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2024-10-25

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9篇)

1.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一

关于职工自愿要求不由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的申请

公司已通知本人由公司统一为我在天津市社保机构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本人应负担的费用由公司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人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社保上是的权利义务以及不购买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后,仍然决定不由公司为我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并言明如公司强制统一购买社保并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其应负担的费用将辞职。

据此情况下,本人特向公司提出以下申请:

经本人申请,公司同意不强制统一为本人在社保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而由本人自行决定或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

公司将因购买社会保险而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参保费用直接支付给我。该费用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公布的上一年度参保基数确定,每年核定,并按月与工资一并发放给我。

本人无论是在工作期间还是离职后,如要求公司为本人补办在工作期间未办理社保的期间的社保,本人需退还已从公司处领取的全部社保补贴,并按照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应当由其缴纳的社保费用,对在补办社保保险中社保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全部由本人负担。

对按照规定能够补办的社保项目,公司在收到本人支付的费用后,按照规定为本人补办社保。本人不支付和退还费用的,公司有权拒绝补办。

对因不能补办社保项目所导致的利益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

2.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二

各部门、各位参保职工: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病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经公司研究,为公司参保职工购买英大人寿保险公司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保险期间:自201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24时至。

2、保险范围:被保险人为201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公司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参保职工。2011年12月份以后调动人员仍执行原单位标准,由原单位负责理赔。

3、保障项目:参保人员在合法医疗机构(省、市医保定点医院、陕西省电力公司医保定点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正规药店(省、市医保定点药店、陕西省电力公司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部分),在正规专业体检机构体检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的部分,英大人寿在其个人给付限额范围内按照实际花费的100%予以支付。

4、保险额度:按参保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年龄段实行不同的额度,具体为:2011年12月31日前满30周岁以下执行5000元标准,31-40周岁5500元标准,41—50周岁6500元标准,51周岁以上7500元标准。

5、有关说明

(1)按照投保公司特别解释,凡标注有“电力刷卡”

类似字样、表明系电力医保卡刷卡支付的发票不在赔付范围内。

(2)在保险期内的购药正规发票每张总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提供购药明细清单。发票姓名和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

(3)按照陕西省电力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凡由陕西省电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各厂定点医疗机构,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我公司参保职工在上述医疗机构中就医、购药均视同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就医、购药。

具体事项请参照《2012年陕西省电力公司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手册》,手册已发放各部门,请各部门组织学习。

6、第一批收集发票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至9月1日;第二批收集发票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交发票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两面A4纸)。

人力资源部

3.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三

财企[2003]61号

颁布时间:2003-2-9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企业和职工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据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所需资金如何列支,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财务处理不一致,不利于财务管理规范化。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维护企业所有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二、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

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费用)。

三、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四、企业按照内部议事规则,经过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在实际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益金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按规定应当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方面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支付职工的保险费用。

4.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四

各学院:

2010至2011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我校学生普通疾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意外伤害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工作于本月16日结束,住院、门诊慢性病的报销工作于本月22日结束。为维护我校学生的切身利益,经与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平安保险公司协商,现就今年暑假期间(6月22日至8月31日)产生的医疗费用相关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

学生可每月5日至20日持本人报销材料去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地址: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一楼)直接办理,或下学期开学后按报销日期来校医院办理。对于本学期应届毕业生,其在8月31日之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镜湖区医保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二、普通疾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意外伤害门诊的医疗报销

学生在校医院医管办填写理赔申请表并加盖校医院印章后,可持本人报销材料,去市平安保险公司(地址:市新百大厦北楼中和路侧门对面)直接办理,或下学期开学后按报销日期来校医院办理。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学生。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 3877924、芜湖市平安保险公司 3824219、校医院医管办3883525

注:暑假期间,镜湖区医保中心、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再来校医院受理报销材料。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5.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五

根据《太原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参考学院和有关部门的设岗申报情况,现面向全校学生招聘,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一人一岗;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时间

本次招聘活动的时间为9月1日——9月25日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全体在校学生,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学校纪律,服从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有关管理规定;

2、学生应以学习为主,参加勤工助学必须限于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不能因参加勤工助学而旷课,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学生的学习成绩要符合要求。学习成绩较差,期末两科以上(含两科)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不能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4、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四、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应聘学生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网页下载并如实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学院递交申请表,每人只需一份申请表(该申请表必须申请人本人手写,不得打印)。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表内容对申请人的经济情况和学习成绩进行审核、盖章,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处面试:学生处根据申请人数、岗位数量和类别及学生本人经济情况、特长等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劳动岗位。

4、见习录用:所有被录用学生根据用工单位要求报到上岗,见习期一个月,见习合格正式录用。

附件:太原科技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

学生处

6.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六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团委决定继续组织全校大学生利用暑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践行科学发展,共迎和谐世博”(暂定)为主题,引导青年学生弘扬世博精神,积极开展以世博为主题的科技、文化、宣讲、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内容

各院(系)团委可结合本院(系)的专业特长,根据学校暑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各类理论及成就宣讲、学业辅导、医疗卫生、科技支农、文艺演出等活动。今年我校的暑期社会实践将主要分为如下十大类:

(一)迎世博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1、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专题讲座、文艺演出、宣传板报等形式普及世博知识、倡导世博文明、宣传世博精神,为世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2、通过社会调查、分类调研等手段,切实了解世博会给上海乃至全国各省市区所带来的人口素质、社会礼仪、经济发展、科技教育等实际变化,积极探讨世博对城市发展、城市文明和人类文明的影响;

3、通过参加与世博会相关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为世博会举办做好科学技术支持;

4、通过进入世博园开展各类调查研究,了解本届世博会的运营接待、低碳环保现状、游客素质等情况,并给出合理化建议;

5、通过参与世博园区志愿者、站点志愿者、文明志愿者等工作,为世博会召开、举行做好志愿服务,参与长期、中长期管理岗位志愿者和新闻中心工作,为世博会召开、举行做好行政管理和宣传工作。

(二)“三农”问题研究实践活动

1、号召和组织学生实践团队在暑假期间奔赴全国各乡镇和农村,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宣传板报等形式普及“三农”问题有关政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三农”问题政策文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积极组织学生赴乡镇农村地区开展调研,了解我国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的杰出成就,总结新农村建设中的宝贵和可推广经验,宣传新农村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3、赴落后省份的乡镇农村地址实地考察,分析当地“三农问题”产生的症结和根源,搜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可供相关部门参考的调研型报告;

4、切实关注城市农民工群体的生存现状,呼吁社会各界关爱农民工群体,帮助解决农民工群体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5、利用自身的学术资源,积极将各类农牧渔业知识引入农村,提高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含量;

6、通过广泛宣传、公开募集等手段,使人民群众关注我国农村地区的落后现状,为农村地区发展捐献善款、善物。

(三)援助灾区服务实践活动

1、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专题讲座、宣传板报等形式,赴各地介绍西南旱灾地区、青海玉树地震

灾区、南方洪涝灾区、新疆雪灾地区等地情况,使民众深入了解各地灾情及救灾现状,营造全社会齐心救灾的良好舆论氛围;

2、根据灾区具体情况,结合所学知识,发挥我校“科技服务地方”优势,为灾区重建提出建议;

3、通过组织公众募捐,发动企业赞助、公益基金资助,东部家庭对口支援灾区儿童等形式,为灾区募集善款、善物;

4、以医疗卫生知识服务灾区人民;

5、为灾区教育事业赠送书籍、文具、电脑等用品,促进灾区文化教育事业重建;

6、灾后心理疏导方式研究,关心灾害造成的“三孤”儿童的心理健康。

(四)公益支教服务实践活动

1、积极组织大学生支教团队进入定点联系村,对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进行学业辅导,传授先进文化教育知识;

2、针对西部地区、乡镇农村地区中小学师资不足、教育水平偏低的状况,对落后地区的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

3、在落后地区推广普通话,指导中小学生、老年人学习现代汉语的基本知识,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

4、对于教学资源不足的中小学,通过各种募集形式,为其提供电脑、图书等教育设备;

5、在乡村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6、在支教地组织各类素质班、人才班,帮助学生强化课堂文化知识的同时,积极拓展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民族文化建设及和谐共进探索实践活动

1、通过社会调查、分类调研等手段,切实了解民族政策给少数民族地区所带来的人口素质、社会礼仪、经济发展、科技教育等实际变化,积极探讨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

2、通过照片展、专题讲座、文艺演出、宣传板报等形式宣传普及少数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并体验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

3、通过参观地方企业,支持企业生产中的科学技术类项目,为少数民族地方经济发展做好科学技术支持;

4、通过调查、访问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了解当地的教育事业发展,学校的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向部分学校推广双语教学课程;

5、通过探访少数民族聚集区,深入研究民族历史,了解多民族文化交融的过程,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给出可行的建议;

6、通过调查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情况,了解当地卫生事业发展,对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提供帮助。

(六)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1、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专题讲座、文艺演出、宣传板报等形式深入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学校企业等地,广泛宣讲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取得的巨大变化,引导公众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到革命老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参观和走访,重温革命时期英雄人物的爱国事迹,引导学生进一步高举旗帜,树立报效祖国的坚定信念。

3、赴祖国各省、市、自治区开展实地调研,寻访建国六十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共和国在工业、民族、科技、经济、农业等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探求各地、各领域发展中存在的瓶颈,并给出建设性意见;

4、赴各地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调研活动,寻求各地、各领域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创新、务实做法,了解学习实践活动给各地、各领域带来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实际变化,并予以总结、宣传和推广。

(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践活动

1、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宣传板报、图片展等形式,在基层广泛宣传2009年新医改方案,帮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政策和具体内容;

2、通过专题讲座、文艺演出、街头访问等形式,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活动;

3、结合所学,赴基层和落后地区开展短期医疗服务,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健康咨询、免费体检、和常见病治疗等活动;

4、为基层捐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缓解基层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5、通过实地考察、访问、案例分析等形式,调查农村医疗改革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式和建议;

6、通过实地考察,对农村公共卫生现状进行调查和梳理,形成可供相关部门参考的调研报告。

(八)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探索实践活动

1、鼓励大学生根据市场调研,听取相关专家、导师建议,完善自身创业计划,将创业计划项目带出校门、带进企业、带向市场,将个人的创业理想付诸实践;

2、鼓励大学生赴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开展暑期实习,通过积累职场工作经验,为个人日后创业打下扎实基础;

3、积极进行有市场潜力的科技创新类项目研究,寻求与相关企业对接,使科技类项目市场化、企业化,创造经济利润;

4、鼓励学生深入政府部门开展创业创新类主题调研,探索当前创业创新上存在的桎梏,为建设创新性国家提供可借鉴的参考性意见;

5、深入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开展广泛调研,就其运营现状、管理模式展开分析研究,提出创新性意见。

(九)社会民生热点调研实践活动

1、就经济适用房、拆迁、廉租房等住房相关制度展开调研,了解普通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实际需求,分析“高房价”现象背后的实际原因,倡导正确、积极的房产投资观念;

2、就“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展开调研,考察中国卫生医疗体制改革后的运营情况,了解涉及卫生服务体系再造、健康干预模式转变和政府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3、就我们教育问题展开调研,分析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教育费用高等不和谐现象的成因;

4、就通货膨胀、分配不均、生产安全事故、人口老龄化、户籍制度、大学生就业等其他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展开调研,形成专业、可供有关部门参考的调研报告。

(十)低碳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1、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宣传板报、图片展等形式,走近普通百姓进行低碳环保理念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养成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

2、联合媒体及各类公益组织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进行监督,推动其进行绿色科技类改革,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

3、利用自身学术优势,积极参与低碳环保类科技类项目,推动低碳环保类技术在企业中的推广;

4、深入各地开展低碳环保类主题调研,掌握企业、单位、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进一步深化低碳环保成效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和立项阶段(2010年5月—6月中旬)

各院(系)团委和校直属学生组织开展宣讲和实践动员,于6月14日(周一)前将立项项目等汇总信息上报校团委备案,并推荐候选重点团队名单,每个院(系)可推荐2支。校团委将于6月14日(周一)至6月19日(周六)组织对候选重点团队进行审核,并确定若干支重点团队。

(二)项目准备阶段(2010年6月)

已确定的实践项目,在此期间应进一步做好实践活动的准备,并完善项目计划。6月,校团委将组织联系人会议和团长会议。6月底,校团委将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发仪式,各院(系)团委和重点团队需派专人参加。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0年7—8月)

7.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七

通知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是教育部高教司和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共同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及合作意识。目前,这一竞赛活动已成为我国高等学校中规模最大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2012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定于9月7日(周五)8时至9月10日(周一)8时举行。为了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面向全体本科生选拔队员参赛。

竞赛要求参赛队员应具备较为扎实的数学功底、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发散性思维、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合作意识等,还应对数学建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或者有处理实际问题的经历。为此报名参加本次竞赛的同学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校内赛、华中赛或者其他类似竞赛(限自然科学类,且为开放式竞赛模式),其中获奖的将优先考虑;

2.参加过老师的科研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时间、本人在项目中的主要工作、成果、项目主持人签字);

3.主持或参加学校的大学生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并已结题且有成果,需要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

4.某项能力(如计算机编程)特长者(面试时最好带相关证明材料)。此外,要求所有入选队员必须参加暑期的建模培训(特别优秀的老队员可以不参加培训,但需要建模组认定,且必须报名),不能参加培训者原则上不能入选。

报名的同学可到数学建模网站(http.//wust.shumo.com)下载报名表填写,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至数学建模邮箱(shumowust@163.com),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15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在QQ群或数学建模网站另行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数学建模协会

8.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八

“2012江苏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关于举办“2012江苏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3﹞1号)的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2江苏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籍注册学生。

二、参选要求

(一)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2年;

(三)参选人一般应曾经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三、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5日—3月4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系(院)推荐的参选人数量为1—2名。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一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三)报名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及电子照片请于3月4日11:00前交到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五、其他说明

(一)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二)根据报名情况,学生处将组织评选,最后推荐2名学生参加“2012江苏省大学生人物”评选。

常州纺院学工处2013年2月25日

关于举办“2012江苏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教办学﹝2013﹞1号

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江苏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5日—3月8日

二、参选对象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籍注册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参选要求

(一)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2年。

四、有关要求

(一)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一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三)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于3月8日前邮寄至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同时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的电子版,于3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联系人:欧珊,电话:025-83335544,电子邮箱:jytous@163.com(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大学/学院参选人XXX事迹)。

(四)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2江苏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为扩大评选活动影响,请各高校积极利用校园媒体尤其是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进行宣传。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9.关于我校大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 篇九

栏目:重要通知发布于:2014年05月13日 14:52:57来源:学生处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报效祖国,履行服兵役义务,国家己于2013年将10-12月冬季征兵调整为7-9月夏、秋季征兵。根据国家、总部和济南市历下区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指示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征集对象

目前所有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性别不限。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学生:在校大学生为年满18-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学生:在校大学生为年满18-2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二)身高。男性学生162cm以上,女性学生160cm以上。

(三)体重。男性学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学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四)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其他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尝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送交分管辅导员,各年级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收齐《登记表》、《申请表》,然后交给各学院分管国防教育的辅导员,并于6月30日前持两表到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

四、主要优惠政策

(一)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相应的学费资助。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享受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等政策。

(三)高校在校生优待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其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入学前入伍地县(市、区)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于部队检疫退兵期结束后15日内发函通知其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家庭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之外其他方面的优待。

(四)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到部队后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其中,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应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③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④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⑤退出现役后就业的,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⑥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切实端正态度、引起重视,把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师生国防教育、激发适龄学生报国热情的有效途径。各学院采取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承包落实等方法,搞好征兵政策宣传发动工作,指定分管国防的辅导员为本学院征兵工作负责人,各级辅导员配合做好征兵工作,切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征兵政策、征兵程序和时间安排,扎实做好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工作。

(二)要注重效果,完善方法手段。要充分考虑大学生适龄青年接受方式和能力,坚持普遍宣传教育与扎实思想工作相结合、现代传媒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文化长廊,建立宣传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开通微博微信、创建QQ群,拓展宣传方法手段,开展配合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三)要把握政策,做好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利用兵役登记截止前的时间,充分考虑做好本院学生征兵工作,鼓励他们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对于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要指导他们网上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尝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校武装部进行确认盖章。

历下区人武部将利用两天时间对我校有参军意向青年学生进行初检,7月3日上午9:00在长清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室(电话91818),7月4日上午9:00在本部办公楼0307室(电话80648),联系人:史彩虹王超。

山东师范大学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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