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标准版型

2024-09-23

服装标准版型(通用8篇)

1.服装标准版型 篇一

附件一:叙永县服务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业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2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8〕21号)和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业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叙府办发〔2008〕30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县和有关部门统一、科学、规范地推行《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有效地组织全县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既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也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促进节能减排的迫切需要,还是吸纳城乡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由于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能够与服务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完整的服务业统计体系,不能全面反映全县服务业发展状况。因此,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及时反映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成果,适时动态地监测全县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县委、县府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建立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不仅可以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模、结构、速度、效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及地区和行业分布等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县委、县府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不断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方法的科学性、统计信息的全面性和统计监测的准确性。

二、服务业统计监测的范围和对象

服务业统计监测的范围包括15个门类和1个大类,具体包括:(1)农、林、牧、渔服务业(大类);(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批发和零售业;(5)住宿和餐饮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5)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6)国际组织。

服务业统计监测的实施对象为: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以上16类服务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其中,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为了使统计监测更加科学合理,根据目前的管理体制,规定以下产业活动单位视作法人单位:各类银行的市(州)级分支机构,各类保险公司的市(州)分支机构,各类电信公司的市(州)分支机构,各类邮政公司(局)的县(区)分支机构,各类证券公司的县(区)分支机构。

服务业统计实行在地原则,各部门应按职责分工收集、上报所在地所有统计对象的各类数据。

三、服务业统计监测的方法

叙永县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等多种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目前条件下,根据被调查服务行业门类的实际情况,以各门类中的行业中类为基础、各单位营业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为支出合计)为判定指标分行业确定划分标准,将调查单位划分为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两部分。原则上,将行业中类中所有单位按营业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为支出合计)从大到小排序,占全县某行业中类营业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为支出合计)合计70%左右的单位划入该行业限额以上。对系统内的单位、限额以上单位或者法人单位数较少的行业采用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及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

限额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的确定程序是,在上年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按照县统计局确定的统一标准,分行业分地区初步选定,经各乡(镇)、各部门加以确认后,最终统一确定。限额以上单位一经确定,在一年内保持稳定,下的各项数据要按此名录进行统计和汇总。对于报告期年内新增的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在达到规定的限额标准时,需报县级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为满足各地需要,各乡(镇)和各部门可在满足全县需要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法确定本地的限额以上单位,但限额以上单位的确定原则和限额以上单位应报县统计局备案。

四、服务业统计监测的组织实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服务行业统计信息交流”的要求,全县服务业统计监测实行“统一制度、条块结合、分级实施、集中处理”的原则。根据目前服务业的管理体制和统计现状,全县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按服务行业类别不同,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应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解释、计算方法、统计分类标准和代码,综合汇总各自分工范围内的行业综合统计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县统计局报送。

全县服务业统计监测所包括的各项资料,其统计范围原则上均为全社会口径,即包括各类服务业行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在实施基层调查时,各乡(镇)和各部门可以采用多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的企业(单位)、与部门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系统内企业(单位)、重点行业的企业(单位)应采用定期全面报表调查方法。对面广量大的小型企业(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部门系统外企业(单位)、非重点行业企业(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等多种非全面调查方法,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基层调查方法须报县统计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一)政府统计部门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分工

1、政府统计部门:

(1)负责制定全县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维护更新各乡(镇)、各部门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单位名录库,并确定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单位的划分标准;

(3)直接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商务服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职能分工内各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

(4)负责对各部门制定的抽样调查方案进行审核,指导各部门对相关行业的重点调查工作;

(5)协助各部门实施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工作,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数据的接收、审核、整理、汇总、反馈工作;(7)负责全县服务业主要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和检查工作,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服务业主要数据实行下管一级;

(8)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并参与目标考核;

(9)按季发布服务业统计数据,为党政领导、有关部门提供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

(10)协助、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服务业统计的基础工作;(11)根据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全县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和统计监测方法;

(12)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服务业调查单位原始数据的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2、县级相关部门:

(1)组织实施分工范围内各行业的全社会口径统计调查工作。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解释、计算方法、统计分类标准和代码,综合汇总各自分工行业范围内的综合统计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县统计局报送基层报表;

(2)负责将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落实到下级相应部门,由下级相应部门向所属调查单位布置、收集有关报表,并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的同时,抄报同级统计部门;

(3)负责对分工范围内行业的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对行业内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自查和评估,加强对下级职能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4)银行、保险、邮政、电信、铁路运输等行业的财务统计报表,由相关部门收集后直接上报县统计局。

(二)县局相关股室之间的业务分工

业务股、普查中心、执法股、办公室负责联系、指导、收集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并按时报送服务业统计监测办公室。服务业统计监测办公室负责完成既未纳入原有的服务行业统计制度,目前又无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统计的其他服务行业的统计监测;负责服务业综合数据的汇总与发布;普查中心负责服务业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和维护。服务业业务活动统计、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增加值核算等仍按原有制度执行,但相关统计数据发布前需同服务业统计监测办公室沟通协调。

五、服务业统计监测的主要内容及报送要求

服务业统计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营业规模、财务状况及从业人员等,包含了财务统计和业务统计两部分,服务行业的业务统计部分,按原有部门统计的相关规定执行,维持现有统计制度和渠道不变。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在满足全县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行业管理和本地实际需要,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的统计报表制度,但须报经县统计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服务业统计监测的表种主要分为报表和季度报表(具体见《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文件)中“结合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重点摸清我国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国家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的要求,2008年主要是按季开展服务业统计监测,暂不全面开展报表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结合《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的统一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服务业单位进行清查摸底,建立完整的服务业单位名录库。

服务业统计监测的时间要求:季度报表,实行按季错月报送制度,即3月5日前报当年1-2月的数据;6月5日前报当年1-5月数据;9月5日前报当年1-8月数据、12月5日前报送当年1-11月数据;对于报表,于次年3月5日前报送。

六、服务业统计监测的实施步骤

考虑到2008年将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前市服务业统计监测主要进行季度报表,并从2008年三季度开始试行。服务业报表按照经济普查 “以普查代年报”的要求,在经济普查后的2009年进行。

七、服务业统计监测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服务业统计监测是统计方法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全面反映全县服务业发展特点和趋势,对加快全县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将发挥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为全面建立服务业统计网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部门要确定职能处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统计基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二)制订措施,保障到位

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各级政府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人员、机构、调查资金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搞好程序的研发工作 县统计部门将抓紧服务业网上直报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数据报送的方便快捷和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加大网上直报的力度,增加直报企业数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和分级负责制度,保证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县政府统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和制度,搞好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检查。各地各单位服务业主要数据须经统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发布,以避免“数出多门”。

(五)加大资料开发利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县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对来之不易的服务业统计资料,要加大开发利用的力度。要针对全县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加大分析研究力度,为加快全县服务业发展提供基础服务和动态监测,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基础。

附件

二、叙永县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部门分工

一、总体分工:

统计部门负责方案和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直接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根据各方面的统计调查资料,核算服务业增加值及分行业增加值;向党委政府提供服务业增加值数据。

各相关部门协助提供和核实所负责统计范围内的基本单位名录;提供该部门所负责行业的全社会口径的数据;布置、收集、汇总并上报《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的基层数据和综合数据;负责对分工行业的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

二、各部门所负责的统计范围如下:

(一)县农业局负责: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农业服务业和技术推广服务(指与农业有关的技术推广、扩散和转移的活动)。

1、农业服务业:(1)农产品初加工服务;(2)其他农业服务业(不包括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

2、技术推广服务(指与农业有关的技术推广、扩散和转移的活动)。

(二)县林业局负责:林业服务业和自然保护。

1、林业服务业(不包括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

2、自然保护:(1)自然保护区管理;(2)野生动植物保护;(3)其他自然保护。

(三)县农机局负责:其他农业机械服务和林业机械服务业(指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以及机械设备租赁中的农业机械租赁。

1、其他农业服务和林业服务业(指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

2、租赁业:机械设备租赁中的农业机械租赁。

(四)县畜牧局负责畜牧服务业。

(五)县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交通运输中转货场等仓储业。

1、公路旅客运输;

2、道路货物运输;

3、道路运输辅助活动:(1)客运汽车站;(2)公路管理与养护;(3)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7、装卸搬运(不包括火车站内独立或相对独立的装卸服务)。

8、运输代理服务(不包括民航、铁路的运输代理服务)。

9、其他仓储(不包括火车站内独立的专业货场、仓库)。

(六)县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业。

1、国家邮政。

2、其他寄递服务。

(七)县粮食局负责:谷物等农产品仓储。

(八)县电信公司、县网通公司负责:固定电信及其他电信服务。

(九)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移动电信及其他电信服务。

(十)县经商局负责:其他仓储、租赁与商务服务业、典当业。

1、其他仓储(不包括火车站、停车场、港口、飞机场内独立的专业货场、仓库)。

2、机械设备租赁:(1)汽车租赁;(2)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3)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4)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

3、企业管理服务:(1)企业管理机构;(2)投资与资产管理;(3)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4、其他商务服务:(1)会议及展览服务;(2)包装服务;(3)保安服务;(4)办公服务;(5)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5、拍卖业。

6、典当业。

7、贸易经纪和代理。

(十一)县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旅行社及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游览景区管理。

1、旅行社。

2、游览景区管理:(1)风景名胜区管理;(2)其他游览景区管理。

(十二)县人民银行、县银监会负责:银行业与其他金融活动。

1、中央银行。

2、商业银行。

3、其他银行。

4、金融信托与管理。

5、金融租赁。

6、财务公司。

7、邮政储蓄。

8、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

(十三)县银监会负责:银监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资料。

(十四)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业。

1、人寿保险。

2、非人寿保险。

3、保险辅助服务。

(十五)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业,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公园管理业。

1、公共电汽车客运。

2、出租车客运。

3、其他城市公共交通。

4、物业管理。

5、房地产中介服务。

6、其他房地产活动。

7、城市绿化管理。

8、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1)工程管理服务;(2)工程勘察设计;(3)规划管理。

(十六)县城管局负责:公共设施管理业,环境管理业中的环境治理,1、县政公共设施管理。

2、环境治理:(1)城市市容管理;(2)城市环境卫生管理;(3)水污染治理。(十七)县司法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1)律师及相关的法律服务;(2)公证服务;(3)其他法律服务。

(十八)县国税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咨询与调查的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指税务咨询及相关活动);叙永县辖区内分税种、分产业、分企业类型、分地区税收完成情况统计表。

(十九)县地税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咨询与调查的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指税务咨询及相关活动);叙永县辖区内分税种、分产业、分企业类型、分地区税收完成情况以及分地区营业税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十)县人事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中介服务(指人才市场、各类人才公司、职称考试等);协助维护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中行政事业单位名录库资料。

(二十一)县科技局负责: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1、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2、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3、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4、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5、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6、技术推广服务。

7、科技中介服务。

8、其他科技服务。

9、商务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

10、计算机系统服务。

11、数据处理。

12、计算机维修。

13、其他计算机服务(不包括网吧)。

14、公共软件服务:(1)基础软件服务;(2)应用软件服务;(3)其他软件服务。

15、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十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勘查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测绘服务业。

1、矿产地质勘查:(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3)其他矿产地质勘查。

2、基础地质勘查。

3、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4、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测绘服务(指从事各种测绘业务活动)。(二十三)县气象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气象服务。(二十四)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动植物、工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及其他物品所进行的检测、检验、测试、鉴定、认证等活动)。

(二十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食品、药品检验服务活动)。

(二十六)县水利局负责:水利管理业与农业服务业中的灌溉服务,渔业水产专业技术服务业。

1、防洪管理。

2、水资源管理:(1)水库管理;(2)调水、引水管理;(3)其他水资源管理。

3、其他水利管理。

4、农业服务业的灌溉服务。

5、渔业水产专业技术服务业。

(二十七)县环保局负责:环境治理业与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环境监测。

1、环境治理:(1)危险废物治理;(2)其他环境治理。

2、环境监测。(二十八)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业、职业中介服务业、中等教育中的技工学校教育、其他教育中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中介服务中的职业资格认证。

1、社会保障业。

2、职业中介服务业(指除人才市场以外的职业中介服务)。

3、技工学校教育。

4、职业技能培训。

5、职业中介服务中的职业资格认证。(二十九)县教育局负责:教育。

1、学前教育。

2、初等教育。

3、中等教育:(1)初中教育;(2)高中教育;(3)中等专业教育;(4)职业中学教育;(5)其他中等教育。

4、高等教育:(1)普通高等教育;(2)成人高等教育。

5、其他教育:(1)特殊教育;(2)其他未列明的教育。(三十)县卫生局负责:卫生。

1、医院:(1)综合医院;(2)中医医院;(3)中西医结合医院;(4)专科医院。

2、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活动。

3、门诊部医疗活动。

4、妇幼保健活动。

5、专科疾病防治活动。

6、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

7、其他卫生活动。

(三十一)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三十二)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业、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1、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1)干部休养所;(2)收养收容服务。

2、不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

3、烈士陵园。

4、社会团体:(1)专业性团体;(2)行业性团体;(3)其他社会团体。

5、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社区自治组织;(2)村民自治组织。

6、其他娱乐活动(福利彩票的发行)(三十三)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新闻出版业、商务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音像业中的音像制作。

1、新闻业

2、出版业:(1)图书出版;(2)报纸出版;(3)期刊出版;(4)音像制品出版;(5)电子出版物出版;(6)其他出版。

3、知识产权服务(指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著作权转让与代理服务)。

4、音像制作。

(三十四)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电影与信息传输业中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1、广播。

2、电视。

3、广播电视传输服务:(1)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2)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三十五)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文化艺术业、娱乐业与电影业中的电影发行和电影放映、租赁业。

1、文艺创作与表演。

2、艺术表演场馆。

3、图书馆。

4、文物及文化保护。

5、博物馆。

6、纪念馆。

7、群众文化活动。

8、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9、其他文化艺术。

10、室内娱乐活动。

11、游乐园。

12、其他娱乐活动(不包括彩票发行)。

13、电影:(1)电影发行;(2)电影放映。

14、租赁业:文化及日用品出租的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三十六)县文体广电局负责:体育业。

1、体育组织。

2、体育场馆。

3、其他体育。

4、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5、其他娱乐活动(体育彩票的发行)。(三十七)县档案局负责:档案馆。

(三十八)县财政局负责: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社团,商务服务业中的会计、审计服务。

1、中国共产党机关。

2、国家权力机构。

3、国家行政机构:(1)综合事务管理机构;(2)对外事务管理机构;(3)公共安全管理机构;(4)社会事务管理机构;(5)经济事务管理机构;(6)政府事务管理机构(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4、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1)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

5、其他国家机构。

6、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1)人民政协;(2)民主党派。

7、群众团体:(1)工会;(2)妇联;(3)共青团;(4)其他群众团体。

8、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及税务服务(不含税务咨询及相关活动)。

(三十九)县民宗委负责:宗教组织(指寺庙、清真寺、教堂的宗教活动和经批准的宗教组织的活动)。

(四十)县工商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市场管理、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叙永县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1、市场管理。

2、广告业。

3、知识产权服务(包括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工商登记代理服务)。

(四十一)县统计局负责:批发业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开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部分行业。

1、批发业和零售业:(1)批发业(包括农畜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及代理,其他批发);(2)零售业(包括综合零售,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件专门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2、住宿餐饮业:(1)住宿业(包括旅游饭店,一般旅馆,其他住宿服务);(2)餐饮业(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其他餐饮服务)。

3、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业

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咨询与调查中的市场调查和其他专业咨询。

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海洋服务;

6、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家庭服务;托儿所;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其他居民服务;修理与维护;清洁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2.服装标准版型 篇二

对于服装专业的学生, 在进行领子设计时他们虽然知道领子的重要性, 而且也知道领子就相当于上装的灵魂, 在上装中起着“绿叶衬红花”的作用, 但是最后的作品往往会出现设计好的领子只能欣赏、没有实用价值, 穿着者穿着身体感到不适或不符合设计对象的要求;或者设计中的样式过于死板、陈旧, 不符合时代性;存在着设计中的领型无法实际制作, 领子造型与服装的整体不相配等等现象。

这些现象的出现, 我觉得学生在进行领子设计时没有很好的把握与其他因素的关系, 如果在设计初掌握以下三点, 就能设计出既合体、合理, 又新颖别致, 符合穿着心理的领子。

要掌握领子与人体关系

领型首先要符合人体穿着的需要, 这是包括满足生理上的合体、护体等实用功能的需要和满足心理上的审美功能的需要。

从实用功能上来看, 服装是在适应人类遮体御寒需要的过程中产生和逐步发展的。服装之所以必须有“领”, 是因为服装以“领”的形式来顺应人的肩和颈之间的过渡, 并起到对着装者领部的遮盖和御寒作用。因此设计领型时要适合颈部的结构及颈部的活动规律, 应以有利于领围的行动来确定领型 (包括领的大小、领型的高低限度等) 。例如人的颈部我们从侧面观察, 颈部呈不规则的圆台状并略向前倾斜, 同时由于颈部上细下粗, 活动时, 颈的上部摆动幅度大于颈的根部, 因此一般领子的尺寸是上领小, 下领大;后领脚宽前领脚小的形式来进行领子的结构设计, 满足穿着者的舒适感。所以在设计领子时, 不能违背这个原则。

从人的心理条件来看, 领型本身并不具备情感和联想, 它是依靠人的感知来理解并产生联想与情感的。例如柔软的衣料和宽松式领型在穿着上具有舒适感, 逢年过节艳丽色彩的新装所表现的欢乐喜庆气氛, 宽而又大的狐皮外衣领所显示出的雍容华贵, 以及“V”型领能使宽脸颊者显窄, 荷叶领与花边装饰能使偏瘦者显得丰满健壮, 都表现了审美功能的重要性。因此, 将自己的合理意见以征的穿着者一致以及倾听穿着的个人意见也是每我们必须需要注意的一点, 不能将自己的想法主观化。

要掌握领子与服装整体款式造型的关系

在设计一种式样的领型时, 除了领型与人体关系要相协调的内容外, 还需要注意领型与服装整体造型、各部件的设计及其整体轮廓表现的特点有关。

常规的设计通常是外衣和宽松的服装, 选用加高领座和加宽翻领的宽大造型领子, 内衣和较合体的服装选用窄小领型, 这是在服装设计中的常用原则。但也有从设计对比原理出发的, 有意选用相反的领型。如外衣采用高领座窄领、内衣采用低领座高领。但这时必须借助于其他设计手段才能保证领子与款式整体的造型不失平衡与协调。

同时, 我们还应注意领型与服装各细部结构造型关系, 即领型与门襟摆角、袋型、各分割部位线条间的相互响应及其节奏都要有一个“主旋律”, 即统一的格调。人们通常知道, 圆领与圆摆门襟、圆底袋与圆袋盖最为统一, 方领最好与方形造型的各部位相统一。其实, 这仅是一种最简易, 最容易统一的设计方法。我们在除了应用“方对方”、“圆对圆”的原则外, 可在某部位适当地采用方对圆, 直线对曲线的对比手法, 使服装显得静中有动, 动静结合、阳刚同阴柔美巧妙的结合。这种设计更易捕获观赏者的目光, 能更久地吸引人们的注意。

要撑握领子与流行趋势的关系

衣领造型的设计, 除了以上讲的二方面以外, 我们在设计领型时还应注意领与服装风格的流行趋势相一致, 不仅要具有款式美、还需要有时代美。

这就需要我们设计者具有一种时代的创新意识, 这对于服装学习者来说又是何其重要的一点。一位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的人, 你想他可能成为优秀的服装设计师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我们需要异想天开、不着边际、放开思维、敢做敢想的创新能力;需要破旧立新的思想和喜新厌旧的审美心理以及在思维领域中存在的一种反向思维。

我国的国服旗袍在世界服装领域中欣起的一阵“中国风”, 她就是设计师们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中西合壁, 去掉了中国式旗袍肥大的外型, 采用了西式服装的合体性。现代款的旗袍既不失东方女性的柔美和古典的东方韵味, 有具有西方女性的开放大胆 (如高位置的开衩、窄小的裙摆和紧包的胸部和臀部) 。上世纪流行的“嬉皮士”服饰, 那时许多人读疯狂追随, 争着模仿。一时间, “嬉皮士”服饰风靡全球。但接下来让世人趋之若骛的却是“雅皮士”服饰。这就是设计者抓住了人们的心理, 利用的反向思维。我们只有与时俱进, 不断的吸收新的东西, 来替换就的设计理念, 才能跟的上流行的趋势, 设计出流行服装。

因此, 笔者认为, 学生在设计服装领型时, 只要熟练掌握运用上述三者之间的关系, 掌握住服装的变化规律, 同时结合各种实践经验, 一定可以在设计领域中有一个新的突破。

摘要:在进行服装领型设计时, 如何让领型符合人体穿着舒适、在外观上满足穿着对象的心理要求, 又在款式上符合时代潮流。需要做到掌握领子与人体关系;把握领子与服装整体款式造型的关系;领略领子与流行趋势的关系, 只要掌握了以上三点, 就可以做好服装领型设计。

关键词:领型,设计,功能,趋势,要点

参考文献

[1]徐雅琴主编.《服装结构制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3.贯彻新标准提升服装品牌质量 篇三

2013年1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3 年第22号标准公告,其中发布的国家标准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将于2014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的章条框架及技术内容均是在FZ/T 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基础上,结合产品及检测工作的实际,经修订、升级的国家标准。新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要求、标注原则、表示方法、允许偏差以及标识符合性的判定,并给出了纺织纤维的标识示例。本标准在实施后将替代原行业标准。同时,由于消费者对饰品安全性和环保性自觉关注度的提升,要求进入流通市场的产品能够符合最新的国家环保要求,从消费端对生产企业提出要求,尤其加大对儿童饰品的监管力度和范围,提高饰品行业整体水平。

为配合《时尚北京》杂志理事单位更快适应和理解相关标准,杂志理事会与Intertek天祥集团联合举办“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 28480-2012《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更新标准解读”主题沙龙活动,以期为企业的产品检验等工作提供借鉴和帮助。

我们邀请了天祥集团中国市场事业部经理正高级工程师 冉雯针对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更新标准

◆Cases of Fiber Content Supervision 纤维成分质量监督案例

◆标准条文解读及实例分析 纤维含量测试方法介绍进行了解读。

邀请了天祥集团北中国区知识管理中心副经理资深讲师李广彬针对GB 28480-2012《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标准

◆标准条文解读及实例分析

◆测试方法介绍进行了解读。

结合老师的讲课内容,参会人员针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老师进行了互动,互动场面非常热烈。活动结束后参会人员和老师还依依不舍,希望老师能够帮助企业制定内控标准,以达到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服装质量。会后企业反映这次组织的沙龙活动太好了,非常有实用性,企业受益匪浅,企业内部也在学习这个标准,希望我们今后多组织这样的专业标准讲座。

4.服装店铺陈列标准规范 篇四

陈列标准规范

一、终端店铺陈列的目的

1、陈列有助于顾客的仔细观察商品、接触商品和感受商品;

2、通过陈列,让顾客对商品有一个具体的认识,推动销售;

3、将服装出色的特点展露给顾客,吸引其关注,进一步引发兴趣;

4、把流行资讯,商品信息传达给顾客,让顾客跟上流行的步伐;

5、通过主题变化的陈列,给顾客新鲜有趣的感觉。

二、卖场布局及商品的陈列影响顾客的流动路线

1.观察顾客主要入店的方向

流动路线应通畅,引导顾客走入每一个角落,尽可能多接触商品,2.通道设计要长,商品目之可及,一目了然,容易摸到,容易拿到,3.死角位放色彩艳丽的衣服吸引顾客;

4.模特空位的死角,可放模特群组

店铺中,侧挂长的中间可做个正挂;

三、卖场陈列-的基本原则: 1.按内部格局商品系列分区,2.按色系分区

3.按新旧款分区

四、卖场的陈列更新原则 1.模特出样每周更换一次 2.正挂出样每周更换三次 3.货架陈列每两周局部调整一次 4.卖场布局每月大调整一次

5.促销POP即时陈列在卖场,过期POP 一定要撤除; 6.季节性宣传海报、灯箱画等应根据公司要求定期更换; 7.过时的节日装饰物要及时撤离卖场; 8.陈列道具的维护和更新; 9.试衣间鞋 根据季节更新;

五、陈列细节要示

一、模特

1.模特必须成组展示(2-4),且材质,颜色必须统一,成组展示的模特,着同一系列服装,少数单独展示的模特需与相邻区域(器架、展台等)的服装陈列相呼应

2.模特着装必须合体,并干净整洁无缺损,且里外上下搭配齐全,服装的吊牌要放到衣服里面。如穿在模特身上的衣服售完,应及时更换可替代款式。列美时装连锁

3.模特应适当搭配与服装呼应和谐的配饰、道具,使展示更人性化。注意配合模特陈列的道具一定要应时应景,过时的陈列道具要及时撤离现场。

4.朝向: 模特的摆放要在根据店铺的实际位置来作调整,尽量朝向客人过来的地方。

多个模特同时摆放时,不要并排在一起,可有一点前后戳开的感觉,尽量表现得动态、生活化一些。

二、正挂装

1.正挂服装陈列量,视服装的厚薄的服装数量控制在4-5件之间,秋冬比较厚实的服装,数量控制在3-4件之间(或视挂通的长度制定挂货数量标准)。2.

正挂的服装一律小一码的在前,大一码在后。

3.正挂服装的衣架方向一律是衣钩开口方向朝左,呈“?”型面对着顾客。

4.正挂与形象正挂应做多些内外上下搭配,货品要丰富一些,不能太单一,款式、面料、印花相同的货品不要重复摆在一起。

三、侧挂装

1.侧挂通(包括中岛)注意服装间距均匀,服装和服装之间的距离保持在3-5厘米左右; 2.

侧挂通衣架钩的方向一致呈“?”型。

3.侧挂通的服装陈列要与相邻的正挂服装相响应,过渡自然。整体感觉比较明快,动感,有节奏。

4.一组侧挂陈列的颜色不能超过3-4个。

四、叠装

1.在货架的层板或者展台、流水台上我们会根据陈列的需要,安排叠装的陈列方式,使货架显得丰富平衡。

2.层板上的叠装要求同款同色2-4件叠放,并且保持叠装上下大小厚薄一致。3.

展台、流水台上的陈列需体现附加值,展示不同的,可搭配销售的产品。

五、配饰品

配饰品展示的要点是通过细节,体现精致品位,因此对配饰品的细节整理尤其重要。1.

鞋的吊牌要放在鞋里面,保持清洁:鞋底要贴上透明鞋底胶:扣上鞋扣,系好鞋带:鞋子内的填充物不可以外露,高筒靴用专用支架填充。2.

背包

背包陈列要塞满填充物,使其保持原样,背包的包带应整理整齐,吊牌不可以外露,包装在背带、拉链扣上的包装纸要拆除。3.

皮带

皮带陈列一律要去掉包装。挂在饰品墙上展示的皮带,注意在长短、宽窄、数量都要保持均列美时装连锁

衡,一个挂通陈列2-4条皮带比较合适,前窄后宽,长短一致或前短后长。4.

围(领)巾

一定要熨烫平整,可配合模特或正挂搭配展示,也可挂放在饰品墙。挂放在饰品墙的围巾、领巾注意用适当的细节手法,增强展示效果。5.

眼镜、钱包等小饰品

注意时常保养清洁,可配合模特或正挂搭配展示,也可搁置在专用饰品架上。

六、陈列中应避免的问题

1.产品无系列化、生活化搭配,无感染力,未能表达消费概念。

2.硬性将无关联的展示物、POP和产品堆砌在一起,喧宾夺主,主题含混、牵强。3.

POP海报残损过季仍未替换。

4.在墙面、镜面、货架、橱窗玻璃等随意张贴饰纸、告示、POP等 5.

无明确界定特定特价品和全价品展示区域单元,且无明确标识 6.

展示数量失调、多则拖沓拥挤,少则寥若晨星。7.

季初、季末商品陈列区域不调整,陈列方式一成不变。9.

5.服装专卖店工作标准 篇五

服务管理标准

1、导购员仪容仪表标准

发型标准:梳理整齐,长发束起,留海不可过眉,不允许染太夸张怪异的颜色,整体打适量的摩丝,展现出精神活泼之态。

着装标准:统一穿公司的制服上班。

化妆标准:

1)淡妆,餐后应注意补妆。

2)指甲应定期修剪,保持干净,不涂深色指甲油。

3)工作场所不允许化妆,注意口腔卫生。

饰物标准:员工工作时间不可配带夸张饰物。

其他标准:

1)按公司规定配戴工号牌。

2)须注意个人卫生,严禁身上有异味,制服脏。

3)、不得佩带手机、传呼机在身上。

语言站姿标准:

1)不允许出现打哈欠、梳头发、照镜子等不雅行为。

2)礼貌用语:好的、欢迎光临、请、谢谢、让您久等了、请慢走、对不起、是的、没关系,接电话时,必须先说:您好,自由空间XX铺。

3)站姿:身体须笔直,双手自然在裤子中线摆放。

4)语言:与顾客保持适当的距离,语音清晰、音量、语速适中;耐心热心为客人服务,注意面带微笑

和顾客眼神接触。

2、服务技巧标准

1)迎客标准

①、顾客进店时,迎宾或其他店员立即与顾客打招呼。招呼时,店员应面带笑容,声音亲切自然。

②、遇熟客时,可主动招呼顾客姓名。

③、打招呼时,介绍新到商品和推广商品。

④、慢慢退后,让顾客随意参观。

2)待机标准

①、当顾客没有特定目标地浏览时,导购员与顾客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可亦步亦趋,给顾客造成压力。

②、面带笑容,姿态大方,双手自然摆放。

③、留意顾客的举动,做好随时为顾客服务的准备。

3)接待顾客标准

当顾客对某件商品表现一定兴趣时,导购员应主动来到顾客面前,有礼貌地向顾客打招呼,简要介绍该款商品,从而打开话题。

4)沟通标准

①、导购员进一步与顾客沟通,询问和聆听顾客需要,了解顾客的购买意图(本

人穿或送人)和顾客对款式、颜色、尺码和价格的要求。

②、导购员应从顾客的角度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为顾客出谋划策,帮助顾客挑选。

③、当本店缺货时,即时查询电脑库存系统,安排调货。

5)展示标准

①、将服装穿着时的状态展示给顾客,鼓励顾客触摸,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顾

客介绍商品的特性、优点和好处,激起顾客的兴趣和购买欲。

②、认真听取顾客提出的疑问,耐心解答。

6)试穿标准

①、导购员应鼓励顾客试穿,并提供优质的试身服务。

②、导购员将顾客带领至试衣间,邀请顾客试衣。

③、顾客从试衣间出来后,导购员应主动询问是否合身,帮助顾客整理衣服,并以适当的方式表示赞美。

④、如果试穿的商品不合适,热情为顾客更换颜色、尺码,或介绍其他的商品给顾客试穿,不强行推销。

7)购买决定标准

①、若顾客试穿满意,导购员须再次强调引起顾客兴趣的服装卖点,肯定顾客的购物眼光,帮助顾客作出最终的购买决定。

②、介绍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项目,打消顾客的后顾之忧,顾客决定购买后,主动为顾客提供修改裤长等服务。

8)附加推销标准(导购员在适当时机向顾客作出附加推销)

①、顾客试穿单件服装满意时,推荐合适的商品与之搭配。

②、推销新季商品或减价商品。

③、向陪同顾客的家人或朋友推销。

④、收银前和顾客等待修改裤长时进行推销。

⑤、当店铺有推广活动时进行推销。

⑥、如没有顾客需要的商品,应介绍其他的类似可以替代的商品。

9)改裤服务标准

①、有礼貌地邀请顾客站直,侧身三点度量。

②、复述长度,询问姓氏填写改裤单。

③、提示所需时间,作附加推销。

10)收银标准

①、导购员带领顾客到收银台或为顾客指明收银台位置。

②、收银员唱收唱付,办完收银手续后,将包装好的商品双手递给顾客,并真诚致谢。

③、使用洗涤方法的说明。

④、再次作建议式附加推销。

11)送客标准:店员须向离店的顾客道告别语。

6.服装设计类参赛作品评分标准 篇六

1、参赛作品应为创意性时装系列作品,作品能够充分体现设计主题及设计理念。

2、设计作品应具有时尚感,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文化特征。应具有独特的设计风格及创新性,符合当今流行趋势。

3、4、系列作品至少为3套,男款、女款均可。系列装作品应配套适当的服饰品,如包袋、帽子等。具有装饰效果并能够与服装搭配和谐。

7.服装标准版型 篇七

火灾是我国的主要灾种之一,火灾中的人员保护问题至关重要。我国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重大火灾事故频发[1]。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中消防队员的伤亡比例逐年增加[2],防护措施失效是消防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在火灾现场,消防员处于热辐射、火焰辐射和高温烟气弥漫的复合危险环境中。具有隔热、防水、透气等作用的热防护服,是保护消防员生命安全的重要装备。防护服的性能测试标准规范了性能测试方法,是与性能要求配套的重要技术支撑,因此受到国内外的普遍重视。发达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善、科学的热防护服标准,并体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我国在防护服产品及测试方法标准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尚存在较大差距[3],应借鉴发展国家的经验,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整体质量,建立符合我国需要、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热防护服相关标准。

本文对国外热防护服性能技术标准开展研究,分析ISO、EN、ASTM、BS等先进标准的性能测试共性要求及其发展趋势,提炼可资我国借鉴的经验,提出我国热防护服标准研制的建议。

1 国外热防护服性能测试技术标准的共性内容分析

1.1 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我国对部分热防护服的结构做出要求,如消防用防护服要由外层、防水透气层、隔热层、舒适层组成[4]。国外标准一般不对防护服的组成进行统一规定,而侧重于服装整体性能及相应测试方法的要求。以具有代表性的EN标准“消防员防护服-消防员防护服的性能要求”为例,热防护服主要性能包括阻燃性、耐热性、隔热性、透气性以及可视性等[5]。在性能测试标准方面欧洲EN标准和美国ASTM标准采用的方法具有共性:应用火焰蔓延的垂直测试法测试服装材料的燃烧速率以评价阻燃性,指标包括续燃时间、阴燃时间、损毁长度等;测试服装材料在指定热环境和加热时间后的功能变化及尺寸变化以评价耐热性;测试服装材料分别在火焰烘烤和热辐射条件下的传热性能以评价隔热性,指标包括热传递系数和热辐射热传递因子指数。

1.2 实验设备

对于热防护服装性能测试,其实验设备一般包括以下三大部分[6,7]:

1.2.1 恒温恒湿准备箱

对于整套服装或块状服装材料的性能测试试验,在试验前需进行恒温恒湿准备,以减少环境变化以及先期试验对服装性能或材料的影响。一般的恒温恒湿准备要求为:在21±2℃,65±5%湿度下准备至少24小时;从恒温恒湿环境中取出后30分钟内开始实验[5,7,8,9,10,11,12,13,14]。

1.2.2 高温试验舱及热辐射源

对于服装材料性能的测试,由于试验样品为块状服装材料,所以用内部空间较小的燃料性能试验箱或热辐射性能试验箱作为高温环境,箱内设有排气孔和通风孔。使用试样夹将试样垂直夹在燃烧或热试验箱中进行材料耐热、隔热性能测试[12]。对于使用人体模型实验,需要用步入式高温试验舱,内部尺寸一般要求为(≥2.1m×2.1m×2.4m),以保证内部温度、湿度和风速的均匀性,保证服装表面火焰或热辐射的一致性,且有足够的空间布置燃烧或热辐射装置,并给假人换装[8]。

部分标准采用应用石英灯管作为热辐射源,在84kW/m2的热功率下辐照4-8s以制造热环境[14]。但国外多部标准指出,该热环境制造方法与真实火场情景有较明显的差距,能够较准确地模拟真实火场情景的实验环境制造方法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1.2.3 温湿度传感器及数据采集系统

应用温湿度传感器和风速传感器测定环境参量。国外标准对传感器位置和精度都有明确规定[13]。高温舱内温度均匀性的检验,应在样品所在位置空气均匀性应在假人所在位置0.1m、0.6m、1.1m、1.4m、1.7m的高度上布置温度传感器进行检测[8]。实验开始后,对环境参量的测量要求为:空气及温度传感器位置,单一传感器时距离假人(0.5±0.1)m,离地面高度至少1m;多个传感器时,高度间隔一致;温度传感器准确度±0.15℃,时间常数小于1分钟;湿度传感器准确度±5%,重复性误差±3%;湿度传感器舱内设置一个即可;风速传感器,误差小于±0.05m/s,测试至少3分钟,假人前方(0.5±0.1)m,等高间距。若空气流速瞬时变化小于±0.1m/s,则测试期间无须监测空气流动速度。

若应用人体模型进行服装性能测试,模型全身分布至少100个温度传感器,分别布置于人体模型各躯段进行测量(人体模型至少有15个独立躯段),有效热辐射强度范围为0-4.0cal/cm2·s,反应时间<0.1s [6,10,13]。

1.3 实验步骤

热防护服装整套或服装材料性能试验的一般步骤为[6,10]:

(1)样品准备或人体模型着装;

(2)记录样品特征及环境条件;

(3)确认安全操作条件;

(4)点燃测试火焰或开启热辐射源;

(5)开始影像记录系统;

(6)将样品暴露于燃烧或热辐射环境中,开始服装性能试验;

(7)温度/湿度等数据获取与采集;

(8)记录服装或材料样品的变化;

(9)计算测试导致的烧伤(烧伤级别及面积);

(10)为下一次测试做准备,测试剩余样品。

1.4 烧伤评估

着防护服后的人体烧伤情况是对热防护服性能评价的重要依据。烧伤评估一般包括事故热计算、烧伤情况计算和烧伤情况评估三部分[6,9,10]。

对于使用人体模型的热防护服性能测试及评估标准,需要进行人体烧伤情况分析。依据埋于人体皮肤各层的热流量计或温度传感器进行计算。一般认为皮肤温度在44℃以上时会发生烧伤。通过皮肤的表皮、真皮、皮下组织各层的温度传感器所获取的温度,参考皮肤各层的热物理常数,对时间进行积分得到各层在温度以上所积累的热量,再根据热量计算皮肤各层可能受到的烧伤等级及相应的面积[6,10]。

另有标准将定量的烧伤计算与将材料热性能的定性评价相结合,对防护服材料性能进行综合评价[9]。在定性评价部分,将测试材料截成矩形块状样品,置于5个石英灯管组成的热辐射源下进行辐照,一段时间后观察材料样品的变化。在该标准中列出了开裂、烧焦、熔滴、脆裂、点燃、熔化、收缩、粘化等典型的形貌变化。根据不同的形貌变化对材料抵抗热辐射性能进行定性评价。也有标准要求对胸、腰、臂、脚等部位服装的几何尺寸在热环境测试前后的变化进行记录[14]。

1.5 人体模型

由于防护服装性能不仅与材料性能相关,而且与服装尺寸、设计、部件的功能和影响等整套服装的属性密切相关[5]。因此近年来美国、欧洲的部分热防护服性能测试标准采用“人体模型(manikin)”为核心设备[6,8,10,15,16]。特别地,有标准除对人体模型的体热效应进行测量要求外,还考虑了运动模型、运动速率等人类工效因素对服装防护性能的影响[13]。相对于传统的针对服装材料性能的实验,应用人体模型可以对整套服装性能进行实验研究。以具有人体几何尺寸特征的人体模型为基础,进一步开发出的具有出汗、呼吸、行走等人体生理行为模拟功能的假人,可以更全面、真实地对服装性能进行测试。

此外,应用人体模型进行服装性能研究,还能够分析与服装相关的人类工效学问题,如:防护服装没有尖锐或坚硬的可能导致穿着者受伤的边或表面;穿着或脱下防护服装没有困难;关闭、调节和抑制系统操作没有困难;防护服装在运动的整个过程中能够覆盖全身;防护服装与其它个人防护装备相匹配等[5,6,10,14]。

1.6 测试报告

在性能测试报告中,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和试验结果的基本要求为:(1)说明是否有服装的某部分需要优先或特殊处置;(2)说明是否有必要的洞或剪裁,以及其它设计上需要注意的问题;(3)说明设置燃烧的燃烧器的数量和布置,或热辐射器的升温模式;(4)说明热流量密度水平、暴露时间、数据采集时间;(5)可能导致的人体烧伤结果:二级烧伤百分比,三级烧伤百分比,各级烧伤面积(加和及标准差)[5]。

在人体烧伤结果评估方面,可依据两种方法进行计算:(1)躯段面积加权;(2)总热流量。应用哪个,取决于服装种类和气候舱类别,并需在报告中解释说明。两者结果相差可能达到20%[13]。

2 国外热防护服技术标准发展趋势

(1)在服装基本性能基础上融入人类工效学要求

在传统的服装热防护性、坚固性等因素外,国外技术标准越来越多地考虑人类工效学因素,如服装穿着的舒适性、透气性、运动时服装的便捷性以及运动过程中能否覆盖全身等。这就要求测试设备不能仅是静止的,应具备更真实的人体生理行为仿真功能,如出汗、呼吸、运动等,以使测试条件更贴近防护服装应用时的实际情况,并能测试服装整体性能而非块状材料的性能。相应地,具有这些功能的暖体假人成为先进技术标准的核心设备,并呈应用日益广泛的趋势。

(2)对热物理测试数据与人体烧伤结果关系的深入研究

美国热防护服装技术标准的研究热点之一,是人体皮肤烧伤机理、隔热防火阻燃装备热传递机理、烧伤等与测试数据的对应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对人体模型测试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以使通过热防护服性能测试结果评估火场中的人体烧伤结果更为科学、有效[17]。

3 我国热防护服标准研制启示

(1)提高测试方法的科技水平

我国防护服装性能测试标准,大部分为通用性技术要求,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测试标准较少。采用的方法大多为应用较直接的热、火、切割等物理手段对小尺寸的服装材料样品进行性能测试,发达国家制定了热传导和热辐射性能综合测试、基于人体模型(包括暖体假人和燃烧假人)测试等方法,对热环境的模拟也较为真实[19]。国外近年来多采用具有人体生理行为仿真功能的暖体假人进行服装整体性能的测试,以提高防护服装应对应急任务的整体适用性。

(2)应用暖体假人作为核心设备,更真实地模拟人体生理功能,考察防护服装整体性能

暖体假人由于可以模拟人体的体热、出汗、呼吸、行走等生理行为和功能,精确度高、重复性好,并可在真人无法试验的极端环境条件下测试,还可以指导防护服的优化设计,并对服装整体性能进行评价,故成为防护服装性能测试技术标准的发展趋势。国外一些标准已经明确提出要应用暖体假人作为核心设备,不仅考察服装的透湿、透气、传热等基本性能,并且要考察防护服装在人体运动时的工效学因素,如穿着舒适性、能否在运动中仍覆盖全身等。我国虽有两项标准使用了暖体假人作为核心设备测试服装性能,但仍为借鉴国外标准,并且未考虑到工效学要求。

(3)加强防护服装的人类工效学因素性能测试和技术要求

我国热防护服装性能测试大多只考虑热防护性,对舒适性、透气性、防水性等涉及较少,不能满足消防任务的实际需求。如我国多地相继发生了消防员穿着灭火防护服作业时中暑的事件,由于消防灭火防护服防水性能差而引起的冻伤人员数量居高不下[20]。仅对热防护性进行要求有可能导致防护服越来越厚重,影响救援行动的便携性要求。因此,需要充分发挥人体模型系统对人体生理行为的综合模拟功能,考察服装的耐热性、隔热性、舒适性、透气性、防水性、便携性等,使防护服装切实符合消防救援行动的需求。

4 结论

本文对国外热防护服装性能测试技术标准进行分析研究。从主要性能测试方法、实验设备、实验步骤、烧伤评价、人体模型、测试报告五个方面总结欧美国家在热防护服装性能测试标准方面的共性要求,以资借鉴。

进一步地,分析国外热防护服技术标准发展趋势和启示。比较分析得出,我国应着力提高热防护服装性能测试标准的科学性,以使热防护性能测试更加准确;应完善对防护服装的人类工效学因素的要求,以使热防护服更好地满足高温工况和消防救援行动的要求。

摘要:热防护服是热环境下人体安全防护的主要装备,其标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对热环境下的人体安全防护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国外对热防护服相关的技术标准予以充分重视,以性能测试技术方法为主体,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标准,并体现出新的发展趋势。通过对国外热防护服技术标准的调研,总结性能测试标准的共性内容,包括主要性能测试方法、实验设备、实验步骤、烧伤评估、人体模型和测试报告等。整套防护服装的性能测试技术及标准是研究的重点,出汗暖体假人将在防护服装性能测试领域被更为广泛的应用。最后,提出我国研制热防护服性能测试技术标准的建议。

8.服装标准版型 篇八

【关键词】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课程标准解读;教学质量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34-0077-03

【作者简介】潘浩,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南京,210012)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部主任,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服装专业教学。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等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使教学质量得以提升的一个核心要求是:依据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以及专业课程教育的规律来实施教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

一、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制订的思路

参照《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标准开发指南》,结合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特点,充分吸纳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相关成果与典型案例,在充分调研、总结和建构的基础上,进行该专业课程标准开发。所选首期开发的四门课程中,“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制作工艺”为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服装生产管理”和“服装CAD制板与放码”为专业技能方向课程,都是学习该专业知识技能的基础,能体现该专业的岗位职业特色,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开发的基础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服装企业实际的生产管理与学校教学过程中涉及的生产管理教学内容存在较大差异,即使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已关注与企业的联系,模拟企业生产环境,仍然很难做到无缝对接。根据国际服装生产加工趋势,我国很多服装企业已由简单加工逐步转变为高级成衣加工或自主品牌加工,该专业相关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只有密切联系大型外贸服装企业或品牌开发企业的流程,方能与国际服装发展接轨。可以说,制定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课程标准是适应现代服装行业发展的需要。

同时,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的相关课程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核心课程,在围绕工作岗位要求,对接职业标准,突出岗位能力的同时,还注重规范操作、文明生产等职业习惯和安全、环保意识等内容的融入,注重学生职业综合素质的培养。因此,制定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课程标准也是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

二、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框架分析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框架是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主要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开发工作方案》确定的,包括课程性质、学时与学分、课程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要求、实施建议、编制说明。

(一)课程性质分析

课程性质是针对相关课程在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地位、功能、特点以及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进行的概括性描述。

比如:“服装结构制图”这门课程的性质是“该课程是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核心课程,其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服装结构制图的基础能力”。结合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进程安排表”,从课程性质中我们可确定“服装结构制图”与“素描”“服装制作工艺”“服装材料”课程同时在第一学期开设,让学生一入学就接触和了解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从而激发学生的专业情感和学习热情,并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起指导作用。“服装结构制图”是基础,为后续“服装CAD制板与放码”“服装制板推板技术”“特殊体型纸样修正技术”课程学习奠定基础,它的知识和技能贯穿于专业课程的始终。

(二)课程设计思路分析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课程充分体现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立德树人的要求,突出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遵循学生认知规律与职业技能形成的心理特点,兼顾中高职课程衔接,科学确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

1.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培养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围绕服装制板工、裁剪工等工作岗位要求,结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中高职分段培养等需要,确定课程目标。

2.以能力为本位

现代服装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受流行趋势影响,服装款式的变化层出不穷。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表”,依据课程目标、对接职业标准,本专业课标制作理念坚持以能力为本位。比如:“服装结构制图”课程中突出的是服装结构制图的基础性要求和基本岗位能力,精选、提炼典型服装款式素材,科学确定课程内容。

3.以探究与实践为主要课程形式

探究是一种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的活动。“服装结构制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核心课程,依照服装企业实际产品种类,设置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的教学项目,将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有机融入学习任务,根据服装中级制作工职业岗位知识与能力要求设定知识点和技能点,促进学生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这是由职业教育的本质特点决定的。

(三)课程目标分析

1.课程目标突出核心素养与关键能力

课程目标是师生通过教学对话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在教育实践中,教师根据课程标准来确定教的目标,并通过与学生的对话等引导学生形成学的目标。比如:“服装CAD制板与放码”课程目标是从运用服装CAD软件,完成服装制板、放码和排料的基本工作任务所需的核心素养与关键能力上进行设计。同时,在课程目标的指导下,考虑教学内容的项目设置,建立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帮助学生达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如把项目2“西服裙样板制作”的任务2“西服裙放码”这部分内容的目标分为四层:第一层次,掌握服装放码的基本原理;第二层次,学会西服裙各部位档差计算方法;第三层次,熟悉放码界面操作,会使用点放码表工具;第四层次,熟悉CAD放码流程,能独立完成西服裙的放码。

2.课程目标明确培养要求

课程目标要求学生达到“会……”“能……”,比如:“服装CAD制板与放码”课程对学生实践素养要求“具有独立运用服装CAD进行常见款式的制板能力,具备分析流行款式、研究板型结构、解决制板技术问题的能力”。

3.课程目标注重职业素养培养

职业素养培养是职业院校对人才培养的重要要求,是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本专业课程标准制定过程中重点考虑了这方面的内容。比如:“服装CAD制板与放码”课程要求学生具有服装CAD规范操作的职业习惯、成本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精益求精的精神。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分析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课程标准中关于“课程内容与要求”的编写,首先在项目或模块的编排上,是在课程目标的指导下,全盘考虑项目或模块的设置,尤其是项目或模块总量以及项目或模块之间的结构、衔接关系。其次,在任务的设定上,也充分考虑各任务之间的梯度结构和教学推进关系,符合学生认知特点。最后,内容及要求中知识点的产生是以“必须、充分、够用、可测”为原则的,是从认知性、技能性、体验性三个维度来考虑的。

比如:“服装结构制图”课程,其课程内容与要求是根据教学规律及服装企业制板工作岗位的特点,将课程内容分解成六个侧重点各不相同的项目,使服装结构制图教学贯穿于在校学习的全过程中。本课程在第一至第四学期开设,教学时数为170学时。这六个项目涵盖了“服装结构制图”课程的内容,是服装中级制作工职业岗位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各项目之间相对独立,各有要求,可独立考核,如裤装结构制图,通过此项目的学习,学生能够独立完成男、女西裤基本款和变化款的结构制图及裁片配伍;同时,各项目又相互联系呈阶梯递进关系,如在学会衬衫结构制图的基础上学习夹克衫结构制图项目,然后再学习西服结构制图项目,从而掌握各大类上衣的结构制图。

(五)实施建议分析

1.选择科学、有效的教学策略和方法

职业教育以培养技术、技能型的高素质劳动者为培养目标,不仅要重视专业能力,还必须重视关键能力的培养。恰当、科学地选择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成为学习过程的中心,教师作为学习过程的组织者与协调人,与学生互动,让学生在自己动手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习得专业知识,从而构建属于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体系。比如:在“服装生产管理”课程教学中,针对服装企业管理各类表单和生产技术文件的编制等重难点内容,推行案例教学法,可邀请企业参与教学过程,使用情景教学法,从而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2.建立过程性、发展性的评价方式

课程评价是指检查课程的目标、编订和实施是否实现了教育目的,实现的程度如何,以判定课程设计的效果,并据此做出改进课程的决策。无论采用何种考核评价方式,都应以育人为目标,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比如:“服装CAD制板与放码”课程教学目标是“学生能运用CAD软件进行服装制板、放码和排料”,基于这样的教学目标,建议关注学生CAD应用中的问题,关注课标中对结构设计的表达程度,注重学生实践中的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同时吸纳教师、学生及企业人员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通过这些评价能尽早发现并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使课程达到尽可能完善的程度,也为矫正教学提供依据,从而保证教学顺利有效地进行。

3.使用、编写合理有效的教材

教材并不是教学的唯一依据。作为教师应注重教材的整合,这样在教学设计时才有可能有创新,才能更好地体现企业的新观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更加符合技能课程教学特征。比如:在“服装制作工艺”课程教材编写中,应体现工学结合的理念,遵循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采用行动导向、任务驱动的思路组织教学内容,突出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可以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服装制作工”(四级)的职业资格鉴定要求,使教学内容符合行业对人才的技能要求。

4.突出与企业融合的重要性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色,也是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最大区别。有专家学者将产教深度融合的基本要求概括为实现“五个对接”,即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因此,在课程标准的实施建议中,教学、评价、教材选用与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四个方面均突出了与企业融合的重要性。

比如:“服装生产管理”课程在教学建议中提出“要将企业生产管理的相关原则、管理技术文件编制、质量控制、成本核算等内容融入相应教学活动中”,这是课程内容与企业实际生产的融合,打破了传统学科体系的束缚,按照生产工作要求重新编排设计课程内容,深化知识、技术和技能学习与训练。再如:“服装结构制图”课程在评价建议中强调按照职业岗位要求建立以能力为中心的考评体系,发挥教师、学生及企业人员等多主体评价作用。“服装制作工艺”课程在教材选用与编写建议中指出,编写教材应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服装制作工”(四级)的职业资格鉴定要求,融入现代服装企业工艺的新技术、新设备等相关内容,这同样体现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以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机制、推动教学内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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