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党费活动的总结

2024-07-28

收缴党费活动的总结(共10篇)

1.收缴党费活动的总结 篇一

党费收缴工作总结范文两篇

党费收缴工作总结范文两篇

【一】

201x年xxx镇党委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1x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共有党支部16个,10个社区党支部,2个村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178人,其中在岗国家干部职工党员62人,农牧民党员17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10人,其它身份党员89人。201x年以来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9327。3元,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镇党委一名副书记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干事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镇党委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与各支部签订责任状,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收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采取在镇党校干部培训班上开设党务知识课程,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矗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镇党委每年年底向各支部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费。一是建立党费使用、审批程序、权限,把握党费使用规定,严格党费开支,党费使用坚持党委会研究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在重大项目开支上坚持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制,确保党费开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下拨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统一凭证入帐条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达到帐、据、户相符。

(四)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镇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审核两次。采取抽查普查结合,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二】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18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18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9373.4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2018﹞2号)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

3、按时保质完成党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18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中的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二oo四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二oo四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

(一)》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

(二)》。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工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有时出现党员因试用期满或者职务晋升而变动工资后没有马上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以后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工资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额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党费收缴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务管理干部的此项业务水平。

2.社区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二

一、基本情况

我社区共有1个村党支部,共有党员00人,其中在岗国家干部职工党员00人,农牧民党00人

二、具体做法

(一)党费思想上的认识。龙池街道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我社区党支部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活动,交纳党费重要性组织教育上课,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矗,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对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应由其本人提交申请,经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其党费。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社区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

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社区每年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要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3.党员发展与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三

一年来,XX单位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建工作,在局系统各基层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我局共发展新党员26名,其中女性1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19名,生产服务一线工作人员10名,共收缴党费82969元,已全部解款上缴。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把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在提高工作认识和加强工作力度上下功夫。一是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相关制度,对发展党员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业务要求,局党委、各党(总)支部齐抓共管,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三是局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四是严格 依照党章规定收缴党费。

2.更新观念,拓宽党员发展对象来源范围。局各基层党组织不但注重从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岗位上发展党员,也为一线员工提供教育培训和学习机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发展对象的来源范围,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

3.抓好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抓好集中培训、日常管理和结对联系等各个环节,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二是突出重点,改善结构,针对局目前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的特点,明确了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等工作方针。三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坚持个别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4.党费收缴规范化操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收缴党费,同时做好党费收缴的宣传和公示,及时上交党费。

二、存在不足

非公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仍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帮带教育需要创新形式,发展党员来源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2011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 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中,努力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继续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发展党员的业务素质。2011年计划发展党员19名。

二是把重点放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三是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党费收缴宣传、公示等好的做法,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进行。

4.党支部党费的收缴 篇四

时间:2010-1-15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应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等;“活的部分”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等。各企业党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由企业党组织负责核定。

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本规定第2条执行。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本规定第2条执行。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觉按规定交纳党费。

5、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没有固定收入的流动党员,按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企业党组织研究,报企业党工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6、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7、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接收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

8、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9、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500元至1000元(不含)党费,全部上缴省委组织部,具体由区企业党工委代收并逐级转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0、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1、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2、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3、党支部收缴党费应由专人负责,逐次逐人登记造册,并在党员本人的《党费证》上签章。收缴的党费原则上在每季度的支部书记例会上上缴,并填报《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单》。未在支部书记例会上上缴的支部,可交办事大厅党群工作窗口。党费管理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办好交接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不留存党费。

14、各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总数的15%,经区企业党工委划拨,用作党员教育活动经费。划拨的党费为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开支,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党员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党内表彰,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党费的使用坚持先预算后使用原则,必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动用。

15、各级党组织必须在每年年底前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党费的收缴和区企业党工委下拨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5.黄泥塘镇党费收缴工作的汇报 篇五

根据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镇组织部对全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总结,现将收缴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1月,我镇党委共辖党支部50个,有党员1081名。我镇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十分重视,召开了党费收缴专题会议,制定了党费收缴制度并确定了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切实做到了按时足额收缴,专款专帐,及时上解。

我镇农村党员党费按每人0.2元/月征收,国家工作人员按工资核算0.5%的比例征收。去年年底收缴的党费及其部分今年的共有10095元节余未解,尚有少数支部党费未缴纳到镇,计划于9月份全部收缴到位后,并一并上解县委组织部。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党支部自觉收缴党费意识不强,收缴进度慢;二是部分流动党员收缴党费难度大;

三是部分离退休党员不按标准缴纳党费,主要是一些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农村后,就按农村党员标准上缴。

6.关于全县党费收缴 篇六

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现将中国共产党xxx第 次代表大会以来县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XXX年底县管党费账面结存XXX元。

年至 年底,党员交纳 元,各乡镇党委、县直党委(直属总支)共上缴党费 元。上级党组织拨来 元,党费利息 元,其他收入 元。县管党费总收入 元。5年来,县管党费共支出 元。基中,党员培训开支 元,订购党员学习材料开支 元,党内表彰开支 元,购买党员教育设备开支 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开支 元,支援抗灾救灾开支 元,上缴 元。截至2011年月日,收支相抵后,县管党费共结存 元。5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我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并积极推进党费公开工作,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县委组织部规定要求,普遍对本地党费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检查。总的看,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执行中央组织部和县委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要求,健全了制度,强化了党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统一印制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薄、册、表,完善了设施,强化了基础建设,对使用方法和管理工作做出了统一的规定。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每年向县委作一次书面报告。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个别单位党组织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少数党组织还没有完全按照中组部、县委组织部规定使用党费,把关不严,使用不够合理。

今后,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7.党费收缴标准 篇七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党费。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党费。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8.党费收缴规定 篇八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印发《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党费收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基数为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含绩效工资、教师课时费)。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含5000元),交纳1%;5000元以上者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二、班导每月交纳党费不低于8元;秘书、党务干事、教师每月交纳党费不低于10元;07年以前签约的研究生、副主任、主任每月不低于15元。

三、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的下月起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免交的期限均为一年。如需延期,应重新申请报批。

四、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找其谈话、召开党员大会、发通报方式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组织部

9.党费收缴检查 篇九

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县直各党委、总支、支部:

3月21日,市委组织部将对我县县直机关党组织2011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全市通报。为迎接好此次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查看收缴标准和收缴范围。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标准收缴了党费,做到及时足额、应缴尽缴。同时,查看党员花名册,逐人核实有没有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

2、查看党费账目和票据。一是党支部在收取党费时是否为每名党员开具票据,认真填写《党员交纳党费一览表》,确保做到票、表内容一致,实缴实收。二是各党委在收到各党支部上缴的党费时,是否为其开具票据,认真填写《基层党委党费收缴过渡表》。同时,严格按要求做好党费账目的记录工作,做到账目清楚,票据规范。三是各党委(总支、支部)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要建立专门的党费收缴档案,由专用档案柜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规范。

二、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目前,我县县直机关党费收缴工作的突出问题是收缴不足额和存在个别2011年未交纳党费的党员,在市委组织部来县检查之前必须加以解决。为此,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即进行整改,对未交纳党费党员 的党费进行追缴,对党费不足额度进行补交,务于3月19日前将2011未交纳党费党员的党费和党费不足数额上缴县直机关工委。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这次检查为契机,立即开展自查,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规范整理,并把党费追缴和补交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对不能及时追缴补交、影响雄县党费收缴整体工作的,将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10.关于党费收缴标准的计算办法 篇十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和省市相关党费收缴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调整后的党费收缴标准通知如下:

一、党费计算基数:

1、在岗教职工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津+补贴一+补贴二+浮动-所得税。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1、在岗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0.5%;5000元以上者,交纳1%。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工作要求:

1、及时缴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遵守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的具体体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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