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上访与信访体制改革研究

2024-08-03

不合理上访与信访体制改革研究(通用3篇)

1.不合理上访与信访体制改革研究 篇一

信访局:取消各地信访排名 点对点通报进京上访

中顾法律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副局长李皋介绍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并答记者问。(点击查看全程实录)

北京青年报记者:我的问题是之前媒体报导说各省市已经不再搞非正常的信访排名和通报,请问是否可以核实这个消息?具体不搞排名和通报的原因是什么?不再搞排名和通报之后是不是会有非正常上访反弹的情况?

李皋:我们也注意媒体上有这种报道,我要讲的是,你讲的这个排名其实是指对各地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情况通报。为什么会出现排名?是因为一段时间以来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情况比较多,为了让各地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所以我们采取了按照各地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数量进行排名通报这样一种做法。从实际情况看,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社会上反映较多。根据我们搜集到的意见,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不是要不要通报,而是集中在怎样通报、通报什么内容上。

根据我们搜集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从今年2月份开始,我们改变了通报的办法,现在是“点对点、一对一”地对有关地方通报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工作情况。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通报的说服力。运行几个月的情况来看,这样做有利于各地把精力放在化解矛盾上,把精力放在源头治理和减少问题上,实际效果是好的,也收到了社会各界比较积极的反映。谢谢。

法新社记者:问一个有关在北京盛传的一种说法,说在北京的马家楼地区有所谓“黑色监狱”的做法,像这样的做法是没有法律程序的,不知道中国政府有没有计划去停止这样的做法或者是彻底废除这样的做法,如果有这样的计划,什么时候会废除?

李皋:你提的这个问题不准确,中国对于群众正常上访的权利是有保障的,正常上访的渠道是畅通的,对群众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是充分尊重的。国家信访局对群众的正常来访既没有向地方通报,也不作为考核地方的依据,我们强调的是要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恰恰相反的是,如果我们发现对有的地方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到位,正当的群众权益保障不到位,是要追责的。您刚才提到的不是正常上访行为,不属于信访领域处理的问题。谢谢。

事实+

信访“排名”异化催生各地截访

始于2005年的信访排名制度,因为与地方党政领导升迁直接挂钩,造成地方信访压力很大,被指导致各地信访部门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截访”,甚至雇佣“黑保安”,设置“黑监狱”,发生

恶性事件。

专家表示,取而代之的将是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点对点”通报制度,将抑制拦访、截访等问题,并建议一直推行到县级政府。地方干部以后不用再担心“非正常上访”数字影响政绩。

此前,因信访指标成考核压力,上访者被殴屡有发生,甚至出现专门替地方截访的“黑保安”,比如媒体曾经报道过的安元鼎事件。

惠州律师咨询:http:///huizhou/

2.不合理上访与信访体制改革研究 篇二

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解决了大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赢得了群众拥护,凝聚了党心民心。同时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干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记民情日记、建民情档案等做法,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五)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六)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检验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问效上。

(七)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做到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八)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十)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十一)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

(十二)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

(十三)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健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十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

(十七)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充分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九)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出主流声音,树立正确导向;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处理的行为。

(二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重视信访干部的使用,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交流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3.不合理上访与信访体制改革研究 篇三

为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集中攻坚信访领域突出问题,推动信访问题就地解决,确保全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全面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包保、大化解、大稳控”暨治理进京上访和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以下简称“五大活动”专项工作)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推进乡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遏制全乡赴省、进京上访高位运行态势,确保不发生到京非接待场所涉访、不发生大规模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进京重复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大活动”,推动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各类进京访事项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化解一批重复访、疑难访、进京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X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五大行动”。

1.大走访。秉持将心比,以换心的情感站位,奔着间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奔着结果效果去,深入矛盾集中的领域和地方听民意、访民情,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化解对策,推动信访问题化解,让信访群众感受党的温暖、拥护党的领导。

2.大排查。全面起底矛盾纠纷及信访突出问题,精准掌握风险隐患,加强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做到防范在先、化解在早、处置在小,对涉及重点领域热点问题、涉法涉诉、“三跨三分离”等疑难信访问题、重复赴省进京上访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3.大包保。将重点信访问题化解、重点信访人员稳控作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包案,包案领导要落实包解决问题、包转化思想、包息诉罢诉、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4.大化解。坚持推定群众诉求有理、相关单位在责,信访事项有解工作理念,发扬钉钉子精神,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信访听证、专项资金救助、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方法,按照“三到位”要求化解信访积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5.大稳控。对扬言报复社会、可能铤而走险、有极端倾向、有进京赴省上访滋事迹象的高风险重点人员,严格按照“一人一对策,一人一专班,一天一见面”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盯死看牢,就地稳控。充分运用“情指勤舆”一体化信息化手段,平台预警,系统临控,严防漏管失控。

(二)集中治理进京上访。

一是全面排查。

认真排查涉军、涉教重点群众和房地产、金融、欠薪欠资等重点领域以及久拖不决的信访老户、生活贫困人员、生理缺陷和身患疾病人员、改革利益受损人员、受刑事处罚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逐一逐案建立台账,重点关注2021年以来上级交办我乡的进京上访重点事项和重点人员。二是落实责任。对进京走访和非接待场所涉访事项逐一深入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十个一”要求落实领导包案,逐一制定个性化化解措施。承办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牵头会办,充分调研会商,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限期化解。三是多措并举。通过带头阅信、开门接访、各方协调、领导包案、法律救助、心理辅导、思想疏导等一系列方法,最大限度将人员吸附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专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

对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紧盯6月底结案“清零”目标,逐一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十个一”(即: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一次、每件信访事项一名乡级以上包案领导、一个责任主体、一个工作专班、专班有一名“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一次会商研究、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议纪要、与信访人至少见一次面、一套稳控措施)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化解稳控责任,推进事心双解、息诉罢访。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各村、有关单位要对“五大活动”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清单,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广泛发动,形成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10月)。

各村、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好“五大活动”,对本乡本单位矛盾纠纷、进京非访和信访积案全面排查梳理,分类建立清单台账,逐案制定方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对反映强烈、上访频繁、涉及面广的群体性事项,落实党政“一把手”包案,既包问题解决,又包人员稳定。同时密切掌握重点群体和人员动向,及时预警,快速反应、妥善应对。在有效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具体开展以下三项活动:

1.开展“敲家门、叩心门”活动(4月下旬至5月下旬)。广泛开展各级干部对本地、本单位矛盾纠纷、进京非访和信访积案所涉群体和人员,用思想疏导、留电话、留微信等温情方式叩开群众心门,用联合接访,会商协办、督查督办等实干作风赢得群众满意,做到真包案,真化解。5月25日前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2.开展“百日接访”活动(5月下旬至8月下旬)。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到问题集中的地方带案下访,到信访重点群体和人员家中听取诉求,到信访问题发生现场研究解决问题。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将人员吸附在当地、问题化解在基层。

3.开展“攻坚清零”活动(9月至10月)。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各地组建劝返工作专班,集中开展进京劝返清零。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

各村、有关单位要对本次活动中排查化解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各村、有关单位要将工作总结材料和有关好经验、好做法报送乡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乡政府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XX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XX和党委副书记XX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法办,乡党委副书记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治理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交各村、乡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

(二)务求工作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走访排查及时就地解决一批,领导包案攻坚化解一批,强化措施包保稳控一批,切实做好风险处置、矛盾化解、源头防范,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上一篇:数据专员面试自我评价下一篇:小学生校园安全征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