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2024-07-14

安全奖罚考核制度(共8篇)

1.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篇一

平顺县东寺头中学校

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罚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是: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促进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级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杜绝事故发生。要不断改进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学习安全检查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自查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严排细查,以查促管,限期整改的原则,本着对学校师生负责,对检查质量负责的精神,做好监督检查、整改工作。

四、学校安全检查以综合性检查为主,要不断创新检查方式。综合性检查包括: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定期汇报,检查教室、各库室、学生宿舍、食堂、学校商店等学生活动场所。现场察看各种设施和常规管理,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重点检查漏雨渗水,电线线路老化,线路不规范,电器开关裸露等局部不安全现象;教室、宿舍、实验、微机、图书等功能用房的安全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及二十四小时值班情况。食堂管理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要求。

五、校内其他设施情况检查:

(1)厕所、水池、储藏室、楼梯及栏杆、校墙、路灯、旗杆等公用设施有无安全隐患。

(2)实验室电路是否规范,危险药品是否规范有序;实验课是否规范操作。

六、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责任人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限期整改。

七、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对部门负责人、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的考核之中,与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

八、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按学校要求履行职责的,视情况予以行政处分。停职审查等处罚办法。

平顺县东寺头中学校

安全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目标责任,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

二、考核方法:

本考核在学校行政的指导下,实行各专项负责人考核与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扣分制,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案,如该岗位责任人因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将取消年终一切奖金,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三、考核细则

1、学生安全教育

班主任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水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课间安全、课外活动安全、就餐就寝安全、集会安全、防震安全、防火防电防雷击防溺水安全、夜间停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传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留守儿童的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班主任应做到时时讲、事事讲,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有记录,教室内应有安全教育专栏,每月查1-2次。如无记录或记录不详,一次扣5-10分。其他任课教师也对学生安全负有教育责任。

2、课堂安全

任课教师必须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看学生是否到齐。如有学生未到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必须落实学生情况。所有任课老师必须负责本堂课学生的安全,不得私自调课。如因工作失职所造成安全事故,扣该任课老师1-5分。

3、课间楼道安全

课间安全值班老师应做到每节课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值班,制止学生做各种不安全游戏,确保学生安全。如遇突发事件时,各楼道值班人员应及时赶到指定地点疏散学生。如值班不准时或缺席,扣该值班老师1-3分。

4、课外活动安全、晚饭后学生活动安全

每天课外活动,各安全责任人应到指定的范围进行安全巡查,负责督查学生安全。晚饭后生活老师应准时到达各自的安全岗位值班,负责学生的活动安全。如值班不负责或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5分。

5、学生早晨、中午起床安全值班

值周组每天负责学生早晨、中午起床后的安全工作,做到宿舍楼前、教学楼、操场有值班老师。值班老师应提前3分钟到指定地点值班,负责学生上下楼梯、活动的安全。每迟到、缺席一次扣1-8分。

6、就餐安全

所有负责学生就餐的安全责任人应准时到达餐室值班,教育学生不拥挤、不挑食、文明就餐。如值班不负责或迟到、缺席一次扣1-6分。

7、就寝安全

学生就寝时,所有值班人员应准时到达宿舍值班,认真清点学生是否到齐,组织学生洗漱,制止学生在床上、洗漱间打闹或在宿舍做不安全游戏。值班老师应教育学生文明洗漱,爱清洁讲卫生。待学生安静后10分钟方可离开,如工作不负责或迟到缺席一次扣1-10分。

8、周末、节假日值班安全

值班人员不得任意调动值班安排,如有调动必须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周末值班老师必须两人24小时在学校值班,负责学生的安全、学习;长假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学校的财产安全,如因工作失职或擅离职守,一次扣5-10分。

9、生活老师安全值班

生活老师应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晚饭后,学生活动安全、周末学生留校安全、宿舍学生休息、洗漱安全、学生就餐安全、星期日下午到校安全、学校安全、长假学校安排的值班等工作。做到认真负责,确保安全。特别是宿舍楼学生安全、禁止学生在宿舍追逐打闹、随意拉动阳台玻璃窗,晚上必须关闭完,禁止学生在宿舍玩易燃易爆物品。突发事件学生的疏散工作。如因工作不认真或值班不准时,一次扣1-10分。

10、门岗、锅炉水电工安全职责

门岗负责每天上、放学,学生的离校、返校工作,学生离校必须持有手续,不得随意让学生离校。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学校,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手续;做好门岗的安全值班和教学区安全监督工

作;放假学校的安全值班工作,如工作不认真负责或擅离职守,一次扣1-10分。

锅炉工水电工应做好锅炉、水电的管理维护工作,做到使用前检查、使用过程中监管。做到每周对学校水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做好宿舍楼前学生早晚的安全巡查工作,以及节假日的安全值班工作,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一次扣1-10分。

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2.幼儿园教师奖罚考核制度 篇二

根据幼儿园分工的工作岗位职责,为了幼儿园教职员工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奖励优秀,特制定以下奖罚考核制度:

一、月教育教学奖310分

(一)、备课与课前准备(每周检查):30分

1、集体备课。全园教师每次由园长制定教学月计划,主题内容,确定时间。由一个班级教师说一个活动的设计,全园教师间互相探讨。

2、备课本检查。周一上午10:00前交园长,并张贴周计划表。不得出现备课本内容与现实不符合的情况。

2、课前准备。教具等要在上课前准备好,不在带班期间跑出去寻找教具等东西;必要时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

(二)、带班上课(每天抽查):100分

1、晨间活动及接待。主班教师按时进班,在教室门口站立接待幼儿及家长,接待幼儿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检查指甲、是否带异物、危险品、零食等)。晨间活动尽量开展小型多样的游戏活动,允许幼儿自由地选择游戏活动、玩具。

2、晨间谈话。有计划、有主题、有目标,在备课本上体现。

3、早操。主班老师带操,配班老师协助,精神饱满。

4、上课。内容符合周计划与备课本;教态自然,富有情感,教学气氛轻松愉快,幼儿有兴趣,教具设计合理,形象生动,使用恰到好处,不拖拉时间。

5、户外活动。有纪律、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室外活动或游戏,提供安全、卫生、无毒、的游戏材料,使幼儿在游戏中受到教育,不能让幼儿游离在教师的视线之外。

6、交接班。及时、如实做好班级出勤、安全及其他情况记录,两位教师中午交接签名核实。

7、中午带班。两位教师无特殊情况要在教室午睡。下午主班教师不得睡觉、串班聊天吃零食,不让幼儿带物品进午睡室,时刻注意幼儿午睡情况,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上报。

8、注意幼儿放学时仪表整理,做到洗净幼儿手、脸等,清理好幼儿的物品。小朋友有秩序地在座位上等待,亲手将幼儿交到家长手中,不得在教室外自由活动。坐车幼儿在活动场排队上车或列队走出园门上车。

9、严格控制看电视时间。选择适当的时间(餐前餐后等待时间)合理安排给幼儿看电视,不得在上课时间看电视。看电视时,要保证幼儿坐好,要保证有教师在场。

10、主班教师不接打电话聊天、不准坐在凳子、桌子上上课等;配班教师协助主班教师,不串班集众聊天、吃零食、上网聊天、游戏等。

11、学校行政小组以推门听课的形式每周对每班进行2次班级常规管理抽查(幼儿生活、学习行为习惯等)。

(三)、园本培训(每月考核):50分

1、按时制定班务、家长计划,每个月园长主持下确定月计划,两位老师共同制定周计划。

2、每月撰写幼儿观察记录1篇(新教师2篇)。确定一名幼儿为观察对象,每周进行至少一次行为表现记录与分析,该幼儿观察结束后总结或下个月继续。

2、每月撰写课后反思1篇。(新教师3篇、三年内新教师2篇)。在详案上反思教学行为或幼儿表现。

3、每月撰写听课分析1篇(新教师2篇)。与教学伙伴结对听随堂课、参与教科研活动听课全学期满20篇,新教师25篇。、4、每月1次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全学期撰写一篇教育理论读后感。(新教师2篇)

(四)、教师个人形象(每天抽查):70分

1、教师之间团结友爱,不拉帮结派,不排挤同事,有良好的班级搭档关系。、2、工作积极主动,,能与家长建立积极有效的联系,不得做出有损幼儿园形象的事情。

3、穿着大方得体,不坦肩露背,不穿奇装怪服,不浓妆艳抹、披头散发;不穿细高跟鞋、拖鞋进班;不佩带给幼儿带来安全隐患的首饰等。

4、不串班、不集众聊天吃零食,不上网聊天游戏,不说脏话。

5、及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无故缺席,拒绝工作任务。

6、关爱幼儿,饭前便后,户外活动后认真按要求给幼儿洗手,餐后、午睡起床给洗脸等。正确使用批评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7、教师之间交流、上课时间与幼儿对话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态度亲切,举止从容。

(五)、环境创设与班级幼儿活动(抽查考核):30分、1、活动室内舒适, 整洁, 有创意。活动角安排有序,美观,操作性强,与当前教育内容相配合.且让幼儿熟记摆放规则、2、墙壁布置和谐,符合幼儿审美情趣;根据主题或课题实施更新主题墙。

3、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班级活动、全园活动等。班级活动须2位教师与1位学校行政人员到场;大型活动由园长主持进行。活动要有报告、有计划、有反思、有过程记录。

(六)、家长工作(每周抽查):30分

1、坚持与家长电话交流。对幼儿出勤率、发病率与缺勤幼儿的跟踪关怀。

2、迎接家长工作热情, 文明、礼貌、问好。虚心采纳家长对幼儿园的建议.,在家长面前不以偏激的态度去评价孩子的行为!有家长投诉经证实的加倍处罚。

3、家园联系栏:周计划在周一晨间接待前张贴。

以上六大条考核内容中如有一小项未合格扣10分,出现2次及以上小项不合格扣除该大项考核奖;2大项考核不合格扣除全部教育教学奖。

二、安全卫生200分

(一)、幼儿人身安全:70分

1、认真做好幼儿安全管理工作,幼儿一切活动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进行,活动和午睡前要做好各类安全检查。

2、杜绝幼儿外逃事故。若发生立即报告领导后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找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发生一次扣30分(主班20分,配班10分),情节严重追究两位教师责任,加倍扣分。

3、加强药物管理,严防吃错药的事故发生;保证开水放置安全,严防幼儿烫伤、烧伤事故发生,若发生视情节处理扣分。

3、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主配班教师七三开承担,发生幼儿受伤视情节轻重扣10分和35分,缝针的另加扣5分/针,由此累计。隐瞒事情每人加扣10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二)、财物保管安全:50分

1、各班教师要保管好本班、本办公室的教参、图书、资料、玩具等各类财物,发生破损及时处理上报。

2、丢失财物的按价赔偿;使用打印等相关事务须上报。大型、贵重物品无故丢失扣发本项奖金与期末考核奖。

(二)、卫生80元

1、幼儿个人卫生:教师培养幼儿卫生习惯,保持衣着清洁,饭前便后洗手,餐后、起床给幼儿洗脸;放学整理幼儿仪表;为幼儿剪指甲,一幼儿指甲脏、长扣1分。

2、班级环境卫生:老师每日及时清洗消毒茶杯、毛巾;消毒柜内无其他物品;桌椅摆放整齐,餐前餐后进行桌面清洁卫生,无油垢、污垢;每日2次打扫,保持活动室、教室的地面、窗户、走廊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午睡后、电灯、电风扇、放学后关门窗、电源、拔下插头;午睡室内幼儿被褥叠放整齐,每月暴晒消毒二次,地面干净;幼儿玩具清洁整齐,每月清洗两次,作好消毒纪记录。

以上三大考核中有一小项未执行扣10分或执行不完全酌情扣除。

三、出勤奖220分

1、迟到早退:教师每日要按时上下班,凡一次迟到、早退1分钟扣奖金20分,以此类推累积;超过10分钟、一周内每天迟到者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

2、事假:不得私自调班;请假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说明原因做好工作交接经批准后方可;上班有事必须离开的,须跟领导说明原因,做好交接工作,作事假处理。事假一天50分(主班半天30分,配班半天20分)。

3、病假: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须园方批准后方可请假(除特殊情况外)。其中短病假两天内均不扣奖金,超过三天(包括3天)按实际天数扣分数。

4、旷工:未经批准离岗的,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全部出勤奖,1天起做自动离职。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5、产假、婚假及丧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长假由园方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方可请假,工资和奖金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6、园内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扣30分,迟到早退不享受活动奖金。

二、奖励(参加民间组织的各类比赛不在此奖励范围)。

1、教师参加比赛: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20元;县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90元;镇级一等奖9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30元;园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教师合作获奖平分奖金。

2、幼儿参加比赛(奖给指导师):县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镇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25元,三等奖15元,园内活动根据结果发放活动费,不再按奖次发放奖金。

3、教师在各类正式教育杂志报刊发表刊登文章者奖每篇50元。

4、公开课:参加园内一节,完成较好30元,镇级公开50元,县级公开课奖励100元,市级公开课150元,省级公开课200元。

5、获园级优秀先进教师或其他奖60元。镇级奖100元。县级奖150元。市级奖200元,省级奖300元。

3.保安员考核规程及奖罚制度 篇三

一、目的正确评价保安员工作,提高保安员工作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上海肛泰医院全体保安员。

三、职责

(1)总务科长对保安队员考核。

(2)院长对总务科长进行考核。

四、工作程序

(一)、考核细则

(1)、着装整齐统一规范:领带打正、帽子戴正、不挽袖、不卷裤;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主动与来院就诊病人或来访人员打招呼并问好,遇领导、及外来参观访问人员应起立、敬礼问候;纠正违规行为时应先敬礼;交接班时应互相问候并敬礼,按正规交接形式交接班;工作时间不准游玩、嬉戏或消极对待工作。

(2)、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坚守岗位、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认真做好工作记录,详尽登记工作中发生的大事;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同事或病人及家属,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认真指引问路人;认真搞好本岗位环境卫生。

(3)、表现评分:外出请假,请假不超假;尽职尽责,认真搞好本职工作;上班不看书阅报,不与人闲谈;不吃东西,不放闲杂人等进入监控室;监督维护本责任区内卫生。办事讲原则,工作认真负责;主动制止各类违规违章现象;认真巡查各楼层,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4)、科长评分:不倚不靠、不蹲,姿态端正;服从工作安排,遵规守纪。

(二)、评分考核办法

(1)、每周科长按《保安工作职责》项目,逐一对本班保安员进行考核。

(2)、除严重违规行为经医院领导依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扣发等级工资外,本考核作为聘用及升职的依据。

五、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者,物业管理部将给予奖励或职位晋升:(视情每次奖励人民币50元—500元,当月工资兑现。)

(1)、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全年未出现过失事故;

(2)、及时发现消防、治安隐患;

(3)、在医院遇重大事故有特殊表现;

(4)、在部门人手不足时主动加班;

(5)、见义勇为,制服违法犯罪分子;

(6)、拾金不昧,及时上交;

(7)、为医院争取名誉或挽回损失;

(8)、各项考核成绩突出;

(二)、处罚制度:

行为不检、违反纪律者, 将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给予纪律处分:(员工一年内有三张一般过失通知书即开除;接到一张一般过失通知书扣除当月工资人民币50元)

一般过失

⑴ 工作态度不认真,当值岗位听收音乐、看报纸、喧哗、吃零食、下棋、打扑克、打麻将、与他人闲聊; ⑵ 未办好接班手续,无故迟到、早退;

⑶ 当值时不按规定穿齐制服,佩戴员工卡,留须、留指甲、身体有异味、不注意个人卫生、在公共场所行

为不检;

⑷ 不按规定使用装备器材,但尚未造成损失;

⑸ 未经同意使用医院外线电话私聊或在岗位上会客闲聊;

⑹ 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嘈闹影响他人正常上班的;

⑺ 对上司不礼貌,对病人出言不逊;

⑻ 遇紧急事件临阵退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⑼ 发现同事违反以上规定而不及时举报;

⑽ 经医院管理层研究认为属一般过失的行为;

严重过失

如违反下列规则,总务科发出书面警告一次:(员工半年内有三张严重过失通知书即开除;接到一张严重过失通知书扣除当月工资人民币100元)

⑴半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

⑵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

⑶不服从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顶撞上司;

⑷擅离工作岗位;

⑸当值时吸烟、打架、赌博、饮酒;

⑹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公司或他人物品;

⑺拾遗不报, 擅自收藏者;

⑻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⑼发现同事违反以上过失不及时举报者;

⑽医院管理层经研究认为属严重的行为;

非常严重过失

如违反医院规定而涉及刑事或造成经济损失,医院将作出立即无偿解雇处理并遵循合法途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半年内累计三次一般过失书面警告;

(2)当值时睡觉;

(3)委托他人和代他人签到或代打考勤卡;

(4)欺骗医院,隐瞒事实,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经医院人事政审不合格者;

(5)因员工的个人行为使医院的声誉及财产遭受严重损害;

(6)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

(7)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医院范围;

(8)泄露医院有关机密及病人隐私;

(9)散播谣言,造谣惑众,擅自涂改、张贴员工通告,造成混乱;

(10)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

(11)发现同事有以上行为而不及时举报者;

(12)经医院领导研究决定认为属非常严重过失的行为;

六、保安班长考核内容:

(1)、员工流失季度不得度超过两名;

(2)、保安人员对班长岗位工作满意度80%以上;

(3)、以身作则,做好榜样,做到上传下达;

(4)、编制保安值班表,卫生值日表,岗位轮流表等相关表格事项;

(5)、监督及反映保安工作值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6)、每月定期对各项安全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过期无效必须及时报修或改换,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上交检查表格到医院院部;

(7)、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

(8)、定期(两周一次或视情况而定)安排保安人员清洗停车场及院大门口;

能够完成以上要求,院部将给予奖励或职位晋升,视情每次奖励人民币50元—500元;如无法完成以上要求,院部将视情况给予处罚或降职。奖励或处罚部分当月工资兑现。

七、纪律处罚程序

(一)、违反纪律的员工必须在收到的违例通知书上签名,如实承认所犯的过失,如拒绝承认将由院部作最后调查,证实犯过属实后,对拒不签认者立即开除,不予任何补偿。

(二)、如一年内无重犯错误,总务科可考虑取消过失通知书,经报院部审批后可存入档案内。

4.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篇四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工装不清洁或破损者。2,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3, 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4, 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会)。

6,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无故串岗(离岗)或私自会客而怠慢工作者。7,点菜(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8,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9,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并照价赔偿)。

10,客人进入餐厅,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迎宾员不到位,服务员不及时到位。

11,对工作不主动工作中消极怠工,效率低下或带情绪上岗使之失职。12,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13,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站位不规范。

14,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准备工作不到位,出现空档。15,拿酒水上餐具上菜递送物品未使用托盘者。

16,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补充餐具不及时发现。17,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18,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19,对客人就餐要求,传达有误。20,房间或地面有滴水、垃圾未及时清理。21,离岗前,不检查水、电、气等安全情况。22,检查卫生一项不合格。

23,女员工上岗未画淡妆、浓妆艳抹或喷洒香水味较浓的每发现。24,上岗时间佩戴首饰(结婚戒指除外)、留长指甲、涂指甲油。25,吃带用异味的食品后上岗。

26,不了解本酒店的基本情况和餐厅销售的产品知识,未能及时给客人提供服务者。

27,发现失误不能及时制止或纠正者。28,操作声音过大。

29,发表虚假诽谤性言论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声誉者。30,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拒为己有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扣10分

1,价格或没核实菜单,多收或少收一次扣15,引起客人投诉。2,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能独立完成。3,对客人投诉或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圆满解决并不及时上报领导。

4,要求员工不留怪异发型,女员工发不过肩前额不过眉,男员工不留鬓角、胡须,不符合要求。5,就餐器具不洁净。6,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7,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8,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9,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10,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

11,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或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12,当班时间聚堆说笑,嚼口香糖,聊天,吃东西,大声喧哗,干私活,接打私人电话,看书报杂志,打闹,嬉笑。13,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

14,不爱护公物、对物品造成损坏者,并损坏物品按价赔偿。15,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客人提出需要帮助无回应,受到客人投诉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5分 1,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2,当班时打盹睡觉者。3,大扫除无故缺席。

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5,在岗期间喝酒、赌博、吸烟、吵架斗殴、造谣生事,破坏团结带来恶劣影响者。

6,未经经理批准擅自给客人加菜,加酒水者。

7,不了解菜品、酒水对客人服务时不使用礼貌用语者,对客人不热情或出现撵客现象者。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辞退

1,无论何种理由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发生争执。2,不服从工作指令,当众与领导顶撞。

3,工作中发现违纪现象不及时报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者。4,未经经理、部长批准私自替换班或无特殊情况捎信、电话请假。奖励制度:

1,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为本部门树立良好信誉,在每月总结中突出的优秀者。

2,努力工作为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3,为保护本部门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4,讲诚信,拾金不昧者。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6,工作主动,热情受到客人表扬的。7,有合理化建议提出。

8,对部门或单位有较好影响的工作或受到总经理的表扬。9,每星期一检查卫生合格者。

5.安全奖罚考核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我工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工区实际,特制定办法,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组长:区长

副组长: 技术副区长 生产副区长 成员:各打钻班组、巷道主要负责人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单位月度自检及各专业每周督查

(一)单位月度自检

为确保各专业实现动态达标,工区必须坚持班组安全质量交接验收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三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单位自检,各类原始资料齐全、正规,并分类归并存档,每月组织自检情况要编制单位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的组织与评定情况,以及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情况。

2.自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及复查情况。对屡查屡出而又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3.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的主要经验、教训。

4.制定下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规划和措施。

5.检查结果汇总后每月底要专人留存,作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贯彻依据之一。

(二)各专业组每周督查

各钻机必须坚持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各类原始资料齐全、正规,并分类归存档,每旬组织自检情况要编制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对查出的问题拿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上周问题整改情况。

2.及时监督反馈未整改的问题,对未按要求整改问题的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罚。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评级

1.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达标是工区全面达标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与上级对口管理所决定的。因此。各钻机组长对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责,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境界、重新学习、全面规划、上档次、创水平。统筹协调本组的内部工作,认真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推进。

2.各巷道负责人每月对所辖区域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集中检查坚持“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路线”的原则。

3.质量标准化要大力开展“精品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和培育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好的典型,及时组织班组长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不断创新和发展,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档次、创水平。

4..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依据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规定

奖罚范围:各钻机小组、巷道负责人、管理负责人

考核原则:对各钻机小组在月度达标参评的质量标准化上、中、下旬按平均得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奖罚。奖罚标准:

1.月底质量标准化钻机平均得分最高者,对其进行奖励进尺100米。2.月底质量标准化钻机平均得分最低者,对其进行扣除进尺100米。3.得分与上月相同或中间者,不进行奖罚。

4.对于连续2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最低的钻机,对其扣除进尺300米,并罚款巷道负责人200元。

5.每月将依据各钻机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中过程控制、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

6.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奖罚以书面通报为依据。在兑现工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时,如遇到产量、效益较低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经工区研究后可暂缓执行。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17年第1月份起执行。

2.本实施意见由工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矿打钻工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

奖罚办法

6.安全奖罚制度 篇六

1、总则

为了更加有效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管理更加趋于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安全生产预防的力度,对危险源加以控制,降低风险等级,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减少事故发生频率。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XX工程范围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责任单位。

3、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3.1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并取得业主、甲方、政府或项目经理部书面表彰的个人、班组或单位,奖励500~5000元。

3.2安全工作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个人,奖励200元~500元。

3.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人员以及有突出表现的人,由安全、工程、部门提议,奖励200--2000元。

3.4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单位,奖励200~1000元。

3.5采用评分检查考核,各责任单位月检查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每超过1分奖励100元。

4、处罚

4.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次;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再次发现,加重处罚;佩戴的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罚款50元/人.1 次;安全帽当凳子坐或代用作其他工具者,罚50元/人.次;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加倍处罚;屡教不改者,必须强制清场。

2)进入施工现场穿裙子、高跟鞋、赤脚、短裤、赤膊者或穿拖鞋等罚款100元/人.次。

3)打磨、钻砼、吹风、吸尘等灰尘较大施工时,未戴防护口罩每次罚款50元/人.次

4)高处作业无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未正确系挂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不穿防滑鞋罚款50元/人.次。

5)作业人员未佩戴反光马甲,罚款50元/人.次。

4.2施工现场处罚:

1)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凡酒后在施工现场作业者,罚款100元/人.次;

3)对违反操作规程,从高处往下抛掷材料、工具或建筑垃圾的施工班组,按情节罚款100~10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规定存放工具,堆码材料、废料或在气割构件拆除工作中发生坠落物体罚500元/人.次;造成人员伤亡和机械设备损坏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不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违章作业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人.次。

5)在生产区域、车间、堆料场、施工现场,随地小便罚50元/人.次;大便罚款200元/人.次;并罚当事人打扫卫生一周,拒绝服从者,清理出施工现场。

6)私自拆除、损毁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破坏安全标志、警示、标牌或者经项目部同意拆除,但工作完成后不予以恢复原状的罚款200元/次。

7)非火灾时动用消防锹、消防斧、消防水桶、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泵的罚款200元/人.次。

8)未经许可进入特定区域或在危险区域内打闹、不服从管理人员劝阻、指挥的视情节轻重罚100--500元/人.次。

9)对于现场的违章行为,经教育、劝告后,仍带抵触行为者,安全人员有权对其 停工,并视情节处以100--5000元罚款,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后,项目部将根据态度,决定是否复工。

10)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对双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各处500--5000元罚款,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11)施工卫生包干区域内有垃圾、废物或杂物,不执行工完场清的,视情节轻重罚款200—2000元。

12)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未及时搭设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不到位或不符合要求,罚款200—2000元。

13)材料堆放,无论是在材料堆场,还是在施工现场,所有工程用材料、配件都必须设置物资标牌,依据其特点码放整齐、稳固、脚底干净,无散失,否则罚款100-1000元。

15)现场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未按动火规定落实动火措施(设置灭火器、清理四周可燃物及(四周、下方)未设专人防火等),罚款200-1000元,发生火灾一切后果由动火单位承担。

1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门岗检查,违章行为后果自负,并处罚款500元处理

17)其他现场违规规章行为,视情况罚款100元—2000元。

4.3施工用电、机具(械)的处罚

1)现场机械设备和材料(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帽等)进场前未上报项目部验收罚款200--2000元/次。

2)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罚款100元,并立即清场。

3)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视情节进行处罚100元~500元。

4)未按规定使用标准配电箱,配电箱内配置不符合要求,配件不齐全,配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无防雨措施,无接地,无统一编号,无责任人等,没收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并视情节严重每项罚款200--2000元。

5)使用的电器设备漏电保护器、开关等失灵未及时更换罚款100元,屡次发现并未按要求整改者,罚款1000元。6)手持电动工具导线无插头(座)线芯直接插入或直接连接,或者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罚款100元/次,屡次发现并未按要求整改者,罚款2000元。

7)电焊机一次进线无防护罩,电源线超过5m,罚款100元/台,并立即整改,非专业电工人员私拉乱接者,罚款200元/次,施工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8)施工中所用的机具无防护罩,无保护接零,没按规定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罚款200元/台,并停止作业,立即整改。

9)机械工在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未切断电源,未锁好机械完全挂钩,未锁好配电箱或操作室门的罚款100元。

10)违章操作机械设备,罚款200元/人,违章指挥罚款200元/人。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的罚款200元/人,并停止施工,立即整改。

11)现场设备用电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个漏电保护器下同时接多跟电缆线,罚款200元/次。

12)现场设备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设备无三级配电箱,直接从二级箱内接线,罚款500元/次。

13)现场电缆线违规采用护导线;违规使用插线板,地拖等;违规使用两芯线;罚款200元/次。

4.4宿舍处罚

1)、对不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的,视情节严重罚款200~5000元。2)、宿舍内点长明灯,使用电风扇等,人走不关掉电源的罚款100元/次 3)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者罚款100元/次, 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煤气灶等,违者罚款500元/次,并没收该物品。

4)、宿舍环境卫生差,未打扫,有异味,杂物随处堆放,宿舍混乱等,罚款100元。

5)、生活区打架、赌博、盗窃,视情节轻重罚款200~2000元,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宿舍区大声喧哗、起哄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0元。

6)、生活区内公物恶意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加重罚款;情节严重者,强制清场。7)、生活区严禁私自留宿非本工程人员,对其主张留宿的职工罚款500元/次,且 造成的一切后果主张留宿职工所属单位负责。

4.5安全管理处罚

1)分包单位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和总包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天,直至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无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混乱视情节轻重处1000-5000元违约罚款。

2)分包单位未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总承包方安全标准,未按要求给职工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立即限期整改并处1000元违约罚款。

3)分包单位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500-1000元,重伤每发生一次罚10000-50000元,每发生一起火灾罚5000元。隐瞒不报者,分包单位负全面责任。

4)对现场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不按限期反馈的和整改不彻底的,罚100元/条,逾期未整改每日处罚100元。分包单位收到安全隐患整改单后屡次整改不及时、拖延、推委处视情节严重罚款500-5000元。

6)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前未组织登记和进场三级教育,并报项目安全部备案;罚款500-2000元;分包单位安全内业资料收集或整理不全,提供不及时,不能完整地反映本部安全管理状况的,将对分包单位罚款500—2000元。

7)分包单位忽视本单位单位安全工作,致使同类事故或隐患重复发生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分包单位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处以200-2000元罚款。

8)分包单位对本工地文明施工不给予足够重视,经项目部指出仍不改正,将对该分包单位罚款500--10000元。

9)分包单位未配合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不全的,罚款100-1000元。

11)分包单位不积极开展国家例行的或项目部布置的安全活动,未按要求组织班前活动,视情况罚款100-1000元。

12)发生事故后,谎报、隐瞒或拖延不报,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或推委责任,或干扰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的,将对罚劳务公司管理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100-1000元罚款

13)施工人员应遵重甲方、监理单位和总承包管理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整改。如有围攻、打击报复者处1000-10000元罚款,并交行政、司法部门严肃处理.5、附则

5.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5.2:本制度的解释权XX项目部。

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篇七

1.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 突出贡献的人员。

1.2 奖励申报由项目安全部提出申请,经项目生产经理审核,报项目经 理给予奖励。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主管专业工程师(工长)300元。罚项目安全值班领导5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工长)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缺一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无开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总工罚款200元。

2.6不按规定填写领导值班记录的,对该月项目值班领导罚款200元。2.7 使用无安全资质、无花名册(市建委注册)、不具备进场条件的分包 队,限期不整改罚项目合约部1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

2.8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9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2.10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11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2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3高空掉材料每次对个人罚款100元,罚队组1000元。

2.14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2.15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2.16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2.17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2.18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2.19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2.20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2.21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22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23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24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5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6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7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2.28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2.29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30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2.31私自采购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 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32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搭设队组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33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2.34分包队队长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 10元/每人罚款。

2.35 分包队不按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每月一人罚款2000元。2.36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7安全检查、检测及验收资料不齐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300元。2.38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2.39 专业工程师(工长)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40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41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2.42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2.43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4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5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6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47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48 对于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依据公司(2000)2号文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9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 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50对性质严重的安全问题安全部门有权当场进行10-1000元的罚款。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及时交纳罚款,对不如期缴纳罚款的,在责任工资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加倍扣除。

2.51 安全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收集,并设立专项帐目。安全罚款可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上的有功人员或用于组织专题安全活动。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篇八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总包单位名称:中

分包单位名称:

议签订日期:

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华北(廊坊)一期数据楼A1、A2新

建楼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东疆港区商业项目工程,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各项专业分包单位的全体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二、.奖励

2.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0—3000元。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2 奖励申报由项目安全部提出申请,经项目生产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进行奖 励。

三、处罚

3.1、每周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及交底,罚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及(工长)100-300元。罚分包队长100元。

3.2 无班前讲话记录的,每天罚款100元。最高罚款3000元/月

3.3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缺一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罚款10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50元。无施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分包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3.4不按规定填写班前讲话记录的,对该负责 领导罚款200元。

3.5无安全资质、无花名册(市建委注册)、的分包队,限期不整改罚1000元,立即停止施工、责令退出现场。

3.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或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五人及以上未教育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清除上类人员。

3.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一人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取证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操作证过期,每一本

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十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办理延期手续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3.8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分包负责人200-5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合格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50-200元。

3.9现场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清除现场。

3.10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每一人/次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清除现场。

3.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未系安全带作业的,罚款100-500元。

3.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50-200元。

3.13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分包单位200-5000元。

3.14临边防护不到位,以3延长米及以内为一处,每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5预留洞口防护不到位,25cm~1.5m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1.5m以上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6通道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两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17电梯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18坑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9脚手架防护不到位:

1)密目网以5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封闭,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水平网以5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1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脚手板以4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满铺,罚款100元,最高罚款1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4)防护栏以3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杆,罚款100元,最高罚款1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5)作业人员私自拆除拉结点,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0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3.21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无灭火措施,罚款100-1000

元。

3.22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乙炔瓶倒放使用,乙炔气瓶无回火装置,气瓶无防震胶圈,气瓶压力表损坏,氧气、乙炔瓶无库房及无分开存放、罚款100-500元。

3.23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3.24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500元。

3.25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0-1000元,并立即责令退出现场。

3.26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100-500元。

3.27施工用电未采用TN—S系统(三项五线制、两项三线制)设置临电系统,罚款5000元。停止使用并整改。无漏电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最高罚款5000元。5处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2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200-1000元。

3.29电箱配置不符合临电JGJ46-2005规范要求,罚款200-1000元。

3.30电箱内电器开关一闸多机,电器开关、插座破损、电箱门无软编连接线、电箱内未按规定设置接线端子罚款、机械设备(包括金属灯具外壳)未接保护零、电箱电源线未接保护零、电源线插头未接保护零、电源线绝缘破损、使用多用插排及两芯线护套线、电箱无门、电箱内未张贴线路图、电箱未编号、未明确责任人、电箱内电器无标识、电缆、电源线未绝缘吊挂,每项罚款100-500元。

3.31碘钨灯未使用封闭式灯罩,金属灯架无绝缘护手措施或金属灯罩与金属灯架无绝缘板,灯架底座不稳,每项罚款100-200元。

3.32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罚款100-200元。

3.33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未派专人看管或未悬挂警戒标志,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每项罚款200元。

3.34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200-500元。

3.35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次罚款100-5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

3.36电动吊篮无超高限位每台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立即停用整改;配重不足、支架超长,罚款500元;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吊篮内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罚款100-200元;吊篮上人超过2人每超一人罚款500元;吊篮重锤落地或距地小于15cm,每个罚款100元;安全锁锁绳制动超标每台罚款200-500元责令并立即停用整改。作业人员在吊篮尚处于高空状态时违章翻越吊篮罚款200-500元;吊篮保险装置失效仍继续使用罚款500-1000元。

3.37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或防护不到位,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200-500元。

3.38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3.39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3.40施工现场及塔吊运行范围内搭设的临建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末做安全防护设施的,预期末整改的罚款1000元—5000元。

3.41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高处施焊无接盘措施罚款100-200元。

3.42人字梯无保险链、缺档、梯子材质破损、腐朽,每项罚款100-200元。

3.43砂轮切割机锯片破损仍使用、锯片半径小于2.5cm仍使用、无工具托架、使用砂轮机侧面打磨工件、无防火罩,无手柄开关,每项罚款100-200元。

3.44门式架无连接销钉,罚款100-200元,作业面无防护栏杆,罚款500元。

3.45分包队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各项会议及现场检查的,管理人员罚款次/人500元、施工作业人员罚款次/人50元。

3.46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3.47安全检查、检测及验收资料不齐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300元。

3.48工长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50元。

3.49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3.50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500元。

3.51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3.52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锁、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3.53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3.54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违者罚款200-500元。

3.55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3.5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3.57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十字戗及与建筑物拉接,末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脚手架末经验收使用的。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架设材料使用非标及破损的、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⑹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⑺起重设备进场未验收、进行使用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验收。

⑻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安全装置失灵,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⑽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⑾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⑿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⒀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⒁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整改的。

⒂动用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58对安全问题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单位安全部门有权当场进行10-1000元的罚款。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及时交纳罚款,对不如期缴纳罚款的,在责任工资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劳务费中加倍扣除。

四、针对上述各类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无理取闹、甚至威胁伤害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员,立即责令清退现场、对触犯北京治安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的依法报警处理,对强行违章指挥、违章专业的安全部有权行使紧急停工权,采用一切措施停止该部位施工。

注:本规定处罚由安全部具体设施、项目经理批准、项目安全部出具违章罚款通知书,并附上相应照片,由被处罚人签字并将罚金3日内交于项目商务部,逾期不交由项目部进行加倍处罚,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在罚款通知书签字的按本规定第3.58条另行处理并以邮件或拍照送达方式视为罚单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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