围内有众多中小河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突出。山西是水资源贫乏的省份之一,全省1956年~2000年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23.8亿立方米,人均、亩均占有水资源量分别为381立方米和180立方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6和1/9,属于严重缺水地区。现状供水量不足60亿立方米,年缺水量约为20亿立方米。2004年全省人均年供水量为190立方米,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5%。工业、农业和城乡生活供水全面短缺,供水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2005年初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普查结果显示,受地形、气候、水文地质和采煤漏水、水质污染、工程老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全省还有1092万农村人口没有达到安全饮水标准。不达标人口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672万人,水量不达标的147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155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118万人。

3.水环境持续恶化。现状全省污水年排放量10亿立方米,大部分未经处理或不达标的废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或渗入地下,造成严重的水污染。全省主要地表河流均不达III类水质标准,汾河、涑水河河流水质严重恶化,大中型水库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大规模的采煤也带来一系列水环境问题,浅层地下水遭受大面积污染,深层地下水也开始出现水质变差的现象。岩溶大泉流量衰减,部分出现断流。

4.水土流失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69%,目前还有5.88万平方公里的流失面积有待治理。每年随雨水流入黄河、海河的泥沙量达4.56亿吨,导致土地贫瘠,河道水库淤积,生态环境恶化。

5.社会治理理念 篇五

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的今天,人们的法治理念也在逐步形成。作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执法民警的执法理念也已基本形成,那就是执法为民理念、公平正义理念和服务大局理念。这三个执法理念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补充、支持、协调一致,构成了交警执法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然而,当前不尽人意的执法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与交警的执法理念产生了相应的矛盾冲突,削弱了交警的职能,束缚着交警的执法行为,使交警的执法难以依法到位。这些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警执法为民理念与国民素质的矛盾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和特征。交警执法为民理念的内涵,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根本利益作为交警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一切为民,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宗旨。然而,当前很大一部分国民素质还远远跟不上法制建设的步伐,一些人把“执法为民”理解为“执法者服人”,把交警以人为本、勤政守法、文明执勤看成是“警察怕群众”。于是就有了违法驾驶人公然开车撞死、撞伤执勤交警的案件,就经常出现执勤交警被殴打、唾骂的事件,就不断发生人为交通堵塞的现象,就滋生了故意撞车索赔的敲诈行为,就有了一起又一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凡此种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的蔓延,形成了交警执法为民理念与国民素质差的矛盾。解决交警执法为民理念与部分国民素质差的矛盾,是有效改善执法环境的基础。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关键是提高人的素质。一是要深入开展对国民的法制教育,把“依法治国”的本质内涵贯穿到国民的脑子里,教育人们认清“执法为民”是依据法律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依照某个人的意志违法地去追求社会的避护与同情。二是要严格执法,交警对任何交通违法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执行到位,决不姑息迁就,严格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三是要依法坚决打击违法人的犯罪行为,不能以“稳定压倒一切”为借口,对违法犯罪人心慈手软。

二、交警公平正义理念与行政干预的矛盾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交警公平正义执法理念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广大交通参与人的强烈愿望。交警公平正义执法理念的主要内涵是:合理合法、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案件或交通事故等一切执法活动中,应当合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执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然而,在当前的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类行政职能部门的种种干预,使交警的执法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许多正常的执法行为难以依法执行到位。由于政府各类行政职能部门都依法享有自己的特权,掌握着各自的“上方宝剑”,有的部门掌权、有的部门掌钱,于是有些职能部门的公务车辆也就成了所谓的“特权车辆”可以不受交通法规的约束,违了法不能处罚,出了交通事故不能扣车。交警在执法活动中一旦遇到这些职能部门的车,必须按照“电话指示”办事,如果你不“买帐”,触犯了职能部门的局部利益,到时将会付出成倍的代价为你的公平正义执法理念“埋单”。上述社会现象形成了交警公平正义执法理念与其他职能部门行政干预交警执法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一是要加大对各职能部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和教育,使其懂得维护法律权威是各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明确有权必有责的深刻道理。二是加强对各类行政职能部门的用权监督,使其依法受到相应的制约。三是依法追究滥用权力的行为,对特权部门滥用职权者所引起的社会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予以惩罚。

三、综上所述,交警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三大执法理念是交警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的精髓和灵魂,它与当前执法环境形成的矛盾是新时期法制建设进程中的过渡产物,只要有

6.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篇六

一、安全专业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公司“中秋”、“ 十一”节前检查工作通知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事业部组织6个作业区、26个班组进行危险源辨识。事业部20xx年共辨识危害事件428个,同比20xx年增加61项。其中新增81项,合并、删除20项,修改1项,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知情况,抽查作业区域领导18人/次、正副班组长27人/次、职工31人/次,均达到熟知。抽查岗位职工安全规程人手一册24人,抽考岗位安全规程熟知情况52人/次,均已熟知、落实。

3、为了认真吸取迁钢“9.2”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首自信公司和事业部“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现场安全管理,事业部于9月23日、24日,组织两期班组长安全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事业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4、结合首钢总公司“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首自信公司关于开展制作、安装“安全生产警示牌”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警示牌”统计和安装工作。目前已到达各作业区整理汇总、上报阶段。

5、事业部结合京唐公司各生产作业部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危险因素等特点,组织各部门、单位编制检修安全措施指南。已进入各班组岗位整理统计阶段。

6、事业部结合迁钢9.2事故通报和总公司靳总在安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单位维护工作特点,组织开展联系确认制度教育培训以及完善岗位操作规范工作。已进入各班组岗位整理统计阶段。

7、按照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组织事业部40名特种作业资格证到期的职工进行复审再教育培训,考试中全部合格通过。抽查事业部职工以及外协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5人/次,均随身携带。

8、安全检查情况

(1)检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周一安全活动记录、班组安全教育台帐、班组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记录共计104本,班组落实事业部“节前”安全工作布置,教育学习落实,有讨论发言记录,但个别班组还存在问题;

(2)事业部机构调整,新增热轧、酸轧维护区域。检查协力单位(诚诺公司)新入厂职工、公司内部转岗维护人员共计97人三级安全教育落实,职工休假复工教育落实;

(3)检查班组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记录26本,检查登记落实;

(4)抽考职工岗位安全规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京唐公司维检人员通则、京唐公司“八大禁令”共计101人;

(5)抽查煤气、氧气等各类报警器50台,更换电池35台,均达到状态完好,确保班组正常使用;

(6)抽检职工验电笔11人/次,未发现损坏现象;

(7)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以及班组长、安全员安全员管理臂章佩戴情况46人/次,均符合穿戴规定;

(8)检查班组20xx年危险辨识工作,做到危险部位告知明确,控制措施落实;

(9)检查班组职业危害岗位防护用品使用28人,防护耳塞齐全,班组防噪声耳罩完好;

(10)检查防火安全活动记录26本,活动内容记录落实;

(11)检查班组交通安全活动记录26本,有活动记录;

二、查出的问题

(1)个别班组安全生产日志记录,抽考内容过于重复,专业会布置工作落实存在差距,专业已帮助辅导整改;

(2)个别班组周一安全、防火、交通活动职工发言人数未达到最低限50%;

(3)个别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台帐有修改痕迹。

7.社会治理理念 篇七

卢先正出生在四川省双流县华阳镇劲松村2社, 1973年在华阳中学毕业后报名参军, 1980年退伍回到华阳。改革开放初期, 卢先正先后办过鞋厂、服装厂。1992年, 卢先正成立了双流制革厂, 以猪皮生产为主;2000年改制成立了成都正达制革有限公司, 基本淘汰猪皮生产线, 建成年生产能力30万张的沙发革生产线;2003年在原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更新和技术改造, 生产能力达50万张;2005年调整沙发革生产线, 同时增加箱包革、鞋面革、汽车座套革等联合生产线。2010年在成都正达制革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了四川正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形成了高档皮革及制品规模自动化流水生产线, 具有年产高档皮革及制品60万张的生产能力, 入选2010年上海世博民营企业联合馆名企业 (编号A 4-290) 。2010年11月“正达公司”生产的产品经过中国皮革协会评定、考核, 被授予“真皮标志生态皮革”。

“正达公司”在卢先正的带领下, 由小到大、由弱变强, 在短短的十年中成为知名家具品牌供应商, 产品由西南片区市场向全国各大中城市不断拓展, 并远销欧美多个国家, 年产值达2亿元。“正达公司”的发展壮大, 倾注了卢先正对皮革事业的执着与追求, 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连续多年被当地党委, 政府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 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企业发展了, 卢先正不忘回报社会,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奉献企业一片热诚之心。

卢先正一向以务实的科学发展观治理企业, 使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 目前, “正达公司”被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授予“A A”级企业, 根据行业协会调查, 该公司在西南地区销售和利税均 排在前2位 , 2011年被国家环保部, 省市环保部门评为清洁化生产先进称号。连续十年被政府及主管部门评为“优秀企业”、“重点优势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质量信得过单位”。如今, 充满活力的四川正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卢先正的带领下, 正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8.治理理念产生的背景及其内涵阐述 篇八

关键词 治理理念;背景;内涵

一、治理理论提出的背景

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它始终都是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交叉使用,并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1989年,世界银行在描述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此后“治理”便被广泛地用于政治发展的研究中。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赋予“治理”新的内涵。在有关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最具权威性。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报告,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可以看到,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治理不是规则体系,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单向的,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的这些特征使治理与传统的政府统治或管理存在本质的不同。

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尤其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国家公共管理的范围日趋扩展,规模不断扩大,大量社会事务被纳入政府议程。公共管理逐渐淡化了阶级统治色彩,进而获得了相对政治统治的独立性。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行政权力迅速扩张,出现了“行政国家”现象。建立在政治—行政二分法基础上的官僚行政成为这一时期管理公共事物的组织工具。二十世纪70年代末,一场质疑官僚行政有效性的运动在西方各国蔓延开来,结果开始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更少的政府,更多的治理”成为西方政府改革的共同特征。一开始,人们提出民营化,主张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重塑政府。但他们在资源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场的失灵,同时也看到了政府的失灵。进入90年代后,全球化和分权化的社会趋势极大的改变了公共管理的环境,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加大,“政府、市场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正式成为民族国家竞争力和国家繁荣的基本构成要素。”在这种背景下,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通力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化和分权化提出的挑战,使公共管理真正成为社会的联合行动。

治理理论主导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应是多元化,政府从集权走向分权是必然的。通过行政分权将权力下放给非政府组织,让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可以有效提高政府服务质量。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壮大,使得它们在社会管理中作用也日益重要。它们或是独自承担起社会的某些管理职能,或是与政府机构一道合作,共同行使某些社会管理职能。由非政府组织独立行使或它们与政府一道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便不再是统治,而是治理。

二、治理理论的内涵阐述

“治理”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89年世界银行报告中。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此后,“治理”便广泛地被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现在逐渐发展为一个内涵丰富、适用广泛的理论。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概念日益成为公共管理的核心概念。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对治理作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

各方面对于治理不同的解读都是希望政府要积极转变治理公共事务的方式,通过授权和分权的形式,鼓励公民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笔者认为治理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社会合作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合作管理。其内涵主要包括三方面:(1)多元化治理。治理理论强调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它认为管理社会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不一定是政府,社会上还有些志愿性的或属于第三部门的机构,如志愿团体、非政府机构、社会企业、社区互助组织,它们运动在负责维持秩序、参与社会事物的管理与调节,形成社会各种力量共同治理的局面的领域内。(2)互动性治理。传统政府对社会管理的统治以行政命令为核心机制,权力运行以政府为中心,是自上而下的。在这种运行模式下,社会是权力受侵者,永远处于被动的地位。而治理的互动性,主要指的是权力运行的方向是双向互动的,是基于共同目标的各行为主体互动的过程。(3)网络化治理。治理的核心是信任合作,以此为基础形成合作网络。这个网络以多中心为特征,网络的各个结点就是组织之间的共同的目标。在共同目标的指导下,各个对象参与管理,实行自我管理,形成了一个自组织的管理网络。

以治理理念为指导的当代西方管理改革,既弥补了政府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也反映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对西方公共行政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同西方国家共处于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之中,同样要应对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挑战。对于治理这一公共行政新理念,我们不能漠然视之,应认真研究,积极借鉴,以改进我们的行政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又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切不能照搬照套,操之过急,要研究其应用于我国行政管理的适切性。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5.

[2]杨雪冬.要注意治理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应用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2001(9).

[3]俞可平.全球化时代的善治[J].商务周刊,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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