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复函格式(共12篇)
1.行政机关复函格式 篇一
概述
答复即复函,属公函的一种。
复函是机关、单位为答复来函一方面商洽、询问或联系事宜而使用的一种公文,既可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单位的答复之用,也可用于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答复。复函如属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所要求事项的答复,同时具有某种批复、批示的性质。
答复函是对询价函的回复。答复函也由开头、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1 开头
与普通书信一样,其顶格书写称谓,即询价者的尊称。称谓后面加冒号。
2 正文
分三步完成:回答询价函中的问题,有问必答;以热情的口吻欢迎对方尽快订货;可提供一些对方所问范围之外的信息,既体现了服务的热情与周到,也可起到一定的促销作用。
3 结尾
与普通信函一样,为落款和日期。落款标明复函者的姓名,日期为复函时间,要年、月、日俱全。
××××商贸公司:
感谢你们八月十三日的询问信。我们很高兴对皮鞋、皮包向您们报价。
前封函中我们已说清了可以立即从仓库发货的品种。至于其他品种,我们所说的发货日期只是大概的估计,但不会超过所说日期一个月。
我们报价的所有品种都由高质量皮料制成,设计多样,色彩丰富,是可以满足像您们这种高级时髦贸易的要求。
盼望收到您们的订货,并寄上商品目录一份,您们也许会对我们的其他一些产品产生兴趣。它们包括皮手套和女用皮包。商品目录会给您们提供我们货物的基本情况,但不可能对您们的所有问题一一作答。如蒙再次来信详细询问,我们将乐意解答。
×××皮革制品营销部
20 ××年×月×日
我们知道,答复函(报价函)是针对询价函而写的,所以,答复函必须有针对性,不能答非所问。
这封报价函,不仅有针对性,且措词十分得体。
因为是答复函,语气比询价函要谦恭一些。“很高兴"、“乐意”等词语的运用,既是向对方表示良好的服务态度,又表达了对对方应有的尊敬。
另外,撰写者在有问必答的`同时,也做到了留有余地。比如:“我们所说的发货日期只是大概的估计,但不会超过所说日期一个月。”既回答了对方,又没把话说死;既表明了自己的诚意,又为自己留下了回旋的余地。
最后,在回答了对方的问题之后,撰写者还巧妙地向对方介绍了其他产品,从而增加了信函的容量。
范文:
XXXX先生:
x月二十日有关第645号定单的来信收到。
得知错运货物,本公司感到抱歉。正确的货物已安排空运,应于一周内运抵。有关文件将加函寄上。
烦请暂存错运给贵方的货物。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联络。对于是次错失,谨再次表示歉意。
销售部主任
xxxx年5月20日
2.行政机关复函格式 篇二
一、份号
新《国标》对版头中左上角三要素中的其他两要素标注方式规定为3号黑体字, 而对份号仅规定了字号为3号字, 未规定字体。这是为手工打号留有操作空间。但份号与公文其他要素同时印制时, 其字体该如何标注呢?新《国标》“5.2.2字体和字号”规定:“如无特殊说明, 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据此, 份号可标注为:
通过上图可以看出, 版头左上角三要素字体上的不同, 尤其是份号的数字与保密期限的数字字体不同, 让页面显得不和谐、不统一, 不符合公文“庄重美观”的原则。故份号直接印制时, 可采用与其他两要素相同的标注方法, 即三号黑体字, 如图2所示:
份号标注的位数, 新《国标》规定为6位阿拉伯数字。《应用指南》推荐采用3~6位。这是随意扩大了新《国标》规定的外延, 不可取。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
新《国标》对“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规定, 未提及同时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时, 是否标注“★”, “★”如何标注的相关内容。《应用指南》对该项的条款释义中指出, “一般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可用‘★’分隔, 如‘秘密★1年’……”。但在附录A《2012版国家标准与99版国家标准全文对照表》中又指出“密级和保密期限去掉‘★’”。而在新《国标》与《应用指南》所有示例中, 同时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时, 均标注有“★”。这给实际应用带来很大困扰, 二者间的“★”究竟该不该标?还是可标可不标?
密级和保密期限在新《国标》中虽定义为一个要素, 但实际是两项内容。中间标注“★”主要有两个作用:第一, 对这两项内容进行区分。第二, 最主要的, 为了加以强调、突出显示。《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故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的“★”, 不是可标可不标, 而是必须标。
根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对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规定可以看出, 标注方式有两种:一, “密级+★+时间或条件”。二, “未标明保密期限或者解密条件”的, “密级+★”。无论哪一种, 都需要标注“★”。换句话说, “★”才是表明某份载体涉密与否的标志。那么, 新《国标》给出的仅标注密级不标注“★”的示例, 在《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颁布施行之后, 应当不再采用。
三、版头中的分隔线
新《国标》对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的分隔线未加区分。新《国标》与《应用指南》给出的示例也仅有不加“★”的一种分隔线。长期以来, 党的机关公文版头分隔线居中位置标有“★”, 而行政机关没有。在新《国标》施行后, 行政机关继续沿用不标注“★”的做法;党的机关公文版头分隔线中, 有的标有“★”, 有的没有。如2014年1月19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4]4号) 标有“★”。而2014年3月4日印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组厅字[2014]17号) 没有标“★”。这让各基层单位实际操作时莫衷一是。
在新《国标》发布施行的背景下, 党的机关与行政机关公文各要素格式已统一。而笔者认为, 版头分隔线标不标注“★”, 是唯一可对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公文进行区分的地方。因此, 在实际工作中, 建议保留党的机关公文版头分隔线标注“★”的做法。如图2所示。
同时, 对团的机关公文也可进行单独标注, 示例如图3:
四、附件的附件
附件的附件在公文中大量存在, 虽大部分不需要单独作附件说明, 但仍有部分是需要特别标注出来, 起主要或特殊作用的。附件的附件如何标注, 在新《国标》中未予明确, 新《国标》和《应用指南》中也无示例。
笔者认为, 应按附件说明与附件的标注方式, 结合层次标注的方式进行标注。具体形式如图4、图5:
五、“正文”的定义
新《国标》表述严谨, 对可以进行调整的地方都单独做了说明, 但仍存在个别随意改变定义内涵的地方。
“7.3.7附件”部分, 共出现了3次“正文”。第一次出现表述为:“附件应当另面编排, 并在版记之前, 与公文一起装订。”这里的“正文” (下称“正文A”) 指的是附件之前的所有部分, 含版头至附注之间的内容。第三次出现表述为:“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这里的“正文” (下称“正文B”) 指的是正文A加上版记的内容。而除开“7.3.7附件”部分, 新《国标》中其他提到“正文” (下称“正文C”) 的地方, 所指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定义相同, 为“公文的主体, 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即指主送机关与附件说明之间的部分。
那么, “7.3.7附件”中第二次出现“正文“时, 表述为“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这里的“正文”究竟指正文A (正文B对格式的要求同正文A) ?还是正文C?采用正文A或C对附件其他要素格式无影响, 但对附件标题格式的要求则不同。如采用正文A, 附件的标题应按“5.2.2字体和字号”的规定, 使用3号仿宋体字。
如采用正文C, 附件的标题应按“7.3.1标题”的规定, 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虽然第二次出现“正文”与正文A在同一段文字中, 但笔者认为, 在考虑公文“庄重美观”的原则下, 这里的“正文”所指应与正文C格式要求相同, 采用2号小标宋体字。这样做, 一是在文面结构上显得平衡, 不头轻脚重。二是突出显示了附件的主旨。如图5所示。
六、页码一字线
新《国标》对页码一字线仅规定了标注位置, 未规定具体的标注格式。如按“5.2.2字体和字号”规定应采用3号字大小。但为了公文页面整体的协调统一, 笔者认为页码的一字线应与其所附属的页码数字格式统一, 标注为4号字大小。
七、横排表格页码
新《国标》仅规定了横排表格的标注位置, 未对标注具体方式进行规定。《应用指南》也只给出了横排表格的示例, 而未给出横排表格页码的示例。按正常的阅读方法, 在有横排表格的页面中, 页码也应该与表格内容的阅读方向一致。
标注页码是为了保证公文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对公文进行查阅、统计、检索、印制、装订, 甚至防伪。在实际工作中, 尤其是公文成为档案的过程中, 还存在不看公文内容单独使用页码的情况。横排表格页页码与其他页页码方向不同, 利用起来很不方便, 不利于保证公文的依次顺序向下看。
八、纪要的附件说明、附注
纪要是新《国标》中格式最为灵活的一种。格式虽然灵活, 但公文各要素仍应具备。新《国标》对纪要的附件说明、附注标注位置未作规定。通过《应用指南》纪要条款释义可以看出, 附件说明应标注在正文与出席人员之间, 上下各空一行;但仍未对附注标注位置予以说明。新《国标》和《应用指南》中也无二者示例。
除特定格式之外的其他公文有附注的, 应“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但纪要成文日期一般标注在版头分隔线之上或标题之下。纪要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是出席人员。那么附注应该标注在附件说明之下还是出席、请假、列席人员之下呢?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定义, 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而纪要的印发传达范围, 一般为参会的单位、人员, 或其下级单位。合乎逻辑的做法是, 应在对参会人员进行说明后, 再对纪要发放范围等事项进行说明。所以, 附注应标注在出席、请假、列席人员之后。
九、公文中图、表的标题
根据新《国标》规定, 在同一份公文中, 已经出现了7种不同的字体、字号。在同一页公文中, 最多则可能出现6种字体、字号。随意增加新《国标》规定之外其他字体的做法不可取。在新《国标》已规定的字体中, 与公文正文字体有所区别、又不会引起层次上的歧义的字体, 为宋体。标题的字号以略小于正文为宜, 可采用4号。
3.高职高专行政公文格式教学之我见 篇三
[关键词]公文格式 细节
公务的格式是指公文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公文页面上所处的位置和书写的形式。行政机关的公文格式在规范性的同时,也有些复杂,考虑到高职高专学生就业及发展的实际需求,我们在教学中有几个小细节需要注意。
一、眉首部分
公文的眉首部分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项。
按照“格式”要求,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为什么要采用六角括号“〔 〕”,“格式”中并未明确说明。在实际工作中,目前大部分单位使用WORD处理文档,而在WORD文档中,六角括号“〔 〕”是作为特殊符号,需要通过“插入”—“特殊符号”—“标点符号”,才能调出。圆括号“()”、方括号“[]”可以通过键盘直接打出,加之以前使用的是方括号“[]”,因此很多单位还是习惯于使用方括号“[]”。殊不知这违反了括号的使用原则。
二、主体部分
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印章、附注等项。公文标题、公文正文、印章、附注,“格式”规定得比较明确。这里简单说说主送机关、附件和成文时间。
(一)对于“主送机关”,“格式”是这样规定的: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在实际工作中,主送机关经常犯如下错误:
1.主送机关分类不明确,如某些高校的普发性文件中,用“各部门、各学院”来概括所有部门。实际上用各部门即可,部门指独立组织的某功能部分,可包括学院。如果为了区分部门类型,可使用“各职能部门、各学院”。
2.混淆“部门”和“单位”的用法。这二者可从下述几个方面区别:
(1)从概念上讲,“部门”和“单位”各自的定义不同:
单位和部门从概念本身而言,单位指某个独立的组织或机构,部门指独立组织的某功能部分;
(2)从性质上讲,“部门”和“单位”性质不同:
单位是相对与个人而言的,单位一般是法人,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而通常所说的部门是若干个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某一类单位,当然部门也可以指一个单位内部的工作机构,也指政府的工作部门,如交通部、人事部等。
(3)从范围上讲,“部门”和“单位”各自的范围不同:
單位范围很广,不仅包括职能部门,也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本身,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或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严格地说,在国家机关中,部门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如公安局有时称公安部门、工商局有时称工商部门等等,是履行法律赋予的一方面职权的机构,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
“部门”和“单位”没有绝对的大小比较,都是相对而言的。有的部门下设的单位比较多,有的部门下设的单位比较少;反之有的单位是由很多部门构成,有的单位则是由较少的部门构成。
(二)对于附件的格式:“格式”是这样规定的: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在实际工作中,附件有序号时,经常会用大写阿拉伯数码标识。
(三)对于成文时间:“格式”是这样规定的: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成文时间的标识右空4字。由于受使用习惯的影响,大多数人在标识成文时间时,将“〇”用数字0来代替,非常不美观。最简单的方法是通过“插入”—“日期和时间”,“语言”选择中文,然后在“可用格式”中选择需要的成文时间即可。
三、版记部分
版记部分的主题词、抄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得都比较明确。对于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的位置,“格式”规定为“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个人认为,在讲授时,可以不做要求。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不仅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可参照使用。高职高专办学方向是: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高职高专的学生毕业后,很少到国家行政机关。
参考文献
4.企业员工招聘复函格式 篇四
:
您好!
非常感谢您应聘万科,经过慎重的比较和考虑,我公司暂时无法给您提供
合适的职位。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取舍令我们也非常惋惜,我们做出这种决定并不意味
着您不是一名出色的人才,也不意味着您将永远与万科失缘。本次接触我们彼此没有找到契合点非常令人遗憾,但是在您今后成长的岁月里,由衷希望您能继续关注万科!
另外,我们会将您的资料输入公司人才储备库,以后若有机会,我们将给予
优先考虑。
同时感谢你参加了万科的认知能力测评,您的测评成绩为:XX(100分制)
顺祝愉快!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1年月日
5.人民法院答复函格式 篇五
你院2005年2月25日(行)字第152号来函和附件收悉。现将你院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函复如下:
根据你院合议庭合议结果、审判委员会讨论结果和专家论证会的论证结果看,各方面意见很不统一。本院以为,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得出:
1.临潼区第二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临潼二运)与四川省宜宾县建筑工程公司一分公司
(以下简称宜宾工程)之间是房屋产权共有人关系。
2.宜宾建筑与周广田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3.临潼二运与临潼区骊苑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临潼骊苑)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4.临潼二运于临潼骊苑的房屋预售合同已经通过临潼区房屋管理所的批准,并且登
记;
5.预售合同所登记房屋经过房产管理部门的审查,完成了转让登记备案,雷志忠成为
房屋产权人。
根据以上事实分析,本案合同部分的纠纷为民法上典型的一物二卖,并且,事实上也在法院审理之中,所以,多余合同部分的事实认定,本院不做回复。本院只对该纠纷中存在的含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进行评价。
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周广田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而周广田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关键在于,被告给第三人办法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周广田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对于上述问题,本院认为,本案存在两种思路的理解:
1.从房管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方面理解:房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为临潼骊苑与雷志忠,该行政
6.行政机关复函格式 篇六
明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行政许可项目涉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有关问题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9〕228号
辽宁保监局:
你局《关于部分行政许可项目中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有关问题的请示》(辽保监发〔2009〕5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9年第106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年第91号)有关消防验收、备案的规定,对须进行消防审核验收的,在行政许可申请时仍须提交消防合格证明;对须进行消防备案的,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备案凭证或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视为消防合格证明;对无须消防审核验收与备案的,由行政许可申请人出具已经加强新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不再提交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7.行政机关复函格式 篇七
罗宾:在文书档案管理中,有的单位把上级部门的批复放前面,本单位的请示放后面装订为一件。而外单位来文和本单位相应的复文一般还是分为两件管理的吧?是不是也可以把本单位的复文放前面,外单位的来文放后面装订为一件呢?请问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应为一件还是两件?
一井水:请示、批复,来函、复函既适合本单位请示、去函,外单位批复、复函;也适合外单位请示、来函。本单位批复和复函。均作为一件保存。沧海:一井水先生所说从理论上讲是行得通的,但在实际当中。将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作为一件管理保存的恐怕大多是请示单位、来函单位;至于批复单位、复函单位,将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作为一件管理保存的恐怕风毛麟角!
濮档人:俺见到的情况恰恰相反,有一个单位,几乎所有的请示都是关于设备与经费方面的,都差不多列为短期(10年或30年)保管。问他们批了没,回答有的批了,有的没有。但批复文件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就是比较重要的人事方面的批复也大多以通知形式发文:另外一个权力单位。多以批复单位、复函单位出现,却大多是将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作为一件管理保存的。一井水:请示、批复的保管期限要根据内容而定,肯定不都是永久保管的。批复也不一样,有的专门行文、有的在请示上直接签字、有的电话答复。因此要想保存完整的事件情况,就不能分开,电话或口头答复应该在请示文件上注明,批复文件直接放在请示的前面,也就不肓而喻了。
茂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规定“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请注意措辞:可为一件。言下之意可以作为一件,也可以不作为一件。
沧海:王老师对“可为一件”的解释可谓经典之至。我个人认为,对于来文单位而言。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作为一件管理保存相对比较妥当(据我了解,实际当中大多来文单位都是这样做的),因为有复文的请示、函一般比没有复文的请示、函价值要高,即保管期限要长,有复文的请示、函如果不与批复、复函放在一起保存的话,会给我们造成此请示、函没有复文的错觉。对于复文单位而言,我认为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不一定都要作为一件管理保存(据我了解,实际当中大多复文单位都没有作为一件管理保存)。因为对于复文单位而言,复文是其本身形成的,价值一般要高,即保管期限要长:而来文价值一般要低。即保管期限要短。复文与来文放在一起似乎不太妥当,这恐怕是大多数复文单位没有将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作为一件管理保存的原因吧!
茂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规定“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我以为还是作为两件管理好。就请示和批复而言。如果作为一件的话,那么归档文件目录中题名的填写就存在问题:该以谁为主?也许有人说。以批复为主,那实际上是将请示当作了批复的附件。其实,《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实施是有前提的,必须要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因而将请示和批复作为两件,并不影响今后的管理、检索和提供利用。
田润:结合自身搞利用工作的经历谈点个人看法:众所周知。快捷、准确地搞好检索利用是我们档案部门主要目的之一。从这个角度而言,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应该作为一件。因为对于利用者而言,只有批复和复函才是他们日后所要查阅的,没有批复和复函,请示和来函基本没有查阅的意义。我们在归档时批复(复函)在前,请示(来函)在后作为一件。检索目录上只需显示批复和复函即可。利用者只需检索到批复(复函),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如果作为两件,尤其是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不在同一年份的情况,势必增加检索的时间和难度。这就与我们所追求的快捷,准确的利用目标相背。
兴利:如果还是手工检索,作为一件好处多一些:如果实现了计算机检索,各为一件利大于弊。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问函与复函等来往性文件应各为一件。在排列编号时,如果是同一年度,应作为同一事由排在一起,回复性文件在前,报请性文件在后。其理由有二:其一,来往性文件作为一件,在编目时只对复文进行编目,可能会造成文件的漏检;其二,有些报请性文件报出后,由于种种原因,主报单位迟迟未作批复,有的也就可能不批复了。如果要等复文来了再一起归档,在跨年度的情况下,就会造成一些重要的请示因为没有复文,而人为地变成了零散文件归类不当或漏归。
一井水:现在说的就是针对计算机管理说的啦,跨年度的放在一个年度,计算机不认可,归档文件目录打不出来,必须按年度打印,所以,过去立卷讲针对年度,现在讲文件形成年度。我们在业务指导中掌握的原则是:对于同一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不论请示单位还是批复单位都应该视为一件保存,批复是根据请示形成的,保管期限应该是一致的,如企业改制方案的申请和体改办的批复。如果不存方案、只保存批复(一般就是同意此方案),文件就不完整。对于上一年度的申请、下一年度的批复就只能视为两件存档了,然后再在备注中注明参见号。
赛维:我个人认为:对于请示和批复、来文和去文(或往来文件)应当尽量摆放在一起。跨年度的,应该以批复文件形成年度为准,将请示摆放过去。如果是计算机进行管理,且实现全文或目录级检索的话,可以在系统内进行关联,实体则可以不摆放在一起(可以提供电子版本使用的前提下)。在著录时,个人认为还是分开著录相对好一些,摆放的先后次序,我还是习惯按时间顺序,因为就同一件事情可能会有多次请示或者申请,而最后,可能会有批复,也可能没有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摆放方法,较适合按“一件”装订这种方式,著录时,建议对批复和请示文件都进行著录:如果是分作两件进行装订,著录方面则可以更为详细。实际工作中,使用批复的概率要大于请示,从借阅和复印的角度,显然“件”越小,使用就越方便。当然,在使用中,按“件”管理带来一个问题,就是按“卷”(同一事项涉及多份文件)查阅,且那些文件不在一起的情况下,调“件”很繁琐。所以有些单位采用了虚拟“组卷”的这个称法,虽然是以件为单位,但是同组卷类似,相同相近的事项在实体上尽量放在一起。
张奇明:在现实工作中,有些请示领导只是在处理笺上批示。或者一些请示事项并没有单独的批复文件出现,很多时候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告知结果。我个人认为还是各为一件好,不过在整理时应相对集中。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它们是内容联系非常紧密的文件,没有“请示”与“来函”电就无从说起“批复”与“复函”。之所以主张它们各作为“一件”处理,正如王茂跃老师所言:“毕竟。这是两个责任者形成的文件,作为两件
对待,在整理时便于整理。在检索时,多一个检索条件,便于检索。”再则,在实际工作中,有同一事由或问题多次请示情况出现,但往往还是没有批复或最后一次才迟迟批复,如果我们把其作为“一件”处理,是把N次的请示与批复作为一件处理,还是只把最后一次的请示与批复作为一件处理呢?至于相对集中。就是说将“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在排列时排列在一起,做到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复函在前、来函在后。
濮档人:请问你说的“相对集中”和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作为“一件”归档是不是一回事?
张奇明: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各作为一件时,排列得相对集中与只作为一件是不一样的。从装订而言,前者是分别装订,各为一个保管单位:后者是把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装订在一起的。就排列而言,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作为一件保管时,我们一般是将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复函在前、来函在后:而两者各为一件时,我认为无所谓谁在前在后的问题,只要能够尽量做到这一组文件相邻就行。
濮档人:我基本同意张老师的看法,但对于张老师所说的“两者各为一件时,我认为无所谓谁在前在后的问题,只要能够尽量做到这一组文件相邻就行”观点不敢苟同。我认为两者各为一件时,不仅仅要尽量做到这一组文件相邻就行,还应该按行文时间先后排列,即请示或来函在前、批复或复函在后。
档童刃:关于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应为一件还是两件问题,我是这样想的,一件也好,两件也罢,都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重要的是两者应集中放在一起,就好像一对夫妇一样,你说是生活一起好哪,还是两地分居好哪?答案不言而喻。当然对于一些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放在一起的情况还是很多的,但这毕竟不是主流,就好像两地分居的“夫妇”不是夫妇生活的主流一样。至于集中放在一起的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谁放在前面、谁放在后面问题。我想也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重要的是两者集中放在一起就好,就好像生活在一起的一对夫妇一样,只要在一起生活,不管谁老大、谁老二都没有关系,总比两地分居好吧。
一井水: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作为一件保管也好,两件保管也好,只要放在一起,保持二者联系,方便查阅就行。茂跃:实际上,作为一件或两件。都是可以的。还以请示和批复为例,如果作为一件,在填写题名(即文件标题)时。是以批复作为题名,还是以请示作为题名呢?还是对请示和批复进行概括再得出一个新的题名呢?无论怎么处理。都是有点问题的。毕竟,这是两个责任者形成的文件,作为两件对待,在整理时便于整理,在检索时,多一个检索条件,便于检索。《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在当初制定时规定“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没有强调必须作为一件,我的理解就是考虑到了实际整理过程中,有的认为一件好,有的认为两件好。其实,作为一件或两件都不是原则问题,只要便于保管和利用都是可以的,没有必要什么都搞成“一刀切”、绝对化,全国所有的机关单位都是一个做法。因为《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规定“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另外,有的批复不在同一年度,比如第二年6月份以后批复的,甚至还有时间更长的(如机构暂时冻结可能两三年后才有批复)。因此绝对地说应为一件,不具有可操作性。也就是说。特殊情况必须作为两件,即使是正常情况(在同一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作为一件可以,作为两件也可以。这样说绝对不是墙头草。其实,我更倾向于作为两件的。由于档案一般是按年度分开的,对不是同一年度的请示和批复、来函与复函而言。肯定是要作为两件对待的。同一问题的档案被分割保存在不同年度的不同的档案盒中,是否割裂了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了呢?是否不便于利用呢?以件为单位,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在实体管理时。我们最好在归档文件目录的备注栏上都加以标注。具体可以这样操作,如在请示所在的归档文件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该件批复的档号。同样,在批复所在的归档文件目录的备注栏中也注明该件请示的档号。
金玲:从目前的全宗内事由原则的基础上考虑,请示与批复是一件。从实际工作出发来看。整理为一件对整个事件是个全面过程的反映,有利于文件在利用时,对同一事件反复核对有没有批复,批复是什么。至于不同年度内的同一事件的请示和批复,在计算机检索中,有附件情况说明这一项,并不影响计算机对内容的不支持。如果对于同一事件进行多次的请示,又因为批复时间隔很长。这个情况倒不多见,就是作为几件来对待,也可以在备注上写明以前的请示情况,标明存址。这个也是对文件的特殊处理。
崔松飞: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问函与复函等来往文书,原则上作为一件。如果报请性文件归档整理后才收发回复性文件,也可各为一件。并在“归档文件目录”的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魏新: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在数量上是两件。但就其内容来说,它们是针对某一问题所形成的材料。将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视为一件可以保证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提出与解决的完整性。对于日后了解和查考这一问题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掌握问题的来龙去脉,为解决相似的问题提供方便。
丁从建:新的《规则》采用“件”作为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对归档文件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最终实现对立档单位归档文件的有序化管理。为此。准确地把握和界定“件”,就显得尤为重要。《规则》明确以自然件作为一件。并由此适度延伸,将关联性较强的正本与定稿、正文与附件、原件与复制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来文与复文以及装订完好的报表、名册、图表等也认可为一件。作为归档文件整理的基本单位,体现了《规则》的灵活性,而且兼顾了后续检索的需要。我认为,请示与批复、来函与复函还是应作为两件处理,其一。它符合《规则》中的对“件”的要求;其二。能准确填写归档文件目录,便于后续的准确检索;其三,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条件下,档案人员可以轻松实现文件的“实时归档”,实现“随办随归”、“办结即归”,不必等到复文后才一起归档。
8.行政机关复函格式 篇八
环函[2010]96号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超标排放行为行政处罚适用意见的复函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渗漏液超标排放执法问题的请示》(湘环报〔2010〕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有关法律对生活垃圾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该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还规定,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渗滤液等污水经处理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可直接排放。
二、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渗滤液的,应当据此处罚。但有《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第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限期治理。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9.行政机关函件公文格式 篇九
XX人民政府
关于的----
XX:
---------------------------------------。(正文用3号仿宋,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首页不显示页码)
一、------------------。(标题可用3号宋体)
(一)----------------。
1.-------------------。
(1)-----------------。
二、-------------------。
三、-------------------。
附件:(函件首页不加页码)
1.------------
2.------------
印章
(单位右空4字)二○一三年月日(右空2字)
(附注:-------------------)
10.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存在的问题 篇十
公文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法律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至今仍有不少工商干部在制发和处理公文的实际操作中中,距离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在公文格式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公文格式是公文的“骨架”,由30多个要素组成,主要包括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四方面。而不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公文往往在“节骨眼儿”上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纸张和印制不规范。有些部门为了省事,出现使用16开纸的现象。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一种重要文书,有的却使用16开纸发文,欠缺严肃性。装订时,上订、掉页、坏钉、漏钉、背纸散页、明订等现象时有发生。公文用纸一般应采用国际标准A4纸,其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纸张定量为
60g/m2~80g/m2的胶版纸或复印纸,白度为80%~85%,横向耐折度≥15次。装订应于左侧,不掉页,页间误差不得超过4mm,钉脚应平稳牢固。这样的公文才美观大方,符合国际标准。
11.行政机关复函格式 篇十一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210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225mm×156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信函式公文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3.字体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三、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
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置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
(3)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标注“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公文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发文机关制作公文时使用的、规范板式的文件版头,通常称“文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6)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2.公文主体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1)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 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5)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6)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
(7)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 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
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9)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3.公文版记部分
置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1)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3)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4.页码
12.机关行文格式 篇十二
行政机关的发文机关标识主要有3种形式:一种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即“文头纸”;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加“令”组成,如“省政府令”;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武文线组成,即“函头纸”。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份号
即份数序号,是同一件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用电报传送的秘密公文,不标注份号。绝密、机密、秘密电报均属密码电报,均应按密码电报的管理办法进
行严格管理。
3.密级与保密期限
公文中的密级(包括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3个等级。商业秘密分为商业机密、商业秘密2个等级。密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党的机关的公文密级标注在份号下方,两字之间空1字;行政机关的公文密级标注在公文首页右上角。如需同时标注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党政机关的公文都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中间不空格,并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4.紧急程度(等级)
党的机关的紧急公文,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于公文首页页版心右上角,两字之间空1字;行政机关的紧急公文,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用3号黑体字标注于公文首页版心右上角第2行。如无密级则标注在第1行。电报的紧急程度叫等级,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4种,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其办理公文的时间要求分别是1天、3天、5天、10天。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和发文顺序号3部分组成。发文应标全称,不能简写。发文顺序号分从1号起,按公文的签发时间的先后依次编号,不能跳号,不留有空号,不随意编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
1”),不加“第”字。
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发文字号一经确定,应长期固定使用。二是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三是用特定版头印制的公文的发文字号,行政机关的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于版头(发文机关标识)下空1行红色横隔线之上。
下行文、平行文的居中标注;上行文的标注于左侧,与右侧的“签发人”对称,左右两边各空1字排印。
6.签发人
上行文应标注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3字加全角冒号与签发人姓名组成。某些重要的公文有会签人的,还应在签发人右侧用4号仿宋体字标注会签人及其姓名。
标注签发人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单位领导人对公文所负的责任,使之认真把好
公文关。
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联合行文,有多个签发人,一般是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
移红色横隔线;二是签发人是指机关签发公文的领导人中最高职务者。
7.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红色横隔线下方空2行排印。主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副标题用3号楷体字,居中排
印。
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联合行文时各联署机关名称排序,主办机关的名称排在前面,其余依次排列。二是在有双文种的公文(又叫复合性公文)中应简化标
题。三是标题中一般不用除书名号以外的标点符号。
8.主送机关
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回行时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之后用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
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机关之上。
在党政机关常用的公文中,只有通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6种公文标注主送机关;决议、决定、指标、命令(令)、意见、公报、公告、通告、规定、细则、会议纪要、工作要点12种公文不标注主送机关;通报可标也可不标注主送机关,但表彰先进、批评错误、通报人大和政协选举结果,可标注主送
机关。
9.正文
正文位于主送机关下方,不标注主送机关的公文,正文位于成文日期下方。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是:第一层为“
一、”,第二层为“
(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要注意不要把“1.”的小圆点写了顿号。在正文层次不多的情况下,第一层用“
一、”,第二层可用“1.”,但不能用“(1)”。
正文的排印只能用宋、黑、楷、仿宋4种字体,均用3号字印制。只有一级小标题的,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有两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用楷体字排印;有多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小标宋体排印,第二级用黑体字排
印,第三级用楷体字排印,第四级用仿宋体字排印。
法规性公文的编、章、节的序号及标题居中排印,占两行;非法规性公文的小标题的第一行与正文的每一个自然段的第一行左边空两个字排印,行距相同。独立成段的小标题,末尾无标点符号;小标题之后接着排印正文的,末尾有句号。
10.附件
应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排印附件名称。附件名称与正文空1行,左侧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附件”2字,后面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附件的首页左上角顶格用3号黑体字排印“附件”2字及附件的顺序号。附件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页开始排印,并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公文主题词与印制版记应标注在附件最后一页的下端。不能装订在一起的,公文主题词与印
制版记应标注在主件最后一页的下端。
11.发文机关署名
单一机关和两个机关的联合行文不署名,3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应署名。署名时将发文机关名称排在成文日期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排在前面,每行最多排3个发文机关名称,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均居中排印,以方便盖章为标
准。
12.成文日期
一般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应当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简写。单一机关行文,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4行、右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联合行文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排印。
公文经领导人签发后因故不能及时发文时,成文日期可请示签发人重新确定,或
由办文者提出意见报领导确定。
13.印章
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加盖印章时,要做到端正、清晰,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下。单一机关行文印章距正文2-4mm,居中压成文日期。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的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不得盖空白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主办机关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关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每行最多排3个印章,主办机关在前,印章盖在发文机关署名处,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行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省直各公司来省社盖章,凡是股东决议、会议纪要、章程,涉及到人、财、物的重要文件材料等,都必须备有两份留省社存档,且所有股东(包括省社派出的股东代表)均须在股东决议上签名。
14.主题词
“主题词”三个字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注,后标全角冒号;主题词用3号小标宋体字;一篇公文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每个词目之间空1行,一行
排不完的另起一行与第一行主题词的第一个字对齐排印。
15.抄送机关
在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下方,并用横线与主题词和印制版记隔开,抄送机关按机关大小和排列习惯依次进行排列,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名称对齐。用3号仿宋体字,左空1字排印;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隔开,末尾用句号。
16.印制版记
行政机关的公文只有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印发时间以付印日期为准。翻印上级机关的公文,应把印发单位改为翻印单位,印发时期改为翻印日期,用圆括号标注共印份数。
17.公文排印、装订格式
除发文机关标识、标题、主题词用小标宋体字,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主题词”3字用黑体字,份数序号用2号全身黑正体字外,其余文字都是用3号仿宋体字。党的机关用16开公文纸排印。行政机关用国际标准A4纸,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标注,双页码居左空1空,空白页不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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