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

2024-11-09

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共8篇)

1.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 篇一

突发事件中政府该如何应对舆情危机?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激烈交锋,利益博弈复杂敏感,各种矛盾问题集中凸显。另一方面,互联网、手机媒体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人人都是麦克风,信息传播及舆论生成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便捷性。基于自媒体的这一特点,公众表达自我利益诉求和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这也推动了突发事件的爆发概论和频率,政府舆情应对任务日益艰巨繁重。

突发事件后往往很容易受到媒体聚焦和网民关注,特别是与民利益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关注度会在短时间内出现暴增,此时政府的一举一动都处在舆论聚光灯下,迅速成为公共热点。此时,如果政府事件处置不当,就会再生舆情,推波助澜,让自己陷入舆论漩涡。而舆情应对失误,则会平添质疑,助长谣言,干扰事件处置,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那么,当遭遇突发事件,政府该如何应对化解舆情危机呢?总结过去众多实例我们不难发现,要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需要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适度”四个方面原则。

一、及时准确,争夺舆情引导先机。

有研究表明,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讲求黄金4小时原则,事件发生4小时内可能被大量转发,24小时内就能成为舆论焦点。如果此时政府部门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争夺舆情引导先机,正确有效引导舆情,那各种谣言、虚假就会在公众质疑声中不断被放大传播,误导社会公众,导致事态扩大,把舆情危机推向高潮。

因此,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第一时间跟踪研判舆情,设置传播议程,组织权威评论,坦诚对待公众,回应社会关切和质疑,与公众展开平等对话互动,及时展开调查,进行问责处理。只有在事件处理整个过程中,政府部门都做到了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坦诚处置,才能稳定公众不满情绪,避免谣言虚假信息流传,控制事件处置的话语权,赢得舆情引导主动权。

二、公开透明,用事实回应舆论质疑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往往非常关系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涉及哪些责任等等消息,并基于社会监督的热情容易对事件进展发出质疑,这时如果政府部门不及时公开相关情况,一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就有了生存的土壤,谣言和虚假信息就会充斥网络,给突发事件处置和政府声誉、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

事实上,一些害怕家丑外扬的地方官员,却总是喜欢千方百计压制媒体报道突发事件,删除网友言论,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殴打拘捕等暴力手段阻止公众和媒体显示监督职能。而其结果则往往是,越大压,就会吸引越多的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曝光,事件关注度越高,而暴力应对手段则招来更多的批评,舆情危机出现二次爆发。因此,遭遇突发事件,政府要做的不是打压,而是主动、全面、高频次、多渠道把事件信息发布出去,才能满足媒体报道需求和公众知情欲望,赢得舆情引导主动权。

三、规范有序,避免负面舆情再生

在突发事件中,政府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事,树立自身良好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还要坚持有序引导的原则,以客观理性的处置方式,回应社会上特别是网络上出现的虚假、不实信息和传闻,引导舆情朝着正面、理性、平和的方向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因此,在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考虑普通民众的心理认知,依据社会常识常理对事件进行妥善处置。一旦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冲突,应当充分考虑公众的情绪化和心理承受能力,在不损害法律权威的情况下,灵活安抚舆论情绪,避免随意定性引发舆情危机再生。

四、科学适度,维护政府公信力

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注意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坚持科学适度的引导原则。首先,回应舆论话不要说的太绝。突发事件后,在面对媒体表态时说话要留余地,以免授人以柄,陷入舆论被动。其次,面对民意要求,不应过度承诺。有些情况下,为了安抚公众情绪,一些官员在与公众互动中容易对媒体做出过度承诺,而一旦承诺无法兑现,结果使自己陷入被动,承受更大舆论压力,付出更大代价。

总之,遭遇突发事件,面对骤升的舆论压力,政府部门要学习处变不惊,沉着应对。通过应用舆情监测工具,获取网络舆情动态,了解突发事件后公众和媒体的所说所想,了解舆论背后的民意诉求,然后做出相应的回应和采取合理的措施,从而化解舆情危机。

2.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 篇二

新媒体是在网络技术和移动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无线通信网和互联网的作用下, 通过数字电视、手机和电脑等终端向用户提供服务和信息。新媒体是和传统媒体相对的一种媒体形态, 传播的信息主要以文字、声音和图片等复合的形式出现, 信息量非常大。网络舆情是在新媒体的依托下产生的, 政府是公共事务的主管部门, 具有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的职责。

二、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特点

(一) 舆情参与主体构成越来越复杂

和传统媒体相比, 新媒体的参与主体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传统媒体, 包括电视和报纸等, 参与的对象都是特定的, 受众参与的力度非常低, 因此较容易控制。但新媒体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产生的, 近年来,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智能手机、电脑以及数字电视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手机、电脑和数字电视作为新媒体的终端, 由于其普遍性, 使人人都可以参与到对事件的讨论中。在新媒体时代下, 大众媒体正在向个人媒体发展, 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舆情的参与者。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就可以获取和传播各种信息, 并进行互动, 每个人都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分享者、传播者和接收者。新媒体的传播环境是虚拟的, 在虚拟的空间中, 网民可以在网络上抒发自己的情感、对某件事的看法, 同时提出自己的观点, 这些都成为舆情产生的新渠道。和传统媒体相比, 新媒体的准入门槛比较低, 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舆情的参与者, 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信息技术早已普及, 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使用的工具。这就导致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参与者不断增多, 每个人都可以参与, 并且结构也越来越复杂, 各种职业、不同年龄段以及不同文化程度的人都可以通过新媒体发声, 使舆情参与主体构成越来越复杂。

(二) 舆情主体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由于新媒体的准入门槛比较低, 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接收中, 舆情主体的参与人数越来越多, 结构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 而新媒体没有针对信息的发布制定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导致舆情主体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各种各样的信息, 人们在传播内容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在新媒体时代, 舆情的传递也具有自主性, 如在微博中, 人们可以选择关注自己感兴趣的人物, 随时随地观看所关注的人发布的信息, 当内容引起观看者的情感共鸣时, 其就会转发内容, 对信息进行二次传播。在这种传播途径下, 信息的传播就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舆情传播的群体数量非常多, 在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中, 人们的自主意识也会逐渐增强, 因此舆论方向也呈现出多中心化的特点。正是由于每个人都能够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 导致舆情的内容非常复杂和多元化, 很多信息真假难辨。尤其是一些社会敏感话题或者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话题时, 很容易出现群体偏向性。而最开始导致舆情发展的动态数据, 很可能是不完整的, 再加上受众没有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导致网络舆情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非理性, 普通的民意表达最终也可能引发为群体暴力事件。舆情的参与者在网络中的身份基本上都是虚拟的, 再加上言论自由, 因此舆情也容易出现情绪化的特点, 很多模糊的信息在互联网的传播下, 可能会被误解和扭曲, 从而产生负面影响。

(三) 舆情的扩散渠道多元化

和传统媒体相比, 新媒体之所以被广大受众喜爱, 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信息的扩散渠道多样化。在新媒体时代, 舆情的扩散渠道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并且信息传播具有及时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网络客户端和网络平台的种类越来越多, 各种网络客户端和网络平台都会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事件。以往, 人们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获取的信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尤其是报纸发布信息严重滞后。但是在新媒体中, 由于发布信息不受限制, 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 事发现场的人们可以通过手机将事件信息发布出去, 人们通过手机和电脑就能够及时获取事件信息, 因此信息传播具有及时性特点。另外, 目前的网络客户端种类很多, 手机新闻客户端已经非常普及, 网速也在不断上升, 人们通过各种网上社区、网络论坛等能够在第一时间发表对某一事件的观点和看法, 形成舆情。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舆情具有及时性, 政府和相关部门还没有公布事件真相, 网络上就已经形成了各种舆论。

(四) 互动性较强

在新媒体时代, 由于网络的不断发展, 人们对各种热点事件的关注度更高, 一些热点事件往往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引起很多的评论和关注, 从而形成极强的舆论力量。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的舆情具有线上和线下互动性较强的特点。例如, 现阶段的很多社会焦点问题, 一般都是由网络上的某一个问题演变而成的。网络舆情能够形成巨大的组织力量。线上和线下本身就具有紧密的联系, 在互动中, 人们的情绪很容易爆发, 最终可能对社会生活以及政府的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微博、微信等传播途径, 人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发布各种事件, 因此对政府的应对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求其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事件进行处理。

三、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措施

(一) 政府应该转变网络舆情治理理念

在新媒体时代下, 网络舆情的特点也揭示了新媒体对政府提出的新的挑战。目前我国社会也正处于转型阶段, 政府部门的职能也正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转型期, 个别基层政府的权力本位意识和官本位意识比较重, 在面对突发事件, 尤其是应对一些威胁到政府权威的事件时, 往往选择忽视群众的诉求和呼声, 出于各种原因选择性封锁信息。但是在新媒体背景下, 人们的公民意识在不断增强, 很多人都倾向于利用网络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种背景下, 政府要想提高自身的权威性, 就必须转变以往对各种网络舆情的治理理念, 建设服务型政府, 构建网络民主环境。

转变政府网络舆情, 首先应该减少政府部门的层级, 构建精简和高效的政府部门, 同时政府也应该在一定程度地释放权力, 改变以往的金字塔集权化管理模式, 采用扁平化放权模式进行管理。由于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舆情更加复杂, 政府在应对各种复杂和多变的网络舆情时, 不能一味地采用签字方法和行政手段来解决各种事件, 而是应该广开言路, 听取大众的意见, 减少网络舆情引发的各种问题。其次, 政府在处理各种网络舆情时, 应该对社会团体以及民间组织给予高度重视, 加强对各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信任, 加强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对各种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度。最后, 政府还应该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 通过新媒体加强和民众的联系, 和民众、民间组织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减少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政府在应对各种舆情引发的问题时, 应该以人为本, 加强对民生的关注, 采用柔性开放的手段与民众沟通。

(二) 提高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

新媒体时代对政府应对舆情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 政府应该强化各种舆情监测手段, 加强自身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在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的同时, 政府也可以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 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建设网络舆情服务机构和监测系统, 加强对各种网络舆情的关注, 能够在第一时间感知各种社会热点问题的舆情导向, 然后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各种问题。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中应该包括危机预警方案, 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发展动向, 及时传递各种信息, 做好和民众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建立的舆情监测服务机构应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以便对各种舆情进行准确监测。政府应该和舆情监测服务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方便了解舆情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进程。其次, 政府还应该建设专门的网络舆情观察队伍, 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关注度, 并对其进行分析。政府应通过建立中央舆情观察室, 对各种舆情案例进行及时分析, 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各种信息源, 这样在处理各种舆情事件时, 才能掌握主动权, 改变被动处理的状态, 有效化解各种网络舆情危机。最后, 政府部门要想提高自身应对舆情的能力, 应该加强网络舆情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宣传, 加强整个政府部门对舆情的关注度和重视度。网络舆情的发展本身就具有快速性和多变性的特点, 这也对政府应对舆情事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媒体时代下, 舆情的发展非常迅速, 政府部门只有加强对各种舆情事件的关注度, 才能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当发生舆情事件时, 政府首先要了解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 加强对舆情事件背后利益问题的考虑。为了提升工作人员应对舆情的能力, 应该加强对其进行培训, 加强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的运用能力、对新媒体的感知能力, 同时加强其对网络发展的认识。

(三) 建设完善的网络法治

网络舆情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网络信息的传递环境是虚拟的, 而信息的传播途径多种多样, 因此, 公众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很容易被泄露, 最终对个人造成不利影响。针对这种情况, 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通过完善网络法治来不断优化网络舆情环境。首先,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网络治理的条例建设, 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法律法规体系, 使政府在应对各种舆情事件和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 处理事件具有明确的方向。另外, 政府应对新媒体主要采用的是柔性开放的方式进行管理, 但是在管理的过程中, 依然要做好网络的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 明确网络参与者的权利和责任。因此, 政府应该按照法律体系对舆情进行处理, 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督, 尤其应该加强对网络接入商的监管力度, 使网络环境得到净化。此外, 政府部门还应该做到预警和执法同步, 如果发生了危害民众的事件, 执法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到事件的处理中。此外, 政府部门还应该培养负责任的意见领袖, 网络意见领袖是新媒体的产物, 他们在网络上发表的评论会影响网络舆情的走向。意见领袖可以是权威人士, 也可以是某一个领域的专家。虽然网络意见领袖的身份各不相同, 但是他们的作用是一样的, 会影响很多网民的意见和看法, 甚至引导舆论的发展方向。因此, 政府可以培养负责任的意见领袖, 从而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控制力度。

四、结语

在新媒体时代, 网络舆情呈现出舆情参与主体构成越来越复杂、舆情主体具有较强的自主性、舆情的扩散渠道具有多元化以及互动性较强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 要想加强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就应该转变网络舆情治理理念, 提高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 同时完善网络法治。

摘要:随着新媒体的发展, 网络舆情也随之出现。网络舆情是在事件的刺激下, 在互联网的传播下人们对事件的情感、态度、认知和行为倾向的总和, 是网络意见、情感、态度以及传播和互动形成的一种影响力。在新媒体时代, 网络舆情具有信息多元、传播速度快等特点, 但是其构成也越来越复杂, 政府部门应该对其进行正确引导。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政府,网络舆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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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探析 篇三

关键词:政府;网络舆情;问题探析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9-0096-02

一、前言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可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网络舆情。

政府积极地、正确地应对网络舆情有助于促进政府管理信息公开透明,有助于促进政府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民意诉求的表达,促进公众积极参与政府管理,有利于政府危机管理的开展,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然而从当前情况来看,一些政府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理念滞后,没有意识到网络舆情的影响力、缺乏对网络舆情的科学的、完善的有效引导,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失当,最终导致了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产生,影响政府管理的有效发挥。

(一)对网络舆情的认识不到位。

政府有些官员还没有主动上网的意识。据一些调查显示,仍有不少政府官员常年不“触网”,他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主要来源于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2008年10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公布了一项调查问卷結果,在629名地方党政县处级以上政府官员中,33.05%的政府官员“从不上网”。从中可以,政府对网络舆情的重视力度还不够

一些官员对网络舆情事件的认识不足,对已出现的敏感矛盾和问题重视不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为网上舆情信息缺乏权威性、专业性,二是视网络为洪水猛兽,其会把问题扩大,惧而远之;三是认为网络上不会发生大的事件,就是发生了在现实中补救也可以,采取消极的态度应对。政府官员对网络舆情认识上存在的误区,致使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热点事件时,不敢直面网络舆情,常常采取回避态度,少说话、少做,害怕承担责任,放任网络舆情的发展。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榜”的留言总数和回复总数,截止2011年8月14日共收到网友留言193105条,地级市政府回复数52405条,回复率仅为27%。2010年3月17号,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就山西疫苗问题发布公告称:“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要求山西省卫生厅尽快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新的情况”;而山西省卫生厅表示:相关报道“基本不实”。这种对事实真相的隐瞒和对网络舆情的忽视,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热切关注。

(二)忽视网络舆情的影响力,缺乏对网络舆情的有效引导。

在山西疫苗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的响应度,即地方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的响应和表达情况,包括响应速度、应对态度等;官员问责即对舆情关注的不作为或无良官员做出处理;动态反应及政府随着网络舆情的发展,矛盾的激化或转移,迅速调整立场、更换手法;网络技巧即很好地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意见沟通,熟悉网络宣传和引导技巧。2010年在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能力的十大事件中,山西疫苗事件的政府应对在排行榜中垫底。在应对中,政府响应山西疫苗事件得分-3.00;动态反应得分0.33;官员问责得分0;网络技巧得分1.00(标准分为100)。

从中可以看出。一些政府在观念、操作上还没有意识到网络舆情给政府管理带来的重大影响。近年来,网络舆情不断高涨,有时候甚至左右了一些事件的走向,政府也开始关注网络舆情产生的重大影响,但是关注度还不深。政府的这种响应态度、动态反应、官员问责和网络技巧的不足,很可能导致个案事件走向网络舆情公共危机事件。

(三)网络舆情应对机制不健全。

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就是在舆情事件发生后,政府的响应,政府的动态反应,政府官员的问责以及信息发布和意见沟通及引导等,沟通协调机制是防止网络舆情危机扩大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存在很多问题:一,缺乏网络舆情危机等级划分体系与报告、资源调配、跨部门协调、媒体引导以及善后处理等机制;二,临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临时处理小组或机构处理突发事件。这些机构具有较强的临时性和不确定性,不利于危机事件的有效处理;三,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正规的培训。总之,由于我国政府网络舆情处理机构缺乏制度化、系统化的应对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对危机事件的应对水平。

(四)网络管理调节手段单一,缺乏针对性。

网络这个崭新的平台为公众提供了平等的话语权,发表言论的平等性和自由性,提高了公众通过网络参与政府管理的热情。公众关注社会上发生的事件,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社会和民主的进步,因此,我们应该鼓励网民的正当的言论发表。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的一些矛盾逐渐凸显出来,一些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对现实的不满在正常的渠道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会把这种不满情绪发泄在网络上,由此产生了负面的信息,这些负面的信息在网络中引起了共鸣会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对于这些消极的网络舆情信息,政府应当采取积极的手段进行引导。对于热点问题,不能只是一味地删、堵、封,还应讲究处理谋略,防止因处理不当引发新的矛盾。

(五)政府举措滞后于网络舆情的发展。

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应该公开政务信息,与公众进行对称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管理信息的知情权。但是目前一些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事件时对相关信息没有采取及时的公开或选择一个观望选择期的公开方式,这种处置方式成了网络舆情朝不良方向发展的根本原因。政府把自己放在权利的中心,对网络舆情不闻不问,与网络舆情之间没有很好的互动,当网络舆情不良信息出现时,相关政府官员只是对事件进行无关紧要的“澄清”、“解释”,应付而已.这样的做法根本满足不了公众的知情欲望。随着社会经济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公众参与政治的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政务信息的关注也不断高涨。在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应该及时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发布,与公众进行意见沟通,采取有效的网络宣传和引导技巧,避免事态的不良发展。

(六)网络舆情不能有效反映公众的利益诉求。

在当前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分层加剧的背景下,需要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利益沟通协调机制,使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可以得到充分表达。现阶段我国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网民的数量呈增长趋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利用网络舆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由此而导致的网络事件逐渐增加,事件发生的原因也呈现多样化。我国制度的不完善、社会管理滞后等因素,造成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渠道的阻塞,致使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无法通过正当的渠道来解决。另外,有些政府官员欺上瞒下,扭曲社情民意,往往用牺牲群众利益来换取自身的利益。由于执政理念偏差,许多群众就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诋毁政府的形象,如通過在网上发布谣言,借此发泄心中的怨恨。这些网上谣言会蛊惑、煽动那些义愤填膺的群众,导致产生“共振”效应,直至酿成重大的网络舆情事件。

二、结语

借用温总理常引用的一句话来说:“知屋漏者在檐下,知政失者在网络”。根据第29次中国互联网调查中心显示,我国目前的网民数量已突破5亿。我国现在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改革处在深水区,社会矛盾日益显露,政府管理难度不断加深。网络舆情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网络舆情将会对政府管理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如何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成为了政府和学者关心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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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 篇四

北京民教信息科学研究院舆情研究室主任 张跃志

近些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我们已逐步迈入了大数据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表达情绪和意见的重要窗口。众所周知,教育关乎国计民生,向来是人们关注和吐槽的重点区域,网络舆情对教育机构的影响已日益突出。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网络舆情具有主体多元、影响广泛、类别多样、主体集中、聚焦持续、信息偏差等显著特征。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教育系统对网络舆情的认识还比较滞后,因此在网络舆情危机的处置上,还存在诸多误区。

误区一:视而不见,束手无策

网络舆情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传播规律。早期的“民意”,如果受到冷落,就会逐渐演变成中期的“民议”和后期的“民怨”。原本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伴随着舆情的聚焦和发酵,就会形成舆论热点,甚至负面不真实的舆情演变成主流舆论。在面对这些网络舆情时,一些教育机构往往由于缺乏技巧、不知所措,采取回避和敷衍的策略,犹如把头埋在沙堆中的鸵鸟,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加剧舆情的升级。2013年6月27日,曾有媒体撰文爆出中国科学院院长袁振国在往年课题申请中的内幕,袁振国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表示“涉及我个人的事情通过纪委,你没有权限来采访我个人的问题。”7月15日,又有网友曝光了一张2011年12月的航班信息及行程单,称袁振国携妻公款旅游,再次引发舆论关注。袁振国的表态是“想知道真相先联系教育部”,而教育部对此也迟迟没有做出正面回应。最终,袁振国不得不以主动提出辞职来草率收场。通过这一事件,我们不难看出,当前的一些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舆情应对上,尚存在视而不见,束手无策的误区。

误区二:反应缓慢,错失良机

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大大提升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导致网络舆情通常具有爆炸性的特点。我们当前一些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很少上微薄、逛论坛、看贴吧、写评论,对教育网络舆情缺乏敏感性,对潜在或处于萌芽状态的网络舆情不能及时发现并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负面信息在短时间内形成舆论狂潮。正是由于没有固定的网络舆情研判队伍,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网络舆情应对措施,反应缓慢,最终错失了应对舆情的最佳时机。2013年9月14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二高学生打砸学校,抗议学校封校制度以及校内食堂、超市出售高价食品。上千名学生进行游行和打砸活动。后来经过查实,发布照片的徐姓同学称当时确实发生了学生与餐厅人员争吵掀翻桌椅的情况,但绝大多数同学都在围观。照片上的千人场面不过是放学时的一个普通场景,千人打砸校园并不属实。而学校领导却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回应舆论质疑,公布事情真相,引导舆论向正面发展。最终,柘城县县委研究决定免去彭宇二高校长职务并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误区三:删帖封口,围堵遏制

网络舆情爆发后,对于一些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而言,首先想到的大都是删帖和堵塞言论。这既是他们的一贯做法,更是习惯使然。但在笔者看来,动辄删帖只能算是下下之策。有些时候,甚至适得其反。如今,网络舆论已成为民意的晴雨表,简单删堵等于自断了解社情民意的门径,自破正面引导舆论的平台。然而可叹的是,仍有一些教育机构乐此不疲。想必大家都对2010年河北大学交通肇事事件记忆犹新。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传媒学院2008级学生李启铭酒后驾车撞倒了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他不但没停车,而且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事发当天,河北大学和当地媒体集体沉默,秘不发声。10月17日,事件被网民曝光,引发众怒。18日,该新闻登上各大网站头条,而河北大学仍然没有表态,并传目击证人已遭到校方禁声。随后,网民爆出河北大学删帖封口,保送被撞女生室友上研读博,河北大学校长王洪瑞抄袭门等,激起了舆论愤慨。从这一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河北大学删帖封口、围堵遏制的表现,将学校一步步带入了舆论的漩涡。

误区四:急于推责,胡言乱语

舆情的发生在有些时候是不可避免的。在应对网络舆情质疑时,能够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到快讲事实,重讲态度,多讲措施,慎讲结论,无疑是明智之举。然而我们看到,当前的众多教育机构仍然缺乏“新闻发言人”意识和新媒体统一表达的出口。在应对舆情时,或多头回应,朝令夕改;或急于推责,雷语频出。缺乏媒介素养,不能和媒体和网民之间构建一个畅通的沟通机制。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间,江西省瑞昌市九源乡上源村小学教师陶表功多次性侵和猥亵7名女童,后被警方刑拘。8月2日,几名孩子家长一同找到市政府,提出追究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连带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瑞昌市分管教育的女副市长蒋贤智对几名家长说:“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就不声不响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此番言论一出,立即引起了舆论的渲染大波。这种急于推责,胡言乱语的表现,在给孩子带来第二次伤害的同时,也助推了舆论的发酵。误区五:草率发布,弄巧成拙

网络舆情发生之后,教育机构对待舆情的回应一定要持严谨审慎的态度。要多向媒体和网民陈述事件的现象,少说原因,慎下结论。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教育机构在舆情发生后,为了应付而应付,通常在没有调查清楚真相之前,就急于发布结论,以此来转移舆论焦点。在笔者看来,这非但不利于舆情的正面引导,反而极容易引起网民的更多质疑和不满,甚至可能成为舆论攻击的对象。2013年8月20日晚,网友“嗅大哒”在华声论坛爆料,称甘肃省临夏县土桥中学的张润华老师以发放高中毕业证书为由,向全班女生索吻。8月21日上午,临夏县教育局决定对张润华做出停职,接受调查的处分。8月21日晚,调查组发布结果称,网络上反映的相关情况断章取义,与事实背离,学生们只是自发地表达对张老师的感激之情。同时认定,“张老师告别方式欠妥,已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从这一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当地教育部门对网络舆情严重过敏,存在应对失据现象。误区六:欲盖弥彰,不择时机

在移动互联网络时代,公众意见的表达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网络舆情在教育机构的管理和决策中也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教育机构而言,如何积极、迅速、乃至有技巧地应对舆论压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能力,是关乎自身公信力的树立、形象修复和美誉度传播的重要举措。网络舆情发生后,大家通常会通过一定的手段来引导舆论,修复形象。但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把握好时机,切记欲盖弥彰。

2012年12月14日,河南省光山县文殊乡陈棚村完全小学发生惨案,一名30多岁的男子手持菜刀冲入校园,挥刀砍向正在打扫卫生和准备上课的小学生,造成22名学生受伤。事发之后,网络舆论曾一度对当地教育系统封锁消息冷应对的表现提出批评。当地教育系统为了正面引导舆情,于17日在《信阳日报》头版刊发了题为《光山: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文章,不曾想再次引发了舆论的高峰。12月18日,《信阳日报》头版不得不就光山学生被砍案件相关报道的刊发诚恳致歉。由此可见,不择时机,欲盖弥彰的形象修复只会让自身再度跌入舆论困境。

5.企业如何积极科学应对网络舆情 篇五

企业如何积极科学应对网络舆情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正以超乎想像的发展速度与规模,日渐成为当前思想文化信息的重要“集散地”。同时,网络舆情也已随着微时代的迅速兴起,在群众中的影响日益增强。因此,当前形势下,如何积极科学应对网络舆情,使之转化为助推反腐倡廉工作的“正能量”,成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项崭新而又严峻的课题。

关键词:网络;微时代;舆情;反腐;企业

一、微时代中国企业网络舆情发展现状概述

(一)我国互联网发展规模现状。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5.64亿,其中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占网民总数的74.5%,互联网普及率达42.1%;我国微博用户达3.09亿,其中手机微博用户达2.02亿,占微博用户的65.6%。网民的互联网沟通交流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微博快速崛起,中国互联网发展已进入了全新的“微时代”。

(二)微时代网络舆情现状及特点。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着较强影响力和倾向性的言论观点。这些言论和观点主要在论坛、微博以及对新闻的跟帖、转帖实现并逐渐加强。微时代网络舆情表达方式更加快捷、信息更加多元,同时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微时代下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1、复杂性。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加之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网民发布的内容较为广泛,往往鱼目混杂。

2、直接性。通过微博、论坛、新闻点评和网站等,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尤其是手机网民的增加,使得舆情发布、传播更加方便快捷。

3、互动性。网络事件之所以能成为舆论焦点,就在于网络本身开放式的环境,让大范围、大规模网民能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从而快速推动网络事件白热化,给应对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

4、突发性。透过众多网络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网络舆情发生之初并不起眼,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然而却在短时间内在一定范围形成巨大舆论力量,引发网络舆情危机。

(三)中国企业网络舆情现状

最近,一份名为《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境内企业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的调查报告,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中国企业应对网络舆情能力大多不合格”——这样的结论显然是不太乐观。

实际上,即便是没有这份榜单的出炉,联系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发生的一系列影响力大、危害性强的企业危机事件,从康师傅的“水源门”、章光101的“致癌门”到王老吉的“添加门”,再到中石化的“天价吊灯”事件、温州“移动门”等,我们的企业家们也应该认识到,网络舆情监测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急需补上的重要一课。只不过,这一记由权威媒体敲响的警钟,听起来要更加振聋发聩。

二、微时代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三不”导致网络舆情应对积极性不高,即思想认识不够、敏感意识不强、主动意识不足。首先,对网络舆情工作认识不够,将舆情信息工作与纪检监察其他业务工作相分离,就办信而办信,就查案而查案,对可能引发的网络热点缺乏足够认识,对网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预判能力。其次,对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研究分析少、工作部署少、检查落实少,往往事件在网上热炒,形成社会热点、焦点话题了,才去应对。

(二)“三少”导致网络舆情应对系统性不强,即缺少监控技术、缺少引导机制、缺少应对预案。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网络涉腐舆情大多仍采取传统的办案程序,按常规调查方式进行调查,处理手段上不能适应微时代网络舆情的特点。

(三)“三无”导致网络舆情应对专业化不足,即没有专门机构、没有专职人员、没有专项资金。首先,没有专门机构。目前我国各地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大多由纪委内设部分科室协同“兼职”负责,从实际效果来看,往往缺少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在网络舆情的研判处置上会出现滞后推诿现象,不利于“网络情绪”的及时回应和疏导。专门机构缺乏从另一个方面也导致舆情监测处置专职人员缺乏。纪检监察机关网络舆情工作基本上都是兼职,大多都以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主,把网络舆情工作作为“副业”,加之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从而导致网络舆情工作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再次,没有专项经费。网络舆情工作在大多数地区往往流于形式,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经费支出中几乎没有列出用于网络舆情的开支。

三、关于如何科学应对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的建议

在安全工作领域,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即任何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如果能够尽早地发现这些征兆,并对其进行正确的解读,就有可能防患于未然。中国企业要增强网络舆情应对的能力,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做好“网络舆情监测”这个问题,只有在掌握了应对网络上可能出现的负面舆论的主动权之后,才能够真正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企业在面对互联网上浩瀚如海的信息时,如何才能随时掌握舆论风向,做到未雨绸缪呢?云南易美公关顾问机构认为,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企业必须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而不是应对突发性危机的临时举措,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

在由网络发端、或是在平面媒体报道后经由网络大量转载而爆发的企业危机越来越多的Web2.0时代,危机的出现已经成为企业生命周期中不可避免的劫难。有效的常规网络舆情监测,将成为企业抵御危机侵害、减少危机所带来的损失的企业危机管理重要工作之一。

就现状来看,拥有长期公关合作伙伴的大企业,可以把日常的网络舆情监测工作交给专业的公关公司负责执行。但是众多没有聘请公关代理公司,危机抵御能力又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在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具体执行方面难度很大。对此,易美公关的建议是,企业可以指派一名专人进行此项工作,这样既可节约财力,又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企业内部负责进行网络舆论监测的人员,必须拥有传媒业或公关业的从业背景,掌握百度、Google等主流搜索引擎的运用技巧,并且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能够对所监测信息的倾向性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合理判断,这是确保网络舆论监控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

(二)锁定网络舆论监控的主要渠道,力求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迅速获得与企业相关的舆论信息。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报告显示,国内目前的网站数量已经接近300万个,如何从这浩瀚如海洋般的网络世界中,快速获取与企业自身密切相关的舆论信息呢?

在这里我们并不推荐企业购买由非专业的公关公司所提供的舆情监测报告,原因在于这些所谓的舆情报告通常情况下仅仅是对信息的堆砌,缺乏基于公关顾问专业知识与实战经验之上的、对相关网络信息的分析与趋势预测。

通常情况下,企业可以借助百度、Google、奇虎等搜索引擎,以及行业网站、专业网站等渠道完成舆论信息的搜集工作。

对于大部分的非专业人士而言,对网络搜索引擎的使用仅限于网页搜索,得到的信息纷繁芜杂,对于危机管理工作中的舆情监测而言,这种方式显然是不太实用。实际上,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的功能非常强大,在舆论监测上,可以通过使用新闻搜索、博客搜索、视频搜索等细项,对特定时间内的相关信息进行搜集,而奇虎则主要适用于论坛信息的搜索。在众多搜索功能的充分使用下,通过有效关键词的设定,与企业相关的网络舆论信息基本上能够一览无余。

对于行业类网站及专业性网站的舆论监测来说,最为重要的是掌握行业信息动态、竞争对手动态,以及相关意见领袖(如行业专家、网站编辑等)对企业或行业的看法及态度。值得一提的是,在对相关意见领袖言论进行监测的基础上,通过与这些人进行积极的联系与沟通,能够有效增强企业把控舆论风向或是扭转负面舆论的能力。

第三,细分网络舆情监测的信息内容,对相关舆论分门别类进行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的分类标准及数量进行适时的调整。

对于身处于危机四伏的Web2.0时代的企业而言,可能引发负面舆论的信息内容可以说是种类繁多。抵制家乐福事件最初的理由是奥运火炬在法国传递期间遭到干扰,有人通过网络论坛、聊天工具等号召抵制法国品牌,可怜的家乐福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自己国家的代表;康师傅“水源门”危机的发生,来自于网络论坛中一篇网友发表的帖子,内容是揭秘康师傅杭州生产基地;王老吉“添加门”危机的源头,是号称品牌策划人的叶征潮所发表的有关饮用王老吉得了胃溃疡的博客文章;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由于媒体舆论和网民舆论在信息的权威性、扩散性等众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在企业的常规网络舆情监测工作中,可以将媒体舆论和网民舆论分为两个大块的内容分别进行监测。除了需要将企业名称加上产品质量、服务品质、经营业绩等常规因素作为关键词之外,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舆论进行更多的分类监测,比如金融危机影响下所带来的企业人事变动、劳资纠纷等等。在“艳照门”事件引发众多企业发生代言人危机、王老吉事件引发的凉茶行业信任危机之后,企业对危机连锁反应带来的威胁也需要引起高度警惕,即不仅要将舆论监测的信息范围对准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同时还必须将包括竞争对手信息在内的行业信息等纳入到舆论监测的范围之中,以防受到危机的波及。

从近几年的企业危机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危机事件背后都有网络媒体的推动,甚至是直接由网络引发。突发性的危机事件,总是让众多身陷其中的企业感到猝不及防,被卷入负面信息旋涡之中的企业,总会显得手忙脚乱,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错漏百出,为人诟病。与此同时,遭受危机侵袭的企业,将会被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及负面舆论所重创。

种种迹象表明,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除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意识、强化市场推广之外,树立更强的危机意识,通过有效的网络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的危机管理体系,增强自身抵御危机侵害的能力,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急需补上的重要一课。

张强 潞城市烟草专卖局 办公室内勤

6.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 篇六

舆情监测http://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如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建设、有效利用网络舆情,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一个重大课题。

一、互联网的发展正在改变传统舆论格局

1995年1月,我国开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至今已有15年的历史。互联网的发明被国际社会认为是继蒸汽机、电力之后人类的第三次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根据2007年有关组织的统计,传统媒体中,电视收视率下降了35%,广播收听率下降了25%,报纸购买率下降了18%。网络媒体已经超过报纸、杂志、图书等传统媒体对民众的影响,呈现出取代电视的发展势头,有望成为“第一媒体”。互联网的衍生品,特别是手机无线互联网也随之飞速发展。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10年01月15日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3.84亿,增长率为28.9%。其中,手机网民一年增加1.2亿,总规模已达2.33亿人,占整体网民的60.8%。通过手机无线上网,特别是通过微博客这种形式,网友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信息传播,而且不限于文字,还可以将现场拍摄图片、视频上传,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直播”,正在引起众多网民的青睐。可以看出,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人们获取信息和传播信息的方式,已经由传统的被动信息接受向主动挖掘信息、传播信息转变。

二、充分利用互联网引导舆情

实践证明,利用好互联网,可以极大提升党委和政府的执行力。一是采集民意。互联网上,各种意见可以自由表达,畅所欲言,基层群众能把遇到的苦和乐集中反映在网络上,小到生产生活,大到时事政治,都会有所反映。另一方面,在互联网上表达意见不需要署名,不需要身份,相比较一些面对面的汇报会、座谈会等公开交流形式,减少了思想顾虑,网民可以最大限度地表达自己真实想法。基于以上因素,从主流媒体和官方媒体收集到的网络民意看,绝大部分贴近事实真相,党和政府可以足不出户,不用微服私访就可以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情,大大提高了调查研究工作效率,已经成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2010年1月1日出版的新年第1期《求是》杂志,胡锦涛主席发表了重要文章《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局面》。文中提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方法的运用对提高党的建设水平至关重要”,“各级干部要学习和熟悉信息网络,善于运用信息网络,提高运用信息网络进行引导和管理能力”。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广东省,从2008年1月起就开展了“网络问政”活动,并于2009年6月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网络问政平台——奥一网,通过这个平台了解百姓的所想所思所需,得到广东人民的垂青和厚爱,红遍大江南北。网站开通以来,截止到2009年12月未,“捎话汪书记”栏目收到民意6万8千余条,“有话问黄省长”栏目收到民意近2万条。就从松原市网民

表达民意的主要阵地“松原吧”来说,每天留言数也有几百条。前不久,人民网联合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69%的网友认为,网络是党政官员了解民意的有效方式。

二是汇集民智。地方的发展必须有智力、有智库,才能实现科学决策、科学发展。这个智力既有官方智库,也有民间智慧。俗话说“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民间智慧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智慧的主体,从孔子、孟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在他们成为官方智慧前,无一不代表着民间智慧。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工程,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真正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真心实意地吸纳群众智慧,才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和力量源泉。2008年6月,胡总书记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和网民在线交流,听取网友的意见和建议。2009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也在中国政府网和网民对话,直接听取网民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建议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2009年,西安市政府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于9月初至10月底开展“问计于民”活动,公开收集对西安下一年发展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据西安市政府“问计于民”活动官方网站统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网站就收到建言近4000条,点击达8万人次。前不久,江西省委书记苏荣“一言之善,贵于千金”的深情问计,引发了省内外朋友的献计献策热潮。目前,江西省不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确定专门人员收集整理民智,分类呈送,使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及时的采纳。其中苏荣直接批示责成有关领导和部门办理、研究的就有36次,有的还进入了省委、省政

府决策层面,形成现实而巨大的生产力,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三是网络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是网民依托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语言或其他方式对自己所关心的公共事务、公众人物、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话题发表意见的舆论监督形式。网民通过网络舆论对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网络舆论的新特点,努力适应网络舆论监督的新要求。

1、掌控舆情。网络舆情具有传播快速的特点,某一事件一经发生,往往几分钟就有网民将相关信息发布网上,十几分钟后就有网站转载,几个小时后网上讨论就可能达到高潮。因此,必须及时监测网络媒体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本地的人和事,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查实网络舆论追问的核心问题,争取主动,抢占网络舆情制高点。

2、跟踪舆情。网络舆论事件发生后或者处置过程中,地方主流媒体保持沉默的过程正是导致谣言扩散的过程。网络舆论热点特别是公共突发事件形成后,必须密切关注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关键节点上的舆情走向,在官方媒体(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公布事件处置的新情况,回应公众的质疑和猜测,不给虚假不实之词有可乘之机。如成都去年发生的“6·5”公交车燃烧事件发生仅两个小时,成都市政府就召开了首场新闻发布会,当天连开三场,不断公布伤亡、救治和现场情况,让真相赶在传言之前。6月6日第四场发布会主动回应市民有关疑问,使质疑声音减弱。7日第五场发布会

认定“有人带油上车”,网民转而追查纵火者,民众的思路和情绪与政府逐渐合拍。最终这一突发恶性事件平稳落幕。

3、加强与网民的日常沟通。新形势下,加强“官”与“民”的日常沟通,已经成为疏解社会情绪、释放百姓生活压力的重要途径。实践看,官方与百姓沟通得越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机率就越小。互联网这个纽带在这种形势下,正在成为各地加强官民互动的主力军。刚刚不久,南京市推出了90多个政府部门的网络新闻发言人,开辟了政府与网民沟通的新路子。这90家单位在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上的网络发言人论坛开设了互动版块,由各自的网络发言人担任版主。网络发言人在此平台上适时发布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开展工作交流。网民可在相应的版块内,向相关部门提问、咨询,各个部门的网络发言人受理并回复网民建议、意见、咨询等网帖,受到广大网民的拥护。

三、工作建议

针对互联网和网络舆情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党委和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成立组织,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整合各地相关部门职能,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信息化工作,加强互联网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了解网络社情民意,鼓励网民建言献策,解决网上信访问题。

2、加快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强官方媒体网站建设,使其在网络

舆论引导中发挥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加快本地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扶持和培育属于本地的网络论坛、网络贴吧,用当地主流网络媒体规范当地网民行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互联网建设包括手机无线互联网建设,从发展趋势看不容忽视。

3、加强“网上信访”工作。要把处理“网上信访”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职人员收集网上有关信息,提供有关领导参阅,作为领导决策和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民意渠道和信息来源。必要时建立责任部门答复机制,及时在网上公布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以正视听、以解民怨。

7.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 篇七

关键词:司法宣传,新闻宣传工作,舆情应对

司法宣传工作历来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的历史时期, 尤其是在所谓“微博元年” (见注释) 后, 其重要性愈发凸显。而舆情应对作为宣传工作的另一面也成为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司法机关做好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司法宣传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普及现代法律思想、保障公众知情权、营造舆论氛围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 司法宣传是普及现代法律思想的重要方式

根据学者研究, 当下我国公众法律意识具有传统等级思想浓厚、仇官仇富情绪激烈、法律无用主义心理挥之不去等特质。而这些特质与我国现代法治目标的建设背道而驰。对此, 司法机关理应站在普法教育的高度, 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 大力传播现代法治思想, 增强司法公开性和透明度, 增进社会对公正司法的认同感, 树立司法权威。通过司法宣传工作, 使权利与义务成为深入人心的行为标准, 昭示国家法律和社会公正。

(二) 司法宣传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 随着论坛、博客特别是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不断涌现, “全民法官”、“舆论审判”等现象愈演愈烈。这些现象的出现, 既反应了公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 也给司法工作, 特别是司法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机关理应将涉及群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案件, 以及社会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审理过程及结果, 依法、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 确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 司法宣传是营造舆论氛围的重要战场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 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要求日益增长, 司法机关营造有利的法治舆论氛围的任务日益艰巨。司法机关想要做好新形势下司法新闻宣传工作, 必须牢牢把握传播规律, 坚持正确导向, 强化正面宣传, 引导主流舆论, 做好舆情应对, 为司法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二、因“新闻”制宜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一) 硬新闻与软新闻

硬新闻是指题材严肃, 强调时间性和重大性的动态新闻形式, 重在迅速传递消息, 主要指重大犯罪、公众关心案件进展情况等内容;软新闻则指不平常的、奇怪的、娱乐的新闻, 重在引起受众的情感响应, 包括诸多新颖奇特的案件报道在内的绝大部分新闻都属于软新闻。司法机关要针对这两种新闻的不同特点进行报道。对于硬新闻, 司法机关应当以严肃、准确、客观的态度进行宣传, 满足公众对于突发重大案件进展情况的需求, 让受众对司法机关产生公正、信任的正面观感;对于软新闻, 司法机关可以选择轻松、亲切的方式进行报道, 让公受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法治熏陶, 避免受众产生司法机关高高在上、冰冷乏味等负面印象。

(二) 突发性新闻和延缓性新闻

突发性新闻是人们尚未认识到的在某种必然因素支配下瞬间发生、出乎意料的事件。它往往导致各种流言的传播, 引起恐慌甚至暴力事件, 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延缓性新闻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发生变化的事件。这类新闻一般时间性不强, 有自身发生发展的过程。在日常的新闻宣传过程中, 司法机关主要面对的是延缓性新闻的宣传报道, 这类新闻宣传只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需求, 一般都能取得比较好的宣传效果;司法机关面对的突发性新闻, 则主要包括对突然发生的重大案件的报道和对网络舆情的积极回应, 这类信息的发布必须审慎快速, 尽量避免网络持续热炒。

三、司法机关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的几点建议

司法机关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 要注重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需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 端正态度, 积极应对

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指出的那样, “要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 对可能引起或已引起境内外媒体高度关注的涉及检察工作或检察队伍的舆情信息, 要及时分析研判, 抓紧核查事实真相, 及时、适时、准确、公开发布权威信息”。在媒介化时代来临的今天, 司法机关只有及时主动发布消息, 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才能在大规模舆情产生前化解危机;否则, 在信息公开滞后的情况下, 只能使对司法机关不利的信息被成倍地复制传播, 正面的信息反而失去话语权被网民的不信任所质疑和阻断。

(二) 掌握情况, 慎重发布

近年来, 随着教育培训的跟进和经验教训的积累, 司法机关对于负面新闻的态度由过去采取捂、拒、拖、瞒等方式, 企图掩盖事实, 蒙混过关, 转变为积极应对, 主动发布消息。但由于一些部门应对舆情的经验不足, 匆忙表态、随意发布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 司法机关必须面对负面舆情, 学会表态、善于表态。

(三) 严格依法, 避免误解

在被动舆情应对中, 由于案件本身已经引起社会舆论的较大关注, 加之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 各种社会矛盾司法机关公信力不高, 此时更应该避免严格司法任何意义上的“创新”, 以免引发被动新闻宣传的“二次灾害”。实际上, 司法工作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需要相对独立的严肃行为, 司法人员进行检察、审判等司法活动时, 需要保持一种相对独立、理性的状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严格依法办案, 才能避免受到舆论的抨击。

参考文献

[1]戴建志, 《司法宣传:司法活动中的沟通艺术》, 载于《人民司法》, 2010年第19期

[2]孟耀军, 《远离塔西佗陷阱——坚持理性司法与应对涉法舆情的思考》, 载于《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10期

8.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舆情 篇八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 网络舆情 预防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2-0251-01

一、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的特点分析

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是指师生对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和工作过程所持情绪、看法、意见和态度,并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在网络上全面展现。它具有一般舆论的普遍性,同时又因其发生在高等职业院校这个知识性、开放性较强的文化环境下,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一)主题广泛性

当前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主题既有社会热点,也有校园焦点。个人观点的发布完全是自发的,随意性比较大。其内容包括情感、思想、学术、生活体会等,有师生切身经历事情所引发情感交流的;有对学校工作以及其他社会问题所提出的改进方法和建议;有对学校、对社会某些现象表示不满,比较容易激起网络“公愤”,造成一边倒舆论趋势,处理不当会造成学校工作被动和形象受损的。

(二)主体特殊性

社会民众通过网络所表达的群体性情绪、态度、意见与要求等,形成了网络舆情,对社会产生的影响面和影响力越来越大。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与一般网络舆情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它的主体是知识层次高、参与意识强、好奇心理重、个性化特征明显的在校师生;它的客体既有社会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敏感问题,也有在校师生这个特定知识层次的群体所关注的特殊问题。它的渠道也非常广泛,涉及目前已经广泛使用的各种网络工具。

(三)形成迅捷性

网络论坛议题内容的普遍性和发表便利等因素决定了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形成的迅捷性。如今,依靠网络交流思想、感想、体会已经成为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的便捷性、较为宽松的环境和匿名性为师生率真的思考、无拘束的情感表达和便捷的沟通交流提供了良好空间。一方面,校园生活与师生息息相关,容易引起讨论;另一方面,社会热点往往具有不寻常性,亦容易引发舆论。

二、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的管理与控制现状

(一)应急准备不足,响应速度较慢。

对待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的管理与控制,关键是要快速响应,迅速启动各自职责内的工作程序,以最快速度控制事态的发展。目前绝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现有的网络舆情管理与控制体系采用传统的自上而下垂直管理方式,信息传递渠道单一。这种管理方式在处理非紧急事件时能发挥一定作用,但是在网络舆情爆发时难以实行快速有效的响应,在处理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时显得反应迟钝,行动缓慢。

(二)处置方式被动,硬性指令过多。

过去在对一些高等职业院校热点问题的处理中,通常采取回避、封堵或“冷处理”的办法,试图淡化处理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避免其扩散后增添工作麻烦,扮演的是“控制者”角色,而不是“引导者”角色。但由于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的表现特点,采取保守、被动的处理方式的效果常常会与预期效果背道而驰。

(三)重视程度不够,软硬件投入较少。

网络舆情监控分析系统包括为整个业务提供支撑的网络舆情信息监控分析平台,用于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处理和预警的数据库群以及专业应用软件系统等。由于购置成本较高,技术难度较大,国内仅有少部分高等院校采取了有害信息过滤系统、网络监控系统等舆情安全技术措施,而大多数高等职业院校的舆情信息仅仅依靠网络管理员或者信息安全人员人工监测,这种方式难以适应快速多变网络舆情监测的需要。

三、有效预防校园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避免危机作为控制潜在危机花费最少、最简单的方法,显然是最好的危机管理。预防是减少危机的根本方法,高等职业院校网络舆情监管应及时了解舆情密切关注校园网络动态,敏锐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校园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加强网络建设,推行校务公开。

校园网络舆情是师生、家长表达意见的一个重要途径,它从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应了社情民意。对于学校而言,应当多层次、全方位地收集和处理网络舆情,积极地关注和解决公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学校要以校园网站为平台,加强校园新闻网、校园论坛、学校官方微博等传播媒介的建设,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如此一来,校园网站既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平台,也成为学校与师生沟通交流的桥梁,有利于学校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完善组织机制,建立管理队伍。

校园网络舆情工作,看似虽小,但如果不给予应有的重视,很有可能会引起“蝴蝶效应”。因此,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相关领导具体负责,并将其纳入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要组建一支由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团学干部等为主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网络行为。管理人员要对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主动撰写贴文,进行正面引导,并定期将网络舆情进行分类总结,形成有建设性的分析报告,向上级职能部门反馈,以便改进。

(三)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发布信息。

通常而言,网络舆情尤其是负面舆情的产生,总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学校要防患于未然,实施积极的网络舆情预警制度,并针对各种类型的校园危机事件,制定详尽的预警方案,将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制定处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有危机发生,可以有章可循,不致六神无主。

(四)培养舆论领袖,提升技术监测。

在新闻传播学中,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舆论领袖”,指的是能够非正式地影响别人的态度或者一定程度上改变别人行为的个人。在一些突发事件中,人们面对海量信息而无所适从的时候,舆论领袖强大的号召力和感染力就更加凸显出来。

(五)实施部门联动,明确分工合作。

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对于学校而言,需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媒体单位、公安部门、网络管理部门建立实时联动合作机制,明确彼此的分工,密切相互关系,加强信息沟通,关注网络舆情动向,强化舆情引导职能,为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网络环境而同心协力。

参考文献

[1] 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2

[2] 周斌.加强高校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探讨[J].情报探索,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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