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评比制度

2024-06-28

先进个人评比制度(精选10篇)

1.先进个人评比制度 篇一

关于评比季度案场冠亚季员工、策划设计先进个人的相关规定 为充分调动策划、设计、案场人员的积极性,肯定员工的工作成绩,褒奖工作中遵章守纪、勤恳踏实、认真积极、尽职尽责的优秀员工,保质保量地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经公司上级领导决议:特确立今后每季度进行一次上述人员的先进评比活动。现将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营销中心:全体案场评选冠亚季军3名; 策划中心:优秀员工:2名 设计中心:优秀员工:2名

二、评选组成员:

营销系统:案场经理、主管经理、人力资源、总经办督察、上级领导;

策划系统:部门经理、人力资源、总经办督察、上级领导; 设计系统:部门经理、人力资源、总经办督察、上级领导。

三、先进个人参评资格:

1、评选人为策划部门、设计部门、案场正式员工;

2、季度内无违反公司、案场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

3、季度缺勤天数累计不超过 3天;季度迟到、早退不超过2次;无旷工;

4、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工作业绩完成较好,无较大的

工作失误,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

5、对案场、部门、公司有特别贡献事迹;

6、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采纳的可行性改革实例。

7、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

四、督察频次、方法、参照指标: 频次:

(一)在每年4月10日前进行第一季度的优秀人员评比,季度督察结果是该季度三个月月度考评的算术平均分;

(二)在每年7月10日前进行第二季度的优秀人员评比,季度考核是该季度三个月月度考评的算术平均分;

(三)在每年10月15日前进行第三季度的优秀人员评比,季度考核是该季度三个月月度考评的算术平均分;

(四)在次年1月15日前进行评比(包括第四季度评比),评比是全年12个月月度考评的平均分和全年关键业绩指标的算术平均分。

方法:依据《员工工作检查记录单》各级督察人员对于员工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业绩指标、工作质量、遵章守纪情况、内外部投诉进行日常记录、沟通、整理、反馈;

参照依据:策划设计人员:任务执行指标占50%;工作质量指标占40%;遵章守纪指标占10%;

营销中心冠亚季军:销售业绩回款情况占60%;任务完成占30%;

遵章守纪占10%。

五、奖惩依据: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案场相关规章制度、流程、通知等; 奖励类型:先进个人照片公示、通报表彰、奖金奖励、奖品奖励、出外考察、学习培训、旅游等形式;

惩处类型:

一、不能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做好模范表率榜样;

二、(1)、针对策划设计人员:所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流程的不规范行为;

(2)、针对营销中心案场人员:

1、因职权之便侵吞公司财产、销售当中索受客户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炒号、倒房、倒团购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2、私自设槛收受客户定金、价外价、房款及其他物资,索取不正当利益;

3、私自处理换房、退房、更名、签约、下定等事项。凡出现以上现象的,一经公司查实,凡参与人员所有工资、提成和各项福利一律不予发放,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并给予3---5万罚款;并对案场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比例的处罚,并取消季度、优秀案场经理评选资格;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内外部有效投诉;

(四)、工作任务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有质量事故。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属总经办。

七、本办法自上级领导签批即日起开始实行。

***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总经办督察管理 2012年2月1日

2.物业公司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篇二

1、政治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理念,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强、作风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取精神强。

2、以物业管理为己任,廉洁勤政,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等的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勤政廉政,恪己奉公。

3、十分尊重和支持领导的工作,密切配合,坦诚交流,同心同德地做好物业公司的各项工作。

4、业务水平领先,工作成绩显著,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奋,勇于创新,精通业务,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

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务实高效,群众满意率高,创立文明服务窗口,树立机关文明服务新形象

3.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篇三

研究生先进班级、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一、评比条件

(一)研究生先进班级

1、有一个坚强、团结的班委和党、团支部,班、团干部密切配合,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能积极主动地配合研究生会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及时完成研究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3、班级课堂纪律好,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效果优良,无退学学生及考试作弊行为;

4、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本学年全班同学没有人受警告(含)以上处分;

5、较好地完成学院、所在分院(系)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学校、研究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配合研究生会本部门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热心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带领和组织同学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工作作风踏实,能出色完成任务,工作实绩明显。

3、密切联系同学,为人正直,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积极配合、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和领导。

5、学习努力,成绩良好。

二、评选名额及比例

1、先进班级评选比例控制在参加评选班级的一定比例以内;

2、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面向研究生会全体干事,即非主席团、非各部门负责人员;参评比例按部门人数的一定比例以内;

三、组织实施

1、评选工作在每学年十月份进行,由研究生会办公室发起并组织实施。

2、先进班级的相关材料由各班长报送研究生会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一年来各班级参加活动的记录、档案情况,结合研究生会主席团、各部门相关意见评选,并报送主席团审定。

3、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在研究生会干事自我申报、部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部门负责人提名(提名人员在部内公示),上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一年来个人的工作情况,部门负责人的意见,结合主席团、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评选,并报送主席团审定。

四、奖励办法

1、授予当选的班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荣誉称号以及相应的奖状、证书;并予以相应奖励。

2、授予当选的研究生会干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及相应的证书;并予以相应奖励。

五、备注

具体评比细则另行发布。

具体评选比例和奖励方法另行通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

4.先进个人评比制度 篇四

2017年,在XXX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困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凝聚力,树立先进典型,推动2018年工作的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真实可靠、宁缺勿滥的原则,现场投票选举:“2017-2018年度优秀集体”1名,“2017-2018年度先进个人”3名。

一、先进评比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评比办法:现场不记名投票,票高者得(如有并列,则进行二次投票)。

三、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评选期内,无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公司处罚或通报批评。

2、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全年出勤率90%以上(婚、丧、产假除外);无早退、无旷工现象;无任何绩效考核扣罚记录。

3、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执行力强,工作无拖拉、推诿等现象,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或领导安排的工作;全年未出现较大工作差错,或发现错误及时改进,避免不良影响或损失。

4、服从公司安排,乐于助人,乐于奉献,热情友善,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全年无吵、打架及其它影响团队团结的不良记录。

5、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流程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标准操作,基本功扎实,技术过硬;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较大事故。

6、尊重领导,服从安排,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学习和集体活动,为员工树立良好带头作用。

7、创造性工作,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

8、爱护公司财物,节约用水有电。

四、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1、部门员工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乱纪及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现象发生。;

2、部门有合理的管理制度,管理规范有序、管控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有力;

3、有清晰的岗位设立,分工明确,工作效率高,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4、部门员工尊重领导,听从指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5、部门内部团结协作好,团结一致,互帮互助,有较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离职率低,员工队伍稳定;

6、高效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部门和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7、部门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和工作效率,积极向上,团结奋进,公开、公平、公正,有良好的风气;

8、与其他部门关系融洽,其他部门对其满意度最高、意见最少;能有效的沟通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其他部门的认可及好评。

河南XXXXXXX有限公司 办公室

5.先进个人评比制度 篇五

(试行)

为充分调动全院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我院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郑州航院学生奖励条例》和《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德育成绩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院学生先进评比小组负责我院学生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审批和推荐工作;

2.年级辅导员负责本年级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比组织和审查工作;

3.班主任负责本班级的各类先进个人评比的具体实施和推荐工作。

二、先进个人称号和评选条件

省级先进个人

(一)评选条件

1.省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

(2)符合省三好学生评选文件要求;

(3)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二年级以上第四学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二年级第三学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0分以上;

(4)荣获上年度一等以上奖学金;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7)体育成绩为及格以上,课外体育锻炼成绩为10分。

2.省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

(2)符合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文件要求;

(3)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二年级以上第四学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二年级第三学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0分以上;;

(4)荣获上年度二等以上奖学金;

(5)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作用;

(6)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7)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3.省优秀毕业生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

(2)符合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文件要求;

(3)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在校期间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获省级一次以上或校级两次以上先进称号者;两年制专升本学生获得一次一等以上奖学金者;四年制学生累计三学年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者;五年制学生以后三年学习成绩为准,累计两学年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者;在校期间每学年均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专业技能过硬,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省级以上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者;在各项文体竞赛、科技活动以及社会活动中作为主要参加者(主力队员)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活动和竞赛级别由市级以上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或奖状为证,参与程度(如是否主力队员)由担任活动或竞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或主教练出具证明。鼓励范围为国家级表彰团体、个人前六名;省、市级表彰团体、个人前三名。

(5)遵守国家就业政策,能正确处理个人和国家需要的关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补考者;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二)评选比例和方法

1.省三好学生:按照学校下发的比例标准,符合省三好学生条件,按德育量化考核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序,顺序推荐。

2.省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学校下发的比例标准,符合省优秀干部条件,考核为优秀,择优推荐。

3.省优秀毕业生:按照学校下发的比例标准,符合省优秀毕业生条件,根据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择优评比。

(三)评比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交班级评审小组;

2.班级评议、推荐;

3.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签字;

4.学院审核公示后上报学校审核;

受表彰者申报材料中需出示荣誉证书或相关表彰证明的复印件(学院验原件并盖章),竞赛或活动的等级、权威性说明以及是否主要参加人(主力队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校级先进个人

(一)评选条件

1.校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素质、关心集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具备校三好学生条件;

(3)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二年级以上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荣获本年度一等奖学金;

2.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素质、关心集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具备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3)学习成绩突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二年级以上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荣获本年度二等以上奖学金;

(5)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组织和带领其他学生努力学习、发奋成才、共同进步,工作成绩突出。

3.校三好学生条件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素质、关心集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德育考核成绩为A等;

(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第四学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0分以上;

(4)荣获本年度三等以上(包括三等)奖学金;

(5)体育成绩为及格以上,课外体育锻炼成绩为10分。

4.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素质、关心集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德育考核成绩为A等;

(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第四学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0分以上;

(4)体育成绩为及格以上,课外体育锻炼成绩为10分;

(5)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

5.校优秀毕业生条件

(1)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校、院、班级活动。

(2)附合省、市级先进个人一次以上或校级先进个人两次以上或二等奖学金两次以上,按比例择优推荐。

(二)评选的比例和方法

1.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比比例皆为本院学生总数的0.25%,综合考评。

2.校三好学生:评比比例15%,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按量化考核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序。

3.校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比例5%,符合校优秀干部条件,考核为优秀,择优推荐。

4.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学校下发的比例标准,根据四年综合表现,择优评比。

(三)评比程序

1.学生本人总结,提出申请;

2.班级评议、推荐,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

3.学院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核;

4.学校批准。

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6.先进个人评比制度 篇六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

个人实践材料上交要求

4项材料与学分挂钩,望大家给予高度重视。

一、上交材料:4份(纸质版)

第1份: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第2份:暑期社会实践论文(报告)(学校实践团或者学院实践团

或者个人实践)

第3份:附件2:2013年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调研

任务

(一)第4份:附件3:2013年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调研

任务

(二)二、资料填写要求:

第一份:

第二份:

1.有封皮(示例)

2.内容标题宋体四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行距1.0,不得少于

2000字,内附照片最佳。

第三、四份:

1、无需再交调查论文,调查问卷需按要求上交一份,表中内容必

须填全,最后请每份分开装订好上交。

2、表中红色字体为模版,根据具体实践情况进行修改。

3、调研问卷结果统计需写全调查问卷中的内容,字体宋体小四,内容整洁美观,表格大小不够可以适当延伸到下页,但需调整好表格大小,尽量使表格框占满整张纸从而达到整齐的效果。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的评选

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标准

(1)积极参与、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2)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3)能带动周围同学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配合校团委、学院团总支、研究生部的社会实践有关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评选方法和数量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需结合各学院团总支组织的社会实践成果交流会评选结果,由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团总支、研究生部初评,校团委审批。申报时需附推荐名单及个人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按各学院参加实践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各点上社会实践团按团队总人数20%比例上报。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或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总结(含典型活动的照片)。

二、社会实践优秀论文(报告)

1.评选标准

(1)论文(报告)主题突出,总结材料内容详实,特色鲜明,能充分表达出实践的中心内容。详细要求见《西安工程大学优秀社会实践论文评选细则》。

(2)有详细的活动日程安排和记录,有实践地党政部门给予的证明材料。

6、各项评比工作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评选方法和数量

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由学院团总支、研究生部初评,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报时各学院只上交电子版,由校团委统一打印,请评委进行盲评,从而减少格式、包装问题对评选结果的影响。按各学院参加实践总人数1%的比例评选。

3.评选细则

实践论文主要分为学术论文及实践心得两大类(社会调研论文属于学术论

文)。根据社会实践教学考核要求,现将评选有关要求制定量化考核指标说明如下(满分为100分):

(一)、论文写作内容及质量(80%)

(1)论文选题是否符合社会实践要求、是否有创新性①(15%)

(2)实践论文的学术水平及思想内涵②(30%)

(3)论文是否有引用数据、参考资料等信息及丰富程度③(10%)

(4)论文格式是否符合规范、章节层次设计及排版是否合理(10%)

(5)是否有图片、图表等辅助说明及应用是否合理(10%)

(6)字数不能少于3000字(5%)

(二)、其他(20%)

(1)是否有教师专业指导或推荐(10%)

(2)写作论文是否和“挑战杯”等竞赛活动相结合,是否具有科研生产、社会调研等方面的推广价值(10%)

说明:

①实践论文若发现为抄袭(雷同内容占一半以上),非本人亲自撰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②学术类论文主要看其科研学术水平,实践心得类论文内容看是否积极向上。

③引用的数据、参考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及其覆盖面。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

7.先进个人评比制度 篇七

一、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的评选每月组织一次,在统一评选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做到评比公正,民主公开。

二、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办法,申请人要写出书面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师德教风建设个人事迹报告。

三、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的教师提供的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符合标准,事迹要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夸大成绩的情况,取消师德标兵和先进资格。

四、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的产生参照市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所有竞争者要进行竞争演讲,学校师生根据竞争者成绩高低选出1名为校级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具体评分标准另附。

8.调解先进评比办法 篇八

关于开展调解先进评比工作的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推动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法院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调解先进(包括集体和个人)评比是对一个工作的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在体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处理效果上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表彰的常设性活动。

第二条调解先进评比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法院研究室负责,各基层法院、市法院各部门对该项工作遇到问题应及时和市法院研究室联系。

第三条调解先进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从12月20日开始,各基层法院、市法院各部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该拟推荐的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及相关数据报市法院研究室,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第四条调解先进评比设调解先进法院、调解先进集体标兵、调解先进集体、调解先进个人标兵和调解先进个人五个项目,各基层法院、市法院各部门认为与调解工作有关的其他单项工作有特殊成绩的,可上报相应材料,由市法院研究室统一初评后报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单独评选表彰。

第五条各基层法院、市法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调解先进评比工作,基层法院要成立调解先进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或责成专人负责,确保调解先进评比 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调解先进的评比条件、范围、申报要求

第六条调解先进的评比主要依据调解、撤诉、和解、协调案件的数量、比率,同时参照部门或个人所受理、审结(执结)案件基数以及案件的影响程度。

第七条调解先进的评比范围包括各基层法院及市法院的各业务部门,即立案庭(立案协调、速裁)、民商事审判庭及人民法庭(调解、撤诉)、刑事审判庭(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撤诉)、行政审判庭(调解、撤诉、协调)、执行局(和解)、审判监督庭(调解、撤诉)等部门。

第八条下列集体可参加调解先进评比:

1、基层法院调解率(含各类案件调解、和解、撤诉、协调率,下同)在60%以上的;

2、基层法院部门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在12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65%以上的;市法院部门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在5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30%以上的;

3、基层法院部门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4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85%以上的;市法院部门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2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40%以上的;

4、审(执)结行政诉讼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在20件以上且调解协调率在45%以上的;

5、执结执行案件在100件以上且和解、撤诉、协调率在40%以上的;

6、审结民商事二审案件在10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30%以上的;

7、审结再审案件(含立案协调)在4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20%以上的。

第九条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先进评比:

1、基层法院人员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在5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70%以上的;市法院人员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在15件以上且调解率在25%以上的;

2、基层法院人员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15件以上且调解率在90%以上的;市法院人员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8件以上且调解率在45%以上的;

3、审(执)结行政诉讼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在1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50%以上的;

4、执结执行案件在30件以上且和解、撤诉、协调率在40%以上的;

5、审结民商事二审案件在3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30%以上的;

6、审结再审案件(含立案协调)在20件以上且调解率在20%以上的。

第十条调解先进申报材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1、申报集体或个人的自然情况;

2、申报集体或个人的结案总数、结案中调解、和解、撤诉、协调数;

3、申报集体或个人的具体工作经验、做法;

4、申报集体或个人调解、撤诉、和解案件的具体案号及协调案件的登记;

5、基层法院申报材料应加盖院章,市法院申报材料应由主管院长签字。

第十一条参加调解先进评比的集体和个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一年内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2、一年内所办案件无重大审判责任及主观审判责任;

3、一审庭室、法官所办结案件的改判发回率不高于20%。

第三章奖励办法

第十二条对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本着荣誉与物质并行的奖励办法。对调解先进集体,只授予荣誉,不作物质奖励;对调解先进个人标兵,在授予荣誉同时,给予物质重奖;对调解先进个人,在授予荣誉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市法院党组根据评比情况另行决定。

第十三条调解工作的相关指标和参照系数计入岗位责任制考核。调解先进个人的物质奖励由市法院统一发放。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施行前本院公布的相关考评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9.学风建设先进评比方案 篇九

学风建设先进评比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学风建设先进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鼓励先进,树立正确导向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院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学风建设先进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比目的

不断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营造“乐学善思 力行进取”的优良学风。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学风建设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及其成员执行实施方案,确定检查评比细则,根据实施方案开展检查评比工作,进行检查结果的汇总、分析。

三、评比项目

“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先进班级”、“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宿舍”

四、评比时段

本次评比共分为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2018年5月21日-28日。学院根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优良学风班级评选办法》、《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办法》、《优良学风班级考核指标体系》及《优良学风宿舍考核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评选出“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

第二时段:2018年5月28日-6月8日。学院上报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后,学校学风建设考核评比领导小组根据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进行材料核实,走访学生班级、宿舍,结合整学年学风督察成绩评选出“优良学风示范班级”和“优良学风示范宿舍”。

第三阶段:2018年6月8日-22日。根据《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学院评选办法》及《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学院评选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学校学风建设考核评比领导小组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考核,并结合学风建设总结汇报材料、PPT现场展示材料评选出“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学院”。

五、评比内容和形式

(一)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评比:根据具体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风建设实际开展成效,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评选。

(二)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学院评比:本次评比采取量化考核,设制度建设、学生遵守校级校规情况、思想帮扶、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及其实施效果、课外活动、学风建设成效、学生工作评价、特色项目、总结九个一级指标,同时设加分、减分项目,具体见《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学院评选指标体系》,采取根据材料打分和评审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汇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学风建设先进评比活动。在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支撑材料要客观、真实、可信。要注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本次活动中图片、视频的搜集、整理和申报。

(二)认真总结、及时整改。各学院要认真梳理并全面总结本学年学风建设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本学院一年来的学风建设总结(5000字以内,内容真实、言简意赅、数据可靠),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备查。各学院书面申报材料以及活动开展图文资料以PPT形式进行展示。汇报工作结束后,学校学风建设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评定优良学风建设先进学院,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院要限期整改。

10.先进个人评比制度 篇十

在思想政治方面,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利用业余时间了解学习时事政治,能够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政治思想武装自己、充实自己,使思想和行动与上级领导要求相一致,做到活学活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思想问题和业务问题,更好的服务于本职工作,成效明显。

只有业务学精学透,才有利于个人素质的提升和业务工作的拓展。因此除了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外,该同志还把业务学习始终放在重要位置上,20xx年初以来,在完成日常繁重、琐碎的报账、申表具体任务及保险业务基础上,该同志力求对市公司下发的有关业务、财务规定的文件精神融会贯通,再进一步,自我加压。除了积极、主动参加市公司组织的业务学习外,她还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做学习的有心人,将有关保险工作的新老条款认真学习、梳理、分析,选择最优组合,达到深度积累与创造性掌握的有机结合,为个人业务的正常健康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公司业务正常健康运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开拓进取,在内业岗位上忠于职守、勤勤恳恳,为**支公司的业务发展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

多年来,该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扎实刻苦,干一行爱一行,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由于自己承担的业务是理赔工作的第一道关,每次接到理赔案件她都能及时、准确地抄单,不耽误理赔工作的正常运行。并认真学习和掌握保险业务的有关操作流程,严格遵守商业秘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向客户作好保险品种的宣传解释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体现中国人寿“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企业文化理念。由于保险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工作量繁多,平日不仅要做好内业的正常工作,为外勤服好务,还要完成市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展业压力很大,在这种巨大的困难和压力下,该同志没有失去信心,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与积极沟通、协调下,主动利用业余或节假日时间,经常与保户联系、讲解,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险计划方案,使20xx年的个险、短险业务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对于一个只身由外地来***市打工的聘用人员来说,确实是迈出了艰难的一步。

在财务制度方面,每周请款后该同志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账,保证报表的上报速度,以方便业务处理,另外在保证上报时间的前提下,还要保证上报质量、做到费用科目使用正确、支付方式合法合规。遇到自己不懂的问题她能够虚心请教,使每一笔费用、票据都笔笔准确。严格执行省市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管理,有力提高了资金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当天保费及时入帐,截至年末没有一笔不合理的银行未达帐,手续费和税款计提准确,每次制表合规,表内数据关系正确。每月与核算会计对帐,认真核对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以便有错误能及时改正。按市公司的要求建立了现金及银行存款明细账,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及时,逐笔序时记账,确保每笔业务日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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