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协议书

2024-08-16

媒体合作协议书(通用8篇)

1.媒体合作协议书 篇一

道闸媒体合作协议书

甲方:海口壹视界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乐扬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如下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的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所属或指定管理停车场的“自动道闸”的起降横杆及道闸进出口为媒体资源平台(以下简称“道闸媒体资源”),乙方出资租用并独家运营管理发布广告。

2、乙方向甲方按每年支付“道闸媒体资源费用”(简称“租赁费”),以期双方均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乙方因租赁甲方提供的“道闸媒体资源”所支付的租赁费用为人

民币 伍仟元/3个杆/年(¥5000.00元/年)。

2、合同总价款

1、小区或停车场名称:申鑫国际广场e世界数码港停车场2-

2、道闸杆数:贰个杆(进口处),壹个杆(出口处),合计杆数:叁个杆,需缴押金1000元/年。

3、总费用:¥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3、付款方式

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为(¥5000.00)元/年,道闸押金为壹仟元人民币(¥1000.00元/年)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开具相应发票或收据(盖章)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发布合法、健康的广告内容。

3、乙方在更换广告画面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更换工作

4、在不影响甲方停车场正常生产营运的情况下,甲方负有为乙方调查了解甲方所属停车场车辆停放数量情况提供便利与协助的义务。

5、乙方所安装广告的不得影响道闸起降杆的使用及车辆进出,否则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安装或停止使用。

6、乙方广告公司承担所发布的广告画面内容的报建、工商、税务、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道闸栏杆上安装制作“一车一杆、进出口”等标识。如乙方未按要求发布广告或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撤换乙方所发布的广告,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合同履约期内,如道闸所属权发生变更,则甲方应提前五日

书面通知乙方,并有配合乙方与新管理方协商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9、因自然因素道闸有所损坏,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尽快把道闸维修好,延迟广告宣传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安装“道闸媒体”广告并要求甲方人员配合更换广告的权利。

2、乙方可以在甲方其所属的停车场名称或作为广告招商业务宣传资料上无偿使用甲方的名称或标志(LOGO)的权利。

3、乙方有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的义务。

4、“道闸媒体”广告画面的制作粘贴及其维护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及承担。

5、乙方保证其制作发布的广告符合法律法规,内容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发布的广告及所广告内容版权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乙方已支付租赁的车杆另行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广告业务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并要求甲方解除与第三方的合作。

2、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价款的,还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

期款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因乙方违反约定,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提供虚假广告而引起诉讼或遭到行政处罚的,乙方除了应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外。因上述原因,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一切连带损失。

2.3乙方违反约定,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使用甲方的标志(LOGO),或因乙方的不正当使用,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害的,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的3倍违约金。

2.4 乙方张贴广告画面时,应该考虑到道闸承受力范围,如超出道闸承受力范围,道闸断裂、损坏,甲方负责维修,但相关的维修费用从押金扣除(自然因素除外);如道闸在合同期无任何自然因素的损坏,我司将在合同期截止的七个工作日后退还押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作违约论,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甲方除了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违反约定,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或违反法律法规、提供虚假广告,严重损害甲方名誉,造成一定范围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乙方除了可以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2、存在非广告画面产品和广告制作质量所造成的不能正常发布或甲方人为破坏的情况导致发布广告达不到约定要求的,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不采取适当措施恢复正常发布的。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再另行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展媒体广告业务的。

6、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合同自动解除。解除合同时双方应结清费用,如乙方多交管理费,甲方应退还乙方多交部分费用。

7、因不可抗力(政府征用、地震、战争、自然灾害、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8、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条款属商业合作机密,双方须共同保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计算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若无异议,将续签合同继续合作,但价格方面要根据来年广告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与甲方合作的优先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海南乐扬广告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表:法人或委托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海南岛集市

2.媒体合作协议书 篇二

一、运用多媒体教学, 使学生具有合 作意向

要进行小组合作, 首要条件是使学生在学习中有一个合作的意向。针对这一点, 在一开始教学活动中, 教师应有意识地设计一些有利于小组竞争的题目, 而且只有通过几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内容。让学生意识到有时必须进行合作。

二、教师指导讨论合作的方法, 增强 小组合作的作用, 多媒体实践

在学生具有合作意向的同时, 这些经过小组间合作而得出结论的过程, 对学生来讲是具有一定难度的, 这就需要教师的引导和指示。

1.明确要求, 运用多媒体进行练习。

在明确所要讨论问题的前提下, 每位同学必先独立思考一番, 有一定的想法, 在此基础上才进行小组交流, 运用多媒体进行练习。在交流时使各组内每位同学清楚其组员的各个观点, 再来讨论、综合。

2.教师指导, 个别示范, 全体合作。

教师在做好充分了解工作的前提下, 进行适当指导, 使全体学生能够很好地进行小组讨论。教师应在讨论过程中及时地进行指导或参与其讨论。

3.重视中下生的辅导, 促进全体进步。

成绩优秀的学生在小组讨论中一般总处于主体地位, 而那些相对来说逊色一点的学生, 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教师就应重视指导, 给他们充分的时间和信心, 有意地多让中下生总结小组观点。

三、体验小组合作的成功感, 促进学 生灵活运用多媒体

运用多媒体, 小组所要合作讨论的内容, 往往是那些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 或是不能全面回答的问题。而且小组最终的结论, 也是来之不易的, 要经过各自的论述、说服、思考, 才有可能得到统一的结论。一旦小组成功了, 那么给每个成员的成功是独具威力的, 不单单是各自的成功, 而是集体的。教师要好好利用这一点, 促使学生喜欢小组讨论, 喜欢这种合作学习。

3.中非媒体合作论坛举行等 篇三

中国将每年译制10部优秀国产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52部电影,供非洲各国主流电视媒体播出

8月23日,“中非媒体合作论坛”举行。

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在开幕式致辞中说,本次论坛是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为加强中非传媒领域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采取的重要举措,既是对一个时期以来中非各国交流合作的经验总结,也是共谋发展的新起点,必将在中非媒体交流史上留下崭新的一页。为进一步扩大双方影视文化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将每年译制10部优秀国产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52部电影,供非洲各国主流电视媒体播出,让非洲观众有更多机会感受中国文化,相信上述合作将为新时期中非媒体交流注入新活力。

论坛期间,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国际台、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广公司、电影频道与南非、苏丹、津巴布韦等非洲国家政府部门和广电机构签署了11项合作协议,内容包括播放中国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和纪录片等优秀影视节目,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在非洲国家落地播出,开展新闻交流合作,以及协助非洲国家进行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等。

来自中国和42个非洲国家的政府部长、广播电视媒体机构负责人、企业界高层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200多人,围绕广播电视媒体政策、中非广播电视交流合作和广播电视数字化等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通过了《中非媒体合作论坛北京宣言》,明确了中非媒体携手合作、共创未来的战略方向和行动计划。

全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8月31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吉林召开全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出席并讲话。

田进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严格各类主体准入,行业发展秩序有了切实规范;二是出台节目管理规定,内容管理有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和违规查处,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四是落实中央三网融合总体部署,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有了积极进展;五是推动成立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的工作有了重要突破。

田进从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做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高度重视和抓好网络剧、微电影的管理。要围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推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全面实行先审后播制度,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和考核,加强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要把加强规范管理与促进繁荣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实施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工程,鼓励优秀节目的生产制作和传播。第二,高度重视和抓好IPTV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管理。要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建设、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的思路,规范推进IPTV集中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坚决依法查处非法业务。要从实行集成平台准入、加强内容建设、强化终端管理、规范运营秩序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互联网电视管理。第三,高度重视和抓好网络广播电视台的建设发展。要坚持融合发展、联合发展,着力加强内容和技术建设,着力创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切实强化投入保障,努力做大做強一批品牌网络广播电视台。第四,高度重视和抓好有害网络视听节目及网站的清理整治。要加大监控查处力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第五,高度重视和抓好自身建设。各地广电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实管理力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学习研究,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全面履行好各项管理职能。

总局相关司局、各省市区广电管理部门、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网完成整合,成“亚洲第一”广电网络

山东17市所有县(市、区)广电网络整合任务日前全部完成,实现了全省一张网,成为名符其实的“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大网。

据介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原则,山东广电网络将发挥广电网的独特优势,充分释放整合带来的效应,真正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的主渠道、主阵地,确保全省有线电视节目传输安全,技术先进,功能强大,保障有力,同时加快发展高清、双向、互动、3D为基本特征的视频业务,全面开发综合家庭服务、宽带、视频通话、电视支付、电视商城、电视游戏等功能,真正实现用户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跨越。到“十二五”末,山东广电网络公司将实现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双过百亿的战略目标。

中央电视台明确下半年八项版权重点项目

8月22日,中央电视台就下半年版权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统筹全台版权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加强服务,深入挖掘,实现版权价值的最大化。一是对全台知识产权管理进行整体规划;二是对台属版权资产开发进行规范授权;三是加强对新台址版权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四是建设并发布版权采购平台;五是理顺栏目图书出版管理流程;六是进一步规范版权合同管理流程和实质审核;七是完善图片整体解决方案及音乐素材使用;八是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和版权培训等。

上海文广集团人事任免

近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黎瑞刚同志任中共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委员会副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总裁;免去薛沛建的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总裁职务。

江苏上半年电影票房近7亿

上半年,江苏省影院票房总收入6.95亿元,其中国产影片票房2.27亿元,占比32.61%;截至7月份,票房收入增加至8.23亿元,其中国产影片票房增加至3.29亿元,占比39.99%,实现了总票房和国产影片票房持续增长。特别是动画电影《神秘世界历险记》,开创了江苏原创动画电影票房最好成绩。此外,国家电影专资办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江苏以8.23亿元的电影总票房位居全国第三;较2011年同比增长38.32%;平均票价34.28元,在全国电影市场省级票房前六的省市中为最低。

简讯

上半年,云南省全省新建城市影院11家、新增银幕47块,电影票房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41.98%;手机电视用户数突破56万户,实现主营业收入315.25万元,同比增长225.71%。

近日,上影集团出品的电影《西藏的天空》及电视剧《焦裕禄》双双入选中宣部、广电总局确定的迎接十八大重点影视片目。

近日,由浙江广电集团所属浙江影视公司立项投资的电视剧《创业年代》,被中宣部、广电总局列为10部“十八大”献礼剧之一。

近日,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三网融合业务、技术、市场方面实现合作。

4.世界时尚小姐媒体战略合作协议书 篇四

甲方:江西正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15栋写字楼703A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2014世界时尚小姐大赛赣州赛区选拔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原则

1.1 甲乙双方就“2014世界时尚小姐大赛赣州赛区选拔

活动”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者外,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互相不得使用对方名义、品牌、知识产权进行任何活动,包括任何可能对对方及其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2.合作内容

2.1 乙方承诺在其运营的包括电视、广播、户外广告牌、展

架、LED屏等媒体就甲方活动进行全景报道,报道内容包括赛事宣传片、赛事微电影、赛事新闻跟踪报道等,宣传角度和具体细节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并最终经甲方认可。

2.2 乙方承诺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宣传,如有调整,须经双

方友好协商。

2.3 甲方在活动现场制作物(活动展板、签到板等须体现乙

方为本次活动的战略合作媒体,体现乙方品牌或LOGO。

2.4 甲方活动现场为乙方提供易拉宝及乙方宣传资料及刊物的摆放位。

2.5 甲方活动现场如发布会、海选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现场

主持人需口播乙方品牌5次,口播环节在电视节目中播出。

2.6 电视转播节目片头片尾体现乙方作为本次活动的战略合作媒体,并出现乙方LOGO。

2.7 甲方承诺为本次活动制作的商业广告上体现乙方为本次

活动的战略平面合作媒体。

2.8 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的一定数量的嘉宾入场券,乙方法

人代表可作为赛事选拔活动的评委或者颁奖嘉宾,具体细节由双方协商。

2.9 关于其他未约定合作内容的增加,需由双方以书面补充

协议确定。

3.商业秘密

3.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

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等)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保密信息。

3.2 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4.声明及保证

4.1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4.1.1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4.1.2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

经营范围之规定;

4.1.3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1.4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

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4.2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使用甲方所允许乙方使

用的信息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授权乙方下属媒体、网站之外的第三方使用该等信息内容。

4.3 甲方保证:(a)对其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

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乙方使用该等信息;(b)对其提供给乙方方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4.4 乙方保证:(a)对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

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甲方使用该等信息;(b)对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4.5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发生的费

用。

5.利益冲突

5.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有任何一方或一方关联企业在职

员工成为另一方的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另一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法律部门。

5.2 一方不得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对任何对方或对方关联企

业在职员工有任何贿赂行为,否则该对方有权随时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

利履行。

6.2 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纠正其违约

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在其运营的媒体上发布活动宣传信息,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3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世界时尚

小姐选拔活动结束,甲乙双方各自完成本协议项下义务后自行终止。

6.4 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

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通知的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守约方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6.5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

前根据本协议已在实际履行中的权利和义务约定。

7.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7.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

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

法律。

8.其他条款

8.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

效,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

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8.3 如协议中任何条款由于不可抗力无法执行,双方协商解

决。

8.4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8.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对本协议的任何

条款的增加或删减、修改,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为准。

甲方(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签署日期:年月日

5.媒体合作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展览会”展览会开展时间:年月日双方进行广告互换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其网站:“”网站上发布乙方的会展信息,直到会展结束;

2、甲方在棒网站展会信息栏目为乙方的展会提供一个LOGO尺寸大小: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免费提供本次展会《会刊》彩页内页(封面内侧位置)广告整版1版,尺寸:,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

2、将甲方网址:“”作为支持媒体,并建立链接,在乙方的广告广告资料上体现。

3、会展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本会刊。

4、将甲方“”作为支持媒体,印刷在乙方的邀请函及门票上。

5、甲方在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当中将展会内容制成网页并发布到网站上。

三、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复印件和传真件有效)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五、对于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政策等)引起的失误或延误,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乙方:

6.高效媒体代理合作协议 篇六

媒体代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X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

电话:

乙方:XXXX媒体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

电话:

机密

鉴于:

1.甲方是一家达到一定专业水准的直复营销企业,具有第三方BIZVIVA分账合作营销系

统的运营条件,并且有意就合作分账模式开展相关合作。

2.乙方是一家具有传播资源和传播服务能力的媒体运营企业,基于第三方BIZVIVA媒体

运营管理平台,有意为甲方企业提供媒体合作服务。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下列协议。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媒体拓展代理,通过乙方和相关的广告载体资源,包括但不限

于报刊的版面、杂志的页面、电视频道的时段、电台的时段、网络的页面、户外的位置、各类公司机构或者个人的信息载体,进行分账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第三方的BIZVIVA系统中相关的功能来进行合作管理,并基于第三

方BIZVIVA系统中自动统计的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媒体管理和分账结算等业务操作。

二、代理分账比例和结算方式

1.关于媒体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基于乙方的代理媒体通过合作后产生的所有实际交易额(根据第三方的BIZVIVA系统自动统计,以已经发货的订单作为判断有效订单标准)进行代理佣金结算,结算的代理佣金比例为:_____%;

2.其它服务费用

双方约定,对于乙方拓展媒体时发生的相关公关费用,按照如下条款进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符合前述标准的订单金额,按月结算。每个自然月______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截止上个自然月的收入结算单,此文件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结算日期:双方协商后结算日期定于每个自然月_____日前,支付方式为支票、现金或转帐。

如甲方未能按时付款,则被视为违约。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的____%的滞纳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须在____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提供合法发票。

三、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作为直复营销企业,并且和各类媒体采用分账模式进行合作。为了保证合作模式的成功和持续经营,为此,参照直复营销企业的一般行业经营要求标准,甲方承诺达到或者不低于下列指标:

截止到___年___月____日,顾客重复消费率达到:_____%,年平均重复消费额:_____元/顾客;

甲方同时承诺,保证上述指标具有增长性,如果因为甲方内部管理等因素,导致不能保证最低指标或者递减,则甲方愿意承担经过相关第三方机构评估后的相应损失;

2.甲方承诺,对于乙方提供的合作媒体,甲方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和该类媒体通过其它代

理形式建立分账合作关系;

3.甲方承诺,对于乙方提供的合作媒体,甲方不向其透露关于甲方的分账比例及其它相关的合作信息。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合作媒体终止和乙方的合作,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方便开发媒体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企业介绍、营业执照、产品体系介绍、不同种类广告载体的广告表现形式等等,并在实际合作过程当中给予一切可能的帮助和指导,以便于乙方开展媒体开发与谈判业务。

四、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乙方承诺,根据甲方行业特征、产品体系及其它相关因素,努力为甲方提供或者撮合相

匹配的媒体,建立分账合作关系;

2.乙方作为甲方和媒体的中介服务机构,努力为双方提供良好的沟通和服务;

五、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

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自身;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等,按对方要求

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双方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六、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

当本协议的履行因任何“不可抗力事件”而被延迟或受到阻碍是时,仅因这部分被延迟或被阻碍履行的一方不需为此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过任何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范围并在受影响方加以合理的注意之下仍不能避免的任何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力、火灾、爆炸、地理变化、风暴、洪水泛滥、地震、潮汐、闪电或战争。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寻求免除本协议项下或本协议任何条款下履行责任的一方,应尽快将此项免除责任一事通知另一方,并告之以完成履行所要采取的步骤。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需要为此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但是只有在受影响的一方尽其合理可行之努力履行协议的条件下,寻求免除责任的一方才可能获得对该项责任履行的免除,并且仅以被延迟或受阻碍的那部分履行为限。一旦此类免除责任的原因得到纠正和补救,各方同意以最大努力恢复本协议项下的履行。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就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在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现行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_________。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合同生效与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到期后,如果合作双方没有异议或到期前一个月未接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则可视为双方为自动续约,续约协议期为____年,续约协议条款以新协议为准,新协议的条款由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共同商议,基本原则保持不变。

任何一方如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须在60天之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同时对收益进行核算,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经济清算和赔偿。

十、附则

双方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对协议做出修改和补充,经过双方签署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因与法律不一致而无效或得不到强制执行,则该条款仅在有关法律管辖范围之内视为无效,并且不得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事先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7.流媒体传输协议及应用 篇七

流媒体的显著特点就是数据量大,并且许多应用对实时性要求比较高,因此,流媒体技术应用对网络带宽、音视频数据的实时传输和连续播放、分组丢失有着严格的要求。同时,用户对流媒体应用一般都有一定程度的服务质量QoS(Quality of Service)要求,要求系统对网络带宽、吞吐量、端到端延迟、物理抖动、分组出错率和比特出错率等QoS参数提供一定的承诺。因此,网络化流媒体系统需要强有力的QoS管理机制来满足用户的要求。

由于最初Internet并不是为传输多媒体内容而设计的网络,支持可靠的文本数据传送是它的主要设计目标,提供定量Qo S保证属次要考虑。Internet传统通信协议不支持QoS概念,难以适应连续媒体通信的实时和等时要求,为了满足实时要求,流媒体通信采用了用户数据报协议UDP(User Datagram Protocol),由于UDP协议是一个不可靠的协议,基于UDP的流媒体通信质量由于网络中不可避免的分组丢失率而严重降低;而传输控制协议TCP(Transfer Control Protocol)是一个完全可靠的面向连接的协议,它的重传机制和拥塞控制机制都不适用于实时多媒体传输。为此,IP协议(Internet Protocol)提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思想是对所有数据通信进行分类,为不同的应用指定优先权和安排预定机制。其中Internet工程任务组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开发了一个同名的Internet增强服务模型,包括“Best-effort”(全力传送)服务和“Real-time”(实时传送)服务。其中“Real-time”服务就是为在Internet网络中传输多媒体数据而开发的业务,与此相应制订了多媒体数据流实时传输协议,同时其它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研究机构也制定了一些流媒体传输标准,这些协议互相配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Internet上多媒体数据实时传输的要求。流媒体协议在TCP/IP协议栈中的位置如表1所示。

一、流协议ST-Ⅱ

流协议ST-Ⅱ是一种面向流的协议,目的是为了在Interne上提供网络化多媒体应用所需的端到端Qo S保证。流协议ST-Ⅱ曾经被称为IPv5,但它只是IP协议的一个附属协议,并不是取代IPv4的新一代协议。ST-Ⅱ协议是原ST协议的扩展,它由两个组件组成:ST控制消息协议SCMP(ST Control Message Protocol),它支持可靠的面向非连接的协议消息传输;另一组件是ST协议本身,它支持非可靠的数据传输。

ST-Ⅱ协议处在TCP/IP协议栈中的网络层,但它和IP协议不同,ST-Ⅱ协议需要路由器保留流过它的数据报信息。ST-Ⅱ协议的上层是ST-Ⅱ应用协议:视频包协议PVP(Packet Video Protocol)和网络语音协议NVP(Network Voice Protocol),它们提供应用进程间的视频、音频通信能力。TCP和UDP也可以建立在ST-Ⅱ协议之上,以提供应用进程间的通信能力。ST-Ⅱ数据包的头部信息如表2所示。

ST-Ⅱ协议提供的服务是面向连接的,支持资源预留、树型拓扑和多点传送。尽管ST-Ⅱ也可以建立双向连接,但一般以单向连接方式建立发送端与几个接收端之间的连接,ST-Ⅱ非常适合于多媒体传输,因为它从发送端到接收端沿路都进行资源保留。ST-Ⅱ进行实时通信前,首先通过应答模式建立流,预约必要的网络资源,用流说明发送SCMP消息,如果接收端接收呼叫,则返回最终的流说明给发送端。所有参加方必须就QoS达成共识,即整个流具有相同的QoS,各中间路由器经过协商,在有足够资源的情况下,建立一条从发送端到接收端的保证带宽的通道,此带宽可依据申请级别进行调整。连接建立后就开始发送数据,传输的可靠性依据超时重发来保证。ST-Ⅱ协议还允许将多条流集结成组,以便共享带宽,数据传输结束后,各节点立即释放资源。

ST-Ⅱ协议要求各节点了解资源预留所需的下层网络情况,如网络总带宽、已使用带宽、包交换处理器速度、缓冲区长度等。ST-Ⅱ数据包也可以封装在IP数据报内进行传输,这使得ST-Ⅱ数据包可以通过那些没有运行ST-Ⅱ协议的路由器。

二、资源预留协议RSVP

资源预留协议RSVP(Resource re SerVation protocol)是施乐公司、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的研究成果,1997年被批准为Internet标准。RSVP协议是非路由协议,与IP协议配合使用,属于TCP/IP协议栈中的传输层,RSVP分组不携带任何应用数据,只是用来控制IP包的传输,它同路由协议协同工作,建立与路由协议计算出路由等价的动态访问列表,帮助数据接收方沿数据传输路径向支持该协议的路由器预留必要的网络资源,确保端到端的传输带宽,尽量减少实时流媒体通信中的传输延迟和数据到达时间间隔的抖动,使应用Internet传输数据流时能够获得特殊QoS。RSVP数据包的头部信息如表3所示。

RSVP报文长度

RSVP协议封装在主机和路由器中,RSVP协议的工作过程如下:(1)服务器端根据带宽、延时、抖动的上界和下界来规定发送端话务;(2)服务器端向客户端发送“PATH”检测,所经路径上的路由器均记下路由信息;(3)客户端收到该“PATH”报文后,向发送端发送“RESV”消息,其中包含数据流的平均速率、突发长度等资源预留信息,并沿原路径反向传回;(4)路径上的路由器根据“RESV”报文中的信息为相应的应用进程保留资源(连接建立),直至到达服务器端;(5)数据沿着与“PATH”和“RESV”消息相同的路径传送。

在RSVP中,数据流的发送端和接收端被严格地加以区分,即使它们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台主机上,一次RSVP资源预留过程只能在一个方向上为某个数据流预约资源。当一个接收端向某应用发出RSVP请求时,位于该终端和发送端之间的每个路由器都会响应这个QoS请求并试图满足它,如果该请求通过路由器到达发送端主机,它会与来自其他接收端的请求合并,如果路由器不能满足该请求,即不能保证带宽或其他的Qo S性能指标,这时发送端会收到一条错误信息,等同于话音网络上的占线信号。

RSVP协议与ST-Ⅱ协议的带宽预留方式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的是这两种协议都需要路由器的支持,但目前的路由器是没有预留功能的,除了ATM(Asynchronous Transfer Mode)网络外,还没有任何一种网络能提供预留资源所需的全部信息。不同的是,它们在TCP/IP协议栈中所处的位置不同,ST-Ⅱ是网络层协议,而RSVP是传输层协议,建立在IP协议之上;其次,ST-Ⅱ协议与RSVP协议对带宽的预留方向不同,ST-Ⅱ协议从信源端开始预留带宽,使信源端对它所发起的实时通信的QoS进行主动控制,以满足最佳发送的要求,而RSVP协议是由目的端请求预留带宽,这样可以有效地适应各个目的端的不同情况以及组内成员的动态变化。从传输效果来看,ST-Ⅱ协议应是最佳的实时通信协议,因为它在网络层建立了保证带宽的连接,但从实用性来看,RSVP协议更具优势,因为ST-Ⅱ协议完全改变了目前TCP/IP协议栈的底层协议,而RSVP仅仅是在现有的TCP/IP协议栈的传输层上再附加的一种协议,此外没有太大的变动。RSVP本打算被用于在IP网络上提供一种类似于线路竞争的机制,对于应用主机和网络上路由器和交换机来说,RSVP是所有QoS技术中最为复杂的,因此,它也最大程度地违背了“全力传送”的IP服务标准,但从服务保障、资源分配粒度和对要求QoS的应用反馈内容等方面看,RSVP提供了最高级别的Qo S。

三、实时传输协议RTP

实时传输协议RTP(Real-time Transport Protocol)是由IETF开发的一种为交互式语音、视频、仿真数据等实时多媒体应用传输而设计的传输层协议,其目的是提供时间信息和实现流同步,为多媒体应用提供端到端提交服务。国际电信联盟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的视频会议标准H.323采用了RTP协议。RTP协议包括两个协议:实时传输协议RTP和实时控制协议RTCP(Real-Time Control Protocol)。RTP协议负责传送带有实时信息的数据包,RTCP协议是RTP协议的控制部分。RTP协议不能保证定时提交或QoS保证的机制,在网络服务质量较低时,丢包现象将会频繁发生;RTCP协议是和RTP协议配合使用的协议,用于拥塞控制和流控制,负责管理传输质量和在当前应用进程之间交换的控制信息,提供有关正在进行会话中的各参加者的信息。若使用RTCP协议,则每个参加者周期性地向其他参加者发送本地信息,这些信息作为RTP包中的可选项,RTCP协议不必非得使用RTP协议进行通信。

RTP协议可以在面向连接或无连接的下层协议上工作,通常和UDP协议一起使用,RTP数据包的头部和数据就包含在UDP包中,利用UDP的高效性来保证实时通信,但RTP也可以在ATM、ST-Ⅱ、TCP等其他协议之上工作。RTP数据包的头部含有时间戳和顺序号,支持接收端重建接收数据的时序关系,以便正确回放媒体流。RTP数据包的头部格式如表4所示。

RTP协议主要实现一种端到端的多媒体同步控制机制,既不需要事先建立连接,也不需要中间节点为其保留资源。在网络带宽充足的情况下,RTP协议具有一定的带宽调控能力,保证端到端的多媒体流同步,在网络带宽不足时,RTP的带宽调控能力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RTP协议本身既不保证服务质量QoS,也不保证可靠传输,不过在RTP的分组头中提供了与媒体实时传输紧密相关的时间戳、顺序号、负载类型标识和源标识等,RTP协议工作时,从上层接收多媒体信息流,装配成RTP数据包,传送给下层协议。下层协议提供RTP与RTCP的分流,会话时将使用两个端口,一个给RTP,一个给RTCP,如使用UDP协议传送时,RTP使用一个偶数号端口,而RTCP使用其后的奇数号端口。时间戳反映了RTP数据报文中的第一个字节数据的采样时间,接收端根据收到数据报文的时间戳对数据进行重建,时间戳也用于流间的同步,如音频流和视频流的同步。顺序号用于数据传送的遗失检测和帧序重构,接收端可通过检测到的分组顺序号判断是否有分组丢失,并可重新恢复发送时的分组顺序。负载类型标识则表明了RTP报文中数据负荷的编码格式,如ASF、MPEG2、PCM、LPC等。源标识用于指示接收数据的来源,为接收方提供了一种区分不同源的方法,在音频会议中,利用该功能可以知道谁在发言。在RTP会话期间,各参与者周期性地传送RTCP包,RTCP包中含有已发送的数据包的数量、丢失的数据包数量等统计资料,因此,服务器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动态地改变传输速率,甚至改变有效负载类型。RTP协议和RTCP协议配合使用,它们能以有效的反馈和最小的开销使传输效率最佳化,因而特别适合传送网上的实时数据。

四、实时流协议RTSP

实时流协议RTSP(Real-Time Streaming Protocol)是由RealNetworks公司、Netscape公司、Columbia大学等共同研发的,1998年被批准成为Internet标准。RTSP协议是一个应用层协议,它必须以底层的RTP、RSVP等协议为依托,才能够在Internet上提供完整的流媒体传输服务,在数据选择传送通道和传送机制上都遵循底层的RTP或TCP协议。它的主要任务是为单点传送和多点传送流媒体提供很高的播放性能,同时也能够兼容不同厂商的服务端和客户端的应用程序。

使用RTSP时,客户机和服务器都可以发出请求,即RTSP可以是双向的。作为一个应用层协议,该协议目的在于控制多个数据发送连接,RTSP提供了一个可供扩展的框架,使得实时流媒体数据的受控和点播变得可能,为选择发送通道(如UDP、多播UDP或TCP)提供途径。RTSP可以对流媒体提供诸如播放、暂停、快进等操作,操作的资源对象可以是直播流也可以是存储片段。RTSP协议除了定义具体的控制消息、操作方法、状态码外,还描述了与RTP间的交互操作。总的说来,RTSP是一个流媒体表示协议,主要用来控制具有实时特性的数据发送,但它本身并不传输数据,而是必须依赖于下层传输协议所提供的某些服务。

虽然RTSP服务器同样也使用标识符来区别每一连接会话(Session),但RTSP连接并没有被绑定到传输层连接(如TCP等),也就是说在整个RTSP连接期间,RTSP用户可打开或者关闭多个对RTSP服务器的可靠传输连接以发出RTSP请求,此外,RTSP连接也可以基于面向无连接的传输协议(如UDP等)。RTSP协议负责在服务器和客户机之间创建并控制连续媒体流,它支持以下操作:(1)从媒体服务器回取媒体流。RTSP允许用户通过HTTP或者其它方法向媒体服务器提交一个表示描述(Presentation Description),所谓表示是指流媒体服务器提供给客户机的一个或者多个媒体流的集合,而表示描述则包含了一个表示中各个媒体流的相关信息,如数据编码/解码算法、语言、网络地址、端口号、内容及其它相关参数。(2)邀请一个媒体服务器加入会话。媒体服务器可以被邀请参加正在进行的会议,或者在表示中回放媒体,或者在表示中录制全部媒体或其子集,因此非常适合于分布式教学。(3)添加媒体。即向一个已经存在的表示中添加新的媒体流,通知用户新加入的可利用媒体流,这对现场讲座来讲显得尤其有用。与HTTP/1.1类似,RTSP请求也可以交由代理、通道或者缓存来进行处理。

RTSP协议在制定时较多地参考了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1.1(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甚至许多描述与HTTP/1.1完全相同。RTSP之所以特意使用与HTTP/1.1类似的语法和操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兼容现有的Web基础结构,正因如此,HTTP/1.1的扩展机制大都可以直接引入到RTSP中。虽然RTSP协议的设计在语法和操作上与HTTP协议十分相似,但RTSP协议与HTTP协议也有不同之处。首先,HTTP是无状态协议,而RTSP协议则是有状态的,因为RTSP服务器必须记录客户的状态以保证客户请求与媒体流的相关性;其次,HTTP是个不对称协议,客户机只能发送请求,服务器只能回应请求,而RTSP是对称的,客户机和服务器都可以发送和回应请求,在RTSP中,所有的操作都是通过服务器和客户端的消息应答来完成的,至于数据的传输则是低层协议的工作。

五、微软媒体服务器协议MMS

MMS协议(Microsoft Media Server Protocol)为控制实时流媒体数据传输的应用层协议,是微软公司定义的用来访问并流式接收Windows Media服务器中ASF文件(Advanced Streaming Format)的协议,MMS广泛用于Microsoft Media的流媒体服务器。

MMS协议是连接Windows Media单播服务的默认协议,如果客户端在Windows Media Player中输入一个URL地址以连接流媒体文件,而不是通过超链接访问媒体内容时,则必须使用MMS协议。连接到多播的客户端不使用协议,它们在流媒体内容经过多播IP地址传送时接收数据,不需协议连接。

在MMS协议中,根据连接对象的不同,又分为MMSU和MMST。其中MMSU是MMS和UDP的结合,MMST是MMS和TCP的结合。MMSU可以让客户端通过UDP接受流信息,这种机制很适合于音频,因为它仅仅负责发送包,而不考虑连接的质量,因此用户可以较少程度上受延迟或暂停的影响,如果时间允许,可以请求重新发送丢失的包。MMST支持客户端通过TCP接受流信息,TCP形成一个可靠的流,如果包丢失了,将会停止流,重新发送丢失的包,在这种情况下,使用MMST的用户要忍受更长时间的延迟和暂停。

典型的MMS会话使用TCP连接发送和接受媒体控制命令,使用UDP或TCP连接分流数据。当使用MMS协议连接到发布点时可以激发MMS协议“协议翻转”机制。所谓“协议翻转”,就是客户端首先试图通过UDP接受流,如果UDP不工作,流将自动的转换到TCP传输,如果TCP也不工作,客户端将试图通过HTTP接受流,“协议翻转”机制确保了最佳的连接。

Windows Media服务的核心是ASF。ASF是一种数据格式,音频、视频、图像以及控制命令脚本等多媒体信息以网络数据包的形式传输,实现流式多媒体内容发布。ASF支持任意的压缩/解压缩编码方式,并可以使用任何一种底层网络传输协议,具有很大的灵活性。ASF数据流中的包必须顺序传送,这主要是为了实现数据分流,只有ASF兼容服务器如Windows Media服务器可以通过一次传输一个ASF包避免分帧,它完全封装在Internet或其他网络协议包中。如果客户端和服务器不用计算出ASF数据包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它们就可以支持ASF中的错误更正、流回放和比特率优化。HTTP服务器没有这个功能,因为它不能识别ASF包的有效位,此外,在Web服务器中不支持Windows Media的一些功能,例如快速转发或者倒转ASF数据流等。

六、IPv6协议

IPv6协议是Internet IP的最新版本,IPv6将IP地址从IPv4的32位提高到128位,以解决IP地址空间即将耗尽及日益复杂和扩张的流媒体业务高效传输。IPv6保留了IPv4所赖以成功的许多优点,但也有许多改进。主要的改进内容包括:扩展了地址域长度;简化了IPv4的头部格式,采用等长头方式以便于硬件实现分组解析;加强加密功能以满足安全性传输的需要,增强了IP层的安全机制;采用24位流标记方式可追踪通信过程中的分组传送,采用扩展到4位的业务流类型优先级标识以利于路由器进行调度处理,支持流媒体传输业务。

IPv6定义了“流”的抽象概念,所谓“流”就是Internet上从一个特定源站到一个特定目的站(单播或多播)的一系列数据报文。IPv6在它的数据报头中加入了“流标签”字段,同时将优先级的范围扩大到16种,用来实现资源预留和QoS的承诺,新的路由器可以根据“流标签”域中的通信量类型子域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机制处理相应类型的通信量,这对于需要支持的连续媒体流特别有用。

虽然IPv6引进了QoS机制,但IPv6还必须与RSVP配合来共同实现对QoS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因此,IPv6流媒体方案在Qo S控制方面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对RSVP协议进行改进来适应IPV6的变化,研制实现新型的RSVP协议与IPv6配合共同完成对网络环境中流媒体传输Qo S的有效控制,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第二个问题是应用层QoS控制接口的研究。在实际应用中,流媒体的传输除了通过下层协议对QoS进行控制外,最终还应该在应用层设置一个透明的接口,通过这一接口,可以使应用层的程序和下层支持QoS的协议相独立。只有在达到通用性的目标和实现透明的QoS服务接口层的基础上,才能够真正实现应用层对下层各种QoS控制手段的综合,为最终用户提供了可操作的Qo S控制。

七、其它流媒体传输协议

在制定流媒体传输协议标准的过程中,除了IETF的工作外,其它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研究机构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许多成果也被批准为国际标准。

SDP协议(Session Description Protocol)为媒体描述协议。SDP协议通过该协议服务器端产生描述媒体文件的编码信息以及所在的服务器的链接等信息的SDP报文,其他的客户端通过该报文来配置播放软件的相关参数内容,比如客户端的音视频解码器,接受音频视频数据的端口等。

XTP3.x协议(Xpress Transfer Protocol)是一个同时具有网络层和传输层功能的协议。如果下层基础网络提供支持的话,则XTP3.x可以提供面向连接的多点播送。为改善XTP的组通信支持机制,XTP3.x使用四种技术:篮(bucket)算法、时间分片(slotting)、阻尼(damping)和无性系(cloning)技术。篮算法用来确定如何以及何时更新状态信息;时间分片和阻尼技术用来减少控制包的数量;无性系技术是一种实现集中的方法,几个发送方就可以向同一多点播送地址发送。

XTP4.0协议(Xpress Transport Protocol)只是一个传输层协议。XTP4.0支持多种不同的可靠性语义。XTP4.0定义了组管理机制,可以用来确定接收方组的成员属性。对于可靠的多点播送情形,任何一个接收方报告丢失的数据都必须通过其中的一种差错恢复机制向组重传。时间分片依然用于调节控制包对时间的分布。和单点播送一样,同步握手机制用于信息状态的更新。在同步握手期间,不传送数据。

HeiTP是Hei TS系统中使用的一个传输层协议,基于ST-II协议。Hei TP支持数据分组的分段与重组,使用基于速率的流控机制防止发送方“淹没”接收方。对于传送中出现的差错,用户可以选择差错忽略、差错指示、差错纠正等机制。此外,HeiTP提供媒体调节机制,可以使被传送的数据流适应网络负载的变化。

TP5也是一种支持多媒体通信的传输层协议。对于数据部分,该协议基于ISO TP4协议的机制;对于音频和视频传送,该协议则使用不带出错纠正功能的轻型协议。此外,TP5还提供了在一条传输层连接上同步多条数据流的机制。

八、结束语

流媒体从信息源的流化、网络传输到在客户端播放,每一个阶段都牵涉到很多关键技术,目前流媒体技术应用的技术焦点在于流媒体编码压缩算法和传输控制协议。在流媒体传输协议领域,IETF的开放标准HTTP、FTP、RTP、RTCP和RTSP协议族是跨平台的惟一选择,MMS协议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不具备跨平台的能力,但MMS协议对智能流的支持能力目前仍居业界领先地位。

当前Microsoft、RealNetworks、Apple、Philips等几大公司在流媒体平台的竞争上不约而同地将目光对准了媒体编码压缩算法和流媒体传输协议,其根本原因在于媒体编码压缩算法和流媒体传输协议决定了整个流媒体增值业务平台中除运营所需的支撑技术以外的其他所有技术,掌握了媒体编码压缩算法和流媒体传输协议的主导权,也就掌握了所有相关网络设备的主导权。在这种情况下,竞争显然已经不再局限于纯技术范畴,最终获胜的不一定是最优的技术,但一定是市场运作成功的技术。

必须承认,由于流媒体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目前的网络带宽和速度,还无法完全发挥流媒体技术优势,为此各国政府和运营商都加速了通信网的建设和演化,以适应流媒体实时业务对带宽和容量的要求。随着宽带网络以及新的编码压缩算法和传输协议的发展,高品质的网络视听服务将在不久的将来会进入我们的生活。

参考文献

[1]胡泽,赵新梅.流媒体技术与应用[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

8.政府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互利 篇八

关键词:日本 记者俱乐部 新闻自由

记者俱乐部是日本媒体的一个独特现象,也是国内外学界关心的一个问题。不少中国学者对日本记者俱乐部作过比较详尽的介绍,内容涉及其历史沿革、制度内容和作用评价等。 [1] 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该制度导致了日本主流媒体报道的雷同,正在失去对公众的吸引力,难以适应竞争激烈的信息时代; [2]也有学者通过对一些具体事件中媒体报道的文本分析,认为记者俱乐部使媒体成为政府控制舆论的工具 [3]……总之,引起了各界诸多非议,取消记者俱乐部制度的呼声此起彼伏。但笔者认为,虽然此制度缺点颇多,却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一、记者俱乐部制度的弊端

最早,日本政府对于采访持排斥态度,记者俱乐部以记者向政府争取采访自由的集体谈判组织形式出现,“代替国民行使其享有的知情权,促使公共机构提交不想公开的信息。” [4]如今却变成了政府赖以控制信息发放渠道的机制。日本首相官邸、各中央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等地方自治体、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公安等部门,都内设记者俱乐部。它主要由日本几家大的主流媒体的记者组成,通常由日本新闻协会进行监管。

在日本的记者俱乐部制度下,记者见面会需由记者俱乐部来主办。没有加入日本新闻协会的报道机构和自由撰稿人,几乎不可能出席正式记者会见。而中小媒体加盟记者俱乐部难于上青天,外国记者更是常常被排斥在外。常驻各部记者俱乐部的记者,可以出席部长和常务副部长举办的共同记者会后的恳谈会(吹风会)。在恳谈会上,官员们会不正式地对一些重大问题发表看法或予以暗示,借以诱导舆论方向。 [5]

翻开近年来的日本几大全国性报纸,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这些报纸在报道重大社会新闻时,无论是版面设置,还是文字内容,甚至在表达语气上都趋向于统一化和范式化,在相同的新闻素材上缺乏独特分析,出现了报道视角和立场的雷同现象,许多全国性报纸甚至在新闻报道的结构和标题上都如出一辙。 [6]

2002年,英国少女露西·布莱克曼(Lucie Blackman)在日本失踪、遇害事件曝光后,包括英国在内的许多外国记者无缘出席日本警察厅方面的新闻发布会,理由是“未加盟记者俱乐部”。9月平壤举行的朝日首脑峰会期间,日本派出了前所未有的强大报道阵容,但众多外国新闻媒体的参与照例被拒斥。正是因为“记者俱乐部”制度的强烈的排他性和封闭性,12月10日,总部设在巴黎、以维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记者的合法权利为宗旨的国际NGO组织--"无国境记者团"向日本政府发出声明,呼吁废止其记者俱乐部制度,认为记者俱乐部 "已成为信息自由流通的重大障碍"。同一个月,欧盟也要求日本政府对其记者俱乐部制度进行改革,给外国新闻记者和除了大媒体以外的一般日本媒体以及独立撰稿人以与日本大媒体同等的权利。 [7]

二、日本的新闻自由不容否定

在法律上,战后日本的新宪法第21条第二款明文规定:“保障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及其他一切表现的自由,对此不得进行检查。”政府不得以行政手段来干涉和限制传播媒介的言论,新闻自由在法律上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日本政府也标榜新闻自由——战后没有再设新闻审查机构,承认新闻界和政权的相互独立关系。一位访日公务员在访日随感中说:“有两件事让我觉得日本确实有它的新闻自由。一是,在东京的第二天,当地一居民家中的热水器因为产品质量发生燃气泄露,致人死亡。当晚,几乎所有的电视台和报纸都在显著位置报道此消息,并批评严厉。我在想,这点破事发生在中国,最多是报纸的边角料。更意外的是,次日便在电视上看到了,该热水器厂商的高层,一字排开在新闻发布会上低头谢罪,并有人引咎辞职。乱哄哄的场面里,可以听得见新闻记者咄咄逼人的质问,那些肇事者低头敛目,一言不发,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像是犯错的小孩,正受家长呵斥。第二件事,是在外务省的大厅,我们从中国课出来,便见一大群长枪短炮围着两个西装革履的官员,同样是低头敛目的摸样,很温顺地回答着各路抛来的问题,脸上看不出一丝跋扈或倨傲的神情。翻译告诉我,这两个地方长官因为出台一项有争议的措施,被外务省专门拎来,回应媒体的质疑。” [8]像这样的监督性新闻,日本几乎每天都在报道。

对被称为传媒社会的日本而言,新闻界不仅仅是社会政治单纯的旁观者、报道者和评论者,在某种意义上,其本身就是现实政治游戏的参与者。从几年前,《读卖新闻》主笔渡边恒雄针对前首相小泉纯一郎罔顾对中韩外交的失政、恶化,一再偏执于靖国参拜的问题,与《朝日新闻》主笔若宫启文(Yoshibumi Wakamiya)长篇对话,指小泉作为政治家“没有教养”,到两年前做局,撮合前首相、自民党总裁福田康夫和民主党党魁小泽一郎实现峰会,动议朝野两党保守联合,日本媒体大力介入现实政治操作,以舆论本身来诱导、酿造舆论主动投球的激进姿态令人印象深刻。 [9]

同时,日本的新闻自由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从2002到2008年,日本新闻自由度的世界排名分别是28、45、43、37、51、37、29,除06、07年落后于台湾外均是亚洲第一。 [10]日本报纸的公信力也很高——爱德曼信任度调查表明,在日本,报纸是意见领袖首选的可信信息和新闻来源。“地方媒体的正面报道”在赢得信任的最重要因素排名中排在第一位。

三、日本俱乐部制度存在的必然性

1、带给媒体的益处

在反对日本记者俱乐部的行动中,人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日本记者俱乐部迄今的几次局部改革,大多数是迫于国际社会压力,只有很小一部分来自国家内部的制度挑战者。而挑战者的身份都不是媒体从业人员而是政治家,他们关心的并不是单纯的媒体运作,而是这种保守的大媒体与中央政府执政党之间的同盟对地方和在野党政治利益的影响。这是为什么呢?

报业首先是商业,它的存在和发展受到经济利益的制约。现代媒体是理性的经营者,有适应市场的本能。受众关注什么样的信息,媒体就要努力为民代言,帮助受众搜集相关信息,以保住已有受众,并努力争取新受众。媒体从业人员不对记者俱乐部制度提出异议,证明了这种制度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首先,记者俱乐部往往就设在信息源头,在记者俱乐部的记者与信息源头的工作人员通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便利地获取信息。政府等信息源的信息会在第一时间传到记者俱乐部,从而通过媒体快速让受众知晓。任何报纸只要有常驻记者俱乐部的记者,就不会漏掉来自官方的任何信息。有时还可以得到一些正式记者会见时无法发表的信息,更可以此为起点,进行深入细致地采访报道。这样,报纸内容的时效性、丰富性和严密性就得到了维护,增强了报纸的市场竞争力。记者俱乐部制度赋予其成员排他性的特权,使他们独占正规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而这就意味着俱乐部成员媒体在传媒市场上占据了优势。日本绝大部分的大众媒体资源被日本广播协会(NHK)和五大全国性报纸及其附属的电视网络——读卖新闻(日本电视台)、朝日新闻(朝日电视台)、每日新闻(TBS电视台)、产经新闻(富士电视台)和日本经济新闻(东京电视台)所控制。而为了维护这些主流媒体对市场的垄断,记者俱乐部就显得非常必要。可以说,垄断商业利益,排斥经营方式更为灵活的期刊媒体、网络等新媒体和外国资本参与竞争,构成了当代主流媒体维护记者俱乐部的基本动机。

其次,日本的记者俱乐部都会定期组织记者见面会,进行新闻发布。如“社团法人·日本记者俱乐部”主要接待作为国宾或政府贵宾到日本的各国政要以及国内焦点人物,面向会员媒体举行记者招待会、研究会等活动。自1969年成立以来,已经接待了大量国际政要,仅中国领导人就有邓小平、华国锋、赵紫阳、胡耀邦、李鹏、江泽民、朱镕基、胡锦涛等。可见记者俱乐部在国际交流和新闻发布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在采访过程中,各家媒体如果“单独作战”,必定会对采访对象“狂轰乱炸”,无所不用其极。记者俱乐部则可以通过其统一采访、发稿内容及时间上的协调功能,协调处理新闻报道活动。

2、带给政府的益处

日本媒体在各种报道中,都惯用批判的方式。日本电视、报纸上的本国的负面新闻、灾难报道、批判报道数量巨大,火灾、车祸、水灾、地震,以及杀人、诱骗、盗窃,官员腐败、政府以及公共机关不当决策等负面新闻,都是日本媒体关注的焦点。这与日本媒体的新闻价值观和日本民众关注的信息密切相关。媒体要努力吸引住观众的、读者的眼球,才能获得商业上的利润。

日本政府对待报纸采访活动,起初采取的是拒绝的态度,但当他们看到报纸的威力显现出来后,就逐渐作出让步,并且从中悟出了一些有利于自己行政的道理:通过记者俱乐部有利于对进出官厅采访的记者实行统一管理,可以更好地利用报纸进行政府的宣传公关活动,从而为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这些记者俱乐部的主办机构利用对新闻消息的垄断优势,统一国内报道口径,给国内主流媒体定下报道调子。据统计,《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每日新闻》、《日本经济新闻》和《产经新闻》这5家在日本影响力最大的媒体,对记者俱乐部都有着很大的依赖度。其中,政治新闻相关报道的依赖度较高,最高值接近80%,最低值也在30%以上。政府通过为媒体提供特定的信息,达到影响媒体内容、间接管理媒体的目的。如果哪家媒体唱反调,则有可能失去以后参加该记者俱乐部的资格,也就失去了获知该领域信息的主要渠道。如果有媒体敢于出格批评政府,揭露政府的深层负面情况,不仅会为记者俱乐部所不容,今后在采访等事宜上也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记者俱乐部制度成了日本政府对新闻媒介进行控制的有效手段。

二战后,日本能有如此长期超稳定的社会环境,与政府的社会控制能力密不可分,除了经济发展、贫富差距相对较小等诸多经济社会因素在起作用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日本拥有一整套比较科学合理的、系统性的大众媒体管理和引导模式,“记者俱乐部制度”就是其核心内容,功不可没。

由此看来,日本政府和报业各有所得。鉴于法律所规定的新闻媒介的社会独立性,即政府无权干涉新闻报道的内容,笔者认为不应把记者俱乐部制度看作是政治对媒体的单方面控制,而应将其视为政府机构和政治团体与主流媒体相互利用的一个空间。记者俱乐部制度固然缺点很多,但是,只要这种双赢的模式保持下去,它的存在就有其必然性。

四、总结

确实,记者俱乐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新闻自由,它限制了新闻采访和报道的自由权利。然而,记者俱乐部制度给日本媒体和政府带来的利益更为根本。真实固然是新闻要追求的最高目标,但任何国家的新闻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真实。“新闻的作用是突出地表明一个事件,而真实的作用是把隐藏的事实显露出来。” [11]“国家的作用若真是为国家、为国民整体的利益而着想,在这种情况下,在消息报道中剔除、歪曲和夸张某些事实,应被认为是合理的。” [12]国家需要对舆论进行引导。不然,基于受众的猎奇心理,媒体势必会大肆报道社会的阴暗面,导致国民信心的下降和社会的不稳定。因此,政府对于舆论进行适当约束是必要的。

国外团体对于记者俱乐部的批判,更多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报业的激烈竞争中,他们希望获得更多参与新闻报道的机会。国外挑战者主要是在经济金融领域施加强硬压力——记者俱乐部的信息垄断阻碍了外国记者尤其是美国记者了解日本企业的动向,美国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因为消息的滞后受到损害。无国界记者团提出抗议的前提是,当时一些重大国际事件排斥外国记者参与报道。然而这恰恰能帮助日本媒体维护自身利益。

在记者俱乐部给国内主流媒体发布官方新闻、定下基调的同时,中小媒体才得以在竞争压力较小的情况下进行多角度报道,从而赢得生存空间。因此,记者俱乐部在日本国内目前处于一个比较稳固的局面中,短时间内不可能被动摇。

注释

[1] 参见张旦旦:《日本记者俱乐部的历史与改革》,《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年第10期

[2] 参见马吟秋:《记者俱乐部:日本新闻界的怪胎》,《传媒观察》2003年第4期;张放:《一个奇妙而独特的存在——试析日本记者俱乐部》,《日本学刊》1999年第5期

[3] 参见李波、冯焕丽:《浅议日本媒体的“保守化”——以〈读卖新闻〉、〈朝日新闻〉和〈每日新闻〉为例》,《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4][5] 日本记者俱乐部制度下的舆论引导方式——尹良富 黄小雄

[6] 从日本记者俱乐部看日本报纸——王波

[7] 人民网 日本"记者俱乐部"是是非非.2003.2.17

[8] 和讯网 访日随感:日本的新闻自由2007.9.17

[9] 21世纪网 渡边恒雄:“只想做一名新闻记者”——刘柠2009.3.28

[10] 维基百科 无国界记者——全球新闻自由指数

[11] [美]沃尔特·李普曼:《舆论学》

[12] [日]小野秀雄:《新闻学原理》

作者:杨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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