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房屋修建合同

2024-07-21

常用房屋修建合同(共10篇)

1.常用房屋修建合同 篇一

房屋修建合同

房主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房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黔化路308号修建一栋四层的楼房,经与乙方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以干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指导搬运。

3、经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以人民币318元每平方板面为准,楼梯间一个平方米按两个平方米算。炮楼砌超过2米的按每个平方米的318元计算为准。

二、付款方式:

开工支付生活费30000元,第一层主体完工按总工程的80%支付,第二、三、四层主体完工也按80%支付,其余的20%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一、二楼清光,三、四楼内扫把扫毛,厨房厕所贴砖和地板砖,包括一、二、三、四的一切地砖及楼梯踏步和地脚线。

2、外墙牌面贴墙砖。

3、工程质量必须做到面平、线直,过得大众眼睛为准。主体工程按开工之日起为准,二个月完工,地圈梁及下雨天所一切担误施工的原因不在二个月之内,如有误期甲方必须近快想办法。

4、施工的程度:第一层盖板,第二层线浇,第三层盖板,第四层线浇。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遵守,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签字:

2014年月日

2.房屋修建承包合同 篇二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 * 市* *区**地号土地内定名“* *名宫”,经暂编号a区*栋*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 *市政府* *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仟*佰*拾*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 ,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 * *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电话:

3.房屋修建合同书 篇三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建筑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复桥镇复兴街94号原地建筑一幢总楼层为六加一,建筑面积约为21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修建。

二、乙方全部承包钢筋,各种小件、砖体、粉水、地坪、面砖、琉璃瓦、房盖,承包费每平方米柒拾捌元人民币计算。

三、施工过程中,架杆、架板、盒子板、撑子木,设计该楼用的各种机器一律由乙方搬到建筑场地,完工后,由乙方自己搬走,造成器件损坏、运输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四、甲方如有建筑材料,乙方概不能停工,且在建筑过程中一定要节约用料,如造成浪费,甲方有权扣出一定工时费,乙方在进入场地一定要按甲方安排施工,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如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或乱施工,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复或返工造成损失费一律由乙方负责。

五、在修建施工中,各种安全器材,一律由乙方负责,且乙方一定要把好各个工人安全关,如有造成工伤、工伤费、伤残费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其任何责任。

六、在建修工作中,所有生活由乙方自己办理,与甲方无关,且在修建中途,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办理生活,只是建筑过程中,甲方在每天一层盖板办理一次生活。

七、建筑时间由7月19日开始,竣工时间月19日。(共计划150天)乙方只能提前完工,不能超出规定时间,如有延工造成甲方房屋卖买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外,但施工时间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方可后延)。

八、付款方式:付款分为三次付清;第一次主体到三楼盖完板后,付总工程款的25%即5万元人民币;第二次主体完工只做面砖、地坪付40%即人民币6万元;每三次所有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其余时间乙方不能与任何理由向甲方借工资。乙方借支结算与借条为准。

九、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经济损失一律由违约方自己负责,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合同在场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4.私人房屋修建合同书 篇四

承建人(乙方):

甲方在前进社区房基地兴建自住房一栋,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合同,希共同遵守。第一条、建筑项目:包含房屋的基础、主体及屋顶压墙建设,所有内外墙要抹灰,房屋正面外墙贴大理石。

第二条、建设地点:纳新小区119号。

第三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建房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 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 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第四条、建房工期:从 2012年 月 日起至 2013年 月 日止。

第五条、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人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基础施工先付壹万,主体过半再付叁万,屋面贴瓦再付叁万,拆架后再付贰万,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交房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 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 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 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4、整体建筑建设内容:房建工程规范中所指的主体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含上下水管的孔洞预留,电路闭路电视线、电话线、管线路的预埋和安装,瓷砖粘贴等。

5、本工程一层和二层为全框架建筑,其余层数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以测量实际面积而定。

6.外装修:外墙立面均为大理石贴面,色泽自选。

7.内装修:卫生间,厨房立面均贴200×300白瓷面砖到顶,一、二层大厅,楼梯过道贴2米高200×300白瓷面砖。

其余内墙面均为水泥砂浆抹面,刷室内白涂料二遍,所有房间地面均铺地板砖,地脚砖。

第七条、工程质量。

房屋四角垂直,墙体倾斜度不超过 1 厘米。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 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 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 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 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 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有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 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 切损失。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 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法院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5.房屋修建合同协议书 篇五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房 屋 修 建 合 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砖砂、石子、钢材,水泥,铁钉,扎丝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的一切用具等,材料由甲方运到车能到达的地方,由乙方负责转运,甲方不负转运费用。

二、承建项目:

甲方没有建房图纸,按甲方口头提供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扎钢筋、现浇混泥土及面、门前台阶砼垫层、内外墙水泥青光。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元,大写(元整)。按每层建筑顶面,面积计算,楼梯按 1.5 倍收方。

四、付款方式:

在修建中预付 50%,修建验收完毕付总工程的 90%,预留 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乙方不支付水电费)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需提前 2-3 天通知甲方所需材料。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正规标准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质量标准施工,墙体垂直不得超出 1 公分误差、楼面平水不得超出 2 公分误差,如有返工、由乙方负责一切费用。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方式、讲究职业道德,施工人员不得有酒后施工行为。

八、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九、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6.私人房屋修建合同书(通用) 篇六

房主人(甲方): 身份号: 承建人(乙方):

身份证:

甲方为改善居住条件,需新建房屋一栋(结构:砖混),乙方承建甲方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房屋工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建筑项目: 私房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 第三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房屋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造。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2、乙方自带建筑工程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工具。包括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下雨影响工程质量。

3、乙方应提前 天,将工程建设所需材料告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像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4、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到三通入户(即水、电、道路三通入户)

5、第四条、建房工期

该房屋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可顺延工期,但乙方不能因其他不正当原因拖延甲方建房竣工时间。第五条、建设工程承包单价及建设内容

1、房屋建筑面积的确定

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外墙皮长×房屋外墙皮宽)+(雨篷长×雨篷宽×1/2)

2、整体建筑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本房屋修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单价为 每平方米。包工总费用为(包括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且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计算)

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房建工程规范中所指的主体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混泥土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上下水管的孔洞预留、电路、闭路电视线、电话线、管线路的预埋和安装,瓷砖粘贴、、、等。第六条、承建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2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工程的70%时付总费用的75%,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第七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筑法》等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杜绝一切事故。如有此类情况出现,乙方承担事故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

3、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任等影响房屋质量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第八条、工程质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确定施工图纸,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质量: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平整,垂直误差不超过1厘米。墙体粉刷:阴阳角垂直,墙面误差率不超过3毫米。建房后的墙体、门窗洞口等要做到平整、光滑、无空鼓,墙砖、地面砖做到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整,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整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

5、第九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有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在承建过程中,工程质量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达到约定要求,乙方应无偿修改、返工或重整且负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经协商无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属甲方违约。

4、任一方违约均支付守约方违约金,金额为总费用的一倍,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其他的法律途径解决。

5、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10%外,全部付清。

4、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7.常用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篇七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虎爪村30号楼房第一层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期从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1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再租用可优先考虑,如乙方租不到5年,押金¥1300元归甲方所有。

二、租金每月人民币壹仟叁佰元(即¥1300元)每月租金在30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合同生效之日起交给甲方人民币1300元(1300元只是房租,不包括税收或其他费用)。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水表电表齐备,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注:水费2.5元/方,电表号:5014034265,电费两个月交一次,单月份交费)。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损坏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安装(室内灯光、开关要对房屋进行任何改动或者装修,必须通知甲方,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需按时交租给甲方,不得拖欠,如拖欠一个月不交,合同取消,押金归甲方所有(不可以合租,或分租、转租)。

六、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只供乙方合法经营住宿之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房屋不能用作生产用途,只可以做店面)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一切意外,以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责。

八、注意防火安全、卫生清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8.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 篇八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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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常用房屋修建合同 篇九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10.修建房屋协议及安全合同 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在开阳城关白砂井小区有合法宅基地一块,现需修建,为保证工程质量,现承包给乙方修建,乙方承包后不准转包他人,房屋按有关部门规定修建5层,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把房屋承包给乙方修建,甲方只包工不包料,按双方协商价每平方米124元付给乙方,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施工原料水泥、砂砖、碎石、钢筋、铁丝、钉子、扎丝及水电等,甲方不能人为待料。

二、工程要求:乙方必须按图施工,第一层层高3.6m,第二层以上均为层高3m,外墙面清光刷漆2次,后墙面水泥搓砂清光(第一层平窗台以下要水泥清光),内粉水要一次性水泥清光,墙角线条要垂直,室内地平要水泥清光的清光,不清光的就打水泥毛糙,楼梯间按每平方米增加一平方计算,顶层出檐每1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楼顶女儿墙砌好刮槽清光按每1米工资50元计算,整栋房屋铺钢筋密度15×15公分,最后一层铺钢筋密度10×10公分,楼顶骑马筋密度20公分筋长1.65m。乙方注意:甲方楼梯间不能出现扇 1

形,第三层房屋要打圈梁,第一层门面前有钢筋水泥柱子一根50×50公分,柱子要横平竖直,不能偏移。

三、质量要求:乙方做砖墙时要四角垂直横平竖直灰缝不能超过1公分,墙身要平整不能出现凹凸不平,如果出现以上工程质量不符,乙方必须返工重做,返工的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打地圈梁另算,甲方付给乙方工资1200元,地圈梁高度30公分,宽25公分。

五、乙方承包工程后,必须自带合子板、撑住、内外架料和捆架子的绳子,自带振动器、振动棒、拉直钢筋的机器和搬弯钢筋的工具及施工中所需的一切工具和做工人员,乙方生活自理。

六、安全问题: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乙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工人,要头带安全帽、拉好防护网、不能酒后施工,要注意前后左右路上的行人,砖渣不能往下乱甩,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小心出现任何的伤、亡事故和砖渣乱甩打死或打伤前后左右路上的行人,都与甲方无关,所有的一切医疗费用和其它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期限:乙方不能待工,必须在2012年10月31日前完工,工期如果超出,甲方按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二扣出。

八、收方问题:乙方完成修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

际平方计算。

九、付款方式:乙方在施工中每完成一层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捌仟元(¥8000.00元),剩下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十一、以上条款:望共同遵守,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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