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精选8篇)
1.谈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篇一
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
主讲人:伊宁市第七中学克依木.吐合提
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受学校委托,今天由我就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预防犯罪,提高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谈几点自己的粗浅的看法和认识。
一、首先,我给同学们讲一讲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重大意义。有人说:少年强则国家强,的确是这样。因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我国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8亿,占全国人口的30%左右,在校生2.4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9%。青少年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身的前程和家庭幸福,更关系到祖国的明天和未来,因为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
可能在很多同学心中觉的犯罪非常遥远,更不用说想到自己也可能违法犯罪,可从我从事司法工作这么多年的实践看,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一个已经被大量案件证明的事实:如果没有牢固的法制观念,不加强自我约束和控制,那么一时的冲动、一个偶然的念头、一次交友不慎、一次好奇和诱惹的驱使,都有可能让我们美好的生活划上终止符,甚至糊里糊涂的就进了监狱。八十年代有一部电影《少年犯》,曾引起人们的感慨,那时这故事也许离我们还很遥远,而今却发现少年犯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各族学生中间。发生在青少年中间的大量违法行为和血淋淋的犯罪事实,令我们痛心而又无法回避,使我们不得不把忧虑的目光投向宁静的校园。
特别是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而且向低龄化发展,这种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统计数字表明:我国近年来的刑事作案人员中,十四岁至二十五岁的青少年占了60%以上。尤其令人不安的是,这些犯罪的青少年中,十四岁至十七岁的未成年人逐年递增,我国去年共抓捕十四岁至十七岁的少年犯共15万名。这个问题在国际上更是出现了大幅上升的趋势,美国教育部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光是去年美国就发生了一万一千多件校园枪械攻击案件以及四千多件校园强暴案件,有十分之一的校园更是暴力所在。而日本文部省也指出:去年日本兴日中学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创下了新高,高达8100多件,比前一增加了37%。不只是在美国、在日本、全球重大校园暴力事件连二连三的暴发,显示了包括中国在内的青少年犯罪已日益严重的严峻的现实,说明了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可以说狠抓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当前,在我们的社会大环境中还存在着严重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一些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极不相称的不良文化,乃至丑恶现象,诸如: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对色情、凶杀和暴力的渲染;屡禁不止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反科学、反理性的迷信和歪理邪说;低级庸俗的商业和街头文化;互联网上传播的有害信息以及社会繁荣过程中出现的收入差距、离婚率上升等社会问题,加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泛滥等等,所有这些无不冲击着我们的校园,对在校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常说,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但也应该看到更是人生的危险期,这一时期的是非观念,法制观念还很薄弱,对不良事物的识别能力和免疫能力还比较低,具有好奇心重、模仿欲强、又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对家长、学校的教育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在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下,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甚至造成可怕的后果,使你的一个时期甚至一生都笼罩在灰暗之中,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知道,未年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正确的思想、健康向上的文化对广大青少年固然有着强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在革命战争年代许多人正是因为读了进步的书籍,接受了进步的思想而走上了革命的道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雷锋的故事》、《把一切献给党》等书籍影响过我国的几代青少年。反过来说,错误的思想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也极易误导和毒害青少年。在我们打击犯罪、呼吁社会各界努力创造适应青少年尤其是在校生对不良侵蚀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防患于未然,尤其显的格外的重要。我们发现:大多数青少年在犯罪时,对法律的认识、理解处于一种模糊半模糊的状态,我手头有一份资料,其中一个十六岁的小青年因不堪忍受离婚再娶的父亲对自己同父异母弟弟的溺爱,持刀捅死了七岁的弟弟。问他为什么,他说:“我要让父亲永远心疼。”在供认之前,他特地提出两个条件;一是不要把他杀人的事告诉母亲;二是不能让老师和同学知道。说完后他轻松的问:“还有事吗?没事我想回学校了。”这个让人既气愤又心酸的少年,竟不知道自己已犯了重罪,他也不知道在他人生的花季乃至青年、中年都将在冰冷的大墙内度过。
小王和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小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好朋友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自己是“小兄弟”的头,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伙朋友,准备了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顾放学刚走校门口,上去对准小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亲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他父亲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夺去了他母亲的生命,使我们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还要承担经济赔偿等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所以说:哥们义气要不得,酿成恶果悔已迟。像这类为了一句话,一点小的摩擦或为挣取或保持老大地位,自开学初到现在我校已经连续不断出现学生纠结校外无业青年或外校学生打群架事件,逃课、翻越学校围墙和栅栏,模仿老师签名蒙混门卫出校园和不三不四的社会上的不良青少年交往的也大有人在。从这些事件中我们看出,绝大多数是本不属于七中学区,家长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我校的双语班学生较多,当然也有部分汉语班的学生。在这里学校再一次提醒有以上行为和想法且屡教不改的学生,今后若再发生此类事件学校将移交辖区派出所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从二个案例看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低龄化。指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这部分少年犯罪比例正在上升。
2、团伙化。青少年年幼,不懂法律,在社会上交了不当的朋友,几个人谈在一起便气壮如牛,经常会发生刑事案件,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60%的团伙犯罪。
3、暴力化。暴力犯罪不仅侵犯财产而且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
4、突发性和盲目性。青少年由于一时冲动而犯下的罪行,这种犯罪没有预谋,但青少年由于年少气盛而一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二犯下的罪恶。象类似这样已经犯了罪自己还不知道的案例不少,有的学生受到同学欺负,就到校外找人帮忙来摆平,将对方打成重伤,还理直气壮的认为是他先打了我,我这是正当防卫。有许多学生不知道,利用课间盗窃翻同学书包或帮忙望风也是盗窃罪的共犯,也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可很多同学认为只要自己没有动手偷就不是犯罪;不知道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有后拒不交出的行为是侵占罪,认为是自己捡到的,没偷没抢就不是犯罪;也不知道将淫秽影碟、书籍借给别人观看,就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等,反映了青少年中法律知识的极度匮乏。还有同学仅仅是因为好奇,没想到就触犯了刑律而犯了重罪。还有些学生在互联网上跟帖发帖,散布一些破坏社会稳定和名族团结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居然认为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好玩。象类似的情况,举不胜举。
下面我要讲的是第二个问题:青少年预防犯罪包括预防受到犯罪的侵害,必须以克服自身的不良行为开始。世界上没有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青少年犯罪也一样,一般是从沾染上不良行为开始,继而发展为严重的不良行为,最后触犯刑律走向犯罪,这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般规律。这一规律警示我们:不良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前导,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严重的不良行为实际上就是边缘性的违法犯罪。我相信没有哪一位同学希望自己的人生履历上写有犯罪这样黑色而沉重的一笔,俗话说: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这是要求我们从小处做起,从现在做起,预防和娇治自己的不良行为。那么,我们在校学生应当预防那些不良行为呢?这里我主要讲以下几种,这也是在我们司法实践中由此引发犯罪比较常见的几种不良行为。
一、厌学、逃课、夜不归宿的不良行为。
这是一条极易走上犯罪道路的行为,社会环境是复杂的,外面的世界充满着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有的同学对外面的世界充满着好奇、无心学习、无所事事,编造各种谎言来逃课,在社会上闲逛游荡,甚至夜不归宿。从而离开了老师的教育,脱离了家长的监护,自己又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和经济收入,必然沾染上种种恶习,极易在不良刺激的诱惑下萌发犯罪的念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有一个高一的学生,因考试受到了一些挫折,就产生了厌学情绪,经常逃课,泡在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很快在舞厅结识的不三不四的人就教会了他吸食毒品,起先是免费的,等他有了毒瘾不能自拔后,这些不三不四的人便拒绝提供毒品,让他自己拿钱买毒品。这个学生受不了毒品发作的煎熬,从此便与这些人一起走上了贩卖毒品来获取自己吸食毒品的犯罪道路。还有一个逃学在外的女生,为了维持在外吃喝玩乐的巨额开销,和一伙社会上的不良青少年勾结起来,设置陷阱,用色相引诱然后进行敲诈和抢劫,成为犯罪团伙的重要成员。我们遇到过许多这样的情况,有无故旷课、夜不归宿不良行为的学生,往往和外面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甚密。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等到你察觉时,已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最终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教唆拉拢结伙作案、盗窃、抢劫、吸毒、打群架、进行淫乱活动等等,而成为罪犯,也有成为犯罪的牺牲品。
我要告诉大学,厌学逃课、下午下课在大街上转悠很晚回家或夜不归宿、被人骗钱,最后又在偷窃别人的钱,把自己同班女同学信息提供给其他学校或社会上沾染恶习的社会青年而走上犯罪道路,是在我们案件中经常重复着的同样的故事,在这里我要忠告那些有逃学、夜不归宿行为的同学,每离家庭和学校远一步,就离毁灭的深渊近一步,要清醒的认识到,这也许就是你走向堕落的开始。
我们有的同学认为小打小闹,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识,事实上只要一时失手,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
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纪律,就是遵守法律的具体表现,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肯定是违反纪律的行为,校规校纪是维护良好校风的保证,校风不正,歪风邪气则因势而生。
同学们,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为了你们的明天更美好,你们要勤奋学习,要爱护集体,将汗水和勤劳撒在奋斗的土壤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我们希望每一棵伸枝吐绿的幼苗,都能茁壮成长;每一棵美的花朵,都能鲜艳的开放;各民族同学长大都能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2013年12月20日
2.谈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篇二
(一) 对个人的危害
青少年犯罪的危害性首先体现在对个人的危害, 不管从何种角度来考虑,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对个人的危害, 这个危害性是最直接的。大部分的危害都来自于人的行为,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对本人产生了危害, 对被害人人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既害了别人, 也害了自己。一旦犯罪发生, 将会影响到人的一生的命运, 从以往的活力四射变成前途一片黑暗, 一失足成千古恨, 到那个时候后悔也没有用了, 即使学好改好到社会后也摆脱不了永远的被动局面、历史的污点, 半文盲状态必将决定他们只有成为社会的底层, 草根中的草根。
(二) 对家庭的危害
对被害人进行犯罪之后对被害人的家庭同样也带来了无限的痛苦, 并且会一直给他们后续的生活带来影响, 原本很完美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所以违法犯罪不仅仅是对个人的伤害, 同时也会给家庭, 包括自己的父母和亲人。这种方式是双方的, 犯罪一方的家庭和被害人一方的家庭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这种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只有通过时间慢慢来进行消化。
(三) 对社会的危害
青少年的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一样, 都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甚至有些会超过普通犯罪。青少年虽然年纪相对来说比较小, 但是还是必须严厉打击和预防, 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大投入, 通过各种形式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青少年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 虽然他们是青少年, 但是造成的影响绝对不能忽视, 我们不能低估这些影响, 对社会稳定和工作、学习、生活等正常秩序的破坏都是无法计算的, 会很大程度的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 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家庭环境对于青少年的成长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能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家庭因素是很重要的, 青少年的成长和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分不开的, 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 能够影响到孩子的一生。家长自身对事情的看法和做法也是影响着孩子的成长的, 身教重于言教就是这个道理, 缺乏家庭教育的孩子在成长道路上一定是艰难的。
(二) 学校因素
有一部分原因和学校的管理有相当大的关系, 学校应该是培养学生良好素质的平台, 对青少年进行良好教育的场所, 但是有些时候并没有起到良好的作用, 由于学校自身的管理问题, 这些问题带给学生的都是负面的, 所以就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据调查发现, 近70%的少年犯超过了一条由学生变为流生, 再由流生沦为犯罪的道路。被调查的少年犯中, 在校成绩好的占2.97%;成绩一般的占31.68%;成绩差的占56.44%, 还有8.91%说不出成绩好坏。这种现象的产生, 不能不说与学校教育有极大关系。
(三) 社会因素
当今社会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网络化发展速度飞快, 在社会上对青少年存在的诱惑太多, 而青少年本身由于认知能力发展的不完善, 很多地方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只能凭自己的感觉去做事情, 这个时候风险就很大。由于目前社会很多的体制建立的还不是非常完善, 社会不正之风是诱发和助长犯罪思想, 产生犯罪分子的思想基础, 所以青少年在面对这些诱惑的时候无所适从, 在加上自身的原因, 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一) 家庭预防
家庭教育是孩子的启蒙教育, 是从出生到成长孩子所接触的第一个教育, 所以家庭作为社会构成的一部分, 显然是预防犯罪的最佳时刻。青少年走向社会首先要从父母的引导开始, 在这之间有很多父母的思想会传达到孩子的脑海里, 认为这个就是对的, 不管从文化修养还是价值观等方面都能够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家庭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需要潜移默化的慢慢融入, 青少年在发展过程当中都是有一个过程的, 并不是突然就变成犯罪的, 是家庭的长期影响才能产生的, 所以家庭的影响还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
(二) 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教育的一方, 有责任培养优秀的学生, 最起码要让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 如果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势必会让学生误入歧途。个人认为学校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最关键的环节, 如果没有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青少年犯罪的几率将大大增加。学校要想预防青少年犯罪, 主要的工作就是要提高学生的教育水平和管理水平, 培养学生学习知识的积极性, 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同时学校还要创建一个健康的校园环境, 让学生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接受良好的教育,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三) 社会预防
进入社会之后整个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和学校的环境截然不同, 那么很多事情都要自己去做决定。个人认为应该加大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在社会的各个角度做到防控体系的健全。另外每个社区应该建立良好的社区文化建设, 包括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 同时要强调社会文化的建立健全, 包括了社会风气等。这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对于青少年犯罪我们需要社会、政府、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进行有效的预防, 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摘要: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 也是社会的热点话题, 如何预防青少年的犯罪目前成为了大家共同需要探讨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中, 青少年所接触的新鲜事物太多, 对他们心理有一定的影响, 在加上青少年的自控能力和辨识能力都相对较弱, 使得他们的成长道路非常复杂。本文主要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上做出阐述, 希望能够减少青少年的犯罪, 创造社会和谐。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危害性,预防
参考文献
[1]程歆.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D].燕山大学, 2009.
[2]韩良芝.青少年犯罪原因及对策研究[D].黑龙江大学, 2004.
3.谈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篇三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客观因素;心理特点;预防
1.青少年的心理特征
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如果不能抓紧时机促使他们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而是走向了反面,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归纳起来,少年时期的心理要素主要有以下特征:
1.1渴望独立的心理
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1.2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
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他们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之路。
1.3情感强烈又不稳定
易激动、情感强烈是少年时期的又一心理特点。引导得当,他们就会见义勇为,公而忘私。引导不好,则可能轻举妄动,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英雄壮举”。
1.4逐渐成熟的性意识
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不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并受到淫秽书画的不良影响,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2.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因素
青少年的心理是客观现实在青少年大脑中的反映,这种反映是通过人的意识、认识、思维、琢磨、判断等过程来形成的。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归根到底也是客观存在的各种不良因素在犯罪主体的头脑中的反映,因此,探讨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就不能不分析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关的存在于主体外的客观因素——社会环境因素。
2.1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是社会构成的基础。一个人的气质、性别、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是从童年开始的,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人是在家庭生活中学会掌握社会的基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家庭的稳定和家庭的教育对青少年正常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起着主导作用。家庭暴力等因素极易使青少年产生反叛心理,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2学校环境
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学校的教育来塑造。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依赖学校的教育功能。因为学校不仅是传授科学知识的阵地,也是培养青少年精神文明的场所,而且中学阶段还是生理、心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一方面精力旺盛,好奇心强,求知欲强,具有正义感;而另一方面认识能力还不全面,评价事物、看待问题好走极端,情绪不稳定,不能正确对待、处理挫折等。这些矛盾是青少年的共性,是学校教育必须解决的课题。
2.3居住及工作环境
有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既不是家庭也不是学校的原因,而是在周围邻居、工作场所中结交了坏朋友后才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的,居住环境的好坏,对青少年的心理影响很大,尤其危险是,邻里中有教唆犯、惯犯、品行不良的人,他们常引诱邻里间道德观念不稳定,意志薄弱的青少年,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3.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表现
(1)逆反心理: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偏要与成人们的规定、纪律对着干。青春期的孩子渴望独立自主的心理日渐强烈,但其并不能达到独立自主,对老师家长的归劝根本听不进去,逐渐产生逆反心理。这种心理常常驱使少年自暴自弃甚至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自杀、犯罪。
(2)从众心理: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青少年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3)义气心理:“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在少年犯罪中尤为多见。14到18周岁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轻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青少年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
(4)报复心理:青少年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要害的阶段,也是最轻易产生逆反心理。對社会,对人生的熟悉易表面化、直观化。青少年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4.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4.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 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4.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给学生普法,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4.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4.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之关键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参考文献】
[1]犯罪心理学(修订本)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8.
[2]吴志刚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学.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5.
[3]博客中国网青少年犯罪高发.中央高层急谋对策,2004,8,27.
4.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预防 篇四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家长作为第一任启蒙老师,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家长责任重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再次强调要重视家庭教育,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一、成立家庭学校或家庭教育咨询中心,有目的,有重点,有组织对家长进行教育
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孩子的生存空间、思维,判断,认识能力都具有时代特点,家庭教育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
二、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和睦、温馨、友爱、平等、民主的家庭氛围和环境
父母要更新教育观,克服家长作风,抛弃旧的“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棍棒底下出孝子”等旧观念。克服家长作风,应该与孩子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即:确立一种首先是朋友,另外家长要有“换位思想”,经常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想问题,教育孩子也要站在别人的角度替别人着想,培养孩子有个良好的心理。
三、建议实行家庭安全承包制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畸形的家庭教育也是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另一个原因。位改变这种状况,建立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的同时,增加落实家庭安全承包制的内容,体现家长教育未成年人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二)巩固学校防线
一、正确办学思想,正确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我国设立学校办义务教育,目的在于国家为社会输送成千上万的合格人才和劳动者,从而提高全民素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强化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树立良好的校风
首先要从时间上保证道德法制教育,中小学都要设立法制课,选派优秀教师,采取生动、活泼、有趣的形式,内容上要具有时代感,使学生接受。
其次,拥有一定的文体设施、图书教具,课余活动场所,使未成年人旺盛的精力有所寄托,并得到合理、适当的满足。
(三)加强社会防线
一、提供学习机会,正确引导
社会要给他们学习的机会,把精力、聪明引到正路上来,通过国家投资办学,同时调动企业单位办学的积极性,吸引未成年人参加社会教育,使他们旺盛的精力有所寄托,聪明才智得以发挥。
二、成立帮教小组,做好帮教工作
对有劣迹的未成年人,要做好帮教工作,把关口向前延伸,不要等接近犯罪的边缘再去管。城镇街道、农村、工矿企业等基层党政组织,要成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一方面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两劳”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防止其从新犯罪。另一方面对有劣迹的未成年人,加强思想教育,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政治上爱护他们,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增强其自尊心,自信心。发动社会大专院校志愿者、离退休干部及知识分子开展帮教工作。
5.预防青少年犯罪 篇五
一、加强领导促落实。去年8月31日至9月2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到泰安调研综治工作时,就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充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分工主任任副组长,综治、团委、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8部门为成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泰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任务,解决问题,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财政拨付了40万元专项资金,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调查摸底促管理。为全面摸清闲散青少年群体底数,综治办牵头,共青团组织为主,依托乡镇(街道)、学校等基层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群体进行了摸底,做到街不漏居、居不漏户,户不漏人。调查中,共发放调查问卷810份,个案访谈288例,召开座谈会7次,入户调查186户,对摸排出的3829名社会闲散青少年全部建立服务管理台帐,对青少年的分布状况、基本情况、特征信息、风险评估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重点监控时间、监控措施等内容录入资料库,做到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情况清,为分类服务管理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泰安市闲散青少年群体现状调查报告》,全面分析了全市闲散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服务管理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创新载体促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内容,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在先的关键。为进一步拓展和加强青少年学习教育阵地建设,以社区和职业技工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形式多样、内容充实、注重实效的方式,首批在全市30个社区和10所劳动技工学校建立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由市综治办统一制作标牌,并在泰安市高级劳动技工学校和泰山区岱庙街道灌庄社区隆重举行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揭牌仪式。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等部门抽调了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学校教师、劳动技能教师、心理咨询师,组成了100人的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辅导员志愿者队伍。由市综治办、团市委统一颁发了聘书。根据不同类型青少年思想状况、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以案释法、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劳教人员“现身说法”、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学习教育过程中,始终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做到学习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定学习教育激励机制,规定凡被评为阳光课堂优秀学员的青少年,在应征入伍、就业、升
学等方面,党委、政府优先推荐,充分调动了青少年参加阳光课堂学习教育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接受阳光课堂学习教育培训的劳动职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1万余人次,社区青少年4000余人次,家长、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5000余人次。
四、完善机制促提升。一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评估机制。在社区设立舆情监测点,对排查摸底的“红黄”青少年定期进行评估调研,研究分析青少年思想动态,建立灵敏、高效的青少年群体舆情信息发现、处置、反馈机制,全面了解、科学评估青少年潜在的危险状况,提出对策建议,增强对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分类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由社区综治干部牵头,社区民警、团干部、民政干部以及楼长参加的工作队伍,根据工作台帐逐一落实监控防范和帮助教育责任人。对“红色”和“黄色”青少年进行定期家访和跟踪关爱,对于“红色”青少年,每月回访不少于2次,对于“黄色”青少年,每月回访不少于1次,并对回访情况及时录入青少年档案信息,确保了帮教工作开展的连续性。三是健全完善“红黄绿”青少年项目服务机制。针对“红色”和“黄色”青少年特点推出了一批文体娱乐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社区文化项目,开辟了青少年求学、求知的有效渠道,鼓励青少年通过自学考试、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文化素质,在实践中成才,并坚持把工作落实到社区、落实到每一名青少年。针对广大“绿色”青少年群体,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阵地,围绕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救助、权益保护、预防犯罪以及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为放学后的青少年免费提供读书娱乐场所,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四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分类服务管理工作动态预警信息管理机制。建立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采集的指标体系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信息网络,动态记录工作对象罪错情况和具体工作措施,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搭建起“红黄绿”青少年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信息预警系统,始终准确掌握青少年的最新动向,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性资料。全市已有1180个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建立青少年“红黄绿”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搭建起了工作平台。
五、封存消灭促转化。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针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泰安市辖区内,被泰安市两级法院作过有罪宣告,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轻罪罪犯。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封存;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消灭。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成立了由市综治办牵头,法、检、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的审查和确认,办公室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对犯罪记录封存和消灭的受理、登记、调查、报批和送达等日常工作。这一政策的出台,泰安辖区内每年将有60多名有轻罪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或消灭,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帮扶救助促服务。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键是抓好重点群体的防控帮教工作。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我们积极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青少年就学、就业提供帮助和服务。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群体,采取救助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救助活动,做好流浪儿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工作,严厉打击控制、操纵以及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法行为,改进了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存环境。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通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扶持就业创业、帮助解疑释惑、提供免费培训学习技能等方式,从服务入手,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他们失学、失业、失管的难题。针对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青少年,积极开展“亲情关爱”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社会救助和管理,强化家庭监管,从保障其权益入手,着力解决教育、生存等实际困难,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去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60名,免费举办培训班8期,对620名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帮助1280名社会闲散青少年实现就业,对1680名家庭困难的青少年给予了救助,并在低保的标准上增加20%的补助,解决了青少年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继续学习和就业率,降低了违法犯罪。
6.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自身预防 篇六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前文谈到的我所曾承办的三名未成年人强奸案,三个被告人的家庭都是离异家庭,其共性是对孩子缺乏关爱。法庭教育时,这三个父母都痛哭流涕,说对不住孩子,表示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可以吃小灶,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惧毁;差学生则破灌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
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若运用不好,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在邪道上越走越远,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一个18岁的黑帮“老大”——王海,在其自述中谈到:“有一次上课迟到,老师罚我在教室的角落里举砖头,我心里发狠就用砖头一下砸在一张课桌上。 老师上来就踢了我一脚,我和他打了起来。就这样,我被学校记大过处分。我认真学习的日子也随之结束了。我和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混在一起,整天寻衅滋事。”(18)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前一段时间,笔者办理的刘×抢劫案,被告人刘×在学校、网吧门口强行向其他学生索要钱财,以满足其上网消费。他感觉这些都是小事,压根没有和犯罪联系起来。
(四)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人们所说的“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为甚!
1、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
低级、庸俗的文化会侵害、腐蚀人们的灵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其中,“黄色污染”对青少年的腐蚀则最为严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明确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可一些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老板,利欲熏心,贪图眼前利益,致使一些青少年沉湎于此,心灵遭受毒害,理想被严重扭曲,他们为满足自己的超前消费和感官刺激,而逐步走向犯罪。笔者曾办过一起赵××奸淫幼女案,赵××只有15岁,就“糟蹋”、奸淫了8名女孩,这些女孩小的仅有4岁,大的才11岁,赵××年纪不大,但却花样翻新,手段残忍,这些都是他看黄色录像学来的。他经常光顾的录相厅老板也因此案被判刑。正像一位中学校长所发的感叹:“课堂教育一个钟头,不顶录相厅一个镜头”,“老师苦口婆心讲一天,抵不上学生书摊转一圈”。
2、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败现象对下一代的影响亦不可等闲视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和走后门拉关系,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们受家庭环境影响,相信“权大于法”,依靠自己的家庭势力而违法犯罪,有些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
3、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这几年来,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称之为“涉黑案件”)也越来越多。一些比较具体的宣传报道,虽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过于细致的宣扬和描写,使一些青少年纷纷模仿,讲“哥们义气”,跪拜结盟,打打杀杀,危害社会。对此,前文已作了例举。有专家讲,“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少年犯团伙极易发展成为黑社会势力”。(19)
(五)司法原因
这里主要谈的是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犯罪人的改造措施所致犯罪的因素。
1、刑事诉讼制度及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朝着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迈出了一大步,但仍存在一些缺漏和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比如,“沉默权”的问题,羁押措施的限制和完善,等等。还有,在执行刑诉法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如“刑讯逼供”、“律师会见难”和“超期羁押”等“老大难”问题。这些都可能使受到不公正对待和遭受枉法追究的人,产生逆反、继而对社会进行抵抗甚至敌视的犯罪心理。对于青少年来说,更容易产生这种心理。由此,加强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尽量减少对其羁押,显得更为重要。
2、监狱的“交叉感染”。
7.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 篇七
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显的今天, 青少年犯罪在总数量上和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重上不断向上攀升, 中国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犯罪的70% 以上, 其中15 - 16岁的少年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的70% 以上, 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 可见青少年犯罪形势的严峻。而且青少年犯罪团伙作案突出, 反复性强, 重新犯罪率高, 对当前社会治安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青少年犯罪成因的分析
( 一) 家庭因素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 父母的言传身教、家庭的氛围对孩子人格的形成、道德水平的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父母的关系紧张、家庭氛围失和都会对青少年的心理成长有负面的导向。另外, 父母对子女的教养方式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所以在存在以下问题的家庭中, 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更高:
1. 家庭结构缺失。完整的家庭结构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 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家庭关系破裂、亲情的缺失都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催化剂”。家庭结构缺失有父母丧偶、父母离异、父母常年在外务工这三种典型情况。父母丧偶会使孩子变得自卑、敏感、脆弱, 缺乏抗压能力; 对于离异家庭, 孩子通常缺乏安全感, 有可能变得非常暴躁、没有同情心, 养成恶性等等; 留守儿童通常人际关系冷漠, 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与教育, 容易误入歧途。
2. 家庭环境恶劣。自身素质不高的父母可能会忽视对子女的精神关怀, 导致孩子的心理健康出现问题, 这是滋生孩子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经常充斥着不和谐的气氛, 会给子女带来极大的挫折感, 造成孩子人格障碍。另外, 有些父母自身好吃懒做、自私自利, 甚至有赌博、吸毒、盗窃等违法行为, 会给孩子造成不良的示范与影响, 使孩子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 在其心灵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家庭条件过于贫困也是青少年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的一个影响因素, 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 很容易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和敌视社会的心理, 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 极易迈向犯罪深渊。
( 二) 社会环境因素
青少年心理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生活, 社会文化对青少年三观形成有重要影响。社会文化中的不良因素是滋生个人犯罪的温床, 尤其青少年的价值观还没有完全成型, 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 形成不良的心理品质, 直至转化为犯罪行为。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 网络上频现的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对青少年的危害极大, 容易诱发相关犯罪行为。一些网络游戏所带来的网络暴力也对我国青少年的世界观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使青少年习得用暴力解决问题的观念, 模仿游戏中的暴力行为, 模糊道德认知, 产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 三) 学校教育因素
学校教育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途径, 同时也是青少年人格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 对青少年的思想行为以及身心的健康发展有着直接导向作用。目前, 学校之间攀比升学率, 一切以分数为中心, 教书不教人, 只重视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在课程设计上, 主要以升学考试科目为主, 所谓的主课基本占据了体育课、思想品德课的时间, 把思想政治课当作可有可无的课程, 对德育工作表现出轻视, 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错误的导向, 使学生的道德发展水平整体下降。
三、公安机关防止青少年犯罪对策
( 一)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 强化青少年预防犯罪的思想意识。公安机关在加大立法、执法力度的同时, 必须加强法制教育, 将青少年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地公安机关可以选聘优秀干警作为法制辅导员, 定期到中小学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引导青少年学生及学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运用“以案说教”等方式, 为在校师生讲解法制法规, 讲授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知识, 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 二) 加大打击整治力度, 净化社会以及校园周边环境。要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 对网吧、电子游戏室、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 定期不定期开展治安检查, 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上述场所,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 一定要依法从严惩处, 决不姑息迁就。同时, 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防力度, 严防盗抢及敲诈等侵财型案件的发生。通过校园警务室, 抽调专门警力, 及时处置涉校违法犯罪案件, 及时收集校园违法犯罪线索, 对引诱、教唆、胁迫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 从重从快打击处理。
( 三) 组织关爱帮扶活动, 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措施。组织民警认真梳理辖区留守儿童、离异单亲家庭儿童、身体残障儿童、孤儿等, 建立工作台账, 定期走访, 面对面开展心理教育, 实时掌握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积极开展轻微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 广泛动员一切社会力量, 切实发挥矫正帮扶领导小组的作用, 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参考文献
8.谈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原因及预防 篇八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一、犯罪原因
(一)家庭原因。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驿站,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环境及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一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庭教育是人生的基础,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学生犯罪的共性问题。对违法犯罪的学生家庭背景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家庭类型:
1、盲目溺爱型。
从社会现状看,独生子女已成为我国青少年的主流。有些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认为树大自然直,不重视家教,或教育方法不当,加之有些家庭夫妻双方父母的隔代宠爱,使很多青少年从小养成任性、“唯我独尊”的不良恶习。稍遇挫折或不顺,他们都会受不了,情绪波动大,加之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易冲动,很多学生因琐事打架斗殴,引发伤害案件就属于此种类型。
2、满足欲望型。
此种类型突出表现就是家长们在物质上最大地满足子女的欲望,有求必应,忽略了必要的艰苦朴素思想教育,从而养成了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好逸恶劳的坏习惯。目前中学生存在着穿着讲究名牌,骑自行车要赛车,过度追求高档时尚等不良风气。有些学生一旦欲望无法满足他们就会不择手段,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进而触犯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这种类型的学生犯罪多以侵财为主。有的学生平时花惯了钱,一旦没钱,就抢同学的钱,少则几十元钱,多则几百甚至更多,严惩影响了校园的安全和秩序。
3、缺乏关爱型。
这种类型的家庭主要是单亲家庭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单亲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已成为现实生活中不容忽视和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这些家庭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他们的行为没有人监护,多数学生缺少家庭温暖,不愿意在家,而过早地接触外界,很容易受社会上不良行为的诱导而走上邪路。
二、社会原因
改革开放后,我国民族的、传统的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碰撞与结合促进了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与社会的发展背道而驰的精神糟粕,反映在当前文化中比较突出的比如:色情、暴力、奢侈,贪欲,网恋等成了这些“文化”的主题。而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的青少年学生对新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盲目模仿和盲从,又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使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早恋问题、性犯罪行为和结伙暴力犯罪的产生都与这些精神污染有关。
(二)社会不当经营的影响。
这一点突出体现在电子游艺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上。虽然我国已经明令禁止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这些场所,但是这些场所的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也是一阵风。有的网吧约有70%是中小学生,网上的内容不加限制,黄色网站随意登陆。有的人在网上污言秽语,甚至旁若无人地公开对骂,有的学生整日沉湎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有的甚至夜不归宿,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学校原因。
学校,是培育青少年成长的最关键的环节。古人语: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学校教育对人生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三、犯罪预防
(一)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前提。
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娃娃抓起,实施家庭细胞工程。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启蒙教育,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壞对青少年的成长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前提
(二)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础。
学校教育是对青少年正规教育的开始,是教育工程的基础。学校教育对人的成长将起着重要作用。一是要加强以文化教育为基础的素质教育。文化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重大影响。一个人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科学文化知识,如果没有文化知识,很难胜任每项工作。青少年文化素质的高低还将直接影响道德水准的高低和法制观念的强弱。
(三)社会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保障。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区管,共同努力,协调配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全社会各部门都要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负责任、尽义务、做贡献。一是建立专门机构,重视该项预防工作;二是净化社会环境。目前,文化市场管理较为混乱,不健康的书刊、录音、录像广为流传,这无异对青少年毒害很深。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不健康的文化制品的传播,狠狠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以净化社会环境。三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在各行各业中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在农村大力开展评选“五好家庭、双文明户、遵纪守法户”等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激励青少年奋发向上,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五是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青少年的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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