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24-07-08

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10篇)

1.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篇一

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化解各种矛盾隐患工作作为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内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就进一步落实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组织网络

按照“责任到人,层层负责,信息畅通,处置及时”要求,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网络。一是在村民小组、单位设立信息员,一般由村民组长或威信较高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由他们负责矛盾纠纷及隐患的信息搜集。二是在村和单位设立调解员,一般由村委会主任和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一般矛盾纠纷的调处。设立联络员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上传下达,对要本镇范围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及隐患进行调处督办及对复杂的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上报县协调调处。

二、建立排查报告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突出把握重点问题:一是农村土地、山场、水面权属纠纷和计划生育等矛盾。二是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的矛盾纠纷。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必须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功能,建立严肃的信息情报制度。信息员在基层发现矛盾纠纷苗头或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调解员每周要向镇报告一次信息排查信息。镇每月25日前要向群众信访办公

室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计表,报告当月矛盾纠纷排查本村工作开展情况,申报需由镇协调处理的矛盾纠纷。

三、建立调处责任机制

按照上级的规定,本着“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难度大跨区域问题由县协调”的原则,实行三级调处。一是民间。由村民小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是:了解民间纠纷采取积极的防激化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二是村委会和单位调处。发挥调委会的作用,主要职责是:调处村民、心甘情愿、邻里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它方面的一般性矛盾纠纷,预防因矛盾激化酿成事件。三是镇调处。一依托派出所、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主要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齐抓共管。主要责任是组织排查和主动化解本地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受理村和单位难于调处的矛盾和纠纷,力求使矛盾不上交,不久拖,不深化,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在基层,责任在镇村,关键在领导,因此,必须坚持和完善维护稳定党政领导等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及信息报告制。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出现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不及时报告或瞒报情况以致发生越级上访等问题,造成严重影响一方稳定或酿成刑事、治安案件的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2.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总结 篇二

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一直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治本措施来抓。2012年全乡共计开展了12次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全乡发生矛盾纠纷26起,成功调处24起,调处成功率92.3%。受理来信来访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保证了全乡社会政治稳定。我乡为了加强抓好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继续抓好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加大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各村委会调解主任在调解时的专业素质与技巧,还为全乡调解员进行了一次简易的业务培训。本次培训当中没有一个调解员缺席,使培训面达100%。

一、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经济建设、管理方式、居住环境、居民的思想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引发出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

1、随着全乡建设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而引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3、随着农村人口成份日趋复杂,大量流动的人口,打破了乡村网络格局。加之城乡居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自我维权意识提高,有问题讨要“说法”的群众越来越多。

二、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解决方法

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我们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全乡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乡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主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同时成立了乡调解委员会,各基层村委会都成立了调委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定期检查、考核。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乡都建立健全了定期排查、情况报告、案件协调和督查追究等制度。基层村委会坚持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乡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例会,使全乡的各类矛盾纠纷能及时排查上报、梳理汇总、包案调处、信息反馈。

(二)强化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乡党委、政府将工作重心下移,调解工作按“六统一”的标准积极落实各项任务,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实行村委会包案责任制,按时接待来人来访。对各村委会辖区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村委会都高度重视,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建立了协调会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由乡党委、政府牵头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三是充分发挥“联合调处机制”,整合综治、-2-

纪检、司法、信访、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建立联合型工作平台,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了一般矛盾不出乡。

(三)突出重点,抓好重点矛盾的化解工作

乡党委、政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纠纷,列出清单,派驻工作组集中调处。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关心的旧村改造、征地补偿、低保社保等重点问题,乡党委责成人大、纪检、综治、土地、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基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并积极作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有效地调处了大量矛盾纠纷,保证了工作和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完善检查监督工作机制

一要加强干部执法执纪的检查监督。干部办案不公,为政不廉,方法简单,政务、村务不公开等都是广大群众不满意、引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根源。我乡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要求干部坚决贯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经常检查干部执政、执法、执纪情况,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降低群众对社会、对干部的不满。二要加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治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我乡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检查内容,结合半年和年终综合考评,认真考核检查各村委会治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绩效。三要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

新闻媒介的职能作用,大力宣扬人民满意的先进村和先进个人的事迹,不断总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好经验、好做法。

3.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篇三

一、紧紧围绕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怎样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里于元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会上,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刘斌同志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一定要将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做了具体布置,提出了严肃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乡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4.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篇四

排查调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按照县委安排,从2009年9月起,在乡镇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结合自己分管的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以往工作经验,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镇位于县城以北39公里处,全镇共有14个行政村,81个村民小组,5137户,20487口人,总面积72.1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万亩,东邻旬邑县底庙镇,西连西坡乡,南与新民镇相望,北与正宁县宫河乡接壤,素有一鸡鸣三乡之说,镇域人流量大,镇情复杂,群众思想经济意识活跃,各种矛盾纠纷错综复杂,体现以下特点:

一、基层矛盾纠纷几个明显特点:

1、类型增多,诱因复杂。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等原因,导致现阶段社会矛盾更加多样和复杂。近年,由安全隐患、征地、企改等因素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在矛盾纠纷的类型中,债权债务、征地拆迁、老人赡养、婚姻纠纷等方面占矛盾纠纷总数的近一半。

2、矛盾主体多元化,群体性纠纷突出。过去基层矛盾纠纷主体多为个人。现在则以群体居多。表现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政府之间的纠纷。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纠纷中,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

3、矛盾不断反复,调处难度加大。由于群众自身素质和一些历史因素,常使矛盾纠纷不能按照调处协议办理而再起纷争,进而导致纠纷调处难度加大。

二、基层矛盾纠纷的成因

1、利益之争是导致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 1

下攘攘皆为利往”。无论是百姓之间还是单位之间或者个人与集体之间产生矛盾,由“利”引起的居多。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是影响当前基层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2、部分群众自身素质不高是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加大的又一原因。由于部分群众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漠,调处结果没达到自己意愿的,随意反悔,动辄胡搅蛮缠,白村刘军材与兄因宅基地纠纷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数次反悔,影响当地稳定,造成恶劣影响。

3、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出现纠纷后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花钱,因此,发生矛盾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再加上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不信任,出现纠纷便通过串联、聚众、集体上访,甚至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解决问题。

三、对策与措施

1、完善机制,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权

在新的转型时期,基层矛盾纠纷构成因素复杂,要从队伍建设、排查、调处等方面着手,完善长效机制,才能搞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要通过建立健全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网络。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地毯式排查相结合,排查与调处相结合,排查与解决问题相结合。通过层层梳理辖区内的纠纷苗头和隐患,掌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人员发生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重点分析预测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件等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应对措施,把疏导和预防工作做在前头,掌握排查工作主动权,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乱,防患于未然,确保问题能提前发现,矛盾能妥善疏导,纠纷能及时化解;二要坚持“四早原则”。一是坚持早处理原则。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坚持早分解责任原则。矛盾纠纷出现后,要把处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身上,同时,根据案情的难易程度,实行办事限时制度。三是坚持早整治原则。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常见的、多发的、带有倾向性的纠纷,尤其是那些可能激化的纠纷进行专项治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

不出镇。四是坚持早防范原则。要切实防止排查调处与解决问题“两张皮”现象。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给群众讲清原因;对于已经激化或酿成事端的矛盾纠纷,也要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具体解决,坚持“宜疏不宜阻、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的原则,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2、注重方法,发挥矛盾调处工作的能动性

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要把握“敏锐性、主动性、针对性、导向性”,增强工作主观能动性。

(1)思想上要有敏锐性。一方面,在形势好、情况熟的环境中,注意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对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或听不进不同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在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的条件下,注意吃透情况,冷静分析,对事物的主流和本质作出正确判断。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及时分析和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和纠纷。保持对群众问题的敏锐性,做到及早发现苗头,准确掌握动向,及时将事态处置在萌芽状态。

(2)工作上要有主动性。要建立工作预案,做到及时、主动、超前。在问题引发的初期,及时采取措施,及早化解,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方法上要有针对性。一是教育为先。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宣传力度,突出教育引导机制,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处置手段要得体。对一些别有用心者和幕后操纵者,要采用合适的处理手段,增强化解的力度,通过打击和震慑,达到疏导和分化之目的。三是综合治理,进一步夯实基础,标本兼治。

5.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篇五

“集中行动”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国“两会”和北京奥运会的绝对安全,根据市、县委政法委、综治委的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县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为此,县司法局成立了“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刘占国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武建祥担任,马文超协助武建祥同志抓好具体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基层科长费乃超兼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确保全国“两会”和北京奥运会的绝对安全为目标,以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委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围绕民间矛盾纠纷、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矛盾纠纷、当前一些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方面,开展一次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有规模、有声势、有效果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通过这次活动“集中行动”,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控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奥运会之前,努力实现“一清”、“两提高”、“三减少”和“四确保”:即

对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底数清;发现、控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干部群众选择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途径的意识提高;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减少;确保小事不出村(居)和单位,确保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以下,确保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县和本系统内,确保不发生对抗性群体事件,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和职责

1、农村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由乡(镇)和村民调会排调,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由社区(街道办)和居委会调委会排调,乡镇司法所积极配合,县司法局负总责;

2、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各县司法局和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联合负责,密切配合。

三、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从2月25日起至2月29日)。乡镇司法所结合实际,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人。搞好宣传发动,把方方面面的力量调动起来。

(二)排查化解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要集中开展全方位、多层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排查到户,把全

部矛盾纠纷和隐患纳入视线。3月上旬,县司法局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摸清矛盾纠纷、苗头隐患的底数和发展态势。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归口交办,办结时限。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纠纷,要综合运用“三位一体”调解手段和方法,认真调处化解。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特别是影响全国“两会”和奥运会的矛盾纠纷,要组成专门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要对这次排查调处“集中行动”进行检查督导,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四、措施和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这次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做好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因此,各乡镇司法所要把这次排查调处“集中行动”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更高的认识、更有力的措施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切实把这次活动搞扎实,做出成效。各乡镇司法所要争取乡镇领导支持,邀请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司法所人员全部出动,深入一线,带着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矛盾纠纷。

(二)充分发挥职能和基层组织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乡镇司法所要转变作风,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排查调处,积极畅通反映民情民意渠道,通过接访和下访等方法,入村(社区)、入户、入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要密切关注民生,排查调处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本乡镇改革和发展的形势,建立维护社会稳定评估机制,认真分析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及时预防和化解。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村(居)委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反应快。特别是对矛盾多发地区、行业、场所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三是充分发挥乡镇“三位一体”调解中心作用。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小区、校区、厂区,延伸到集贸市场、商场,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网络和调解人员的作用。充分运用“三位一体”调解手段,协调有关部门化解复杂矛盾纠纷。要及时汇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掌握底数。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县司法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发挥综合效能。特别是对容易引发群众性上访或酿成恶性案件重大疑难问题矛盾纠纷,影响全国“两会”和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矛盾纠纷,县司法局要派专门工作组调处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套解决方案,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对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齐心协力妥善处置,严防推诿扯皮而贻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三)灵通信息,及时反馈。要建立经常性的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真正落实月报告、零报告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特别是要掌握与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有关的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对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的,一经发现,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对贻误处置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各乡镇上报情况、信息要准确,如实反映问题的起因、态势和后果,不扩大、不缩小、不隐瞒,为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超前应对、及时化解、妥善处置提供可靠依据,增强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四)严格责任,实行倒查制。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力,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一查矛盾纠纷的排查过程,看是否有漏排、漏统、漏报的问题;二查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看是否有化解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个司法所,都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督导,强化组织推动。这次行动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法委、综治委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县局领导实行分包乡镇。副局长张子会负责恩察

6.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篇六

化解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具体的宣传和排查。下面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使全校教师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并针对自己进行自查,突出自查报告。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校园周边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

1、学校周边环境良好,在交通路口设置了警示牌,学生上下学秩序良好。校门口早上,中午安排值日教师执勤,学校内部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了学生上下学及在校的安全。

2、学校两百米内无网吧和游戏厅。

3、学校门口有商店,但不存在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学校通过晨会教育学生不要购买垃圾食品。学校门口也没有无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开设夜市的问题。周边也没有销售印刷书和音像制品。

4、我校也没有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问题,经常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在临近学校大门口设置了交通警示语、减速带。

5、经排查,我校附近没有河流,不存在安全隐患。小哨村学校附近有一个湖泊,但是有防护栏,不存在安全隐患。

6、经排查学校周边也没有精神病人和高危人员。

(二)、校园内部治安保卫问题排查整治

1、校园右侧设有门卫室,有门卫24小时值班,校外人员进校必须登记后方可进校,保证了全校师生安全。

2、我校教学楼、宿舍楼、食堂都有消防设备,教学楼有安全警示语、安全出口,消防应急灯等。另外,我校也制定了应急疏散预案,并于每周一第二节课后进行防震及消防应急演练。

3、我校从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严把质量关,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各项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还加强了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食堂有两台消毒柜,保证了餐具的清洁。

4、经排查,学校周边不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也做好了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

5、我校实验室一般不对学生开放,有专人看管,实验室并没有有毒有害实验用品。

6、我校以大型活动为重点,如:运动会、课间操、晨会等大型活动制度了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矛盾就发的排查化解

我校全体教师关系相处融洽,团结,不存师德师风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总之,今后,我们继续做好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常抓不懈,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小哨完小

7.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综治委会议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平安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正确及时处理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二、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社区)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一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从建设“平安XX”的高

度,充分认识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仪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减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二要认真分析本村内的不安定因素,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和热点,难点问题,防止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和异常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强化措施,排除隐患

(一)各村调委会要组织广大调解人员,认真排查化解可能影响本村社会稳定的民间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要充分发挥“三级联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综合排查调处机制的作用及乡镇、村调委会调解员的骨干力量和基层调解员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优势,密切关注群体性事件的动态,及时掌握越级上访的苗头,积极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防范矛盾激化提供信息。

(三)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消灭在基层,严防民间纠纷激化而引起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激化。

四认真排查,及时化解

(一)全面排查。要以村为单位有组织地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根据掌握的纠纷隐患和矛盾苗头,做到及时排查,及时调处,对久调未果的纠纷积案要立足解决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

(二)突出重点。要切实解决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解决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征地,滩涂海域承包权属,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化解涉及面广,可能引发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三)归类归责。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重大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归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村调委会做好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一般性的民间纠纷要当场调处,对重大,疑难的民间纠纷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专项调处,对综合性的民间纠纷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联合调处。

五、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要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这次集中时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检查和督促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调委会主任要对各村调解员做好面对面的指导,与其他调委会保持信息沟通和反馈,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工作动态。司法所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各村了解排查调处活动的开展情况,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将予以记录,上报上级给予奖励;对矛盾纠纷采取漠然置之以及推诿的村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政治敏锐性差,不重视排查工作,或排查调处不力,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后果的,要上报镇党委、政府坚决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中,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疑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要专事专报有关部门。对开展情况,成效及相关统计数据,各村应积极上报司法所。

XX司法所

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八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公司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班组,大矛盾纠纷不出公司。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9.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九

学校要按照“抓早、抓少,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准确 掌握本区域社会动态,定期排查、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学校 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每月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主要内容:

1、学校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2、校内因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3、学生意外伤害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学校职工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

5、本区域有可能引发集访、超级上访和其他引发的矛盾纠纷。

新钢中学

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 件精神。

(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工作汇报。

(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 施。

10.关于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篇十

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各单位:

为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9月2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目标要求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我镇范围内各村(居)、各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移民问题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要把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涉及群体切身利益结合起来,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排查调处,努力实现集体上访不出镇、越级群访不发生和个访明显减少的目标。具体做到:

1、排查到位。对我镇各村(居)、各单位的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在案,不留死角死面。排查情况每三日向镇司法所报告一次。

2、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解决的方案,明确解决的时限,并落实解决的办法,使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都经过调解处理。特别是对重点案件,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镇司法所。

3、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排调、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镇、不出单位,尤其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对有可能进京赴省上访的重点人员,各村(居)、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做他们的稳定工作,宣传政策,掌握信息,发现苗头随时报告。

4、宣传教育到位。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过程中,加强对《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进而增大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难度。

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党政办公室和镇司法所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和各单位要统筹兼顾、齐抓共管,按照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的原则,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这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2日—2006年9月25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联席会

议以及市、县两级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调处阶段(2010年9月22日—2010年12月31日)。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主要是彻底搞清楚:过去排查出来的尚未解决的矛盾纠纷有多少,这次新排查出的有多少,当即调处的有多少,通过工作能够彻底解决的有多少,需要落实稳控措施的有多少等。逐一建立台帐,把和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等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排查,形成纵横交错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要把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尤其要注意掌握因移民、拆迁等问题可能形成群众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对排查出来的苗头和问题,实行包案制落实责任到人,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工作中要做到: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到位;对重点部位防范到位;对重点物品管理到位,以重点突破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三是全力调处,加强防控。排查和调处要同步进行,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一次解决到位;问题已经解决、再提高要求,要区别情况;对生活困难的给予帮助,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不留后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镇汇报,由镇委领导综合协调各方面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同时,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众

事件,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和其他势力所利用。四是妥善处理非正常上访。对群众上访,各村(居)、各单位都要认真接待,把问题解决在本村、本单位;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村(居)和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各项任务。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7日)。各村和各单位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镇委组织人员,将对各村(居)和各单位进行检查。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推动,确保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和司法所要加强组织协调,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2、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和各单位要着眼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排查调处好本村(居)、本单位的矛盾纠纷,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把本级的问题推向上级,把本单位的问题推向社会。对涉及多个单位的,镇委将指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工作。

3、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各村(居)和各单位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化解下去。要把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联系的过程。

上一篇:大学生党员个人总结doc下一篇:市国税局党务公开经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