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报告制度

2024-08-24

审计结果报告制度(7篇)

1.审计结果报告制度 篇一

附件十六:

***单位关于对***项目工程

价款的审计报告

合肥市审计局:

根据合审投通[****]***号通知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们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或不太支持和配合情况),审计实施已结束,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立项文号;

2、资金来源;

3、工程规模、主要特征;

4、工程参建单位:建设、设计、施工、设计、供应商等名称;

5、工程开、竣工时间;

6、工程招投标情况(有无招标、招标方式、中标价、招标文件的简要描述);

7、工程设计、施工主要变更情况(数量、比例、大宗变更的描述);

8、工程质量情况;

9、各合同情况简介(合同基本内容及合同基本形式[总价/单价])。

二、审计评价

该工程在工程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合同管理、变更控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等好的做法。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情况

1、列举本次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定额、合同、招投标文件的依据;12、施工单位已签证无异议的审定工程造价及核减额、核增额、净核减额;

3、造成工程造价核减、核增的主要内容及其原因的分析说明,要有具体数字,尽可能一一对应;

4、存在异议的工程造价及核减额、核增额、净核减额;

5、对施工单位存在异议内容事项的解释、分析、说明;

6、与初审审核报告中的审核工程造价相比,造成工程造价核减额变化的主要内容和原因;

7、其它有关说明。

四、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线索

根据我局“要求在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审计中提供线索的函”的具体内容,逐条有针对性地加以细述,要求对每条内容都有回复,如对其中的一条或几条没有可说明的,也要明确“经检查此项情况正常”等态度。

五、审计建议

针对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建工程各方面管理的建议。

六、附件

1、国家建设项目工程价款协审结果表;

2、工程结算审核对照明细表及其电子文件;

3、其它需要提供的各式底稿。

审计人员签章、签字:

复核人员签章、签字:

单位法人签章、签字:

(单位名称)签章年月日

2.审计结果报告制度 篇二

关键词:国家审计,审计公告,问题,对策

1 国家审计公告制度概述

2003年7月1日, 审计署印发的《审计署2003—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我国的审计公告制度开始建立。从2003年年底审计署开始发布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截至2011年6月底总共发布了104个审计结果公告。从近几年看, 2009年全年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5个, 2010年22个, 2011年仅上半年就达到了35个, 审计结果公告发布的越来越频繁, 公告的内容不断的扩展, 公告的深度也在不断加大。但由于我国审计公告制度还处在起步阶段, 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内涵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最基本的认识是: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发布审计结果的主体。国家审计结果是由国家审计机关来发布的;二是明确了审计结果公告的受众。国家审计结果公告的受众是全体公众, 而不是特定的人群;三是明确了审计公告的内容。国家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包括调查出的主要问题、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等。综合所述, 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定义为:国家审计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 将审计的结果、审计的决定书等内容, 通过一定的媒介, 向社会公众公开, 通过社会的舆论监督达到督促、使查出的问题得到纠正和落实的一种制度。

2 我国实行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必要性

(1) 能够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提高公民的知情权。国家审计是一个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 新形势下人民对政府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审计结果的公告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之一, 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利于增加政府的透明性, 建立起廉洁高效、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另外, 实行审计结果的公告制度, 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使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到社会监督和管理公共事务上来, 国家审计机关接受人民的监督, 并向人民报告, 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2) 能够防范审计风险, 提高审计质量。国家审计机关在监督其他部门和人员的时候, 自身也要接受监督,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审计机关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一方面来自于被审计单位, 国家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公布后, 结果是否公正客观, 内容表述是否真实, 都要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另一方面, 审计结果公告受众是社会大众, 社会大众会对审计结果作出评价, 对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都会作出评议。综合这些因素,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要求审计机关必须规范审计行为, 防范审计风险, 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3) 能够强化舆论监督, 增强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效果。国家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后, 信息资源被社会共享, 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计结果公开有利于威慑犯罪和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在社会舆论监督下, 违法分子就会有所顾忌。特别是对于有问题的被审计单位, 审计结果公开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暴露在社会公众面前, 促进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建议, 及时纠正错误, 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机关在审计的过程中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 被审计单位可以根据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 增强了整改落实效果。

(4) 能够顺应国际潮流, 促进审计工作与国际接轨。当前,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比较盛行, 审计结果的越来越透明化是国际化趋势, 审计利用公告手段服务市场经济成为多数国家的共识。一些发达国家的审计机关除了向议会等权力机构报告外, 还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随着我国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顺应国际潮流, 积极制定相关的准则, 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环境, 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

3 我国国家审计公告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社会环境不成熟。就社会公众而言, 虽拥有知情权, 但对审计活动一般不太了解, 再加上审计结果的公告一般只涉及单位和部门利益, 很少涉及个人利益, 因此, 社会公众缺少了解审计工作的动力, 漠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被审计单位而言, 把审计结果当做是单位隐私的暴露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揭露, 一些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对审计结果公告进行干涉和阻挠。对于审计机关来说, 审计机关的积极性也不高, 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 承担一定的审计风险, 有时还会影响自身的形象, 审计机关并未形成进行广泛审计结果公告的氛围, 造成我国当前审计结果公告的数量少、范围小等现象的发生。

(2) 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首先, 我国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立法层次上属于部门规章, 其效力低于法律法规。我国的《审计法》虽然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但法律条文简单, 没有可操作性的细则, 随意性较大, 执行起来难度大。其次, 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与其他的法律法规存在着相互冲突的地方, 国家审计结果公告与我国的保密制度相悖, 从近些年的立法来看, 受到国家秘密保护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这种保密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 如何寻求二者的平衡是完善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 国家审计体制导致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强。我国的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受到行政型审计模式的影响, 我国《审计法》规定, 审计机关行政上隶属于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 业务上又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这种双重的领导体制, 使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果公告时很难保持其独立性。

(4) 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实务操作不规范。由于我国国家审计公告实施的时间不长, 处于探索阶段, 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公告的时间不固定, 时效性差。有些发达国家制定了定期公告的制度, 我国的公告是不定期的, 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也没有对公告时间作出规定。二是公告的程序和内容缺乏明确的规定。对于哪些信息需要纳入对外公布的范畴, 如:我国审计相关的规定中将“社会公众关注的”、“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但公告的内容很模糊。此外, 如何按步骤进行审计、公告以及后续的执行等缺乏相应的依据。

4 完善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策略

(1) 加大宣传力度, 优化审计结果公告的社会环境。审计作为一项社会活动, 必然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 国家审计公告制度作用的发挥依赖于良好的社会环境。当前要加大宣传的力度, 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 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公告的需求, 各级审计机关要提高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作用的认识, 转变观念, 加强学习, 积极主动地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另外, 国家审计结果公告涉及的范围较广, 牵扯的部门较多, 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要协调好政府、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减少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执行中的阻力。

(2) 健全和完善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法规。一是提升国家审计结果公告的法律层次, 增强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可以在我国一些地区先行试点, 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或者规章, 然后在全国范围制定相关的法律。二是尽快在法律法规中规定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内容, 实施程序和方式、公告的范围等内容, 在审计机关执行时有法律依据, 减少随意性。三是处理好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相关的法律与保密法等法律的关系, 注意二者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3) 推进审计体制改革, 增强审计结果公告的独立性。我国现行的行政型的审计体制是造成国家审计独立性不强的根源。我国要积极推行审计体制的改革, 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 实行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的垂直领导, 确立人大对审计结果公告的管理权和决定权。此外, 改变现行的国家审计经费预算管理, 将审计经费独立出来。同时进行审计机关人事制度改革, 审计长可以由人大选举或者罢免, 向人大负责。只有保证审计机关经济上和人事上的独立性, 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结果公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另外, 还要改变审计结果审批制度, 审计结果直接向同级的人大报告, 不再经过同级政府部门的审批, 避免审计结果受到行政因素的干预。

(4) 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实务操作。我国要抓紧制定实务操作的细则, 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要全面、完整地反映审计事项, 增强审计结果公告的效果。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建议、被审计单位后续的落实整改情况等方面。在审计程序方面, 要将审计程序法定化, 将审计流程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 规定各个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另外, 努力实现审计结果公告方式的多样化, 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和互联网相结合, 或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公布, 也可以探索在审计机关设置可供社会公众查阅的部门, 随时提供有关单位的审计情况。

(5) 提高国家审计人员的素质, 提高执业能力。首先, 要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不断学习西方国家成熟的审计理论和技术方法, 加强业务培训, 为适应当前现代审计的需要, 要改变当前单一的审计人员结构体系, 审计人员要学习计算机、法律、统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知识, 掌握多学科的理论, 成为复合型高素质的审计人才。其次,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要对审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让其树立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廉洁从政、甘于奉献的精神, 审计人员在执业的过程中要保持独立和客观, 强化职业风险意识, 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结果公告后产生的审计风险。

3.审计结果报告制度 篇三

关键词: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建议

2003年,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正式实施。由于受到审计体制、审计资源、制度不完善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执行得不是很好,主要表现在公告的数量少,内容不够详实。为了让地方审计机关更加有效地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本文从制度层面、审计体制层面、审计质量层面、审计结果公告的环境层面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为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目前我国和审计结果公告相关的正式规则只包括《审计法》、《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审计署审计结果办理规定》,指导地方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操作的只有《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而且这些规则中的规定又过于简单和笼统,语言模糊,造成了审计机关在公告审计结果时,表面上是有法可依,实际上却无章可循的困惑局面。因此,应当健全我国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法规体系:一是制定新法规,二是修改扩充现有法规的内容。

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

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而对信息公开,发达国家大都有专门的信息公开法律做保障。我国在此方面明显滞后,尚未制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法律。因此,我国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约束。严格界定信息公开及保密的界限,防止实践中以保密为借口拒绝信息公开。

2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

修订《审计法》,改变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的立法基点,将“可以公布”改为“必须公布”,强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刚性约束。但目前对公告的范围和内容不宜搞一刀切。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审计机关所面临的审计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地方审计机关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争取地方立法或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对外公告的内容。比如,先公告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如社会保障资金),提高公众的关注程度,总结成功经验,逐步实行除涉及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外,全面向社会公告。

在修改《审计法》立法基点的同时,对现行的准则应进一步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

3建立审计结果公告配套制度

第一,建立审计结果整改公告制度。长期以来,审计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成为审计执法的难点。

审计结果公告的目的是揭露问题,揭露问题最终是希望能够通过整改来解决问题,而问题是否能够解决,整改是否能够落实,是社会公众所关心的,而要让公众了解到整改的情况,就必须进行后续审计并发布整改报告。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将现在每年一度的主要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整改材料汇总反映整改情况的报告制度,改为审计机关独立核查的跟踪审计制度。根据审计机关的核查结果,出具报告,通过媒体公告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增强审计结果、案件处理情况的透明度,会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共识,即国家对这些违纪行为决不会放任不管,一定会坚决处理,给广大百姓一个说法,同时,也会给社会和公众打开一个了解政府部门诚信度的窗口。

第二,建立审计结果公告问责制度。除了对严重违法违规者追究责任外,还应当对应当公告而不公告审计结果和阻挠抗拒审计结果公告等行为追究责任,确保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逐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审计体制。增强审计结果公告的客观公正性

我国当前的政府审计体制属于行政型体制,这种体制的突出特点就是审计机关从属于政府,服务于政府。在实践中则表现为由于行政隶属关系而使得政府审计机关在一定程度会受到政府意志的左右,直接影响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审计结果公告上表现为:重大事项的公告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审计事项能否公告以及公告范围和内容的控制权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一些重大问题或关系到政府形象的问题被过滤掉,审计结果公告缺乏客观公正性。

从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而言,行政型体制的变革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理论界关于审计体制改革问题的观点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立法论”和“独立论”观点;另外一类观点是在不改变我国整体政府审计体制的前提下,直接对政府审计领导体制进行改革,具体的改革思路有“垂直论”和“双轨制”。实际上,上述两大类观点的分歧实质上是远景规划与近期目标的问题。从理论上讲,“立法型”审计模式是政府审计改革的最终目标,即国家各级审计机关由隶属于政府转为隶属于各级人大,直接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保证审计机关在组织上、工作上、经济上和人事上的独立性。但“立法型”审计模式的最终确立还需要一个过程,在过渡期内,可选择采用单一的垂直领导体制。具体而言,各级审计机关不仅在业务上要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在行政领导上也要以上一级审计机关为主,即人、财、物等方面均实行垂直领导。这样,可以使地方审计机关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从而提高地方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以利于充分发挥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三、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结果公告风险

审计结果公告是一把“双刃剑”,做好了有利于维护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做不好会使审计机关陷入被动。所以,审计结果的公告必须以高质量的審计工作为前提,从根本上减少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审计业务环节的质量;二是审计结果公告环节的质量。

1健全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完善的审计计划管理、审计复核、业务会议、项目抽审、审计听证、审计复议以及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整个审计业务流程规范运行。二是把审计质量纳入业务处室和个人考核工作之中,促进审计质量不断提高。三是狠抓机关廉政建设。审计机关在廉政方面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加公告风险。因此,应始终抓住廉政建设不放松,外抓审计纪律,内抓机关管理,逐步建立起教育和监督并重的廉政工作体系。四是强化审计人员素质。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和后续教育机制,对审计机关新进入人员严格把关,以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必须建立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系统地、有计划地组织高层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培养具有较高职业判断能力、较高职业道德水准、良好心理素质,精确掌握法律、法规的复合型

审计人才,以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如英国国家审计署每年要举办100多期的培训活动,而且要求审计人员参加外部相关培训;加拿大审计长公署进入的大学毕业生要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强化课程学习,获得特许会计师资格条件,采取培训和在职训练方式培养审计人员。

2建立审计结果公告质量控制制度。一是成立专门组织。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结果公告专门机构,机构人员构成要多元化。这个机构要负责制定审计结果公告项目的长远和近期质量目标,制定审计质量标准,通过一定程序对实施公告项目的部门的审计质量管理提出要求,并进行经常的检查和监督;重要的审计结果公告项目,要经审计结果公告专门机构讨论后,再由审计组织负责人签发。二是配备高素质人员。对参与审计结果公告项目的审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建立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反馈控制体系。在以前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回访重点关注的是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等问题,忽略了被审计单位、社会公众对审计报告本身的信息反馈,也没有很好地听取其他人对审计方法的改进意见。在审计结果公告后的一段时间内,审计结果公告专门机构应该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收集、征求意见,采用审计回访、审计项目抽查、审计结果公告考评等方法,定期收集、分析审计结果公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找出产生的原因和关键控制点,及时反馈给决策者,以便采取措施,加强审计结果公告项目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质量。

四、创造良好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实施环境

审计结果公告并非单单是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受众包括社会的各个阶层。审计结果公告并不是孤立存在的,相互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因此,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各方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审计机关应该积极行动,营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结果公告环境。

1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

在现行的审计体制下,公告审计结果,必须要取得本級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一是争取地方政府在人力财力上对审计工作予以支持,为审计机关配备高素质人员,保证审计机关必须的经费,保证审计结果的高质量,规避公告风险。二是把审计结果公告纳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内容,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推动地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开展。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沟通

审计结果公告离不开相关部门的配合,公告过程中有必要也必须与这些部门协调沟通,联合起来做工作,有效推动公告工作。如在审计结果公告后,要及时主动向人大、政府汇报公告中的问题,争取他们对工作的支持;对于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要主动上门,帮助整改,征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3搞好审计结果公告的宣传工作

审计结果公告的目的是通过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审计监督的最佳效能。因此在审计结果公告中,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第一,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搞好宣传

在审计结果公告过程中,应配合新闻媒体单位做好工作,通过理性的宣传来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知,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审计结果公告创造良好的氛围。一是把重大审计动态、重要审计事项,通过审计网站和报刊电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事项预先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这样既有利于社会监督举报,促进提高审计深度和质量,也有利于社会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全面理解和正确接受。二是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三是经常与新闻媒体交流沟通,尽量使宣传全面完整,既要披露问题,又要宣传整改情况,还要从体制和原因上进行分析,尽可能使审计结果公告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二,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宣传,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知晓面

4.审计结果报告制度 篇四

(聘任合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沈伟民

×××局考核审计领导小组:

按照局考核审计领导小组的安排,财务审计处于2006年12月 25 日对××分局2005年至2006年财务收支及X同志聘任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门审计与检查,现将财务审计和聘任合同履行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分局现有干部职工57人,其中在职(全额)56人,招聘1人。分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五科一室,采取打破档案工资,核定年薪但必须与任务包干挂钩结账的管理办法。局对该分局财务实行报账式的管理模式,实行财务监管与审计。

这是局财务审计处对X同志任××分局局长两年以来的第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和抽查了××分局2005年至2006年资产负债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及同期X同志聘任合同履行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这次审计采取账面审计与账外调查结合方式进行。审计得到了X同志和分局其它有关人员配合,X同志对提供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作了承诺。

二、合同检查、财务审计结果和评价

(一)主要成绩

X同志在聘任期内带领××分局一班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执行主管局各项管理规定,并按照主管局的要求抓管理、求发展、保稳定,并进一步深化分局内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了单位活力,使分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同时也较好地完成了聘任合同期经济工作目标任务。

1、资产保值增值。2006年12月末,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总额 万元,比2005年末的净资产 万元,增加资产 万元。

2、当期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两年收入总额229.61万元,支出总额217.5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10万元。

3、收入总额逐年有所增长。2006年收入总额为××.×万元,比2005年的××.××万元增加×.××万元,增长23.76%。

基本上完成了聘任合同(2005—2006)签订的经济创收计划指标,超额完成了聘任合同(2005—2006)签订的总收入计划指标××万元。

4、认真执行效益工资制度并保证了站内员工效益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2005年分局人平个人所得×万元,2006年分局人平个人所得×万元。

5、加强对分局内债务的管理,任期内没有新增债务,是5个考核分局中唯一没有负债的单位。

6、三项费用逐年降低且控制较好,2005年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合计支出12.45万元,2006年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合计支出13.35万元。

(二)××分局X同志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情况

1、个人所得。2005年领取聘任合同年薪1.6万元,2006年领取聘任合同年薪1.6万元。

2、通话费据实报销。没有报销手机购置费,也没有领取通讯补助费。

(三)主要问题和责任追究

1、招待费支出较高。

2、超计划支出聘任合同签订的常年事业经费1.10万元。3、2006年外欠款11.25万元须清收。

5.审计结果报告制度 篇五

K J.CO

M 4

AA县审计局

关于审计AA县粮油总公司2004年末资产负债权益及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损益情况的结果报告

根据《四川省审计厅全省粮食亏损审计工作方案》和《XX市粮食审计工作方案》,我局自2005年3月21日至2005年8月 30 日对AA县粮油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不含三产、多经企业)2004年末资产负债及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损益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工作现已结束,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本次审计工作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专门成立了由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AA县支行和县粮食部门组成的粮食审计领导小组,从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统一组织、分工,实施审计。审计组采取审阅、分析性复核、查询、复算、核对及盘点等审计方法查证。同时,对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粮食局机关进行了延伸调查。

二、基本情况

(一)总公司现状

总公司于1992年成立,其经济性质为国有企业,承担着粮食政策性经营的购、销、调、专储业务,执行《商业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与行政主管部门县粮食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政企合一。总公司下属研城、来凤、马踏、周坡四个分公司实行非独立核算,承担总公司下达的收购、调销任务。财务核算体制为局机关、总公司、分公司分别建账,会计报表以粮食局名义汇总统一上报。资金由总公司统贷统还、各项补贴统一核算,政策性财务挂账由总公司承担。国有资产由县财政监督管理。内部机构下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审股,负责管理局机关及总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截止2004年末在册人员422人,其中:局机关在岗25人(核定行政编制24人),总公司93人,离退休204人,内退100人。

(二)体制的转变及人员分流情况

1998年末,县粮食局按照中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将下属的来风、研城、马踏、周坡、研经粮油管理站业务和资产划归总公司管理,其余16个三产、多经(站、厂)经营性企业与政策性经营分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从2001年起,AA县粮食局根据县委办井委办(2001)19号文件要求实施企业转制,对三产、多经企业资产,按法定程序,采取中介机构评估、公开招标拍卖等形式变现,资产变现用于分流职工的安置补偿、养老保险及相关支出(本次审计仅对1998年末从管理站划转到经营站占用农发行资产处置情况作延伸审计,三产、多经占用农业银行贷款资产处置未作调查)。1998年末全系统人员1188人,至2000年底增加到1260人,自2001年以来改革分流人员支出13776386.00元,共安置分流人员838人,现有在册人员422人。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2004末资产负债权益状况

1、总公司2004年末账面资产112424837.09元,审计调整减少资产22085143.67元,审计审定数90339693.42 元。审计调整减少资产明细:单位:元

货币资金378300.00

其他应收款6283041.1

2应收补贴款9019478.6

4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6404323.912、2004年末账面负债93500030.14元,审计调整减少负债18521311.36,审计审定数74978718.78 元。审计调整减少负债明细:单位:元

短期借款378300.00

应付工资423285.77

应付福利费729479.68

其他应交款805995.67

其他应付款12548144.47

预提费用2819291.26

其他流动负债816814.513、2004年末账面所有者权益18924806.95元,审计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3563832.31元,审计审定数为15360974.64元。

(二)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损益情况

1998年6月初账面未分配利润-23146159.69元,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末账面未分配利润-5929628.76元,调整以前损益 23653132.94元,2004年末账面未分配利润-5422655.51元。审计调整增加亏损3563832.31元。2004年末未分配利润审计审定数为-8986487.82元。审计调整增加亏损明细是: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2448776.7

2主营业务成本增加7404589.00

经营费用减少1456200.00

管理费用减少2523730.2

3财务费用减少1233200.26

补贴收入减少 10106150.52

营业外支出减少6285000.00

(三)陈化粮鉴定、销售和价差

1、陈化粮鉴定:2000年5月经XX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总公司地方周转库存粮中的稻谷16897.5吨,小麦7462吨,合计24359.5吨鉴定为陈化粮。

2、陈化粮退出:2001年4月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2000年5月XX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为陈化粮的稻谷10552.227吨,小麦3746吨,共计14298.227吨鉴定为正常粮食,退出陈化粮。

3、陈化粮销售

(1)陈化粮销售计划:2000年6月经XX市财政粮食及农发行批复陈化粮销售计划8462吨,其中:小麦3353吨,稻谷5109吨。2003年由四川省粮油批发中心拍卖陈化粮稻谷1211吨。共计9673吨。

(2)实际销售陈化粮数量:2000年销售稻谷5134.273吨,小麦3716吨,2003年由四川省粮油批发中心拍卖陈化粮稻谷1211吨,共计销售10061.273吨。2000年无计划销售388.273吨,其中:小麦363吨,稻谷25.273吨。至2004年末陈化粮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3)陈化粮销售价差亏损6610590.91元,其中计划内销售价差亏损6404323.91元,无计划销售价差亏损206267.00元。

(四)各项财政补贴拨付情况

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应收各项补贴77348792.12元,实际拨入补贴资金76503264元,其中由市财政局粮食局直接拨入5994844元,县财政局拨入70508420元。2004年末县财政局欠拨845528.12元。实际拨入补贴资金明细为:单位:元

中央专储粮费息3558525.3

4省专储粮食费息6693720.00

粮食风险基金50660000.00

军供粮63500.00

消化粮食政策性挂账6575000.00

1991年末挂账中央贴息357000.00

政策性粮食补贴1400000.00

停息挂账880000.00

退耕还林调运费1670000.00

老挂账利息168000.00

其他4477518.66

(五)2004年末农发行贷款余额及欠息情况

2004年末,农发行贷款余额68786612.32元,尚欠利息2590000元,其明细如下(单位:元):

项 目贷款余额欠 息

1、省专储粮贷款3114723.32 02、粮食挂账和其他不合理贷款 51330000.00 170000

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贴息挂账 44930000.00 160000

处理陈化粮食亏损占用贷款6400000.00 100003、粮油收购调销及其他贷款14028800.00 24200004、保护价销售亏损贷款 313089.00

(六)粮食企业消化新老挂账情况1、1992年老粮食财务挂账3715.2万元,其中:政策性停息挂账1923.6万元,政策性不停息挂账1791.6万元。粮食企业自1996年至2000年归还挂账贷款2649.4万元,其资金来源为市县财政拨款1995万元,企业自行消化654.4万元,2001年县农发行将挂账贷款余额1065.8万元调整为总公司购销贷款,提高库存商品占贷均价,通过顺价销售至2004年末老粮食财务挂账逐渐消化完毕。

2、新增粮食财务挂账中企业自补亏损挂账106万元,总公司已于2004年4月归还。

四、审计确认的依据

审计组按照四川省审计厅《全省粮食亏损审计方案》、XX市审计局《粮食亏损工作方案》及审计组编制的《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中资产、负债、权益的各项内容进行审计核查,真实地反映总公司会计账面及核实情况。

五、需由县政府审定的事项

(一)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新发生亏损和占用农发行贷款情况

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末新发生亏损9493461.07元(占用农发行贷款6713089元),其中:政策性经营亏损6729905.66元(占用农发行贷款6713089元);企业自主经营亏损2557288.41元;违反财经法规仍纳入损益的亏损206267元。其明细如下(单位:元):

项目 亏损金额 农发行贷款

1、政策性经营亏损 6729905.66 6713089

⑴销售的保护价(含定购价)粮食发生的价差亏损-5223881.03 0

⑵销售的保护价粮食发生的正常费用亏损 5495693.12 308765.09

⑶尚未销售保护价粮食发生的费息亏损 0

⑷经省、市批准销售的商品周转库存陈化粮发生的价差亏损 6404323.91 6404323.9

1⑸经省、市批准销售及库存的商品周转库存陈化粮发生的正常费息 0

⑹其他依法能够认定的政策性经营亏损 53769.66 02、违反财经法规仍纳入损益的亏损 206267 0

企业自行销售陈化粮发生的亏损 206267 03、商业性经营亏损 2557288.41

企业自主经营亏损 2557288.41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无计划销售陈化粮,造成价差亏损206267元

2000年8月总公司无计划销售陈化粮388.273吨(稻谷25.273吨,小麦363吨),取得销售收入336263.00元,销售成本54253.000元。价差亏损206267.00元。

该行为不符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粮调(2000)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陈化粮处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粮食购销企业周转库存和地方储备中的陈化粮销售工作由省级政府负责,制定销售计划并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批准,接受宏观计划指导,超计划销售的中央财政不予补贴”的规定,属于无计划销售陈化粮的行为。

根据该规定,由此形成的价差亏损206267.00元,由总公司自行承担。不作为政策性经营亏损,但仍应纳入企业损益。

2、多计提预提费用,增加亏损2819291.26元

2004年末预提费用账面5249291.26元,其中:

利息3663200.26

保管费300000.00

修理费24891.00

差旅费15000.00

其他90000.00

粮站费用1156200.00

经核实尚欠县农发行利息2430000元,其余2819291.26元属虚提费用,增加亏损。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之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总公司应冲转相关会计科目。

3、未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向AA县粮食局转制办转移利润631697.12元。

(1)账外经营少计利润319519.82元。2003年9月,总公司从下列单位购进稻谷和小麦(单位:公斤、元/公斤、元):

单位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荣县龙潭粮油食品站 稻谷14312600.961374009.60

四川省粮油批发中心 稻谷4130000.98404740.00

四川省粮油批发中心 小麦860001.0590300.00

合计19302601869049.60

2003年11月至12月,总公司将上述稻谷和小麦销售给下列单位(单位:公斤、元/公斤、元):

单位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四川省川粮粉业有限公司 小麦850000 1.251062500

四川省川粮粉业有限公司 小麦6507 1.5410020.78

XX市何郎粮油有限公司 小麦327869 1.22400000.00

AA金惠米业有限公司稻谷745884 0.96716048.6

4合计19302602188569.4

2上述购销业务及差价319519.82元,在总公司账务中未作记载(说明:总公司将购进的稻谷1098376公斤兑换成同等数量小麦销售)。

(2)少计收入260207.30元。2004年2月,总公司销售给XX市国粮购销总公司和四川省清泉米业有限公司稻谷1000000公斤,销售收入1200000元,入账价1040000元,少计收入160000万元。2004年5月销售给四川省川粮粉业有限公司小麦1002073公斤,销售收入1543192.42元,入账价1442985.12元,少计收入100207.30元。

(3)多列支出51970元。2003年9月25日,总公司从四川省批发中心购进的小麦916000公斤,购进价983110元,入账价1035080元,多列支出51970元。

(4)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总公司将上述三项价差共计631697.12转移到AA县粮食局转制办账务中进行核算,用于转制费用支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章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发;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和第三章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三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总公司于2005年9月30日前改正,并对总公司处10000元的罚款。

4、会计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

1998年6月至2004年期间支付运费456716.43元,仅附运输发票,无调拨单;用白条支付农业税、水利粮手续费613730.92元;支付维修费773894元,仅附维修发票。

该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章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根据该项规定,总公司应对上述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5、任意提取商品削价准备金

1999年至2002年6月总公司共计提商品削价准备金1803695.96元,进入商品销售成本,2000年至2003年未顺价销售粮食冲减商品削价准备金422411.71元,冲减库存商品价值564469.74元,2004年末商品削价准备金余额816814.51元。2004年末库存商品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应冲减已计提的商品削价准备金余额。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国会计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的规定。根据该项规定,总公司应冲转相关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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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控制度审计报告 篇六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格力电器母公司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外包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重大投资、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环境(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企业制度和与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健全、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公司决策层、内控管理层、各业务单位构成。决策层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重大资产的购买、出售等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上市方案;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议事机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依据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各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等职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发展战略

公司围绕“建百年企业,创国际品牌”发展目标,以制冷业为核心,坚持自主创新,致力于打造成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管理领先的国际一流企业,并以科学、高效的管理、规范运作为全体股东谋取最大的利益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未来公司将加大科研投入,坚持科技创新,将环保和能源作为发展重点方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产品和技术;加快进度和加大力度向空调产品链和服务链延伸;从扩大自主品牌的出口着手,将出口市场做大做强。坚持制冷领域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同时促进子公司的大力发展。(3)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目标,结合人力资源现在和未来发展预测,建立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制度;员工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制度;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有关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公司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发展布局,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4)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承担和履行对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保障公司经营绩效的有效监督和问责,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健康安全和就业公平,并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各种激励和支持,追求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积极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提倡节约“一滴水、一张纸”的精神,将“倡导绿色消费,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舒适更环保的产品”列入公司发展战略;热衷各类公益事业,在为赈济灾害、社会福利、科教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5)企业文化

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公司建立了以“实”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在企业成长过程中逐步凝练而成,并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提升。从成立伊始,高层领导就确立了“忠诚、友善、勤奋、进取”的企业精神,并与时俱进,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树立了“少说空话、多干实事,质量第一、顾客满意,忠诚友善、勤奋进取,诚信经营、多方共赢,爱岗敬业、不断创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核心价值观,制定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的管理方针;“追求完美篇二:内控审计报告模板

审 计 报 告

金桥监审(yyyy)200号

山东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山东金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集团企管审计部根据核准的yyyy年年度审计计划,于yyyy年mm月dd日-dd日对mm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审计。本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和评价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存货管理及成本核算等业务流程相关制度的有效性和日常执行的遵循性。我们审阅了相关制度,与相关采购、销售、仓储、财务等部门人员进行了面谈,并抽查了相关业务的处理文件。现将审计中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管理

公司财务核算总体比较规范,能够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公司财务部制订了财务管理条例使之成为日常财务管理、核算的标准。现主要突出的问题是财务总监如何直接参与企业业务管理,特别是对重大的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加强事前审核和监督。

1、货币资金支出缺乏财务总监的审批手续

本次审计,我们抽查了公司部分收付款凭证。发现公司在部分收付款作业中相关业务单证及审批手续并不完备,特别是财务总监没有在重要财务收支上履行审批责任。举例如下:

(1)

(2)

审计建议:

公司制订了完备的财务部管理文件,对财务部的日常工作都作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没有对各种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作出清晰的规定,出现了以上情况,我们建议: 任何一项财务收支均应由内部填制单证,并经授权程序批准。包括提现、资金划拨等业务。建议公司设计相关单证及授权审批程序。

2、3、二、采购及付款

公司采购有较为完备的采购作业管理标准。对供应商质量审计、采购物资入库时的质量检查及验收、付款审批等环节的实务操作有适当控制;公司采购部门及相关岗位对采购管理和岗位职责较为熟悉。

采购环节的主要审计发现:

1、供应商相对集中,主要原料采购供应商选择,缺乏年度复查程序,供应商名录基本维持不变,新供应商开拓力度较弱。

审计建议:

(1)我们建议公司宜实施一年一度的供应商复审制度,同时通过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过去履约情况以及生产现场等方面进行年底系统复查,来选择有利于公司生产和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2)密切关注供应商竞争环境及市场出现的新供应商,逐步开拓新的供应商,„„。(3)有些原料如需维持独家供应情形的,„„。

2、采购价格缺乏系统、严格的询价、比价等价格核定程序,采购价格合理性缺乏足够的支持。

审计时,我们通过对主要原料两年的采购价格收集与分析,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去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部分主要原材料不含税进价对照表 单位:元

购员询价为基础,价格变动不大由供应部负责人予以核定,变动较大的口头上报主管厂长和总经理核定后实施采购。由于这种做法缺乏系统、严格及时的询价、比价等价格核定程序和书面文件,我们担心采购价格合理性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审计建议:

(1)对于固定供应商,我们建议公司应制定价格审核机制。该机制可根据采购料件的特点,采用定期独立询价、议价,收集公开市场成交价格等方式来控制价格。

(2)采购部门应密切关注主要材料、物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趋势预测,提出最有利的采购时机和合理交易价格,为管理层采购决策提供支持。

(3)询价、比价资料是证明采购人员谨慎勤勉的直接资料;也是保证采购人员谨慎勤勉的重要控制手段。对于大宗物资采购,公司应该建立询价比价制度,并制定统一的询价表、制定规范的比价记录规则,并要求采购人员留有询价、比价资料,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也为未来采购提供参考。

3、签订采购合同缺乏必要的核准程序。

我们抽查了公司当年与供应商签定的采购合同,在上述合同中,没有看到管理层同意订立合同的核准资料。

审计建议:

采购合同应经一定的核准程序。核准程序应有书面纪录。我们建议公司设计合同会签单,按分层授权原则核准采购合同。所有合同的盖章生效,必须依签核完整的合同会签单为基础。

三、存货管理

公司已制定存货管理标准,对岗位设置、存货分类、出入库单据及流转、存货计量以及存货储存等控制环节已作明确,在日常操作中,原材料和成品仓库由供应部负责管理,实际控制较好。主要不足之处为:

1、公司仓储部门隶属于采购部门,有违不相容岗位必须分开的原则。

仓储部门在公司管理体系中承担着检查核实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在数量、外观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核定的采购订单要求,和评估供应商售后服务质量的职责。仓储部门隶属于采购部门,客观上会削弱对采购业务的监督。

审计建议:

按目前公司组织体系和生产规模,我们建议仓储部门直接隶属于财务管理。这样做,一方面可解决岗位冲突问题;另一方面,可更好的保证库存信息质量。

2、公司存货中存在一定比例的残次冷背,并且没有计提足够的减值准备。经对存货库龄以及生产领用、销售出库等调查分析,截止审计基准日,公司材料中1年以上的冷背物料

万元,成品中呆滞品 万元,二者占存货总成本的 %,公司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审计建议:

(1)加强市场开发和加大冷背存货的消化力度以减少资金占用,并计提相应减

值准备。

(2)对存货减值损失应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3、公司存货管理方面的表单填写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对业务的完整记录产生不利影响 审计建议:

(1)检查所有表单,对没有编号进行重新设计,同时完善表单间的引用设计。并根据需要制定编号原则。编号一般以月度为单位连续编号为好,个别业务量较少的单据可以年度为单位连续编号;

(2)规范入库单的填写,如按目前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方法,库管必须将实际点收数量填入进货单的实收数量栏内;或者改由库管按实际点收数量填写入库单,并由库管和采购签字确认。

四、销售及收款

1、合同的审核表现为事后控制

公司授权业务员在购销合同上签字盖章,业务员将双方签字盖章的购销合同交财务部开票,开票前财务部信用审核员将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核。如审核通不过,则退回重批,会使已签约的购销合同无法履行,可能造成违约,同时产生财务部和市场营销部之间的矛盾以及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矛盾。

审计建议:

建议公司在合同签字盖章以前,各职能部门对合同进行事前审核,如产品品种、质量、价格、交货期、信用额度、结算方式、外汇损益、运输方式、运保费承担、法律诉讼等内容逐一进行审核、把关,重大问题审核通过方可授权市场营销部签署合同。

2、信用期、和信用额度标准制订不合理

公司在购销合同上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90天、60天、30天、现款等,而信用期长短的标准是根据客户离公司地理位置的远近而定,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额度统一为该年销售额的10%,信用期和信用额度的确定不科学,没有考虑客户的信誉度、还款能力、应收账款的大小等因素。

审计建议:

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相关客户进行信用评定,确定可行的、差别化的客户信用期和信用额度。

4、现金收款篇三:内控审计报告(式样)1

5 篇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 天 厦

三健

部正维

信丝

控审环

保(制2011股

审)

专公

计字司

第全

报020503股

东 告 号 :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丝环保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 保见 持

其有

司的责

我们的责任是对三维丝环保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计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 对三维丝环保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 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 计

合理的保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 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 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我们认为,三维丝环保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于截 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中天中 报 厦2010 门年

三度

维内

丝部

环控

保制的股

我有评

限价

公报

司 告

: 2011 年 4 月 18 日

健国

正· 注信北

册会京

会计中

师国

事注

册师务会

:所计

有师

:周限

连俊公益

超 司 民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针对自身特点,加强与规范了企业内部控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厦 门监管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合理保证了经营管 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 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现对公司 2010 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的内 控 一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3月的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三、公

维丝有限”),2009年3月三维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空气过滤材料、液体过滤材料、袋式除尘器配件和环保器材;环保工程技术研发、服务 和咨询;生产、批发、零售工业用纺织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主 营产品为:袋式除尘器所需的高性能高温滤料,包括滤毡系列和滤袋系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2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0年2月26日起在 深 二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 原

则、相

牵 制

则、协

合原

则。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 陷 三(1

一、)

境 构、公

别,本

采 取

施。、公

易,股

为 300056。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 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科学有效的 职

和 制

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 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 委 员

外,其

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 的正常经营运转。各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2010年度,公司对公司层面及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文 档,对识别出的缺陷进行了整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10年公司重新修订了《信息披露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并新建立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 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原 有制度的修订及新制度的建立实施,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目前公司主要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为公司内部控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2、机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了内部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权限,将权利 与责任落实到了各责任部门,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3、内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独立的审计部,并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独立开展工作,并加 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并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审计办公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 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 直4 接

向、董

会人

其审力

员资

会、源监

会政

。策

公司根据“知人善用、尊重培养、造就高素质团队”的人才培育战略,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可持 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规定》、《生产(针刺、后处理)人员考核规 定

》、《

(制

袋)

度。

公司始终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通过各种内部培 训、外部拓展训练等方式,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公 司上市后,无论硬件环境、人文环境还是市场环境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的环境对公司的诚信和 价值观提出新的要求,“德、才、容”仍然是对人才的最基本的要求,公司上市后还要求人才具备 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能够承担更多的责任,树立公司员工高素质的形象。5、企

公司十分重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把“积跬步以至千里、积小流已成江海。尽心尽力,服务环 境”作为经营理念;把“为净化地球环境提供坚实保障,把客户和社会的利益和人类的健康安全放 在最为重要的位置;以防护人居环境远离烟气粉尘危害为己任,尽心尽力,服务环境” 作为愿景使 命;把“以高新技术和卓越经营管理模式为驱动力,使公司成为环保、高温滤料产品研发和生产的 领导者,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带来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服务宗旨。

公司始终认为员工的潜质和进步就是公司发展的希望和动力所在,为了保证员工能最大限度地 发挥能力,公司创立了具有以下特征的公司价值观及组织文化:(1)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并赢得 客户尊敬是检验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绩效的试金石;(2)积极鼓励员工创新,把创新作为企业发展 的动力;持续创造成为真正的学习型组织;(3)注重员工的价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努力为 所有的员工创造方便、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公平和公正的竞争环境;(4)人尽其才,让 个人的成长终汇成组织的成长;重视成果的分享,升迁赏罚来自切实的评估;(5)提倡团队协 作,大力弘扬团队精神;倡导相信合作伙伴,让团队更紧密、更有力量。努力构建一支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的员工队伍,以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 文化氛围。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 行。

本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一系列内部管理规范,并通过有效的考核奖 惩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使这些内部规范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另外,公 司不定期对员工开展关于职业道德教育的培训,以提高员工价值观的统一性。公司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 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二)

公司董事会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风 险承受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公司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了各类风险的 应对策略。同时,公司根据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 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同时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 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运

应三的控

制)措

施,将

控风

制制在可

活受

动。

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1、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了所有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 务,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对合理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了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 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公司对于 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3、会计系统控制。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 了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全部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财产保护控制。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 管、定

点、账

施,确

全。

5、预算控制。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 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6、运营分析控制。公司建立了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 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 现 存

在的问

题,及

明 原

进。

7、绩效考评。公司建立和实施了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 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 优、降

级、调

岗、辞

退

等的依

据。

8、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公司建立了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 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沟 通

四,促)进

信内

息控

与有

沟运

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 公司主要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 道,获取内部信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 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并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 选、核

对、整

合,提

息的有

。公司充分利用网络等信息技术建立了有效信息管理系统,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 理级次、责任部门、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 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 够的及控

时制

传,递保

给证

董信

事息会系、统监

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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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稳

经定

理运

层行

公司加强了对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 公司建立了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 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 程序。公司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 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了财 务部和审计部在内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公 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分析其性质和产生原因,并 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对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 缺 四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开谴责或其他形式的惩戒。但公司在内控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和需要加强治理的环节:

1、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指导建议,公司加强了信息披露方面的制度建 设,对原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细化,建立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汇套 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的可执行性;

2、公司在财务预算管理方面略显薄弱,预算管理对企业战略的支持功能未能有效发挥。2011 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结合信息化系统的推进,全面提高预算管理对企业战略发 展及经营管理的支持水平。2011年度,公司将在各项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管,落实问责机制,注重实效,并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发挥企业治理制度的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健康 发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已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符合公司 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能够对 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保 障厦 门

2011年4月18日

。会

展。、存

在的 主

陷,将

人的责

任。

五)

督篇五: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流程 1

一、目的

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是合理地保证组织实现以下目标: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

(二)信息的真实、可靠;

(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

(五)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程序说明

(一)了解组织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二)审阅组织各种文件,了解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与审计内容有关的信息。

(三)找出组织各项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绘制内部控制标准流程图。

(四)运用《内部控制制度问题式调查表》对组织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调查。

(五)对内部控制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进行健全性测试,找出组织内部控制的弱点。

(六)对组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合理性进行初步评价,对控制弱点进行分析。2

1、初步评价组织所有控制目标是否已经达到,各种管理制度是否体现了内部控制的要求。

2、内部控制的设置是否合理;有无不必要的控制点;每个需要控制的地方是否都建立了控制环节;控制职能是否划分清楚;人员之间的分工和牵制是否恰当。

3、分析内部控制弱点是否有补偿性控制;控制弱点产生的潜在错误及其重要影响。提出进一步审查的目标。

(七)对组织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

1、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

2、对有关业务人员操作情况进行“实地观察”。

3、用“检查证据法”,对分项审计内容逐个选择若干笔业务进行“穿行测试”。

4、对“穿行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5、审计人员认为可以采用的其他方法。

(八)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九)根据审计结果,对组织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价,提出审计报告。对审计中查出的组织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弱点,应当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与建议,向管理层和董事会反映。

三、工作标准

(一)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

1、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 a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 b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

c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d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 e组织文化的内容及组织成员对此的理解与认同; f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g组织各阶层人员的知识与技能; h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的合理性; i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相称程度及其胜任能力; j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 k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

2、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组织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 4 a可能引发风险的内外因素; b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预计带来的后果; c对抗风险的能力;

d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及效果。

3、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控制活动的适当性、合法 性、有效性。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 a控制活动建立的适当性; b控制活动对风险的识别和规避; c控制活动对组织目标实现的作用; d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

7.环境报告审计制度研究 篇七

一、环境报告第三方鉴证与审计现状

(一) 国外环境报告第三方鉴证与审计现状国外关于环境报

告的研究历史较长, 与之相应的审计业务开展的比较丰富, 比如在日本、欧洲、英国等国家或地区已积累了很多成熟的经验。日本公认会计师协会早在2000年就已经发布了《环境报告保证业务指针》, 2002年, 日本经过审计的企业环境报告比例已经达到了20%。1993年, 欧共体议会决定实行经济管理与审计计划 (EMAS) , 并且要求通过EMAS认证的企业必须提供年度的并经过合格的第三方验证的环境报告;与之类似的环境认证计划还有英国质量标准7750 (BS7750) 、国际质量标准ISO14001。换言之, 该类环境认证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环境审计的发展。在英国, 发布环境、社会及可持续性报告是自愿的。Glimour (2001) 在一份报告中写到, 英国资本市场中的100强公司中有49家发布了用来说明环境问题或公众问题并包括一份外部审计人员或其他专家的保证声明的单独报告。目前几乎所有的大公司都会在其年报或单独的环境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 许多公司也都将其环境信息加以鉴定, 并且这种鉴定是自愿进行的, 与法律法规或ISO14001标准无关。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2005年做了关于“世界范围内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发布及其是否经过保证”的研究, 指出:企业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经过保证的比例, 英国高达53%、澳大利亚为43%、欧洲国家为41%、日本为31%、加拿大和美国分别为10%和3%。

由以上资料可以看出, 开展企业环境报告审计或第三方鉴证已是大势所趋。然而, 另一方面, 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 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方面, 关于环境报告审计的做法更常见的是对环境报告进行“鉴定”或“认证”, 其提供的报告大多数被称为鉴定报告或认证报告, 而很少叫做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 并且这种鉴定大都是自愿的。公司在公开披露其环境报告时大都是自愿的行为, 并且不存在公认的环境报告准则或标准, 对环境报告鉴定方面的一些硬性规定主要来自于一些环境管理规则如EMAS要求经其认证的公司每年需公布经过外部鉴定的环境报告。2000年6月, GRI公布了它的可持续性报告准则, 英国航空公司、美国福特汽车和壳牌石油公司等国际知名公司成为GRI报告准则的试点公司, 以这个准则作为其环境报告的编制基础。因此, 可以预测, 未来的环境报告审计业务会更加规范, 其应属于鉴证业务的一种, 并且也应该是一种提供较高保证程度的业务。

另外, 国外对环境报告外部鉴定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特别强调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在这点上与财务报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几乎是一样的。因为外部鉴定者如若没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不能保持执业的独立性, 就很难保证其执业结果的真实、可信, 这样就会大大降低企业环境报告的可信性。目前国外企业环境报告的外部鉴定几乎都由四大会计公司的“可持续性”小组或是大型的环境咨询公司来担任。例如日本的第三方审查机构是一个由7家单位组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审查协会”, 其中一方就是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 该协会对通过审查的企业环境报告书提供审查意见和J-SUS标识, 作为认证标识使普通公众对其可信度进一步提高。但值得注意的是, 这种审查并不是法律法规强制的行为, 而是一种企业自愿性行为。

(二) 国内环境报告第三方鉴证与审计现状

我国企业环境报告审计尚处于理论研究探索阶段。虽然有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发布环境报告有助于树立企业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 增加竞争优势, 但是纵观这些已经发布的企业环境报告, 可以发现:为数众多的企业环境报告中并未提及任何鉴证或保证;个别的企业环境报告中提及了企业内部的审核程序;个别的企业环境报告中提及以环境监测部门等作为技术核查单位, 但并未详述审核程序, 也未披露任何审核意见;个别的企业环境报告中专门提及了“第三方认证”, 实则为部分知名人士对企业编制环境报告意义的评价, 并未对企业环境报告内容提供任何保证。例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开始编制《健康安全环境报告》, 是我国最早以非财务报告形式发布的环境报告书, 其在公布2006年社会责任报告时曾提出“将开展2007年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审计联系”, 但其2007年和2008年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仍然没有经过第三方审计, 只是在2009年聘请润灵公益事业咨询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价, 并出具评价报告, 并未开展第三方审验。海尔集团可以说是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最好的企业, 但在其历年的环境报告书中只是提及第三方认证, 并不能称之为独立的“验证”或“审计”。这与国外企业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 2011年6月发布的《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中指出企业编制的环境报告书需经过第三方验证, 并且指出:第三方验证指除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独立专家学者或有影响力的个人及组织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过程和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督的行为, 第三方验证结果一般刊载在企业环境报告书中, 旨在提高企业环境报告书的可信性。由此可见, 我国对环境报告审计的叫法也和国际通行做法一致, 即称为“验证”, 而没有称之为“鉴证”或“审计”, 这无不说明了现行阶段下对环境报告开展独立的类似于财务报告审计的做法条件并不成熟, 研究新形势下企业环境报告审计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势在必行。

二、环境报告审计制度面临的挑战

(一) 审计对象 (审计内容) 面临的挑战

环境报告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独立环境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合法、公允发表审计意见, 并提供具有较高保证程度的独立性的鉴证业务。审计对象即为环境报告, 审计内容是环境报告中包含的所有的信息。企业环境报告与企业财务报告不一样, 其反映的内容是企业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鉴于企业参与环境活动的复杂性以及难计量性, 所以环境报告中反映的信息不像企业财务报告那样主要以数字性信息为主, 并且有一定的确认计量标准, 而环境报告中包含的信息主要有: (1) 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循了相关环保法规的规定, 即合规性信息; (2) 企业环境活动的财务影响, 即环境会计信息; (3) 企业环保资金的运用、投入及产生的效益情况, 即环境绩效信息。并且这些信息各有不同的特征, 有些是定量的、客观的、历史性的, 如环境会计信息、合规性信息, 这类信息审计起来程序可以借鉴传统财务报告审计流程;而有些信息则是定性的、主观的、未来性或预测性的, 如绩效信息, 再加上环境的不断变化, 标准的不统一性, 这在客观上就导致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的难度较大, 审计方法和程序也不能借鉴传统的财务报告审计流程。

(二) 审计主体面临的挑战

我国审计组织形式有三种: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 这三种组织都可以对企业环境报告实施审计。从实践上看, 我国目前并没有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报告审计业务, 相关业务的开展大都是国家环保部门进行的一些环境绩效评价, 如2011年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绿色证券政策研究”课题组对7大重污染行业161家上市公司进行的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 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也有一些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的环境信息, 但是注册会计师并未形成专门的审计意见;企业自身编制的环境报告书也大都是由管理部门制定, 其中内容大都是报喜不报忧, 并没有真正展开自我评价;而2011年的《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中也没有指出应该由谁担任第三方来对环境报告书进行验证。对于环境报告审计主体的选择, 可以借鉴企业财务报告审计的做法, 即由注册会计师来担任, 因为注册会计师相对于政府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来说, 更容易做到客观、独立、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但是, 鉴于企业环境报告审计中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仅仅依靠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尚有很多困难。

(1) 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明确指出:鉴证人员必须要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这对执行环境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来讲同样适用。但是, 考虑环境报告与企业财务报告的内容有很大差距, 其中不仅包括以货币性信息计量的内容, 还包括非货币性计量的技术指标, 不仅涉及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 还涉及很多环境领域方面的知识、技术, 以及相关的环境法规、协议和章程, 还有一些国际性的环境标准、编制指南等, 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但应具备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 还要掌握其他诸如环境科学、社会学、统计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 这就对我们现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 选择与其他专业人士 (比如环境专家) 联合开展环境报告审计将会成为必然之选。

(2) 关于审计独立性。我国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规定:鉴证业务要求鉴证人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鉴证对象提供鉴证意见, 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的信赖程度。这里对鉴证人员提出的要求是不仅形式上做到独立, 并且实质上也要独立, 只有做到独立, 才能增强信息使用者的信赖程度, 有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管理层的受托经济责任才能得到确立和解除。环境报告审计正是由于企业管理层的受托经济责任拓展到受托环境责任而产生的, 企业的受托环境责任是指在企业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对环境资源委托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包括企业执行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的责任和向委托人报告执行情况的责任。而环境资源属于公共物品, 广大社会公众可以看做是环境资源的所有者, 环境审计的委托人便是社会公众, 而从广义上来看, 注册会计师也可以看做是环境资源的使用者和受益者, 注册会计师如何保持审计独立性, 将会受到更大的威胁。

(三) 审计标准 (审计依据) 面临的挑战

我国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规定:鉴证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 当涉及列报时, 还包括列报的基准。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 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可以是某些非正式的规定, 如单位内部制定的行为准则或确定的绩效水平。在具体鉴证业务中, 注册会计师应采用适当的标准, 运用职业判断, 来评价标准各项特征 (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可理解性) 的相对重要程度。并且强调作为鉴证业务, 标准应该是能够被预期使用者获知。在环境报告编制标准方面, 国际上有由全球报告创制组织 (GRI) 制定的环境报告框架, 我国近年来也出台了相关的一些规范, 比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等, 这对规范企业环境报告的编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标准, 但是从这些法规条文上看, 文件给出的只是一个框架结构, 包括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等, 内容主要涉及高层致辞、企业概况及编制说明、环境管理状况、环保目标、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及绩效、与社会及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一些非财务信息的说明, 对于具体的环境活动产生的财务影响并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 没有形成关于企业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等的确认计量准则。并且关于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我国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强制性的要求, 大多数企业仍然选择自愿披露或选择性的披露对自身有利的信息。从审计准则来看, 也没有专门针对环境报告审计的规范, 只是在相关规范中提出应进行第三方验证, 至于应该参考何种验证标准, 并没有进行说明。而国外很早就制定了相关的可供参考的验证标准, 比如日本2000年发布的《环境报告保证业务指针》, 欧共体制定的EMAS计划等。因此, 我国要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报告审计业务, 必须要建立健全环境报告标准。

(四) 审计方法面临的挑战

传统的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常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等, 这些方法也同样适用于环境报告审计当中。如可以运用检查相关文件和函证环保部门的方法, 验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遵循了相关的环保法规的规定 (因为涉及重大污染或有环境违法行为, 通常会受到环保局的行政处罚或相关处理) ;再如可以通过分析程序, 结合企业近些年的发展趋势以及环保目标的实现情况、有无环境友好型技术及产品等, 分析企业相关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的信息是否公允。但是鉴于环境报告审计的特殊性, 只是运用这些常规的方法远远是不够的, 比如为验证企业污染物 (包括温室气体、固体污染物、噪声、危险化学物质等) 的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指标的真实性, 需要用到环境检测的技术和方法;对于披露的环境效益和环境费用信息, 需要用到环境经济学中的费用效益分析法、经济评价法等验证其合理性;对于企业与社会及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信息的披露, 仅仅检查企业提供的相关报告还是不够的, 还需要对企业环保活动的效益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通常这需要较长的一段时期, 并且要进行大量的走访调查来进行综合的评价。所有这些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三、环境报告审计制度完善建议

(一) 审计方式———强制性审计为主, 自愿性审计为辅

国外企业对环境信息的公开、充分披露非常重视, 并且企业管理层也十分重视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在一些欧洲国家, 比如英国, 企业发布环境、社会及可持续性报告甚至是自愿的行为, 并且为了加强其在报告中所披露信息的可信性, 更愿意对环境信息进行外部鉴定 (即被审计) ;而有些国家政府则非常重视对环境信息的审计, 制定并发布了相关的环境信息验证标准、规范, 并要求企业发布经第三方验证的环境报告, 比如日本。但是从整个国外的发展现状来看, 环境报告审计更常规的做法则是企业开展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与鉴定。而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 结合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现状, 自愿主动的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仍占少数, 并且这些企业也只是为了满足自身利益的需求, 选择性的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真正公允、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环境状况的企业是少之又少。从我国近些年颁布的相关规范来看, 2003年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 规定企业“必须”和“自愿”公开环境信息的内容与方式, 并且鼓励企业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并在企业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布;2006年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中提出应增加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2006年9月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部指导企业发布环境报告的指导文件;2011年6月发布的《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中第一次明确指出企业编制的环境报告书需经过第三方验证。从鼓励企业自愿披露环境信息, 到上市公司必须发布年度环境报告, 再到环境报告需经过第三验证, 整个过程历经了自愿实施到强制推行,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 要想保证企业环境信息的真实、公允, 必须推行强制性审计, 只靠企业自愿性行为, 是很难保证环境信息的可靠性的。

在此, 笔者认为在我国开展环境报告审计必须实行强制性的做法。首先, 由国家出台相关法规统一要求企业必须要披露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环境报告, 否则的话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先在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推行, 然后再推广至一般需要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其次, 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环境报告行为的监管力度, 并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企业的报告行为;最后, 相关准则、规范制定部门尽快制定并完善环境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环保法规等规定, 以更好的为环境报告审计提供合适、可用的审计标准。

另外, 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环境报告审计, 即企业内部可以设置相关部门 (审计人员可以由企业管理层、财务人员、涉及环境活动的工程师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对企业编制的环境报告进行自我评价与审计, 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提交给管理层以进行后续的改进。为了让企业更好的开展自愿性审计, 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支持, 比如发现违规行为, 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豁免;自愿审计开展较好的企业可以优先获得国家的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优先推荐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或者其他由国家提供资金补助的示范项目等等。

(二) 审计主体———注册会计师为主, 其他相关人员联合审计

环境报告审计业务是一种鉴证业务, 为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需要审计人员必须客观、独立。因此, 笔者认为审计主体最好由职业团体———注册会计师来担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都是会计、审计方面的专家, 有的还精通法律、计算机、工程建设等方面知识, 熟悉审计流程, 即使是开展新的业务类型的鉴证业务, 上手也快;另一方面, 作为职业性团体组织, 注册会计师不隶属于审计委托人, 也不隶属于被审计单位, 独立性较强, 比较符合鉴证业务的要求。但是, 由于环境报告审计内容中涉及很多企业的环保机密信息, 比如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环保绩效情况、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而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往往会经过修饰, 或鉴于注册会计师的取证权限, 导致其在收集证据时可能会出现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况, 所以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比如环保部门的审查结果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或政府部门也可以授权注册会计师一些查证权限。还有就是考虑现行条件下, 打造一批具有专业环境知识的注册会计师具有很大难度, 所以, 首先可以考虑在审计小组中吸收其他专家进行联合审计, 比如可以组建专门的环境信息审计团队, 聘请环境专家或者具备实施环境信息审计所需的相关知识的人才, 使得团队各成员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优势, 各司其职, 协同合作;其次, 加强对现有注册会计师的培训, 使得参与环境信息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备环境专业知识, 以适应环境报告审计需要, 并且培训工作要贯穿整个执业生涯;最后, 待条件成熟时, 建议专门的环境报告审计师资格考试制度, 对从事环境报告审计的审计师进行资格认证, 达到一定标准并取得执业证书的注册会计师才能参加环境信息审计工作, 从而从根本上提高环境审计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素质, 保证环境报告审计质量。

(三) 开展与财务报告审计的整合审计

企业财务报告审计是建立在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了解的基础上, 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 最后就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出具审计意见的过程, 而环境报告审计也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等进行了解, 进而开展相应的审计程序, 并且审计主体都选择由注册会计师来担任, 因此, 考虑审计成本效益原则, 可以开展环境报告和财务报告的整合审计, 可以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 同时对环境报告和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从而减少重复的审计工作, 提高审计效率, 节省审计资源。

(1) 从报告期间和报告内容上看。企业通常是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单位发布环境报告, 而财务报告通常也是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单位进行编制, 因此, 从报告期间来看, 二者是一致的;从报告内容上看, 环境报告中的很多环境信息的披露以及环境会计信息方面的内容可能会与财务报告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 比如环境报告中单独反映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和费用, 这些都是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成本和费用项目的组成部分;再如环境报告中关于企业环境资源的消耗量, 污染物的排放量等信息, 与财务报告中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数据又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如果同时对环境报告和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对注册会计师来讲, 可能会存在对审计资源的分配不足、部分内容重复审计的问题;而对于被审计单位来讲, 则会加大审计费用。所以考虑整合审计, 二者相互对应、互为参照, 从而提高审计效率。

(2) 从审计流程上看。现代财务报告审计普遍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运用风险管理理论, 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 最终出具审计报告。鉴于环境报告审计内容和财务报告审计内容具有一定的融合之处, 也可以运用风险管理理论, 首先确定审计目标, 然后对被审计单位环境活动进行了解, 包括内部环境和环境管理系统, 在充分评估环境审计风险之后, 进行风险应对, 最终出具环境审计报告。整个审计流程中, 每个阶段都要充分考虑整合审计的可能性, 比如进行风险评估时, 二者都需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解, 这里可以统一了解环境, 分开评价风险, 从而达到提高审计效率的目的。

(3) 从审计方法上看。常规的财务报告审计方法如询问、观察、检查、函证、分析程序等, 都可以在环境报告审计中运用, 当然需要注意具体在运用时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比如询问方法的运用, 在两类审计中所询问的对象和内容必然是不同的。

(4) 从审计人员的委派上看。不论是财务报告审计还是环境报告审计, 二者都要求审计人员要做到独立、客观和公正, 并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对事务所来讲, 共同的要求就是都要建立和完善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但是鉴于二者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不同, 所以事务所在委派审计人员时, 需要考虑两种审计的不同要求。对同一家企业如果需要同时开展财务报告审计和环境报告审计业务, 可以委派两个项目小组同时进行两种审计, 对于环境报告和财务报告中内容交叉的项目可以合并审计 (实际的做法是这些项目的审计由同一人担任, 但是他同属于两个项目小组) , 即该部分审计证据可以运用在两种审计当中, 但是各自出具审计报告。这种做法可以有效的保障审计取证的效率, 不会造成重复审计, 但是其缺点在于必须保证两种审计在同一时期进行, 不然会造成审计证据缺乏时效性, 影响审计结论。

参考文献

[1]谢斯静:《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看环境审计》, 《林业经济》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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