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讲稿

2024-07-17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讲稿(共8篇)

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讲稿 篇一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宣传培训内容

一、什么是“四个能力”?

“四个能力”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⑴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⑵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⑶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⑷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为什么要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要求必须大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自身不能及时检查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虽发现但不能及时整改,导致火灾发生;

发生火灾后员工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导致小火酿成大灾;

不知道如何引导现场人员逃生疏散,造成人员伤亡;

日常工作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遇火灾惊慌失措,无所适从。

因此,通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才能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2、落实消防工作方针原则需要大力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就是强化社会单位“防”和“消”的意识,把“预防”和“扑救”有机结合起来。

⑴提高检查和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就是要做到“防得住”;

⑵提高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就是要“打得赢”;

⑶提高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就是“不伤亡”;

⑷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就是“强素质”

以上的几个有机结合,可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得到进一步体现,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广大师生的参与性更加广泛,消防工作管理水准得到进一步提高。

3、充分体现“管理就是服务”理念需要大力推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在推动“四个能力”建设过程中,广大师生员工即要当好消防监督执法员,又要主动担当“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员、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咨询员、公安消防机构与社会单位联络员等诸?这样,真正在执法中融入服务,在服务中体现严格执法,既推动了消防工作的落实,又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满意度,真正践行了“管理就是服务”的执法理念。

三、“四个能力”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重点解决单位不会检查、不会整改火灾隐患的问题。

一是单位防火检查、巡查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建设。

三是明确检查要领,规范检查内容。在单位防火检查中要求做到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等“十查十禁”。在防火巡查工作中,突出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标志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五个方面内容。在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中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有无遗留火种等四个方面内容。

四是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第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重点解决发生火灾后单位自救不力的问题。

突出抓好“两支队伍”建设:

一是单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是指失火现场单位员工在1分钟内自发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在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在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在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二是单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等组成。火灾确认后,应当于3分钟内形成,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分为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等,接应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单位这两支队伍是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力量。

第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重点解决发生火灾时员工不会组织现场人员疏散逃生的问题。

一是要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必须做到“四熟练”:熟练掌握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熟练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练掌握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火场自救技能。

二是疏散安全标志或图示达到“七个一”标准。即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每个楼层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疏散走道每20 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每50 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

三是设置“两书三提示”,要求单位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重点解决员工不懂消防常识和消防素质低下的问题。

一是抓消防培训。

二是抓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标志化宣传。

根据消防安全标志的内容和使用场所,可以分为消防安全布局标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防火安全设施标志、灭火设施、器材标志和消防控制室标志等6类。

三、如何开“展四个能力”建设?

第一、实施“四步查改”,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一是岗位员工自查。(每个岗位的教职工都按照自己的责任区域和检查部位,每天在班前和班后对负责区域内的灭火器材放置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填写记录表。)

二是保安人员巡查。(保安人员每隔2小时沿指定路线对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进行一次巡查。)

三是安管人员专查。(学院安管人员每天对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厨房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每月对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抽测。与消防联动设备安装公司签订协议,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单位组织联查。(每月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由主要领导带队,各系、处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参加,对岗位责任制落实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及时进行总结讲评。)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内容归纳起来可以表述为“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装修,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气线路,禁私拉乱接;

六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

七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

八查场所人员,禁超员脱岗; 九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储存;

十查人员住宿,禁乱用电火。

第二、通过建立“一套预案、两支队伍”,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我单位通过建立“一套预案、两支力量”,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一套预案,即:制定一套完善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机构、疏散组织程序、扑救火灾措施,将处置初起火灾的职责落实到每一名员工。

两支能力,即:第一灭火力量指失火现场单位员工在第一时间自发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一般应于发现火灾后1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指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一般应于发现火灾后3分钟内形成。

第三、通过强化“三个到位”,提升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通过强化“三个到位”,提升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一是疏散逃生演练到位。(单位每年组织2次全员性的疏散逃生演练,各系每季度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使全体教职员工都牢记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职责,牢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害部位的位置止,牢记疏散程序和方法。)

二是疏散设施标识到位。(除按要求配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外,还按照“六个一”标准,在大堂入口醒目位置悬挂一块单位总平面图,每个楼大厅张贴一块楼层疏散示意图,每个安全出口张贴一块提示标牌,每个房间都要张贴一张最近灭火器具存放位置说明、一张疏散逃生方法、一张用电用火警示标示。)

三是疏散逃生提示到位.。(要让在学院工作学习的教职员工能够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最近的安全出口位置、最佳的疏散逃生路线、最便捷的逃生方式和最近的疏散逃生器材。)

第四、注重“宣教三化”,提升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注重“宣教三化”,提升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一是宣传方式多样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阵地,全方位宣传消防知识。)

二是教育范围全员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全部参加公安消防安全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注重加强对新职工和转岗员工的岗前消防培训,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三是宣传内容实用化。(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均粘贴了简单明了、图文并茂的消防安全标识,使教职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保养常识,自己动手查资料、作课件、写教案,通过生动活泼的讲解,畅谈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使宣传内容更通俗易懂、更贴近实际。)

四、全院教职员工“一懂三会”标准指什么?

懂火灾现场的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五、请简单介绍一下你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按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我单位的名称______,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我单位的建筑共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我单位的消防设施有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口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口安全疏散设施,其中有安全出口_____处,疏散楼梯——处,有消火栓____处,有灭火器_____个,有防火卷帘____外,我单位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柜)位于_____处,配电室位于—— 处,泵房位于____处,用火用气设施位于______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是_____,消防安全管理人是_____。我单位开展了“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六、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员工的岗位有消防安全管理人、行政干事、教务干事、班主任、任课老师、生活老师、医生、护士、服务人员、保安员、厨师、电工等等,岗位职责各有不同,按本单位本岗位实际情况选择。)

我是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我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单位逐级落实了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我全面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我单位开展了“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我是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我持证上岗,我按照学院规定每天对各单位按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表,我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会报火警,我熟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我参加了“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我是班主任,我参加了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内容,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每天在班前和班后对负责区域内的灭火器材放置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填写记录表;我负责的区域发生火灾后我会迅速通知其他员工和师生,形成第一灭火力量,扑救初起火灾,并报告火警,引导群众疏散逃生。我参加了“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我是保安员,我参加了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内容,熟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每天我每隔2小时沿指定路线对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并填写记录表;发生火灾后我会迅速通知其他员工和群众,与其他员工形成第一(或第二)灭火力量,扑救初起火灾,并报告火警,引导群众疏散逃生。我参加了“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我是厨师,我参加了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内容,熟悉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每天在班前和班后对负责区域内的灭火器材放置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填写记录表;我负责的区域发生火灾后我会迅速通知其他员工,与附近员工形成第一灭火力量,扑救初起火灾,并报告火警,引导师生疏散逃生。我参加了“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讲稿 篇二

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内蒙古自治区颁布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地方标准, 对“四个能方”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内容如下。

1.1 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

提高单位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 重点是: (1) 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 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社会单位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 对本部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单位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 规范检查内容, 本着“实用、高效”的原则, 制定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班前班后检查要领。在单位防火检查中要求做到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等“十查十禁”。在防火巡查工作中突出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标志是否完好,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五方面内容。 (3) 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掌握火灾防范措施, 进行防火检查, 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4)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 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组织整改, 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发现火灾隐患, 及时整改。

1.2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提高单位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解决发生火灾后单位不会报警、不会扑救的问题。抓好单位灭火战斗力量队伍建设工作, 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 灭火器材或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实施灭火;在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拨打119报警电话或按动报警按钮, 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以及在确认火灾后, 于3min内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组成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等, 接应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并要求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火灾接警处警程序》及《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等制度, 便于操作。

1.3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提高单位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解决发生火灾时员工不会组织疏散、不会组织现场人员逃生的问题。一是要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二是建立疏散安全标志, 在单位设置单位总平面图、疏散指示图, 警示性标牌等。三是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 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1.4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解决单位员工不懂消防安全常识, 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的问题。消防培训要强化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要具有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 有具体的消防教育培训计划, 发挥“消防员”的作用。在安全知识宣传方面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 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达到消防安全“让我管”变成“我要管”、人人参与支持消防工作的目的。对消防安全标志化的宣传要根据消防安全标志的内容和使用场所, 分为消防安全布局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标志、灭火设施 (器材) 标志、防火安全设施标志和消防控制室标志等6类, 实行标志化宣传。

2 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意义

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抓住了社会单位火灾防控的核心点和关键点, 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 “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单位消防安全意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火灾频频发生, 危害也越来越严重, 据有关资料显示, 2010年1至6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73317起 (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 , 死亡6 5 6人, 受伤2 7 1人, 直接财产损失79290.7万元[2]。从发生的火灾事故不难发现, 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或个人没有必要的消防安全意识, 不能及时检查发现和清除火灾隐患;发生火灾后, 人员不会扑救初期火灾, 不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导致小火变大火, 酿成大灾;不知道引导现场人员逃生疏散, 造成人员伤亡;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遇火灾惊慌失措, 无所适从。

(2) “四个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建设。

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四个能力”建设就是强化社会单位“防”和“消”的意识, 把“预防”和“扑救”这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建设, 做到“防得住”定时检查和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清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建设, 就是提高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尽可能的降低火灾造成的危害;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就是提高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减少伤亡;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就是强化消防安全知识, 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建设。

(3) “四个能力”建设体现“管理就是服务”理念。

在“四个能力”建设中各个部门、单位实行领导负责制, 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 改变传统的消防是专门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责的观念, 让单位转变为消防的主人, 与消防执法人员有机的配合, 完成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 在执法中融入服务, 在服务中体现严格执法, 实现“管理就是服务”理念, 既推动了消防工作的落实, 又密切了警民关系[3]。

3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四个能力”建设存在问题

公安部在全国社会单位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呼伦贝尔市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 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存在如下问题。

(1) 从社会化消防管理层面仍存在不足。

从近三年的火灾统计数据看, 内蒙古自治区的火灾损失总数不大, 也没有发生群死群伤、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 但火灾频繁, 仅2009年1~9月份, 全区共发生火灾7271起, 一直排在全国前五位, 其中呼伦贝尔市共发生火灾668起, 还呈逐年上升趋势[4], 社会化消防管理层面形势不乐观, 仍存在不足, 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新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目前, 在对呼伦贝尔市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察工作看, 许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和监管机制还没有真正运转起来, 行业消防监管流于形式, 职责不明、失控漏管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村牧区、城镇社区消防工作比较薄弱, 整体抗御火灾能力低下。城乡消防规划、新农村消防工作和专职消防队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落实不够深入, 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仍很薄弱, 消防站、消火栓欠账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这些问题还有待于完善。

(3) 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城镇居民、农牧民、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严重不足, 自防自救能力低下, 还需要对这类弱势群体进行相关的消防安全的宣传培训。在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存在“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 使“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不到位, 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强化。

(4) “四个能力”建设力度不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部署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加强政府“四个责任”, 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夯实农村社区“四个基础”的要求, 但一些地方工作任务还没有完全落实, 行业系统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培养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任务还没有落实, 建设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4 建议和对策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 结合呼伦贝尔市的实际, 为改进和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4.1 政府领导, 层层落实

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省政府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了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宏观规划和整体部署, 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并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 量化分解任务, 明确完成时限, 这种依靠政府的坚强领导, 层层落实, 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 把“四个能力”建设上升为政府行为, 可使“四个能力”建设落到实处。2010年呼伦贝尔市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政府及公安机关目标责任和绩效考评内容, 采取签订责任书、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等方式, 层层落实责任, 也取得良好的效果。

4.2 树立典型, 模范带动效应

在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中, 树立单位的典型, 让典型取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不同的行业, 不同的公众聚集区选出1~2个单位作为“四个能力”建设示范单位, 取得经验, 进行推广。如呼伦贝尔市在全市中选取扎赉诺尔区步森百货有限公司、友谊有限责任公司、华汇购物广场、清泉家园一号楼、七小等一批“四个能力”建设示范单位[5], 对示范单位进行现场指导、总结经验、以点带面, 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开展, 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动效应。

4.3 多策并举, 重在建设

在各行各业普遍开展提高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全面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将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 纳入单位等级、星级评定和安全评估内容。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普及, 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内全部达标。呼伦贝尔市每年对各乡镇苏木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情况组织考评, 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和部门要给予奖励, 对没有完成或落实不好的要进行通报, 发生问题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切实推进消防工作的落实;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 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涉及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行多策并举, 重在建设。

4.4 加强培训, 广泛宣传

因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涉及各行各业, 必须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提高单位及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所以宣传工作就尤为重要,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作用, 通过开辟消防专栏、编辑消防宣传版画等形式, 大力宣传“四个能力”建设的目的、内容和要求, 让全民认识、全民参与。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四个能力”的竞赛, 提高社会单位积极参与“四个能力”建设的主人公作用, 使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从理论认识落到行动。三是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张贴通俗易懂的“四个能力”建设宣传挂图, 使社会公众普遍了锯“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四是与公安消防部门协作, 使消防宣传教育真正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 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专场报告, 提高每个公民消防意识。

在培训上, 按照“分层次、全方位”的原则组织举办培训班, 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不断加强和完善消防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 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 让每名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充分发挥好消防执法监督员、“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三员”的作用。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切实有效的培训活动, 使“四个能力”建设扎根在人们群众之中。

摘要:2010年4月公安部提出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全国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本文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 分析在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固消防法.

[2]2010年全国火灾案例[EB/OL].http://www.sc119.gov.cn/2010-12-31.

[3]刘爱英.浅议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必要性及措施[J].中国科技财富, 2010, 16:94~96.

[4]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EB/OL].http://hlbr.bf119.net//20110107/09/.

3.消防四个能力的培训 篇三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火灾的危害

居民小区火灾场景火灾

后的惨剧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检查制度:

物业站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班组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 况;

5)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3、物业站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等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6、消防器材、设施隐患检查内容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b.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上报,确定整改措施、时限。

8、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3、建立物业站义务消防队。

4、义务消防队要分组负责灭火过程中的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相互协作做好火灾的应急处理。

5、灭火行动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

6、小区各部位易发火灾的危险性。

灭火器的分类

1.干粉灭火器

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器设备火灾.2.泡沫灭火器 :

主要适用于扑救各种油类火灾、木材、纤维、橡胶等固体可燃物火灾.3.二氧化碳灭火器 :

主要适用于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火灾,还可扑救仪器仪表、图书档案、工艺器和低压电器设备等的初起火灾。

4.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

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本灭火器移动方便,操作简单,灭火效果好。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主要适用范围:

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器设备火灾。

拔掉灭火器上的销子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主要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本灭火器移动方便,操作简单,灭火效果好。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1、全体员工通过日常演练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2、疏散引导人员要熟知火灾发生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火灾确认后,疏散引导人员要在灭火行动开展灭火的同时,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日常演练的正确路线、有序逃生,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5、发生火灾时,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6、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7、疏散引导组应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8、火灾火势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一)火灾的应急逃生知识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5)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消防安全教育 “四懂”

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懂得逃生的方法;

3、消防安全教育 “四会”

会使用消防器材;

会报火警;

会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疏散逃生。

(一)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1.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和天然气 2.经常对家庭天然气各项设施进行检查 3.私家车辆使用中注意安全防火 4.车辆严禁在加油站内进行维修。5.日常严禁在禁烟场所抽烟

6.工作和生活中,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电路熔断器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

7.易燃物品严禁随意放置,避免引起火灾。

8.液化气使用合格的钢瓶,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9.楼道及公共部位严禁私自积存杂物,保持道路的通畅,防止火灾发生后阻碍及时逃生。

(二)警示言:

消防警句千万条,火灾预防第一条 千计万计,消防教育第一计 火灾出于麻痹,安全源于警惕

4.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篇四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首都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推动社区和村消防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各社区和行政村的居(村)民住宅区。

第三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设置消防工作室,将消防工作室纳入社区服务站管理。并组建支援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配备设施、器材和装备,做好消防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工作。

第四条 居(村)民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作为消防工作室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的负责人,负责组织辖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社区和村应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章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六条 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每日应对居(村)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

(二)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是否登记造册,具体救助措施是否落实;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负责督促社区管理单位对社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对公用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第八条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第九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

第三章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条 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第十一条 社区和村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防栓扳手、消防水桶、铁锹等消防器材。第十二条 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应熟悉下列内容:

(一)社区和村内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报火警、初起火灾处置程序;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悉本社区和村的灭火力量以及扑救初起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第十四条 发现火灾的人员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迎接指引消防车到场,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传达火场指挥员指令;

(二)使用社区和村内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三)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和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

(四)协助组织火场警戒,维持火场秩序。

第四章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五条 社区和村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由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居(村)民人员参加的疏散逃生演练。

第十六条 消防工作室应定期上门为辖区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安全服务,确定发生火灾时实施救助的人员,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措施。第十七条 火灾发生后,消防工作室人员应立即采取广播、呼叫等方式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第五章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第十八条 消防工作室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居(村)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社区和村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报火警(119)、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知识与方法。第二十条 消防工作室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居(村)民防火公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与方法;

(二)不损坏、挪用、圈占社区公共消防设施;

(三)不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可燃物清理相关规定;

(五)发现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的方法;

(六)积极参加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其他

第二十一条 社区和村内应设置固定宣传标牌、设施:

(一)在社区和村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益消防宣传牌、宣传栏、安全警示牌,张贴居(村)民防火公约;

(二)在每栋住宅楼的单元门口设置“安全防火”提示牌;

(三)利用社区和村内文化活动站、网站、公告栏等文化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第六章 达标验收

第二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每年对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行验收。

第二十三条 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组织验收人员对社区进行检查;

(二)提问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至少5人,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报火警知识;

(三)检查防火巡查、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四)检查社区防火公约、提示牌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定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一)被提问人员不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报火警等消防安全知识,人数低于被提问人数90%的;

(二)消防设施存在严重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四)标志设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五)没有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

第二十五条 经验收达标的社区和村,公安派出所颁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社区(村)”证书或牌匾。

第二十六条 检查发现验收达标的社区和村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发证单位取消其达标资格,并及时收回已发证书或牌匾。

第七章 附 则

5.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篇五

根据导则规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要“自理”的项目主要有:

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建立火灾隐患判定整改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逐级报告;

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员工应掌握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并根据火灾危险性,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员工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等。

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将通过随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考试和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技能考核;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起火灾的情况;检查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检查档案资料、记录等形式进行考核。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单位。而存在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的;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设施和标识的;未按要求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的;员工消防知识考试和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技能考核不通过的等情形,将被判定为不达标。

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和谐社会的消防基本要求,将是每个人进入社会基本的工作能力。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1总则

1.1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社会单位)。

1.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4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初期火灾自救,安全责任自负,全体员工参与”的原则。

1.5“四个能力”建设应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检查内容。

1.6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2建设要求

2.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2.1.1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1.2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1.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2.1.4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b)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

g)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h)有无违章用火情况;

i)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j)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k)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2.1.6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2.1.7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2.1.8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2.1.9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2.1.10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2.1.1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1.12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2.1.1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2.1.14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2.2.1社会单位员工应当熟悉或掌握下列内容:

a)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b)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c)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d)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2.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除应当掌握本标准3.2.1内容外,还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2.2.3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分钟内自发形成灭火救援力量(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a)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b)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应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c)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2.2.4火灾确认后,社会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于3分钟内组织员工形成灭火救援力量(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2.2.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2.2.6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灾接警处警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2.2.7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高级旅馆、22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0m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宜配备细

水雾灭火装置、逃生面罩等灭火、逃生器材。

2.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2.3.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3.2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2.3.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2.3.4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2.3.5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

b)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

c)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

d)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e)疏散走道每20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f)消防车通道每50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

g)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

2.3.6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4.1社会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4.2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4.3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4.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g)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

3验收

3.1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组织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验收。

3.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3.2.1组织验收人员对社会单位进行检查;

3.2.2对社会单位员工进行提问;

3.2.3随机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期火灾的情况;

3.2.4检查“四个能力”建设档案资料;

3.2.5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3.3.1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3.2社会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3.3社会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

3.3.4社会单位发现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3.3.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宽度不够、数量不足,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的;

3.3.6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

3.3.7没有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

3.3.8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符合要求的;

3.3.9没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

3.3.10随机抽查不少于10%的员工提问,不会使用常用消防器材、不知道本人在预案中的职责任务、不知道如何扑救初期火灾、不懂如何组织火场逃生多于被提问人数20%的。

3.4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验收达标的单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颁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

4附则

4.1本标准自2009年9月15日施行。各地可依据本标准制定分行业、分类型具体标准。

6.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应知应会 篇六

一、“四个能力”

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灭火器的日常检查(三看:压力表、保险销、外观)

1、铅封是否完好;

2、防腐层的完好程度;

3、可见零部件是否完好;

4、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

5、喷嘴是否畅通。

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手提灭火器迅速赶至火场离火源 3---5 米处,占领上风向或侧风向,拔出插销,一手握紧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另一手的大拇指按下压把,灭火剂即可喷出,左右扫射向前推进将火扑灭,也可概括为:一提,二拉,三对准,四压。

四、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1、打开箱门,取出水带并打开;

2、将水带的一头连接于消防闸阀上,如果一条不够长,可多条相连;

3、将水枪连接于水带的另一头;

4、按下手报按钮,打开阀门,开始灭火。

消防自救转盘的使用方法打开箱门,拉出转盘上的水管,打开水管上的水喉,即可出水灭火,一般用于对初起火灾。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每年11月9日为消防宣传日。

六、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七、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是可燃物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它氧化剂在一定的条件下发生的一种剧烈的化学反应待等。

八、燃烧的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着火源(温度)。

九、燃烧产物对人体危害:缺氧、高温、烟尘、毒性气体。

十、燃烧的类型:闪燃、着火、自燃、阴燃、爆炸。

十一、火灾按燃烧物质分类(A、B、C、D 四类)

A 类-----固体物质火灾

B 类-----液体物质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 类-----气体物质火灾 D 类-----金属物质火灾

E 类-----带电物质或精密仪器火灾

十二、防火的基本原理

1、控制可燃物;

2、隔绝空气;

3、消除着火源;

4、阻止火势蔓延。

十三、灭火的基本原理:冷却法、隔离法、抑制法、窒息法。

十四、水不能扑救的火灾

1、油类物质火灾

2、金属物质火灾

3、带电物质火灾

4、三酸(硫酸、硝酸、盐酸)

5、高温设备和熔化的钢水

6、电石火灾

十五、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十六、如何报火警

1、记住报警的电话号码“119”,发现火情立即报警,不能延误。

2、电话接通后,保持镇静,根据消防队员的提问,必须如实告知姓名,电话号码,讲清发生火情 的地址,建筑类型,着火部位,现场着火物的性质,是否有人员被困,以及火场周边的情况,便于消防 队根据报警情况,在第一时间携带相应的执勤装备,灭火药剂出警,和报告上级调派警力增援。

3、报警结束后,立即参与自救和组织人员疏散,并保持联系号码的畅通,以便消防队在出动过程 中了解火场情况,如地理位置偏远复杂,要派人在明显位置,交叉路口等候引导消防队车辆进入火场。

二十、火灾的发展阶段 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降阶段、熄灭阶段。

二十一、如发生火警,无论大小必须作出如下措施

1、保持镇定,不可惊慌失措。

2、呼唤附近同事援助。

3、通知消防中心或总机,清楚地说出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蔓延情况、有无人员被困及本人 姓名所属部门。

4、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试行将火扑灭。

5、切勿搭乘电梯,而须走楼梯。

二十二、如发生火灾,通报,疏散抢救次序。

1、通报次序

首先着火层,其次着火层以上各层,再次是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

2、疏散抢救次序

A、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的相邻房间。

B、先疏散着火层以上,扣疏散着火层一下层。

C、指导青壮年冲过烟雾沿安全楼梯疏散,护送行动不便人员从消防电梯疏散。

3、抢救物品次序: 首先易燃易爆物品,其次是贵重物品,再次是一般物品。

二十三、“四个能力”相关内容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a)、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b)、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

c)、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

d)、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e)、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g)、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h)、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i)、防火巡查 j)、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e)、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

a)、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

b)、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c)、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d)、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e)、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6、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则,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 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8、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2、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 1 分种内形成第一灭火 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火灾报警按钮和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器材灭火

c)、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3、火灾确认后,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 3 分钟内形成 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共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 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安全救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1、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2、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

3、单位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 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5、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热源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安全明白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门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3、单位应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 消防宣传标志。

4、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5、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

7.酒店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建设 篇七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酒店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酒店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3、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

4、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5、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应填写记录,相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纠正,不能当场处置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报告。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抓好第一、第二灭火力量的建设。

2、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

3、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酒店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等设施器材灭火。3)、引导人员疏散。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1、酒店员工应熟悉本酒店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时员工应通过喊话、敲门、广播等方式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疏散、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引导顾客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想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1、酒店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2、酒店应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

3、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掌握酒店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6)、会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

4、酒店客房内配置酒店客人须知、消防安全指南和应急疏散指示图,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在房卡取电插口处提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

8.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讲稿 篇八

(试 行)

1概述

1.1为切实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打牢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社会基础,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山西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客房数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和餐位在500座以上的营业性饭店、酒店。

2术语与定义

2.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2.2火灾隐患

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2.3重大火灾隐患

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因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2.4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5消防安全管理人

社会单位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2.6第一灭火应急力量

失火单位现场员工在第一时间自发形成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

2.7第二灭火应急力量

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

2.8疏散引导员

发生火灾时,单位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工作人员。

3建设标准

3.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3.1.1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室内装修有无违章;

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g)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h)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i)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j)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k)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l)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m)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1.2宾馆饭店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餐饮等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宾馆饭店可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室内装修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e)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f)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g)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1.3宾馆饭店内设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室内装修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c)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d)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e)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1.4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3.1.4.1餐厅、客房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顾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b)有无遗留火种,客人离开是否切断电源;

c)消火栓、灭火器、客房配备的逃生器材是否有效;

d)本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3.1.4.2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b)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d)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e)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3.1.5防火检查、巡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1.6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1.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的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

3.1.8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3.1.9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存档备查。

3.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3.2.1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其他单位参照制订:

a)组织机构,包括:火场总指挥、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现场警戒组;

b)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3.2.2宾馆饭店应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救援的第一灭火应急力量、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熟悉和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

3.2.3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靠近火灾报警按钮附近或电话的员工,立即摁下火灾报警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等设施、器材灭火;

c)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3.2.4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并采取如下措施:

a)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宾馆饭店负责人; b)宾馆饭店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c)通信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单位火场总指挥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总指挥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d)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e)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f)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g)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3.2.5宾馆饭店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逃生设备等,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

a)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

b)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控室必须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c)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3.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3.3.1宾馆饭店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器材。

3.3.2宾馆饭店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a)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等设置明显、功能完好;

b)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逃生路线,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c)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具备火场逃生和火灾扑救中的自我防护技能;

d)熟悉单位疏散预案,参加应急疏散演练。

3.3.3宾馆饭店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排适量的疏散引导员,发生火灾时引导顾客疏散。

3.3.4火灾发生时,员工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防止拥堵踩踏。

3.3.5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3.3.6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3.3.7宾馆饭店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a)组织演练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预案内容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明确各自职责任务;

b)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应当通知宾馆饭店内所有在场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c)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不断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3.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4.1宾馆饭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d)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3.4.2宾馆饭店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是消防安全“明白人”。

3.4.3宾馆饭店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

3.4.4员工上岗、转岗前,临时替岗人员,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4.5宾馆饭店应利用每日早点名、例会、交接班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4.6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a)了解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和逃生自救。

3.4.7宾馆饭店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b)提示性标志。如:在客房显著位置提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c)警示性标志。如:在客房床头附近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警示牌,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提示“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客房内的垃圾桶、烟灰缸上提示“请不要乱扔烟头”,在房卡取电插口处警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

d)禁止性标志。如:在客房显著位置提示“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出口处设置提示“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3.4.8宾馆饭店应在大堂、餐厅等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告牌、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上宣传消防知识,在客房电视开启时插播消防宣传字幕或画面。

3.4.9宾馆饭店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4.10宾馆饭店的消防器材、疏散设施及消防安全提示性、警示性等标志的图例和设置位置按照《山西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

4达标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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