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共7篇)
1.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篇一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深化改革,认真落实《xxx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号),守住基本公共服务底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贴近市民需求,突出创新引领,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全市生活性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行业体系;
行业组织化、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流通方式现代化、骨干企业集群化的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品牌影响力明显提高,特色优势更加凸显;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商家诚信经营、群众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二、加快实施三项重点工程
(一)品牌建设工程
1.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支持老字号企业利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展营销渠道,扩大经营规模。挖掘老字号品牌的传统文化特色,鼓励老字号企业传承、提升产品制作技艺和服务技能,使老字号商品、服务成为广大市民和国内外游客领略古都文化的重要载体。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市商务委牵头,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工商局配合)
2.增强品牌竞争优势。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xx市著名商标,通过实施商标战略开拓市场。(市工商局、市商务委牵头)充分利用首都市场的窗口优势,加强行业交流协作,吸引外省区市和境外生活性服务业知名企业、品牌产品和服务进入首都市场,满足市民多元化消费需求。(市商务委牵头,市工商局、市民政局配合)
3.促进特色商业街转型升级。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特色商业街,要建立动态评价和监管服务机制,提高自主经营和自我管理水平;
推动现有特色商业街升级改造,丰富文化内涵,完善软硬件服务功能,增加体验式消费、定制式服务,促进特色商业街向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市商务委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二)营商环境建设工程
1.整顿规范消费市场。完善消费环境建设联动机制,加强商品质量、计量和明码标价监督检查,严格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强化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监管,保障公平交易。(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配合)畅通商务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市商务委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配合)
2.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露天餐饮、无照无证经营等行为,规范餐饮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市政市容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商务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防局、市市政市容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3.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诚信服务联盟,持续开展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推行赔偿先付制度。(市商务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首都文明办、人行营业管理部配合)2017年底前,在全市创建130个“无假冒商标商店”。(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委、首都文明办配合)4.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畅通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企业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市工商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配合)
(三)人才培养与岗位技能培训工程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中华传统技艺技能大师带徒传承工作,打造一支掌握特殊技艺技能的大师和传承人队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优秀人才“奖、树、评”活动,培育行业技术能手(服务明星)和企业技术能手(服务明星)。(市商务委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配合)
2.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健全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机制,持续举办服务技能大赛,带动企业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市商务委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配合)
三、全面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便民网点建设
1.加强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管理。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利用国有企业原有商业网点等资源及闲置空间,抓紧配齐服务设施,实现便利店(超市)、早餐、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代收代缴和再生资源回收等8项基本便民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替代“小散乱”等低端业态。持续加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使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舒适的服务。(市商务委牵头,市社会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全面落实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确保新建社区商业配套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市规划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市容委配合)
2.健全农产品零售网点体系。认真落实《xx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9号),区县政府要按照“市抓批发、区抓零售”的工作体制,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培育10家农产品零售龙头企业,完善布局规划,重点发展连锁化、品牌化零售网点,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零售网点服务质量。2017年底前,本市城市社区连锁化、品牌化蔬菜零售网点比例提高至三分之一以上;
2020年底前提高至40%以上。(市商务委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3.加快便民早餐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在城六区基本形成以固定门店早餐服务为主、便利店增设早餐服务为辅、其他形式为补充的便民早餐服务体系。2017年底前,全市新建或改造300家固定早餐门店,发展150家具有早餐服务的连锁便利店,符合早餐经营示范店、规范店标准的早餐网点达到1500家以上;
在此基础上,向社会公布早餐网点目录,方便市民消费;
拓展餐饮网点服务项目,开展养老助餐服务;
建设6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规范化早餐网点统一配送率达到60%。2020年底前,全市累计新建或改造500家固定早餐门店,发展200家具有早餐服务的连锁便利店、1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成1750家符合早餐经营示范点、规范店标准的早餐网点。(市商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社会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区县政府配合)
4.多措并举发展健康服务业。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网络覆盖广的优势,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健康服务。大力发展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物流体系。积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支持提供健康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5.完善共同配送网络。以进社区、进校园为重点,加快共同配送服务网点建设,承接电子商务、快递等企业的末端配送服务。2017年底前,建成500个共同配送服务网点;
2020年底前,累计建成800个共同配送服务网点。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末端网点建设,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寄递服务;
设立智能快件箱,服务市民网络购物需要。(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教委、市社会办、各区县政府配合)
(二)促进新型商业模式发展
加快推进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以服务民生为核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社区商业服务新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服务市民日常生活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实体店开展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应用协同,依据线上大数据和线下资源,实现在线交易、线下配送等精准化服务。结合智慧社区建设,利用社区智能终端,推送生活性服务业信息,提供查询、预约、支付等服务。(市商务委牵头,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配合)
(三)探索服务功能集成
1.培育多服务集成商业模式。制定本市社区连锁便利店示范店建设规范。2017年底前,建成50家具备便利餐、洗衣代收等服务功能的连锁便利店示范店;
2020年底前,累计建成100家连锁便利店示范店。支持连锁便利店发展网上订货、实体配送等新模式。(市商务委牵头,市社会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配合)鼓励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探索发展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引导零售、餐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连锁企业集聚发展。2017年底前,全市发展20家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
2020年底前,累计发展50家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市商务委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2.创新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运营机制。探索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纳入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依托环卫部门专业优势,整合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设施,通过统一运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组织化、规范化程度。在全市形成定时定点回收、网上预约交售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基本实现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在社区全覆盖。充分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优化再生资源智能化回收体系。(市商务委、市市政市容委牵头,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社会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配合)
(四)引导业态转型升级
1.加快便民商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建立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资源库,支持优质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鼓励连锁超市和品牌便利店企业扩大直营连锁规模,增强服务社区能力。2017年底前,在零售行业培育5家年销售额超过60亿元的连锁超市企业和3至4家门店超过200个的连锁便利店企业;
在餐饮行业培育50家门店超过10个的大众化连锁餐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在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中的营业额比重达到55%。2020年底前,累计培育7家销售额超过60亿元的连锁超市企业和5至6家门店超过200个的连锁便利店企业;
累计培育55家门店超过10个的大众化连锁餐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在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中的营业额比重达到57%。(市商务委牵头,市市政市容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2.推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发展。按照“疏解转移一批、关闭撤并一批、升级转型一批”的原则,加快推进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升级转移。2017年底前,培育5至10家调整升级示范市场;
2020年底前,累计培育15家调整升级示范市场。(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配合)
(五)深化开放合作
1.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强化生活性服务业的区域协作,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构建京津冀生活性服务业合作机制,建立农产品、家政服务等供需对接基地。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区县政府与国内蔬菜主产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本市社区开设连锁直营门店,鼓励大中型连锁超市采取“农超对接”模式扩大生鲜农产品销售规模。(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配合)
2.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序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外资进入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发挥外资企业在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积极促进国外特色餐饮企业、外资零售店铺等在京发展,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提高生活性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水平。(市商务委牵头,各区县政府配合)
(六)推动绿色发展
开展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加强行业能耗限额指导,推行《xx市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和《xx市商场超市合理用能指南》,推动企业采取措施降低能耗、减少排放。加大对餐饮、洗染、洗浴等行业节能、节水、环保达标情况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以“产业升级有政策、行业发展有目录、网点建设有规划、企业经营有标准”为重点,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保障充分的生活性服务业市场体系。调整流通业发展指导目录和行业准入标准,健全企业开业条件、经营管理规范、岗位服务规范等标准体系,提升流通业现代化水平。鼓励各区县积极探索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路径和模式,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区县政府配合)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配套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平稳有序推进。研究设立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引进国际资本、兼并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市财政局、市商务委牵头)
(三)建立协调联动和运行监测机制
成立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协调联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抓紧组织推动落实,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市商务委和市统计局要加强运行监测,掌握发展动态,跟踪评估行动计划实施效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农产品等x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x发〔20xx〕xx号)精神,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底线,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有关的主要食品安全评价性检测合格率达xx%以上,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稳定在xx%以上,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支撑体系
1.健全食品药品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办法,形成以法规规章为统领、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监管制度办法为基础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科学监管、有效监管、依法监管的法治支撑体系。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覆盖食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群,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协同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
3.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构建以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市级和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县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实现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检验零突破,对省产医疗器械、药包材检验能力分别达到xx%和xx%。
(二)聚焦食品药品质量提升重点
1.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鼓励食品企业按照良好生产经营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严格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规范、技术规程等,确保质量管理持续达到许可条件;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质量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体系;鼓励食品药品企业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
加强对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增强其履职能力水平。
2.强化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配送,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小食杂店等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设置“农村便民药柜”,解决边远地区农村群众购药难问题。强化农村药品安全监管,提升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严肃查处游医药贩,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地区。
3.持续开展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提档工作和“明厨亮灶”建设,不断提高量化分级优秀(a级)、良好(b级)比例,实现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严把上市准入关。对管理权限内的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与备案,严格依法依规审评审批,严惩注册申请材料造假等违法行为。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审批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技术审评信息平台,提升审评审批能力。
2.全面推行食品药品风险管理。开展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实现食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全覆盖;
推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风险监测力度。强化风险评估和研判,开展风险交流,化解风险隐患。
3.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在食品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在药品领域全面推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制定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提高监督检查的效能。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互通互享信息。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4.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依法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行业禁入制度。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联合惩戒。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品药品退货赔偿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损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推进乳制品、肉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以及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行业长链条、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深度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乳制品、茶叶、白酒、过桥米线等重点食品和食用植物油塑化剂防控、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非食品原料生产”和“地沟油”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深化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特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行动。
(五)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联动处置机制,落实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有关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范围,实施信用监管。鼓励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要将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推动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形成职能上良性互补、政策上紧密衔接、管理上互相支撑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定期督查通报工作机制,适时分析工作形势,跟踪督办重要环节。将本方案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
3.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篇三
河北省公用事业服务专项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0]36号),为全面提升我省公用事业服务水平,从2011年到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供气、供热、供水和公交等公用事业服务专项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供气行业:改变城市燃料供应结构,逐步向天然气为主发展,以优质清洁能源取代成本高、污染大的能源,设区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县(市)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设区市管道燃气比重达到80%以上。管网抢修及时率100%,灶前压力合格率100%。
供热行业:大力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区域锅炉为辅的集中供热,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采暖期供热温度要符合国家标准,供热温度达标合格率95%以上,管网抢修及时率100%。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设区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30%以上。
供水行业: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拓展供水服务范围,全面关停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源井,提高饮用水水质,出厂水9项水质单项合格率和管网水7项水质单项合格率达到
95%以上,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7%以上,管网抢修及时率100%。
公交行业:加快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结构,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公交出行分担率石家庄、唐山达到30%以上,其它设区市达到25%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辆石家庄、唐山、邯郸达到18标台,其它各设区市达到15标台。公交车辆运行正点率达到90%以上,车厢整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供气行业:积极利用天然气,天然气长输管线沿线城市要加快天然气设施建设,全部实现天然气供应。已经实现天然气供应的城市要扩大天然气使用范围,提高天然气使用比重,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大环境质量。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且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和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各地要制定管网更新改造计划,按照步骤进行更新和改造,提高燃气供应系统的安全性。在部分城市的边缘地区和远离长输天然气管线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压缩天然气供应,提高燃气普及率。
供热行业:积极制定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发展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导的城市供热体系,设区市单台容量在10吨/小时以下、县级市单台容量在4吨/小时以下的分散式燃煤小锅炉,要根据本地热源能力作出合理安排,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关停。对热交换站进行全部接管,减少由于服务环节过多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积极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沼
气等清洁能源,建立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开展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所有新竣工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进行热计量改造后既有建筑,要全部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县级市和10万人口以上县城要全部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办法,开展供热计量收费试点,试点面积不低于50万平米。
供水行业:加快城市水源地、供水厂、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水能力。抓好水源地保护,严格禁止一切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水质的活动,避免水源污染。实施水厂技术改造,提高供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加强供水水质检测机构建设,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增加检测项目,提高检测水平。推广水质在线仪表应用,提高供水水质的监测水平和出现异常情况的快速反应及处理能力。全面推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
公交行业: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建立适应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效优质的公交系统。整合现有公交资源,优化公交经营模式,调整公交路网布局,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改善公交车档次,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题地位,形成安全有序、方便舒适、快捷高效、质优价廉的公交体系。建立城市公交财政补贴机制,对城市公交公司承担的社会公益职能(老年人、残疾人、军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离休干部免费乘车,学生、成人持月票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进行财政补贴,确保城市公交行业正常运转。以公交客流集中区域为重点,重点建设片区公交枢纽,形成以公交专用道为纽带,以公交枢纽站为龙头的现代化公交换乘体系,全面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二)细化行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细化燃气、供热、供水服务标准。2011年各市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相关服务单位学习河北省《供热行业服务标准》、《燃气行业服务标准》和《供水行业服务标准》,并在日常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在省级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各市都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市的燃气、供热、供水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在文明举止、入网办理、户内管道设计施工验收、收费经营、运行管理、应急处置、投诉处理以及管理监督方面进一步细化提升。
二是全面提升管道用户服务质量。供气行业重点要在用户申请、泄漏抢修、入户安检等方面进行提升。户内燃气设施设计施工要充分听取用户意见,在满足规范要求前提下尽量做到美观和便于装修,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在接到用户申请迁移、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后,应迅速安排设计和施工人员现场勘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向社会公布并保持24小时事故报警(修)电话,抢修人员要昼夜值班。接到用户管网燃气事故报警后,抢修人员必须迅速出发,30分钟内到达现场。户内燃气设施发生故障,应在报修6小时内修复。定期检查户内外管线、燃气设施的安全情况,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公建用户每月检查一次,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一次以上。供热行业重点要在温度保障、测温服务、停热退费等方面进行提升。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供热起止时间供热和停热,不得延期供热和提前停热。如遇恶劣寒冷天气,可适当
提前供热或延期停热。遇事故抢修需临时停热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用户,并尽快恢复供热。供热期间连续36小时以上停热或室内温度达不到16℃,供热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退费措施。用户因室温不合格要求测温,供热单位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入户测温,查找温度不达标原因,属于供热设施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及时给予维修。供水行业重点要在水质安全、停水处理和临时供水等方面进行提升。要保证公共供水达到国家规定的压力标准和水质标准,用户反映水质问题,须化验的2日内予以化验,5日内答复。加强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24小时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或降压供水的,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或个人,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管网设施漏水抢修应做到小漏不超过24小时,大漏连续抢修,冬季要做好漏水现场的清冰防滑工作,方便用户出行安全。
三是抓紧制定公交服务标准。将规范公交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纳入三年上水平工作内容,从老百姓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改善公交服务的基础工作做起,针对公交服务中的薄弱环节,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研,从公交站台、营运车辆、车容环境、服务礼仪、行车规范、宣传报站、营运安全、营运调度、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考核等方面,抓紧制定《河北省公交行业服务标准》,2011年底出台。各市也要依据省级标准和自身的地理环境、人口状况,制定详细的公交出行服务标准规范。
四是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宗旨,在全省供气、供热、供水、公交行业
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劳动技能竞赛、巾帼建功和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文明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文明行业。公交行业还要积极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辆、文明车组的创建活动,倡导“无人售票,有人服务”理念,努力创造更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使更多的文明线路、文明车辆、文明车组成为深入民心的服务精品与城市名片。
(三)推行阳光便民服务,提升办事效率
一是完善价格机制。在供气、供热、供水和公交等公用事业现行价格需要调整时,严格按照价格法的要求,在物价部门指导下,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认真听取用户和不同阶层代表的意见,特别是对困难群体,要有一定的优惠补贴措施。价格调整一经批准,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价格标准、计价方式、收费办法及优惠措施要让群众家喻户晓、明白有数。
二是落实公开内容。把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产品及服务价格、办事流程、应急事故处置、行业服务承诺、热线服务和报修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职工最关心的内容,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加以落实。供气行业重点落实燃气开户、抄表收费、液化气罐装、钢瓶入退网、管网抢修维修、用户报修、供气质量等内容的公开工作。供热行业要落实好供热质量、热费收缴、用户入网、供热抢修维修、用户测温、热费减免、价格调整等内容的公开工作。供水行业要落实好供水水质、水费缴纳、水表鉴定、供水设施维护抢修、应急供水以及水价构成等内容的公开工作。公交行业要落实好公交线路分布、间隔、首末班
时间、线路新辟调整、票价及调整、IC卡办理、免费乘车及车厢优质服务等事关群众出行方面的公开工作。
三是创新服务举措。积极整合服务资源,建立以服务热线为载体的高标准客户服务中心,为用户提供舒适的办事环境,明确“一站式”服务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通过开通服务热线,形成申请、受理、设计、施工、移交、维修、收费、咨询、投诉为一体的高效流程,确保热线服务办结率达到100%。设区市要全部开设敞开式综合服务办事大厅,打破以前单一热线受理,封闭式办理的服务模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进一个门,办所有事”的服务模式,提高行业工作效能和服务保障能力。
(四)强化安全运营管理,提升应急水平
一是落实安全运营监管。加强对供气、供热、供水和公交等公用事业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施运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测,对于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单位要及时整改,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加大安全技术投入,落实运营设施维修和养护资金,对超期运行、问题严重的现有设施、设备、管网和运营车辆等要加快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行业每年至少开展三次以上的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整治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日常化、制度化,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经常抓,反复抓,常抓不懈,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之
以恒地坚持下去。
三是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以确保安全供气、供热、供水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充分整合现有人员、设备等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抢险救援队伍,认真开展定期演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部门、企业、社会联动机制,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公用事业专项提升行动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实施专项提升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督察。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将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上水平。
(二)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制度创新,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起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把公用事业服务提升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和预防腐败的重要工作,强化责任,健全制度,抓好落实。要建立系统、完善、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规范运行。
(三)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服务工作取得成绩的,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咨询、求助、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专业培训。供气行业重点加强政策法规、燃气应用、安全用气、燃气具安装维修等方面培训。供热行业重点加强行业政策标准规范、系统调控改造、热计量技术路线等方面培训。供水行业重点加强供水调度、运行管理、净水操作、水质化验等方面的培训。公交行业重点加强驾驶员岗位技能培训,建立星级管理考核长效机制。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业培训,通过加强专业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做到持证上岗、专业上岗、安全上岗。
4.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
编 制 审 核
四川省泰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2017]260号),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质量提升行动实施
1、成立质量督查小组 组 长:李元忠(项目经理)副组长:罗洁(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 员:范正宗(施工员)、曾运波(质量员)、刘虎、陶泽利、周波(安全员)
2、阶段性工作开展
(1)自查自纠工作(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31日)(2)质量提升工作(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3)工作总结(2020年1月10日)
3、自查自纠工作
从9月20日起,对锦江区三圣乡花果村2、4组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的自查自纠,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范围为在建工程;排查重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模板支撑系统、保温节能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一系列原因分析。确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采取手段和方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处理,积极和业主及用户沟通,取得谅解,减少投诉事件。
4、落实主体责任
(1)质量提升从一线作业人员开始,加强质量提升的宣传工作,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
(2)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工作,至项目经理以下,本工程部每个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为一个主体,每个专业分包班组、劳务分包班组 负责人为一个主体;在某个环节上、某个点上出现质量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本工程部主要追究的是经济责任,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管理人员责任:视质量问题大小,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程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有罚款、扣考核分、取消年终绩效、对于不作为或严重失职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将进行开除处理。
2)班组责任:对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整改、返修、加固、返工重做等;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根据与公司签到的合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履行职责、严控工序质量、工作质量;每个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我技能及管理经验,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每个管理人员认真责履行好各自职责;严格按图施工,施工之前做好质量、技术交底,从工序开始,严把质量关。
4)加强质量检查及质量跟踪: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带队检查;检查的形式分为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及时进行整改、返工;质量员、主管工长全程跟踪,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加强班组管理,对施工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
5、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学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执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 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计划将2017年10月作为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化月”,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
6、提升技术创新能力。(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
(2)根据工程建设10项新技术,积极应用开展QC成果活动,采用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造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工程建设技术发展。
7、工作要求
质量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各个管理人员及班组必须高度重视,在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项目经理的带领管理、公司领导的监督、指导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本工程部的现状,力求实效,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
四、安全提升行动实施
1、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项目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工作内容
(一)目标管理标准化
根据项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安全生产目标。
(二)机构建设标准化(1)组织机构 组 长:李元忠 副组长:罗洁
成 员:刘虎、陶泽利、周波(2)职责
1)组长负责项目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3)组员具体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督促各部门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工作。
(三)安全投入标准化
项目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四)管理制度标准化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项目汇总。项目部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项目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项目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2)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十一)应急管理标准化 1)应急机构和队伍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项目部建立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2)应急预案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作业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向相关上级单位报批。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按审批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4)应急演练
根据施工特点和季节特点,不定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5)事故救援
项目部发生严重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十二)事故处理标准化 1)事故报告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2)事故调查和处理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源头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一项基本建设工程,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强化落实“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工作,形成完善的标准化工作组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标准化工作方案,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层层负责,认真实施,积极推进,要注意把握正确的引导方向,注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入安全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
(三)精心组织,完善措施
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规相结合,与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个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将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四)巩固提高,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长期工作,项目要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项目部“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设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实施方案执行,确保达标的企业安全标准真实有效。
(六)加强交流,注重宣传
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加强活动的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经验。通过会议、岗前教育等形式进行活动的宣传,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处罚的同时加强规程的学习。在治理隐患的同时加强事故的警示教育,对遵守规章制度的给予一定的表扬或奖项在,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宣传,确保施工在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四川省泰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圣乡花果村2、4组项目经理部
5.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篇五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和“五新”战略任务,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陕政发〔2017〕57号)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2017〕18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质量兴业、质量强省的强烈意识,认真查找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
格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工程)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
到2030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三、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住建厅分管工程质量安全同志担任,成员由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处、标准定额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质量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电子政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处。
四、重点任务
1.强化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2.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确保工程造
大力持续开展文明工地等创建活动,把申报奖项和创建活动作为支持企业经营活动、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社会知名度的具体措施,同时坚持优中选优,引导文明工地创建向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和节约、环保方向发展。
9.鼓励中小企业优化品牌,培育一批知名建筑品牌企业,打造陕西建筑品牌。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大型骨干企业成立技术联盟,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强化建筑业企业质量立身和诚信经营的理念,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以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以信用赢得市场。
五、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
许可证到期后直接延期;参建项目的安管人员直接延续;项目直接授予“省级文明工地”;项目竣工前无事故的前提下待竣工后,直接进入“长安杯”现场复查阶段,项目有意愿参加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时,省厅将予以优先推荐。
3.对省厅表彰的项目,如若发现检查前后不一,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管理水平直线下降等情况,省厅将撤回表彰,视项目整改情况予以督促整改、全省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限制招投标、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8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施工、监理等企业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2018年8月-2020年11月)。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行动,重点对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工程、问题较多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省厅每半年对全省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6.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改善甘棠镇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促进甘棠的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展示区,现就开展绿色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提升黄山旅游交通和人居环境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带动、全民动员、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各负其责、集中整治、完善机制、确保长效”的原则,以“打造绿色人居、发展绿色经济、加速绿色崛起”为主题,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战略目标,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优化调整林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绿色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提升20个示范点绿色质量,使全镇景区景点、重要节点及周围环境绿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沿线森林景观明显改善,沿线林业基地、苗木盆景园、竹园、果园、茶园等园区建设更具特色,城镇绿化向纵深推进,“一路山水一路景”的交通旅游环境更加彰显,为建设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中国生态休闲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设内容
五年总投资1014万元,对全镇20个点(折合面积496亩)进行绿色质量提升:
(一)景区景点(重要节点):共5个提升点,总面积89亩,涉及玉河、弦瑞、庄里3个行政村,投资额173万元。对景点景区本身绿化和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提升,建设与景点景区相得益彰的绿化小品, 建设内容包括景观林建设、功能区、出入口、停车场绿化美化等。
(二)交通旅游干道两侧面上:共15个提升点,面积407亩,涉及凤凰、庄里、十字畈、弦瑞、玉河、大桥、民主7个行政村,投资841万元。建设各类景观林、苗木园、竹园等。
四、进度安排
整个行动期限为5年,2011—2013年为建设期,2014—2015年为巩固完善提高期。分年度实施:
(一)2011年度。投资729万元,实施8个绿色质量提升点,涉及面积227亩。其中景区景点(含重要节点)2个,面积41亩;交通干道两侧面上提升点6个,面积186亩。
(二)2012年度。投资127万元,实施5个绿色质量提升点,涉及面积103亩。其中景区景点(含重要节点)1个,面积11亩;交通干道两侧面上提升点4个,面积89亩。
(三)2013年度。投资158万元,实施7个绿色质量提升点,涉及面积166亩。其中景区景点(含重要节点)2个,面积34亩;交通干道两侧面上提升点5个,面积132亩。
(四)2014—2015年度。对所有提升点进行回头看,加强管理,提高绿化档次和品质,巩固建设成果。对达不到设计要求、建设质量不高的,进行补缺补差,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镇成立绿色质量提升行动领导组,由镇领导担任组长,林业、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加强绿色质量提升行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建立绿色质量提升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要节点、关键地段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及时研究和解决行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加大绿色质量提升行动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绿色质量提升行动目的、意义,宣传林业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交通干线醒目位置构筑永久性宣传牌。通过宣传教育,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赢得群众支持,增强广大民众参与绿色质量提升行动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浓厚氛围,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公民的实际行动。
(三)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突出建设主题,提升建设品位。所有提升点必须要对提升前状况进行影像、数据和文字等详细分析,精心制定具体的施工作业设计,明确建设内容及提升的具体指标。要充分使用桂花、香樟、枫香、杜英等乡土树种,坚持“乔、灌、草”结合,常绿、落叶搭配,科学配置“常绿、阔叶、彩叶、竹类、花草”等植物资源,突出建设效果。
7.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篇七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及省、市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公司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升本质量安全水平。
二、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
1.公司成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严江勇
副组长:姜永峰、徐水高
成员:严裕录、徐毅、郑春芝、周凤美、郑伟莉、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2、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项目管理部和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3、阶段性工作开展
根据公司《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公司将分三个阶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项目都要围绕此次节点来开展行动。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
(3)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各项目的治理行动。各项目要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住建部和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查找质量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调研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主要分为项目自查和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两个层面。自查主要以公司为主体推进本公司和在建项目部两个层面的自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各项目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提升行动。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情况、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省厅、建设部将每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从6月1日起,公司将结合月度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的方式对重点项目实施督查,严格落实整改。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自查,排查范围为所有在建工程;排查重点: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批、落实情况,在建项目的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分包单位质量管理风险控制、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到岗、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控制、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彻底排查,重视管理制度落实,稳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一系列原因分析。确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采取手段和方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处理,积极和业主及用户沟通,取得谅解,减少投诉事件。
(三)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月)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同时,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各项目要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查找出来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对照提升行动效果,进行考核总结。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落实主体责任
1、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工作,项目经理部每个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为一个主体,在某个环节上、某个点上出现质量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管理人员责任:视质量问题大小,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班组责任:对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整改、返修、加固、返工重做等;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实行质量管理标准化。
2、全面落实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以建筑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从事工程管理工作;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和媒体报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治理行动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及时上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各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重要岗位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发现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上公布。强化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注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考核管理,规范从业行为。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100%落实到位。要加大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不得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凡未设立永久性竣工标牌、质量信息档案不按规定移交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学习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管理手册》、《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文件,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执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积极推动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编制工作,强化施工过程中企业标准的执行。要积极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研究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及有关配套文件,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建立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组织现场观摩交流会,发挥典型示范的引路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操作人员。
3、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质量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公司及项目各个管理人员、班组必须高度重视,在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项目经理的带领管理、公司领导的监督、指导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力求实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并通过人、料、机、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质量提升从一线作业人员开始,加强质量提升的宣传工作,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要积极组织研究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制定管理办法,加强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推广应用。依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从设计、施工等环节入手,深入治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完善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实施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建立质量优秀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激励机制,指导项目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活动。
4、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1)安全目标管理标准化:根据项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投入标准化:项目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3)管理制度标准化: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项目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项目经理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项目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根据项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教育培训标准化: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作业安全标准化: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部架体拆除、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6)隐患排查和治理标准化: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7)重大危险源监控标准化:依据有关标准对本项目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8)应急管理标准化: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建立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作业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向相关上级单位报批。按审批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根据施工特点和季节特点,不定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发生严重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全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编制、论证审查、实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推广应用新型支模架等新产品新技术,实现“人防”向“技防”转变。强化技术创新,加大“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应用开展QC成果活动,采用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造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工程建设技术发展。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进一步改进和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强化对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督,注重把关键环节抽查和随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把施工前预控、施工中检查和竣工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必要的行政处罚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能和水平,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质量监督。
2、加强监督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由主要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转变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做法,重点采取随机检查、飞行检查的方式,真正地发现问题,真正达到检查的目的,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多发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企业要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事故易发多发部位的监督执法检查,对重大危险源数量、进度、专项方案落实情况逐一建立台帐。各项目加强质量检查及质量跟踪: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带队检查;检查的形式分为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及时进行整改、返工;质量员、主管工长全程跟踪,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加强班组管理,对施工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
3、履行职责、严控工序质量、工作质量;每个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我技能及管理经验,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每个管理人员认真责履行好各自职责;严格按图施工,施工之前做好质量、技术交底,从工序开始,严把质量关。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技公司部署,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由各项目及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落实责任;部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提出整治措施;全面推进此次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2、落实公司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根据住建部及公司的工作要求,围绕工作重点,点面结合,在认真做好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抓制度、抓体系、促落实。各项目要按照公司行动方案,做好每一阶段治理工作,对市场行为方面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着重落实整改。
3、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与企业和项目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认真接受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虚心接受,抓紧整改,力争全面达到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要求,凡受到地方政府通报批评的单位和项目,公司将追究领导责任。
4、做好总结和创新提升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查出的市场行为、工程实体等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整改,并比对住建部要求,对全面强化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分包管理,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快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创新新的工作思路和管理制度,以高效的工作全面提升质量安全行动。在此次全国性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结合本公司转型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状,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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