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赵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

2024-10-24

石家庄赵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精选2篇)

1.石家庄赵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 篇一

一、招录岗位、专业、数量 招录岗位:专卖稽查员 招录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 招录数量:1名

二、招录对象、条件

招录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2015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三证”齐全;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报考的高校毕业生本人亲自前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作出诚信承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相应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40ⅹ320像素,30kb以下),同时缴纳笔试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地址: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劳资科(邢台市桥东区邢州大道1188号)。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在石家庄市进行。2015年12月5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满分为100分;2015年12月5日上午10:00—12:00进行《申论》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准考证在考前统一发放。根据笔试总成绩,分岗位分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以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满分为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在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进行。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分岗位分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信息发布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将及时在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烟草局链接发布。拟录用人员也将通过此平台公示。

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烟草局链接:http://info.xingtai.gov.cn/dept.jsp?deptid=278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在任何程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即取消考录资格。

六、咨询电话

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劳资科:0319—3178171。

2.石家庄赵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 篇二

作者:云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数: 16:50

2163次 更新时间:2011-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现将2011年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本次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为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且非在职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0岁。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0岁;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年龄为18-31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报考司法工作岗位的,不受学科专业限制。

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报名:被确定为2011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读的非2011年毕业的学生、现役军人;2007年以来辞职、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的人员;2007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2009年以来参加云南省内各级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放弃面试的人员;2009年以来通过云南省内各级公务员考试不到所报岗位工作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受到两次以上刑事处罚,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8:00-3月27日24:00。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云南考试网()。

三、网络资格审核

2011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采取网络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对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是否符合招考条件;只有填报了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的考生、报考法检系统免考岗位的考生信息才会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网络审核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8:00-3月28日24:00。

州(市)法院、检察院负责报考本州(市)级及以下法检机关人员信息的人工审核工作。

四、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1日8:00-3月2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80元/人。

法检系统免考与非免考岗位分别设臵。报考免考岗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不缴纳报名费用。免考人员将全部提交后台进行人工审核。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不缴纳报名费用。免除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3月24日至25日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全省任意一个州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交减免报名费用的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若报考人员无法现场提交证明,也可以在3月22日至3月24日通过特快专递,将上述材料寄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邮编:650031,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

五、岗位裁减

4月4日公布所有岗位的最终交费情况。除民族自治县、民族自治州所辖县(不含市)、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三类县”)和迪庆、怒江州级法检两院司法岗位及小语种、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岗位外,其余限制到具体专业的岗位,交费人数未到计划录用数3倍的将被裁减,报名人员予以退费。

六、信息维护

为让考生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时间,报名系统将在4月4、5日重新开放,让已经通过网络自动审核并交费的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正。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4月20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司法岗位为A卷,非司法岗位为B卷)。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测试时限120分钟,满分200分;《法律专业知识》(A、B卷)测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的考试范围可参考《云南省2011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二)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及其他部分县区设臵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的子女,在报考司法警察岗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

(四)免笔试

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在报考省内“三类县”法检两院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时免笔试;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证书的考生,在报考怒江州、迪庆州州级法检两院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时免笔试。除上述免笔试的岗位外,其余岗位均要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法律专业知识”的笔试。

(五)分数线确定 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按岗位分类的排名情况在笔试结束后45天内下发各州市,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仅通过电子邮件交流信息),监督电话:0871-12380。

法院系统招录办公室电话:0871-4095497、4095854; 法院系统监督电话:0871-4095040、4095041。

检察院系统招录办公室电话:0871-4093586、4093587; 检察院系统监督电话:0871-4093211。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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