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24-09-27

集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10篇)

1.集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XX镇集镇及农贸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为了加强集镇及农贸市场管理,确保我镇集镇及农贸市场安全有序、交通畅通、整洁美观,经前期突击整治,取得一定成效。适逢金东公路改造,为了确保改造期间安全施工,经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XX镇及农贸市场集中整治方案,该方案从起开始执行,请大家认真按照方案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一、管理目标

1、无出店经营现象

2、无流动摊点在路边摆放

3、农贸市场有序经营,所有摊位必须摆放在农贸市场内,不得在农贸市场进口处经营

二、人员配置和整治时间

1、全镇干职工、村两委干部、执法大队进行日常监管,派出所、市管分局所在特殊情况下由班子成员请示镇主要领导后参与联合执法。

2、整治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至金东公路油面铺设完成并通车前。

三、责任划分

周一:XX、社区全体两委干部、自然资源所、村规所、执法大队一人。

排班人:XX

责任人:XX

周二:XX片、XX村或XX村二选一、执法大队一人。

排班人:XX

责任人:XX

周三:XX片、XX村或XX村二选一、执法大队一人。

排班人:XX

责任人:XX

周四:XX片、XX村或XX二选一、执法大队一人。

排班人:XX

责任人:XX

周五:XX片、XX村、XX村、执法大队一人。

排班人:XX

责任人:

XX

周末:值班片全体值班人员、值班片挂点村居全体两委干部。(执法大队不参与周末值班)

四、监管制度

1、日常监管时,首先由排班人根据内部轮班顺序安排好监管当天的责任人及成员,然后由责任人召集相关人员并带班,负责市场秩序的全面监管。

2、逢双(农历)监管时间为上午6点整至中午12点。逢单(农历)监管时间为上午8:30至中午12点。如遇周一例会时间冲突,例会期间参会人员可在抽身开会,其他未参会人员照常值守。

3、以上涉及的参与值班人员为除公益性岗位、大厅人员外的所有镇村干部,包括退伍军人服务专干、聘用制村干部。

4、如遇人员请假,必须跟当天监管的责任人请假,排班人不得批准请假。

五、应急处置

1、遇大集,由分管领导请示镇主要领导后,统筹调度安排人员。

2、如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所有镇村干部、百姓皆可举报,举报电话:XX。镇纪检接到举报或发现监管不到位后,询问当日排班人排班情况,后电话或当面通知责任人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在班子群通报镇主要领导。

2.集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根据2021年省、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为做好我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韧劲,反复抓、抓反复,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文明城市创建行动,以更加亮丽的XX新面貌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强化全域意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创新方法,强化举措,全面推进我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逐步补齐环境整治弱项短板,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持续深化集镇、村庄及水体岸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巩固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力争实现清净秀美、安全通畅。

三、整治内容

1.车辆乱停放整治:规范沿线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对存在人行道违停的重点区域设置机动车禁行桩杜绝隐患(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2.停车乱收费整治:严厉打击停车乱收费现象。

3.出店经营、占道堆物整治:规范超出店面门窗外墙摆卖物品现象,清理乱扔乱放、乱吊乱挂现象,清除沿线占道堆放各类杂物(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4.马路市场、流动商贩整治:全面清理取缔沿街摆卖、占道设点等行为,加大对马路市场取缔力度,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反弹。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5.户外广告整治:没收沿线占道设置的立式灯箱广告,拆除道路沿线“脏、乱、险、差”户外广告,全面清除沿街各类的“牛皮癣”。

6.流浪乞讨人员整治:对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救助的原则,依据相关救助程序实施第一时间救助。

7.建筑物外立面整治:以维护安全为前提、管控风貌为目的,稳妥推进“防盗窗”整治。强化违建临建管控,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8.空中缆线整治:通过架空线路梳理、杆路合并拆除和线路“上改下”改造等手段,着力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线缆违规架设、胡乱附挂和私拉乱接等问题,初步实现线缆线杆规范整齐。

9.乱搭乱建整治:对影响市容的乱搭乱建、乱批乱挂等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10.路面环境整治:提高保洁标准,加强道路清扫力度,强化路面及路边沟塘河渠管护,消除路面明显坑洼、污渍污水、垃圾尘土,清除路边沟渠垃圾、淤泥。加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XX为组长,XX、XX为副组长,XX、XX为成员的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镇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日常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要压实责任、细化措施、量化任务,凝聚创建合力。各村分管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专项整治活动,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3.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我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完善公司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坚决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了以“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为主的集中整治,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制,突出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责任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为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全公司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技术及物资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及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企业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

题,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主动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广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训练,普及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全员安全生产素质能力,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坚决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分级监控机制,逐级分工落实。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有效治理重大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着重抓好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做到隐患整治到位。

四、切实做好化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认真完成化工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定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强化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明确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加强预案演练,及时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

XXXXXXXXXXXXX 公司

4.“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二、工作目标 20xx 年 12 月前,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通过排查后可以达标的企业,要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全部停产,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实施综合治理。

20xx 年 12 月前,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20xx 年 12 月前坚决予以取缔关停。

20xx 年 12 月前,对列入“依法关闭”的企业完成关闭。

三、整治范围 本方案所称“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以

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

“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非法生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

“污”是指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关闭一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控制性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的企业;属于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均列为依法关闭类企业。

(二)整改规范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经整改验收和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属地政府认定,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

五、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排查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排查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排查不符合城乡规划的企业;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排查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排污超标、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排查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企业;

质监部门负责排查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排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企业,办理变更、注销和吊销营业执照,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需取得许可但又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予以查处。

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汇总,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要实行动态排查更新机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企业信息全面完整。

企业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 为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扎实整改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交办单交办的问题,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巩固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促进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依法依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有关审批手续、证照不全,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工作。20xx 年 6 月底前,完成全镇“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二、整治范围 整治对象:本方案“散乱污”企业主要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属于临建、违建、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以及环保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行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废塑料加工与利用、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岩、砖瓦窑、水泥制品、水泥粉磨站,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的包装印刷、家具制造、钢结构加工、人造板、注塑、炼油、机制砂(洗沙)、造纸、印染等行业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相关审批手续不全、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中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作坊。

三、整治方式 1、关停取缔一批。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属于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难以

通过治理整改达标且企业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生产原料、产品、生产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依法关停取缔的企业必须立即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堆料废弃物,对超过时限拒不纠正的,实施依法强制拆除。

2、升级改造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停取缔类,但存在环保设施不到位、生产设备落后等情况,但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散乱污”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污染物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改善企业生产环境,完善相关手续后,使企业达到合法合规、清洁生产。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

3、整合搬迁一批。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但符合产业政策,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限期整合、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积极引导行业内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促进企业扩规模、提效益,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治步骤 1、排查摸底(20xx 年 11 月 5 日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村(社区)、组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排查一项、入账一项,确保企业信息填报完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现有工业企业由安监环保站会同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2、科学分类(20xx 年 11 月 30 日前)。按照“关停取缔、升级改造、整合搬迁”的分类整治方式。镇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散乱污”企业逐一明确整治对策、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一厂一策”。

3、综合整治(20xx 年 12 月底前)。对纳入依法关停取缔类的企业,在 20xx年 12 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任务,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对纳入升级改造类的企业,督促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规范在限定时间内抓紧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于20xx年12月底前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准予恢复正常生产;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散乱污”企业,在 20xx 年 12 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关停取缔任务,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对纳入整合搬迁类的企业,按照产业发

展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内并实施升级改造。

4、成果巩固(20xx 年 6 月份)。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的现场检查,确保该依法关停取缔的企业按时完成关停取缔任务,该治理整改的企业按时完成治理整改任务,符合条件迁入园区的企业尽快制定搬迁计划和改造计划并有序推进。

五、责任分工 1、镇安监环保站:负责对全镇工业企业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进行督查,并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环保手续。受理全镇环境问题投诉并报告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依规处理。

2、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对全镇工业企业落实项目立项备案手续进行督查,并督促企业完善立项备案手续。对全镇有闲置厂房特别是高新大道沿线的企业进行督查巡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出租给未完善立项备案、环评、规划等手续的企业要会同派出所、安监环保站依法查处。

3、镇派出所:负责对在“散乱污”企业整治过程中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依法从严打击,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对企业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清查,开展“散乱污”企业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执法查处工作。

5、镇农服中心:负责引导畜禽屠宰场规范经营,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6、镇市场监督和管理所:负责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对发现的无照经营、涉及无证生产、涉及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7、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负责对“散乱污”企业涉及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的拆除。

8、镇供电所:负责根据“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需要,依法配合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必要的断电措施。

9、其他部门:根据部门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5.五个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关于开展“五个集中整治”的实 施 方 案

局属各单位、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县纪委统一部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整治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整治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奢靡之风,整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不良之风,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整治不良会风和不扎实工作的漂浮作风。为使上述“五个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机关作风有较大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维护稳定的政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方法与步骤

“五个集中整治”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考评总结三个阶段,重在自查自纠与整改提高。

(一)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2月下旬至3月4日)。县局将召开全县“五个集中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1

和安排部署。各司法所、局属各内设机构要把“五个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主动整改阶段(3月5日至3月底)。局属各单位、各司法所要切实把自查整改工作抓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一是要把问题查准。要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走出去、请进来,个别谈心、集体座谈、民主生活会等方法,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准确。二是要把整改措施抓实。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因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所限,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向社会和干部职工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并公告问题和措施。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建章立制;属于制度执行问题的,要完善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前治后乱。

(三)专项督查、集中查处阶段(4月至6月)

在坚持常年常抓、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的基础上,采取分阶段、有重点、一个阶段集中整治一、二方面突出问题的办法,形成强大声势,增强整治效果。

(四)考评总结阶段(7月初至12月底)。县局“五个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力或有投诉举报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通报。

三、组织领导

县局五个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奥成铭;副组长:万世祥、祁汉成、张立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永平。

四、五个集中整治具体方案

按照中共靖边县纪委《通知》精神,治理重点是学风不浓,能力较低;作风不实,不思进取;执法不严,服务不优;形象不佳,管理松懈;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

(一)治理目标

1、学风、会风、文风明显好转。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内容系统,学习要求明确,学习自觉性提高,机关中形成争创学习型集体、争当学习型干部的浓厚氛围。倡行开短会、套会,严格实行会议先审批后召开制度,减少会议次数,精简会议材料,整顿会议秩序,提高会议质量。推行网上交换文件制度,解决文山会海的问题。

2、创新意识明显增强。重点解决不思进取、不求上进的问题,干部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得到增强;鼓励创造、崇尚进取、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发展氛围进一步浓厚。

3、大局意识明显强化。党员干部都能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意思,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的中心工作,发展意识、机遇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能够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4、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一切服从发展,一切为了发展”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5、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重点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漂浮,不扎实、不务实、不落实的问题,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二)治理重点

一是纪律松懈、作风散漫。主要表现为上班衣着不整、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抹牌、下棋、打麻将、上网炒股、聊天等。

二是学风文风会风不好。主要是少数干部不重视学习,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计划,无目标,无动力;机关印发文件过多过滥;会议过多,图形式,走过场,有布置,无检查,说的多,做的少;开会无故缺席或随意顶替,会议纪律差、效率低,会议精神落实不到位等。

三是执行力低,服务不到位。主要是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该抓不抓、该管不管、该办不办、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敷衍塞责等。

四是滥用职权,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主要是服务观念差,强调部门利益,不顾服务对象实情乱作为,耍权势,抖威风,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等。

(三)方法措施

一是抓好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采取有效形式,宣传治理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重要性。要充分发挥政府电子政务网的作用,要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复。

二是实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者在受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违反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延误工作或者造成损失的;不履行公开承诺,或者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的;假公济私,故意纵容或者庇护不正当竟争的;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违反规定强行指定购买商品或者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服务的;利用职权或者借工作之机长期借用或者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不文明执行公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等,以及涉及其他行政效能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处理。凡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处理。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机关作风突出的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对治理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在总结验收阶段,县委县政府将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政府部门活动,对评议后进的单位,取消内所有的集体评先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取消所有评先资格。

6.集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六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整治年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内容。我局对本局前阶段广泛征集、认真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下一步如何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工

作主动性不强;

2、法律服务业管理力度不够,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基层普法工作基础薄弱,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4、作风不实,队伍素质还需不断提高。

二、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7.工贸行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安全问题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镇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镇辖区所有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二)整治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二是对辖区内的安全风险全面辨识和评估,制定风险等级及督导检查落实情况。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四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隐患“清零”督促落实情况。五是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村(社区)、场镇各单位、镇级各部门结合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全覆盖深入开展“排险除患”宣传动员,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的各类隐患须建立台账。(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镇安办联合各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精心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等方面,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重点领域和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8.镇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八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管理,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销售、违规改装以及违规充电、停放、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问题。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秩序,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打造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行为,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区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常务副镇长

成员:XX派出所、镇政法办、镇应急办、镇执法队、镇宣传办等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分管等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促及进展情况的信息收集和汇总等工作。

四、部门职责及整治内容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

镇消防委员会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硬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查处的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依据XX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36/T1085-2018),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或堵塞疏通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

(三)强化共享电动自行车监管。

各村(社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使用合标车辆、充电电池,大力整治共享电动自车企业私自违规改装、以旧翻新、更换大功率充电电池等行为。督促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划定集中停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区域,加强管理,清理搬离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或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共享电动车,并禁止占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等。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站点需设置集中充电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住宅区,场所需符合XX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36/T1085-2018)有关规定,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采用耐火极限符合标准墙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配置具有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的充电装置。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村(社区)要配合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户外视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协调新闻记者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曝光典型案例。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21年9月22日至26日)

制定XX镇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发布通告,各村(社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召开会议部署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

各村(社区)依照职责分工,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集中整治,对违法行为由相应的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

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是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调督导。

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具有一定的难度,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整治工作协调、调度、督导,要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联防联治,实施综合治理,确保取得成效。

9.集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九

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法[2012] ﹡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为突破口,以转变司法作风、司法为民为着力点,以思想教育、严肃纪律为抓手,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打造一支真抓实干、创新实干、改革实干、廉洁实干的法官队伍,为全面推进我院各项审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着力解决我院干警队伍思想作风、学风、文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的“庸懒散贪”问题,努力实现干警作风明显改善、办案效率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开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整治范围为:本院各部门及全体在编在岗干警。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14种问题:

(一)以治庸提能力,坚决纠正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等问题

1、精神萎靡不振。工作责任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不学无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无所作为,得过且过。

2、学风不正。缺乏学习兴趣和热情,不认真学习掌握理论政策和审判工作业务知识,满足于一知半解,理论脱离实际。

3、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思路不清、审判业务不熟、工作质量不高、办案业务水平低,调解工作技巧不灵活、方法不多。

(二)以治懒增效率,坚决纠正消极懈怠、办事拖沓等问题

1、司法不规范。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不尊重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纪律不严、作风不整;审判、执行行为不规范、不严谨;工作态度消极,敷衍了事。

2、办案效率低。对所承办的案件和所需办理的事情不能尽快办理,存在只要不超审限,能办完就行的心理态度,时效观念差,各部门之间缺乏团结协作的精神,存在互相推诿的情况,工作有时落实不到位。

3、办案质量不高。对案件的审理或执行,存在就案审案,没有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找出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好办法,办案质量不高,裁判文书说理不明,撰写水平不高。

4、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在工作中不能深入群众当中、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不能很好地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接待当事人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司法为民措施不落实,便民利民力度不够。

(三)以治散正风气,坚决纠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1、上班纪律散漫。上班迟到早退,擅自脱岗,上班时间聊天、工作时间进茶馆,不在工作岗位,会风不正,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

2、在编不在岗。有个别干警不上班或在岗不上班,集体活动不参加,不请假。

3、团结协作观念不强。缺乏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各自为政,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调不顺畅,工作互相推诿。

4、工作执行不力。对党组和上级法院的决策敷衍了事、消极应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力。

(四)以治贪顺民心,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为政不廉等问题

1、以权谋私。利用审判职权,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好处,接受吃请送礼,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有不正常交往,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

2、吃拿卡要。索取或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宴请,要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报销个人费用、购买物品等。

3、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执法不公、贪赃枉法,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和内容

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从2012年6月初开始,至2013年3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2年6月15日-7月10日)

1、动员部署。成立本院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

各部门于7月20日前将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详细计划报送本院监察室。

2、学习教育。一是以各部门为单位,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和党纪法规,﹡﹡书记在省第六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和在省纪委五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共﹡﹡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集中整治专项的部署要求以及﹡﹡院长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二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用语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规定》等。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2年7月11日-9月20日)

1、查摆问题。领导班子和干警个人要紧密联系实际,对照四 个方面14种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表现。采取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通过领导点、同事帮、自己找等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2、剖析原因。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思想作风等方面深刻分析原因。

3、组织评议。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群众评议,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撰写自查剖析材料,明确整改要求。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自查剖析报告请于9月10日前报送本院监察室)

4、组织检查。由本院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上下班纪律、庭审纪律等进行检查,并向院党组汇报检查情况。

每名干警要撰写书面的自查剖析材料请于9月12日前报送本院监察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9月21日-11月30日)

1、制定整改方案。各部门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时限清楚、可操作性强、便于检查考核。

(各部门的整改方案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到本院监察室)

2、抓好整改落实。实行整改责任制,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的整治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整改台账,将存在的问题逐项列出,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 改时间、采取措施、完成的情况,整改台账要准确记录和反映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各部门的整改台账和整改结果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本院监察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3月)

1、全面总结。各部门要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巩固整治成果。

(各部门开展整治专项工作总结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送本院监察室)

2、验收办法。由本院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各个环节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看学习笔记、工作纪律、案件办理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责令重新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成立本院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各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专项工作。

(二)统筹兼顾,务实求效。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两评查”活动与集中整治“庸懒散贪”专项工作相结合,统 筹推进,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认真梳理“庸懒散贪”问题的表现和特点,深刻剖析“庸懒散贪”问题在思想观念、社会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修改或完善现有制度中不切合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管好案,使我院的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形成长效机制。

10.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篇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保障民生、保障效益、保障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尽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

二、活动主题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防范事故、保障平安。

三、活动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二是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巩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源头管理,深化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五是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四、总体要求

(一)深刻吸取“6.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中、省、市、区以及7月1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辖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强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巩固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活动安排

全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年7月8日起至10月31日止。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7月8日—15日)。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形势分析会和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分析本村本部门(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符合自身行业特点的“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并报乡安办,要以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及时将“百日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排部署传达到村组和具体岗位人员,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摸底调查阶段(年7月16日—31日)。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仔细排查,认真梳理,分类建档。各村委会对本地排查的安全隐患和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和治理时限,并将整治方案于7月24日前报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日—9月15日)

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治,坚持做到隐患整治不彻底不放松,突出问题没得到妥善解决不放手,安全违法行为没得到处罚不罢手,特别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突出整治作业环境隐患,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整治和完善防护措施、警示标牌等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在隐患整治过程坚持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做到“排查、治理、销号”闭环和动态管理。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各单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各部门要在前三个阶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于年10月15日前向乡政府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各村各单位要通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乡政府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副组长,安办、派出所、村建、国土、财政、水保、农机、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具体负责全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把“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与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执法为民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一线,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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