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培训资料

2024-06-26

传染病防治法培训资料(精选8篇)

1.传染病防治法培训资料 篇一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试卷(传染病防治法)科室姓名分数

一、概念(20分)

1、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2、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3、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5、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一.甲乙丙传染病包括那些病种? 答: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又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是指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中,危害性次于甲类传染病但高于丙类传染病的一类传染病。共有26种。丙类传染病是指:共11种,二.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采取措施是什么? 答: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是什么?

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四、请问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由哪些情形之一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①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②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③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急救、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④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

⑤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⑥再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⑦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什么叫传染病暴发?什么叫传染病流行?

答:传染病暴发是指某地区某病在短时间内(一般以小时、天、周或月计算)发病数突然增多的现象。

传染病流行是指某种传染病在某一地区,发病率显著超过历年(散发发病)水平时(一般为前三年平均发病率的3~10倍)称流行。

2.传染病防治法培训资料 篇二

1 反复酝酿、多方借鉴、明确任务、指南先行, 认真做好前期准备铺垫工作

1.1 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 为资料整理工作确定大方向

2010年, 娄底市委、市政府作出“三创”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的决定, 传染病防治专业组不久就成立并开展工作, 面对这一全新事物, 专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学习, 特别是学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充分领会上级政策精神, 经过反复酝酿修改, 制发了《娄底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专业工作指南 (试行版) 》, 明确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专业组的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等, 通过培训发放给了娄底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以及娄底城区所有医疗机构 (包括民营医疗机构) 、学校和托幼机构, 为资料搜集整理工作确定大方向。

1.2 举办多期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班, 多批次参观学习先进市州的经验

2011-2012年, 专业组相继举办了10期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班, 邀请了省级创卫专家来娄授课, 对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所有医疗机构、中小学托幼机构共580余人次进行了全方位培训;娄星区也自行组织了2次大规模培训。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中心医院等单位相继组织市、区两级相关人员到湖南省株州市、益阳市进行了创国卫参观学习, 让大家对资料整理工作加强了直观印象。专业组还创建了“娄底创卫传染病防治”QQ群, 全市涉创单位140余人加入, 有效加强了业务的随时指导和交流。

1.3 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 确保资料搜集整理任务全方位无死角

通过培训及参观学习后, 专业组多次召开协调会议, 在市疾控中心抽调7人组成资料整理督导组, 并将创卫资料整理任务做了多层次细化分工:一级分工为市、区两级分工, 明确市、区两级各自的责任范围;二级分工为市、区分别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职责分工;三级分工为各责任单位对自己承担的任务逐条细化落实到相关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特别是承担任务较多的市、区疾控中心和市、区卫监所分别制定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责任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档案资料整理分工责任表》, 任务落实到人, 不留死角。专业组还制定了工作进度表, 要求各成员单位加班加点, 确保按期完成相关任务。区卫生局与各责任单位还签订了创卫工作责任状。

2 创新方法、着眼长远、细化标准、注重协调, 扎实做好资料整理阶段工作

2.1 对各成员单位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2012年12月起, 创卫资料整理工作经过前期准备, 进入攻坚收尾阶段, 专业组加大力度, 对各成员单位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 落实到人。要求各单位要从以往责任落实到科室转变为落实到个人, 做到每个单位、每个科室、每个环节、每份资料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二是加强资料整理力量, 增员扩面。要求各单位要将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增加参与人员、扩大收集范围、实现过程有序、保证资料质量;三是按照市创卫办标准, 逐条落实。要求各单位对照市创卫办、市爱卫办2012年11月印发的《娄底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培训班资料汇编》, 逐一落实, 不能缺项;四是将已建档案向《汇编》标准靠拢, 实现对接。要求各单位对已经整理装订好, 不好分拆的资料, 必须按照《汇编》标准的顺序和内容列出目录清单, 标明归档处, 将每份资料都准确定位, 便于检索。做到一目了然, 随要随有。

2.2 制定各种收集类表, 统一资料搜集整理口径

一是明确资料收集目录标准, 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执行。专业组根据各涉创单位承担的任务不同, 严格按照市创卫办《汇编》标准, 制定《娄底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专业组档案收集整理情况一览表》等系列表格10套, 分别用于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学校、托幼机构等不同单位。这些表格的设置, 既用于对工作进度的督导, 也用于对工作结果的认定。要求各涉创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解读, 严格执行, 对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二是确定“资料提供责任人”, 保证资料质量。要求全市所有承担传染病防治的涉创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资料搜集建档的同时, 必须确定一名“资料提供责任人”与专业组派出的资料搜集人员对口联系, 按照专业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本单位建档目录和专业组所需的集中建档资料;三是确定“资料收集初审责任人”, 加强督导催收。明确催收责任:市疾控中心负责的专业组资料, 由市疾控中心资料整理组工作人员按照既有分工作为“资料收集初审责任人”, 对口收集初审;对市、区疾控中心以外的涉创单位, 根据市、区两级的分工, 由市、区疾控中心和娄底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督导组分别催收、审核、提交, 并进一步细化分工到每个指标。

2.3 对资料进行甄选, 规范制作

至2012年12月10日, 传染病防治专业组2010-2012年资料建档工作主体基本完工, 至2013年3月, 进一步完成资料的补充、细化分类, 并统一格式, 整齐摆放。其中市级专业组 (设市疾控中心) 集中建档157盒400余卷 (含市卫生监督所和市中心血站资料) , 市疾控中心各科室二级、三级资料若干;区级专业组 (设娄星区疾控中心) 建档280卷;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已将一级资料报市疾控中心存档, 并自建二、三级档案。

3 强化考核、加强督查、严立军状、不留死角, 细致入微做好后续阶段工作

3.1 进一步完善资料, 勘误补细

湖南省娄底市创国卫传染病防治专业组资料经湖南省创卫专家审核检验, 所抽检的几个指标均能及时、准确提供, 资料质量和建档方式得到了省检专家的充分肯定。顺利通过省检后, 专业组没有停止后续工作, 仍在不停查找错漏、补充不足, 同时启动了2013年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根据市创卫办的要求, 继续在资料的准确性、针对性上下功夫, 安排了多名专业人员采取分段分页、交叉校错的方法重新核对《娄底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资料汇编》, 力争资料更为详实, 编排更为简明。

3.2 进一步明确责任, 奖惩到人

市创卫办制定了《娄底市城乡环境整治及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及配套细则, 市疾控中心也制定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分工及奖惩办法》, 力求把创卫标准每一项指标分解到人, 把评分标准每一分落实到人, 把工作措施每一环节细化到人, 把奖惩办法每一条解读到人。根据分工安排, 市疾控中心成立了5个督导小组, 其中3个督导组对城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托幼机构进行督导, 1个单位内部督导, 1个资料整理组。明确每个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联络员, 督导联络员的职责不仅仅是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 同时也是创卫责任人之一。3个专业督导组每周对所联系的单位进行模拟明查暗访, 暗访的原始记录、照片、分类评分表都分类入档, 暗访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创国卫传染病防治专业组办公室汇总, 定期通报。自省检通过以后, 专业组及市卫生局相继下发多个相关文件, 在各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操作, 令出必行, 更是有力促进和完善了传染病防治的资料整理工作。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工程, 也是一项长期利国利民的人文工程, 当然其成功与否还要面对多项考核标准, 还需各方努力。但是通过创卫, 通过对传染病防治资料的进一步整理, 促使传染病防治工作更加严谨规范、更加细致入微、更加贴近民生,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了更多的正能量。

摘要:基于各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资料整理工作千头万绪, 各有所难, 既要遵循全国统一的标准, 又要在理念、举措上大胆创新。湖南省娄底市近年来在创国卫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 特与大家分享。

关键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防治,资料整理

参考文献

[1]卫生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S].2008.

3.新《传染病防治法》,新在哪里 篇三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并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对照新老两个版本,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内容增加了近1倍,共有9章80条。

看法律条文,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件枯燥的事。然而,传染病的防与治又怎能离开广大群众的参与、配合与支持?为此,记者采访了几位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医学专家。通过专家对法律条文的解读,相信会对我们更好地了解《传染病防治法》有所帮助。

三级分类依旧,病种归类有变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会主任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传染科主任医师翁心华教授介绍说,《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所谓甲类,是指危害性极大、需要强制管理的传染病,城镇要求发现6小时内报告,农村报告不超过12小时。无论是老法还是修订后的新法,列入甲类传染病的同为两种,即鼠疫和霍乱。乙类则指需要严格管理的传染病,如狂犬病、艾滋病、炭疽等,而在老法中被纳入丙类的肺结核、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在新法中被纳入乙类。丙类则为需要监测管理的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会常务委员兼学术秘书、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副院长缪晓辉教授认为,新法对传染病病种归类所作的一些改动,总的来说比较合理。近年来,由于艾滋病、免疫功能低下(包括使用免疫抑制药后)人群增多、城乡人口交流频繁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等原因,结核病的发病率呈全球性增高,而且由于出现细菌耐药,结核病的治疗难度也在增加,给人类健康带来威胁和危害,所以把肺结核“升级”理所当然;血吸虫病这个“瘟神”曾经一度被狠狠地打击过,但从来就没有被完全“送”走,相反,最近几年来,在我国多个省份,该病“卷土重来,愈演愈烈”,个别地区已经发展到特别严重的地步。在这个背景下,该病“升级”很有必要;至于新生儿破伤风的“升级”,主要是从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消除欠发达地区旧式接生的陋习、保护儿童生命权益的角度考虑。

老法将甲、乙、丙三类共计35种传染病列为法定传染病;新法则增加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两种新发传染病,并将之纳入乙类,使得法定的传染病达37种,即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

新法还规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三种传染病虽然只被纳入乙类,但由于其传染性强、危害大,如果先要报批、公布才能实施,难免贻误时机,导致严重后果,因此这三种乙类传染病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而在老法中,纳入乙类的艾滋病“享受”的也是升级待遇即按甲类传染病来管理,病人予以隔离治疗。但在这次修订后的传染病法中,艾滋病的管理归至一般的乙类传染病管理。

艾滋病的管理为什么降级?受访专家一致认为,这有利于降低民众对艾滋病的恐慌心理。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主任医师、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桂希恩教授说,当年之所以这么制定,是因为对艾滋病的了解和认识还十分有限。随着对艾滋病认识的不断深入,艾滋病的传播方式已很明确,只要阻断血液、性和母婴三大传播途径,艾滋病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神秘可怕。正常的一般性的交往,如握手、拥抱、聚餐、共同学习办公,是不会传染的。因此,作为乙类传染病的艾滋病,回归到乙类传染病管理方式是符合其自身特点的。

消除歧视,彰显人文关怀

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人在就学、就业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遭受歧视的现象则更为普遍。在我国,多数传染病发生在广大的农村,一些传染病病人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得不到及时救治。为此,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了一系列更具人性化的措施,如第16条、第52条、第62条分别指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援救和接诊治疗。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桂希恩教授说,以艾滋病为例,歧视表现在方方面面:有些医院如临大敌,拒绝救治;招工单位不给予安排工作;左右邻居闻讯后,不是自己转移到别处住,就是将感染者、病人赶出居所……歧视带来的后果又是什么呢?感染者或病人拒绝治疗、自杀,或隐姓埋名、异地隐居、隐瞒病史,或报复社会或被坏人利用。这样一来,极不利于了解真实的疫情,也就谈不上对传染病的有效控制。因此,消除歧视在防治传染病方面非常重要,既是对感染者、病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对我们自身的保护。

翁心华教授说,有不少优秀的年轻人,仅仅因感染了乙肝病毒而找不到工作。病人也有工作的权力!现在有了法律的武器,他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保护个人隐私”是近年来觉醒起来的一种意识,老法中没有涉及。修订后的新法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对于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受访专家们说,修改补充的一系列法律条文彰显人文关怀,体现出对百姓权利的一种尊重,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采访中,翁心华教授提到发生在2003年非典流行时期的一件事:有一位正在北京某医院进修的外地医生,在工作中与非典病人有过接触,后出现不适。但这位医生并没有及时将自己的情况如实报告,而是不声不响地回到自己居住的所在地,最后造成非典在异地的传播。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所谓传染病,其特点就是一个“传”字。要阻断这根传染链,有三个环节,即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和减少人群易感性,而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人们的配合。

新法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而作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鉴于非典带来的惨痛教训,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公布制度作了完善,并新设立了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

4.传染病防治法培训资料 篇四

根据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有关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为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站年初制定了防控计划,方案。经我站职工的不懈努力,圆满的完成了一年来的防控工作。

一、《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乡按照“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方针,狠抓工作落实,成功阻止了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全乡未发生过大的传染病流行。

1、领导重视,强化传染病防治责任。

为切实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乡政府高度重视《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是成立专门防治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手足口病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织,并在乡防保站设立办公室。二是全面进行部署。乡政府召开了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当作一项稳定全乡政治、民心、大局的大事来抓,并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决不能掉以轻心疏于防范。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为确保我乡不发生大的传染病流行,每年年初,县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卫生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站内分片包干到各村屯进行经常性督导,责任明确到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广泛宣传,增强传染病防治意识。

(一)是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为切实搞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乡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副乡长每年都在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结核病防治、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作讲话。同时,编印宣传资料、手册等,宣传介绍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并将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开设卫生防疫宣传专栏进行宣传。

(二)是发放资料宣传。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12·1艾滋病防治宣传日”开展活动的机会,抽调医务人员到各村屯开展了防病知识的咨询和宣传单发放,共向群众提供咨询6次,三是多种形式配合宣传。为了让《防治法》深入人心,我们还通过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农村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肺结核、艾滋病、乙脑、甲肝、乙肝、麻疹、伤寒等重点控制传染病的危害和防治方法。从而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3、加强建设,健全传染病防治体系。

(1)强化防疫队伍建设。近几年来,新的传染病不断出现,给从事传染病防治的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防治体系建设,负责本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健康教育等工作。我站按照防病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的要求,每年都组织全乡各村医,个体医,本站职工集中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计划免疫的操作规程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疫情监测分析,开展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开展1次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和实战演习,提高全乡传染病防治队伍的业务技术能力。

(2)健全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是严格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疫情,并指定专人负责。站内设专人进行疫情网络直报,每天由网络管理员上网查询、搜索疫情。二是要求卫生员每天零报制度。三是要求各医

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内、外环境检索,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四是为保证疫情报告渠道的畅通、及时,站内安排了专人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五是制定了奖罚措施。对因不报、迟报、漏报疫情而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和责任人则坚决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强化措施,落实传染病防治任务。

切实做好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流行季节前启动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落实人员、经费、物质、技术的准备工作。组建防治机动队,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实战模拟演练,切实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全乡发生手足口病确诊共22例。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乡《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多方因素制约,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目前,有些部门单位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重视不够,“重医轻防”的思想较严重,群众对防病知识知之过少。

2、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还不够好。一是部分村卫生所肠道门诊仍未完全规范或设而不用、形同虚设,起不到“前沿哨所”的作用。二是传染病疫情报告有漏报、迟报、缺报现象。三是部分乡村医、个体诊所截留治疗腹泻病人现象严重。四乡卫生院防治药品、器械、物资没有按要求及时准备到位或储备不足。五是饮水、饮食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工作难度大、环境差等。

3、结核病人治疗归口管理不够严。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为便于对病人的统一督导管理,确保诊疗效果,所有结核病人均要归口到县防疫站结核病防治所,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方法进行治疗,符合条件的还可免费治疗。其它任何医疗卫生单位一经发现结核病人,都要立即介绍病人到县结防所检查治疗,而不能擅自截留病人。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个别村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发现结核病人不仅擅自截留治疗,而且连疫情也不报。很多病人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不但作为传染源到处传播病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要按照《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攻势,不断提高全民防治意识,努力使防病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全乡无大传染流行病发生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二是进一步协调好部门关系。各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防治法》贯彻落实工作。对成员单位不能做到各负其责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三是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签订责任书,实行分片包干,并将人员名单打印成册。四是严格结核病人治疗的归口管理。为了保证诊疗效果,根居有关文件精神,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协调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抓好手足口病,结核病人等防控工作,力争把我乡的各类传染染病发病率降至最低水平。

浩特芒哈乡防保站

5.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篇五

各科室: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进一步加

强公共卫生工作,保障人体健康,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保证传染病发生时不出现漏报,及时流调,开展疫点处理,避免疫情扩散。经研究决定开展传染病法律及相关知识培训

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4年4月29日下午1点40分。

三、培训地点:医院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传染病防治

法及释义》。

五、注意事项:请参加培训人员于4月29日下午1点

6.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篇六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流感病毒分为甲、乙、丙三型。

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也可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间接传播。

主要症状:有发热、全身酸痛、咽痛、咳嗽等症状。

易感人群: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病后有一定的免疫力,但维持的时间不长,病毒不断发生变异,可引起反复感染发病。

预防措施:接种流感疫苗已被国际医学界公认是防范流感的最有效的武器。由于流感病毒变异很快,通常每年的流行类型都有所不同。因此,每年接种最新的流感疫苗才能达到预防的效果。另外,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在流感季节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老年人、儿童尽量少去人群密集的地方等等,也是预防流感的有效措施。

麻疹

麻疹是一种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发生在冬春季节。凡是没有接种过麻疹疫苗,接触后90%以上均会发病,1-5岁小儿发病率最高。

传播途径: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病人的眼结膜、鼻、口、咽等处的分泌物(如眼泪、鼻涕、痰等)以及尿和血液中都存在着麻疹病毒。

主要症状:麻疹的潜伏期为10-11天,开始时症状像感冒,但同时出现眼红、眼皮发肿、流泪、怕光、打喷嚏、咳嗽等更严重的症状。第4天起从耳朵后面开始出现玫瑰色的斑丘疹,2-3天内皮疹遍及全身,随后疹退,脱屑。其他症状也逐渐消退。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多见于婴幼儿,但近年来由于麻疹疫苗的广泛接种,发病年龄有后移趋势。

预防措施:尽量减少和患者及其患者家属接触是预防麻疹的关键。做好保健工作,按时接种麻疹疫苗,室内空气流通,流行季节少到公共场所,锻炼身体,增强抗病能力。

水痘

水痘是一种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所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水痘患者多为1-14岁的孩子。在幼儿园和小学最容易发生和流行。虽然水痘属于急性传染病,但通常比较温和,不会引起严重的并发症。

传播途径:水痘主要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染,接触被病毒污染的尘土、衣服、用具等也可能被传染。

主要症状:水痘病毒感染人体后,经过大约2周的潜伏期,患者可出现头痛、全身不适、发热、食欲下降等前期症状,继而出现有特征性的红色斑疹,后变为丘疹、再发展为水疱、常伴有瘙痒,1-2天后开始干枯结痂,持续一周左右痂皮脱落。皮疹躯干部最多,头面部次之,四肢较少,手掌、足底更少。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常见于2-10岁的儿童,一次发病可终身获得较高的免疫力。

预防措施:接种水痘疫苗是最有效、最经济的预防措施。流行期间小孩子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经常开窗通风等也很重要。

风疹

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传播途径:传染源主要是病人和先天性风疹的患儿,病人鼻咽部分泌物(如鼻涕、痰等)、血及尿中均带有病毒,主要经空气飞沫传播,一年四季均可传染得病,以冬春季为多。风疹病毒还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感染本病,可导致胎儿畸形。

主要症状:以低热、上呼吸道轻度炎症、全身散布红色斑丘疹及耳后、枕部淋巴结肿大为特征,若孕妇在妊娠早期感染风疹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畸形。

易感人群:好发于1-5岁儿童,育龄妇女;成人偶见感染。

预防措施:风疹的预防与麻疹、水痘等出疹性传染病不同,其对象不仅仅是儿童,同时还应当包括育龄妇女。预防风疹最可靠的手段是接种风疹疫苗。在春季风疹高发期,尽量少带儿童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如商场、影院等地,避免与

风疹病人接触。孕妇尤要当心,以免感染而殃及胎儿。保持室内开窗通风,空气流通,增加户外活动,加强体育锻炼,讲究个人卫生。

流行性腮腺炎

流行性腮腺炎简称腮腺炎,亦称“痄腮”,是一种通过飞沫传播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冬春季节容易发生,多发生于儿童。

传播途径: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主要通过飞沫传染,少数通过用具间接传染,传染性强。

主要症状:本病大多数起病较急,有发热、畏寒、头痛、咽痛等全身不适症状。患者一侧或双侧耳下腮腺肿大、疼痛,咀嚼时更痛。并发症有脑膜炎、心肌炎、卵巢炎或睾丸炎等。整个病程约7-12天。

易感人群:多见于5到15岁的儿童和青少年。一次感染后可获终生免疫。

预防措施:及时隔离患者至消肿为止。接种腮腺炎疫苗。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传播途径:大多是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而感染。

主要症状:最初表现为上呼吸道感染,多数病人无明显症状,随后病人突然寒战,高热体温可达40℃,头痛、呕吐反复发作,早期皮肤上可见出血点或淤斑,1-2日内发展为脑膜炎,高热持续不退,头痛剧烈,频繁的呕吐,伴有惊厥,甚至出现昏迷。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儿童发病率高。

预防措施:免疫接种是预防流脑的主要措施,接种对象为1-15周岁儿童。

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一种儿童常见传染病。

传播途径:主要经消化道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粘膜疱疹液而感染。

主要症状:先出现发烧症状,手心、脚心出现斑丘疹和疱疹(疹子周围可发红),口腔粘膜出现疱疹和/或溃疡,疼

痛明显。部分患者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少数患者病情较重,可并发脑炎、脑膜炎、心肌炎、肺炎等。

易感人群:婴幼儿和儿童普遍多发,3岁及3岁以下婴幼儿更容易得。成人感染后一般不发病,但会将病毒传播给孩子。

预防措施 :勤洗手、勤通风,流行期间避免去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以呼吸道损害为主的人急性感染性疾病。

传播途径:禽流感主要通过空气传播,病毒随病禽分泌物、排泄物及尸体的血液,器官组织、饮水和环境以及衣物、种蛋等传播,造成环境污染,亦可经过消化道和皮肤伤口而感染。

主要症状:人禽流感的潜伏期一般为1-7天,出现早期症状与一般流感相似,主要有发热、流涕、咽痛、咳嗽等,体温可达39℃以上,伴有全身酸痛,有些病人可有恶心、腹痛、腹泻、结膜炎等。

易感人群:任何年龄均具有被感染的可能性,但一般来说12岁以下儿童发病率较高,病情较重。与不明原因病死家禽或感染、疑似感染禽流感家禽密切接触人员为高危人群。

预防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接触禽类要用流水洗手;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进食禽肉、蛋类要彻底煮熟,加工、保存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搞好厨房卫生,不生食禽肉和内脏,解剖活(死)家禽、家畜及其制品后要彻底洗手。

预防春季传染性疾病传播专家温馨提示:

多通风:新鲜空气能够去除过量的湿气和稀释室内污染物。应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让阳光射进室内,因为阳光中的紫外线具有杀菌作用;也可用食醋熏蒸房间,起到消毒效果。

勤洗手:传染病患者的鼻涕、痰液、飞沫等呼吸道分泌物以及排泄物等中含有大量的病原,有可能通过手接触分泌物和排泄物,传染给健康人,因此特别强调注意手的卫生。

常喝水:特别在气候干燥,空气中尘埃含量高,人体鼻黏膜容易受损,要多喝水,让鼻黏膜保持湿润,能有效抵御病毒的入侵,还有利于体内毒素排泄,净化体内环境。

补充营养:适当增加水分和维生素的摄入。注意多补充些鱼、肉、蛋、奶等营养价值较高的食物,增强肌体免疫功能;多吃富含维生素c的新鲜蔬菜水果,可中和体内毒素,提高抗病能力,增强抵抗力。

减少对呼吸道的刺激:如不吸烟、不喝酒、少食辛辣的食物,以减少对呼吸道的刺激。

避免受凉:当人体受凉时,呼吸道血管收缩,血液供应减少,局部抵抗力下降,病毒容易侵入。

坚持体育锻炼和耐寒锻炼:适当增加户外活动,因为运动不仅能促进身体的血液循环,增强心肺功能,对我们的呼吸系统也是一个很有益的锻炼。

注意生活规律:保证睡眠充足。生活不规律易使免疫系统功能减弱;充足睡眠能消除疲劳,调节人体各种机能,增强免疫力。

加强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要注意勤洗手、勤漱口,不要用脏手触摸脸、眼、口等部位。出门在外要尽量站在空气通畅的地方。避免去拥挤的公共场所。

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当自己或周围的人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气短等一种或多种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医并报告给相关部门,切忌不当回事,更不要自己胡乱吃药,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即耽误了自己,又可能影响他人。

预防接种:及时给适龄人群接种疫苗,可有效预防许多呼吸道传染病。

7.防治羊传染病的综合措施 篇七

1 传染病发生的规律

动物传染病的发生必须有3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易感动物。在预防传染病时, 切断任意一个环节即可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1.1 传染源

指机体内有病原微生物寄居、生长和繁殖, 并能向外界不断排出病原体的患病动物或健康带菌 (毒) 动物。患病动物是重要的传染源, 患病动物排出病原体的整个时期称为传染期, 传染期分为潜伏期、症状明显期和恢复期;健康带菌 (毒) 动物不表现临床症状, 呈隐性感染。

1.2 传播途径

指病原体由传染源排出后再侵入其它易感动物体内的途径, 通常分为直接接触传染和间接接触传染。

1.3 易感动物

指某个地区某种动物对病原体的感受性高, 一旦接触到病原就会引起感染。其特点是发病率高, 流行迅速, 传播面广。

2 治疗措施

2.1 诊断及隔离

及时且正确的诊断是防治传染病的重要环节, 不能立即确诊时, 应尽快取病料送有关部门检验, 在检验结果未出来前应根据初步诊断采取相应紧急措施, 以防疫病蔓延和扩散。根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和剖检病变可做出初步诊断, 为进一步确诊, 还需进行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当确诊是传染病时及时隔离病、健羊只是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可通过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防止健康羊群继续受到传染, 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2 紧急免疫接种

紧急免疫接种是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传染病, 对羊群中假定健康羊只进行的应急性免疫接种。一般紧急免疫接种以使用高免血清最为安全有效, 但其使用量大、价格高、免疫期短。实践证明, 用疫 (菌) 苗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切实可行, 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3 治疗

1) 治疗的原则。治疗和预防相结合, 在治疗的同时, 做好消毒及其他防疫工作, 以控制其蔓延, 达到防治结合的目的;早期治疗和阶段性治疗相结合, 早期治疗对消灭传染源和阻止流行意义重大, 在病程的各个阶段须进行不同的治疗;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相结合, 急则治其表、缓则治其本, 对因治疗可消灭侵入机体的病原体、对症治疗可缓解病症;局部治疗和全身治疗相结合;中西医治疗相结合。可据病情所需各取其长, 以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2) 治疗方法。治疗可分为针对病原体的的疗法和针对羊机体的疗法。针对病原体的疗法主要有:抗生素疗法, 要合理使用抗生素, 不能滥用, 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化学疗法, 常用磺胺类药物、抗菌增效剂、硝基呋喃类和砷制剂等。针对羊机体的疗法主要有:对症疗法, 为减缓或消除严重症状、调节和恢复羊只生理机能而针对症状选用药物的疗法;护理疗法, 对病羊加强护理、改善营养, 多喂给新鲜、柔软、高质、易消化的饲料, 供给充足饮水, 在病羊无法自己采食的情况下需用胃导管灌服。

3 预防措施

3.1 建立严格的消毒防疫制度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养殖户需在圈舍出入口设消毒槽 (池) , 槽 (池) 内可放石灰粉或烧碱等, 寒冷季节可加入适量食盐防冻;圈舍要保持干燥清洁并定期消毒;要定时对生产工具进行消毒;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和全进全出的饲养制度, 不仅有利于圈舍清扫和消毒, 也可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若需引进种羊, 必须保证其来自无疫区, 进行检疫、隔离饲养 (30 d) 并经检测确定无传染病时方可入群。

3.2 掌握正确的消毒方法

消毒方法可分为化学消毒和物理消毒。化学消毒包括喷雾消毒和熏蒸消毒;物理消毒包括紫外线消毒和通风换气。根据消毒对象和时间的不同选择适宜的消毒方式方可达到预期的目的。如:对羊圈、栏舍及羊群集中的地方进行消毒时, 要先把粪便和垃圾集中消毒处理 (如焚烧、掩埋、化学药物消毒和生物热消毒等) 后, 再对其地面和墙壁等进行消毒;进行羊体消毒时, 数量少时可用消毒药液刷拭羊体, 数量多时可用药浴消毒或体表喷雾消毒;羊体消毒要避免冷天和雨天, 以免羊只受冷刺激或因药液挥发慢被机体吸收而中毒。

3.3 消毒用药时应注意的问题

选择消毒药时, 应根据不同病原、不同时期选择毒副作用小、无刺激、消毒效果好的药物;要掌握消毒药使用的浓度, 浓度太低达不到消毒效果, 浓度太高则会造成浪费、腐蚀设备且易对动物造成伤害;要了解消毒药的用法, 如有的消毒药需现用现配;对圈舍地面进行消毒后, 要经12 h以上、将地面和食槽用清水冲洗后再让羊群入舍方保安全。

3.4 合理处置病死羊的尸体

患传染病的病羊尸体内有大量病原体, 是危险的“传染源”。处理方法有:化制, 在特设的加工厂中加工处理, 既进行了消毒, 而且又能保留有利用价值的东西, 如工业用油脂、骨粉、肉粉等;掩埋, 应选择干燥、平坦且距离住宅、道路、水井、牧场及河流较远的偏僻地区, 掩埋坑深度要求2 m以上;焚烧, 将病死羊尸体投入焚烧炉中烧为灰烬, 此法对于清除传染源最为彻底。

参考文献

[1]冶金福.牛羊常见细菌性传染病的发生与防治[J].养殖与饲料, 2010 (6) :25-26.

[2]王永宏, 刘基.羊寄生虫病的综合防治措施[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2009 (2) :50.

8.“非典”十年后,会诊传染病防治 篇八

“2003年的‘非典’和后来的禽流感,提示我们必须对‘人畜共患病’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综合医院的传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大多是2003年‘非典’时突击建立的,多数机构处于萎缩阶段,放一两个人在‘守摊’。”

……

8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进行分组审议、专题询问时,与会人员这样表示。

抗击“非典”十年后,委员们“会诊”出了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哪些问题?

防治体系“薄弱”,如何破解

“‘非典’的突发,给了我们一个警示,近年来国务院在传染病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传染病的防控力度、科研立项的支持力度都加大了。我们医疗卫生战线的同志对此深有体会。”丛斌委员在分组审议时这样表示。

2003年以来,我国的传染病防治已经形成了一个政府领导、多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初步工作格局,逐步建立起各级各类传染病预防体系。

“但随着时间推移,尤其是环境变化、人口流动,病种、病原的复杂关系,给传染病预防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朱静芝表示,基层疾控人员不足、任务重、待遇差,不能适应现实要求。

这一问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调研也有新发现。今年4月至5月,该委员会调研了北京、海南、云南等5个省、市及所辖16个市(县、区),问卷调查了上海、黑龙江等12个省(区、市)。调研发现,我国传染病防治体系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还存在“财神跟着瘟神走”现象;防治人员数量和能力达不到工作要求;实验室检测能力需提升;基层动物疫病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和队伍力量薄弱等。

“在加强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方面,国家有什么解决思路和改革措施?”朱静芝在专题询问会上问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传染病防控人员的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在人员培训、待遇等方面,都有一些专门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回答说,我国对传染病防控人员建立了卫生防疫津贴,2004年将专职从事传染病、寄生虫病防治人员也纳入津贴范围,并大幅提升津贴标准。目前,全国近20万人获该津贴。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徐科表示,已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开展对重点疾病防控、新发传染病应对、实验室检验检测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同时强化人员绩效考核评估。

避免“小道消息满天飞”

“明天市内医院转移‘非典’病人,千万不要上街”、“某某学校出现疫情”……2003年非典时期,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谣言。

此类“小道消息”,近年来也出现在小儿手足口病、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治过程中。今年4月,浙江省慈溪市警方对3名散布甲型H7N9禽流感疫情者予以行政拘留。

谣言止于公开,疫情的科学发布是消除社会恐慌的良药。分组审议期间,多位委员、代表为健全疫情发布制度“支招”。

“传染病疫情的发布,贵在及时、准确。‘非典’以后,疫情发布制度和发布工作已有很大进步,但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韩晓武委员表示,疫情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会耽误疫情防控,且会导致“小道消息会满天飞”,造成社会恐慌甚至混乱。要强化重大疫情只能由中央主要媒体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制度。

许振超委员建议,地方政府将传染病定为“公共卫生事件”后,应迅速查明发病原由,并尽快向社会公众通报,以平息猜疑和恐慌情绪。“这几年好多地方出现了小儿手足口病,但是发病后,一些地方信息披露显得非常迟缓,从而造成当地家长惶惶不安,不利于传染病防治。”许振超说。

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认为,公众对传染病疫情享有知情权,各级政府和疾控中心应真实、准确、及时对公众公布疫情信息。全国人大代表杨林花则建议,对甲类、乙类传染病,每年或每季度应在全国医疗系统予以公布,以引起各级政府、医疗部门、医疗机构甚至每一个医生的关注。

禽流感等新发病,怎样应对

如果说“非典”是传染病防治法的一次大考,如何防治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则成为新的关注点。

“大规模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或者养殖地区,可能成为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的新的发源地……对传染病可能出现新的发源地和传播途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监测、预警机制?”专题询问时,谢小军委员如是说。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表示,通过坚持日常检测、加强风险评估、建立多部门合作预警机制,目前还没有此类重大传染病发生。如在三峡工程建成后,开展对三峡库区人群的健康检测,17年来,没有发现传染病疫情方面的异常情况。

“禽流感是近十年来我们国家畜牧业面临的重大挑战。2003年年底爆发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一直持续到现在。”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禽流感不仅危害养禽业,也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农业部门一直抓源头治理,防控禽类的禽流感;加强监测,全国基层建立了400多个农业部直属的疫情监测点;制定了严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疫情,按照预案迅速扑灭。

于康震表示,为了做好今冬明春H7N9的防控,农业部已于7月份印发今年下半年和2014年H7N9病毒监测方案;9月初将召开2013年秋季动物防疫秋防大会,全力避免今冬明春发生大的家禽疫情。

“针对新发传染病的变异规律,有什么科学预测手段?在科研立项上有什么支持?”丛斌问。

徐科表示,从国内外传染病防控实践看,现在大多数传染病的发生规律是难以预见的,主要的应对策略和措施还是设立敏感的、广泛的疾病检测或者症状检测系统。我国已建立覆盖多部门的病原体检测网络实验室体系,加强病原体的检测、识别和溯源能力,加强诊断试剂和疫苗研发等。“十一五”以来,中央财政投入19.1亿元,立项支持146项课题。

跨境传染病,如何防控

“全球化趋势导致传染病的跨边境传播,很多疾病现在已经实行无国界传播,‘非典’就是最典型的案例。”专题询问时,赵白鸽委员对边境地区传染病防控表示关注。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今年调研发现,我国陆地边境线长,地理条件和人员往来方式复杂,特别是云南、广西等西南地区,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接壤,边境无天然隔离屏障,边民往来频繁,疾病跨境传播风险高。近年来,输入性霍乱、艾滋病、登革热等传染病时有发生,边境地区传染病防控任务繁重。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地方财力薄弱,难以独立支撑传染病防治体系和应对严峻的传染病防控形势。

“目前传染病跨境传播的特征在我国有些什么表现?在我国边境口岸和边境地区如何进行防控?如何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赵白鸽问。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表示,现在全球传染病跨境传播的风险日益严峻,鼠疫、霍乱等古老的传染病频发;肺结核、疟疾等传染病死灰复燃;H1N1、中东呼吸综合征、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也不断出现。据有关专家表示,现在全世界新发现的传染病病原体有将近40种,其中一半在我国有发现。而我国边境线比较长,特别是陆路边境比较长,像云南、广西、新疆与周边疫情复杂的国家接壤,但医疗基础薄弱,边民往来频繁,监管难度大,疾病跨境传播的风险比较高。

该如何防控?支树平介绍,从口岸卫生防疫来讲,主要是依靠卫生检疫;同时加强日常监测。他坦承,我国口岸总体比较重视卫生防疫,但是发展不平衡。一些大的口岸、机场、海岸口岸,一些大的陆路口岸卫生防疫能力比较强,但是一些临时口岸、季节性口岸的基础比较差,也缺乏设备和人员,还存在比较大的隐患。

支树平表示,目前主要有6方面的防控机制:建立国际传染病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口岸传染病监测机制,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口岸输入性医学媒介生物的监测控制机制,出国人员健康服务体制,联防联控机制(和卫生计生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境外卫生组织联防联控,和省、市、县各级组织的联防联控机制等)。其中,在口岸检测方面,我国2008年到2012年口岸排查处置有传染病症状者是11.7万余人,确认各种传染病6349例;今年上半年,在口岸发现有传染病症状12300多人。

“国境卫生检疫依照的《国境卫生检疫法》已实施26年了,现在确实需要修订,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给予关注和支持。”支树平如是建议。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调研中建议,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边境地区的传染病防治投入,设立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加强防治体系建设,保障工作经费,从而巩固防止输入性传染病的第一道防线。

困难传染病患者,如何救助

“患有特定新发传染病的困难人群,政府有哪些具体的医疗救助政策?”专题询问会上,丛斌这样提问。

“对于困难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国家有一个有效的政策体系。”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首先回答这一问题。他表示,该体系分两个层次:其一,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也就是通过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三项基金的报销进行解决;其二,通过第一个层次仍然解决不了的,再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解决,去年全国财政共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98亿元。

第二位回答问题的是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按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困难人群特定传染病医疗救助工作,是由民政部门负责。”李立国表示,对新发传染病,民政部会同原卫生部2010年出台《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切实将低保、五保对象纳入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症患者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实施救助。2013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时,要求通过城乡医疗救助渠道帮助解决人感染H7N9禽流感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这些政策都得到了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共给予困难人群医疗救助9134万人次,支出资金221亿元,其中包括新发传染病等。

“国家对西部贫困地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哪些特殊的扶持政策?有无专项的资金支持?如何加强这方面的支持?” 刘德培委员继续提问。

“近几年国家财政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尤其是对中西部地区工作的支持力度是不断加强的。”王保安表示,这种“加强”有两方面表现:一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以及专业防控机构的能力建设方面,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和运作机制;二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传染病防治的投入呈现倍增的态势。比如说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持,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中部地区补助60%,东部地区补助从10%到50%不等,体现了向中西部的倾斜。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2012年,发改委和原卫生部一起组织编制并启动实施了《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方案》。中央对西部地区给予了重点支持,去年以来已经安排中央投资20亿元,支持西部地区300多个重大疾病防治设施项目建设。下一步,在中央资金和建设项目安排上都将优先支持西部地区,同时积极推进广西、四川、云南等地艾滋病重点医院,以及青海、云南国家鼠疫菌种库等的建设。

宣传教育预防,切勿“走过场”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报告显示:仍无全国统一的传染病防控教材;一些学校挤占健康教育课时,或对健康教材“一发了之”;一些媒体对“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责任落实不到位;除北京、上海外,多数省份有卫生保健人员的学校比例不超过50%,有的省在10%以下……

“控制传染源需要民众的理解支持,阻断传播途径需要民众积极参与配合,而保护易感人群更需要广大群众有自我保护意识。”专题询问时,姒健敏委员提出,全社会参与对于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系统防治知识的普及非常重要。

在姒健敏看来,当前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作用十分薄弱。“在鼓励全社会参与防治传染病、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上,政府部门有没有规划、目标?学校怎么能保证‘不走过场’?”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聂辰席表示,下一步,将强调媒体的法律责任,扩大公益宣传;提高传染病防治宣传的质量,提倡通俗化、大众化;突出对重点环节、薄弱环节的宣传等。“要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手段和方式方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宣传。”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坦承,目前学校在传染病防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教育工作、学校校医和保健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均采取了一些措施,下一步将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教育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健康教师培训和教学资源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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