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宣传普法工作总结

2024-07-05

人民法院宣传普法工作总结(共11篇)

1.人民法院宣传普法工作总结 篇一

人民法院“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总结

×××区人民法院“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总结

我院“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市、区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

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强化普法工作领导,推行和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狠抓普法工作责任制。

某年以来,我院始终把维护全区稳定和社会安定摆在重要位置,党组研究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讨论制定本院“四五”普法工作要点,由一名副院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每年均写出工作总结。同时,认真组织本院干警参加全区的学法用法知识考试,五年来共参加类似的考试次,每次参加率均达到。

某年以来,我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和外他律机制,认真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提高法官整体责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五年中,我院在中纪委“四条禁令”、省法院“六条禁止规定”基础上,向干警提出了“四讲一树”的政治要求,要求全体干警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同时加强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从院机关到各法庭均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干部爱岗警业,严肃执法,文明执法,针对队伍建设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自查自纠,抓开门整顿,抓建立制。某年以来,我院利用集中教育整顿,“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制度,重申、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审判、纪律、财务、后勤等工作管理制度,以内部门自律制约机制来加强干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制度上确保公正司法。外部监督方面,“四五”普法期间,我院加强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发放了意见征求函,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批评意见。

二、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尤其刑事工作的立足点,也是法院“四五”普法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我院在开展“严打”斗争中,始终坚持贯彻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依法持续不断地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惩治处罪犯。同盟地注重斗争策略,做到严厉打击同挽救教育相结合,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悔罪表现好的犯罪分子,采取挽救措施,鼓励其改恶从善,悔过自新,从轻给予处罚,分化、教育,挽救了相当数量的犯罪分子。近五年来,即某年至今年月,我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件人,审结件人,结案率,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余万元。同时,按照“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寓救于审,认真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四五”期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宣告缓刑人,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少年刑事犯罪分子,认真开展帮教活动余次,对减少重新犯罪隐患,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严打”斗争中,我院通过公开审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形势,适时精心组织召开案件公判大会,五年来共召开公判大会场(次),旁听群众近万人(次),扩大了办案效果,大张了严打声威,教育和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化解各社会矛盾,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直辖市发展。

某年以来,我院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民事、经济、行政审判监督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工作,用法律规范和保护合法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依法调节和规范各种民事关系和民事行为,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民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始终将调处民事纠纷、化解民事矛盾,促进社会安定作民事审判的中心任,以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心,认真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继续推行诉辩式的庭审方式,进行观摩交流,全院民事审判政法秘书网干部及时学习有关民事法律法规,探讨解决审判业务工作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和新问题。近五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涉诉标的万元。通过及时、公正地审结这些大量的民事案件有效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了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避免了各类社会矛盾的激化。

(二)商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的商事审判工作始终围

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加大保驾护航力度,克服地主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努力为我区招商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五年共受理商事纠纷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涉诉标的万元。民商事审判还强化了服务意识,拓宽了经济服务领域,为政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依法开展清欠、收贷工作,为区政府、区属单位和金融单位收逾期贷

款近余万元。

(三)行政审判:五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改善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既支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通过行政审判对其行政权利依法进行监督,积极大胆把行政审判工作推向前进。五年共受理行政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有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社会稳定。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四)执行工作:五年来,我院不断强化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整、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执行工作局,充实了执行力量。在具体执行中,采取教育疏导为主,强制的执行为辅,经常性执行为主,集中统一执行为辅以及点带面。以脸皮案推动整体等方法,以召开债务人会议等形式集中请理示结执行案件,认真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推行执行过程、执行方式、执行听证、执行结果公开、债权凭证、执行财产审计、对赖帐者公开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执行公示制度;对申请人的权利实行风险告知,提示执行寄语;执行穷尽法律规定执行措施和手段,穷尽被执行人财产的排查,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去年还结合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案卷归档、执行款物的活动,开展了“集中执行会战”行动,一次性兑现执行款万余元。针对近年来一些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状况,我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正确处理执行力度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的关系,坚持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不断提高执行能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震慑了一批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五年共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结案率,执行标的万元,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告诉申诉和立案工作:告申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了解群众疾苦,努力解决当事人“告状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五年来,我院加强立案信访和申诉审查工作,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继续推行方便群众诉讼和信访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配置“贵阳通”信息系统,利用电子公示屏滚动服务,改善信访、接待和立案条件,规范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逐渐建立了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立案庭和三个人民法庭专门制作发放《诉讼指南》和《涉农案例》,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诉讼信箱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办理非诉讼来信,接待涉诉信访和群众咨询五年受理申诉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接待来访群众人(次),处理群众来信件(次),信访案件办结率在以上,树立了我院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其他工作。

(一)调研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以理论指导实践,抓调研服务审判,积极围绕我院审判方式改革、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组织全院干警写出了大量有分析、有对策、有理论的调研文章。五年来我院干警撰写各类稿件余篇,其中宣传、信息稿件余篇,理论文章余篇,稿件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及电视台等媒介采用计余篇(条),形成了良好的调研氛围。

(二)社会综治和法律宣传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作为全区社会综治工作的重点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每年积极参加全区社会综治活动,五年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送法下乡、巡回开庭、公判大会等近余场(次),散发宣传资料余万份,开展了大量声势浩大、形象生动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综治舆论氛围,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支持和赞扬,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五年来,我院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抓紧抓好普法工作和依法治院工作,狠抓落实,为实现生态立区、旅游兴区、工业强区目标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经济强区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人民法院宣传普法工作总结 篇二

自“六五”普法工作以来,该局紧紧围绕农牧局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受到群众的欢迎。

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了很大改观,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多样化,知法懂法的农民越来越多。

㈠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种子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在处理相关的具体事务时,能够依据法律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群众增多;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充分体现了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必须有力地维护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㈡法制宣传教育方法手段不断创新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除传统的方式手段如广播、电视、黑板报、法律手册、上法制课等外,还出现了新的学法形式,如有些乡镇的农民,自发组成了学法协会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交流活动。该局派知法懂法的干部轮流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群众便于接受,减少了矛盾纠纷,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㈢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接受调查的农民都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说明农民对法律知识渴求欲望性很强,也为开展农村普法提供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另外,因外出务工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选择性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更趋向于了解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查发现,农民由过去更多希望了解计划生育、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发展到现在的急需了解劳动、经济、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他们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惠农政策。

㈣农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浅显

在接受调查的群众中,都表示对个别法律有所了解,但了解的程度却极为有限,所知不过是细枝末节,尚无法正确运用,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些群众在产生纠纷时使用过激手段,甚至引发违法犯罪。

二、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一是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调研发现,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机构,但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工作议程,重视程度还不够,热衷于搞形式、搞应付。以“搞活动”来代替经常性的普法工作,导致工作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其成效难以提高。

二是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调研发现,村一级几乎没有经费投入,乡镇一级少则千元多则不超过万元,这就造成广大普法工作者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充分开展培训工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法需求。许多群众希望能够给他们发放一些法律小册子,但由于没有经费,这么低的需求也无法满足,导致普法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工作效果不佳。派出的普法骨干毕竟不是专业人员,掌握的法律知识缺乏系统性,且较为薄弱。所以在普法教育时只是念念条文了事,无法吸引群众,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

四是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不高。全市各乡镇在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管理缺乏必要的措施和制度,也没有必要的激励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五是组织集中学法较难,普法资源浪费严重。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逐步确立,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单一务农的生产经营格局被打破,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民从业趋于多样化,除传统的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增多,农民外出务工的较多,这就给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农村新格局,使农民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参加集中的、有系统的法制宣传学习。这种从业结构的多元化无疑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开展,普法工作者无法组织开展集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六是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群众参与意识不高。目前的普法手段比较落后,不外乎发放资料、摆摊咨询、出黑板报等,这些老套路群众很不感兴趣。调研发现群众对法制文艺、电视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感兴趣,但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由于缺少经费也无法与电视媒体实现资源的整合,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在宣传内容上,针对性也存在一定问题,如群众平时外出务工想了解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普法宣传其他法律,宣传内容和群众需求脱节,群众当然就不感兴趣,参与意愿就差。

七是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学法用法脱节,挫伤农民学法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三、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如何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的开展下去,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落实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班子的责任目标,提高重视程度。二是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将工作绩效和提拔重用、报酬结合起来,提高积极性。三是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在制定考评的措施方面,尽量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避免在考核评估时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四是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尤其要鼓励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到队伍中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制约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就是经费问题,建议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必需经费进行专题研究,给予统筹解决,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三要加强人员、阵地建设。一方面加大对普法人员的工作力度,保证他们必要的培训时间,建立有关培训制度,适时进行岗前、岗中培训。鼓励支持高素质人员参与到此项工作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经常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把普法宣传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另一方面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法律图书室、普法宣传栏等硬件建设。

四要充分利用农村工作渗透普法。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同时进行相应的专题普法,把普法与农村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贯穿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调解纠纷上,工作人员要不厌其烦,适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不仅能顺利平息纠纷,还能给当事人上一堂法律课,做到一举几得。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达到普法的目的。

3.人民医院普法工作计划 篇三

2011年——2015年普法工作计划

各病区、科室、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院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卫生法制观念,为“十二五”时期卫生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11]6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四川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666号)、(宜卫办发[2011]613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XX市人民医院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卫生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一是全面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领导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自觉性,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不断推进卫生法治文化建设,扩大卫生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大力宣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宪法理念,进一步增强医院全体员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与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2、围绕“十二五”卫生工作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贯彻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计划;学习宣传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打造诚信医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为医院的发展和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3、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促进医院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三、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杜一平同志任组长,宋玉伟、何俊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杨献、孙晋、刘登俊、温学军、姜雄、董昭春、景岷勇、翁庆忠、李耘、黄思煜、李仲秋、黄国均、毛崇秋、曹勇、刘波等同志。

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保卫科,杨献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医院“六五”普法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普法工作开展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工作绩效评估联系起来。具体职责和分工:

综治办、院办、党办:负责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和实施,负责对全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培训和考核及依法管理、依法行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党办、监审办:负责全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及督察。

人资部、总务科、仁德公司:负责全院职工(含招聘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法制培训、宣传及考核。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医疗、医技、护理卫生人员依法行医的法制宣传、培训、考核的实施以及督查和信息反馈。

院感科:负责院内感染控制、职业病防护等的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保卫科:负责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的法制培训及考核。

财务科:负责重要支出事前审计、公开招标、规范收费等法制宣传培训及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活动。

充分发挥院网络、板报、宣传专栏,橱窗等的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上街宣传、社区宣传、举办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全国法制日宣传来介绍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促进法制观念、意识的增强。

(三)突出重点,分类实施。

1、医院领导和管理干部要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熟悉了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做到每中心组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并注意培训单位普法宣传骨干。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学习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刑法》、《食品安全法》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3、行政管理干部要深入学习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规范。以管理合法性为基础,管理合理性为目标。贯彻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计划生育法、劳动法、消防法等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坚持学法、用法和守法。

1、从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学习宣传。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要运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2、把法制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把遵守法律与遵守纪律相结合,把“六五”普法和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立相结合。明确领导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中应履行的规定职责,增强对法规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依法实施医疗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全面执行。进一步落实依法管理、依法治院,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明确医院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监督程序等,坚持事前审计制度,院内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标制度。把学法用法贯穿于全院开展医疗活动的过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在上级部门指导下,院“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学习宣传重点制定每工作计划,建立定期会议,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购置普法规范读本,深入科室、病区宣传。

(三)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科室的普法宣传,设立专人负责登记本记录以备检查。

(四)建立激励考核机制。把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科室考核管理。

4.校园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篇四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淄博市淄川区罗村中心校实施三项措施,对学生进行系列法律知识教育,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氛围。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

学期初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把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制作法制手抄报、开展有奖征文、法制主题演讲等活动,有效整合学校资源,立体化、多角度渗透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和守法自律意识。

二是营造法制环境。

通过召开校会、班会、家长会,组织国旗下讲话、宣誓等形式,反复宣传发动,形成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局面。充分利用学校橱窗、黑板报、班级园地、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让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得到法治熏陶教育。

5.12.4普法日宣传工作总结 篇五

系列活动总结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及XXX《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围绕本年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宣传主题,制定了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普法教育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公司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努力实现高海工程良性运行和高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高海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狠抓落实,结合‚六五‛普法规划,以宪法颁布实施31周年为契机,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三、活动形式

公司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弘扬法制精神,重视对职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要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利用网络宣传学习的平台。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官方微博由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开展的‚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注重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职工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制理念。

3、多种形式营造普法宣传氛围。活动期间,公司将通过网站、高海家园等平台,以及悬挂宣传条幅和张贴主题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为进一步增强职工法律意识,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公司将适时组织职工观看普法知识讲座,开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将计入个人培训学时。

6.人民法院宣传普法工作总结 篇六

关键词:新闻宣传,党性原则,人民性原则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 社会舆论呈现多层次、多类别、多元化的变化。特别是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发展, 使互联网逐渐成为舆论生成的策源地、舆论传播的集散地、舆论交锋的主阵地。这就给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坚持社会主义性质、掌握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担负起新闻宣传工作的社会责任和使命的要求。我们党的新闻宣传工作, 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 都担负着通过新闻报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宣传和组织人民群众, 维护执政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神圣使命。而要担负起这一社会责任和使命, 就必须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坚持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的原则。离开了这一原则, 新闻工作就会失去灵魂, 偏离政治方向和思想指导, 就会发生错误, 就不能推动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健康发展。本文从新闻工作中坚持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原则的重要性和如何坚持这一原则的对策进行理论探讨。

二、新闻宣传工作中坚持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原则的重要性

第一, 从我党历代领导人的新闻观思想看, 坚持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原则, 是由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 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都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中的党性和人民性问题, 并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 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 对这一问题做出与时俱进的科学阐述, 正是在这些科学的新闻观思想指导下, 才推动了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

毛泽东倡导政治家办报, 强调新闻的党性原则。早在1942 年4 月延安 《解放日报》 改版之时, 就把“党性作为党报必须具备的四项本质 (党性、群众性、战斗性和组织性) 之首①”。要求各级党的领导机关要“把报纸当作自己极重要的武器”, 要“利用报纸作为自己组织和领导工作的极为重要的工具②”在强调党性原则的同时, 他还强调了人民性。他在 《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讲话》 中提出了“全党办报, 群众办报”的方针。针对党报的作用和任务明确指出, “报纸的作用和力量, 就在它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 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③”。早在1947 年1 月11日, 我们党在 《新华日报》 发表的 《检讨和勉励—读者意见总结》 一文, 明确强调:“新华日报是一张党报, 也是一张人民的报, 新华日报的党性, 也就是它的人民性④。”这是我们党在宣传思想工作领域最早使用人民性这个概念, 也是我们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史上第一次提出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论。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指出, “党报党刊一定要无条件地宣传党的主张”。在他看来, 新闻宣传工作极端重要, 对经济形势、政治形势和社会稳定与发展关系很大⑤。要经常地、自觉地以大局为重, 思想上想大局, 行动上讲大局, 纪律上顾大局, 只有这样, 才是正确引导。他反复强调, 党报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党报要在“开发信息资源, 服务四化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⑥。邓小平认为, 新闻宣传一方面要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另一方面要宣传党的领导, 党和人民团结一致的力量。坚定不移地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他强调指出, “新闻宣传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⑦。

江泽民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的新闻观, 在新形势下, 他根据新闻媒体的地位和作用的新特点指出:“我们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舆论导向正确, 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 是党和人民之祸”。党的新闻事业与党休戚与共, 是党的生命的一部分”。江泽民还明确强调“社会主义的新闻事业……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组成部分, 都要为社会主义服务, 为人民服务⑧。”

在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方面, 胡锦涛的表述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认识完全一致。他在2003 年12 月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 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和制度, 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 必须始终牢牢坚持, 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2011 年7 月1 日,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 周年大会上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 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⑨。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 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2013 年8 月19 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指出, “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巩固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 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习近平还深刻论述了党性和人民性问题, 他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⑩”。

实践证明, 只有适应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需要制定新闻工作方针政策, 只有在新闻思想宣传工作中坚持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的原则, 新闻思想宣传工作才能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 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 是由我们在面临机遇挑战的情况下,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坚持和平发展道路的任务决定的。

中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性阶段, 面临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矛盾、新机遇、新挑战, 国际问题和国内问题相互影响, 各种潜在的风险和困难此起彼伏, 我们在前进道路上面临许多新的挑战。西方敌对势力总是企图千方百计地把他们的政治主张、价值观念传播渗透进来, 进而否定中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和中国的发展道路。在此大背景下, 新闻宣传工作者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准确的是非判断力, 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统一原则, 坚定不移地无条件地宣传党的主张,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更好地坚持科学发展观, 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才能为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证。

三、新闻宣传工作如何坚持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的原则

1.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性原则, 把握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

党性原则, 是党对新闻工作的根本要求, 也是衡量和处理新闻工作中各种问题的最高准则。新闻工作中坚持党性原则, 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党的领导和宣传党的主张, 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服务,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 为传播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扩大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服务, 为构建国际新秩序格局服务, 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 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持高度一致。人民性是党性的基础, 党性是人民性的集中体现。党性原则, 是新闻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基于此, 在新闻宣传思想工作中, 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性,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只有坚持党性原则, 站在党的立场上, 才能更好地胸怀全局, 服务大局,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凝集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正能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2.坚持人民性原则, 反映人民的意志, 守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性原则, 体现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的各种需求。这种需求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只是解决温饱问题, 人们只要能够吃饱饭就满足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人民群众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不仅要吃饱, 而且还要吃好。随着收入的增加, 还要改变膳食结构, 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仅有生存的需求, 还有发展的需求, 即有经济需求、政治需求、社会需求、文化需求、安全需求。人民群众的这些愿景也是我党的奋斗目标之所在。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是一致的。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也决定了党最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 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民族振兴的中国梦而勤奋工作, 中国梦也是人民群众自己的梦。这就要求新闻宣传必须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也是它的归宿。坚持人民性, 就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是新闻工作的不竭动力源泉。

3.坚持党管媒体, 遵守新闻宣传纪律

坚持党管媒体, 是党在新闻领域一贯坚持的根本原则, 它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 关系到党所领导的建设事业的兴衰和成败, 必须始终坚持, 不能动摇。唯有如此, 才能牢牢把握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

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 这是做好新闻宣传思想工作的制度保障。在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方面, 已有明确规定: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无条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不得为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遵守民主集中制, 服从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报道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不得刊载不利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报道;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严禁在报道中泄密等。只有严格遵守上述纪律, 新闻媒体才会成为社会的守望者, 守卫社会良知, 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注释

11毛泽东.《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M].新华出版社, 1983年12月第1版

22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 1991年7月第2版

33 毛泽东.《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M].新华出版社, 1983年12月第1版

4467 邓小平.《邓小平论新闻宣传》[M]新华出版社, 1998年1月第1版

55 邓小平同志1984年9月18日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的题词

68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读本》[M].南方日报出版社, 2001年4月第1版

79 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08年6月21日

7.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篇七

为加强我校的法制教育,近日学校大力组织学习宣传法律精神,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准备,动作迅速,召开了法制宣传专题会议 11月26日下午,学校专门组织召开了以“法在心中 健康成长”法制宣传为专题的领导班子会议。会上,徐善富书记首先传达了这次活动的主要精神及活动主题,同时调强了法制宣传活动的现实意义及重要性。要以这次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把依法治校和建设和谐校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同时又专门召开班主任会议,又专门对这次法制宣传活动作了专题部署,明确了职责。要求大家认真学习,精心组织,在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宣传活动的形式活泼、多样,内容丰富、具体,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1、学校团委和教导处联合号召,在学生中开展制作手抄报活动,要求图文并茂。通过争办法制小报,让学生从中了解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学校请站前派出所的牟所长到学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讲座;师生们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通过聆听讲座,使师生们深受教育,同时也增长了许多相关的法律知识。

3、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以“法在心中健康成长”为主题的主题班会,让学生通过亲身经历,来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并学会去如何应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学校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答法律知识测试题试卷。通过测试使全校师生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奠定了基础。

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青少年一代肩负历史使命,帮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是学校教育的一个必要的环节,也是学校开展德育教育的体现。我校将以此为契机,将法制教育活动深入德育之中,建立长效机制。

东方红学校

2010年11月29日

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东方红学校

8.2022年普法宣传总结 篇八

1、结合每年一次的“泉港之夏”文艺巡演活动,开展以加强公民法制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同时,以区委业余理论宣讲团为载体,深入基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宣讲,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2、充分发挥宣传部门职能优势,依托《泉州晚报》创业泉港专版、“泉港新闻网”、《泉港宣传信息》等载体,积极宣传我区各级、各部门在依法治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作法。

3、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时间点,开展了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了法制宣传资源的共享。

4、扎实抓好普法学习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购置普法书籍和法制教材,落实专用学习笔记,保证部领导和各股室学法读书活动学有教材,思有方向,评有实据。

二、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1、加强领导。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的组织领导,把它作为今年“平安泉港”建设的具体措施,做好各项活动安排,有重点、有组织的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广泛运用报纸、电视、网站、户外广告牌、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注意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平安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9.人民法院宣传普法工作总结 篇九

冷战结束后, 战争呈现出更复杂的局面, 战争性质问题也变得扑朔迷离。对战争性质的判断, 是马克思主义战争观的重要内容。面对挑衅, 中方在对某些影响全球稳定的重大武装冲突或战争的性质做出判断的同时也要充分证明自己不得不采取战争行动的正义性。此外, 还要关注开战正义问题和交战正义问题。[1]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期 (本文所提及的是1979年2月17日至1979年3月16日这段被称作狭义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期) , 《人民日报》正是围绕着不得不采取战争行动的正义性、开战正义性和交战正义性这三方面塑造战争正义性的。

一、客观报道与采取战争行动的正义性

马克思恩格斯传播观里“一般的公正”即在报道新的事实、争论双方的观点时, 报刊一般所能保持的一种形式上的公平姿态。面对事件, 报刊不能只按照自己的看法和偏好报道事实的某一方面, 而要采取公平的态度。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前《人民日报》正是采用“一般的公正”客观报道宣传策略来显示被迫开战的正义性。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向把“一般的公正”看作是更为自由地阐述问题并能赢得读者的前提。“一般的公正”是报刊的一种形式上的总体姿态, 就具体的关于事实的报道或描述而言, “公正”则表现为客观, 其特点是:要求实录事实;若有倾向, 则流露得隐蔽、自然;不造成直接对读者施加观点影响的印象。显然, 这是一种客观的形式与主观立场有机统一的报道方式。[2]对越自卫反击战开战前《人民日报》上的相关报道就体现了这一理论。

根据统计, 《人民日报》在开战前 (1979年2月2日至2月16日期间) 共有8篇新闻客观地记录了越南挑衅我边境并制造流血事件。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 从日期上看越是临近战争, 客观报道在版面上越靠前, 篇幅上越扩大。1979年2月2日到1979年2月8日, 文章都是篇幅短小的客观报道, 版面安排在第六版;1979年2月12日到1979年2月14日, 文章依然是篇幅短小的客观报道, 较之于前一阶段的变化是版面提前了, 文章刊在了第五版;而1979年2月15日到1979年2月16日, 文章无论是从篇幅还是版面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文章的篇幅突然大幅度扩大, 版面提到了第四版。仅1979年2月16日当天第四版就登了两篇文章。文章版面的提前、篇幅的扩大、数量的增多, 把本来看似平淡无奇、并未大肆渲染的战争相关报道一下推入到了人们的视线范围。

面对挑衅中方虽保持沉默不表态, 但使人感觉到量变到质变的微妙过程正悄然发生。这一阶段的新闻客观报道带来的信息势能引导着战争的情绪走向, 其数量的不断叠加带给人们一种战争情绪酝酿过程中的愤怒和压制感。客观报道并不意味着没有意见的流露。客观报道的方式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人们接受信息时的心理状态。对事实客观地叙述, 比先入为主讲出报道者的意图, 更易于被接受。但它并不完全排斥作者对事实的选择以表达自己的倾向。[3]正是由于以上的客观报道, 为表明中国被迫开展自卫还击, 做足了前期铺垫并提供了充分的开战理由, 才使中方于1979年2月17日在《人民日报》头版醒目地刊出了占头版30%版面的《是可忍, 孰不可忍》这篇对越发出的正面宣告的来自中越边境的报告显得顺理成章。

中方开始对越方的挑衅行为进行清算, 向世界传达了这场战争是在中方一再发出警告越方仍一意孤行、置若罔闻的情况下, 中国政府被迫发动的边界自卫反击战, 显示出中方被迫采取战争行动的正义性。坚持“一般的公正”客观报道的宣传手法巧妙地证明了此次战争的发起者不是中国, 显示出中方被侵略者的形象。较之于主观色彩浓厚的战场宣传, 客观报道在有关战争正义性证明方面的作用不可估量。因为观点本身就在占有大量客观事实基础上产生, 对采取战争行动正义与否的判断也是基于不带主观基调的客观报道, 是一种不证自明的策略。

二、中方开战的三个正义性原则

所谓开战正义, 是在何种情况下、为何种目的诉诸战争才是正义的, 解决的是为何开战的问题。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强调, 做到开战正义应遵循正当理由原则、合法权威原则、正当目的原则、成功可能性原则、相称性原则以及最后手段原则等。[4]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期《人民日报》上体现开战正义性的相关文章明显相对应的有正当理由原则、合法权威原则和正当目的原则这三个原则。

(一) 正当理由原则

任何国家发动战争都必须有正当的理由, 特别是要有道义上的理由。此时世界还处在冷战的阴云之中, 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明争暗斗, 导致世界范围内大战不起小战不断;小战都是在第三世界国家打, 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美、苏争霸的受害者。这就决定了第三世界的主体地位, 因而中国反对霸权主义挑动他国进行的战争, 符合中国和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利益。中方是在对越方百般忍让、越方仍对我国武装侵犯步步升级和边境局势急剧恶化的情况下, 开展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 拥有正当的开战理由。

第一部分已证明中方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开始对越方的无礼行为进行清算, 使中方开战拥有合理的正当理由。如在战争打响之际发表于《人民日报》1979年2月18日头版的《我边防部队忍无可忍被迫还击越南侵略者》这篇文章这样写到:

“我边防部队奋起还击、保卫边疆的战斗, 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的。近半个月来, 越南反动当局对我国武装侵犯步步升级, 边境局势急剧恶化。

从去年八月到现在, 越南当局不顾我国的多次呼吁和警告, 派遣武装力量, 侵犯我国边境地段一百六十二处, 向我进行武装挑衅七百零五次, 打死打伤我边防军民三百多人。当地各族人民群众纷纷要求我边防部队还击越南侵略者, 保卫边疆的和平与安定。”

文章的标题从修辞学角度对战争的性质做出了界定, “忍无可忍”、“被迫”、“还击”和“侵略者”这几个词标注出中方在战争中的角色。文章在内容上也直指越方的无耻行径, 从而使中方拥有正义出兵的理由。

(二) 合法权威原则

战争决策应由国家机构做出。开战不久后中方政府也于1979年2月18日在《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新华社奉我政府之命发布声明》, 就越南当局不断侵犯我国领土, 我边防部队被迫奋起还击以政府的名义发布了声明:

“新华社北京二月十七日电新华社奉中国政府之命, 于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七日发布声明如下:

越南当局无视中国方面的一再警告, 最近连续出动武装部队, 侵犯中国领土, 袭击中国边防人员和边境居民, 局势急剧恶化, 严重威胁我国边疆的和平和安全。中国边防部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 被迫奋起还击。

……

中国政府和人民一贯的立场是, ‘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我们要的只是和平和安定的边界。在给予越南侵略者以应有的还击之后, 中国边防部队将严守祖国的边界。……

中国政府严正要求越南当局立即停止对中国边境地区的武装入侵和一切挑衅、破坏活动, 从非法占据的中国领土撤出一切越南武装人员, 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从标题《新华社奉我政府之命发布声明》看出媒体被官方授权发布权威声明, 文中“中国政府”代表我方政府严肃表态并声明自己的立场, 中方出兵被赋予了正义感和使命感, 进而使开战显得权威、合法。

(三) 正当目的原则

国家不应借助战争实现其它目的。冷战后霸权主义影响着当代战争与和平的全局, 阻碍着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的解决。而要解决好这两大问题就要反对霸权主义, 正是为维护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利益, 中国坚持把反对霸权主义, 维护世界和平作为对外政策的纲领。邓小平强调我们依然坚持反对霸权和建立国际新秩序这两条对外政策。这正是中方出兵的正当目的所在。

如发表于1979年2月18日《人民日报》头版的《奋起还击保卫边疆》这篇文章, 内容如下:

“我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被迫对不断武装侵犯我国边境的越南侵略者奋起还击。

我边防部队是在忍无可忍、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这一行动的。为了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中国人民迫切需要一个国际上和平稳定的局面。……

我们不要越南的一寸土地。我们要的只是和平与安定的边界。在给侵略者以必要的还击之后, 我边防部队将严守祖国的边界。”

文章在深入阐释我方不得不开战的原因的基础上, 明确声明我方出兵的非侵略性以及在给予侵略者必要的还击之后将撤回中方领土的作战的目的, 显示中方出兵的正当目的性。

三、交战正义性与中方正义形象构建

所谓交战正义, 就是如何作战才是正义的, 解决的是如何运用战争手段的问题。格劳修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把交战正义问题提了出来。他反对那种认为国家有权根据“国家理由”发动战争、并有权以自己所拥有的所有手段进行战争、国家的战争行为及其后果都具有法律效应的观念, 强调战争应遵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应以最大努力防止战争, 当不得不进行战争时, 应实行人道主义, 避免野蛮行为, 尽量减轻人类所遭受的战争惨祸。[5]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期有关交战正义性问题突出地体现于节制性原则和区分保护性原则这两个方面。

(一) 节制性原则, 对越自卫反击战是一场有限的战争

交战双方的武力使用必须有所节制, 避免不必要的破坏。即要求限制战争手段的使用, 反对战争手段的无所不用其极。武器作为战争手段的使用不能是无限制的, 必须要受社会政治、伦理以及法律的约束, 超出了社会政治、伦理所允许的程度, 便被视为违反了交战正义的原则。[6]中方有限度地“教训”了一下越南, 其目的已达到就即刻收兵撤军, 体现出了节制性原则。

如《人民日报》于1979年3月6日头版头条发表题为《我边防部队奉命五日起撤回》的文章, 这样写到:

“中国广西、云南边防部队被迫对越南侵略者进行自卫还击, 已经达到预期的目的, 现奉命自一九七九年三月五日起开始全部撤回中国境内。”

从1979年2月17日开战到3月5日奉命撤回, 十六天的还击战斗在同登等地区给越南以打击后预期目的已达, 显示出交战的节制性。

(二) 区分保护性原则, 侧重于对越南人民友好的宣传

区分性原则即要求在战争中区分军事人员和非武装平民、军事设施和民用设施, 只能以军事基地人员、军事设施为军事打击对象, 反对恣意杀伤非武装平民、损毁民用设施。保护原则, 即交战双方必须自觉保护战俘、平民和非敌对的第三国利益, 保护文化遗产及宗教信仰等。[7]战争中如非战斗人员、平民、俘虏和民用财产等应作为非打击目标。比如二战期间, 在对战争罪行的宣传中, 其他协约国成员不加区分地指控整个日耳曼民族是挑起战争的元凶, 而美国则把谴责的范围限制在德国军方的领导人, 把广大的德国平民排除在外。[8]

此期间采用了一种常用的战争宣传策略, 即在对战争罪行的宣传中不是不加区分地把越南人民也划入到了被指控范围内, 相反, 不但把越南人民排除在外, 还通过对其报道证明越南人民也是站在中国人民这一边的。

如《人民日报》1979年2月25日第三版题为《我边防部队处处爱护越南边民》这篇文章:

“战士们又和越南村民亲切交谈, 向他们说明中国边防部队的这次军事行动完全是自卫还击, 是不得已的, 中越两国人民一定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不少越南村民一边听一边点头, 有的当场揭露了越南当局破坏中越友谊的罪行, 说:‘我们决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去白流血!’这支边防部队在追击途中, 还细心保护好越南村民跑散的耕牛, 并积极动员越南村民不失农时地搞好春耕生产。”

文中越南边民赞扬解放军待他们像过去一样好, 展示我军对非武装平民的区分和保护性原则。

纵观以上宣传原则或手段, 正如战争字典里通用的公式一样适用于任何时代。只是随着技术的变化带来宣传手段的调整和对抗的加剧, 数字时代的战争宣传将会更进一步地展开对己方战争合法化的塑造。

注释

1[1]葛东升.马克思主义战争观和当代战争[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 2007:120.

2[2][3]陈力丹.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M].北京:开明出版社, 1993:340, 341.

3[4]吴征宇.“正义战争理沦”的当代意义论析[J].现代国际关系, 2004 (8) .

4[5]周桂银, 沈宏.西方正义战争理论传统及其当代论争[J].国际政治研究, 2004 (3) .

5[6][7]葛东升.马克思主义战争观和当代战争[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 2007:136, 137.

10.人民法院宣传普法工作总结 篇十

根据股份总裁办的通知要求,现将**分公司“四五”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自“四五”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来,**分公司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集团公司、**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广泛、深

入、持久地组织开展保密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的保密意识,有效促进了**分公司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一、明确责任,强化意识,“四五”保密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1、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分工明确。“四五”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得好坏,同一个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有直接关系。基于这种认识,在“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分公司党政领导始终把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工作上确立了“明确组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的总体思路,首先从组织建设入手,成立了**分公司“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对“四五”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负责;两名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配备了兼职保密宣传员,自上而下、层层建立起了一个有效的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同时,在明确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们把此项工作纳入到中层领导“一岗双责”内容中去,要求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任,真正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潜心指导,持之以恒地推进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四五”保密普法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创造了条件。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加强保密工作的普法宣传教育,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在保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通过各种教育形式,进一步普及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保密意识和工作水平。一是坚持把保密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并加大普法宣传规划的实施力度。“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以来,每年我们都组织开办保密工作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讲座。截至目前,共开办各类培训班12场次,近120个课时,培训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保密宣传教育人员达480多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保密观念和意识。二是扎实开展“四五”普法教育主题活动,以每年普法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组织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和保密普法论文比赛等活动。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和多个阵地,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并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图片巡展等。各直属单位还为员工下发了《保密工作手册》,使广大员工了解保密法。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增强了保密宣传教育的直观性、形象性和生动性,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使广大干部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政治责任感明显增强。

3、严格保密程序,注重工作细节。公文资料的保密是保密工作的重点,而且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此,我们在保密普法教育工作中,坚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注重提高宣传教育效果。首先,领导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到不把机、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随时做到警钟长鸣。其次,机关的文件起草、打字、复印、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等均由专人负责,凡属机密文件、资料一律由办公室文书科保管,不得委托他人代收代转。密件文件在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如实登记、手续清楚,秘密文件严格实行单独登记,限定传阅范围。第三,凡到上级机关参加的各类会议所发的文件、资料,会后一律交办公室文书登记保管,需用时,须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第四,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各办公室每天午休或下班前都要检查文件、资料是否收好,文件柜、门窗是否关严锁好等,防止意外事情发生,最大限度地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

11.社区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篇十一

社区法治宣传计划【1】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发展改革大局,积极推进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增强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水平,人人争做学法知法守法好公民。

三、主要内容

2016年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采取自学和网上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方式,在师生中广泛普及法律知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建立普法长效机制

1、加强“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各校制定普法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部署本学年普法工作。方案于4月下旬上报教育局。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制度建设。

(1)联席会议制度。学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关处室负责人、法律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共同研究普法计划、法律咨询服务、排解法律纠纷等相关问题。

(2)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对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包括党纪政纪)特别是与教育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组织一次学习考试,以考促学。

(3)普法工作考核制度。对学校普法工作年底教育局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目标综合考核之中。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挑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和普法教育工作。各学校在立足本校法制建设和开展学法的基础上,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创新形式,强化措施,保障普法效果

1、强化课堂主渠道作用,抓好法制教育课。要采取得力措施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积极探索教学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方法,不断提高法制教育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和教学质量。充分发掘各学科教学中蕴含的法制教育知识,潜移默化地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理念渗透。

2、以“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为依托,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把“一间谈心室、一面警示墙、一名辅导员、一堂法制课、一张维权卡”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实。

3、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局将继续与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律法学专家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建立学校、社区、基层政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4、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学生法律素质评价标准,作为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规范管理,依法治理,服务教育大局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无作为、乱作为行为。

2、促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各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深入推进依法治教。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学校、社区、家长联系制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教师考核制度、学生安全和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校长依法治校水平和教职工依法办事、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国家教育方针贯彻落实。

社区普法工作计划【2】

20xx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结合社区实际,在总结“四五普法”和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围绕深化创建“平安社区”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此,特制定20XX年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工作站、各单位要把“五五普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综治考核内容,要有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二、注重实际,深化普法成果

继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大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社区在过去十几年来的法制宣传成果。

(一)要完成和落实好普法教育和宣传资料的征订任务,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以“学法制、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重点开展以“尊重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外来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平安创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三)通过大力宣传“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强化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社区普法工作计划【3】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基础,是推进创建“平安湖州”的重要保障。为更好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好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围绕构建良好的社会关系,如邻里、家庭及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关系,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法律素质。

一、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探索具有社区特点、适合居民需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特别加强对社区闲散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杜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预防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揭露“”邪教组织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做好对“”痴迷者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开辟法制宣传园地、悬挂宣传横幅、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知识读物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社区开展的“每月一法”法制讲座,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制氛围。

五、组织开展对青少年、老年、妇女、外来工等不同对象的普法教育。以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聘请司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免费为居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服务。

六、以金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援助单位,开辟法律免费热线电话,积极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

七、结合计划生育宣传,进行新《婚姻法》图片展览,反对“”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社区进行大型图片展览,使法律知识家喻户晓。

八、通过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竞赛等形式,激发广大居民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九、利用少儿假日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法制课教育。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在社区青少年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兵役法》等。

十、利用法制党校,对老年人进行《老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教育。加大宣传敬重老人、赡养老人、树立家庭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的教育力度。在社区形成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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