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体会

2024-06-24

劳动和社会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体会(精选6篇)

1.劳动和社会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体会 篇一

柳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汇报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

今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领导下,从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的方针,狠抓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规范,信访案件的核查、政务公开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深入开展。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纪委全会以后,我局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县纪委全会精神,在此基础上,一是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对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对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确定专人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是研究制定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定了局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同时全面实行了党风廉政工作“局长负责制”,明确了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樊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既对本人分管的业务工作实绩负责,对廉政勤政情况负责。二是为了明确责任,我们将廉政责任目标作了细化分解,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 到局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三是局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与局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四是在坚持“五个一”的基础上,分别于2月、4月、7月、11月分四次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下属单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以书面形式向局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推动了廉政建设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制度。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我们制订了廉政建设个人情况登记表,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如实上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6名科级干部都能够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廉洁自律。一年来,我局从未出现过收受他人财物,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真正做到了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三、认真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严肃整顿干部纪律作风,加强党性和党的纪律教育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一是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全会精神,要求每人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结合“抓学习、转作风、提效能、保稳定、促发展”主题教育,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交流,党员领导干部都在会上认真查找自己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三是积极参加各级理论学习征文比赛活动,通过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明显提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四、积极构建以警示训诫防线为重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

一是组织职工干部深入学习《实施纲要》,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基本要求的理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全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落实构建警示训诫实施办法;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经办工作限时办结的暂行规定》、《关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社会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首问负责制的暂行规定》、《关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失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公布上墙并严格执行;四是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共聘请了5名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干部、服务对象组成的行风监督员。采取定期不定期对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五是通过学习观看先进人物事迹电教片和典型案例剖析,加强反腐倡廉正反两方面教育。今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女检查官》、《情暖万家》、《冰雪同行》等影片,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面教材和典型案例,教育大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廉洁从政、为人民掌好权;六是加大了对公务员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劳动争议仲裁、社保基金发放、公益性岗位开发等重点工作的监管力度,保护了干部,推动了工作。

五、强化政务公开,加强政风建设

一是按照中、省、县有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精神,对原有的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疏理、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业务范围,并将说有工作人员及分管和承办业务制作成牌,公开悬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了各种不正之风,形成了清正务实、廉洁奉公的良好工作作风;二是将确定公开的工作内容列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的范围,逐一明确了牵抓领导和承办单位、股室的责任,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对社会关注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工资福利、职称评审、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劳动力转移 就业等工作,我们都通过文件、会议、电视广告、县政务信息网等向社会发布简章和工作安排,并公开工作程序和办理结果。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全县事业单位公招过程中,我们从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各个环节,都按要求全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在招考笔试、面试和阅卷、统分中,我们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同时,还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监察、教育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直接参与了招聘的全过程。在今年的公招工作中,没有出现一例违规违纪现象,没有接到一起群众投诉和举报,进一步树立了人事部门秉公办事的形象。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认可。

六、对热点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严肃人事编制工作纪律

一是认真贯彻中省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完善工作程序,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二是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组的职能,对社会关注的人劳社保工作热点实行全方位监督监察。如对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重要工作,局党支部明确宣布,作为局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监察的工作内容,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了此项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条件下开展。在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技师评聘、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等各类人事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对考试、考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监察,杜绝了“吃、拿、卡、要”及“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净化了人事考试环境,受到了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七、加强财务管理,清理不合理收费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杜绝了收支漏洞;二是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在今年的招教报名中,果断停止了报名收费,其他收费项目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范围执行,对于符合政策的临时性收费,也按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

八、注重信访案件核查,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的同时,规范信访接待处理,对上级要结果的跟踪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阅批,各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查办,实行重点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信访案件限时办结等制度。二是认真抓好重点信访案件的查办。全年共接待来访320人次;信访101件,已办理99件,还有2件正在办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回顾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虽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不到位的问题,如在思想认识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在抓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和相关制度的落实上还不到位。2010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认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公道正派教育和警示教育,努力筑牢全系统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强化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劳动和社会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体会 篇二

关键词: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和谐社会

一、引言

相信大家都对政府所提出的社会廉政文化建设有一定的印象和理解。但是对于廉政文化建设在事业单位的实施的认识确实一片模糊。在这里, 我们会进行相应的解释。具体来说, 所谓的单位廉政文化建设, 是指事业单位在平时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 同时注意单位职员的自身素质的培训, 展开一系列诚信文化的建设活动, 突出廉政的主题思想, 从而从思想上根除部分事业单位管理者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 不断的优化单位的诚信经营理念, 建立起更为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新树立起职员的诚信的价值观, 不断改变其内心的廉政观念。与此同时也能够, 很好的促进单位管理者和单位的中下层员工团结一心, 共同为单位创造更多的利润, 为社会更好地发展贡献出自己应有的力量。该行为有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 为我们国家早日进入到全面小康的行列做出重要的贡献。

二、关于事业单位廉政建设的概述

1. 事业单位廉政建设的意义

事业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 有利于单位文化和廉政文化相互的交融。从而使得两者互相融合, 走向共同发展。是广大的事业单位管理者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证, 也是社会诚信文化开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2. 企业廉政建设的认识

理想很美好, 但是现实却是如此的残酷。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 并非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他与我们社会目前的腐败形式有着极大的关联。

(1) 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

我们国家虽然不是犯罪率很高的国家, 但是各种形式的腐败仍让屡见不鲜。譬如最突出的, 就是官场腐败。往往指的是一些官员, 脑海中早已把自己的思想行为从而人民公仆转化为了人民的吸血鬼。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搜刮民脂民膏, 是金钱为一切, 利用职务之便利贪污盗窃、索贿受贿, 已经严重违反国家的纪律。与此同时在官场腐败日益严重的今天, 事业单位的腐败问题也成为社会建设不容忽视的因素。

(2) 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

(1) 没有争取的理想信念作为支撑, 法制意识淡薄, 以自我的利益为中心。事业单位管理者没有为社会服务的意识。

(2) 国家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各种立法工作正在逐步推进。各种法律体系仍然不完善。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三、关于企业廉政文化建设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个人的腐败和他的认识浅薄有关, 没有接受过正确的教育思想。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 防腐建廉的指导思想逐步深入人心。事业单位也纷纷效仿加强单位内外间的廉政建设的文化思想, 在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中物质文化丰富多彩, 人们很容易就迷失在金钱与权利的诱惑中。对于事业单位而言,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必须的, 因为事业单位是一个国家的中流砥柱, 一旦有任何变化都会对国家的经济建设产生于法挽回的影响, 因此要长期的发展事业单位廉政建设, 从事实出发坚持抵制腐败现象。

1. 要想建立起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设, 就必须在价值取向上对所有的员工特别是领导阶层进行正确的价值取向教育,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当一个人在价值取向上犯了错误, 那么就应该对他实施严厉的惩罚, 因为他的思维已经朝着以自己为中心的利益取向中去了。为了解决这类问题, 我们进行了研究并找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法。第一、认清自己的职责, 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一切行为指标, 不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权利, 还要看到权利背后应尽的义务;第二、处理好自己私人的利益与拥有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平衡, 不能以权谋私, 要正确的运用手中的权力, 做出正确的举动。

2. 现在全球经济飞速发展, 面对中外文化思想的碰撞, 人们应该坚守住自己的本心和底线, 不应随波逐流

首先, 要做到的扬长避短, 学习别国的文化的长处, 防止腐败的文化影响, 抵制以自我为中心的文化取向和中国老旧的小农思想的侵袭, 对于那些不道德的犯法的思想一律采取反对的态度。其次, 要是自己的爱好兴趣广泛, 在不断地知识学习中升华自己的道德品质, 摆脱不良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与诱惑, 以一种正能量的姿态为社会清廉的风气做出一点贡献。最后, 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通过公平公正的态度去面对一切的挑战, 并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理念运用到平时的人际交往中。

3. 对于事业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来说, 除了要求人从自身的原因上杜绝腐败的影响, 还要针对事业单位的环境做出相应的改革

一个好的环境是成功的基础, 事业单位管理者要想从根本上诉请这种腐败的现象首先就要抓好环境的管理。当人和环境共同进行改革时对于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还能够从整体出发充分的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等具有正能量性质的优良品质。另外来说, 通过宣传防腐建廉倡导社会正能量, 将社会的风气导向对防腐有力地一面, 大力宣扬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四、总结词

自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经济建设迅速发展, 国家为了防止腐败侵入政府官员体系已经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这一现象实施了具体的方案。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也应适应时代的要求将廉政文化作为一种优良的传统文化好好地发扬, 为促进人与社会、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的和谐发展奉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参考文献

[1]沈姗姗.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J].新西部 (下半月) , 2010, (3) :40-41.

[2]兰元康.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 2009, (12) :12.

3.劳动和社会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体会 篇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主持会议。

习近平指出,2013年,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点。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我们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带下,发挥了表率作用;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口,扶正祛邪,取得明显进展;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评价。

习近平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习近平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这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要认真执行,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

习近平强调,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常抓不懈。我们开了个好头,要一步一步深化下去。抓作风建设,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习近平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

习近平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制约,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關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习近平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习近平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习近平指出,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的问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习近平强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各方面党组织应该对党委负责、报告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来源:新华社)

4.劳动和社会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体会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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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4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围绕县委政府的“兴工强农,开放带动”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勤政工作促发展、一手抓廉政建设塑形象,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近年来,局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同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积极为局党风廉政建设拿方案,作规划、搞协调、抓督办,同时根据局工作实际,通盘考虑,全面规划,逐一落实了学习宣传、廉政建设、党风教育、纪检监察、三观教育、文明创建、行风评议工作责任人,保证了每项具体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抓、有专人干,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顺利开展。

二、围绕强素质、树形象,狠抓队伍自身建设

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建设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内功所在。今年以来,局党组始终站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下大力气狠抓了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1、抓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全面加强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各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文件的政治理论学习,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按照局机关学习制度的要求,把政治学习、支部活动、业务学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坚持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轮流讲课的作法,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形成了股(室)负责人讲业务、支部成员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抓政治学习的格局。坚持做到人人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全局上下形成了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通过学习教育,统一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强化宗旨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的“长城”。

2、抓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强化廉政行为规范。今年以来,局支部坚持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党旗增添光彩”为主旨,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以十六届四中全会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出台文明服务公约,开展“争先创优”和“文明股室”创建活动,设置政务公开栏,推行“首问责任制”等形式,培养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的责任意识。

3、抓班子建设,锻造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的领头雁。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支“学习好、团结好、纪律好、作风好、政绩好”的局领导班子,在班子建设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不搞“一言堂”,不搞个人说了算。在工作和生活中,讲学习、讲正气、讲大局、讲原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厉行节约。为全局职工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党风的转变,狠抓制度建设

党风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必须从制度抓起。今年以来,我们为了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为,不断改进作风,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人员守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机关考勤和奖惩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来信来访及日常工作办理管理制度》等二十几种管理规章,使全局从工作到生活,从纪律到监督,从财产财务到奖惩等各个方面都有具体制度的约束。同时统一尺度,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狠抓兑现落实,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单位的规范管理。多年来,全局无一违法违纪案件,无黄、赌、毒现象的产生,机关作风得到明显改进。

四、抓政务公开,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在政务工作中,始终坚持“三公开一监督”的办事制度,在工资晋升、职称评审等日常工作中,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同时,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全局的(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工作职责、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向社会公开,热情接受社会监督。

诚然,2004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要求,与各级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高举“十六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督”字上花精力,在“察”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作文章,在“创”这上挖潜力,以促进事业发展为主题,以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线,以廉政规范教育为动力,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工作,更好地促进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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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和社会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体会 篇五

一、建立机制,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保障整体工作之中

局党组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今年以来,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政风行风工作。党组认为,*****保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是解决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确保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保障政务环境得到进一步好转,高质量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出应有贡献。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行风建设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是开展六项活动,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保障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争创“最满意的部门和单位”、“最佳公务员”活动;开展深入基层调研活动。强化四项制度,即落实社会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挂牌上岗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深入搞好延伸服务。进行三项治理,即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对医疗保险“两定点”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治理履行职责中的不正之风。实施五项规范,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收费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力市场建设;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抓好八项工作,即强力推进再就业援助工程;加快劳务输出产业化;大力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监察执法和*****关系调整;以 40个创新课题为载体,以创新求突破;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并于3月30日召开了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对我市*****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行了动员部署。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想大局、谋全局,虑民计、谋民利,把省厅、市委市政府对百姓的关爱通过我们的具体行动加以实践。通过抓教育、抓机制、抓监督、抓规范,把行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具体行动上,通过抓就业、抓保障、抓维权、抓创新,把行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运用*****保障政策和机制,解决好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为确保活动收到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区局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二是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完成时限。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投诉案件,强化监督,严格考评,对违反《行政许可法》、官僚主义严重、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三乱”行为、管理不善造成社保资金流失及发生重大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或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严重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市局党组明确要求各县区、市局各科室都必须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为抓好工作落实,对党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要求每位局领导在抓好分管科室作风建设的同时,侧重负责1个或2个县区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市局一把手在全局性大会上,每次必讲政风行风工作,各位副局长在听业务汇报和到县区检查工作时也都同时检查政风行风情况,局内各科室,在每季度工作汇报中都必有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内容,确实做到与业务目标、精神文明目标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4月6日对本局9个单位进行了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7条要求。8月10日,在全市*****保障工作座谈会上,对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8月18日又召开县区局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对政风行风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9月份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月”、“行风月”活动,并进行了督查。10月份启动了“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百姓阳光服务”活动,掀起了“利民、便民、惠民”高潮。通过系列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营造了人人关心政风行风,事事关系发展的氛围。

二、树立机关文化理念,打造*****保障品牌

1、开展换位思考,用真心换真情。继续以假如我是下岗职工、假如我是求职者、假如我是离退休人员等为题,进行换位思考,感受服务对象的心态、想法和要求,把“勿以小事而不为、忧民乐民总关情”做为机关建设的座右铭,用情做好本职工作,让群众满意。通过换位思考,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就业“真情相助”,社会保险“有情操作”,执法监察“情系维权”。一些企业和群众先后送来锦旗、表扬信35件。

2、积极创新争优,用激情求突破。创新是永恒的主题,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基石。今年在全局开展了“工作再创新、事业求突破、作风树品牌,团结增凝聚、学习提素质”五项教育活动和 “创新年”活动,实施了40项符和百姓利益的创新工作。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186人,劳务输出总量达39万人,使5.3万人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首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3、坚持以人为本,抓管理树品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度》、《行政处罚超时豁免制度》、《下基层走访征求意见制度》、《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见》、《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局领导接待日制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信访接待制》、《行政审批制度》、《干部轮岗制度》、《首问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办法》等16项制度,形成了职工有行为规范、工作有制度规范、运转有程序规范的机制,并转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将制度规范提升到机关文化理念上,增强了干部职工真心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特别是在*****保障工作上,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以参保人利益为本”、“全力支持国企改革”、“想民爱民惠民”四个理念,做到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形成“我就是*****保障、我就是形象、我就是品牌”的浓厚氛围。

三、优化五个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1、优化就业环境,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新突破。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此,我们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创造促进就业的宽松环境。一是从2012年就启动了再就业援助工程,今年又开展了万人再就业援助行动,建立了岗位援助、政策援助、就业服务援助、社会帮扶援助四个援助体系,并扩大了援助对象,由“4050”人员扩大到夫妻双方和一户多人下岗失业的家庭以及军转干部。二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在继续实施绿色就业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目前已开发了社会公德监督员、城市供热、保安、城市绿化、环卫、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2614个,通过各种渠道已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240人,其中“4050”人员1346人。安置对口帮扶单位麻纺厂194名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出台了《再就业资金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招投标22个项目,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579人。三是加大各项政策落实力度,在去年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今年有2339人享受免收行政性收费490.4万元,有1357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免税313万元,有2508人享受社保补贴184万元,有2830人享受岗位补贴551万元,免费再就业培训4863人,免费职业介绍5236人。小额贷款进度加快,已办理159笔,贷款金额达289万元,并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功能。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了求职登记、自我服务、帮助服务、就业援助四个阶段的工作平台,制定了各个阶段的服务程序和标准,使60%以上的求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强再就业培训体系建设,认定再就业培训基地12个,确定了50个社区为再就业培训直接报名点,建立培训与再就业一体化示范基地一个,今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458人。五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4月份开展了对外劳务输出推介月活动,并于5月28日成功地举办了“河北·*****劳务经济洽谈会”,新建合作单位109个、协议输出4.4万人、合同培训1万人,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省、市新闻媒体予以报道。6月份召开了京津劳务信息发布暨*****力资源供求双方见面会。通过劳务洽谈和推介活动,共建立劳务协作单位963个,输出*****力10.9万人次,输出范围已扩大到全国18个省市。为促进全市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台了《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决定》,共26条利民政策和措施。这是全省第一个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专门就发展劳务经济做出的决定。六是制定了《*****市*****力技能和素质培训计划》,并组织积极落实。培训企业职工3.1万人,启动实施了农村*****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举办了首期师资培训班培训150人,开通了农民技能培训热线电话,开办了*****电台农民技能培训专题讲座,目前已培训农村*****力6.4万人,其中引导性培训4.7万人,职业技能培训0.9万人,农村科技培训0.8万人,创业培训349人。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制定了技能人才培训规划。在市直2个企业进行了高技能人才培训试点,在机械电子系统开展了全员培训鉴定工作。开展了就业准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能鉴定、计算机技能考试、农民工技能鉴定工作,完成了职业技能智能化考试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组织了“移动通信杯”职业技能大赛,共有8个工种、462人组成31个代表队参加比赛。

2、优化保障环境,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一是确立了“抓扩面、筹资金、建机制、保发放”的工作思路,企业养老保险金征收XX4.3万元,新增扩面13493人,增加收入651.2万元;*****保障部门直接划拨征缴养老金2520万元; 1—10月份筹集再就业资金768.6万元,在省厅大力支持下,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为我市的经济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在社保资金的拨付过程中,精简办事程序,由以往企业分别到*****保障、财政部门审批资金改为企业只到*****保障部门申报,由*****保障部门协调财政部门统一审批、统一发放资金,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企业。二是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立足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管理25299人,依托企业管理14456人,社保机构管理5407人。投资30万元建成3个退管服务标准示范站。三是把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作为重中之重,出台了参保办法,解决了2448人的病有所医问题。今年开展了“两定点”单位检查,细化了6项监督指标,实施监督前移,今年人均住院费用由去年的7824元降至5824元,总费用节省100万元。全市参保职工22万人,征缴医疗保险费11295万元,确保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四是确保了8023人无障碍进入失业保险,共为12239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2025万元。在寿王坟铜矿设立了失业人员管理和发放失业金代办点,并现场办公,解决了400人的失业保险问题。五是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和基金监管力度,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险种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共稽核企业282家,查出少报漏报社会保险基数3435万元,欠缴各种保险费747.6万元;建立了基金预决算制度,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管,并对2012年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全面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和清查工作,查出冒领养老金9.6万元,已追回9.05万元。六是运用保障机制,强力支持国企改革。提前介入,超前服务,依据政策规定做好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今年共审核了26个改制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纠正存在的问题104条;深入50多家企业指导改革工作,帮助20家改制破产企业制定和完善职工安置协议1500余份。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妥善解决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争议。参加市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40人次,就有关*****保障政策进行现场讲解,宣传到每位职工;依法处理企业在改制破产过程中的*****争议17件,其中集体争议13件,化解了矛盾纠纷。保障生活,破解难题,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促进了企业改革攻坚的顺利实施。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改制、破产未终结企业“4050”人员再就业213人;对改制、破产未终结企业中的特困职工,及时提供生活救助,共救助了4772人。共为52家改制、破产企业5300名职工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解除了职工后顾之忧;及时为破产、改制企业伤残职工评定伤残等级624人。这些措施,既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又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改制破产的顺利进行,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3、优化法制环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政风行风建设,依法行政是基础,一是组织公务员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组织科级干部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并开展行政许可法考试。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为,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保障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将14项审批项目纳入市审批中心,并在**********保障网上公布。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见》、《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度》和《行政处罚超时豁免制度》,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清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四是集中开展了规范*****力市场秩序、清理使用童工、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益性岗位私招滥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五个专项执法监察。年初和5月份两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专项治理,共为3.3万人追回拖欠工资468万元;开展了“百日维权”活动,处理违法案件188件。加强*****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处理集体争议34件,对疑难案件实行合议裁决,使各类争议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处理;强化信访处理工作,接待来访6346人次,切实维护了企业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4、优化服务环境,26条便民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省厅26条便民措施出台后,局党组充分认识到这26条便民措施,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服务,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精神,充分体现了省厅领导心系群众、执政为民的真情和真心诚意办实事、满腔热情解民忧的深情厚谊,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贴心温暖。26条措施内容具体、规定明确、要求严格,党组把26条措施作为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高站位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责成两名党组成员牵头抓,主管局长具体抓,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高标准落实。4月16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并将有关措施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各科室,责任到人;将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将26条措施的具体内容在各窗口单位和*****保障事务站的显要位置张贴公布,使工作人员铭记在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印发各县区,在系统全面落实。局党组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对发现不按规定办事或接到投诉经查属实的,实行一次查实谈话戒勉、二次查实通报批评、三次查实纪律处分,确保了26条便民措施的全面落实。我市的做法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在11月8日全省*****保障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本文来自517878秘书网,百度搜索可以找到哦!

5、优化人文环境,干部队伍建设有新起色。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我们注重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教育。素质高低,教育是关键,为在全局职工中树立终生学习理念,近几年来,党组始终把狠抓教育、提升全局职工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已形成了周五下午固定学习日制度,各科室、各支部都能做到学习有考勤、讨论有记录。今年春节一上班,在全局开展了“工作再创新、事业求突破、作风树品牌,团结增凝聚、学习提素质”教育活动,为今年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使教育系统化,制定了《2012年学习安排意见》,采取集中与分散、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学习日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条规、公务礼仪、制度规范、典型示范、业务知识等教育,不断充实头脑,提高解决问题能力,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保障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认清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政风行风建设中体现自身价值。几年来,党组还规定,党组成员每年要给全局职工讲党课、讲业务1—2次。今年又扩大到科级干部为全局职工讲本科业务知识,并组织了全局职工参加的*****保障业务知识闭卷考试。二是抓规范。以规范行为,改进作风为基础,深入开展“以德治市”和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严格执行《*****保障系统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标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行风建设工作标准》、《*****保障系统26条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科室职责、工作程序、承诺事项、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上墙公开,工作人员配桌牌并带卡上岗,窗口单位设立监督台,文明用语和忌语上墙公开。完善了*****保障网站建设,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并积极开展网上办事试点工作。几年来始终坚持首问接待制,今年成立了信访室,并坚持每周三局长接待日制度。通过抓管理、抓规范、抓提高,文明窗口建设得到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发挥载体作用,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1、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开展“阳光服务”等大型宣传活动5次,共发放*****保障知识问答、*****市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职业资格证书宣传提纲、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保障局职能、公开承诺事项、便民措施、举报咨询电话等宣传单计9000余份,接待咨询2500余人次。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个人养老保险缴纳、医疗保险政策、慢性病评审、用人单位瞒报工伤、企业欠缴保险费、单位拖欠工资、工伤医疗费、*****合同、监察投诉等问题给予了认真解释和答复。利用新闻媒体公布了“承诺事项”,并在*****保障网上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协调解决“阳光热线”节目反馈的问题,参加“百姓热线”等节目3期,在《*****日报》开办了“医保知识问答”等专栏,在*****电台举办了“*****保障”专栏,共刊发稿件70余篇。中央省市电视台也对我市*****保障工作进行多次宣传报道。

2、积极开展下基层走访征求意见活动。为进一步听民声、问民意,掌握企业职工群众对*****保障部门的意见建议和抱怨,建立了下基层走访制度,规定局领导每月深入基层走访征求意见至少一次;各科室单位每月要有至少三分之一的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全局职工下访830余人次,共走访单位435个,走访个人1771人次,召开各种座谈会69次,搜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85条,并定期通报,督促解决,今年解决涉及企业改革和职工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59条。

3、开展“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百姓阳光服务”活动。几年来,我们努力探索深化服务的新途径、新办法,今年开展了“双本”,即以人为本、以业务为本,推行人性化服务活动。10月份,启动了“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实施百姓阳光服务”活动,进一步树立和强化以人为本以业务为本的“双本”理念,在为民解难上见真情,在利民政策上办实事,在强化服务上树品牌,做到在政策上利民、在服务上便民、在措施上惠民,制定了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保障维权等方面共40条服务措施。在转变机关作风方面,实行“5678”行为规范,即在工作上做到“五不让”:不让上级部署的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正在办理的事情在自己手中积压,不让违法违纪的事情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群众在自己面前受冷落,不让单位的形象因个人行为受到影响。在接待上实行“六步曲”:一是接待来访者要起立问候,让座倒水,介绍职责,问明事由,真情办理,礼貌相送。二是接听电话要先说您好,再报部门,问清事由,认真答复,禁用忌语,道声再见。在服务上坚持“七个办”:当天的事情当天办,限时的事情按时办,份内的事情主动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困难的事情想法办,复杂的事情梳理办,所有的事情依法办。在廉政上落实“八不准”:不准在履行各项职能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不准截留、挪用、挤占、私分公共财物或公款私存;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物和有价证券;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推诿扯皮、刁难勒卡;不准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不准虚报瞒报各类统计数字或用上述手段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能职务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或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开展百姓阳光服务活动,体现了“双本”特色,为职工群众提供了优质服务。

4、规范网络建设,推进服务手段信息化。从去年开始,以金保工程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保障网站,制定了《市级业务网建设方案》,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流程和82项数据指标,今年金保工程建设实现了四项创新。一是全面推广企业报盘软件,并实现了缴费申报表、职工缴费记录同时生成;二是重新设计开发了个体私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应用软件,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三是重新设计“个人帐户对帐单”打印程序;四是开通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手机短信查询服务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局域网和门户网站建设,建成了市局视频会议室,开展了网上办公试点,局“一把手”在网上向社会做出了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并开设了网上信箱,接受投诉举报。初步实现了政策和信息网上发布,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5、转变职能,贴近百姓搞好服务。去年,全市在219个街道和乡镇建立了*****保障事务站,其中市局直辖的事务站7个,形成了新的工作平台。工作中,充分利用这个平台,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确定了“行政职能强化,服务职能下划,精减上层,充实基层,宣传进社区、培训进社区、仲裁进社区、服务到社区”的工作思路,使*****保障工作更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生活。市区7个站统一安装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软件,基础信息已录入微机,并围绕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空岗调查,在社区居委会开设了“就业信息发布专栏”,每周发布一期,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培训进社区工作;确定仲裁进社区试点一个,建立了社区仲裁分庭,制定了工作职责;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建立了各项台帐。形成了便民、亲民、为民的理念。

以上是一年来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总体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差距,如:个别单位存在着开拓创新性不强;部分科室工作人员仅对本职业务较精通,对全局性政策的学习、研究不够深;制度虽比较完善,监督检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等。针对这些问题,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督查,对部署的工作要按时完成。二是抓创新,不断创新,才会不断发展,要按科学发展观,在创新上进一步下工夫。三是进一步用好政策,为*****百姓多办实事。四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并用于指导实践。着重学深学透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保障部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6.《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篇六

2、简述法的作用。答:1 法在政治,一是具有体现阶级统治的作用,二是具有调整本阶级内部关系的作用。2 法在经济方面的作用,必须为巩固和加强自己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积极服务,保护和发展现存的经济基础,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3 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执行一些具有全社会意义的公共职能。3表现形式。答:1 宪法。2 法律。3 行政法规。4 地方性法规。5 行政规章。6 国际条约。

4、论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答: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2 法律关系以相应的现行法律规定为前提。3 法律关系一经形成就带有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5、简述法律关系的要素答:从构成上讲,法律关系具有三个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 简述法律效力的概念。

答: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和以法律为根据而产生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法律效力的实质是法律的生效范围问题。法律的效力分为三个方面: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和法律对人的效力

6、简述法律解释的概念。答:法律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理解立法意图,由一定的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法律的意旨、内容、意义所作的阐述和说明。

7、简述法律适用的特征。答:1特定的主体2专业性 3强制性 4程序性 5权威性的法律文书

8、简述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答:根据我国法律适用工作的实践经验,要求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活动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9、简述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答:1 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2 同位法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3 前法服从后法。4 不溯及既往原则。5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适用变通规定。6 法律法规不一致时的适用。第二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

1、简述立法的定义及其特征。答:立法,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的一种专门性活动。立法的特征: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是国家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2 立法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而进行的活动,违反法定程序所制定的法律无效。3 立法既包括创造性的制定法律,也包括对已有的法律进行补充、解释、修改甚至废止的活动。

2、简述立法的基本原则。答:1 遵循宪法的原则。2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3 立法民主的原则。4平等原则。5 立法符合国情的原则。6 法定权限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7 惩罚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3、论述什么是立法权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答:立法权限,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有: 1 国家主权的事项2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 犯罪和刑罚。5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 民事基本制度。8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 诉讼和仲裁制度。10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4、论述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答:我国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一方面是指最重要的立法权—国家立法权即立宪权和立法权属于中央,并在整个立法体制中处于领导地位。国家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和其他人和方面都没有这个权利。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另一方面是指国家的整个立法权,由中央和地方多方面的主体行使。这种分层次的立法体制,通过多级并存和多类结合两个特点进一步表现出来。所谓多极并存,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法律,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分别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各地区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所谓多类结合,即上述立法及其所产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及其所制定的自治法规,以及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及其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类别上有所差别。

5、简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答:1提出 2案审议 3表决4 公布

6、简述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答:1立项。2 起草 3 审议4 通过行5公布和备案 6解释。

简述劳动保障规章的立法程序。答:1 规章的立项 2 规章起草3 规章草案的审议与公布 4 规章的解释与备案 第三章 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体系 简述法律体系和部门法的含义。

答: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部门法是指由同一类法律规范构成的整体。

1、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答:1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2 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3 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属性的社会。4 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具有平等性,但在具体劳动过程中又具有从属性。

2、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答:1 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2 劳动条件的基准化。3 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4 劳动执法的规范化。

3、简述劳动法律体系的表现形式。答:1 宪法的规定 2 劳动法律 3 劳动行政法规 4 地方性劳动法规 5 劳动规章 6 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7 其他规范性文件

4、简述劳动法的作用。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 调整劳动关系 3 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制度 4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简述社会保险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答:1 社会保险管理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3 社会保险监督机构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关和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

6、简述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答:1 保险人 2 投保人 3 被保险人 4 受益人 5 管理人 6 监督人

7、简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特性。答:1 广泛的社会性2社会的互济性 3 严格的强制性4 待遇的差别性 5 部分的救济性 6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

8、简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答:1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2 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3 实行一体化和社会化原则。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4 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11、简述我国社会保险体制建立的成效。答:1 在全国城镇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2 确立了由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国家、社会多方筹集社会保险资金的机制。3 加强了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建立与规范运作。4 进一步推进了社会保险事务的社会化进程。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 简述行政行为的含义。答: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治权、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对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产生直接或间接法律后果的行为。

1、简述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共同要件。答:1 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2权限必须合法。3内容。4程序必须

2、简述行政执法的含义。答: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它是国家机关执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述行政执法主体及其内容。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执法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和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1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应满足:依法确定、依法活动、亲自实施、责权统一。2 法律和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应满足:依法授权、符合条件、依法活动、亲自实施。3 依法受委托的组织有以下明确规定:条件合法、依法委托、实施监督、不得扩权。

3、简述如何理解行政许可。答:1 行政许可行为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对许可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经过依法审查确认后,才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3 行政许可行为是国家为实现对特定领域的社会事务、经济事务进行有效调控而作出的行为。

5、论述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答:1 属于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 属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 属于提供共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属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的行政许可项目。6 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的行政许可项目。

4、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特征。1 行政许可属于管理性的具体行。2外部行政。3依申请作出的行政行为。4授益性5颁发许可证照和批准文件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

6、简述行政检查的含义。答: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义务等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行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行政检查的特征。答:1 劳动保障行政检查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即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和相关的行政机关。2 劳动保障行政检查的对象主要是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和其他从事劳动保障业务的组织。3 劳动保障行政检查主要是检查行政相对人是否正确行使或履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或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所决定的权利义务,并不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

7、如何理解在劳动保障领域中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答:1 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必须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和相关的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2 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是针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范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实施的制裁。3 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性行为,带有惩戒性。

8、简述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种类。答:1 警告 2 通报批评 3 罚款 4 责令停产停业 5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6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 行政拘留

9、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1 处罚法定2 公正公开3 权利保护 4 一事不再罚与重罚吸收轻罚 5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6 行政处罚不得和解原则7设定权与执行权相分离 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1、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含义。答: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3、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答:1 劳动保障监察是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保证。2 劳动保障监察是推动各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3 劳动保障监察是规范和治理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2、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特征。答:1法定性。2行政性。3专门性。4 劳强制性。5 劳动保障监察的全面性。

4、论述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答:1 合2 公正。3 公开。4 高效便民的。5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6 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如陈述权,申辩权,提起行政复议权等。7 接受全社会监督原则。

5、简述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答:1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 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3 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6、简述劳动保障监察对象答:1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4 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且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组织和个人。5 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个人。

7、论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答: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8、简述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履行检察职责时依法享有的权利。答:1 调查和检查权 2 询问权 3 书面调查权 4 查阅复制资料权5 当场处理权 6 委托审计权7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9、简述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履行监察公务时应履行的义务。答:1 监察员实施监察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或调查,并向被检查或调查者出示证件。2 要求监察员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3 勤政廉洁。4 保守秘密。5 依法回避。

10、劳动保障监察实施中的基本制度。答:1 回避制度2 告知制度。3 听证制度。4 罚缴分离制度

12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的查处的程序1立案 2调查取证3案件处理4撤销立案 5案件移送6文书的送达。11依法开展书面审查的一般程序。答:1

8、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作用

7、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民事责任。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2 提交书面资料。答:1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劳动保障行答:

1、违反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

2、3 开展书面材料审查。4 提出审查意见和政管理领域的正确实施。2行使职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依法处理。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

8、行政责任的特点答:1 承担行政责第六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法制监督

1、行政法制监督的法律关系的主体:1 国家权利机关。2 国家司法机关。3 专门实施行政监督机关。4 政府行政机关。5 公民个人和各类组织。

2、论述对行政主体的监督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的区别。答:1 从监督的主体上看,对行政主体实施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实施行政监督的机关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监督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 从监督的对象来看,对行政主体的监督,其被监督的对象是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其被监督的对象是法人、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3 从监督的内容来看,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主要是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公务人员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主要是对法人、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遵守行政法律法规和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

3、简述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形式。答:

1、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

2、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3、实施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

4、政府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5、法人、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4、论述行政法制监督的作用和意义答:行政法制监督的作用1有利于确保立法的高度统一和规范性文件体系的和谐2有利于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3有利于保证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行政法制监督的意义:1有力地捍卫着宪法的最高权威。2有效地维护着法制的统一和尊严。3切实地保护着广大公民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

5、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特征。答:1是在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系统内部开展的一种行政监督。2存在于具有领导或指导关系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和法制机构与业务机构之间。3的范围是行政机关及其法定组织的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为。

6、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答:1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2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度。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4 重大具体劳动保障行政行为的审核制度。5 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制度。

7、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方式。答:1 自查与抽查 2 独立检查和联合检查 3 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4 听取汇报和材料审查

为,督促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3推动劳动保障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

9、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答:1 协调本行政机关各内设机构和下一级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活动2 纠正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3 研究解决和完善规范性法律文件本身存在的问题4 督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5 对违反行政执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责任

1、简述法律责任的含义。答:法律责任,一般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因其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某种具有强制性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2、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答: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3、简述劳动保障法律责任的特征。答:1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2律制裁为必然后果。3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4由国家特别授权的机关来执行。5由不同性质的法律加以规定。4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的主体 答:1 用人单位和有关管理相对人。2 劳动者。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5、简述劳动保障法律责任的作用。答:1 惩罚违法者,使其不再犯。2 通过制裁违法者,教育和警戒其他可能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有关当事人,督促其自觉遵纪守法 3 通过惩戒违法行为,可以对广大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其劳动保障法制观念。4 通过制裁违法者,保护和恢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害者的利益,使劳动者的权利切实得到依法保障。

6、简述什么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征有哪些?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侵犯了当事人对方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规范、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由于民法所规定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征:1救济责任。2财产责任。3违法行为人对受害人所承担的责任。4 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民事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相适应。

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2 导致承担行政责任的原因主要有:⑴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⑵行政机关的行政侵权行为。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⑷普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一般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⑸行政机关的行政不当行为。⑹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责任的情况。3 根据行政法律规定,为严格落实责任而实行过错推定的责任。

9、劳动保障行政处理的概念和特征。答:概念: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法定的有关行政部门通过劳动保障等行政执法活动,对劳动保障行政相对人违反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 劳动保障行政处理的前提,是劳动保障行政相对人违反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2 行政处理的目的在于保障行政相对人履行劳动保障法定义务3 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

10、简述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特征。答:1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法定的其他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2罚针对的是行政相对人违反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行为。3以惩戒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为目的。4具有强制执行性。

11、简述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答:1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3 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得理由的。6 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12、简述承担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答:1 行为主体必须达到法定年龄。2 行为主体必须是具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人。3 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4 行为危害的客体,是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了危害后果,而且该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13、简述行政救济的分类。答:行政救济按照当事人的请求权,可以分为不服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和侵权的申诉控告救济、申请行政复议救济、提起行政诉讼救济、请求国家赔偿救济。

第八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

1、简述什么是行政复议。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该申诉的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2、简述行政复议的作用。答:1 行政复议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克服长期以来行政立法中存在的只注意规范被管理者的行为,进一步确立政府机关的行为也要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的观念。2 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推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3 通过行政复议,找出下级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3、简述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答: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和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除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发放的。11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简述行政复议的条件。

答:1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是具备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有具体行政行为和明确的被申请人。3 侵害其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复议的范围。4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5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 尚未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论述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答:1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3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4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5 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6 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法定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7 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 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9 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6、不能申请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事项 答: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 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3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案件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7、简述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受理。P3 答:1 受理。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并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作出受理决定。2 不予受理。劳动保障复议机关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3 告知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劳动保障复议机关收到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但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提出。

8、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概念和特点。答: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政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物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实现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而发生的争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主要特点: 1 涉及的当事人多样性。2 存在于多种社会关系中。争议的焦点与社会保险权益相关。4 争议处理不得收取费用

9、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受案范围。答:1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的。2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3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纪录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4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5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6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7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8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9 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诉讼

1、简述什么是行政诉讼。

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

2、简述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答:1一种司法活动。2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4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5 行政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

3、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答:1 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3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原则。6 司法不变更原则。7 解决行政争议的选择原则。

4、简述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答:1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案件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行政案件。3 认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案件4 认为依法申办许可证明,而遭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案件5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行政案件。6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的行政案件。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案件。8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

5、不可诉行政行为有哪些?答:1 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2 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3 对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4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6、简述什么是证据?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用来证明其诉讼请求和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也是人民法院用来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并作出判断的主要手段和依据。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共分为7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7、简述什么是举证责任。

答:举证责任,是指法律上规定的诉讼当事人,对应当确认的案件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原告、被告双方都有举证责任。

8、简述行政诉讼程序。答:1 起诉 2 起诉的审查和受理 3 审理和判决 第十章 国家赔偿

1、简述国家赔偿及其特点。答: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制度。国家赔偿的特点:1 国家赔偿中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但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2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引起的。3 国家赔偿的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4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国家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

2、简述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答:1 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不以违法为前提。2 两者的性质不同。国家赔偿目的是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目的是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3 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国家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国家补偿则可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前。4 两者补救的范围不同。国家补偿只赔偿直接损失,国家补偿一般以直接规定的损失为限。

3、简述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答:1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是行使职权的行为。3必须是违法行为。4 损害结果与违法行使职权有因果关系。5 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承担赔偿责任

4、论述国家行政赔偿制度的概念及范围。答:国家行政赔偿制度是指代表国家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1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政赔偿;2 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5、简述什么是行政赔偿请求人? 答:行政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有权向国家请求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侵犯,因此遭受损害而向有关国家机关请求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6、简述行政赔偿程序答:1请求的提出。2行政程序。3诉讼程序。

7、简述赔偿方式有哪些? 金钱赔偿 2 返还财产 3 恢复原状

8、论述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答:1 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计算标准,每日赔偿按照国家上职工平均工资。2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计算标准:⑴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支付医疗费用和误工费,误工费最高不超过上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⑵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付医疗费和不超过上职工年平均工资10倍的残疾赔偿金⑶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付医疗费和不超过上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的残疾赔偿金3 侵犯财产权造成的计算标准:⑴返还财产 ⑵恢复原状 ⑶对财产造成其他损失的,按直接损失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文书概述

1、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文书的概念。答:劳动保障行政文书是指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和使用的格式规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2、简述劳动保障行政文书的分类。答:1 按照行政文书的不同作用,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司法文书。按照行政文书的来源划分,可以分为外发文书和收来文书。按行文关系划分,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照文书时限,可以分为特急文书、紧急文书和常规文书。按照文书的保密要求,可以分为保密文书和非保密文书。

3、简述一般行政文书的适用。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使用的行政文书包括:部令、决定、通知、通报、公告和通告、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4、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

答: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 用语必须准确严谨、恰当得体、文字通顺精炼3 书写、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楚工整,使用规范汉字,不得随意涂改。

第十二章 国际劳工公约概述

1、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和组织原则。答:该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双方合作,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保护工人的生活与健康”。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原则,即三方原则,每个国家的代表团成员除政府代表外,还必须有雇主代表和工人代表参加,三方代表自由参加讨论,独立进行表决。

2、简述基本权利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1 关于结社自由的公约和建议书。2 关于废除强迫劳动的公约和建议书。3 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公约和建议书。

3、简述社会保障公约的主要内容。答:社会保障公约涉及9个部分,即医疗护理、疾病津贴、失业津贴、老年津贴、工伤津贴、家庭津贴、生育津贴、残废津贴和遗嘱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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