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新柱以案促改个人

2024-08-27

冯新柱以案促改个人(共3篇)

1.冯新柱以案促改个人 篇一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冯新柱,陕西原副省长,2018年首虎,是首个被通报扶贫不力的老虎。

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途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事关国计民生。我曾作为一名基层扶贫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重大,自己也有啃硬骨头的自觉和毅力,然后工作中总是被动开展,工作总是滞后,时间总是不够用,工作难以有序推进,陕西省的扶贫曾排名全国倒数,被李克强总理点名通报。现在恍然大悟,正当全国扶贫工作如火如荼开展时,陕西却动静不大,当时正是冯新柱分管陕西省扶贫工作,中纪委通报冯新柱“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没有坚实的领导,工作上怎么能够顺利推进呢?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回想当年,冯新柱入党时也是满怀崇敬之心,牢记入党誓词和党的宗旨,曾也为老百姓做过很多实事,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官职的升迁,信仰逐渐被抛弃,理想信念出现了缺失,宗旨意识淡薄,将人民抛在脑后,最终落马,不仅毁坏了自己的前程、自己的家庭,更重要的是毁坏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冯新柱的落马是有原因的:

一是无视党纪国法,没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东南西北风,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每个党员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而冯新柱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价值观偏离,“四风”问题严重,落马只是时间问题。

二是思想上存在惯性思维。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下,冯新柱依然不收手,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存在惯性思维,认为反腐败只是一阵风,没有认识到自己已走到悬崖边,进无可进,退无可退,可以说冯新柱是自己抛弃了自己,落马是必然的。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冯新柱案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

我们要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的学习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时刻要牢记党的宗旨意识,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工作的行动指南,紧跟党的步伐,紧跟时代潮流,时刻要以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身边同志的意见建议,做到“三省吾身”,杜绝“四风”在自己身上发生,避免被社会上的一些坏风气影响,时刻都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

透过冯新柱案,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只有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共同努力,坚守底线,用心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才能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2.冯新柱以案促改个人 篇二

近期,镇党委组织开展学习冯新柱案例,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中央对冯新柱案件的处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时刻牢记党员身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新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清正廉洁之风、艰苦创业之风,带头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给我感触很深、触动很大,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工作者,深处脱贫攻坚一线,必须坚决同冯新柱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以下是我的两点感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市县的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我们要高度重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整改工作,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完成整改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我县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摘帽之年,我们一定要始终坚守底线,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以冯新柱案为鉴,重视和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先,切实为群众做实事,让贫困群众真真正正感受到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带来的实惠和温暖,使贫困群众脱贫摘帽,为群众的幸福生活谋福祉。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坚定信仰信念,忠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守好做人为官用权的底线,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作为奋战在一线的扶贫干部,我们要铭记肩上的历史使命和责任,真正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衡量自己的工作。落实好“以案促改”的各项工作,求真务实,立行立改,将中省市县的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推动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断自省自查,为脱贫攻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3.冯新柱以案促改个人 篇三

相公学区党支部书记、校长 曹新武

按照县纪委、局党委《关于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实施方案》(中长教发【2018】1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区于今天组织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警示教育会议。结合我区实际,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讲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学习警示教育活动重大意义。以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与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明确要求,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学习警示教育活动。本次学习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一是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为权威读本,深入学习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扶贫开发等战略重要思想;二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县实施办法精神;三是深入学习省委“以案促改”决策部署和专题警示教育通知精神。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冯新柱案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学习,坚持自学与讨论相结合,以学促改,增强党性观念,筑牢思想基础。

上一篇:央视开学第一课优秀观后感300字下一篇:现场管理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