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延期工作签证

2024-09-13

居留许可延期工作签证(精选3篇)

1.居留许可延期工作签证 篇一

外国人再次申办签证/居留许可

1.网上受理范围仅限于在沪办理不超过五年期居留许可的延期、延期加变更、单独变更。

2.您所要申请的居留许可有效期不能超过您的护照有效期。

3.请在您的居留许可到期前7天至2个月之间申请延期,以免逾期居留。

4.您提供的相关证件须已延期或年检有效(相关证件包括:《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上海市居住证》B卡、《海上作业准证》、《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身份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5.所有申请人均须携带有效《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住宿登记单右上角有统一编号,编号由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

6.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6.家属单独申请的,主申请人的居留许可须已延期。

7.委托本单位员工代办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我局可能要求面见申请人或补充材料。

8.通过网上申请并预约成功的,最终以到我局办理居留许可时当场审核的结果为准。请保证您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齐全,以免被拒签。

2.居留许可延期工作签证 篇二

在华居留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及时办理住宿登记表,持有合法有效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签证类型

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身份和所持护照的种类,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签发普通签证时,根据外国人申请来中国的事由,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二)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者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三)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

(五)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以发给团体签证;

(六)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七)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八)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办理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在抵达中国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机构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学校的公寓管理部门需要及时上传更新在校居住留学生的签证信息,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留学生管理部门应该督促居住在校外的留学生及时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你更换了护照、签证或者变更了住址,都必须要在10日之内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否则将会被视为非法居留。

签证、居留许可的办理

在日常留学生签证办理中,最常出现的是居留许可和F签证的办理。

(一)首次办理居留许可

在中国学习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的留学生需要办理居留许可,学生可以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

留学生持X学习签证入境后,签证有效期为30天,必须在入境后30天之内前往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不能变更为其他任何类型的签证。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及签证;(2)入学通知书(原件);

(3)《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JW201表)(原件);(4)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开具的《健康验证证明》(原件);(5)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6)一张2寸白底或蓝底的照片。特别注意: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斯里兰卡4国家学生首次办理必须去外管处面签。

(二)居留许可的延长

居留许可有效期满后还需继续在中国学习,需要办理居留许可的延长手续。申请居留许可延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及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2)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3)一张2寸白底或蓝底的照片。

(三)F签证的办理

学习期限在半年以内的留学生可以申请F签证入境学习,有效期满后还需继续在中国短期学习,可以办理F签证延长手续。延长时间在半年以内,申请的入境次数不得超过2次;半年以上,则次数不限。申请延长F签证或增加入境次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及签证;(2)入学通知书(原件);(3)《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JW201表)(原件);(4)住宿登记(原件或复印件);(5)一张2寸白底或蓝底的照片。

(四)L家属签证办理

学校只为留学生的配偶、子女办理家属签证,18岁以上学生父母的签证不予办理(具体视学校而定?)。家属签证时间不得超过学生签证的时间。次数不限。申请家属签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家属的有效护照及签证;

(2)学生本人及家属的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3)亲属关系证明(需驻华使馆认证);(4)一张家属的2寸白底或蓝底的照片。

注: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斯里兰卡4国家学生家属只能办理0次3个月内的家属签证。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学校出具证明信后,可办理6个月0次签证。

(五)常见的免签签证入境

蒙古、越南、朝鲜的学生持免签入境可停留30天,不能转成F签证,需办理居留许可。日本、新加坡的学生持免签入境可停留15天,可以办理其他签证或居留许可。

(六)签证以及居留许可的变更

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变更时还需准备其他材料。

1、学生持工作Z签证转居留许可,需额外提供原单位工作结束证明;

2、居留许可院校变更,需额外提供原学校结业证明;

签证申请流程及代办服务

留学生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的程序和其他外国人的申请程序略有不同。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规定,留学生办理签证需要备齐所需材料,首先前往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申请,通过签证办理机构北京商联国际商务服务公司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学生个人信息,经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签证申请表。

经过以上程序,留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持护照和签证申请表前往签证处办理签证,也可以付费委托签证代理公司代办,代办费是每人每次60元人民币。一般情况下,在7至10个工作日后,留学生方可取回护照和新签证。

其他相关知识

(一)更换护照

留学生在中国更换护照后,必须在领取新护照后的10日内,首先前往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申请并领取《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之后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号码变更手续,否则将因非法居留受到处罚。

(二)护照和签证的遗失和补办

当学生发现并确认护照遗失后,必须马上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 留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丢失地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失证明;  持派出所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留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信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具护照报失证明;  凭报失证明前往本国驻华使馆申请新护照;  领取新护照后,留学生必须在取得护照后的10日内,首先前往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申请并领取《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之后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补办手续,并及时办理住宿登记的更新。

(三)签证和居留许可的注销

当留学生发生停学、休学、保留学籍、转学、退学等学籍变更,必须要注销所持的由学校颁发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变更为有效期为1个月的0次旅游(L)签证,否则学校不能批准学籍变更。留学生需要持护照及住宿登记表,首先前往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居留许可,之后备齐以下材料亲自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注销手续:

(1)《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2)学生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3)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4)学校开具的签证或居留许可注销证明信;(5)一张2寸白底或蓝底的照片。

(四)签证和居留许可过期的办理

当留学生未在有效期内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延长造成过期,学生本人需要首先前往居住地派出所领取预住宿登记表,之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受处罚,持处罚通知单及预住宿登记表到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申请并领取《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五)其他问题

(1)留学生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及西藏等地需要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并确保签证入境次数多于1次;

(2)留学生的子女在中国境内出生,需要在拿到新生儿护照的1个月内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家属签证;

(3)留学生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F签证第二次延长时还需要持有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F签证担保函》;

(4)未满18周岁的留学生首次申请居留许可时还需要提供其监护人公证书;

(5)留学生若入学时未满18周岁但申请居留许可延长时已年满18周岁,还需要提供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开具的《健康验证证明》(原件);(6)留学生每次入境后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更新住宿信息;居住在学校宿舍的留学生需要到宿舍管理部门更新住宿信息;

3.居留许可延期工作签证 篇三

办事依据: 便民事项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1、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

申请条件:

2、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上述年龄的计算是指从受理之日按公历周岁方式计算的实际年龄。

1、提交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2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提交住宿登记证明。

须提交与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

1、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须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2、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时,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投靠人在境外无直系亲属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申请材料: 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

(1)投靠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2)投靠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须提供被投靠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中国内地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3、境外机构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无直系亲属证明、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经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自保书等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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