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2024-09-30

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共15篇)

1.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一

江苏:九个结合提高生态市建设综合效益

建设生态市是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内涵更丰富、涉及面更广泛、带动效应更强的.生态环保创建活动,是当前国家各项环保创建活动的最高层次,是国家表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高荣誉.

作 者:赵挺 贺震  作者单位:赵挺(江苏省环保厅)

贺震(江苏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刊 名:环境经济 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ECONOMY 年,卷(期): “”(10) 分类号:X2 关键词: 

2.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二

1 建立良好的营销体系

生态养鸡技术不是难点,营销是关键,因为所卖的产品与众不同,因此价值自然要得到体现。营销体系是建立在质量基础之上的,核心是树立品牌。在建立营销体系时,要紧抓顾客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建立多种渠道的营销网络。

1.1 赊销与订单销售

生态养鸡的产品销售有两个难点,一是价格贵,二是假货多,因此很多顾客在购买时非常小心。在产品销售的早期,可以对比较熟悉的顾客进行赊销,通过他们使用之后的宣传打开销售渠道。这是一种由点及面的销售方式,虽然时间比较长,但客户非常稳定,宣传效果好。尤其要关注那些家有小孩或老人的客户,土鸡蛋和土鸡肉是他们非常乐意接受的产品。

1.2 定点销售

生产达到一定的规模必须进行定点销售,在城镇的超市设立固定销售点,或设专营店。定点销售要求产品的供应具有连续性,不能销售来源不明、无质量保证的产品。要求精心地安排生产计划,各批次的土鸡在蛋肉供应上紧密衔接。如果自己的生产能力不能达到要求,可以联合几个生态养鸡场共同供应产品。

1.3 一体化休闲销售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文化成为时尚。生态养鸡场一般都是建在山清水秀的地方,可以利用地理优势、产品优势建立休闲区,集餐饮、钓鱼、爬山等活动为一体,带动生态产品的销售,这也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产品销售方式。

2 打造良好的繁育体系

大部分的生态养鸡户所养的鸡种是本地的土鸡,为了保证生产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必须建立良好的繁育体系,因为收购的种蛋,其受精率、孵化率都不能得到保障,潜伏的疫病也比较多,如沙门氏菌的感染等。繁育体系至少包含两级,即种鸡群与商品鸡群。种鸡群要求产蛋量高,蛋重在50克以上,蛋的大小均匀。一定的蛋重是下一代健康的保障,过小的蛋不利于孵化。商品鸡群分为蛋鸡与肉用鸡,蛋鸡群的年产蛋量要求达到140枚左右,蛋的大小与均匀度不作过分强调,因为很多消费者都认为土鸡蛋小且不均匀,所以可以在销售时进行分级销售。肉用鸡的公母体重(饲养一年)分别达到1.2千克和1.5千克左右。

在建立繁育体系时,一定要注重选择与淘汰。在种鸡群内,要经历多轮筛选,确定适宜的公母比例,消灭各种潜在的疾病,建立健康的鸡群。商品鸡群也至少要经历两次筛选,一次是在育雏前。选好苗鸡,一次是在一个月后,即育雏结束散养开始前,要尽量淘汰弱小、体残鸡只。

3 构建良好的防疫体系

防疫体系的建立,首先要从选址开始。选址要考虑四个因素:防疫、饲料、鸡只的安全和污染物的处理。一般来说,选择的场址要求地势高燥平坦、开阔、水质良好、水源充足、交通方便、无污染,且3千米内无化工厂,距交通主干道1千米以外,场地四周建围栏或拦网。

很多生态养鸡户认为生态养殖疫病少,不用接种疫苗,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规模化养殖的风险很大,一不小心就会全军覆没,虽然生态鸡群的体质较笼养鸡健壮,但也只是普通病较少,对传染性疾病则同样易感。针对几种重要传染病,特别是鸡马立克氏病、禽流感、新城疫等几种传染病的防疫必不可少。一般地区可以参考下面的免疫程序:1日龄接种马立克氏病液氮苗;5日龄接种新城疫及传支二联多价冻干苗;12日龄接种法氏囊苗;18日龄接种新支二联苗;24日龄用法氏囊苗二免;35日龄用鸡痘与禽流感油苗同时免疫;55~60日龄接种新城疫I系苗。产蛋鸡还应进行以下几次免疫:110日龄新支二联苗饮水,并用新支减三联苗注射;120日龄接种禽流感油苗;230及350日龄各用新支二联苗饮水1次;280~300日龄用禽流感油苗注射1次。其他种类可以根据当地疾病流行情况决定是否免疫。

4 关注饲养管理中的敏感时期和突出问题

4.1 敏感时期

要保证生态鸡的饲养效益,就必须保证较高的成活率。体重达0.6千克以前的生态鸡成活率比较低,只有80%左右,因此,这是一个关键时期,过了这段时间,成活率就比较高了。选择恰当的育雏方式和保证适宜的育雏温度是提高成活率的关键。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疫病的影响,特别是从农村收购来的种蛋,潜在的病菌较多,最典型的是鸡白痢,防止鸡白痢要从孵化开始,出壳较晚且困难,有白痢症状的鸡要一律淘汰。腔上囊病最容易在0.5千克左右的鸡身上发生,特别是在春天,遇到天气剧变、换料等应激因素影响时表现尤其强烈,要特别小心,可以提前在饮水中添加维生素C和维生素E或速溶多维。

4.2 解决天然饲料问题

要形成独具特色的产品,减少饲养成本,就一定要解决好天然饲料的问题。根据各地的农业生产特点和生态特点,天然饲料的种类有很大的区别,但基本上是由昆虫、牧草、树叶、果实、籽实等组成。采用人工种植牧草、瓜果、树木(日本有一树种———光叶楮,此树叶子蛋白质含量达23.48%,是土鸡的优质绿色饲料,国内已有养殖场引进)、人工诱捕昆虫、人工养殖的蛆虫是解决天然饲料不足的好方法。在人工饲料生产过程中严禁添加各种化学药品,以保证生态鸡的肉质。只有天然饲料充足、营养全面,才能够生产出高营养的优质产品。

4.3 确立合理的养殖计划

为了保证产品的连续性,一定要制订一个合理的养殖计划。按产蛋期计算,种鸡的利用年限为两年,商品蛋鸡的利用年限为一年。肉用鸡一定要经过一年的生长,因为生长期太短,其肉质太嫩,不符合消费者的习惯。根据生态鸡的利用年限和产品的连续供应,合理组织孵化生产。

4.4合理布局

放养密度以每亩(1亩=667平方米)园地200只左右为宜,过密天然饲料会不足,鸡群寻食难管理,或人工喂料过多,影响肉质,同时,土地消纳污染的能力不足,过稀饵料利用不充分,效益不明显。按每10亩设置鸡棚一个,每棚养鸡2000只,实行小棚小群大规模放养,棚内设置栖架和舒适的产蛋箱,防止鸡在外产蛋并抱蛋,各群之间要隔开。

3.如何提高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效益 篇三

【关键词】 园林 建设 效益

1. 当前城市园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植物种植的土壤条件恶劣

在城市扩建或新兴城市的建设中,地基的填充物多为城市的生活垃圾或者是旧城区改造中产生的废料,有的地段地势相差比较大, 城市园林建设中栽培的植物是工人依据城市规划栽植的植物组的群体,如何提高植物赖以生存的土壤质量和提高植物栽培后的养护工作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

1.2植物苗培植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城市绿化施工单位在购进苗源的时候,大多不是从一个苗源基地选择苗种,因此会出现植物的苗培质量参差不齐。栽培的苗木的质量和规格参差不齐,绿化后的效果也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更无法植物栽培后绿化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现在的城市建设中,尤其是小区建设,居民对植物栽培后达到良好的绿化效果要求时间短暂,但是建设施工单位为了提高栽培植物的成活率,在购进苗木时选择的规格较小,因此在栽植后绿化效果不能在短时间内显现出来,不能满足居民短时间内对绿化的要求。

1.3植物生长与气候、环境不适应

北方天气干旱降水量小,适合城市园林建设所需的植物种类稀少。城市园林除了绿化环境和工人休息享受自然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其整体的表现效果。我国的北方地区,越是靠近高纬度的地区,降水量越少,适合该地区园林建设所需要的植物种类更加有限,城市园林建设因此容易造成绿化单一。

2. 现代城市园林建设分析

2.1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

人只不过是自然界众多物种的独特一个,人类实现全面发展的前提要尊重自然规律,因此,我们在规划和建设城市园林中,需强调回归自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享受自然。人类的足迹已经踏遍了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地球到处都是人类建设的奇迹,大自然已被人类改造的面目全非,在城市生活的居民更是大自然的美,因此,城市园林建设作为弥补城市建设中缺失的大自然的美,要选择一种理性的方式回归自然。所以,我们在对园林进行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以人文本,遵循大自然的规律,科学建设城市园林。

2.2城市园林建设要处理好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

随着人类积累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多,其精神方面的要求也相应的提高,环境对居住在城市中的居民具有更直接的导向作用。因此,要从城市建设的整体出发,为人类创建一个整洁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这既是人们迫切需要实现的愿望,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但是现在城市中的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追逐眼前短暂的利益,不重視城市园林建设,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这导致了城市园林建设和城市的总体发展不相协调的情况,也阻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城市的园林建设中必须考虑到经济发展和城市园林之间的关系,需科学的布局,合理的规划,整个城市面积中园林绿化建设的面积要达到相应的比例,使城市园林建设和城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实现城市园林和人的需求、园林和经济发展、园林和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相协调发展。

3. 如何提高城市园林生态效益

3.1科学地对园林布局的结构进行规化

很多城市的园林建设中,都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城市园林的无序规划、布局分散和过多的人工雕琢等等,城市的园林规划和建设应该履行生态优先及城市整体规划优先的原则,在城市园林规划中坚持以生态平衡为先,着眼城市的整体生态环境,将大自然的环境引入到城市,形成一个"城中有林,林中有城"的美好景象,使城市和园林景象相互融合,科学合理的布局园林建设中的各种苗木,这样,优化了土地使用率,使城市中有限的土地得以最大化的利用,增加了城市绿化面积。此外,在城市园林规划中也要对个植物物种进行合理的配植,对不同植物种类的特征进行分析,综合配植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态群,可以达到良好的生态景观,避免了栽培单一物种,使城市园林更具有大自然的天然和野生的特点。

3.2按照不同物种的生活习性,合理的进行配植

现在城市园林建设中普遍使用的几个植物群体是藤本植物、灌木及乔木、草本植物等,在大自然中它们有各自本身的特点,在城市的园林建设中各有不能相互替代的优点。因此,在城市园林建设中要充分的考虑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该城市的功能及栽培植物的生活习性,不能盲目崇拜,大量购进。要依据城市所处地理位置的特点栽培适合该地区生活的物种,在这个条件下,在合理配植草本植物、灌木及乔木等搭配。总之,在城市的园林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到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在确定适宜该城市栽培的植物,决定是栽移一些外地物种,这样考虑仅仅节约了植物栽培后的养护费用开支,还更大程度的展现了林园的价值。

3.3根据城市历史文化底蕴,选择具有特色的植物群落

每个城市都拥有自己的特色,城市园林建设也必须考虑到该城市的特色,城市特色因素也要充分融入到栽培植物的选择上,苗木选择上要选择那些具有乡土特色的植物,因为这些苗木能够更好的适应本地区的气候条件,成活率高、成长迅速等优点。此外,栽植具有乡土特色的植物还有其具有对本地病虫害具有较强的抵抗能力和环境等因素的干扰,城市园林建设中一般都是以乡土特色植物为主体,也可以适当的引进外来物种,这样可以增加整个城市园林的稳定性,外来树种的引进也向市民展现了乡土植物以外的生物群落外貌。

3.4要保持园林物种的多样性

城市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城市地貌一般比较单一土质条件差等缺点,因此适合该城市的植物物种相对稀少,城市园林形成的生物群落结构比较脆弱,很容易导致树木死亡和草场退化,发生病虫害等情况,城市园林稳定的基础是园林建设中栽培植物的物种多样化,这是因为不同的物种有其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所以,为了防止以上情况的发生,必须要坚持各物种之间种植相互搭配,保持园林建设的物种多样化,这样城市园林的稳定性得以加强,使城市居民真正享受到大自然的风光,四季更替,鲜花绽放、绿色长存。

居民才是城市的主体,因此城市的园林建设必须要符合居民的心理要求。园林建设要以人为本,要以满足人的需求为前提。城市中的每一处的园林建设必须考虑到有利于居民的身心健康发展,要考虑到人的视觉、行为和心理感受,建设具有独特景观的园林,让居民从身心感受到园林给其带来的快乐,充分体现园林建设的人性化。不管怎样奇思妙想的设计园林景观,都需要考虑到居民随时随地消遣,时时刻刻让居民留恋园林景观中的美景。让每一位居民身处园林有一种园在画中,人在画中的感觉。只有这样,园林建设从人文方面才可以说是成功的。总之,一座园林的建设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需求作为出发点,把人的满足作为园林建设每时每刻的追求。

小结

4.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四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计划13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3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4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4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641000元[其中:①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571000元。②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计划151280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

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1280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1372600元[其中:①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1171700元。②公共管护支出00元。

三、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营造林资金)30000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营造林工程正在实施。

四、自治区(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此项工程已竣工,资金正在拨付。

五、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人员管理情况:我县胡杨林管理站招聘护林员55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55份,没有一个中心站和4个管护站,均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档案,目标管护责任制落实到位,共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55份,巡护记录填写全面,规范,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覆盖率有明显提高。我县招聘护林员26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26名,各个管护站负责人与胡杨站站长签订了管护责任书,胡杨林管理站站长与林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与政府县长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管护站档案齐全,管理规范,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位,巡护记录均按照地区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资源覆盖率有明显提高。

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新建管护站一个,维修中心站一个,新建管护站2个,安放标志牌6面,安放宣传牌28个,订做警示牌30个,其中已安放20个,另一个中心站招投标手续已于11月办理完毕,近期将开工建设,档案齐全,管理较规范。县林业局在监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期间,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专款专用。通过自查,存在的问题有:

1、管护人员工资较低

5.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5〕1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用于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公益林是指已签订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并经国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

第四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行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相同的补偿标准。

(一)国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和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其中:山权、林权均属国有的,全部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山权属集体、林权属国有的,30%用于林地所有者经济补偿,70%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山权、林权均属集体的,70%用于所有者经济补偿,30%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国有单位管护支出用于管护公益林而发生的森林火灾、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维护和管护劳务补助等相关费用。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和管护公益林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和直接管护费。对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无林地的管护补助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等支出。

1、所有者补偿费是指对纳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范围内的林权所有者的经济补偿,按照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由全体村民共享。所有者补偿费占管护补助支出比例的65%。

2、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是指拨给村集体,用于从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护林员、管护质量检查及造林补植抚育等支出。监管费占管护补助支出比例的15%。

3、直接管护费是指用于直接从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护林员劳务补助(以下统称护林员工资)。护林员工资占管护补助支出比例的20%。

(三)公共管护支出由省级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林监督检查和评价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将全部作为补偿费直接补偿给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所有者。

第六条

各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应按照实际需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护林员,并签订管护合同,林场/公司根据选聘条件自行确定护林员,并报县农林局及当地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

各镇、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管护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落实管护责任,并根据管护合同履行情况发放或领取补偿资金。

1、村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由县农林局直接拨到各村,各村根据第四条规定支付。集体所有者经济补偿费原则上应直补到户,但人均金额低、执行规定发放有困难的或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直接管护费按规定使用有结余的,需要用于集体公益事业的,村委会需提供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程序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代表会议通过的“补偿费支出使用方案”和当期的补偿费支出明细公示情况,经林业站审核无误后,报镇政府审批给予支付。

2、林场/公司经营管理的公益林,补偿资金由县农林局拨给林场或公司,由林场/公司按第四条国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和规定支付。

3、村集体在生态公益林确定之前承包给个人经营管理的,直接支付给个人,发放补助资金金额按合同约定在标准范围内给付。

4、重点生态公益林800亩以上的村,护林员管护工资实行“一卡通”,凭各镇林业站报送的林权所有者与护林员签订的《管护合同》,根据管护质量检查考核结果发放,按不高于20%的比例直接通过银行卡形式拨付给护林员。

第八条

各村委会应将所有者补偿费、村级集体组织监管费的分配情况和管护落实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县财政局和农林局分别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

投诉电话:县财政局

87382133

县农林局 87382713 第十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级以上公益林资源变化情况,按规定相应调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预算。

第十一条

林业主管部门及各管护责任单位应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对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各补偿资金的使用单位、集体和个人,要主动接受财政部门、林业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偿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扩大、改变补偿资金使用范围,不得截留和挪用。财政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审计部门加强对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本规定,截留、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和处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农林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6.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六

建设生态公益林, 能够有效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 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由于近年来生态环境遭遇前所未有的破坏, 人们常常生活在雾霾毒气之中, 生态平衡被打破, 人们渴望天蓝水清空气好, 而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就可以大大提升环境指数, 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功德之事, 我们都应该关心支持。

1 公益林生态效益

通常所谓的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保持生态平衡, 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 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它具有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维持大气平衡、林产品提供等的生态功能, 能够为人们提供多种社会产品和服务。它的建设管护主要由各级政府投入, 林管部门负责管护, 一些农民经营者也参与其中。

1.1 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公益林的生态效益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涵养水源效益, 丰富的生态公益林资源, 可以有效净化水质、防止水土流失、抵御旱涝, 对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效果明显。其次是防护作用, 生态公益林, 能够有效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作用, 可以为人们筑起一道道天然屏障, 所发挥出现来的生态效益难以用数字来表示。生态公益林还有绿化美化环境和净化空气的作用, 这对改善人们生存条件, 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 公益林的经营

生态公益林经营要本着有效发挥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不破坏原有生态平衡的基础上, 实现生态经济双共赢。生态公益林经营离不开经营者农民的参与, 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 提升农民管护的积极性, 依然是需要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

1.3 公益林的利用

生态公益林的利用要掌握合适的度, 要严格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活动。

2 公益林现状

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对改善人们生存环境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国家专门建立相应的补偿措施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 由于相应制度建立不够完善, 补偿幅度不够理想, 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生态效益和农村经济发展矛盾仍然很突出。

2.1 公益林的划分不够合理

我国对森林划分有一定标准, 如果按照森林的功能不同来划分, 可以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 公益林又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根据相应补偿规定, 只有对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补偿。各地对公益林的判定存在不统一性, 出现不合理划分, 也是正常现象。由此衍生出许多矛盾, 也是司空见惯的。一些经营者不愿意接受界定, 往往就会阳奉阴违, 不能很好地遵守规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值得探索和研究。

2.2 公益林补偿额度和农民期望值有落差

公益林在确定属性之后, 就要限制或禁止经营者随意砍伐, 一些经营者利益肯定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为了缓解相关矛盾, 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政策, 但是这个补偿制度很难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一方面是国家补偿能力有限, 补偿力度不够;另一方面, 经营者受损情况难以准确界定, 补偿多少最为合适, 这个问题很难达成共识。经营者大多是当地农民, 没有太多其他经济来源,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思想比较严重, 如果得不到理想补偿, 对农民积极性的打击可想而知。

公益林补偿标准低, 当然就会挫伤经营者的管护积极性, 如果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经营者和管护者的利益就要受损, 这样就可能造成更大的生态损失和利益损失。一旦形成恶性循环, 势必对公益林建设带来致命伤。

2.3 公益林管控和农民经济效益相矛盾

公益林当然要以发挥公益效益和森林生态效益为主, 所以在管控方面要求就比较严格, 那些特殊保护的公益林是禁止采伐的, 即使不是重点保护公益林, 也是要限制采伐的。这些限制措施是必须的, 对经营者的补偿也是应该的。但因为补偿额度偏低, 经营者对补偿不满意, 当然就会出现副作用, 在公益林管控方面, 就会出现懈怠甚至是抵触情绪。有个别地方也难免要出现偷砍乱伐现象, 这给公益林管护带来严重威胁。因为政府对公益林补偿有固定标准, 而农民自己有心理期望值, 这巨大落差很难达成契合。农民常常会进行横向比较, 外出打工农民工挣多少钱, 经营公益林收入多少钱, 再是, 农民拿自主经营商品林按亩产值比较农民挣多少钱, 管护公益林不得开发利用只有享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亩收入又多少钱, 如果没有可比性, 农民当然是不满意的。这对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控都是不利的。

3 公益林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契合点探索

公益林要健康发展, 相关政策要给力。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 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越来越显得弥足珍贵, 如何协调各种关系, 保护农民种植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是眼下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3.1 提高公益林的经济效益

严格管控的公益林本身是不产生经济效益的, 因为禁止采伐, 经营者当然就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即使是有限度的采伐, 也不会带来多少实际效益。经营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这对公益林的发展当然是不利的, 但是, 这不等于说公益林就不能带来经济效益。其实, 只要我们想办法, 增加经营者经济收入也不是不可能。

3.1.1 搞林下经济

公益林虽然不能砍伐, 但林下还有相当丰富的土地资源, 只要合理利用, 还是可以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的。搞林下经济不仅是可能的, 也是可行的。可以根据林间实际和当地气候特征, 适当选择种植一些经济作物, 像比较耐阴的经济类植物。

3.1.2 搞生态旅游经济

要缓解生态林管护和农村经济这对矛盾, 大力发展农村绿色旅游, 也是不错的选择和良好出路。如今好些农家乐, 就建立在公益林里面。一些著名的国家森林公园, 游客络绎不绝, 经济效益当然是客观的。即使没有大景点, 搞好农家乐旅游也是大有前途的。这样既能保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又能给经营者带来不菲的经济收入, 这当然是双赢多赢的局面。

3.2 增加公益林的补偿力度

虽然国家有相应的公益林补偿政策, 但由于缺少细化和针对性, 在一些地区执行存在漏洞, 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经营者管护者的积极性。所以, 在补偿措施制定方面, 还是要本着对各方利益负责的精神, 充分发挥其经济调控作用, 最大限度地缓解各种矛盾, 这对公益林的建设和稳步发展, 都有积极意义。

在制定补偿措施时, 要考虑补偿方式的多元化。对经营者和管护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不能是一成不变的, 要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措施, 不仅有货币和实物补偿, 还可以有优惠政策的倾斜, 适当减免相关赋税, 让经营者和管护者真正得到实惠, 这对公益林建设肯定有助推作用。

要加大补偿力度, 就要广开财路。国家对公益林的补偿是有严格规定的, 要让公益林发挥生态效益, 就要确保经营者和管护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统筹融资势在必行, 可以向生态资源受益者收取生态回馈费来充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如:城镇居民和工业用水、木材加工、征用占用林地、野生动物养殖、水产养殖、森林旅游开发, 以及风景区的商业活动等。通过这些开源措施, 补偿资金就会丰厚起来, 这对建设高效公益林, 最大限度发挥其生态效益, 都有重要作用。

3.3 落实公益林的管护措施

公益林管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要提高管护水平, 不是只有补偿就可以实现的。在强化公益林管护力度时, 还是要注意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要通过多种媒体方式, 向民众展开宣传, 要让民众明白公益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政府和林业职能部门, 要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 赋予林业职工相应的待遇和执法地位, 调动林业职工和公益林管护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真正和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绩效奖惩结合起来, 这样才能最有效确保公益林的健康发展。

4 结语

公益林生态效益和农村经济有着千丝万线的联系, 落实好补偿措施, 积极开发其经济效益, 对公益林的健康发展是摆在每一个责任人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不仅要端正态度, 还要做好宣传, 让生态公益林建设更加步入正规。

摘要:生态公益林的公益性与农民注重经济效益是一对很难调和的矛盾。本文从公益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说起, 主要介绍公益林的尴尬现状, 重点对补偿制度的完善以及公益林和农村经济发展之间如何有机结合进行了研究, 期望能够通过一系列措施缓解公益林和农村经济发展之矛盾。

关键词:公益林现状,农村经济,补偿措施

参考文献

[1]于殿双, 李福强.公益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探讨.吉林农业 (C版) [J], 2012 (6) .

7.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七

关键词:通榆县;土地整治;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09.066

1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土地整治范围偏窄,以土地整理为主

通榆县已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以土地整理为主,主要目标是补充耕地,土地开发、复垦工作尚未普遍展开。由于通榆县地质条件复杂,已实施的土地开发项目规模普遍不大,所补充的耕地多为旱地,且水源问题难以解决,耕地质量不高。

1.2 土地整治内容不全面,项目建设标准低

以往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以补充耕地为主,农用地整治仍然主要以田块平整、水利配套、完善道路为主,很少涉及土地权属的调整,整治后的破碎化程度仍然较高,达不到一定的集中连片规模,无法满足规模化经营的要求。目前,土地整治已由增加耕地总体数量为主,向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综合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转变。由于全县土地整治方法为单一的沙压碱工程(客土回填),限制了没有土源地区进行土地的整治。

1.3 设计项目存在缺陷,未得到及时调整

对设计方案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设计缺陷导致道路整治不能满足道路施工规范和实际要求;土地平整过程中,表土剥离后,未对其进行压实处理,导致保水性能变差,土地地力降低;在变更方案未批准前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程施工,导致工程停工。

1.4 土地整治公众参与程度有待提高

由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农民的宣传不够到位,很多农民对土地整治工作不够理解,有的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农民群众的不理解会使一些人在土地整治工作结束后对自己的土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改造,有的甚至破坏他们认为没用的设施,使得土地整治工作的成果化为泡影。缺少农民参与直接影响该阶段的工作效率,因当地的农民对地形、地块具体情况、水资源状况等一些情况最为熟悉,仅依靠相关技术人员到实地进行勘测和分析,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同时消耗了大量的资金。

1.5 土地整治资金运行体制不完善

目前开展的土地整治工作是由国土、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各个职能部门分头操作,致使各项支农资金不能有效整合,资金的综合效益没有充分得到发挥。同时缺乏标准统一、措施配套的整治平台使土地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通榆县的土地整治基本上仍然停留在“政府无偿投入、农民无偿收益”的局面,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和农业的机制尚未建立。

2 建议

2.1 拓宽土地开发整治范围,转变土地开发整治形式

通榆县应在土地开发整治范围上,将单纯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将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综合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在整治目标上,应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在整治手段上,应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转变,使土地整治管理模式有了显著改变,综合效益有了质的飞跃。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推进建设用地整治;以提高绿色生态环境为核心,加快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整体推进改善生态环境;以土地集约利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推进村镇建设用地整治;以通榆县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为依据,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2.2 丰富土地整治内容

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田工程标准,确保项目实施后基本农田实现“四化”,即机耕路网络化、排灌渠硬底化、主干道林网化、农田方格化,耕地质量不断提高。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重点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田抗旱排涝能力。推进土地平整工程,耕地面积集中连片,改善农业机械化作业条件。优化田间道、生产路系统,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推进防护林网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强耕地地力培肥工程,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积极倡导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2.3 完善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制度

土地整治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同时也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工程权属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不仅要完成各项工程措施,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和原有的土地权属的基础上,进行现状踏查、地籍调查、权属变更调整、土地登记等工作,稳定农民集体承包经营权。权属管理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土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权属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权属调整,做好土地整治工作中的权属调整工作,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着力点。

2.4 加强土地整治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

8.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价研究与展望 篇八

在全面系统查阅国内外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价研究资料的`基础上,从退耕还林的主要生态效益入手,论述了国内外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价的现状与方法,提出了该领域的研究方向.

作 者:袁红军 曹国瑶 晏世强  作者单位:袁红军(贵州大学林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曹国瑶(贵州大学农学院)

9.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九

况自查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地区林业局:

根据阿地林资[]3号《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和新林稽字[]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计划1395550元

(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3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

元)。

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4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4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641000元[其中:①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571000元。②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计划151280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

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1280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1372600元[其中:①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1171700元。②公共管护支出00

元。

三、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营造林资金)30000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营造林工程正在实施。

四、自治区(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此项工程已竣工,资金正在拨付。

五、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人员管理情况:

我县胡杨林管理站招聘护林员55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55份,没有一个中心站和4个管护站,均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档案,目标管护责任制落实到位,共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55份,巡护记录填写全面,规范,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覆盖率有明显提高。

我县招聘护林员26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26名,各个管护站负责人与胡杨站站长签订了管护责任书,胡杨林管理站站长与林业局局长,林业

局局长与政府县长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管护站档案齐全,管理规范,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位,巡护记录均按照地区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资源覆盖率有明显提高。

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新建管护站一个,维修中心站一个,新建管护站2个,安放标志牌6面,安放宣传牌28个,订做警示牌30个,其中已安放20个,另一个中心站招投标手续已于11月办理完毕,近期将开工建设,档案齐全,管理较规范。

县林业局在监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期间,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专款专用。通过自查,存在的问题有:

1、管护人员工资较低

2、补助基金不能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造成国家公益林管护工作相对滞后。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适当的提高

管护人员管护费的标准及公益林管护员的待遇,改善基层站生活和工作条件,更好的做好国家公益林管护工作。

县林业局

10.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十

下一步,白山市将按照打资源牌、走特色路的总体思路,立足资源优势,以转方式、调结构、抓特色、促发展为主线,大力发展立体生态效益型特色农业,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情况下,加大林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扩大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稳步实现特色农产品经济总量和产业效益同步提升,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调整种植业结构

立足白山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坚持差异化发展思路,围绕参、蛙、菌、药、菜、牧、果、蜂八大产业板块,认真组织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工程,大力发展具有长白山区域特征的生态效益型特色农业。采取示范拉动、龙企带动、政策推动等推进措施,不断扩大高效经济作物种植规模,提高特色经济作物和蔬菜生产比重。

二、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

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专业乡镇、专业村屯,全力推进长白山道地药材、林蛙、山野菜、北五味子、蓝莓等为代表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三、发展产业化经营

按照“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以产业化经营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突出抓好浑江食用菌、江源蓝莓、临江葡萄、靖宇中药材、抚松人参、长白人参六个产业化园区建设。加大对外招商力度,引大企名企落户园区,全力打造以生态为标签、以品牌为支撑、以信誉为保障的长白山绿色食品产业集群。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强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集中精力、务求实效抓好龙头企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参、蛙、菌、药、菜、牧、果全产业链,提高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率。全力打造诚信品牌和知名品牌,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产品品种加入“长白山”品牌,加强与名牌企业合作,借力借势发展我市特色农产品产业。

四、重点突破人参产业

紧紧抓住人参产业被列入国家重点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有利机遇,全力抓好两大产业、四大园区(新增江源人参产业园区)、四大基地、五个中心建设,努力把人参产业建成强市富民的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的支撑产业。按照适度发展林地种参、稳步发展非林地种参、大力发展林下参的思路,突出抓好人参生产基地化、安全化、标准化建设,全市人参(西洋参)GAP生产面积稳定在2000万平方米,林下参发展到55万亩,非林地栽参发展到600万平方米。加大人参精深加工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深化同恒大、香雪制药等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建立人参高新技术园,精深开发人参药品、食品、化妆品、动物饲料添加剂等系列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人参附加值和转化率。全力打造万良人参新城,加快推动万良国家级专业市场的评审申报和挂牌工作,把人参产业真正纳入国家级产业平台管理。积极推进国家级长白山人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健全人参流通可追溯体系,努力把白山建设成为产业体系完备、经济效益显著、文化影响深远的国家级人参产品交易平台和世界人参集散地。

五、强化科技创新推广

紧密结合特色农产品产业生产实际,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从源头抓起,从生产环节入手,认真搞好农民技术培训,大力推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科学化种植水平。重点推广人参标准化生产、林蛙规范化养殖、食用菌规范化栽培、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等20项技术。充分发挥市、县人参(特产)研究所在产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以企业为载体,以政府为媒介,主动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进行科研合作,加快推动参、蛙、菌、药、菜、牧、果、蜂八大板块新产品、新成果开发。积极为企业搭建新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加快推动传统加工方式向高新科技成果转化。

六、打造电商营销平台

电商平台建设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立足长白山绿色生态发展这一主题,扎实抓好渤海商品交易所、邮乐网等一批电商平台建设,全力打造长白山绿色家园板块,建设以生态为标签、以品牌为支撑、以信誉为保障的长白山绿色、有机、无污染农特产品集群。同时,继续借助淘宝网、京东商城、微信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全民创业建网店,打造一批“淘宝村”,让白山优质农产品借助现代化手段走出大山、卖出身价。

11.桉树的生态效益与生态林经营策略 篇十一

1 生态林和生态效益的概念

生态效益指的是森林对于生态环境具有的调节作用, 有利于各种生物物种的生息繁衍。针对桉树的具体生态效益则包括桉树对环境气候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 能够有效减少和控制自然灾害发生, 能够蓄水, 有利于水土保持, 同时也能够改良土壤, 具有良好的防风固沙作用, 能够有效降低温室效应, 净化空气, 大大提高空气质量。在维持生态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能够为生物多样性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 为各种生物提供稳定的栖息环境[1]。

生态林指的是通过植树造林, 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林的造林密度应该严格按照造林技术的具体规范标准, 其他植株数符合一定的比例下限, 符合相应的植被综合密度, 通过自然地力, 按照其生态功能的强度判断生态林的实际生态效益, 严谨采用大面积复垦的方式提高生态效益, 同时也不能仅仅通过森林覆盖率判定生态林地的生态效益。

2 桉树生态林的科学原则

2.1根据具体功能选择生态林树种

沿海地区的防护林应该选择抗风能力强的树种;水源涵养林则应该选择树叶容易腐烂可以增加土壤肥力, 而树冠较大的托里桉类树种, 涵养水源能力比较强。

2.2造林密度

充分考虑桉树生长速度较快的特性, 在建造防护栏过程中应该根据桉树树种不同类型和特点进行合理密植, 其中山区生态林的初植密度应该确保在83 棵以内, 采用这种种植密度有利于森林覆盖度的快速恢复, 同时对桉树的生长发育具有促进作用。

2.3植被配置

在土壤质量较好的地区, 桉树林下乔灌木的生长速度比较快, 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形成自然的生态林环境, 例如深圳、广州等城市郊区的桉树生态林。沿海防护林中的桉树麻黄应该针对外层和内层进行合理配置。

2.4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在培育大径木材时, 林间距离较大, 面积开阔, 而且培养时间比较长, 有利于林下乔灌木的生长发育, 同时对桉树的生长具有促进作用, 能够有效提高桉树的质量和产量。

2.5科学经营

在桉树种植过程中应该最大程度保留生态林的原生植被, 可以采取各种相应的栽培措施, 实现桉树生态林的科学经营, 提高桉树的生态效益。

3 桉树生态林的分类

3.1水源涵养林

森林资源能够涵养水源, 对生态系统中的水质进行净化, 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和山洪等自然灾害, 避免出现旱涝灾害。桉树生态林前期培育过程需水量较大, 如果盲目提高其经济效益, 减少桉树生长周期, 则会使该地区的地下水量和地表水含量降低。但是随着桉树的不断生长, 消耗水量也不断减少, 逐渐起到涵养水源的作用, 体现出桉树林的生态效益。

3.2沿海防护林

沿海防护林是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沿海地区天气比较恶劣, 经常出现风暴潮和海风等灾害, 导致沿海地区土地比较贫瘠, 而且存在旱涝交替比较频繁的现象, 沿海地区土壤中含有大量的盐分, 受风沙影响较大, 环境温度变化比较频繁。由于桉树适宜种植的范围比较广, 因此适合用于建筑沿海防护林。能够调节沿海气候, 提高海堤的安全性, 降低风速, 增加沿海生物多样性, 对沿海地区农作物具有明显保护作用。

3.3生态景观林

桉树具有较高的园林景观价值, 在景观建设方面应用比较广泛, 桉树景观建设主要应用与城市森林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2 方面, 对城市具有较好的装扮作用, 同时能够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4 结论

桉树生态建设主要目标是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 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能够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实现桉树生态林的科学经营, 应该实现桉树与该地区原生植被间的有机结合。按照适地适树、合理施肥、科学整地、合理密植的基本原则对桉树进行经营, 实现桉树生态林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对桉树性能利用的不断开发, 目前我国桉树的综合利用效率已经超过90%, 能够充分利用桉树各个部位的价值。同时也造成对桉树过度使用的现象, 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引发各种环境问题。本文从生态效益和生态林的定义入手, 全面分析了桉树的利用情况。

关键词:桉树,生态效益,生态林,策略

参考文献

12.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价 篇十二

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价

运用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原理,以效益费用分析法为基础,结合陕西省退耕还林规划和各退耕还林地区自然生态条件,对工程可能带来的生态经济效益进行估算,结果表明: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总价值达1 123.6亿元,水源涵养和维持大气是工程生态效益的.主要部分,陕北和陕南地区是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受益区.

作 者:满明俊 罗剑朝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刊 名:安徽农业科学  ISTIC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SCIENCES 年,卷(期): 34(18) 分类号:X826 关键词:退耕还林   生态效益   评价  

13.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十三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当下正面临着城市人口集中、空气污染严重等等严峻的问题,再加上汽车尾气的排放以及空调的大规模使用是的城市的热岛效应逐渐加重,影响了城市中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这种情况下,绿化逐渐成为城市建设中降低城市热岛效应的主要手段。但是当下城市建设用地逐渐紧张,城市绿化也逐渐开始纵向发展,以墙体绿化、窗阳台绿化、花棚架绿化、屋顶绿化、天桥绿化等等为主的立体绿化节能环保技术应运而生,成为当前城市园林绿化的主要应用手段,其在提升城区园林绿化的空间和结构层次,增强立体景观艺术效果和增加城市美感以及,降低热岛效应,减少噪音、吸附灰尘和有害气体,改善城区生态环境等发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基于此,本文就立体绿化节能环保技术及生态效益进行了研究。

14.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十四

本文旨在通过基于我国现实需求的生态效益补偿的法理辨析, 以国际新兴的生态管理方式——生态综合管理这一方法论为视角, 从研究进路、法律涵义、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 并试图为回答 “由谁补”、“补给谁”、“补偿多少”、“补偿途径”等重要立法问题提供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思路选择。

一、生态综合管理的研究进路

1.生态综合管理的科学内涵

生态综合管理是国际新兴的生态管理方式, 其基本理论依据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理论。生态综合管理的主要思想和内容集中体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缔约方大会及其工作机构所提出的5项指导原则和12项管理原则中。[2]其科学内涵和管理义理主要包括:首先, 它是有关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综合管理的策略, 目的是采用一种公平的方法促进其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其次, 它是建立在合理的科技方法基础上的, 特别是建立在对生物圈各层次开展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再次, 它对结构、程序、功能和相互作用的关注是符合《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生态系统”的定义和逻辑的;四是它要求采用合适的管理手段来处理有关生态系统的复杂和动态性问题, 并能应对诸如人类对生态系统功能认知不充分这样的问题;五是它并不排斥其他的管理和保持方法, 并可以综合所有这些方法来处理复杂的问题。

2.生态功能区划制度之解读

我国为改变按要素管理生态系统的传统模式, 按照国际先进的生态综合管理思想, 建立了生态功能区划制度,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于2008年7月共同公布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划制度是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 按照主导功能原则、区域相关性原则、协调原则、分级区划原则等基本原则, 以生态系统的主导服务功能为主确定生态功能进而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区, 以生态功能区规范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资源合理利用、工农业生产布局、区域生态环境保育等活动。

现行生态环境法制体系的结构性缺位以及生态效益及相关经济利益关系的扭曲, 严重制约我国的生态保护。笔者选择生态综合管理这一研究进路, 主张基于生态功能区划构建我国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首先, 我国生态功能区划是以先进的生态综合管理思路指导下建立的, 且《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已正式公布, 因而当前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和法律应当符合其“划分生态功能区, 明确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区域, 以指导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 推动我国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 实现我国生态保护工作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转变、由定性型管理向定量型管理转变、由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的宗旨。从这个意义上讲, 当前亟待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应当充分体现科学的生态综合管理思想, 并与生态功能区划制度相衔接, 以充分保障现行生态环境政策以及法律的一致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次, 基于生态功能区划制度的理论视角, 能够为解决当前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构建及政策实施的困境提供合理的研究路径。由于生态功能区的确定要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其他各种专项规划相衔接, 我国生态功能区划制度是针对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进行保护, 而对于特定区域的非主导生态功能, 可以在生态综合管理理念和生态功能区划制度的指导下进行合理开发, 以此实现该区域的发展权。基于生态功能区划制度的生态效益补偿能够更好地实现区域环境权与发展权的有效协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涵义辩析

作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的基本问题, 我国有许多学者从不同学科视角对生态效益补偿的概念予以界定。甚而, 同一学科, 对于生态效益补偿的内涵和外延有不同的诠释和理解。

准确界定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涵义, 是构建符合我国现实需求的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以及“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是生态立法应当遵循的指导原则, [3]因而, 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生态学关于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 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理作为制定生态法律的理论基础;同时, 通过将环境经济学研究的成果确立在生态立法中, 可以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综合决策。

基于此, 本文拟通过追溯生态效益补偿这一概念在生态学、经济学领域的发展, 并在比较分析生态学、经济学视野中关于生态效益补偿的涵义的基础上, 辨析并界定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涵义。

1.生态学视野中的生态效益补偿

作为生态学上的概念, 生态效益补偿是指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 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 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 或者是自然生态系统对由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所起的缓冲和补偿作用。[4]依据生态学的生态效益补偿概念, 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所造成的次生环境问题在环境容量的范围内具有容纳、调节和化解的能力。由于这种自然状态下生态系统维持其生态平衡的容纳、调节能力是有限的, 从而决定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必须受到有限的环境容量的限制, 以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学的生态效益补偿是从将生态系统视作一个有机的封闭的整体, 以生态系统自身的环境容量为限, 以维系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为补偿的目标。

2.经济学视野中的生态效益补偿

以生态环境价值理论和外部性理论为理论基础, 生态效益补偿的经济学涵义定义为:生态效益补偿是我国防止生态资源配置扭曲和效率低下的一种经济手段, 具体来说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性的内部化, 让生态保护产品的消费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生态保护产品的生产者获得相应的报酬;通过制度设计解决好生态产品这一特殊公共产品消费中的“搭便车”现象, 激励公共产品的足额提供;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好生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激励人们从事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殖。[5]

经济学的生态效益补偿最早用来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所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问题, 以促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外部成本内部化。伴随生态环境问题从早期突出表现为区域性的环境污染严重 (如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发生的一系列严重公害事件) 发展到跨区域、跨国界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 (如酸雨、臭氧层破坏、全球性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土壤退化、海洋污染等大规模生态环境危机) , 人类对于环境问题的解决路径从先污染后防治的“末端控制”转变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全过程控制”, 各国更加重视和强调对于地球生态系统的保护, 经济学理论的生态效益补偿概念其涵义也因此得到拓展, 保护生态环境的外部经济性问题成为生态效益补偿的应有之义。

考察生态效益补偿的经济学概念的发展过程, 其内涵从早期强调生态环境问题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 扩展到通过经济激励机制的安排, 对生态保护和建设者的外部经济性行为进行补偿。

3.生态效益补偿的特点辨析

综合生态学和经济学关于生态效益补偿的概念界定, 生态效益补偿具有以下特点。

(1) 生态效益补偿的概念界定具有发展性。

在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 生态环境问题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6]从某种意义上讲, 人类受益于几乎所有的生态系统功能。因而, 生态效益补偿的客体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由于人类对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认知的有限性, 生态效益补偿不可能对所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补偿;同时, 不同区域的生态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不同, 因此, 生态效益补偿应当针对特定生态区域的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补偿, 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制度, 应当针对特定生态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进行补偿, 惟此, 生态效益补偿才具有实践的可行性。

(3) 生态效益补偿具有生态功能区位上的差异性。

由于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同, 其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亦不同, 由此决定了生态效益补偿呈现出生态功能区位上的差异性。比如, 同样是森林生态效益, 位在大江大河源头的森林资源其森林生态效益相对较高。即使是同一森林系统, 其各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如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具体生态功能在不同生态区位上也具有差异性。比如在水源丰富地区的森林资源, 其涵养水源的生态服务功能则相对于生态环境脆弱的江河源头地区要弱。

(4) 生态效益补偿与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通过制度创新调整生态效益及相关的经济效益在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促进区域间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从这一角度讲, 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合理确定必然有赖于两方面因素。一是国家的财政支付水平。因为依据经济学理论, 生态产品大多属于公共物品, 应当主要由政府或公共部门供给, 因而生态效益补偿与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二是特定社会对于生态产品的现实需求。这决定了生态效益补偿的实施主体对于特定生态产品的支付意愿以及受偿主体的受偿意愿。

以上两方面因素决定了生态效益补偿与特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4.法学视野中生态效益补偿

社会各界研究生态效益补偿的焦点亦即难点问题是无法准确界定生态效益补偿, 或者说无法将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标准准确化。本文拟以生态综合管理方法论作为理论基础, 根据我国目前最能体现生态综合管理理念和原则的生态功能区划制度, 以《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为依据, 根据生态效益补偿的特点, 界定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涵义。

辨析生态效益补偿在不同学科的涵义以及生态效益补偿的特点, 笔者对法律意义上的生态效益补偿涵义定义为:生态效益补偿是指为了恢复与保护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以维护生态平衡, 在一定的生态功能区, 针对该区域的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所进行的补偿, 其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恢复和保护该区域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直接投入;二是该区域内居民为恢复和保护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

尽管我国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体系中有关排污费以及各自然资源单行法中有关资源管理、保护的资源税 (费) 也不同程度地反映着生态效益补偿的性质, 本文所界定的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涵义仍然与排污费、资源税 (费) 区分开来。[7]应当由生态效益 (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的受益主体来补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应当由全社会负担, 即由政府作为全社会的利益代表而购买生态效益。从这一角度讲, 生态效益受益主体具有范围广、不特定性的特点, 由此阻碍相关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有效施行。为有效确定生态效益受益主体, 依据生态综合管理思想, 如前文所定义, 由于生态效益补偿界定为针对特定区域的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补偿, 因而生态效益受益主体需要综合几方面因素予以确定。一是确定特定区域的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可依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予以确定。二是确定该特定区域的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受益主体, 一般包括:该特定区域居民、该特定区域外的其他受益地区居民。实践中, 可以确定为具体区域 (包括上述该特定区域和其他受益地区) 的具体政府部门及居民。如有学者以陕西吴起县退耕还林工程为例, [8]探讨如何根据森林生态系统的相关生态效益确定生态效益受益主体, 具体如针对该工程的“涵养水源”这一特定生态效益, 受益地区包括下游黄河流域内的水利、水电、农业部门、工矿企业及城镇居民。

合理确定生态补偿主体, 能够为选择补偿资金途径提供法理支撑。鉴于我国目前政府财政支付能力较弱、人们对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认识不足的现实, 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宜采取多元化筹集途径, 故除了作为生态效益受益主体的相关政府及其部门作为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主要购买者外, 对于受益地区的“居民”可作扩大化解释, 即将地球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 地球星球的每一个“居民”均可能成为受益主体, 而负有一定的补偿义务, 依此可以拓展生态效益补偿的社会化途径和市场化途径, 以补充国家补偿途径。

(2) 生态受偿主体。

主要指生态效益补偿的接受主体, 即为恢复和保护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 在特定区域为维持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而进行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主体。

确定生态受偿主体, 解决的是确定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的立法问题。实践中, 依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对于不同生态功能区的划分, 确定特定区域进而可以确定生态受偿主体, 即该特定区域的政府及居民。

2.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关系的客体

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关系的客体, 即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作用的对象, 是特定区域的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就是以生态系统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确定生态功能进而对全国生态功能区进行划分。故依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即可确定某特定区域需要予以补偿的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通过确定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关系的客体, 可以据此确定生态效益补偿的标准, 这始终是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构建中的困难所在。理论界普遍认同:补偿标准应该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其对生态效益的需求间寻求平衡点。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能否有效确定是关系生态效益补偿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 因而应当基于我国对于生态效益的现实需求, 综合几方面因素予以确定:一是生态经济学关于某种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二是中央及不同区域的各级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水平;三是社会对于生态效益的支付意愿水平和受偿意愿水平;四是生态效益补偿不同利益方的生存权、环境权、发展权等权益的协调与平衡。

四、结语

构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质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生态学、生态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各学科的合作与努力, 由此,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构建必然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 这一过程应当坚持:一是基于中国的现实生态需求;二是符合生态综合管理的科学理念。笔者主张基于生态综合管理的科学理念, 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制度, 构建我国生态效益补偿法律机制, 以期能够为生态效益补偿立法提供符合我国现实生态需求的决策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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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群.我国生态综合管理的政策与实践[A].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C].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

[3]金瑞林, 汪劲.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评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4]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J].现代法学, 2005, (03) .

[5]李爱年, 彭丽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及其立法思考[J].时代法学, 2005, (03) .

[6]Herman E.Daly.生态经济学[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 2007.

[7]常丽霞.西部生态保护视野下的受益者负担原则实证研究[J].商业时代, 2008, (10) .

15.发展生态农业 提高生态效益 篇十五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国民环保意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和经济效益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本文从阐述优化城市园林布局和结构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入手,对利用绿化的环境功能实现其经济效益和绿化管理法制化兼顾城市绿化的生态与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经济效益;统筹发展

随着我国城市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园林作为城市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城市的环保、绿化、生态调节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今我国许多城市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和经济效益的有效统筹并且促进其更好地协调发展。因此为了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够得到更好地贯彻,本文着重探讨了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和经济效益统筹的发展。

一、优化城市园林布局和结构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

优化城市园林布局和结构以及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效益等工作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为了更好地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所进行的优化工作。通常来说这些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布局结构、优选城市园林中的植物配置、发展垂直绿化提高城市绿量等内容。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优化城市园林布局和结构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进行了分析。

(一)优化布局结构

布局结构的有效优化是更好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效益的重要前提。通常来说城市园林布局结构的有效优化可以更加合理地对城市绿地系统进行布局并且有效提高城市中绿地的利用效率同时有效增加城市中的整体绿地数量,从而在提升绿地利用效率的前提下更好地使城市中有限的绿地资源发挥其应有的效果。除此之外,在优化城市园林布局结构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应当注重生态原则的有效利用并且对绿地中的乔灌草复层结构进行合理布局并且使各植物种群间相互协调与此同时更加充分地利用自然中提供的光、空气、养分、水分等宝贵资源,从而更好地促进城市绿地防风固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等方面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优选城市园林中的植物配置

城市园林中植物配置是否合理将会极大的影响到城市园林功能的发挥。因此工作人员在确定城市园林植物配置过程中应当对这一配置进行合理的优化与优选。通常来说合理的植物配置不仅可以更好地体现城市园林的景观价值和绿化价值以及生态效益,而且可以有效减少相应的管理费用。除此之外,在城市园林中的植物配置的优选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的具体生态环境出发优先选择具有抗污 染、吸尘能力强、抗干旱、耐贫瘠、耐粗放管理的植物,从而促进城市园林布局难度和管理难度的有效降低。

(三)发展垂直绿化提高城市绿量

由于城市人口较为集中并且用地面积紧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城市园林进行有效发展则离不开垂直绿化工作的有效进行。众所周知垂直绿化的有效发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并且这一增加并没有造成用地面积的增加,即通过屋顶、阳台和立体墙面等设施的有效应用增加了整体绿化面积并且更好地增加了相应设施的艺术效果。除此之外,垂直绿化措施的有效应用还促使有害气体得到了合理吸收并且更为有效地对噪音进行了隔离与此同时起到了更好地降温作用并且缓解了城市固有的热岛效应。

二、利用绿化的环境功能实现其经济效益

众所周知环境的有效保护和绿化的合理进行能够促使生产环境的有效改善,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我国的整体生产力。例如在国民经济的生产流程中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其发挥的作用是难以估量的与此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前提。因此在现今的许多城市中城市规划者与管理者都开始注重以绿引资,因绿兴市理念的有效应用,即通过环境的有效改善与绿化的有效进行更好地吸引投资者、旅游者,从而更好地繁荣了当地经济并且改善了居民整体生活环境。以房地产为例,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发展能够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者在城市绿化的大潮流下主动进行绿色环境的有效改善,从而促使了楼盘整体质量和销量的有效提升并且实现了开发商与居住者的“双赢”。

三、绿化管理法制化兼顾城市绿化的生态与经济效益

在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注重绿化管理法制化的进行与此同时更好地兼顾到城市绿化的生态与经济效益的有效协调,这主要体现在加强维护“绿线”的严肃性、养护管理法制化、市场导向的有效进行等工作上。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绿化管理法制化兼顾城市绿化的生态与经济效益进行了分析。

(一)加强维护“绿线”的严肃性

“绿线”的有效维持使促进绿化工作与环保工作合理开展的基础与前提。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绿线”的有效维护是比 “绿线”的合理划定更有难度并且执行更为复杂的工作。通常来说绿线的划定需要拆房建绿工作的有效进行而“绿线”的维护就需要法制、体制、道德等全面性工作的有效支持。除此之外,在加强维护“绿线”的严肃性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对其严守规划并且坚持依法进行工作,从而更好地促进“绿线”维护工作严肃性和可靠性的不断增加。

(二)养护管理法制化

养护管理法制化是绿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通常来说养护管理法制化工作的进行需要对城市中的一切绿地、树木进行系统化、法制化的养护管理,从而更好地促使其茁壮生长并且有效发挥绿化效益同时合理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与此同时更好地巩固绿化发展的成果。除此之外,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即使是绿地、树木的所有者也不准无故损坏树木或者侵蚀绿地,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制定与执行为绿化事业的发展树立了坚实的法律屏障。另外,在养护管理法制化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制定不同的养护质量标准并且将绿化养护管理的责任有效落实到具体单位或者某个市民中去,与此同时更加有效地兴建绿化养护企业并且合理开发绿化养护市场与此同时有效实行集约化经营,从而促进社会绿化养护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市场导向

在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和经济效益统筹发展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并且确保城市绿化产业的发展与市场的发展趋势与导向是相符合的。例如随着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和经济效益统筹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全社会对于绿化建设和城市园林发展进行的投资以及城市居民对于绿化的消费都是通过市场进行的。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许多和绿化、园林有关的企业都进入了市场并且促使这一市场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这其中包括了园林规划、园林設计、园林技术、绿化施工、绿化材料生产、机具肥料药剂生产、绿化养护及游览服务等工作。无数的企业在这些环境中进行竞争与发展,从而在提升绿化产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环境保护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与经济效益有效统筹的实践得到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对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兼顾理念有着清晰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践的有效进行促进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和经济效益得到更为有效的统筹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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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宇.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效益定量评价[J].国土绿化.2008,4(8):54-56

[3]古润泽.北京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效益的定量经济评价[J].生态科学.2007,2(6):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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