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工商局2011年10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2024-08-09

泰和县工商局2011年10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共4篇)

1.泰和县工商局2011年10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篇一

林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国办发„2011‟12号),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2011年里,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要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问题。为此,现结合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针对县局近期组织开展的清理无照经营、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安排如下:

(一)、辖区工商所要结合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落实好网格化监管责任。增加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巡查次数和密度。每月都要确保对辖区食品业户巡查一次,填写好巡查记录,加强行政指导,并把每月的巡查记录和行政指导通知书装订在业户的进货台帐后面。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

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工商食字[2011]67号),督促辖区经营乳制品的业户在7月底前办理完食品流通许可和经营范围事项的变更,并从8月1日开始逐户对乳制品经营者进行登记,建立监管档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要依法查处和取缔。

(二)、以粮油、生肉、熟食、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进一步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要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监督乳制品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业户,必须有所经营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批次检验报告、合格证、进货票据;对经营粮油、生肉、熟食的,在检查中也要经营者提供出粮油的批次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生肉的屠宰证明、检疫票据;熟食的原料进货票据、检疫证明复印件等。在巡查中发现问题食品要立即下架处理,提取样品送省市资质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立即逐级上报食品安全委员会。

(三)、严把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批发业户的关口,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和一票通销货台账执行情况。督导批发商必须为零售商提供统一规范的进货台账,对在检查中发现不使用一票通的批发业户要依法查处,要提示零售业户拒绝不提供规范的一票通进货票据的批发商供货,确保出现问题食品可

追朔供货方的责任。村屯食杂店一年要装订两本进货票据,每半年装订一次;乡镇食杂店一年要装订四本进货票据,每季度装订一次;县城内食杂店一年要装订六本进货票据,每两个月装订一次;全县各食品批发部要每个月装订一次进货票据、销货票据。装订好的票据要放在票据包里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城关、城郊工商所要培育20户食品安全示范户;红旗、三合、东兴、花园工商所要培育10户食品安全示范户(乡直、村屯各5户),这项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通过典型示范户的带动作用,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经营业户的规范化管理。

(四)、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对县城金城集贸中心市场进行重点整顿。市场监管科和食品监管科及辖区工商所要强化监管力度,经常到市场内检查指导,和市场开办者一起逐行业研究整改措施,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场内脏、乱、差的食品经营坏境限期整改,在五月一日前要力争达标。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好食品经营业户食品安全七项自律制度。要在六月底之前,将食品安全七项自律制度和证照公示图板统一规范悬挂在每一家食品经营场所。我局这次统一定做的“七律”图板是指导食品经营业户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商品退市、食品安全承诺、食品经营者购销台账、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自律制度的新举措,经过向县物价部门请示,对食品经营业户只收图板制作工本费35元,为方便食品业户就近购买,各工商所要在辖区内中心乡镇选择一户经营业户代销,县局对代销户每块图板支付服务费5元。也可以由工商所帮助偏远村屯的食品经营业户代买,送图板上门,并指导业户将图板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从而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户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2.泰和县工商局2011年10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篇二

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

工 作 计 划

各股(室)所: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长治市工商局关于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沁县工商局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对于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食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及时了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依法查处经营者违法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抽样检验重点

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等场所。

重点品种:

(一)以消费者反映比较多,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以及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如乳制品、肉制品、月饼、粽子、糕点、白酒、葡萄酒、食用植物油、蜂蜜、膨化油炸食品、蜜饯、果冻、酱油、食醋、调味料酒、食用油和饮料;

(二)市工商局年度抽检任务安排;

(三)地方政府年度抽检任务安排;

(四)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专项抽检

三、抽样检验的组织实施

(一)食品抽样检验

在完成市工商局抽检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本地特色食品、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食品和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当地政府下达的抽检任务,制定辖区抽检计划并组织开展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乳制品抽检经费的专项资金支持,认真组织辖区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重点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的抽检工作。

(二)食品快速检测

快速检测的内容主要依据检测仪器功能及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农药残留、硼砂、二氧化硫、甲醛等的检测。检测频率、检测数量按省工商局规定次数落实。如遇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等特殊需要,应随时安排快检,通过快检筛查出问题食品。

快速检测重点品种为面制品、肉制品、腐竹、饮料、乳制品、蜂蜜、蜜饯、食用油、调味品、豆制品、鲜肉、海产干货、酱腌菜、粉丝、大米、面粉、冷冻食品以及其他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食品。

四、抽样检验计划安排及任务分配

(一)在完成市工商局年度抽检任务和县食安办治理“餐桌污染”任务安排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以季度为单位,开展专项抽检。

第一季度:结合“元旦、春节”节日市场特点,开展流通环节年货、日常食品抽检。重点抽检乳制品、烘炒食品,检验项目为三聚氰胺、蛋白质、酸度、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等。

第二季度:结合“清明、端午”节日市场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流通环节日用食品抽检。重点抽检饮料、糕饼面包,检验项目为蛋白质、可溶性固形物、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总砷、铅等。

第三季度:结合“中秋”节日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月饼等日用食品抽检。重点抽检冷冻饮品、月饼、果冻,检验项目为总固形物、总糖、脂肪、总砷、铅、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计数等。

第四季度:结合“国庆节”的实际情况,开展酒类等日用食品抽检。重点抽检蜜饯、肉制品、豆制品,检验项目为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甲醇、铅、锰、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吊白块、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五、几点要求

(一)依法组织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抽样检验工作程序和纪律开展工作,抽样检验不得收取经营者的检验费,抽样样品应按经营者标示价格购买并索取发票,要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对抽样检验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文书、表格、检测结果等要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二)严格抽样检验信息发布和审核程序。未经上级工商部门或当地食安办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检验检测结果信息。

(三)食品快速检测结果只用于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直接用作执法办案的证据。对经快速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工商2012年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工作计划

抄送:市工商局县政府办公室沁县工商局办公室2012年1月24日印发

3.泰和县工商局2011年10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篇三

我局在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总体情况

目前为止,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177户,其中个体食品经营户173户,企业4户。

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按照《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开展2011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活动。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四个一”活动、继续开展校园和周边以及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3、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等措

施,检查食品经营户177户,进一步督促、检查食品经营户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要求证照齐全,台帐建立规范,索证索票情况有据可查。目前,我辖区内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也没有发现违法销售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

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检查落实工作。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经营记录制度,全面规范从事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自律制度及经营行为。

5、深入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

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以国道、城乡结合部、乡镇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突出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饮料、膨化及油炸食品、酱腌菜、罐头、速冻食品、酱油、食醋、月饼、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5人次,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户9674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品2盒,饮料108瓶,不合格食品37袋,发放预警通知书42份,与辖区177户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深入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市

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关于清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葡萄酒的专项执法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管专项行》、《对不合格蜂蜜、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经过集中检查,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销售单位。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

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通过切实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

营者自律机制,扩大示范店范围,强化规范管理,2011我局申报新的食品经营示范店10家。对已创建的2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局“五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四个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继续狠抓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

作,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和重要

商品监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的各类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密度,切实做好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的及时开展市场清查并立案查处,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加大对消费者反

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快速检测力度,确保对集贸市场食品的快速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对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每周不得少于2次,2011年我局共开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64余次。

3、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经过抽样

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我局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今年,对抽检不合格 批次食品,全部立案查处,目前结案起,罚没金额共计万元。

(四)严格履行先行赔付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

我局学习和贯彻《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消费者购买假冒

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的通知》、《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落实“食品

购假工商先赔”工作。一是开展“食品购假工商先赔”的宣传工作。我们采取工商部门主导,食品经营主体协作的办法,制作宣传栏、挂横幅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积极性,做到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同时也增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挂横幅7条,发放宣传单450份,制作宣传栏二块。二是认真落实购假先赔的承诺,要按照程序进行赔付。2011年先行赔付问题食品申诉案件4起,赔付金额140元。三是要积极做好购假先赔中“问题食品”立案查处工作,对4起消费者申诉问题食品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已全部办结,处罚金额为0.42万元。

(五)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严把主体准入关。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食品流通

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局确定的“一审、一查、一核”的要求,优化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积极做好《流通食品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85份。2011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为经营乳制品的食品经营户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变更含乳制品经营者

105户,占销售乳制品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总数94.6%。

(六)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

度,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通过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特别积极推进基层工商

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

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分段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我局将日常巡查监管的内容按照市局的要求,以列表的形式进行细化,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规范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针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加强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将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我局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38次,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立案起,已办结25起,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获、销毁假劣食品价值0.12万元,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4.泰和县工商局2011年10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篇四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认真按照岗位目标任务的要求,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为营造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回顾

(一)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 维护食品市场有序运行。截止目前为此,全县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共计1700户,其中从事食品批发的有8户,批发兼零售的136户。

为了更好地加强食品市场安全监管,2011,我局共制定下发了各种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计划和整治方案22个,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和县食安委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方面文件86个,有力地规范了市场运行,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重点突出食品安全监管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1.统筹安排,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消保股牵头负责,工商所 1 负责食品市场巡查的监管工作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六查六看”,按照“一清、二明、三规范、四到位”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证了全县人民的消费安全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有效提升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2)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认真指导食品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要求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向社会公众做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食品添加剂承诺等。

2.加强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核发行为。对不具备准入条件,坚决不予办理准入登记;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截止目前,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685户。

3.按照网格责任区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日常食品市场巡查工作中,一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把关、销售和退市等自律机制,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提供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切实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集中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三是建立健全食品抽样检验数据库,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2011年共抽样检测食品40组,不合格的9组;快速检测食品1935组,不合格的181组。对这些不合格食品都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监督食品经营者销毁等。

4.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2011年,全局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问题乳粉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督管理,彻底清查清缴问题乳粉,确保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3 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4月份,开展了问题乳粉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乳制品经营户952户次。二是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自5月10日开始到去年底,共出动执法人员86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27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71户次,检查经营食品添加剂品种132个,对2户未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添加剂经营户责令改正。三是开展餐厨垃圾、废弃物及食用油专项整治。自6月3日开始至11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621人次,检查食用油经营户1630户次。四是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自8月1日开始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303户次,查获假冒五粮液26瓶,假冒水井坊10瓶,假冒国窖(1573)27瓶,货值金额共计62407元。五是开展塑化剂专项整治。自6月3日至9月15日,采取每周上报检查情况制度,共出动执法人员87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30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60户次,未发现有关方面通报的含邻苯二甲酸酯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六是开展水产品、鲜肉和肉制品和罗丹明B专项整治。去年9月份以来,开展了水产品、鲜肉和肉制品及罗丹明B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51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28个次,检查超市、商场136户次,检查水产品和肉制品经营者181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62户次,检查集贸市场42个次,暂未发现违法添加罗丹明B的食品。七是开展校园周 4

边食品安全整治。9月1日至9月30 日开展了新学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对校园及周边100多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排查整治,共查获问题食品货值3000余元,取缔无照经营户5户。八是开展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和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自9月1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1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710户次,立案查处16件,查扣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数量335公斤,货值0.575万元。同时,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0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326户次,查处无照经营13户,查缴各种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208.5公斤,退市不合格食品80公斤,总货值达2.05万元。

2011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91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695户次,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6件,罚没款20.568万元。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能力建设 促进监管工作。一是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举办了两期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印制宣传资料2万多张,并举办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5 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2011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达2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2012,我局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工商局的总体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努力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建全工商所规范化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食品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四是健全完善市场巡查制度;五是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六是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的抽样检测力度;七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

(二)持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三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四是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五是开展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六是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三)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十项诚信自律体系。二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三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销售关。四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退市关。

(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设。

一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四是加强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五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1.鉴于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严重形势,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增加执法人员,把有素质、懂法律、有能力的干部充实到执法监管一线。

2.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添加检测设备、食品抽检等重要工作需要地方政府财政的经费投入,为此,请求县政府拨付经费,以便更好地开展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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