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装工牌规定

2024-10-14

着装工牌规定(精选10篇)

1.着装工牌规定 篇一

广州市X20120502-1

工牌管理规定

1.0目的加强公司工牌管理,统一工牌的配带标准,建立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内外部职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增进员工相互了解,以达成员工统一识别之目的。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彼克尔公司全体员工(含分公司及外派人员)。

3.0定义

工牌是员工个人身份识别的标示物,主要组成内容有公司名称、LOGO、所属部门、职位、姓名、个

人1寸彩色照片等。

4.0权责

商务部负责工牌的订购、制作、更换、发放和监管;各部门负责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5.0具体规定

5.1工牌的类别:含吊挂式工牌、夹式工牌。

5.2工牌的申请

5.2.1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持已批准的《员工入职登记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5.2.2老员工工牌自然损环、部门或职务变更时,申请人以旧换新到商务部填写《工牌制作登记表》

申请补办。

5.2.3员工工牌遗失时,经部门负责人证实同意后,到商务部填写《工牌制作登记表》申请补办。

5.3工牌使用规定

5.3.1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工牌,包括中午休息及在公司就餐时间。

5.3.2员工外勤工作及外出拜访客户,要求佩戴工牌。

5.3.3员工参加各种会议及接待活动,要求佩戴工牌。

5.3.4一线店员统一佩戴夹式工牌,佩戴于外套的左上角位置;除一线店员、董事及总经办人员以外的公司各部门人员统一佩戴吊挂式工牌,佩挂于领口正中位置;

5.3.5特殊情况员工不佩戴工牌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5.3.6员工工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公司内或公司外人员使用。

5.3.7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工牌,不得在工牌上涂改、人为损坏工牌。

5.3.8员工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的交还给商务部。

5.3.9员工不得利用公司工牌在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5.3.10 如员工违反上述使用规定的,处以每次20元的扣款处理。

5.4费用分配及相关费用标准

5.4.1 员工首次办理工牌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4.2 员工工牌正常损环及部门或职务变更时,补办费用由公司承担。

5.4.3 工牌遗失、人为损坏的,补办费用20元/个由员工本人承担。

5.4.4员工离职时,应将工牌交回商务部注销,未交或损坏工牌者追缴20元工本费。

6.0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7.0相关附件:

《工牌制作登记表》

广州市****贸易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日

2.员工着装规定 篇二

1目的为树立公司形象,提升员工精神面貌,创造和谐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与补充。

3.2人事行政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着装规范的监督和管理。

3.4总经办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4.工作服管理

4.1工作服的订购、发放、更新等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4.2新进员工入职三天后由部门文员统一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工作服,工作服发放标准为:夏装两件,冬装一件。公司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并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自发放工作服之日起,凡在职满一年者,公司给予退回所扣的工衣费用。

4.3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作服。如由于个人保管不当,造成丢失者,当事人需按每件衣服的成本价另行购买。

4.4员工如需要另外购买工作服,可按照每件衣服的成本价购买。

5.静电服管理

5.1静电服的订购、发放、更新等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5.2静电服只发放于LED封装事业部的员工。

5.3LED封装事业部新进员工入职当天由部门文员统一至人事行政部领用静电服。人事行政部发放原则为优先发放旧衣服。

5.4静电服领用时,公司收回成本费,并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5员工离职时,静电服必须洗干净退回人事行政部。经人事行政部检查无破损、不洁之现象,给予退回静电服成本费用。

5.6公司现有静电服有白色、粉红色、蓝色、深蓝色、黄色之分。白色为生产部员工穿,粉红色为生产部班组长穿,蓝色为工程部人员穿,深蓝色为生产部修务人员穿,黄色为品管部人员穿

6.拖鞋管理

6.1拖鞋的订购、发放、更新等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6.2新员工(只限于生产部、品管部、工业工程部、LED封装事业部等在生产大楼工作人员)入职当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发放拖鞋一双。

6.3公司收取拖鞋成本费用,夏天拖鞋:6元双、冬天拖鞋:10元/双。自发放拖鞋之日起,凡在职满一年者,公司给予退回所扣的拖鞋费用。

6.4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拖鞋。如由于个人保管不当,造成丢失者,当事人需按每双拖鞋的成本价另行购行。

6.5夏天拖鞋使用时间为:4月1日至11月30日,冬天拖鞋使用时间为:12月1日至3月31日。在指定的时间必须要穿指定的拖鞋。

6.6夏天拖鞋使用期限为半年、冬天拖鞋使用期限为两年。凡在规定时间之后有拖鞋自然破损现象,可由当事人手写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由部门文员拿旧拖鞋到人事行政部更换。更换的拖鞋主要是员工离职后拖鞋。

6.7员工离职时,拖鞋必须洗干净退回人事行政部。

7.规定

7.1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发放的工作服。

7.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完好、得体。

7.3星期六可自由着装。

7.4进出公司大门以及正常工作时间,必须统一配戴由人事行政部发放的工牌

7.5生产车间着装管理规定

7.5.1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员工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指定的衣服(公司工作服、白大褂或静电服)和拖鞋(或自带的鞋套)。

7.5.2星期六可自由着装,但在车间必须穿指定拖鞋或自带的鞋套。

7.5.3外来人员(含客户、供应商等)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由拜访对象陪同,并穿上指定的衣服以及拖鞋(或鞋套),方可进入。

7.5.4白大褂以及拖鞋只能在生产大楼内穿,如需去其他地方,需要换上自己的衣服和鞋子。

8.其他规定

8.1若因非人为控制因素,导致员工不能穿工作服时,人事行政部已公告通知的形式 公告之后可不穿工作。

8.2工作服以及厂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严禁借给其他人员使用。

8.3人事行政部在大门接待室设衣柜一个,如当天因公需要外出,出厂时可换下工作服,穿上自己衣服;回厂时,必须穿上工作服。

8.4客户参观拖鞋有指定部门(生产部和LED封装事业部)在人事行政部领取。生产大楼二楼白大褂、参观拖鞋以及鞋套由生产部进行管理;四楼白大褂或静电服、参观拖鞋由LED封装事业部进行管理,两部门要保证其白大褂或静电服、参观拖鞋和鞋套的正常供应。

8.5白大褂由后勤部每星期清洗一次,参观拖鞋由生产部和LED封装事业部定时清洗。

9.处罚规定

9.1在规定的穿工作服的时间内,凡不着工作服进厂区,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责其更换工作服上班。未着工作服而无法去更换的上班者将给予每次捐款10元的处理;

9.2在规定的穿工作服的时间内,未穿工衣者,将给予每次捐款10元的处理。如有举报未穿者,经查明属实,将给予举报人每次奖励5元的处理。

9.3进入生产车间未穿指定衣服或拖鞋者,将给予每次捐款20元的处理。外来人员(含客户、供应商等)未穿者,将给予拜访对象每次捐款20元的处理。如有举报未穿者,经查明属实,将给予举报人每次奖励10元的处理。

9.4当白大褂、静电服、拖鞋或鞋套出现短缺现象时,将给予生产部每次捐款20元的处理。如有举报此现象,经查明属实者,将给予举报人每次奖励10元的处理。

9.5将白大褂、静电服和拖鞋穿出生产大楼外者,将给予每次捐款10元的处理。如有举报此现象,经查明属实者,将给予举报人每次奖励5元的处理。

10.本规定从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人事行政部

3.冬季着装管理规定 篇三

******************************* APPLIANCE Co., Ltd.签 发:

关于秋冬季着装标准管理规定

为了树立公司企业形象,提升员工职业素养,打造良好的企业标准与文化氛围,进一步规范员工着装管理,根据公司《员工手册》及《专卖店管理规范》中对工作服着装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地气候、员工保暖需求,特制定秋、冬季着装标准管理规定,规定如下:

一、适用时间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非冬季着装适用时间,全套穿戴工作服为唯一标准。

二、着装标准

1、上衣外套:春秋季黑色(深蓝色)外套,或正装呢料大衣。

2、上身里衣:白色或天蓝色衬衣+V领深色(黑色或深蓝或深灰色)毛衣 或

佩戴公司专卖店专配丝巾(不露内里衣物为准)。

3、裤装:黑色(深蓝色)西裤,干净、无褶皱。

4、裙装:深色(黑色或深蓝色)包裙,呢料一字裙(裙长膝盖以上两寸+5 cm),黑色打底袜。

5、鞋子:黑色皮鞋,鞋口高度不得超过脚踝以上10cm,款式大方无过多装饰,鞋面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

三、仪容仪表标准

1、发型:男员工以短头为准,女员工禁止披发。

2、丝巾或围巾:一律佩戴公司专卖店专配丝巾。

2、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水平佩戴至外套左胸口处。

3、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有工作服的着当季公司配发工作服),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4、工作时间必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四、奖惩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带头执行,督促所属部门员工遵守本规定。

2、对于着装不规范者,每次扣除绩效奖金50元/次,部门主管人员负连带责任,每次扣除绩效奖金100元/次,一个月度内出现两次以上不规范着装行为,公司有权认定任职者不适合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为活跃办公氛围,周六、周日上班可着商务休闲装。

六、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七、此规定于2014年10月16日起暂定执行。

***********有限公司

******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 冬季着装管理

上 报: 总 经 理

4.关于统一着装的规定 篇四

公司全体员工:

工作服是工作时一种统一规范的标志,它代表的是一种职业,一种精神象征一种专业而优质的服务。目前工作服已发放到位,为规范员工行为,展示凯特嘉员工良好的精神面貌,提升公司整体形象,现就统一着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司全体员工从5月9日起统一着工作服上班。各部门领导要确实做好本单位人员的督促检查工作。

2、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必须穿着浅蓝衬衣,是否穿着外套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穿着西服或浅色工作服。

3、所有生产员工,夏季上班时间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必须穿着浅蓝汗衫,是否穿着外套工作服,跟据各自工种的具体情况穿着。

4、冬季上班时间只要求穿着外套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不得出现错扣、掉扣现象。

6、公司将不定期对着裝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着工作服上班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10元。

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

5.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篇五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职员上班不得穿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佩戴应得当。

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6.中学生发型着装规定 篇六

1、男生不留长发,发型要短,不压耳廓,后部发梢不压衣领,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

2、女生不准烫发,不披发,不戴装饰性特别明显的发卡,不戴首饰。

3、本校学生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学校(寝室内除外)。衣着要求整洁、不穿奇装异服。

4、团支部组织随时抽查,发现不合格者,除责令达到合格标准外,每人次扣班级当日考核分2分。

5、本规定自2011年9月起开始执行。

龙潭乡中心学校

7.员工着装管理规定(王鉴) 篇七

一、总则:

员工的着装、仪容仪表和谈吐举止等是员工职业素质的综合体现,都直接呈现了学校的形象和文化内涵。穿着职业得体、举止文雅不仅表示对别人的尊重,更展现个人特质以及职业素养。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应按要求规范自己的着装和仪容仪表。

二、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化教职工的着装和仪容仪表,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提升和体现学校良好的社会和师德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三、原则:

本规定是学校教职工着装和礼仪管理的基本依据。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五、权限和责任

5.1学校办公室秘书负责对全校员工着装规范和仪容仪表进行抽查或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或进行邮件提醒,并如实进行记录。

5.2 各部门主任(主管)

负责对该部门员工着装规范和仪容仪表进行检查监督。

六、工服的制作

6.1学校为正式员工(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订制1套工服:男士为四件套(西服上衣、裤子、长袖白衬衣、短袖白衬衣);女士为五件套(西服上衣、裤子、一步裙、长袖白衬衣、短袖白衬衣),医务人员除上述工服外,增配一件白大褂。

6.2员工转正后即申请工服制作。

6.3员工工服的制作由人事部提交转正名单,后勤部通知员工量体并安排制作。

6.4对于在学校服务不满一年而离职的员工,学校承担工服费的50%,个人承担50%(离职时在工资中扣除)。

6.5对于在学校服务一年以上不满两年而离职的员工,学校承担工服费的80%,个人承担20%(离职时在工资中扣除)。

6.6对于在学校服务两年以上的员工,学校承担工服费的100%。

6.7员工因丢失等其它原因需学校为其制作第二套工服时,学校承担工服费的10%,个人承

担90%(学校在工服制作完后一次性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工服的管理

7.1员工在学校规定的下列场合中需穿着工服(尚未制作工服的员工,须穿深色西服):

7.1.1每周一学校升旗仪式;对外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培训;学校组织的大型会议及活动;学校通知需穿着工服的其它场合。

(注释:穿着工服包括着白色衬衣,男士系领带,夏天高温若不系领带由校办另行通知)

7.1.2除上述规定的场合外,周一至周五,员工可自行根据工作需求选择穿着服装,在学校上课或有对外接待客户的场合需穿着相对正式的服装。

7.2着装标准及仪容仪表规范

7.2.1着装统一、整洁、得体。

7.2.2着工装必须配带胸卡,胸卡上不得附加任何物品。

7.2.3服装干净、整洁、完好、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7.2.4衬衣袖口扣好,内衣不得外露。

7.2.5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

7.2.6衣服要熨烫平整。

7.2.7鞋、袜保持干净、卫生,鞋面洁净。

7.2.8仪容自然、大方、端庄,不得浓装艳抹。

7.2.9不得染艳色、多色、条纹等怪异头发。

7.3工作时间着装禁忌:

7.3.1上装应遮住肩部,不能穿无领、无袖、吊带、无带、深V领上装;服装花纹图案或印制的文字应挑选积极、健康的内容。

7.3.2 严禁着过于暴露性感的服装,比如:镂空、撕边、透明等可以看见内衣的服装,不允许穿着短裤或超短裙。

7.3.3办公室内(上课期间)不得带帽子、围头巾,不准穿拖鞋。

7.4处罚

员工着装由校办秘书随时进行检查。若查出第一次不符合要求者,校办秘书发邮件通知提醒本人,抄送其部门主任(主管);当月着装第二次查出不符合要求者,校办秘书发邮件通知本人,抄送其部门主任(主管),并在学校通报批评,扣除员工当月考核2分/次的处罚。

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珠海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8.公司统一着装管理规定 篇八

为树立良好公司形象,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便于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统一着装代表公司企业文化的工作服。

二、工作服的订制、保管

1、工作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定制、采购。

2、备存工作服由办公室仓库进行妥善保管。

3、工作服的备存量不得低于员工在职数的10%。当备存量不足在职员工数 的10%时,仓库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采购。

三、工作服的发放、配置说明

1、发放对象:公司在职正式员工。

2、新进员工:办理完毕所有入职手续,试用期转正后,发放工作服。

3、见习员工及临时工暂不发放工作服。

4、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四、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 生产系统、行政办公楼着装要求 :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扣上所有的纽扣,拉链拉至衣领扣处,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生产系统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行政办公楼人员进入生产厂区时,必须着工作装(至少一件上衣);

4、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

5、在车间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和露脚趾凉鞋。

6、工作装内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7、工作装保持清洁,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8、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对讲机在左肩工作装条布的适当位置。

(二) 男员工着装要求 (生产系统管理规定)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剃光头、不得留胡须、不得戴耳饰。

(三) 女员工着装要求 (生产系统管理规定)1、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耳环不得长于耳垂一公分),头发放在安全帽内。

2、不得用过浓的香水。

五、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行政办公室楼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不穿工作服者,车间一线工人有权拒绝其进入车间;

3、生产系统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并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4、各部门、单位在一个月内所属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装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六、其 他

1、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安全生产科负责监督、执行。

2、如有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

9.工作服着装管理规定 篇九

一、员工工作服统一着装,是体现一个公司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建设富有活力的企业文化、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内在要求。统一着装能否推行以及推行的程度,反映着一个公司执行力的强弱。为了更好地形成全体员工统一着装的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得以长期、规范、有序地进行,也便于员工贯彻执行以及相关部门对该项工作检查、监督、管理、处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内上班期间一律要求穿着工作服。

三、新进员工在入职正常上班半个月内发给、穿着工作服,学校学生来公司实习,实习期在半年以上的,视同新进员工的规定办理。新进员工和实习员工应佩戴实习或培训标识以示区别。没有办理入职手续的临时用工、借用人员不发给、不要求其穿着工作服,但要佩戴临时用工、借用人员标识。

四、员工领到工作服以后,在上班期间一律要整齐地穿在身上,包括上衣和裤子。“上班”既包括上日班,也包括上夜班。“上班期间”以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五、公司配备给各车间的更衣柜,各车间、班组员工要爱护。公司将对更衣柜使用和保管实行责任制,责任落实到部门、车间,车间要将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使用人。更衣柜损坏,由使用人负责其维修费用。车间没有落实责任人的,损坏维修费用由部门和车间领导个人承担。

六、公司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关于工作服统一着装的检查、监督、管理、处罚的职能部门,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等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

负责督促本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公司该规定。员工违反规定不整齐穿着工作服(即全身不穿或只穿上衣或只穿裤子工作服),被检查发现后,应立即停下手中工作穿好工作服再上班,按回岗位时间计算扣除本人工时,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算;当事人每人次罚款50元,处罚当事人所在班组及车间的班组长和车间主任每人次30元,当场开出罚款单,由车间确认后交财务部,在被处罚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对无故妨碍或以其它过激行为抗拒检查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公司;触犯法律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规定从2010年7月8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10.公司着装管理规定 篇十

第二条 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定制的工装(男员工需佩戴领带),并在胸前佩挂胸卡;没有工装的员工要着职业装。工装的正确穿着见第二页附图。

第三条 员工应尽量选择黑色皮鞋,不要穿运动鞋或拖鞋,男士不能穿凉鞋。

第四条 周五为便装日(咨询顾问没有便装日),但不得穿着不适宜的服装,如牛仔装、短裤、无领无袖及过于暴露的上衣(如吊带衫、背心)、带有广告或图案的T恤衫、圆领T恤衫、弹力紧身装等。

第五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确保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发不过耳,不得留胡须;女员工需化淡妆,佩戴饰物要得体。

第六条 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工装,注意保持工装的整洁及完好。西服外套及裤、裙需要干洗(不得水洗);衬衣可以水洗,穿着前一定要熨烫平整。工装衬衣因清洗暂时不能穿着的,可以用自己的衬衣替换,但要符合公司的着装标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遵守着装规定,并在员工未按规定正确着装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八条 对于违反公司着装规定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 由于故意毁坏、清洗不当等原因造成工装损坏影响正常穿着,或者将工装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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