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之间安全协议

2024-09-22

承包商之间安全协议(共10篇)

1.承包商之间安全协议 篇一

承包商安全协议

甲方(发包方): 无锡明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1、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乙方必须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乙方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向甲方通报。

4、乙方对本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安全责任负责。如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需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甲方通报。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传达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布置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乙方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6、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并共同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7、其他事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等

消防器材、劳防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劳安证(消防器材除外)、型式试验报告。

2.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二

工 程 名 称: 所在装置(区域): 会同协议编号: 签 订 日 期 :

超源化工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双方的义务 甲方:

1.负责对乙方所具备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对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负责对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从施工技术上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对乙方进行指导;

3.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对乙方施工过程及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并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乙方:

1.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如实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及施工人员名单,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在施工前办理好有关手续;

2.严格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等,并向甲方交纳一定数目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进入施工现场要劳保穿戴整齐,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的检查监督,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违章违纪要接受甲方的处理;

二、双方的责任

1.由于甲方管理或操作过失造成乙方人员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失构成 2 事故的,由甲方按照《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乙方协商处理;

2.乙方人员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甲方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处理条款,从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3.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造成事故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但若事故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4.承包商发生事故的处理:

(1)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抄送厂安全部备案;

(2)承包商在厂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厂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事故或自身伤害,厂方不负任何责任,如若造成厂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还应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由安全部管理。

甲方: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 承包商违反安全规定、制度的处理

1.未经安全教育擅自入厂,每人次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抵押金)500元;

2.在厂区内吸烟,每人次扣除抵押金1000元;在施工区或休息室内发现烟头、火柴杆,分别按每个烟头、火柴杆扣除抵押金200元;

3.未按劳保着装规定着装,未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次扣除抵押金200元;

4.违反《安全用火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违章作业,视情节每次扣除抵押金500-1000元;

5.损坏安全、消防设施,除按价赔偿外,每次扣除抵押金500元; 6.出现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扣除抵押金100-1000元; 7.凡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或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

8.对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3.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篇三

发包单位: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条例和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质量环保部的安全监督管理。

3、按照“谁总包、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承包工程范围内施工作业中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5、双方要明确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

6、申请签定《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时乙方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由甲方核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和《工程项目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资格确认证书》。

(2)参加施工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特种作业许可证号);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许可证;施工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主要施工设备、器具登记表(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全防护装置及防爆情况)。

7、乙方所有人员在入厂前必须接受入厂教育,并留有记录,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外来人员安全承诺书》,同时根据施工期和所承包施工项目情况,按每人100元交纳安全保证金,这些保证金由承包商的分管安全经理负责保管,工程结束后无违章者如数返回。

8、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9、施工作业前,乙方要确保以下措施得到落实:

(1)要制定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的安全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

(2)制定完善周密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在每次施工作业前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有记录;

(3)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每50人配备1名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必须佩戴明显安全监察或安全监护标志;

(4)重大施工作业项目要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5)确保每个施工作业人员都得到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每个施工作业人员都了解潜在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其完好。

10、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办理下列手续:(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3)爆破作业,必须与甲方施工管理部(或公用工程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等有关部门一同签订《安全施工爆破协议》,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协议中所列内容要求。

(4)用电作业必须遵守《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6)大型吊装等关键作业必须将施工安全措施及方案报甲方施工管理部(或公用工程部)和安全质量环保部批准、备案。

11、乙方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在作业场所配置适当的灭火器具。

(2)运输工作按照甲方制订的行车路线、速度行驶。

(3)施工所用电器、机械设备要符合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有专人负责,防雨设施和接地保护应符合规定。

(4)工程材料码放整齐,工程余料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及时运走。(5)易燃易爆物料应设专用仓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不得占用或堵塞交通要道和消防通道,确因施工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时,应提前办理占路手续。(7)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吊装、设备试压、射线作业、爆破作业、电气作业等)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及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警戒。

(8)施工作业时,必须按作业规范和要求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和人身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2、违返本协议者,按《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和奖罚管理规定》处理。

13、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14、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及其他相关方人员受伤或生产损失,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5、乙方主动到甲方公司财务交工程总造价0.05%-1%风险抵押金。

16、乙方违反甲方安全质量环保制度一次扣风险抵押金30%,二次违反全部扣完,三次违反停工学习或清除厂区。

17、本协议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19、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安全质量环保部、施工管理部(或公用工程部)、监理公司、承包商各持一份。

2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4.外协承包安全协议 篇四

甲 方:环球石材(大厂)有限公司

乙 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工厂承包加工一事,达成如下共识: 1人工单价:

根据加工内容签定;

2乙方自行解决往来交通费用及误餐费用;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食宿、加工场地及水电气等设施,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 工厂的规章制度,如果违反则按甲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 乙方自行负责所带工人人身及财产安全、自带加工所用电气动工具。乙方所有工人在甲方工厂因自身原因及在甲方工厂厂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包工头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支付自己所带工人工资,乙方工 人不享受甲方公司员工任何福利。乙方可在甲方工厂领用辅料,在结算时扣除; 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及有关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不得变更,需满足甲方的客户要 求,加工中因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报废等损失按成本的50%—100%进行赔付; 6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以甲方工人工资发放日期为准; 7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环球石材(大厂)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日期:

5.工程施工承包安全协议 篇五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铁塔基站建设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铁塔基站建设及施工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铁塔基站建设及施工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铁塔基站建设及施工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为无效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 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 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 订 时 间 :

月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6.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篇六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或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7.承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七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管理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本协议中的安全责任相应顺延。

三、承包方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项目的安全要求。2.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四、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制度以及本协议的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要求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和拒绝改正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2.派专人负责配合与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按照要求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安全责任,并限制承包方人员的活动范围。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前所需的各种申报批准手续,协助承包方制定好施工中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经运行单位、工程主管单位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批准执行。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除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还应要求承包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五、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遵守与本协议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并保证 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任何责任。

2.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承包方的失责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3.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给第三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移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应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培训,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工作业证》。

5.按协议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毒以及烧烫伤等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在协议实施期间,承包方应为其雇佣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由承包方根据工程及设备状况自行确定),并为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7.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方过失造成发包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及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以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8.应自觉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入设备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并始终注意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禁止乱动、乱碰带电设备,误登、误爬架构和铁塔,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因违章及不遵守相关规程引发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施工中所需电源、水源等事项应事先申请,严禁私拉乱接。

10.危险作业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问题时及时启动预案,防止事态扩大。

11.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六、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一份、发包方二份。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工程委托管理单位)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工程委托管理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包方名称: 承包方名称: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8.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承包协议书 篇八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承包协议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职工在施工的健康安全,特签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安全生产是企业日事议程中的头等大事,直接关系着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信誉,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也是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系统工程之一。

第二条机构设置及职责

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职责分明,各尽其职;

1、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组长:组员:、2、每个项目应设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督促生产班组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协助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做好实施、检查、验收、使用签证等工作,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员工,有权勒令停止施工。

3、组长应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责有直接责任及经济责任,应主要抓好安全生产全面及协调工作,强制本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班组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防火条例,根据安全生产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于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小组及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做好现场保护,乐于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及评比,不得拒检,支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开展安全工作。

4、成员应抓好各工种上、下班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长,及时排队隐患。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

项目部原则上应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根据地区特点自行制定适合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就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提出几点要求:

1、各生产班组应在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体职工必须服从安全员的检查与监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人入场须经入场安全技术教育,专职安全员在工序前或工程变换、改变作业环境要向操作者、新工作、外包工、临时工作详细的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项目经理应积极派员参加各级安全技术培训,特别是特殊工程岗位教育及“三工”岗位技术培训。

5、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至少接受一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项目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均应取得中级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6、每月25-30日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总结,对存在隐患应定人、定措施、定期落实整改。

第四条安全生产承包经济指标

1、积极投入工程预算中安全防护费用,一般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2%,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的现场安全必须达标,力争达到优良安全等级。

3、项目工程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

4、加强管理及防护,杜绝伤亡事故,公司将对单位工程处以工程直接费的1%以上的

2处罚,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追究有关人员有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顺利实现,项目经理负有安全目标管理执行的责任,负有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检查、督促的义务。

第六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受法人委托对所属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检查、指导、监督的责任和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评、奖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竣工后失效。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年月

9.承包商之间安全协议 篇九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该“协议书”期限内,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配电运检工区所辖区域内10千伏及以下电缆普查工程

2工程地点:临海城区

3承包范围: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电缆普查等

4承包形式:工程承包

5工程合同编号:见单项工程

6工程期限:自 2012年9月20日 至 2013年12月31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4)不发生施工区域内火灾事故;

5)不发生影响或污染周边环境事件;

6)不发生因施工引起的配电网事故;

7)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环境保护法规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9)《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0)《宁波电业局电力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1)双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程和规定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项目按照“先订工程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童渊同志作为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690730;乙方指派史俊滔 同志作为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并配备现场安全监督人员 1人。

5)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应尽力组织抢救伤

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0)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开工前,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审查合格后组织乙方相关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

4)提供地下原有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5)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向乙方指定作业区域范围,做好安全围栏。

6)危险性较大的单项施工项目应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向乙方单独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督促落实专项安全措施。

7)对配电室已敷设的电缆,已安装变压器、盘柜、蓄电池等设备,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8)督促乙方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9)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负责乙方的许可工作;不得指挥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10)施工期间,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环境保护规定,督促乙方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当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时,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清退出场的决定。

11)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立即以口头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发生下列情况应停工整顿: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

3发生施工区域内火灾事故; ○

4重复发生性质恶劣的违章; ○

5严重违章作业不听从劝告的; ○

6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要求。○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及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所有的有关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3)根据工程内容、特点制订适合工程现场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5)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报甲方审批、备案;施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做好交底工作,并签字确认。

6)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相关的安全记录台帐;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名单及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严禁擅自使用未经安全教育,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施工人员从事甲方的工程。

8)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详细了解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乙方应事先向甲方详细了解情况,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9)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业与其他施工单位产生相互影响、对人员造成伤害和对已建成设备设施的损坏。

10)每天由安全稽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整改安全隐患。

11)对危险性较大的单项作业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得到甲方许可,并在专人监护下工作。

12)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3)施工前必须明确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等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4)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测试验和更新,确保合格、有效。

15)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其设施和使用应符合规范。

16)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7)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服从甲方的协调。

18)工程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施工后废旧物资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

19)当甲方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书面同意后,方可重新施工。

20)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报甲方备案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

21)在土建开挖施工时损坏原有电缆管线或通讯管线时应立即停止开挖,迅速告知甲方,做好安全措施,并承担赔偿责任。

22)对甲方、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价款,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甲方可比照有关依据或实际损失,确定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数额。此保证金也可作为乙方违章等行为的处罚扣款,处罚依据参照《宁波 电业局违章记分考核办法》的违章处罚标准。

3)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5)所剩保证金在工程结算时退还。

7、其他约定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协议有效期按照工程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4)本协议书在有效期限内,可能出现的未尽事宜等,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可另行签订有关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

5)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争议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国家电网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时,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7)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宁波电业局检修公司配电运检工区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台州临海鹿城路250号____ 单位地址:_ 杭州市西斗门3号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0.外部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篇十

为确保项目能顺利完成及双方员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特与相关工程承包商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

协议内容:

1、安全管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执证上岗制度,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使用的特种设备、设施需经省/自治区、市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监督机构检验/认证合格。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规定。

5)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服务(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火警)、设备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青岛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善后处理、损失赔偿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6)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则由乙方负责并按国务院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统计、调查、处理。

2、现场服务(施工)人员进场前

1)乙方必须根据其所承包的服务(工程)项目内容、工作特点,编制科学的服务(工程)实施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乙方应将下列文本和证件提交甲方制造部安全管理科审阅:安全管理体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3)甲方应认真审阅乙方提供的文本、证件,并对乙方的项目责任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本单位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4)乙方应事先签订好本协议并根据其服务(工程)项目的内容特点等,对现场服务(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前教育,介绍甲方和本单位的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5)甲、乙双方应根据服务(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服务(施工)作业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服务(施工)项目实施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运作。2)乙方指派负责本服务(施工)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协调处理服务(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3)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服务(施工)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服务(施工)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合同外的服务(施工)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4)甲、乙方人员在服务(施工)作业中不得擅自动用另一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包括场地)、工具等。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方必须进行自检,并做好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借方负责。

4、服务(施工)完毕

乙方服务(施工)完毕后,余料、工棚、施工垃圾、临时设施(水电等)应在甲方进行项目验收前清理完毕,否则甲方不予以项目结算付款,若由此造成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5、安全监督及安全检查

1)乙方在服务(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治安保卫制度等各项规定,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义务,并有对乙方进行督促检查的权利,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2)乙方应每周至少一次组织召开现场服务(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记录备查),介绍服务(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治安保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服务(施工)中必须经常检查,督促服务(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3)乙方服务(施工)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并严格遵守甲方各区域或部门制订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度和要求。甲、乙双方必须督促现场操作服务(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保证人身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使用不恰当的防护用品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服务(施工)项目工作。

4)乙方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服务(施工)区域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记录备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落实整改经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服务(施工)。一旦进入服务(施工)作业,就表明乙方已确认甲方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在服务(施工)作业中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

1)甲方必须将本单位有关安全、保卫、消防制度等有关规程,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一并递交乙方。

2)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时刻督促职工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程,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有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经济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8、本协议同经济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直到经济合同到期或项目完成。双方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甲方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乙方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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