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情作文

2024-08-15

我的爱情作文(精选13篇)

1.我的爱情作文 篇一

一、感受人物复杂内心世界

歌剧中人物的情感世界是丰富多彩的, 那么我们要善于去感受人物内心世界, 在歌曲中把复杂的情感表达出来。

“我爱这绿野花海, 我爱这流水淙淙。”这一段歌词描写的是一种恬静的田园风光, 旋律舒缓流畅充满爱意。在演唱时要注意音色的调整, 把清新的画面质感唱出来。但在美景中还夹杂着一种淡淡的哀伤。四句旋律都是下行, 像一声声优美的叹息, 木兰所爱的“草原清风”和“彩蝶翻飞”却不能和心爱的人一起分享, 体现了木兰的身不由己和心中的苦涩。那么在演唱时就要注意不要过于释放愉悦的心情, 这里借美景抒发的其实是一种淡淡的惆怅。

“梦里依偎在你的怀中……”这段是整首作品的转折点。前面木兰是半梦半醒状态, 表达委婉含蓄。从这段开始内心的情感开始跃跃欲出。“梦里依偎在你的怀中”即是一场虚幻的梦, 更是木兰的美好向往。“苦涩”和“好疼”这两个词非常直白, 倾吐了木兰不能对爱人表达情意的痛苦。但是这里也不是一味的消沉, 其中也有着对美好爱情的向往, 蕴藏着一种即将喷发的力量。在演唱时要处理好情感的交织, 把握歌曲内在动力, 既要表现出内心深处的苦楚, 更要体现“女儿”心中的向往, 为下一段做好铺垫。

二、以说带情

这里的“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气, 二是吐字。歌词中承载着大量的信息。在演唱声乐作品尤其是歌剧选段时, 歌词的分量显得更为重要, 它不但是歌词, 更是台词的升华, 台词是他的根。我们只有把歌词说明白了表达清楚了才有可能锦上添花。

这段咏叹调是木兰在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唱的一段“梦幻曲”。音乐最开始“啊哥哥, 我的好哥哥”不需要唱的太实可以稍微有一点气声, 营造一种梦境感。因为力度较小, 要求更加集中和清晰的位置。“哥”要咬到位, 不能因为弱就放松咬字而变成介于“ge”和“ga”之间的发音。咬字不可以被音高、力度、情绪的变化所破坏。用气息推动声音和情绪向前到后半句“我的好哥哥”, 这样的衔接流畅自然。“我多想亲亲的地喊你一声”, “亲亲”咬字轻巧亲切, “喊”靠近说话的感觉。“你可知道木兰心中的女儿情”, “心中”这两个字是一个切分节奏型, 旋律上行, “中”时值长。如果不看歌词, 只按照旋律来唱的话, “心”为弱音“中”为强音。但是加上歌词, 不论是从日常语言习惯还是歌词含义来分析, “中”都不宜唱的过大。这段木兰对女儿情的表达是极为含蓄的, “中”这个字包含着木兰心中种种思绪的纠缠, 反复犹豫要不要把女儿情说出口, 这个长时值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心理活动的过程, 不作为一种抒情的手段。所以这个字要唱的加倍严谨, 有控制力, 不可为了展现音色和高音能力过于放开。还要注意的是尾音的归韵要到位, “ong”的位置要高而轻盈, 归韵到位以后状态不变, 只要舌头稍作一点变化就碰到后面“的”这个字, 不破坏“梦幻”的意境。

三、运用舞台表演深化对作品的理解

前面我们说到的都是“唱”, 这一部分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演”。这里有宏观上关于作品层次的理解, 也有微观上一个细微动作而体会到的人物内心状态。需要提到的是, 因为是在音乐会演唱, 所以舞台呈现会根据场地和具体需要来处理。

首先是出场。这里我用的出场方式更接近于歌剧的舞台呈现。在前奏的最后一小节从侧幕走出大约两步的距离站定。开始演唱“啊哥哥……”音乐一开始没有让演员距离观众太近, 有助于营造一种梦幻感, 而且这段木兰的表达是比较含蓄的, 站在台侧演唱更能体现这种女儿气质, 也为演员提供更广阔的视觉想象空间。第二句“啊哥哥……”随着情绪的递进向前迈出一步, 这里没有用“走”或是“跨”, “迈”的紧张程度介于这两者之间。既要表现出情绪的波动, 又要始终保持在第一段含蓄羞涩的整体状态里。下段是描写景色的, 音乐舒展有流动性。在演唱时随律动慢慢向舞台中间移动。从“梦里依偎在你的怀中……”向后退到可以手扶钢琴。这段开始类似于宣叙调, 木兰诉说内心深处的苦涩, 因而设计了一个向内收的运动方向。最后一段“让这绿野鲜花为媒……”木兰的情感全部爆发出来, 是全曲的高潮。这里向前跨两步, 这时和观众的交流是最直接的, 最有冲击力的, 大胆地唱出木兰的爱情宣言。整个运动路线是由远 (起) —渐近 (承) —渐远 (转) —近 (合) 组成的, 这种运动是有规律并且和歌曲相呼应的, 有助于在演唱时通过肢体语言的辅助体会人物情感的变化。

四、结语

艺术作品是需要反复打磨的, 以上是笔者研究生阶段在演唱这首作品时一点粗浅的体会, 在今后的演唱中可能不断会有新的思考和启发, 也希望可以和音乐爱好者一起分享。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摘要:《我的爱将与你相伴终生》选自民族歌剧《木兰诗篇》, 本文从木兰女儿情的塑造入手, 通过三个方面分析这首作品中木兰情感的表达特征和演唱技巧。希望进一步理解作品, 对以后的演唱有所帮助。

关键词:木兰诗篇,女儿情,演唱分析,舞台表演

参考文献

[1]刘诗嵘.歌剧演员要会表演.中国戏剧, 2003, 08.

[2]史倩.试论中国民族歌剧演唱技巧——如何演唱歌剧《木兰诗篇》选段《我的爱将与你相伴终生》.剑南文学, 2013, 08.

[3]宋雯雯, 任萌.探析《木兰诗篇》舞台艺术的表现.大众文艺, 2010, 22.

2.我的爱情路 篇二

长大后,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返回故乡。我们俩都认为我俩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亲认识我的母亲。她已经长高,有点儿偏瘦,我们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遇事自作主张的女孩子,生着鹅蛋脸儿,目似沉思状。我急切追求新知识,她则坚持要孝顺祖父。这位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她知道在漳州我家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蔬菜,还有美丽迷人的山。后来,长衫儿流行了。我姐姐曾经看见她穿着时兴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她平常做事时总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礼拜天,就穿浅蓝的,看起来好迷人。祖父眼睛没瞎时,她总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后去看看稻田里的水有多深。我们俩彼此十分相爱。她对我的爱非常纯真,并不是贪图什么,但我们俩终因情势所迫,不得已而分离。后来,我来到北京,她嫁给了本地的一个商人。

我这个青年,家虽贫,却大有前途。我妻子廖翠凤是个富有的银行家之女。她比起我来,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娇纵抚养之下长大的。依照旧传统,女孩子是为男子的需要而教养的。女孩子要学会烹饪、洗衣裳、缝纫。事实上,要教养她能做普通的家务,以便长大后嫁到丈夫家有过日子的本领。除去偶尔的拜神祭祀到坟茔寺庙之外,她们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广众之下出现的。对女孩子的这种歧视,造成一个显著的结果:她们成了贤妻良母,男孩子则娇生惯养,纵容坏了,缺乏进取奋斗的意志,很少有什么成就。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后,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C。他们家与我后来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的大舅子相交甚善。我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我路途中穿的那件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介绍给她。

在大学二年级,我曾接连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那时,我这位将来的妻子还没进圣玛丽,但是一定听人说起过这件事。我由上海回家后,正和朋友的妹妹C相恋。她生得奇美无比,但是我俩相爱终归无用,因为我这个女友的父亲正打算为他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而且当时即将成功了。

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结婚之后,我一直记得,每逢我们提到当年婚事的经过,妻子就得意地哧哧而笑。我们的孩子们都知道,我妻子当年没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给我。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觉得安慰高兴。她母亲对她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

我姐姐在学校认得她,曾经告诉我,她将来必然是个极贤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C小姐,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姐姐们都明白。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

我的婚礼是在1919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我到新娘家去迎亲。新娘家端上龙眼茶来,原是作为象征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妻是水命,水是包容万物,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对什么事都伤害克损。

在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我送给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 James Whitcomb Riley的那首《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 ever and a day,

And she should b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il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

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when either’s lips were dumb,

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other’s kiss had come.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我们出国时,走上轮船的跳板,父亲送我们的景象,我始终不能忘记。父亲双目凝视着我们,面带悲伤。他的心思似乎是:“现在,我送你们俩到美国去,也许此生难以再见。我把你交托给这个做媳妇的,她会悉心照顾你。”后来,我在德国莱比锡城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

3.我的华科情作文 篇三

与华科的缘分大抵要从十年前的那个夏天说起。那是朝阳与晨风起舞,月夜与夏虫密语的季节。夏夜,时常寻步于陨城中学的大道上,感受这里的静谧与安宁。路边的香樟,随风而曳,光影交错,像浮游于海中的鱼。满园的栀子花含苞待放,却已花香四溢,不久将至的闱试,总会像凉风不经意撩动你的心绪。不久,你也会像这些栀子花一样怒放吧?三年不长,却足以种下一个梦。披星为裘,戴月为灯,寻梦的孤酒,你且初尝。北方的北方,紫微星依旧闪亮,你凝步驻足,望向远方,依稀听到左右心房的呓语:

“毕业后想去哪所大学念书?”

“华中科技大学”

世事难料,本科四年与华科失之交臂,遗恨难免,然初心难忘,不承想与华科重逢已是数年之后。七月流火,八月未央。收到学校的录取信,时已仲夏,心石既落,不由得数日欢喜。九月的江城,骄阳烈烈,露秋还在安歇,红棉路上的梧桐,抖落了春日里积攒的絮,便伸开手与夏日的风雨缠斗,与骄阳交手,未见倾颓。清晨,路过源湖,青荷吐芬,菱香清溢,若遇小雨助兴,便可以闻得一曲雨打青荷的新韵了。青年园曲径幽幽,偶遇困顿,来此小坐,亦可开怀。游走于南北通透的喻园,单车亦是常见,有去图书馆用功的新生,也有穿着清爽,去中操挥洒汗水的老生,还有即将毕业奔赴现世的毕业生。晚归,途经醉晚亭,时常能遇到学艺的`人,即兴一曲笛箫二重奏。江城的夏,酷热如烹,在这绿荫满覆的校园,你依然能感受一丝青春的凉。夏暑终去,凉秋自来。秋日的风霜给一园的梧桐换了新装,露出了虬髯的枝,俞显挺拔,路边的荷,其色亦由青入黄,由黄转残,想来残荷听雨,亦是风景。华科的景致,四时不同,夏秋自不必赘述,春有东九玉兰吐艳,冬有青园红梅映鼎。华科的景自不必说,然大学之大,是有大师之谓。先有查谦、朱九思先生之筹建,后有周济、樊明武先生之传承发展;杨叔子先生文理兼修,工学著作等身,且有诗词文章传世,吾辈之楷模;根叔一身正气,急学生之难,解学生之惑,开民主之先河,且毕业演说传颂至今,吾辈之幸,华科之福。另有张培刚先生奠基经管,裘法祖先生坐镇同济,众人拾柴,薪火相传。诸贤高瞻远瞩,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才有今日之华科。吾辈深受沐浴清化之恩,当思大学独立之精神,谨记“明德厚学、求是创新”之校训,不忘师恩,不辱师门。

学业既毕,与青涩作别。青春是一场场告别,告别象牙塔,走进现世城,勇挑身前担,莫计身后名;告别童稚与无邪,直面成长的阵痛,与昨日话别,与明日相约。今我已踏出校门负志远行,恩师教诲依然响彻耳旁,西二十门前的夫子像,时时在目,似在授业:光阴不复,需自求其道。我也时常想起在华科求学的那段时光,华科的美景,还有深深刻在我骨子里的那一缕华科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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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忆里的爱与情作文 篇四

我穿梭于记忆的森林,抬头看看满天的繁星,一颗一颗,冲我微笑,我停下来向它们挥手,谢谢他们陪我我走过这漫漫长夜。

他们都是纯洁的心灵,用友谊的翅膀飞上天空,不离不弃,在我伤心的时候送来安慰,却也与快乐相随。森林的树木奇枝怪叶,就像不同的朋友有不同的理解,他们随风而舞,遇雨而摇,也为路过的人遮挡太阳。

我爱回忆,爱每个朋友善良的心灵,总是泛着光芒,就像暗夜的星星,冬日的`暖阳,无论何时何地,记忆里的朋友们,仍会温暖我心。

森林的小路蜿蜒曲折,看不到尽头,路旁有杂草,也有花朵,也许不是每条路都能走到最后,但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我骑上白马,在这路上奔驰,感受风拂过耳畔的感觉,我嗅到了爱情的气息。弥漫整个心房,让人满脸通红。

我想起我的爱人,她如今是否在思念我,还是否记得我的叮嘱。迷人的笑容,淡雅的气质,我爱她,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子。我念她,一个深住我心的女子。

5.我们的爱情是场战争作文 篇五

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和杨子会恩断义绝。

7年前,和杨子恋爱那会,在北方的那座小城,本已都有婚约的我们,制造了一场地震级的情爱故事。

我们是在一次旅游中认识的,平静的生活因此完全改变,相爱,从一开始,便直接进入高峰。因为相信彼此才是此生的惟一,所以,毫不犹豫地置身于全社会的责难当中,甚至不惜牺牲掉了自己的亲情。因为我的背叛,我的未婚夫将订亲时母亲买给他的礼物,当面甩到了母亲的.脸上,为此,母亲大病了整整三个月,直至我离家出走那一天,都不愿正眼瞧我。

那是一场被唤作“背信弃义”的战争啊,我们发誓要永远疼爱对方,活出个人样,将来衣锦还乡,再慢慢还我们所欠下的所有人情账,得到他们的原谅。

就这样,初夏,我和杨子的故事真正开始。

凭借扎实的中文功底以及半年的实习经验,我很顺利地在上海市郊一所中学,谋到了语文老师的职位。而杨子的大学专科文凭以及机械专业,让他处处受阻,最终,只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生产车间,填补了一名技术工的空缺。

这让杨子很受挫败。他曾雄心壮志地想要给我丰裕的生活,一直满心欢喜地想象自己心爱的女人,我宽慰他说,只要我们相爱,只要我们战斗在一起,我们的爱有着烟花一样惊心动魄的美丽和明亮,就足够了。

犹记那个周五,因为学校临时有事提前放学,我有足够的时间跑到杨子工作的地方等他下班,并预谋给他一个惊喜。谁知,他竟然早早得到了情报,偷偷溜出了车间,一把把我拖到了工厂大厦旁的冬青丛里,瞬间,热吻便如狂风暴雨般落到了我的脸上、唇上、身上。那一刻,我感觉幸福极了,为杨子的真诚与狂热。

就在我们情真意切的时候,一颗小石子不偏不倚地砸到了杨子的头上,接着传来一阵阴阳怪气的声音,哟,亲热也得找个好地方啊,跑工厂里来,算怎么回事啊!有本事去那高档的场所激情一回啊!

等我们羞得满脸通红从冬青丛里钻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挤满了看热闹的工友。激愤之下,杨子与那个工厂大声说了拜拜,又投身于找工作的大潮中。问他后悔吧,本来可以安逸地生活在自己的城市。他说只要能和我在一起,有一个明确的生活目标,那就是要让我觉得和他在一起幸福,吃再多苦,也无所谓。

6.我的爱情变奏曲 篇六

昨晚遭贼了?妹妹不会是……人财两空吧?呵呵!QQ上安胜的猪头像不停闪烁。

昨晚对门新搬来一帅哥,只看侧面就值90分,听阿乌说长得还挺像你的。不过没你酷。

也没你老,嘻嘻!我发过去一个大笑的表情。

阿乌是我新房东兼好友的表姐,不算漂亮,却独得一双电眼。看人(尤其是男人)时会发光。在酒吧里做啤酒女郎,别人卖一个星期也没她卖一晚的多,她总是晚出早归。有一不明来历的男友。三更来,五更走。极为神秘。

阿乌很少提她自己的事,不过对我这个她表妹的好友总算照顾周全,碰上她心情好又刚好起得早的话,那天我会得一个满汉全席的大餐。阿乌有双巧手,做得出花样百出而又颇有卖相的菜式。我一边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大叹天公不作美,怎么不把我弄成一帅哥,让我把阿乌骗回家藏着,一辈子就煮我一个人的饭。阿乌作势要撕我的嘴,脸上却不无得意。

她得意得起!如今这世道,入得厨房又出得厅堂的女人不算多,入得厨房出得厅堂外加一张巧嘴的女人更少之又少,阿乌可算是女人中的上品。我从未见过比阿乌更适合擦银紫色口红的女人。银紫是一种别具一格的颜色,肤色太白的人擦了像僵尸,太黑的人擦了又会像小丑。阿乌也算黑,擦起来却是神采飞扬,妩媚灵动。如果阿乌听到我这样赞美她,一定会飞我一个电死人的媚眼。

至于安胜,是我相识6年相交5年的网友,我们在网上遇到的第二年他就飞来和我见面。之后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络。每半年见一次,不是我去,就是他来。不知道这算不算恋人,而他从一开始就向我坦白我只是他众多妹妹中的一个,他自称老大,在网上网下布满妹妹。现代版的贾宝玉。

我也叫他安胜哥,不过这一声哥叫得极其暧昧。他吻我的时候我老在想,他是在吻他妹还是在吻他女友,想着想着忍不住就笑了出来,不小心喷了他一脸的口水。安胜用无辜的眼神看我。我叹口气,继续把嘴递上去。安胜和阿乌一样,长了一双迷死人不偿命的桃花眼。听奶奶说长这种眼的无论是男人女人一生都会遇到不止一个爱人,直到老死。一生都会为爱奔波。

不知我算他第几个女人。

我一边接吻一边开始胡思乱想。

门铃响。

我开的门。阿乌在擦指甲油。

门外的人送过来一个迷人的笑涡,我心乱跳。昨天只看到他一个侧面,天呐,怎么会有如此相似之人?包括他的甜笑涡,都像足了安胜。只不过他比安胜年轻,他嘴边的酒窝就算不笑也若隐若现。安胜的,只有笑或生气的时候才会看得见。

梁超伟是他的名字,和电影明星梁朝伟的名字相似,也很容易记。他老爸真有先见之明,早预料梁朝伟会红,连名字都沾了人家的光。一次我在电梯快关上时冲上去大叫:“梁朝伟等我!”电梯里一阵哄笑,有人在叫:“等等刘嘉玲!”梁超伟笑吟吟地按住电梯按钮,我进去说一声:“谢谢伟哥。”又惹来一阵哄笑。梁超伟也不生气,只用笑的弯弯的眼看我一下。电梯中途停的瞬间,越过一两个肩膀,他有意无意地又瞄了我一眼。

我心跳微微加快,莫名其妙地耳朵后面阵阵发热。

我把今天在电梯里发生的事告诉安胜,安胜在电话里一阵爆笑。我说为了表示歉意我煮了一大锅红豆绿豆大豆汤端过去。好巧哦,梁超伟和我一样,从小就是喝红豆绿豆大豆汤长大的。他妈妈和我妈妈一样会煮这种汤,这种汤的秘诀,就是在豆快烂时加两滴醋和一勺奶油。这样汤就会又香又甜。是不是很巧哦,安胜?

安胜在那头不说话,连连咳了几下。安胜好可怜。昨晚一定是没人给你盖被子,要不你过来,妹妹天天帮你暖被窝,如何?安胜嘿嘿笑两声,胡扯两句就收线了。

这就是安胜,说什么都行,就是不可以和他谈将来、结婚、家庭之类的字眼。他说他对这类字眼天生敏感。我和安胜在一起5年,一直没有向他挑明关系,这也是我们能够相处5年相安无事的秘诀。

不是我不想问他要承诺。我今年28岁,女人最美丽的10年过去了一大半,说心不慌是骗自己的,只是我太了解安胜,我哪一天要结果,哪天就是我和他的终结。

我不是个对感情死缠烂打的人。我懂得隐忍。安胜这样的男人不可以逼,一逼就翻脸。煮红豆汤要先快火,后慢火。细细地熬它几个钟头,才出味,我妈教的。安胜也不例外,无论怎样不羁的男人,都会有倦鸟归巢的一天,天下万物都一样,我爸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年轻时红粉遍天下。我妈是他众多知己中的一个,到最后老爸还不是修身养性,要了老妈,恩爱了一辈子?我不急的。

我坐在梁超伟宽大舒适的客厅里喝他熬的红豆绿豆大豆汤。

这是梁超伟搬来的第5个月。阿乌最近老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有时两三天都见不着她一面。梁超伟的兼职是企划,正职是甚,尚待研究。不过他有大把的时间可以乱挥霍我倒是知道。比如花几个钟头熬一锅红豆绿豆大豆汤,然后打开门让香味引诱我像只老鼠一样蹿过去,招呼都省了打。

我说梁超伟你用得着这样惜言如金吗?你这样我很没面子的。

梁超伟笑笑,露出他淹得死人的酒窝。那好,下次再煮红豆汤发帖子过去请你!一边说一边递过来一个削好的梨,奇甜无比。

我说梁超伟,干嘛你屋里头的东西我都爱吃?你可别说你和我心有灵犀。我瞟他一眼,他故意视而不见,转身去厨房洗碗。剩我一个人一边咬梨一边发呆。

发什么呆!梁超伟在我头上敲了一记,从身后递过来一个盒子。我看他一眼,打开,再看他一眼尖叫。你怎么知道我在找这块玉?

我乐得手舞足蹈。

梁超伟两手架在胸前,含笑望着我:“你上次电脑坏了,过来用我的上网找资料,我无意看见,又刚巧大学同学的爷爷是个古玩收藏家,又刚好……”他耸了耸肩。

这个动作帅绝。我一跳跳到他面前,踮起脚尖在他额上响亮一吻!他顺势抓住我双肩。

亮晶晶的桃花眼贼闪贼闪,我稍一用力就挣脱他:“这是上帝之吻!感谢主!愿主保佑你!”我拖鞋也没穿光着脚就跑了回去。

我对自己说,我不可以对不起安胜。

我对安胜说我找到和合二仙了。

就是我曾祖父的家传古玉。男的叫寒山,女的叫拾德,两块玉合起来就是和合二仙。喻意夫妻和和美美,百年好合的意思,是块吉祥玉。我的曾爷爷和曾奶奶失散多年,后来就是因为这块玉得以重逢。后来文化大革命抄家的时候这块玉不见了,曾爷爷一直引以为憾,想不到今日会被我找回。

父亲说金吊桶“批”了我的,我有没有姻缘,全赖和合二仙,和合二仙出现,即我的姻缘也到了。

我说安胜,你觉得呢?电话那头传来安胜玩《传奇》的打斗声。我叹口气,挂了电话,开机上线。

有新邮件到。我点击,打开,一张别具一格的邀请卡。卡上一锅五彩的汤,一只粉红小猪鬼头鬼脑在门后偷窥的样子,下面一行小小的英文字:May I?

我关了电脑拔掉电话插头关了手机,我决定把今晚交给一锅我喜欢的汤和一个我并不讨厌的男人。

因为我知道这个男人不用我哄,他也会对我好。

可是,我却爱着那个要我哄但不一定只爱我的男人。

2月14日,情人节,我和安胜又一次见面的日子。我去罗家纺买了新的粉黄色枕头。安胜每次过来都要求换新枕头,他说睡久了的弹性不够,睡不香。

大概,身边睡久了的女人也一样吧?我用力敲敲头,阻止自己胡思乱想。

手机忽然狂响,是母亲带着哭腔的声音,我亲爱的老奶奶突然中风病危。我扔下枕头狂奔回家收拾行李。在电梯口撞见梁超伟,他被我泪流满面的样子吓了一跳。

后来梁超伟为我开的门,梁超伟替我订的飞机票,梁超伟陪我上的飞机,梁超伟送我去的医院。

好在虚惊一场,我们连夜坐了飞机赶回。

开门。

门内灯影绰绰,空气暧昧不明,阿乌微醉的双眼,安胜嘴角银紫的唇彩,伸手要抹,却来不及抹的尴尬。

一切看起来都好像一部蹩脚的电视剧。

很好,一切都很好,我的好姐妹,我同床共枕五年的亲密男友。

我和梁超伟另外搬了一个小区,在半山腰,推开窗就可以看得见海。本来说好了是租的,可是我实在爱极了那面大窗。一睁眼,满眼的蓝,带腥味的海风吹得耳朵发痒,感觉幸福得无法形容。

于是梁超伟动用了全部的积蓄付了首期。只要我想要的,梁超伟问都不会问,都会给我,包括他自己。

有时上线会遇到安胜,我没有将他从好友里删去,抹杀过去是一件极其愚蠢的事。偶尔我们会互相问候,淡淡的,像一对久久不见的老友。

有一次我随口问他为什么不问问梁超伟对我好不好,他说,这世上除了我,谁也不会忍心对你不好。

就是这句话,撕开了我和他之间的隔膜。这个男人,有多情的一面吧?

有一天在超市遇见了阿乌。阿乌用力握握我的手,红着眼睛问我恨不恨她。我摇摇头,我这样幸福恨她干什么呢?

阿乌说,你也不应该恨安胜。如果不是他安排了这场戏,你这个傻丫头会这样幸福?安胜也爱你,也更容易给你他给不了你的东西。伤得你越深,你才会越快把他忘掉。因为安胜明白女人的青春,不会太长。

我低下头笑笑,有泪盈眶,我说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不会伤害我,安胜也不会。谢谢你们为我完成了我的爱情变奏曲。

责编/伊和和

7.我的爱情作文 篇七

每次我去小公园玩耍,总能看见王爷爷的身影。

王爷爷今年五十多岁,一双眸子里闪着亮光,他鼻子高挺,嘴角微微上扬,一看就是个和蔼的人。每天早上他都会一手拿着拖布一手提着水桶,桶里还泡着两块抹布,朝公园中央的升旗台走去。站定后,王爷爷认真地把抹布清洗干净,再一寸一寸的擦拭旗杆,擦拭完旗杆后,他又拿起洗好的拖布把升旗台打扫干净。收拾干净之后,王爷爷便整理衣襟,然后站在国旗台不远处,向国旗致敬。每次,我都能看到他的神情既庄重又严肃。

一天下午,我老远就看见王爷爷在训斥几个孩子,原来是那几个孩子不懂事,在旗杆上乱涂乱画,正好被王爷爷看见了。只听他口气严肃地说:“五星红旗代表的是祖国,你们对国旗不尊重就是对祖国的不尊重。祖国如同我们的母亲,她哺育了我们,我们应该感激祖**亲,我们看见国旗,应该向她敬礼。来,我来教你们!”只见王爷爷拉着那几个孩子边说边示范,“左手五指并拢,自然垂直,右手一样,举到额头上方……”王爷爷手把手教着他们,见此情景,我急忙小跑几步,加入他们的队伍当中。

8.小花和我的爱情生活 篇八

初见吴申就是为了猫。我所工作的杂志社需要一批关于环境污染的图片,彼时吴申是SOHO的摄影师,手里正好有相关的图片,于是杂志社派美编小优去和他接洽。小优是在城西平房区,也就是吴申的家见到他的,两个钟头后天生惧怕猫狗的小优惊魂未定地坐在办公室里,夸张地描述吴申的潦倒和他窝在贫民区里的家,接着,小优绘声绘色抱怨此行令她花容失色的重点——原来是为吴申养的两只猫,“你们不知道,那猫有这么大,就睡在他床上,被套上都是猫毛,特别凶,见我跟见到老鼠似的,他一坐过去猫就钻在被窝里……太可怕了。”

图片要得急,“谁替小优走一趟吧,”头儿再三询问也没人搭腔。毕竟,大家都忙,谁愿意牺牲自己的工作时间去和一个“艺术疯子”外加两只凶神恶煞的大猫打交道呢。头儿的目光最后定格我身上,我抬头,跟头儿对视了一眼,很识趣地收拾背包。天知道我怎么鬼使神差地接下任务——自小就对动物皮毛有轻微过敏反映。

吴申在胡同口等我,我跟他回家,走进平方的小院儿时,见两只憨态可掬的肥猫迎出来,万分可爱,我一下子就爱上那个地方,爱上这两只猫,当然,先于这一切让我心动的,是它们的主人吴申。

不久,我从杂志社的宿舍搬出来,住进这小院儿,一住就是三年。

吴申养的两只猫分别叫做Mike和大花,吴申对猫极好,真是做到了同吃同住,即便我住进来,两只肥猫还是坚持要求睡在床上,我睡在吴申怀里,夜里常常给它们压醒,两腿酸麻,然而非常幸福。住进来的半年后,我和吴申有了小花,小花是Mike和大花的孩子。大花死于难产,送到宠物医院已经救不好了,一窝生下的五只小猫,只有小花长得跟妈妈一模一样,由于生下来便没有猫妈妈的照管,其他四只小奶猫很快相继夭折了,只有小花存活下来。

天知道为了养活小花我和吴申费了多少心思。大花刚死那些日子我和吴申疯了似的满世界找正在哺乳的母猫,然而天公不作美。于是只能考虑人工喂养。吴申买了一包5ml的一次性针管,把自行车用的气门芯套在针头部位,模拟母猫的乳头。没有猫咪专用奶粉,我们就用婴儿奶粉替代。怕营养不足,我每次都要把婴儿奶粉加鱼肝油加钙片调在一起,温热,用针管吸了喂它。书上说要每隔3小时至少喂1次,包括晚上。于是21岁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我,为了小花开始了做母亲的初体验。有几次夜里喂奶不留心将吴申惊醒,这个长头发的大男孩静静在一边凝视我,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儿。我觉得自己一辈子都离不开你了。”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儿,下决心要把小花儿带活。

吴申其实是个很温和的男人,小花排便困难,他便用棉球蘸着温水一遍遍刺激小猫的肛门。怕我嫌脏,清理猫沙的活他从不让我动手。这样温存细致的男人是可以拉着手走一辈子的,我告诉自己。

小花长到一岁的时候,我和吴申已经拥有五只猫了。知道我们爱猫,胡同里的邻居常常送无人认领的流浪猫给我们收养。猫食盆放在院子里,周围的野猫也常常过来跟着一起吃。那段日子,我和吴申每个月都要拨出近四分之一的生活费来照顾猫。有一个冬天,吴申出差,我就一个人照顾猫。思念把那个冬天拉得格外之长,我每天下班回到平房第一件事情就是烧水,水管冻住了,就破冰取水,然后生炉子,喂猫。晚上抱着猫们同睡,一面回吴申的信息,“我不冷,你不用急着回来,猫猫们都很好,没有瘦,小花尤其好……”那些日子小花必是要和我挤着睡的。有时候夜里难免有些害怕,可是看小花蜷在吴申常睡的地方,小肚子一鼓一鼓的就让我好安心。

我和吴申偏爱小花,一方面因为它像极死去的大花。另外一方面,也是为着小花这家伙好像幸运星,总是给我们带了好运气。在小花一岁半的时候,我大幅度加薪,吴申的事业也趋于稳定。于是我们决定买房。房子不大,但是地段很好,我们经济毕竟不很宽裕,收房后房子装修的任务就落在吴申身上。好在他本来就是搞艺术的,人又成熟细致,我很放心他的品味。

房子初步装修好的时候我快乐地光着脚在里面走来走去,阳台和房间的墙上留有猫洞,我很喜欢吴申的设计,快活地要拍巴掌。幸福地憧憬和小花、Mike,吴申一起住进来的生活。

我们迁入新居,吴申的妈妈一再催我们结婚,我亦甜蜜等待着吴申的求婚,以为这无疑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然而就在住进新居后的半个月,吴申向我提出分手,“我忍受不了固定的生活,不能再拖累你,我们分开吧。”这无异于晴天霹雳。事情太突然,我执拗地拒绝放手,于是吴申开始失踪,最难过那一夜我呆在新房子里死守着等他,收到他的信息,“你不走我不会回去的。”

我于是在没有他的房子里哭了整夜,天快亮时我躺在地板上,脑子里萦绕不去自杀的念头,记得从前看过一本法医学的书——怎么样才能走得干脆点儿呢,我问自己。那一夜小花时刻守在我身边,一面轻轻舔我的脸,温暖好像母亲一样。

天亮吴申回来,神情憔悴,告诉我,“事实上是他爱上了别人。”我轻轻抚摸他的头发,答应搬出这个房子,给他自由。小花蹲在他脚边喵喵地叫。

在我搬走后一个月,那女孩以新主人的姿态入住吴申的房子,就是苏宁。未久我接到吴申的电话,说是小花丢了。

下边的故事煽情得有点儿像连续剧,我在和吴申共同生活过的那个平房周围找到了小花儿,把它送还吴申。而我,留学英国。

两年后我拿到硕士学位归国,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小花还是我来养吧。”我跟吴申说。

9.情书-我的爱情 篇九

引语

一个冷淡的声音回荡在寒冷的世界和冻结的空气中:“我只是以一个认识你的人和你说话………我们不会再见的”。

爱情,一个充满着诱惑力的名词,每个人都希望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幸福,或者自己固执的认为这就是她的幸福,而我呢,就是这个固执的人,是不是傻的无药可救?

“你爱不爱我”,沉浸在爱情中的女子问道。

“我当然爱你!”那被问的男子回答道。

女子甜甜地笑了。

男子拥她入怀。

而我和他呢?当我这样问他的时候,他的回答总是一成不变,“你知道的。”从未说过他也爱我。而我也就执著的认为他爱我。

我费力的在我的记忆深处挖掘着我和他在一起时那些零碎不堪的回忆。而后写下一篇我《我的爱情》作为见证。

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和他读同一所学校,和他在同一个班级。这种种都被我认为是我和他的缘分。对于他而言,也许只是一种巧合。一种不值一提的巧合。和他相处了很久,直到毕业,我一直都没有和他超过友谊的界限,彼此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也会这样才会让我觉得安心吧!毕业后,作为朋友我一直都很关心他的一切,有什么事我总会打电话问个好。也许就是这个和他才有了以后。

以后的事也很简单,和普通的男女一样,过着似乎是恋爱中的生活,每次的接触都象是“程序”一般,几乎没有什么浪漫可言,下班、吃饭、接吻、玩乐。但我很快乐,那时候的时光是我从未尝到过的甜美滋味。而他呢,我不知道。“你给我的不快乐要比快乐多。”这是他最后留给我的。我不知道该如何摆脱对他的一切,我不愿放弃。于是我开始等候,等他来电话告诉我一切都是梦,是玩笑。那时的我就好像就是为了等他的电话而活着的。

第一天,没有他的电话,我想也许他要好好的想想。

第二天,有没有他的电话,我想可能他有急事。

第三天,我想,也许下个电话就是他的。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我还是等不到他的电话,我再也不知道该给他什么样的理由让我在等待下去了,只好对自己说:“他留给你的伤还不够吗?别想他了,他只是你生命中的一颗流星而已,将永远不会成为你的恒星的。”可是我总是能听到一个声音“我会打电话给你的。”是我的错觉还是真实,是我的不忍还是我的坚持呢?

我知道了,是我的感情,因为我真的爱过他。

能拼凑就只有这些了,那些快乐和不快,那些不成记忆的记忆。

后记

我现在很好,生活过的很充实。

爱是同心眺望。它联结我们的力量去推动那共同的承担,它使我们手牵着手,一同迈向光明的远方。爱是属于永恒的,因为永恒就是爱。当我们相爱时,正如触摸到了永恒的衣角。爱是知道他人关怀自己的一种感受,因此人生将永不孤寂。爱是奇妙的意识,它使你知道有人分担自己的忧愁;它也使你喜乐丰盛,同时病因另一个人的喜乐使你的快乐倍增。

10.我的爱情亲身体会感言 篇十

一、也许这辈子你都不会明白我有多么爱你,因为你有一颗冷漠的心,你永远把自己放在第一,而我还是一如即往爱着你,直到我的心不再跳动的那一天。

二、爱与性的区别在于,爱一定会给予性,而性不一定要有爱,人的本质与动物没区别,而我属于第一,你属于第二,我希望你能为我改变,能施舍我一点爱的温暖。

三、在爱情的面前,我没有任何尊严可言,因为都是我的一厢情愿,我希望能用我的真心换来你对我一点点的爱意,爱你!一生一世!

四、原以为你会爱我一生一世,可是半生半世还没到来,你就华丽转身,一时间的我没有任何反应,因为就在你转身的那一秒间我的心已停止跳动,是的,是你用你的不爱抹杀了我的幸福。

五、找不出任何理由为这场即将结束的婚姻画上句话,爱情本身就是无解题,谁错谁对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还要继续前进,继续面对我们共同爱的`人。

六、很多道理都明白,可行动起来又偏离,人总是不断给自己制造麻烦,后又努力去平息,这不能用“恶”形容,而是生活原动力,纯属正常。

七、选择哪一方,都会在不程度上带来伤害,站在爱于痛的边缘上,无法抉择,这时你可以闭上眼,听听内心世界你需要什么?而后决定,即使有一天你发现错了,那至少也是发自内心想要过的。

八、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婚姻一帆风顺,就在礼堂宣誓的时候,足已证明爱的高度,生活中难勉磕磕碰碰,只要彼此信任、包容,踏出那一步时,你会发现那根本不是事。

九、谁会愿意爱上一个有家庭的男人,又会有几个有家庭的男人抛家弃子于你不顾,如果还在迷茫的你,请把这份痴情转移他人,那才是你真正的天堂。

11.我的爱情像骆驼 篇十一

我和妻子相识在北大,她是北大德语系名副其实的系花,我是北大一名刚刚留校任教的英语老师。虽然是堂堂名校的一名老师,但我骨子里还是自卑的:我是农村孩子,普通话也不标准,其貌不扬。一天,我在图书馆邂逅了借阅书籍的妻子,茫茫人群中那种磁场就好比漫漫沙漠中一泓清泉对一头骆驼的吸引。

结果,我们相恋了。我问她最看中我什么。她的话倒是又与骆驼有关!她俏皮地说:“你的大脑里能储存8万个单词,就像骆驼能储备水一样,扔在哪都不怕,可靠极了!”凭借对英语的独到见解,我在英语教学上也总结出一些应试经验,开始在校外带各种托福培训班,想多赚些钱凑齐到美国留学的费用。

但我在校外捞外快的事情被北大知道了。很快,严禁老师校外兼职的北京大学不仅严重警告我,还在校内的闭路电视台公告示众了一个月,以儆效尤。我有些撑不住了,人前人后低头俯首。没想到妻子竟为我酝酿出更具“颠覆性”的主意,她说:“不然,我们自己创业?”于是,我和妻子离开了奋斗10年的北大校园。

1993年,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在中关村一间1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里开办了。可那时北京的英语培训班早已遍地开花,不起眼的新东方根本无人问津。我急得嘴角起疱,开始没日没夜地在大街小巷里贴招生广告。妻子买来一辆二手自行车,跟着我一起到摄氏零下十几度的户外贴广告,她边贴边憧憬:“等哪天有100人报名了,我就不来贴广告了,回前台专门接待去!”那时,我们夫妻俩像极了吃苦耐劳的骆驼,忍辱负重地前行着……

渐渐地,“新东方”的名气开始在北京叫响了,学校得以发展起来。可灾难却忽然降临!1998年8月21日晚,我独自回家,走在楼梯上,刚发觉感应灯不亮,前后已扑上来两个男子,把我夹在楼梯中间,其中一个朝我大腿上猛扎了一针,我当时就昏倒了。两小时后,我发现自己已在屋里,忙挣扎起来给妻子打电话……

事后,我发现家中的200余万元学费遭劫。医生则告诉我,劫匪给我打的麻醉劑原本是给大型动物用的,而且剂量很大,我算是抢回一条性命。最终,劫匪被绳之以法,但梦靥般的劫难却给我心理造成了一定的阴影,让我对努力奋斗的终极目的与意义产生了反诘。一次,妻子陪我参加完一个同学聚会,意味深长地吐出心声:“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活得比对手长,这样一来别人用5年做成的事你可以用10年去做;别人用10年做成的事你用20年去做。如果这样还不行,你就保持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到80岁把他们一个个送走以后再来做。”妻子这番话让我决心携着妻子温暖的手走出心头那片荒漠。

我重新投入到新东方的发展中,2004年,新东方成立董事会,开始以国际标准锻造企业;2006年9月7日,新东方在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新东方下属的学校和学习中心达到了181家。如今,我仍喜欢将自创的“骆驼定律”用来经营自己的爱情与事业。我告诉自己,爱情和生活不需要像骏马一样炫目与驰骋,而是要像骆驼,因为我尊重这样一个科学事实:马做什么都比骆驼快,但骆驼一生走过的路却是马的两倍!

12.感赞真主,致我的爱情! 篇十二

感赞真主,十二年前的今天,你请了阿訇,带着亲朋好友,来我娘家娶我!做为女孩的心思,当时即有一丝丝激动又有一点点害怕,不知道离开娘家后,以后跟你独处的日子该怎么过!

阿訇先讲了婚姻的重要性,以及在婚姻中不能说的、不能做的注意事项,然后,念了“尼卡亥”,感赞真主,从此刻开始,我们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了!

感赞真主,婚后的你确实善待了我,

并且是十二年如一日的.善待着我!

真主至知,十二年来,你没有动过我一个手指,你说男人的双手是用来打天下,拼事业的,不是用来打妻子的!所以,我从来没有挨过打,更没有在我们的婚姻中绝望过!

真主至知,任何好事,你都会先考虑我:房产、公司、养老、医疗、最新的苹果手机、漂亮的衣服……无论大小,你始终先会考虑到我,并且爱屋及乌的善待了我的家人至亲。

感赞真主,你疼我、爱我、但不会“溺爱”我,我遇到事情的时候,你总是先会听我说完,然后开导我、给我讲道理,让我明事理,让我做一个大气、不拘小节的穆斯林女子!

真心才能换来真心,老话说:“打出来的媳妇嘴服心不服,疼出来的媳妇嘴服心更服”,我是真的服了!

十二年来,你说过的让我感动的话有很多很多,其中就有这句,你说:我对你穷有穷的疼法,富有富的疼法!是的,条件好坏与否是真主给的,但疼不疼妻子则在于自己!

感赞真主,这一些都是真主赏赐给我的,我应该感谢真主,也应该珍惜这份婚姻!因莎安拉乎,希望接下来的日子,我们能够奔忙在真主的主道上!

清高伟大的真主啊!求您饶恕我的罪行,求您饶恕我的父母公婆及丈夫的罪行,祈求您赐予他们两世的吉庆,我深深的感谢我的养主,感谢您给我赏赐的一切!

13.我的爱情非豪门 篇十三

其实分手是我先提出来的,原因就是我们性格不合。他冷静、内敛、务实,我热情、外露、浪漫,这种不合,随着交往的深入,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他觉得我是个不可理喻的人,我觉得他不懂我心思,时间长了,爱情就这样一点点被磨损掉。

这份感情越来越让我感到不快乐,感到沉重。我只是一个热爱演戏的女孩子,没有那么多心机,只想过一种简单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汪小菲是一个出色的商人,也是一个好男人,但我们在一起并不快乐。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也许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子,是在高攀他吧?

对于我提出分手,小菲曾经试图挽留,但当他真正了解我的感受之后,就同意了。我们约定,爱情虽然消逝,但会是永远的朋友。听到他和大S的喜讯之后,我真的蛮替他高兴。

豪门并不是女演员唯一的目标

我们这个圈子有很多女演员都渴望嫁入豪门,但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因为我是真的喜欢演戏,想演一辈子,也从来没有将这个职业作为嫁入豪门的跳板。其实自从我踏入演艺圈以来,就不断有有钱人追求,最夸张的一位,竟然要送一架私人飞机给我。但这些都不能打动我。

我的朋友里就有嫁入所谓豪门的。她们的生活,在我这个外人看来真的是太乏味了。每天睡到10点多才起床,什么都有保姆伺候着,下午出门做美容,逛街购物,约朋友喝茶聊天,一天就这样混过去了。我总觉得一个女孩子,如果不做事,会慢慢没有自信、没有光彩、没有魅力,当初因为仰慕你的美貌和名声而将你娶回家的那个人,也会慢慢对你失去兴趣。

对我来说,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只可能是因为我爱他,当初和汪小菲在一起也是这样,只不过他恰巧很有钱而已。我不会为了钱去选择一个男人,而置自己的幸福于不顾。

和小菲分手之后,我加入《白鹿原》剧组,出演女一号。我全身心投入其中,享受工作带给我的快乐,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而爱情,就在这个时候不期然降临了。

我和导演王全安的恋情曝光之后,很多人开始猜测,认为他一定很有钱,否则我怎么会和他好呢?还煞有介事地去调查,调查的结果说王全安的家族很有经济实力,他有自己的影视公司,这几年拍片子在国外卖了不少钱,还有好几辆豪车,是影视圈的“隐形富豪”。

其实了解王全安的人都知道,他没什么钱,他的心思也不在赚钱上。他平时吃饭,一碗油泼面就很满足;衣服穿来穿去也就是那一身,棒球帽、海魂衫、牛仔裤。他关于财富的理念是财富过多或者过少都是不幸的,恰好能让人生活得自由的财富才是令人愉快的财富,否则就是负担和累赘。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谋而合。

很多人都拿王全安送我的那枚8.688克拉的钻戒做文章,觉得他如果没有钱,怎么可能送得起这么大的钻戒啊?其实我决定嫁给他,和那枚钻戒根本没关系,在他送钻戒之前,我就已经决定要嫁给他了。有一天,他反复向我确认我的生日,还认真记到纸上,我当时也没在意。我出生于1986年8月8日,他一边记一边说,这真是一组吉祥的数字。没想到几天之后,他就拿着一枚8.688克拉的钻戒过来了,告诉我这是一枚只属于我的独一无二的钻戒。当时我非常感动,不是因为钻戒,而是为他花的这份心思。

事后我才知道,为了这枚钻戒,全安几乎花掉了他导演《白鹿原》这部片子所得的全部报酬。记得以前经常有人用一道选择题来为难女孩子:有一个富豪,有很多很多的钱,他送了一枚钻戒给你;有一个穷光蛋,也送了一枚钻戒给你,不过这是他所有的财产,送完钻戒之后,他连吃饭都成问题了。你会选择谁?而我,愿意选择那个没有钱却愿意用他所有的钱来为我打造一枚钻戒的男人。不为别的,因为金钱有价,而真情,才是真正无价的东西。

只想和他安静过日子、生孩子

一定会有人问我,那你究竟看上王全安什么了?我想说是一种感觉,一种微妙的可以让我沉静下来的力量,一种可以任凭他带我到任何地方的放心。这些,是在我以往的任何一次爱情中,都不曾有过的。

其实在最初接到《白鹿原》的剧本时,我看完就有点儿打退堂鼓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演绎这么一个生活在陕西农村鲜活泼辣的女人。第一次见到王全安,我就老老实实告诉他我的顾虑,他抱着胳膊在屋子里很随意地来回走。等我说完,他走到我面前,站定了,看着我,然后用很随意很轻柔的语气告诉我:“谁说你不能演的?我告诉你啊,我说你行,你就行。”就在那一瞬间,我所有的忐忑都消失了,化成了一种安定,我觉得,只要我跟著这个导演走,我肯定驾驭得了这个角色。事后回想起来,我就是这个时候爱上他的吧。

拍摄期间天很冷,其他演员拍完了自己的戏份就赶紧躲到宾馆里休息,我却裹着一件军大衣留在拍摄现场,坐在那里看着他,间或和他交流几句,心里满满的都是快乐。他是一个气场很强的人,笃定,安静,似乎天塌下来也不能惊动他。我是个山东女孩子,性格里有暴躁的一面,有时候挺像个男孩子的,但是遇到他之后,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就是我性格里面女孩子的那一面被激发出来了,一举手一投足,女人味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有一天,他的父母突然来现场探班,他把我介绍给他的父母。我紧张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后来我问他:“你父母怎么突然来了啊?”他还是很随意的样子,说:“来看看未来的儿媳妇啊。”我们就这样确定了恋情。

我们和任何普通夫妻没什么区别,就是吃饭、逛街、听听音乐什么的。他还爱做木工活,没事的时候就自己在家里修修桌子、搭个花架什么的,我经常叫他“木匠”。他做木工活的时候,我就坐在屋里看书,看一会儿,抬起头,看见他在外面,低着头,很专心地在干活,阳光洒下来,给他的身影镶上一道金边,我心里也一下子变得安静而祥和,所谓天长地久,就是这样一种情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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