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经济

2024-09-14

封建经济(精选8篇)

1.封建经济 篇一

第4课《亚洲封建国家的建立》教学设计

吉林大学附属中学 梁妍

一、教材分析

本课主要叙述亚洲封建国家日本和阿拉伯封建制度确立的过程。日本统治阶级内部的有识之士仿效中国隋唐的政治经济制度,奋起改革,实行了大化改新。西亚的阿拉伯人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走向文明社会,建立地跨三洲的大帝国。

二、教学对象分析

通过第一单元的学习,学生已经了解远古人类历经艰难曲折,在追求生存和发展的搏击中渐进化为现代人,早期人类文明诞生。在本课授课之前,让学生先了解世界古代史相关的大事或重要人物。如“孝德天皇645年定年号为大化,创日本年号之始;646年颁布仿效中国隋唐制度的改新诏书,宣布建立中央集权政治体制;推行班田制和租庸调制;实施新冠位制,设八省百官等。”“穆罕默德为阿拉伯的统一和伊斯兰教迅速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穆罕默德生前,阿位伯半岛已大体统一。他的继承人称为哈里发,集宗教、军事、政治大权于一身,是政教合一的国家首领。”以上内容作为理解课本的背景知识讲授给学生,使他们更好地理解中古时期步入封建社会的历程。

三、教学目标

 课标要求

1.了解大化改新的基本内容。要求学生理解大化改新的基本内容即可:政治上建立中央集权的天皇制国家,废除贵族世袭制,以才选官;经济上,把很多贵族土地收归国有,部民转为国家公民;国家定期把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收取赋税。教师对改革内容里难理解之处加以补充说明,如什么是天皇制即: 天皇制是日本皇帝的称号,以天皇为首组成专制统治机构,统治国家。

2.讲述穆罕默德的主要活动。由教师讲述:7世纪,穆罕默德称自己是真主的使者和先知,创立了伊斯兰教。622年穆罕默德带领信徒离开麦加,前往麦地那并在麦地那建立国家。630年,穆罕默德率兵攻到麦加城下,麦加贵族妥协,承认他是政治和宗教领袖。

(一)知识与能力

1.了解大化改新的基本内容及其对日本的影响,能描述穆罕默德的主要活动。

2.了解亚洲的主要封建国家东亚的日本,西亚的阿拉伯国家在封建时代的特点。

(二)过程与方法

通过掌握大化改新的历史背景及穆罕默德的主要活动,具备一定分析历史资料的能力。讲授完本课内容后,组织学生讨论,从孝德天皇改革及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的艰辛历程中可能得到哪些启示。以加深学生对于历史上重要人物的事迹的理解。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认识大化改新是日本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标志,领会正是由于这场改革,日本才从野蛮落后的原始状态步入文明社会。大化改新后,日本仿照唐朝教育制度,在中央设太学,地方设国学;佛教经中国、朝鲜传入日本后,发展很快;日本积极汲取中国文化,中国的唐诗和书法在日本很受欢迎。

2.通过学习穆罕默德不畏困难的坚强意志,树立为国家民族而奋斗的远大抱负。

四、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法

(一)重点、难点 1.重点

大化改新的基本内容及作用,穆罕默德的主要活动。2.难点

大化改新是日本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标志,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国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解决方法

1.大化改新的基本内容及作用

改新的内容包括建立中央集权的天皇制封建国家,废除贵族世袭制,以才选官。经济上,把很多贵族土地归国有,部民转化为国家公民。国家定期把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收取赋税。

“大化改新”是一场古代日本以学习和模仿古代中国隋唐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它打击了奴隶主贵族势力,形成了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国家,使日本社会环境稳定,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开始走向封建社会,为以后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2.穆罕默德的主要活动

7世纪,穆罕默德开始在麦加传教,他称自己是真主的使者和先知,号召人们都信仰真主,创立了伊斯兰教。由于贵族反对一神教,迫害伊兰教徒,622年穆罕默德带领信徒离开麦加,前往麦地那并在麦地那建立国家。630年,穆罕默德率兵攻到麦加城下,麦加贵族妥协,承认他是政治和宗教领袖。

3.大化改新标志日本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

因为大化改新解决了土地国有、部民制和中央集权制问题,打击了旧贵族在经济、政治上的顽固势力,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所以通过大化改新日本从奴隶社会过渡到了封建社会,封建制生产关系逐步确立。

4.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国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神教伊斯兰教适应阿拉伯半岛统一需要而诞生,伊斯兰教的迅速传播,促进了阿拉伯各部落迅速走向统一,并建立起统一的、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教在国家和民族统一中起了重要作用。伊斯兰教的传播,加速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到穆罕默德病逝时,阿拉伯半岛已基本统一,统一的阿拉伯国家建立起来。他的继承者们经过一系列大规模的征服和扩张,将穆罕默德创立的阿拉伯国家建成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阿拉伯帝国。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日本是地处亚洲东部的岛国,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水平仅次于美国的资本主义第二经济大国。那么,古代的日本是个什么样子呢?古代日本是怎样统一的?

(二)讲授新课 1.大化改新(1)大化改新背景

资源:日本地图、大和民族图片。

提示:日本各岛在1世纪前后,开始出现奴隶制国家。后来,奴隶制国家大和兴起。大和不断征服扩张,5世纪统一了日本。此时日本国内,各种矛盾尖锐,政局混乱;当时,中国隋唐的政治经济制度非常先进。

(2)大化改新内容

提示:政治方面,建立中央集权的天皇国家,废除贵族世袭制,以才选官。经济方面,把很多贵族土地收归国有,部民转化为国家公民,国家定期把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收取赋税。

教师可提问大化改新有哪些方面是向中国隋唐学习的?如:政治制度、社会生活习俗、建筑艺术等。

(3)“大化改新”的作用 资源:日本文化受中国影响图片。

教师总结孝德天皇效法中国隋唐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进行的改革,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势力,形成了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国家。这成为日本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的转折点,其历史意义正如课文所概括的一句话一样,大化改新是日本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标志。大化改新后的日本,开始进入封建时代,封建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但在日本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却又形成了一个十分特殊的阶层,这就是武士阶层。

教师引导启发学生思考:从日本的这段历史中,得到什么启示?

日本民族非常善于把其他民族的文化拿来,变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化,在古代日本向中国学习,在近代日本向西方学习,这些都使日本不断进步、强盛。

2.阿拉伯国家的建立(1)伊斯兰教产生的历史背景 资源:阿拉伯半岛地图。

提示:介绍阿拉伯地区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国际地位。

教师补充:阿拉伯半岛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岛,它位于亚洲西南部的红海和波斯湾之间,半岛大部分地区气候干燥,适于畜牧业,少数有绿洲的地方适于农业,在6至7世纪时,半岛处于氏族公社的解体过程中,阿拉伯不同阶级的人们从不同的愿望出发,都要求尽快实现统一。在这种前提下,一神教的产生,对阿拉伯国家的建立就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是伊斯兰教产生的历史背景。

(2)伊斯兰教产生

六世纪末七世纪初,阿拉伯半岛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的国家,为了争夺水源和牧场,部落间相互仇杀,在内部矛盾丛生,商业遭破坏、生产停滞和外部势力入侵的形势下,阿拉伯人民渴望建立统一国家。多神和偶像崇拜是民族统一和社会发展障碍。因而伴随着国家统一的潮流,伊斯兰教便应运而生了。

学生看书整理伊斯兰教产生的时间、地点、创立者、教义。教师引导:伊斯兰教是怎样促进阿拉伯统一的?

学生回答:①一神教有利于团结各部落的阿拉伯人②政教合一的政权力量强大。

(3)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然后对穆罕默德的主要活动进行整理,列出提纲 ①创立伊斯兰教(时间、地点、教义等);②在麦加城传教失败;③带领少数信徒出走麦地那成功,建立政教合一的国家;④兵临麦加城下,最终与麦加贵族达成协议。从此,麦加成为伊斯兰教的圣地。

教师提问:伊斯兰教的作用是什么?

生答:加速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严格的一神教反映了统一国家的政治要求:“除安拉外,别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这种一神教的信仰,极力贬低各部落在分裂状态下传统信仰的神,目的是以一神教代替多神教,反映了阿拉伯贵族统一国家的政治要求。

(三)巩固练习见本课随堂练习。

六、参考资料

1.大和统一日本

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记载,一二世纪时,日本列岛上有100多个小国,到曹魏时,同中国通使交往的有30个国,其中最大的是卑弥呼女王统治的邪马台国。那时邪马台国已出现“大人”(贵族)“下户”(平民)和奴隶的阶级分化,国家机器也初具规模。女王拥有上千名奴隶,附属20几个部落,并从中国魏皇帝得到“亲魏倭王”的封号。奴隶主国家间不断发生战争,争夺土地和奴隶。3世纪时,在本州中部出现了另一个较强大的奴隶制国家,叫“大和国”(今奈良县)。这个地方,在2世纪以后,成为中国文化输入本州的门户,亚洲大陆移民也不断移来,促进了当地生产发展。4世纪前半期统一了北九州和部分本州。5世纪大体统一日本。《宋书》卷九十七记载顺帝升明二年(478)倭武王遣使向宋帝(刘宋)上表,写道:“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这说明大和的统一情况。

2.6~7世纪的阿拉伯社会

阿拉伯半岛位于亚洲西南部,地处红海和波斯湾之间,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岛。半岛内陆,大部分地区是沙漠和草原,其中夹带着一些绿洲。气候炎热,雨量稀少,土地适合畜牧,不宜农耕。除绿洲上的居民从事农业外,大部分的阿拉伯部落从事游牧,逐水草而居,称为贝杜因人(意思是沙漠居民)。为了争夺水草,部落间常发生残酷的战争;“血亲复仇”的习俗盛行。半岛西南部的也门地区,雨量充足,土地肥沃,有林园之美,被称为“阿拉伯半岛的皇冠”。5~6世纪时,阿拉伯人还处于原始公社制阶段。六七世纪之交,原始公社制开始解体。氏族贵族占有肥沃的绿洲和草地,拥有很多的奴隶和牲畜,并剥削牧民和农民。半岛西部又是古代东西方重要的商业要道。印度的香料,中国的丝绸,由阿拉伯人从这条商路运到叙利亚、埃及一带,然后转运到拜占廷帝国。在这个地区有两个最著名的商业城市──麦加和麦地那。麦加靠近红海,是南北交通中心。麦加城的居民大都属于古莱氏部落。城内有一座克尔伯(意思为立方体)神庙,里面有一块黑色陨石和几百个偶像,被古莱氏人视为神物。部落的贵族享有守护古庙、征收麦加市集税和管理麦加水源的特权。另外,他们还经营商业、贩卖奴隶,成为有势力的商业贵族。一般的氏族成员被迫依附于贵族,甚至沦为奴隶,阶级分化十分剧烈。这时的外部条件也加剧阿拉伯社会矛盾的发展。大约570年,波斯侵占也门,另外开辟了一条从波斯湾经两河流域到达地中海的商路。商路的改变,对阿拉伯社会经济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总之,六七世纪之交,阿拉伯社会内外矛盾交织在一起,十分尖锐。阿拉伯贵族为了对内镇压人民的反抗,对外抵御外族的侵扰,保护商路,发展商业经济,并进一步掠夺新的土地,迫切要求统一各部落,建立起强大的阿拉伯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一种新的一神教──伊斯兰教。

3.《古兰经》简介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唯一的根本经典。它是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

中陆续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中国旧译为《古尔阿尼》、《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中世纪伊斯兰经注学家根据经文的表述,说它有55种名称,其中常以“克塔布”(书、读本)“启示”“迪克尔”(赞念)“真理”“光”“智慧”等来称呼。

《古兰经》是阿拉伯语文中首先加以记载的典籍,换言之,在《古兰经》之前,阿拉伯人并没有什么书籍,故研究阿拉伯文学史的人,必须研究《古兰经》,因为公历第六世纪和第七世纪初期,阿拉伯人的理性生活和文艺生活,都表现在《古兰经》里;在那个时期中,典雅的文章、各种的旨趣和文体,都是以《古兰经》为先导的。《古兰经》独具一种新奇美妙的文体,既不是依照韵律的,又不是以若干押韵的短节来表达一个意义的,也不是没有节奏和韵脚的散文。《古兰经》每章分为若干节,每节能表达一个独立的意义,各节互相衔接;每节终了,刚好是读者在气势上和情感上需要停顿之处。阿拉伯人是以诗歌和词章著名于世的,他们听了《古兰经》,觉得非常美妙,同时,也觉得非常新奇,因为他们所认识的各种文体中没有这样的一种文体,所以他们不得不说:《古兰经》是诗歌,或是咒语,或是卜辞。这三种东西,在当日是最能迷惑人的,他们这样说,足证《古兰经》在他们心中曾起了强有力的作用。

《古兰经》是阿拉伯有史以来第一部用阿拉伯文书写的典籍,其文体是一种非常绝妙的韵体文,具有独特优美的风格。

4.麦加朝觐

“朝觐”是伊斯兰教为信徒所规定的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之一,每一位有经济和有体力的成年穆斯林都负有朝拜麦加的宗教义务。所有穆斯林,无论是男是女,都会尽最大努力争取一生至少要前往麦加朝觐一次。每年在伊斯兰教历的第12个月,数以百万计的穆斯林都会聚集在沙特的麦加,参加一年一度的朝觐。朝圣期间,他们聚集在“圣城”麦加周围,一起祈祷、吃饭、学习。“麦加朝圣”是每年伊斯兰教最盛大的宗教活动。

朝觐者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成年人。第二,朝觐者必须身体健康,有能力履行朝觐的各项功课。第三,妇女非丈夫和直系血亲陪同不能朝觐。第四,因路途危险无法保证人身和财物安全者可以免去朝觐义务。第五,不欠外债,清算了所有经济纠纷并为家人留下足够生活费用者可以朝觐。

5.日本部民制的兴废

4世纪末,日本统治集团拥有众多的半自由民。大贵族按其分工编成部,如大伴氏统率韧负部,其部民负弓矢,作为警卫;忌部氏掌管祭祀,统率忌部部民;土师氏提供陶制品,统率土师部部民。地方上,海部提供水产,山部提供山林名产。5世纪~6世纪上半叶,宫廷内设有马饲部、锻冶部、弓削部等。部民组织

一般由低级氏族贵族统率,称为伴造。部民阶级成分复杂,一般多属半自由民,有的近似于奴隶。大化革新时,废止部民制,但宫廷和政府仍留部分手工业户作为品部或杂户置于主管官署之下。

《世界通史──上古时期》,主编:纪江红,北京电子音像出版社

七、视野拓展

1.征服麦加

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的穆罕默德(约公元570~632年),创立了信仰神的伊斯兰教。630年,穆罕默德对麦加发动进攻,分兵两路同时向麦加进军,很快进入了麦加城。黑石成了伊斯兰教崇拜的圣物。克尔白古庙成为穆斯林朝圣和礼拜的场所。麦加成为伊斯兰教的宗教圣地。穆罕默德用了大约20年时间,使穆斯林形成统一民族,以麦加为首都,建起了政教合一的阿拉伯穆斯林国家。

《世界通史──上古时期》,主编:纪江红,北京电子音像出版社

2.先知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于570年生于麦加,年幼时失去双亲,随商队从事贸易,610年得到了神秘的体验。他的面前出现了大天使“加布里埃尔”,命他布教,成为惟一的全能真神“安拉”的使徒。但感受到穆罕默德威胁的麦加当权者,于622年放逐了他。他被迫逃到埃塞俄比亚。成为这里的统治者的穆罕默德,得到了阿拉伯半岛各部族统治者的支持,于630年返回了麦加。两年后,他死于麦加。

《世界通史──上古时期》,主编:纪江红,北京电子音像出版社

3.伊斯兰教的兴起

“伊斯兰”一词意为顺从,即顺从真主安拉的旨意。穆罕默德为自己所创立的宗教取名“伊斯兰”。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是信仰安拉,信仰经典《古兰经》,信先知,信后世。伊斯兰教还为信徒规定了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五功”:一为念功,表白自己信仰安拉,信仰先知;二为拜功,按规定举行礼拜仪式;三为斋功,在斋月(教历9月)斋戒一个月;四为天课,按规定缴纳宗教课税;五为朝觐,一生中至少到麦加朝觐一次。穆罕默德死后(632年),教内发生分裂,形成多种教派。

《世界通史──上古时期》,主编:纪江红,北京电子音像出版社

2.封建经济 篇二

一、中世纪的神学契约理论

1、教会选举体系

在教会内部, 存在各种不同的选举方式: (1) 监督制。监督制下, 教会是由一群类似主教的权力阶层所管治的。掌管教会管治权的主教, 不止监督一个教会, 而是多个教会, 主教有权按立传道人或牧师。 (2) 长老制, 教会是由长老所管治的, 长老制由长老作代表性管理, 他们或是使徒指派的, 或是选举出来的。 (3) 会众制, 会众制的管治权力在于代表性的个人, 而且是来自全部会众。会众制教会有两个特点:自主及民主, 会众制教会是自由的, 因为没有从地方教会以外而来的任何权力可以控制教会;会众制也是民主的, 教会的全体会众, 决定教会的政策, 指导教会的方向。这是根据所有信徒都是祭司的观点而立论。

2、教会契约法律体系

教会契约法律体系是从教会对誓言的管辖权中逐渐发展起来的。

教会契约法规定:首先, “承诺”作为一个良心问题本身是具有拘束力的。因为在上帝看来, 己发誓的承诺和未经发誓的承诺是同等的。由此, 推导出了恪守契约是至上性的原则。其次, 构成契约的基础及赋予它以效力的原因是根据使当事人可以正当地订立具体契约的道德而加以定义的。契约的有效性在于其是否有适当的原因。有适当原因支持的契约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应具有期待中的明确结果。或者是一种具体的法律行为。或者是一个合理的和平等的目的。这就是说契约存在着“原因”。在契约法上, 教会法学家的“合理”和“平等”就是要求双方收益和损失的均衡, 即表现为“价值正当原则”。

3、中世纪晚期的教会改革派理论

教会改革派试图通过确定宗教大会的权力来限定教皇的权限。他们提出了一种宗教大会理论:即整个教会组织亦即全体基督教徒是它自身法律的源泉, 而教皇和各级神职人员则是它的机构和随从, 宗教大会高于教皇。宗教大会派别的一个重要人物是尼古拉在其《论天主教的和谐》中所包含的基本思想就是:“凡人既是天生自由, 故政府只有靠其臣民之协议与同意而获得存在。”把尼古拉的这一思想运用于教会, 则教皇就应该把他的训令交由代表机构讨论和取得它的同意, 如果他不这样做, 尤其是如果他想篡夺超出他职位应有的权力的话, 就可以废黜他。这种废黜是正当的。

二、中世纪的世俗契约理论

在基督教神权支配的中世纪, 社会契约理念一方面融合在教会契约法的概念中, 另一方面借助世俗社会现实契约关系生长出了“多重契约”理念。这一理念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契约

西欧中世纪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即领主与附庸的关系表现为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关系。西方学者普遍认为这种关系包含了契约的因素。这种契约关系也体现在王权与贵族诸侯之间。西欧的国王是诸大贵族中的一员, 早期的国王是由贵族会议推举而产生的, 国王与贵族之间有着某种承诺或约定, 一旦一方违约, 即使是国王一方违约, 另一方都可以放弃原有的承诺, 甚至举兵共讨之。

2、教皇与王权之间的契约

中世纪后期, 教皇与王权之间为争夺主教职权也引发了教会与世俗两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变革。哈佛大学名誊教授伯尔曼称其为“教皇革命”。教皇革命后, 教权与俗权谁也没有吃掉谁或取代谁, 而是达成一种妥协, 出现教权与俗权的并立, 教权法律体系与俗权法律体系之间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教权与王权的这种“默契分割”, 正是一种契约的变异表现。

3、下层领主与佃户和农奴佃户之间的契约

在社会的上层是王权与贵族, 在社会的下层即在大大小小的领主与佃户之间包括与农奴佃户之间一也存在着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即契约关系的因素。在领主的庄园里。即使在农奴制最残酷的时代, 领主和领主管家也不能不经过法庭直接治罪于某个农奴, 而要根据习惯法并在庄园法庭上进行裁决。这并不是说农奴不受压迫和不贫困, 而仅仅是说他已经根据一种法律体系取得了权利, 他有理由坚持某些个人权利, 从而获得某种程度的保护。所谓习惯法也可理解为领主与佃户之间的一种“约定”。

正是由于封建支配所包含的契约化因素, 韦伯称封建制度为法制化制度, 并声称充分发展了的封建制度是“最极端的系统性分权制度”。这种分权制度意义重大。在这种分权制度中包含了社会契约理论的萌芽, 近代的宪政主义在这里已经初见端倪。韦伯之所以反复强调封建支配所包含的契约性因素, 目的在于指出这样一个现象:西方封建支配具有两重性。一方面, 它带有传统制度的特征, 其权力是个人化的;另一方面, 它带有某种理性化权威的特征, 即权力受契约的约束。

摘要:西欧封建时代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 又具有自己独特的契约传统, 这些契约因素是现代自由宪政的萌芽。

关键词:神学契约论,教会改革派,世俗契约论

参考文献

[1][美]伯尔曼, 贺卫方等译:《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年。

[2][美]伯尔曼, 贺卫方等译:《法律与革命》,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年。

[3][美]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菲利普·李·拉尔夫, 罗经国、陈博民、张益庭等译:《世界文明史》之十八, 第328页。

3.封建经济 篇三

关键词:封建社会;经济思想;宏观经济;经济调节;政府干预

中图分类号:F0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2-0168-04

虽然从表面上看现在我们采用的经济调控政策十分的西式化,实际上很多地方都体现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影子。中国在漫长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阶段中孕育出了非常丰富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封建经济并不是像西方社会那样完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系,而是一个商品经济体系。西方历史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征表现在其最小经济单元为领主庄园,在这个最基本的经济单元中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给自足,不需或很少与外界发生商品交换。中国封建经济体系中最小经济单元是个体农户,所谓男耕女织,大量手工业产品及非自产消费品都需要通过商品交换从外界取得,因此中国封建经济体系中历来都具有商品生产和流通因素。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持续时间长,原因除了通常所说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超稳定性,还在于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体系。由于中国政治上大一统政治体系的存在,它在经济领域形成了与之相配套的经济管理方式,即国家以直接参与经济的方式管理和干预经济。第二方面的原因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始终存在巨大的冲突和矛盾,这些冲突和矛盾每当积累到达一个顶点,就以社会组织崩溃,也就是改朝换代的方式予以暂时缓解,然后进入下一个循环,矛盾因素重新开始积累。尽管封建社会进程中众多参与者最终没有能够彻底解决这些矛盾,历朝历代的当政者还是做出了自己的尝试和努力,因而为后世留下了卓越的经济思想。历史不会以断裂的方式向前演进,作为历史的后来者不应该忽视这些经济思想和历史经验。现代社会经济与封建社会经济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有必要对这些经济思想和历史经验仔细分析,加以利用。

本文试图引入现代经济理论分析工具,分析历代当政者的经济管理思想,从中梳理出中国封建社会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大致脉络。研究方法基本上采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对象包括管子[1]、桑弘羊、王莽、刘晏、王安石和丘浚,之所以选取当政者的经济思想作为分析对象,是因为他们都是直接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经济问题,其对策和措施都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有切实的经济运行结果或效果可以比较,这些都使得研究者更容易看清楚经济事物内在的相互关联关系。

一、封建社会宏观经济管理的指导原则

宏观经济管理指导原则是经济管理者在制定经济政策和措施时所采取的出发点和基本思路。封建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认识水平不高,但经济管理者通过观察实践总结出不少有益的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总体上表达了生活富裕、国泰民安的良好愿望。管子把国家的“德”具体化为政府要做好的六件事,“德有六兴。……所谓六兴者何?曰:辟田畴,利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此谓厚其生。发伏利,输(土带)积,修道途,便关市,慎将宿,此谓输之以财。导水潦,利陂沟,决潘渚,溃泥滞,通郁闭,慎津梁,此谓遗之以利。薄征敛,轻征赋,驰刑罚,赦罪戾,宥小过,此谓宽其政。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此谓匡其急。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窭,振罢露,资乏绝,此谓振其穷。”[2]管子在这里给我们描述了理想社会的各种经济特征,发展生产、兴修道路和水利、低税赋、解决社会保障等等,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政府在这个理想社会模型中所占据的控制和主导的地位。

1.国家视角

历代当政者经济管理思想的一大特点是其国家视角,即最终目标是要使国家里的所有人都能够“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能使某一阶级或阶层过于贫穷而处于危险的边缘,同时有着“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自我心理感受。一方面,这与和谐中庸的中国传统哲学理念一脉相承,理想社会的标准是“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统治者的任务正如明代文渊阁大学士丘浚所言:“为天下王者,惟省力役,薄赋敛,平物价,使富者安其富,贫者不至于贫,各安其分,止其所,得矣。”[3]另一方面,这也是当政者在处理社会经济问题时所必须采取的现实态度,因为社会中任何一部分人过贫或过富,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直接威胁到统治者政权的稳定性。管子在国蓄篇中就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4]

在国富和民富的相对关系认识上,封建社会经济管理者前后发生了很大的转折。早期的经济思想中是将二者对立起来,管子从维护统治秩序的角度出发,提出人君对民众财富要做到“富而能夺,贫而能予”[5]。商鞅从实施农战政策,增强国家军事实力的角度出发,提出强兵就必须使民弱、民愚,“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国强”[6],表明当时的管理者只看到这个问题统治者强势的一面,片面地强调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和索取。到封建社会后期,经济管理者已认识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民富是国富的基础和前提,丘浚指出:“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7]。通过促进生产,增加全社会财富总量,进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有以生之而财之源生生不穷,有以理之而财之流陈陈相因,如是则在于民也无不足,而用于君也恒有余矣。”这较之孔子“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简单论断有了很大进步。

此外,国家视角还有一重含义在君主对天下自然之物的所有权,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经济体现。桑弘羊说:“山海之利,广泽之畜,天下之藏也,皆宜属少府。”[8]而到封建社会后期丘浚提出:“天生物以养人,非专为君也,而君专其利,已违天意矣。”[9]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认识水平在提高,自身经济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君主所有权观念在不断淡化和减弱。

2.国家占据经济管理优势地位

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当政者认识到自身必须在市场中处于优势地位才有利于调节措施的进行,管子轻重论是典型代表。他指出:“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10]“与天下调,彼重则见射,轻则见泄,故与天下调。泄者失权也,见射者失策也。”[11]管子充分利用“物以稀为贵”的经济原理,顺势而为,非常灵活地调节经济。当市场流通中有较多的谷物时,国家控制货币,则货币的相对价格高,当国家收购谷物后,市场流通中的货币较多,则谷物相对价格高,这样在货币与谷物的相对价值运动过程中,因国家占据垄断地位而总能够保持经济调节的优势地位。在这一经济调节过程中,国家事实上扮演着一个大垄断商人的角色。在对外贸易交换中,这一原则相应演变为保持对外贸易优势地位。“天下轻,我重”[12],“善为天下者,谨守重流,而下不吾泄矣……此以轻重御天下之道也。”[13]也就是说管子认为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中要出口相对价格高的商品,进口相对价格低的商品,借此达到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的目的。

3.经济信息的重要性

封建社会经济管理者很早就非常清楚地意识到掌握经济信息的重要性,对经济进行宏观调节,必须是在充分占有经济信息的基础上,而这恰恰是自由竞争市场调节下单个市场参与者所无法做到的。经济信息的迅速流动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国家和政府借助自身天然优势可以促进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播。管子说:“田有轨,人有轨,用有轨,乡有轨,人事有轨,币有轨,县有轨,国有轨,不通于轨数而欲为国,不可。”同时,“国轨布于未形,据于已成,乘令而进退,无求于民,谓之国轨。”[14]“国轨”是管子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一旦规划形成,宏观经济调节便依此展开,绝非随意而为。另外,《管子》中问篇、八观及入国等篇列明了对国民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的详细问题,其设计非常细致周密[1]362-364,反映出管子作为一国经济管理者对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了然于胸。

到唐代,著名理财家刘晏第一次建立了全国商业价格情报系统。《旧唐书·刘晏传》载:自诸道巡院距京师,重价募疾足,置递相望。四方物价之上下,虽极远不四五日知。故食货之重轻,尽权在掌握。朝廷获美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得其术矣[15]。可见政府为获得即时信息不惜花费大量开支,在实践中价格信息在政府调控经济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成功。

明代,丘浚建议:“在内,俾坊市逐月报米价于朝廷;在外,则闾里以日上于邑,邑以月上于府,府以季上于藩服,藩服上于户部。使上之人知钱谷之数,用是而验民食之足否,以为通融转移之法,务必使钱常不多余,谷常不至于不给,其价常平。”[16]由此,在政府内部建立起一个商业信息报告体系,使得政府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相机制定决策,调节供需,平抑物价。

二、国家宏观经济调节的必要性

国家和政府是否有必要对经济进行干预,以及如何干预,在经济学发展史上始终存在分歧,直到现在仍是一个没有达成统一认识的问题。经济实践表明单独实行某一方面政策也是各有利弊。在我国封建社会历史阶段中,国家干预是主基调,封建社会管理者是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之后才推行这一国策。

在理论层面,管子最早以朴素的方式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认为人之本性是“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17]然而,与西方同样是经济人的微观基础,但引出的结论却很不相同。亚当·斯密由经济人假设得出的结论是自由竞争、市场调节原则,管子得出的却是国家干预的结论,“好恶不同,各行所欲,而安危异焉,然后贤不肖之形见也”,而且“物有多寡,而情不能等,事有成败,而意不能同”[18],故必须有政治权力(在管子看来,这是超阶级的)出而为之指导,使其避害而就利[1]303。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做一个假设,在抽象的经济人概念掩盖之下,中西方经济体系中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人,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其经济行为和社会发展模式出现明显的差异。

此外,管子还从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出发说明国家宏观调节的必要性,“岁适美,则市粜无予,而狗彘食人食。岁适凶,则籴釜十镪,而道有饥民”,“物适贱,则助而无予,民事不偿其本。物适贵,则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19]表明在年景好与年景差时粮食价格相差十倍之多。《管子》中还有一些不同地区粮食价格差异的记载,如《轻重乙》所载:“昔狄诸侯,亩钟之国也,故粟十钟而锱金。程诸侯,山诸侯之国也,故粟五釜而锱金”[20],表明粮食高产区和低产区粮价相差约二十倍。从以上记述中可以看出,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生产生活过分信赖自然条件,外界自然环境变化会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价格造成巨大冲击,导致经济剧烈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流通服务变得格外迫切。由政府出面组织调剂,本着安定百姓生活的社会公共性目标(而不是纯粹以赢利为目的),在谷物丰收时收购存贮,到谷物歉收时投放市场,或将谷物从高产地区运往低产地区,以调剂余缺,为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商人似乎不能起到稳定经济和价格的作用,他们会在商品丰裕时故意压低市场价格而后收购,或在市场商品短缺时囤积居奇,使得短缺现象更加严重,从而提高商品价格,以期在抛售时获取更多利润,这样做无疑会使商品价格波动更加剧烈,不利于生产发展和百姓生活。王安石在其市易法建议中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贵贱相倾或倍本数。富人大姓皆得乘伺缓急,擅开阖敛散之权。当其商旅并至,而物来于非时则明抑其价,使极贱而后争出私蓄以收之。及舟车不继而京师物乏,民有所取,则往往闭塞其蓄藏,待其价昂贵而后售,至取数倍之息。”[21]

另外同等重要的是,不论是在农业还是在工商业领域,兼并始终是经济发展的阻碍,更是社会不稳定的直接诱因,各朝经济管理者普遍持打击态度。汉代桑弘羊在主张国家经营盐铁时,指出专卖政策是为了抑制兼并,防止“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22],“令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23]王莽认为,对垄断性商品应该全面管制,防止豪民富商从中牟取暴利,剥削普通劳动人民。他说:“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24]宋代王安石把抑制兼并由自然垄断行业推广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他指出:“有财而不理,则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29]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放弃对经济活动的管制,采取放任的政策,必然产生兼并垄断,而不一定要有富豪大家存在才会产生兼并,因此他把摧抑兼并看成是封建国家的重要职能,其变法措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摧抑兼并同时也与巩固封建统治直接相关联,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分析。一是商业交易的核心原则在于交易双方地位的平等性,一旦商人经济实力过强,必定会对封建社会等级秩序提出挑战,从而危及统治安全性。二是富商大贾所经营事业一般规模较大,如盐铁业,必然聚众独处,时间一长难免产生脱离朝廷统治的倾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桑弘羊对此就曾提到:“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25],并指出:“鼓金煮盐,其势必深居幽谷,而人民所罕至。奸滑交通,山海之际,恐生大奸,乘利骄溢,散朴滋伪,则人之贵本者寡。”[26]

在讨论兼并产生的原因时,经济管理者也认识到由经济个体自身素质的高低差异带来的经济后果,桑弘羊说:“智者有百人之功,愚者有不更本之事”[27],“道悬于天,物布于地,智者以衍,愚者以困。”[28]以后也有多人论及此点,因此,摧抑兼并也暗含了追求绝对平均的社会理想。

三、封建社会宏观经济调节的措施和目标

在中国封建社会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下,经济管理方式的独特性在于政府作为经济经营主体直接参与到经济运行过程之中,因为这样做可以将政府调节经济的公共性目标、维护政权稳定性目标和自身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是当政者的最佳选择。而一般意义上的重农抑商国策,所要限制的是民营工商业,官营工商业则不在其列。随着朝代更迭,具体调节措施包括名称多有变化,但宏观经济调节思想和政策的核心一直没有发生改变。在封建社会中,农业占据国家经济大部分比重,因此调节政策主要围绕农业领域展开。一般常见的政策是,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常平,对手工业产品实行专卖,在农业信贷方面实行政府专营。

管子提出由国家掌握生产及生活资料,贷或租与农民,同时运用价格政策,防止富豪大户兼并压榨农民。“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余。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财之扩可得而平也。”[29]由此可以看出,在管子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里,国家在市场丰裕、物价较低时购进,在市场短缺、物价高起时卖出,一则平抑物价,二则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三则打击富豪大户,一举三得。

汉代桑弘羊推出的经济政策中平准政策与管子类似,明显有变化而且直接发挥巨大作用的是盐铁酒的专卖。因为盐铁行业具有垄断性质,能够产生丰厚利润,以往富豪也多经营盐铁业。在桑弘羊实行专卖后,政府获得了巨额财政收入[30],同时打击富商大贾,抑制兼并,巩固了封建统治。王莽所推行管制工商业经济活动的措施是六管政策,其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包含了当时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盐铁酒专卖、货币统一铸造、工商业征税和五均赊贷,其中五均赊贷是王莽经济管制措施中最突出的一部分。五均是指政府根据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评定物价,并以“市平”价格作为标准采取相应调节措施,如购买和抛售商品,来稳定市场价格。赊贷则是由政府组织资金进行贷放。在这里,“强者不得困弱,富者不得要贫”是实现了摧抑兼并,“公家有余”是扩大了财政收入,而“恩及小民”则是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普通劳动人民利益,同样是一项政策同时实现了三项目标。

王安石在农业方面最有影响的是青苗法。青苗法是由政府拿出资金贷放于农民,其政策目标在稳定粮价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同时,摧抑兼并,他还要求三等以上人户担负四分利息,而这些富户实际上不需要贷款,由此青苗法在摧抑兼并这一目标上走得更远。

明代丘浚非常重视商品市场价格的稳定,把“平物价”与省力役、薄赋敛并列作为“王者”的重要任务。丘浚所提稳定价格与前朝历代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他淡化了抑制兼并和扩大政府收入两项目标,表明他意识到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应当停留在保持经济体系和商品市场的稳定这一层面上,而对参与市场的经济个体不加干涉,而且政府不应当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谋取自身利益。

丘浚可谓封建社会经济调节政策的集大成者,观察论述面广,对历朝历代的各种经济政策措施悉数进行了整理,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做出了方向性的转变,提出减少政府干预经济,只保留了“平物价”一项,同时在货币制度、财政预算、海外贸易、漕运、常平等方面提出诸多更加科学的政策主张,颇有新意,充分体现了现代社会经济管理的发展方向。在丘浚身上我们又一次看到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生生不息、推陈出新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卷[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288;362-364;303.

[2] 管子·五辅篇

[3] 大学衍义补卷二五,市籴之令

[4] 管子·国蓄篇

[5] 管子·揆度篇

[6] 商君书·说民篇

[7] 大学衍义补卷二O,总论理财之道上

[8] 盐铁论·复古

[9] 大学衍义补卷一一三,戒滥纵之失

[10] 管子·国蓄篇

[11] 管子·山权数篇

[12] 管子·轻重乙篇

[13] 管子·山至数篇

[14] 管子·山国轨篇

[15] 旧唐书·刘晏传

[16] 大学衍义补卷二六,铜楮之币上

[17] 管子·禁藏篇

[18] 管子·禁藏篇

[19] 管子·国蓄篇

[20] 管子·轻重乙篇

[21] 续通鉴长编卷二三一

[22] 盐铁论·禁耕

[23] 盐铁论·复古

[24] 汉书·食货志

[25] 王临川集卷八二

[26] 盐铁论·复古

[27] 盐铁论·刺权

[28] 盐铁论·错币

[29] 盐铁论·贫富

4.封建”的姥姥作文 篇四

我的姥姥出生在30年代,都快80岁的人了,可是走起路来却健步如飞,浑身上下都弥漫着健康的气息,

封建”的姥姥作文

。姥姥有着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爱说“封建”的傻话。

有一次,我和姥姥在看电视,一群泳装模特走上台,姥姥指着她们说:“这是谁家的闺女?穿这么点,也不害羞,也不怕别人笑话!”我哈哈大笑:“怎么害羞呢?这是追求艺术。”姥姥冲着我说:“你长大了可不能追求这里的什么术,不能穿这样露的衣裳!”我回答姥姥:“姥姥你放心吧,那叫艺术。”

去年暑假,表姐穿着条时尚的短腰牛仔裤和长款t恤衫。为了不让姥姥发现,她就时不时地拽拽上衣,

小学生作文大全

可是,在帮姥姥干活的时候,腰部还是被姥姥发现了。姥姥大发雷霆:“你这个小熊妮子!怎么穿没腰的裤子?怎么能跟电视上的人学呢?是不是人家没做好你就拿回来了?”姐姐狡辩道:“现在流行短腰牛仔裤,人家女孩子都穿!”姥姥听了,更加生气:“别人流行是别人的事,咱不流行!”姥姥又说起她小时候的事。“我们都听够了,都啥年代了呀。”我和姐姐说姥姥,“你那封建的思想啥时候能改呢?”

晚上,我们和姥姥一起散步,正好有一对年轻的小情侣搂着腰。这下又被姥姥看见了,姥姥自言自语的说:“现在的年轻人真不像话!在大街上搂搂抱抱的,多丢人呀!你们在家愿干啥就干啥,别叫人看见呀!我真是老了,实在看不下去了。”

5.反对封建倡议书 篇五

上党镇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民间习俗众多,但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科学知识的普及,一些习俗已明显不合时宜,特别是所谓的“大师”、算命先生、“神婆”占卜算卦行为和婚丧嫁娶活动中的低级粗俗、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败坏社会风气、损害人际关系、浪费社会财富,有悖中华传统美德,影响社会文明进程,广大人民群众不胜其烦、欲罢不能、反应强烈。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江苏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号召,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净化社会风气,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引领全社会以实际行动移风易俗,革弊立新,镇宣传办向全镇居民发出倡议:

一、婚事雅办。提倡不比排场,不比彩礼,不给家庭增添不必要的负担。提倡举办庄重俭朴、温馨祥和的新式婚礼,以参加公益活动、夫妻共植纪念树、文明旅游等方式纪念新婚。避免婚车堵路、炮声扰民等不良现象。文明迎新娘、文雅闹洞房。

二、丧事简办。提倡厚养薄葬,缩短下葬时间,减化丧葬程序。尽量不在街道、广场和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高音演奏哀乐。提倡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开一个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祭奠逝者。坚决摒弃设道场、搞占卜、撒纸钱等封建陋习。

三、节俭操办。提倡节俭办理婚丧嫁娶等有关事宜,尽量降低宴请的次数和标准,尽量减少邀请的对象和范围,尽量降低使用车辆的数量和档次,尽量减少餐桌上、车轮上的浪费。老人过寿、乔迁新居、子女满月、升学等喜庆事宜,尽可能只在直系亲属范围庆贺。

四、反对迷信。提倡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活动,不轻信所谓“风水”先生、“大师”、“神婆”等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树立正确的宗教观,不参与违反国家宗教政策的宗教活动,反对盲目烧高香、攀比从众等现象。

6.柳宗元《封建论》 篇六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评析

柳宗元写《封建论》的时候,唐初以来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利弊得失问题的争论,基本上已经平息。唐太宗以后几代皇帝,不再提这个问题。偶尔还有主张恢复封建制的论调出现(如学者刘秩见武氏之祸,而说郡县不可以久安),也微不足道。韩愈常有与柳宗元论题相同而论点各异的文章,但没有写过关于封建制问题的文章。爱作“韩柳优劣论”的人便说:“韩退之文章过子厚,而议论不及;子厚作《封建论》,退之所无。”(柳集补注引宋孔平仲说)其实,这正反映了当时这个问题已不存在多大的争论,有识之士(包括在位的皇帝和当政的宰相)已认识到郡县制已不可能再向封建制逆转。韩柳所处时代,藩镇割据,节度使父子相承,朝廷鞭长莫及,形成了小封建的局面。韩愈同柳宗元一样,是中央集权制度的积极拥护者,当然也是不会赞成恢复封建制的。

《封建论》首先提出,封建制的建立,不是出于圣人的本意,而是迫于“势”,即形势。这形势是政治形势。柳宗元所说的圣人,不是儒家所尊崇的孔子那样的圣人,那时儒家还没有出现。他说的是“古圣王”,指尧、舜、禹、汤、文、武,他统称为圣人,亦即周以前及周初古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君王。古圣王依靠封建制维护统治的权力,没有诸侯的拥戴,他们坐不稳王位。所以他们赞成封建制,完全出于私心,《封建论》指出他们是“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但是,诸侯各霸一方,分享统治权力,而且日趋强大,与中央政权分庭抗礼,成为古圣王的直接威胁。这时封建制又成为他们的心腹之患,虽欲去之而力有不逮。所以文章一再强调,三次提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因此郡县制代替封建制,是历史一大变革,柳宗元将二者的区别,归结为“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意思就是说,“得人”与否是两种制度的分界线。封建制用人惟私(地方世袭制),而郡县制用人惟公(中央任命制)。他虽然没有明指封建制与郡县制区分的实质,就是地方分权制与中央集权制的对立,如顾亭林在《郡县论》一文中直截了当地说,“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柳宗元没有这样说,但包含这个意思。《封建论》指出,地方守令由中央任命,“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相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倘若发生叛乱,以秦为例,“有叛人而无叛吏”;以汉为例,“有叛国而无叛郡”;以唐为例,“有叛将而无叛州”。总之,可保中央政权的稳固。封建制办不到这点,《封建论》指出这个原因在于诸侯“继世而理”,“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只能“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了。

由此可以看出,柳宗元在这篇文章中所表达的历史观,是反对复古、泥古与倒退。这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他的政治观则更为敏锐,把问题看得透彻,透过历史的迷雾,揭去笼罩在古圣王和今圣王头上的至高无上、大公无私的光环,还原他们以私情私利建立专制统治制度的真相。韩愈称柳宗元,“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子百家,踔厉风发”,大概也包括这篇文章在内,但是柳宗元并不否定古圣王和今圣王的合法统治地位,他所批评争论的只是他们的统治方式(封建制或郡县制)。他坚决拥护唐代实行秦以来的郡县制,亦即中央集权制。《封建论》也指出郡县制有失误,秦就有“人怨”,有“酷刑苦役”,但“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据他看来,“今国家(指唐王朝)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国家掌握军权,掌握地方官员任命权,统治者的权力就巩固了,天下就太平了。这就是柳宗元所看到的郡县制带给唐王朝当今统治者的好处。若是相反,当然就有不同的结果。所以这篇文章同时又是给当今统治者的一个忠告。正因为这篇文章虽然有揭露,有批评,有忠告,但对高高在上的国家统治者以及他的统治机构不持反对或否定态度,所以不犯统治者之忌,更没有因此而被构成罪名。后代许多持正统观点的学者,与柳宗元争论的,主要也仅限于封建制的建立是不是出于圣人本意这个问题上,在维持君王专制统治制度这点上没有分歧。

南宋政论家叶适写了一篇《治势》的文章,他所说的势,与《封建论》所说的势正好相反。《封建论》说的势是客观的政治形势,《治势》说的势是主观的统治之势。叶适的文章说:“古之人君,若尧、舜、禹、汤、文、武,汉之高祖、光武,唐之太宗,此其人皆能以一身为天下之势。虽其功德有厚薄,治效有浅深,而要以为天下之势,在己不在物。夫在己不在物,则天下之事,惟其所为而莫或制。”可知叶适说的势,指的是君主专制统治的权力。势之所在即权力所在,无人可以抗拒。叶适又说:“虽然,鸟飞于重云之上,鱼深游于潜渊之下,而皆不免有鼎俎之忧;天下之人,所以奔走后先,维附联络而不敢自弃者,诚以势之所在也。”这里说的高飞的鸟、深潜的鱼和“天下之人”,指的就是专制权力统治下的臣民,靠拢或归附统治权力,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以写《柳文指要》而在晚年显示学术功力的`章士钊,极赏识叶适这篇文章,拿来与《封建论》比照,写了一段评论,摘录如下:

夫两家论势同,而不同者,子厚(指柳宗元)所指之势在物,而水心(指叶适)所指在己;子厚主治法,而水心主治人。论中(指叶适《治势》)能以其身为天下之势,则天下之势亦环向而从己一大段,绝中历史肯綮,使读者启发极大。水心论虽健爽,不足以为久安长治之原。必也时至今日,将水心之一身改作一党,而又将党时时清厘洗刷,使之不溃,然后水心所意之效果可期。吾读“鸟高飞”至“势之所在”等语,拍案叫绝,怃然久之。须知维附联络者,非对一身而对一党,则天下大势,一流无间而不可破,吾安得挚子厚水心二公,同登天安门重与细论之。

今天来看这段评论,读者会发生兴趣。论中将叶适所说古帝王的“一身”,改作今天的“一党”;又将古代的“维附联络而不敢自弃者”,照搬到今天的社会。还想拉上柳宗元、叶适两位古人,上天安门细细讨论一番。这种“借古讽今”并婉转其词的比拟和想法,既不伦,亦天真。但老先生的心情还是可以理解的,这是老知识分子们急于在新时代求得知遇之用的一点表示。《柳文指要》这部书,曾经由毛泽东“逐字逐句作了校阅、修正”(见《文汇报》1993年9月19日章含之文)。这段评论当然也得到毛泽东的审阅认可。而在当时(1971年),倘换一人,比这温顺得多的讽喻,恐怕也是逃不过严厉批判的。

7.封建经济 篇七

一个国家的管理依赖于财政的支持,而国家财政主要来源于税收。列宁曾说:“所谓赋税,就是指国家不需支付任何报酬,而向公民取得的东西。”[1]作为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维护高度集权而采取的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本文中,赋税,即是指对土地以及人户或人口所征之税;赋税制度则是封建统治者在征税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课税方法和措施的总称。

二、我国封建赋税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

继夏、商、周的贡、助、彻及井田制之后,随着土地私有化的出现以及封建统治制度的形成,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封建统治者开始施行了一系列典型的赋税制度。

1. 秦朝“商鞅变法”。

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为了满足新兴贵族军功地主阶级的政治需求,同时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前359年,秦孝公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提出以农为‘本’,以商为‘末’。前356年,商鞅正式变法,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统一度量衡制”;“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2]。

商鞅变法使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国力壮大,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商鞅变法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尤其是“连坐”制度使广大人民深受其害;同时也并未与旧的习俗、文化、制度彻底划清界限。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因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了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

2. 曹魏“租调制”。

租调制上接魏晋南北朝户调制,下启唐代租庸调法,是在均田制的基础上,于建安五年(200)曹操实行的新的赋税制。它是在人口流散,货币几近废弃的情况下对汉代赋税制度的改革。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各年纳粟两石、调帛或布一匹[3]。这种租调制延续到唐前期的租庸调制,其间各代征调对象和内容虽有变化,但租、调的主体基本相同。

由于租调制田租租额较低,且租额固定,增产不增租;户调以户为单位,增人不增调。许多小农返回故里,积极务农,精耕细作,使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有所恢复。

3. 唐朝“两税法”。

武周过后因均田制受到破坏,唐初期施行的租庸调法已失去赖以生存的基础。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宰相杨炎提出分夏秋两季征收户税和地税,即“两税法”。具体为:“取消租庸调及各项杂税的征收,保留户税和地税”、“量出制入”、“按户等高低征收户税”、“按田亩征收地税”、“对不定居的商贾征税三十分之一(后改为十分之一),使与定居的人负担均等”[4]。

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不仅征税广度得到扩宽,且依据纳税人负税能力高低来征税,也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但是,由于长期不调整户等,不能贯彻贫富分等负担,且部分以钱征税,造成重钱轻物现象,另外土地的合法买卖,亦造成土地兼并更加盛行。所以,这也反映出尽管社会经济有了相当的发展,租税改按货币计征的条件还未具备充分,货币经济的发展仍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

4. 宋朝“方田均税法”。

方田均税法是王安石变法实行的政策之一,主要分为“方田”和“均税”两个部分。其中,“方田”是指每年九月由县长进行土地丈量,并根据土塙肥瘠定为五个等次,“均税”则是指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根据,制定税额。

此法的初衷是为防止瞒田逃税,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却妨碍了豪强地主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的阻挠,官吏徇私舞弊,相互勾结,障碍横生,以致在推行了14年后,至元丰八年(1085)被迫停止。虽其先后所方之田仅及五路,却清丈了全国田亩的54%[5],占当时全国垦田总数的一半以上,可算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丈量田亩的一次壮举。宣和二年(1120)全废,已丈量者也按旧法纳税。

5. 明朝“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至全国的赋役制度。其主要内容有:“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6]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汇编为一条,按亩折算成银两合并征缴。

此法加强了力役由户丁转向土地的趋势。同时,折银制度也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既简化了税制,又方便征收税款。但是,这却又造成商人借机抬高铜钱换白银的兑换比率,加之部分官员征收熔银“火耗费”,使得农民变相承受商人和胥吏的双重剥削,最终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6. 清朝“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源于康熙年间,其主要内容是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同时,政府放松户籍管理,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移,出售劳动力。

此法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催生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但是它也使得占有大量田地的富户们被加派承受较之以前更繁重的赋税负担,人民负担随之加重,逃亡外地躲避赋税的情况愈演愈烈。

综上所述,从秦朝到清代,我国封建赋税制度在赋税形态上,经历了从赋与役并征、分离到逐渐合一的演变过程;在征课对象上,经历了单一向农民征收到对农民与地主豪强征收,再到对农民、官吏及工商户者均征收的演变;同时,在征课类目上,还经历了征调品种由繁到简,征收标准由以劳动力和实物(按人丁收税)为主向以货币为主(按资产收税)的转化过程。

三、我国封建赋税制度发展演变过程的影响

伴随整个封建社会发展史的赋税制度并非静止不变,而是既各有变迁又相互关联。其在当时的中央集权统治及封建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影响深远,同时,通过回顾封建赋税制度演变史,还对审视现今我国税收制度具有重要启发和借鉴意义。

1. 我国封建赋税制度演变过程的历史影响。

一方面,封建赋税制度对促进整个封建社会发展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为:(1)促进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制度的完善。赋税制度作为经济制度的一部分,是维持中央集权统治的基础。从封建社会初期始征田租,到增收口赋,“编户齐民”,再至唐“两税法”使税制得到统一,直至清朝废除人头税,这一系列措施既为封建统治政权的稳固和加强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封建统治者借助赋税这一手段进一步加强了对臣民的控制。(2)赋税征管能力不断增强,推进赋税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一是课税对象扩大。从征收田赋到田租与丁赋并征,再到将官员豪强也纳入征收对象,这不仅促进了人口增殖,且扩大了税基,减少了苛捐成本,增强了财政实力;二是税收征管效率提升。在“奥肯定律”中,效率与公平不可兼得。土地兼并严重及人地矛盾升级,促使各朝统治者陆续对赋税制度进行改革,如两税法分两季征收,并通过下放土地分配权确保了对赋税源泉的长期控制,又如清朝“地丁银”的出现,这都体现了赋税征管效率的提升。(3)促进了农业生产经济的发展和手工工商业经济的繁荣。重农抑商作为封建自给自足经济方式的思想主体,实物一直是赋税的征收主体,直至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开始向以货币为主转变,加之以“摊丁入亩”为标志的人头税的解除,均大大松弛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手工业开始兴起,商品经济不断繁荣,在封建末期,催生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4)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并调解了社会矛盾。纵观封建社会各朝历史,每一朝代都是在上一朝代两大矛盾即官僚地主阶级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以及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矛盾中兴起,伴随着新朝纲的确立,赋税制度也在不断改革中适应新的经济和政治需求。明代首辅张居正利用全国清丈田亩,合并赋役,减少税目,将征缴重心从农民身上转向豪强地主阶级,既增加了税款,又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但是,另一方面,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角度来说,反思整个封建社会从建立、鼎盛,再到衰弱,也反应出赋税制度在其中存在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1)本质上,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制度缺陷使赋税制度偏离了初衷。尽管封建税收也具备用于防洪、赈灾、治水等公共功能,但其本质意义上是封建统治阶级利用一种近乎法律的形式来达到更好地控制臣民的目的,其最终目的并非是为了让百姓真正过上富裕安康的自由生活。在赋税制定与征管中,鲜见臣民权利多为对国家的义务,以致最终在封建各王朝末期均出现大批臣民逃税及农民起义事件。(2)形式上,缺乏明确的立法与监管体制。尽管曾制定有《方田均税条约》《大明律》等,但审观从秦代到清朝,并未有一部完整阐述赋税税种确定、征税主体的选派、征税对象的范围、征税原则、监督制度、惩处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条例,这就致使高度集权的封建统治在具体赋税征缴与管理运用中充满不固定性、主观性,农民亦始终处于被剥削和压榨的地位,最终引发农民的反抗。(3)内容上,税种的确定不够科学合理。一是税制僵化且产权不够明细。比如虽然“租庸调”开始按人口收税,但个体、地域、丰歉等均有差异,灵活性不足;又如在人少地多时期,均田制不再实行,取而代之的田租、口赋及杂赋,其中田租的征缴并未明确规定土地的所属权以及对谷物的征收比例和时令,直至唐朝“两税法”及宋朝时“青苗法”的出现,然土地流转仍受政府掌握,赋税沉重的农民多为选择逃逸从而致土地荒芜。

2. 我国封建赋税制度演变过程的现实借鉴。

通过分析我国封建赋税制度的正反影响,观察当代我国税收制度,可以总结出很多借鉴和启示。(1)须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现代税收是国家借助一定的政治权力和手段,为实现公共服务职能而依法强制并无偿取得的税收收入,其根本是为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一方面,政府要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人民公仆形象,打造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另一方面,作为公民,我们要坚持依法纳税,通过国家第三次分配进一步扩大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环境,提升自身生活质量。(2)完善税收征缴的管理与监督制度。这主要体现为要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分配关系。从当前的现实看,虽然中央税、地方税划分已大致明确,但税收立法权仍高度集中于中央。这不利于地方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地方经济运行。因此,从动态审视角度来说,我们要明确地方政府拥有相对独立的税权(如一定的立法权、税目、税率调整权),这有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发挥地方政府的比较优势,使其能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应对策来实现地方税制的优化。(3)税种的确定应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需求。目前,我国地方税种多为税源较分散、征管难度较大的小税种,而那些税源集中、税收收入数量大的税种却往往被划为共享税(如增值税)或是中央税(如关税、消费税)。因此,在不侵犯地方政府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国家正进行的分税制改革应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要本着公平税负、简化税制的原则,对地方税制的构成进行必要调整,取消陈旧税种,调整原有税种,开征新税种,合并内外税制,最终使我国税种更加科学、规范、合理,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黄朴民.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3]唐代税制变化的原因及影响分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4).

[4]陈明光.20世纪唐代两税法研究评述[J].中国史研究动态,2000(10).

[5]邓晓飞.宋代商税法律制度研究[D].南昌大学,2010.

8.糊涂的“封建” 篇八

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的一天,因几个不明白的问题登门求教于李慎之先生,赐教之余,先生示以新作《发现另一个中国》。李老的文章我一向喜欢,至于崇拜,每得之,数读不厌。此番读来,能“发现另一个中国”令人惊且喜,而在我,则最大的发现当属先生缀于篇末的“质之高明”之论:

……有一个名词(或曰概念)的用法是我所不能同意的,那就是“封建主义”。我认为封土建国,史有明文。中国在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以前,照中国人自己的说法,一直是封建制度,其意识形态大略亦与西洋中世纪、日本明治维新以前的相当。把中国自秦始皇起的社会制度称为封建主义实在是近几十年才大行其道的(在此以前的名家,如陈寅恪、冯友兰就是压根儿不用这个名词的,西方研究中国历史的学者也不用这个词儿)。然而究其实际,则与中国原来所说的封建与日本、西洋的封建(feudalism)大不相同,当然也与马克思所说的封建不同(他心目中的封建主义本来就是西方通用的封建主义概念),因此,名实不副,只能乱人视听。〔1〕

不禁愕然且赧然。李先生关注“封建”既久,十多年来每每以文正之。我辈疏浅甚矣,“封建”之异,竟以古今词义之变为说,更以教书为业,不知误人几多子弟。有愧于自己的孤陋寡闻,急忙去翻书,早已认识的许多文字,仿佛都有了新解,封建之本义自见焉:

甲骨文:“封”字作“ ”,义为在土坡上种树划明疆界。

《说文》:“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从土从寸。守其制度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建,立朝律也。”

《左传》:“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桓公二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僖公二十四年》)“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僖公二十四年》)

《史记》:“……周封八百,姬姓并列,奉承天子。康叔以祖考显,而伯禽以周公立,咸为建国诸侯,以相傅为辅。”(《三王世家》)“太史公曰:……故王者疆土建国,封立子弟,所以褒亲亲,序骨肉,尊先祖,贵支体,广同姓于天下也。”(同上)“昔五帝异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皆因时而序尊卑。高皇帝拨乱世反诸正,昭至德,定海内,封建诸侯,爵位二等。”(同上)

可知,自商周以来,王者封土地于诸侯,诸侯则于封地之中建立邦国,是为封建。

史载,封建之制始于黄帝,至周初而盛,所封国甚众,自数十至数百,其说不一。以姬姓为主,少数异姓。所封“公侯伯子男”五等,序列严整。受封诸侯应听命于天子,并有定期朝贡及提供劳役军赋等义务,另一方面则享有对邦国之土地和人民的世袭统治权,所谓“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下》)

延至战国,列国封食邑于贵族功臣,受封者享有征收赋税的权利,而无世袭统治权。秦国等诸侯国已出现郡县之制,以强集权。

秦有天下,李斯上议“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置诸侯不便。”始皇以为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秦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监御史掌监郡”(《汉书·百官表》),均为中央所派之官员,遵皇命而行使其管理权,无占有权,更无享世袭之利。

汉立,论秦过,以“封建”矫之,封立子弟功臣,致祸乱数起,中央政府苦于平叛之艰难,遂逐渐削减诸王治国之权,使其“惟得衣食租税”,“食土而不临民”。

其实,“封建”之从来,在当年令我好生糊涂的《封建论》中早已被不糊涂的柳宗元先生说得清清楚楚:

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幅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捍城。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

故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封建”所指与今之所谓自秦始皇至溥仪的“封建”社会根本不是一回事。那么以此“封建”名彼“封建”,何为滥觞?

或曰,“今天通用的‘封建’一词,是日本学者在一百年前从Feudal System翻译过来的。”〔2〕已故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的“自序”注文中作如此一说。也就是说我们借用了日语中一个与汉语的“封建”长相酷似、近乎克隆的外来词。说是我们借用,大概应是日本人初译Feudal System时,先借用了我们中国人老祖宗的“封建”,并以其指述中国皇权官僚之世,岂料借错了,对错了号。正如黄仁宇先生接着就说的:“其实,中国的官僚政治,与欧洲的Feudal System差别很大。当时译者对中国明清社会的详情并不了解,而欧洲的Feudal System也只是在近三、四十年来,经多数学者的苦心研究,才真相大白。”可知,借出去时就错了,还回来时当然也就对不了,竟然让自家人不识自家物了。难怪黄先生要声明“本书的英文本论述明代社会,避免了Feudal System的字样,在中文本中也不再用‘封建’一词来概括明代的政治与经济。”

西人的“封建”为何物?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所释“封建主义”之义:

一种以土地占有制和人身关系为基础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封臣以领地的形式从领主手中获得土地。封臣要为领主尽一定的义务,并且必须向领主效忠。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封建主义一词指“封建社会”,这是特别盛行于闭锁的农业经济中的一种文明形式。在这样的社会里,那些完成官方任务的人,由于同他们的领主有私人的和自愿的联系,接受以领地形式给予的报酬,这些领地可以世袭。封建主义的另外一个方面是采邑制或庄园制,在这种制度中,地主对农奴享有广泛的警察、司法、财政和其他权利。

这里的“封建”近于我们传统的“封建”,而远非秦之后的“封建”——“近于”者,在近,而没有等同之义。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国度的社会形态何以尽同?——又一个此“封建”非彼“封建”。

好端端老祖宗的贻训不用,明白白西洋人的概念又错用,只拿了东洋人的误解来乱用,难道是中国的学人全都糊涂了不成?其实不然,不仅如陈寅恪、胡适等大师从不以秦始皇之后者为封建,就是几十年前受教育的普通读书人,亦无此谬说,秦之废封建立郡县,实在是当时一般中国人的常识。只从本人架上极有限的书中,稍稍翻检,即得几处:

胡适先生于民国七年作《中国哲学史大纲》〔3〕,认为中国哲学的“怀胎时代”是公元前八世纪到公元前六世纪,论及这一时代的时势,则屡屡出现“封建”一词:“那时诸侯互相侵略,灭国破家不计其数。古代封建制度的种种社会阶级都渐渐的消灭了。”“古代封建制度的社会,最重阶级。”言及孔子哲学之大旨“正名”时如是说:“孔子眼见那纷争无主的现象,回想那封建制度最盛时代,井井有条的阶级社会,真有去古日远的感慨。”

三十年代初郑振铎先生所著《插图本中国文学史》,论秦统一天下前的统一,“不过分封藩王,羁縻各地的少数民族而已。他们仍然保持其封建的制度,不甚受命于中央。到了秦统一之后,方才将根深柢固的分散的地方王国的制度打得粉碎,改天下为郡县……”〔4〕。

蒋伯潜、蒋祖怡二前辈,于一九四二年父子合著“国文自学辅导丛书”,意在向国人介绍传统文化中经典之作的源流嬗变,实乃使其通俗化、普及化之举。丛书的《经与经学》一册中有言:“秦始皇统一中国,废封建,改郡县,这是我国政治制度上一次极重大、极剧烈的改革,周朝以前行之数千年的封建制度被根本铲除了。就历史的观点上说,中国真正统一的局面至此方才完成,确是我国划时代的政治变动,虽然古代的封建制度至战国时已呈崩溃之象,可是政治上、社会上重大的改革,往往不为安于旧习的人们所赞成。”〔5〕“封建制度的崩溃,开始于春秋中叶而完成于秦,西汉初年和郡县夹杂存在的诸国,不过是封建制度的回光返照,故如昙花一现而即灭。这原是大势所趋,无可避免的。”〔6〕

……

凡此虽无以尽举,然足证李慎之先生所言,今日的“封建”之说,“是近几十年才大行其道的”。此道大行应属积非成是,李先生每每论及可谓语出惊人:“完全是中国近代政治中为宣传方便而无限扩大使用的一个政治术语。”是“政治势力压倒‘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的结果。”先生特别提醒我们“不肯随声附和的史学家是决不如此滥用‘封建’一词的。不信,你查一查一生‘未尝曲学阿世’的陈寅恪先生的文集,决不会发现他会在任何地方把秦始皇已‘废封建、立郡县’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作‘封建社会’。”〔7〕看来,“封建”之变已非一般学术之辨。

“政治势力”如何压倒“人文精神”,远非几句话可以说清楚。不过大致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兴起的一场“史学”论战有关,只不过这论战真是一场为论战的论战,不是古人几千年的社会忽然重新演绎了一遭,也不是地下挖出了什么宝贝令历史改写,实实在在是所谓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还加上急用先学。那年头中国正急着要革命,这革命属于什么个性质,能名正言顺地用什么个方式,当然要先看看自己是什么个社会。于是乎,仿佛满世界的热心人都盯上了中国,要给中国帮这个忙。苏联人、日本人争论得不亦乐乎,不仅让马克思社会发展五形态的理论传入了中土,列宁更是针对那时的中国有过定论:是处于半殖民地地位的国家,是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到二十年代末,列宁已经不在,可斯大林对中国事务是明令要派“保姆”直接插手,拉狄克的中山大学按联共(布)党史的教程培养着中国革命的指导干部,又逢与托洛斯基斗得不可开交,也引得中国的党派摆开了阵势。一面是陈独秀们、“新生命”们坚持己说,死不改悔;一面是从莫斯科学成而归的中共秀才潘东周们叫阵,东瀛归来的郭沫若为主将,更有中共中央委员会为中国社会的形态、自己的革命方式拟草案、行决议,皆以马克思之说,特别是十月革命的故乡送来的列宁斯大林之法“规范”中国社会形态。于是我们就有了我们自己的史学大师,就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史学体系,于是中国社会形态符合了革命的需要:古代社会重新分期,从秦始皇开始搞定了“封建”;眼前的社会也要正名,先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们革命的任务就是“反帝反封建”了。既然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放之中国自然也是准的,终于,红红火火的革命就闹起来了。

不过,“半江瑟瑟半江红”,从头到尾就有不少的治史人是散淡于炙热之外的,如陈寅恪,如胡适……在他们那里,关于“封建”是中国人自家的事儿,本来就是、且依然是一个无须“复议”之案,更无须与国际的“马列”接轨。胡适先生干脆说自己是孤陋寡闻之人,不知道今日中国有什么封建阶级和封建势力,因为封建制度早已在二千年前崩坏了。今人盛赞“五四”的反帝反封建,反帝自然是好理解的,只是那反封建,令人好生糊涂,那时文化人的“封建”是周时的封土建国,与所反的帝制无干。陈独秀、李大钊在内,何曾有人作“反封建”一词?就是鲁迅,那会儿也没说会“吃人”的是“封建”。“五四”如何会举起了“反封建”之大旗,实在是一笔糊涂帐。

中国传统的“封建”是依政治制度考国家形态定位而名,现今所行的“封建”争的是生产方式与阶级关系,两下里搞拧了,这一“拧”初或为翻译者学识之误,正名则可,小事一桩,无劳伤神分心。岂料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主义”间。一场论战的演出,为得天下者助力,遂天下一之,终无他说。有人以“约定俗成”论定今之“封建”一家之说的成因,大谬矣——五十年代初,尚可由着各家的“老九”们自行其说,五十年代后期至六十年代初,则由教育行政部门锁定教材与大纲:中国的封建制度,春秋时出现,至战国基本确立,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封建社会。郭沫若们的战国封建说谁也不能怀疑,谁也不能改变,因为,这有功之论是毛泽东钦定的。当年的论战者,羞答答蒙着“史学”的红盖头,如今是媳妇成了婆,天下者,我们的天下了,我们不说谁说,遂补白:“当时伪马克思主义各流派,为要反对马克思主义和我们党所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在中国社会史的问题方面……阉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灵魂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即反对中国革命;……反对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等等,这种斗争,实质上乃是革命和反革命的斗争。”〔8〕今日拜读,虽仍不免后怕,但是掀起盖头来,毕竟是让人明白了许多。何约而定?何俗而成?“……是中国近代政治中为宣传方便而无限扩大使用的一个政治术语。”是“政治势力压倒‘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的结果。”——慎之先生之说非空穴来风也。

宣传,不管你怎么宣传,秦始皇得了天下所行之制不是“封建”而是“郡县”,却早是不争的事实,两千年来的皇帝一以贯之行的不是封建,而是一统天下的专制,也是不争的事实。依然循政治制度定位,李慎之先生认为可以其突出标志命名,乃“杜撰”一英文名词emperorism,意为皇权专制主义。确实,两千余年,日月其漫漫,或一个皇帝,或几个皇帝,或此皇帝,或彼皇帝,皇帝行的都是专制之道。忽然又多想了一步:这帝制虽灭,却不断有人行独裁,行专制,偏是这些人又自诩“民主”“共和”,所以又不愿以“皇权”“专制”为历代的“秦始皇”冠名,以免引发人们过于敏感、过于丰富的联想,也就不难理解了。岂不知,这种学问上的一道同风,恰恰是文化专制的表现,除了让人产生诸如“不讲理”、“霸道”、“专制”的联想,还能有什么呢?时至今日,作为二十一世纪高等师范院校教材的最新版本中,对于“封建”之误非但未予廓清,反说得人越发糊涂:说是中国的封建制度,春秋时出现,至战国基本确立,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封建国家;又说中国的古代史自西周以降至一八四○年(是否因为1840之后中国必须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所历两千余年为封建形态;再把这一竿子到底的封建,别别扭扭地分成两截,先是领主封建,后为地主封建,这地主封建又被冠以后期封建制、专制主义的封建、变种的或变态的封建之名;涉及西周的政治制度无可躲避地面对“封建”一词时,只含糊其词地说这里的“封建”是封邦建国的意思,而以“分封制”指称,“分封制”不知出自何典,俨然居于正册,可怜那正宗的封建倒成了庶出,难登大堂……如此教材,如此师范教材。我要这么说,不许你那么说,也不能让你知道应该怎么说的。

忝居教坛,所奉有一:可以不讲,不可胡讲。过去错讲“封建”,属不知者无罪。如今知错了,反而为难——胡讲自然不可,但不讲又不可能,整天讲那几篇古人的词文,少不了带出“封建专制”、“封建文人”、“封建意识”、“封建礼教”……真委屈了“封建”代人受过。换个词儿吧,换什么?其实有得换,只是一换,准吓着那满堂几十上百双眼睛一楞一楞地看着你,一时半会儿解不清,白误了课时不说,没准告你个偏离教材的轨道,不与“大纲”保持一致,岂不冤哉!更要是有谁信了你的,“考硕”“考博”时心血来潮冒出异说,岂不误了大事。

绕了一大圈,要问的是:我们该怎么办?生物是靠遗传变异引起物种进化的,我们人类文化也得不断累积传承,才能进步,不过这文化的传承不会像人的高矮胖瘦那样,靠着爹妈的遗传就改不了了,得有专门的社会文化遗传机制,这机制的中枢,就是教育。教育是很能教育人的,所以锁定教材大纲实为高招。像学富五车的陈乐民先生就忘不了自己是怎么被教育成功的:小时候读柳宗元的《封建论》,认识了一个“封建”很是清楚;大起来的五十年代初,读社会发展史,认识了另一个“封建”有了惶惑;再读郭沫若的大作,认识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封建”,似乎解了惑;可再读马克思的《资本论》,整个犯了糊涂,不敢认也不知该认谁为“封建”了。所幸陈先生是受足了教育的高人,醒悟得快,成功心得在于:“从中学会了注意‘提法’的本领,因为那确实是十分重要的;至于实质是什么,反而成为次要的了。”〔9〕如此教育。

手头有新版张荫麟先生的《中国史纲》,那是四十年代初刊印的高中历史教材,令人羡慕那年月的中学生,能以如此之文章为讲义:立论卓尔不群,叙述举重若轻,文笔渊懿美茂,读之不忍释卷。当然我们不会不注意到,那里面的精华之章节,正是《西周的封建社会》,以九个段落条分缕析娓娓道来,把个封建帝国说真说透:

武王所肇创、周公所奠定的“封建帝国”,维持了约摸七百年(公元前十一世纪初至前五世纪末)。……从这散漫的封建的帝国到汉以后统一的郡县的帝国,从这阶级判分,特权固定的社会到汉以后政治上和法律上比较平等的社会,这期间的历程,是我国社会史的中心问题之一。

上面所提到“封建”一词常被滥用。严格地说封建社会的要素是这样:在一个王室的属下,有宝塔式的几级封君,每一个封君,虽然对于上级称臣,事实上是一个区域的世袭的统治者而兼地主;在这社会里,凡统治者皆是地主,凡地主皆是统治者,同时各级统治者属下的一切农民非农奴即佃客,他们不能私有或转卖所耕的土地。照这界说,周代的社会无疑地是封建社会。而且在中国史里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10〕

那年头,“论战”尘埃正是甫落未定,张先生只淡淡一句“常被滥用”便将其远远推开不争,自向后生们说道“周代的社会无疑地是封建社会。而且在中国史里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自信,不疑,言而有据,实是漂亮,然平朴,实在,不作半点夸张吓人。以张教授当时之盛名,告长假于清华之课务,缓行手头研究题目,潜心于上述的中学教材,念念于《史纲》之完成,虽在病中仍精思不休,遂使病势沉重不治。只此已足以为后世师范,况其“恐怕不仅仅只是为了‘高中生’。荫麟志不在小。近世以来,生搬强灌的‘道理’,不胜其烦。新概念、新名词满天飞,摧枯拉朽,气势逼人。蛮横之余,负面的效应就是人人高谈阔论,以主义角争高下,却忘了许多脚下最平易的事实,最通常的历史知识。无论上下贵贱,愚蠢的历史错误总不断重犯,就说明了这一点。……与其空谈主义,何不即事求理?要求国人素质的提高,使他们自然地浸沉于历史的演化里,潜移默化,用心神会,不是比填鸭式训政更切实有效吗?”〔11〕

中国自封建始“郁郁乎文哉”。古时谨庠序之教,重的就是敦厚民风,清明教化,今天的说法是文化的濡化。不管怎么个“化”,只照现今这么“化”下去,只有眼睁睁看着“封建”化成个不中不西、非古非今的四不像。只怕有一天华夏的传人再无以明白何为“封建”了。

几次想求教于方家。李慎之先生应是看重教化之力的,十数年来或为文,或发言,从不放过“濡化”后生的机会,但从文字中,也读出了他老人家的无奈:

我常想,什么时候应该有人写一篇《封建论》,不但可以在历史学和文化学领域中澄清多年的混乱,而且更重要的是使中国人能明辨是非,知道今天该破该立的是什么。其结果也许不但对世道人心,而且对国脉民命都是关系重大的。

李先生于八十年代末时就怀有如此之希望。数年后的一九九三年,李先生在与一位青年学者的通信中,又一次寄厚望于小子:

“积是成非”。我不会责怪你们这一代背负着历史因袭的重担的青年犯了“一犬吠影、百犬吠声”的错误。这个错误是我们这一代人所犯下的。只是我们这一代人已经衰朽。“循名责实、正本清源”,是所望于后生。

数年过去后的一九九八,先生在《发现另一个中国》中依然在喟叹:

我虽然也曾几次写过短文,力言其非,但是远不足以改变人们的观念。十多年前我曾与一个美国研究中国历史的学者谈起这个问题,他倒很同意我的看法,但是又感到没有一个可替代的词。后来,我忽然说,就以最突出的标志命名,叫皇权主义如何,英文就叫emperorism,以与世界上现在已经用熟了的帝国主义imperialism相区别。

已是二○○○年的前夕,先生又对采访他的年轻人说道:

现在教科书上说秦以后的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其实不赞成的人是很多的,我也写过文章力辩其非。不过,积重难返,我辈人微言轻,胳膊拧不过大腿而已。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先生之于“封建”正名,可谓有劳矣。然而,以慎之先生之位之望之力,尚如此无奈,吾辈又能拿“封建”怎样?以行政命令定夺学术问题,实属可笑,更可笑的是,偏偏我们自己都还只有指望着以行政命令修改大纲,重新定夺。是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惜哉?痛哉?一向以绵绵“二十四史”傲视天下的泱泱华夏原来不识自家身世,使我羞于面对大方。中国古史之章回至今糊涂,“封建”其糊涂几为渊薮。呜呼!几家党争,一家独断,竟能轻改了一个民族文化之谱系,难怪李慎之先生以国脉民命之大是大非视之。“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先生对于封建其世人性之美盛、个性之张扬是十分地喜爱;深恶痛绝的,要数两千余年来皇权专制下的山呼万岁和与之响应的至今无改的子民心态。曾叹曰,若有来生,愿一辈子为中学教员,专设“公民”课教授之而尽去国人的“子民”心态也。不禁为先生操心了,文脉不续,“循名责实,正本清源”,已难待后生,因为那时的后人恐怕根本不知为什么要“复哀后人”,要指望先生讲授的课也太多,只这“封建”就难有几位明白人了。

不明白倒也罢,明白了,反教人为难了。不如让走进新时代的国人都读着二十一世纪的新教材,避“封建”之乱,乃不知有周,无论秦汉,难得糊涂,实在省心。

庚辰冬月

注释:

〔1〕李慎之:《发现另一个中国》(为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序),见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主办《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8年第5期,第3页。

〔2〕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中华书局1982年5月第1版。

〔3〕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第1版。

〔4〕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北京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83页。

〔5〕蒋伯潜、蒋祖怡:《经与经学》,上海书店1997年5月第一版,第17页。

〔6〕蒋伯潜、蒋祖怡:《诸子与理学》,上海书店1997年5月第一版,第4页。

〔7〕李慎之:《“封建”二字不可滥用》,见李慎之、何家栋《中国的道路》,南方日报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208页。

〔8〕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一九六一年新版序》,见吕振羽《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9〕陈乐民:《坐视世界如恒沙——谈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念》,见陈乐民、资中筠《学海岸边》,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10月第1版,第45页。

〔10〕张荫麟:《中国史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24—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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