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若干政治生活

2024-08-29

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精选7篇)

1.党内若干政治生活 篇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任务。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了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和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党同志遵循这些准则,空前团结,步调一致,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全国解放以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广大党员基本上坚持了党的好传统好作风。但是,由于革命斗争胜利和党在全国处于执政党地位而在一部分同志中产生的骄傲自满情绪,由于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由于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党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特权思想等不良倾向有所发展,同时在党内斗争的指导上发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利用当时党所犯的严重错误,大搞封建法西斯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派性~活动,肆意践踏党规党法,取消党的领导,使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粉碎“四人帮”以来,党中央大力整顿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已经有所恢复。但是,治愈林彪、“四人帮”给党造成的创伤,还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和艰巨复杂的斗争。为了全面恢复和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的民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增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和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中央根据目前党的状况,向全党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下列准则。

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党中央所提出的政治路线,其基本内容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注)。这是一条反映全国人民最高利益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全党同志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思想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党的思想路线要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林彪、“四人帮”长期歪曲、篡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违反它的精神实质,离开实践标准,把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每句话都当作真理,都当作法律和教条,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所以必须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才是真正捍卫和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那种本本上有的不许改,本本上没有的不许说、不许做的思想,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巨大障碍。我们看形势、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一定要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发展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一定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以解决当前革命斗争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社会主义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保障;党是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核心力量;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我们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基础。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斗争中,必须始终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各部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对党的路线和党的领导采取对抗、消极抵制或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是党的纪律所不容许的。

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要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该根据情况分别提交党的委员会、常委会或书记处、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而不得由个人专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党委成立的研究处理任何专题的组织,必须在党委领导之下进行工作,不得代替党委,更不得凌驾于党委之上。在党委会内,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的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书记或第一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各个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大家都要自觉地维护党委集体领导的威信。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时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与人为善。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中发生了分歧,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耽误工作。坚持集体

领导,并不是降低和否定个人的作用,集体领导必须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明确地规定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不要事无巨细统统拿到党委会上讨论。在分工负责中,书记或第一书记担负着组织党委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和抹煞书记或第一书记在党委会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无原则的~。不许用剥削阶级的阿谀之词称颂无产阶级的领导人,不许歪曲历史和捏造事实来宣扬领导人的功绩。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对活着的人不许设纪念馆,对已故的领袖们不应多设纪念馆。禁止用党的领导人的名字作街名、地名、企业和学校的名字。除外事活动外,禁止在领导人外出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举行宴会。

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林彪、“四人帮”搞极左路线和无政府主义,既破坏了民主,又破坏了集中;既破坏了自由,又破坏了纪律。这种无政府主义流毒,至今没有肃清。因此,必须严肃地重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每个党员要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言论和行动的准则。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委的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级党委提出声明,但在上级或本级党委改变决定以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之外,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来的决定。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任何部门、任何下级组织和党员,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公开地或者变相地进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对于关系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全局的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有不同看法,可以在党内适当的场合进行讨论。但是,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在报刊上进行讨论,应由中央决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每个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都必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个人问题,自觉地服从党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如果认为对自己的工作分配不适当,可以提出意见,但经过党组织考虑作出最后决定时,必须服从。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并同泄漏党和~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一切党员看文件,听传达,参加党的会议,都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把党的秘密泄漏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秘密的人。必须注意内外有别,凡属党内不许对外公开的事情,不准向党外传布。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成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事,必须顾全党的、国家的和人民的大局,并且用这种顾全大局的精神教育群众。这是共产党员革命觉悟的重要表现,也是巩固全国安定团结的重要保证。少数人~,党员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慎重处理,使事态平息;对他们提出的某些合理要求,要说服和帮助他们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怂恿、支持和参加~。

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统一的战斗的集体,必须坚持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反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别活动。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是~党和颠覆党的犯罪行为。共产党员绝对不允许参加反对党的秘密组织和秘密活动。各级党的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从林彪、“四人帮”煽动派性,组织秘密集团,阴谋篡党夺权的反革命事件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坚决防止这类事件的重演。派性同无产阶级的党性是根本不相容的。搞小派别,结帮营私,是剥削阶级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是封建阶级和小生产者的行帮思想在党内的反映。一部分党员如果背着党有组织地进行与党的路线、决议相背离的活动,就是派性活动。进行派性活动,必然会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果不加以坚决制止而任其发展,就会导致党的~。目前党内虽然已经不存在公开的派别集团,但有些受林彪、“四人帮”影响较深的干部和党员仍然有派性,甚至仍在进行派性活动;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明无山头暗有礁”,派性的“幽灵”不散,派性分子经常抵制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的执行。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坚持党性,为根绝派性进行不懈的斗争。对于坚持派性屡教不改的人,一定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不应该让这样的人进领导班子,已在领导岗位上的一定要撤下来。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处理党内关系方面要实行“五湖四海”的原则,这就是说,要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利益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共产党员一定要有共产主义者的伟大胸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处理同志的关系上,只问他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遵守党的纪律,不应因为私怨而耿耿于怀,排挤打击,不应由于亲疏而有不同的对待。绝对禁止搞宗派活动,搞小圈子;不允许拉拢一部分人,排斥一部分人;抬一部分人,压一部分人。不要纠缠历史旧账。&

nbsp;在党和群众的关系上,同样要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倾向。共产党员在人民群众中是少数,必须把亿万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同心同德地为实现四化而奋斗。共产党员必须在群众中起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满腔热情地团结非党同志一道工作。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禁以派性划线,严禁利用职权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私人势力。共产党员应该忠于党的组织和党的原则,不应该效忠于某个人。任何人不得把党的干部当做私有财产,不得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

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全党同志一定要努力肃清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造成的假话盛行的歪风邪气,恢复和发扬党一贯倡导的讲真话,不讲假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要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则做交易,投机钻营,向党伸手要名誉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风和市侩行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不可看领导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报喜不报忧,更不许可弄虚作假,骗取信任、荣誉和奖励。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是弄虚作假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凡是说假话骗取了荣誉地位的;凡是用说假话来掩饰严重过失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的;凡是纵容或诱迫下级说假话的,都必须绳以党纪。对于那些不怕打击报复,敢于为保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说真话的人,应该给以表扬。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实事求是的模范。在工作中,各种不同意见都要听,成绩、缺点都要了解。要鼓励下级同志讲心里话,反映真实情况。要努力造成和保持让人当面提意见包括尖锐意见而进行从容讨论的气氛。

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所谓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夸大一个人的错误,罗织成为罪状,并给予政治上、组织上的打击甚至~。要纠正一部分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该采纳和接受。如果确有错误,只能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必须注意区别:反对某个同志的某个意见,不等于反对这个同志,反对某个领导机关的某个同志,不等于反对这个组织,不等于反领导,更不等于反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陷害,用“穿小鞋”、“装材料”的办法和任意加上“反党”、“反领导”、“恶毒攻击”、“犯路线错误”等罪名整人,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行为。对敢于坚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乱用专政手段,进行残酷~,这是严重违法的罪行,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作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把思想认识问题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种种政治帽子,任意说成是敌我性质的政治问题,不仅破坏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党野心家所利用,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秩序。这种做法必须制止。

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级党组织直至中央作口头或书面的报告。党组织应当欢迎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并且鼓励党员为了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提出创造性的见解和主张。对于犯了严重错误拒不改正或不称职的干部,党员有权建议罢免或调换。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党组织对党员的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必须及时处理或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申诉和控告信不许转给被控告人处理。不许对申诉人或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控告人和被控告人都不允许诬陷他人,对诬陷他人者,要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党组织对党员的鉴定、结论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在通过处分决定的时候,如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和考虑本人的意见。如本人有不同的意见,应将组织决定和本人意见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党内真正实行民主选举,才有可能建立起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的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代表大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按期改选。每届代表和委员,应有一定数量的更新。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由党员或代表通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或者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员数量少的单位,可不实行差额选举或实行预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向选举人介绍清楚。选举一律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人要注意把那些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还要特别注意选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不得规定必须选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不得规定必须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人,需要由组织上推荐选入的,也必须确实取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利,使选举流于形式,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免、调动下级党委的负责人。凡是需要整顿,暂不具备民主选举条件的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暂缓举行选举,其领导人由上级指派。

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了端正党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团结全体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必须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率领党员和群众,坚决揭露和打击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对于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特殊化等错误倾向,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对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错误的和反动的思潮,必须进行批判和斗争。对于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采取明哲保身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制止,不争辩、不斗争,躲闪回避,就是放弃了共产党员的战斗责任,就是缺乏党性的表现。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中,要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敢于挺身而出,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脸皮,不怕受到打击~。只有这样,才能使错误倾向得到克服和纠正,使犯错误的人得到挽救,使坏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在党内斗争中,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于一切犯错误的同志,要历史地全面地评价他们的功过是非,不要一犯错误就全盘否定;也不要纠缠历史上发生过而已经查清的问题和历史上犯过而已经纠正了的错误。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他们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以热情的同志式的态度,帮助他们认识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启发他们做必要的检查。要相信犯错误的同志大多数是可以改正的,要给他们改正错误、继续为党工作的条件。在分析一个同志所犯错误的时候,首先必须严格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可把工作中的一般错误或思想认识上的错误说成是政治错误,不可把一般的政治错误说成是路线错误,也不可把犯了路线错误、但仍属于党内斗争性质的问题,同属于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反革命性质的问题混淆起来。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阴谋家、野心家、反革命两面派,同党和人民的矛盾属于敌我矛盾。这种人是极少数。要把跟着上级或主要领导人犯了路线错误的人,同参与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人加以区别。党内斗争,不许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批评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采取一哄而起的围攻、不让本人辩解、也不让其他同志发表不同意见的“斗争会”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以势压人,而不是以理服人。党内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犯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要绝对禁止采用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解决党内问题。严禁所谓揪斗,严禁人身侮辱和人身~,严禁诱供逼供。对人的处理应十分慎重。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一时分不清的,先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凡涉及定敌我矛盾、开除党籍、提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更要慎重。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株连无辜的家属和亲友。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要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更好地为党工作。对于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拒不承认而又坚持无理取闹的人,要加重处分。

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按照工作需要,对领导人提供某些合理的便利条件并保证他们的安全是必要的,但绝不允许违反制度搞特殊化。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必须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n

2.党内若干政治生活 篇二

一、政治生态的内涵

政治生态, 从本质上讲, 就是指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 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 核心是领导干部的党性问题、觉悟问题、作风问题。它所倡导的是一种清明廉政、作风正派的政治状态。同时, 它也是一种环境, 是政党或社团组织在生存发展过程中, 同社会、自然所产生的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状态。

与自然生态环境一样, 政治生态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环境恶劣, 那么那里的经济生态肯定一样恶劣, 进而会导致民生凋敝、社会动荡等连锁问题, 执政党也就失去了民心, 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 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 同时也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构建民主法治社会。而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就要做到政通人和。

二、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必要性

第一, 进一步认识党的建设规律的需要。强化政治生态的建设, 可以使我们对党的建设的认识更加深化。自然生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载体和支撑, 而政治生态是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土壤。自然环境是自然生态的体现, 党风、政风、社风是政治生态的表现。在党的建设中, 重中之重是加强作风建设。十八大后, 党中央以高压姿态狠抓作风建设, 致力于铲除滋生作风问题的土壤, 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抓作风是治标之策, 也为治本赢得了时间。

第二, 更加有效的遏制腐败的需要。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法纪制度、道德价值水平的综合体现, 是依法执行行政、为人们服务和干部成长的综合环境。良好的政治生态有利于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有利于形成执政为民的党风作风, 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干部成长环境。而政治生态一旦遭受侵蚀, 必然会滋生腐败的土壤, 进而危害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当前存在的少数政府部门“打白条”、“送礼”恶习、公款吃喝等问题就是政治生态遭到破坏的表现。如果这种不良风气得不到有效遏制, 就会像病毒一样侵入到政府全身, 成为“例行公事”。因此, 为有效地遏制腐败, 必须重视政治生态的建设。

第三, 优化各种政治资源配置, 维护社会和谐有序的需要。十八大以来, 我党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披露出来的种种不良风气充分表明, 当前我国的政治生态是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的, 这就必然导致政治系统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部分浪费。而政治生态是否良好又对经济生态、社会生态产生反作用。总之, 当下的政治生态现状要求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而政治生态的优化又必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对策

第一, 优化党内政治文化。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态的灵魂, 它直接关系到政党的生死存亡。如果党内的政治文化充满正能量, 它就会在无形之中对党员干部形成一种约束力, 潜移默化的引导和影响着每个政府工作人员的政治行为和作风, 形成良好的政治风尚。这也就在无形中对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形成震慑。

第二, 严厉整顿吏治。人是各项事业成败的关键, 优化政治生态, 重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集中治理“四风”问题, 使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面貌都有明显改观。但整顿吏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必须把它当成一种基本事务狠抓、常抓, 形成一种长期的威慑力, 才能从根上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奠定基础。

第三, 全面推进依法治党。要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党内法规、宪法、基本法的活动, 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起法律至上的观念, 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 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要把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 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质, 以保证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有效实施。

第四, 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近年来, 由于社会政治生态的失衡, 因民主权益受损诱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增多, 为改善这一状况, 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这也是优化政治生态的必由之路。而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应当注重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民主为政治保证来改善民生, 否则, 一项利民政策就可能成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手段。二是要充分保证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当前出现的腐败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保障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主要民主权利, 特别是监督、知情权等方面做的不够不好。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发表讲话[EB/OL].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14-06/30/c_126691978.htm, 2014-6-30.

[2]郭治龙.政治生态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EB/OL].http://cpc.people.com.cn/pinglun/n/2014/0923/c371963-25717975.html, 2014-9-23.

3.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若干思考 篇三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对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至关重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民主的必然要求。

一、营造基层党组织民主氛围

基层党组织的民主氛围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前提。一个内部缺乏民主讨论的空气、不能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的基层组织,是不可能很好地发扬党内民主的,也不可能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一)营造基层党组织民主氛围,应增强党员干部民主意识和党员行使民主权利能力。在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少数党员干部在党内生活中不能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不能真诚地倾听党员、群众的意见,脱离组织和群众,自视清高,喜欢别人对自己“惟命是从”,习惯于“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听不进不同意见,这是缺乏群众观点和民主意识的典型表现。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提高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入手。而党员干部民主意识的提高和广大党员行使民主权利能力的增强,都离不开学习和实践。要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党员深入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求,充分认识党内民主对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意义;帮助党员深入了解党员民主权利的内容;掌握科学行使民主权利的正确方法。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熟悉党的文件中有关党员民主权利的规定,要求党员严格按照规定去行使民主权利,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和水平。

(二)营造基层党组织民主氛围,在于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自身的民主意识和支持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态度,对于营造民主氛围起着关键性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应着眼大局、虚怀若谷、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带领党员、群众共同推进党的基层组织民主建设。

(三)营造基层党组织民主氛围,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民主讨论活动。在党内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必须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主讨论,鼓励党员对基层党组织重要事务充分发表意见,以利于各种不同观点有渠道充分得以表述,相互碰撞、相互补充。实践证明,凡属比较全面完善的决策、政策、制度,都是在充分酝酿、广泛讨论、集中各方面智慧的基础上形成的。开展民主讨论是减少决策失误、避免主观性片面性的前提条件。在开展民主讨论过程中,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空气必然会日趋浓厚,党员的民主意识也必然会日趋增强。因此,开展民主讨论活动是增强党员民主意识、增强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确保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

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中,注重在决策前听取党员及党外人士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但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民主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主要表现为:决策过程中征询各方意见不够充分,党委全委会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代会代表在决策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需要通过决策机制的进一步改革创新,更好地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要求。

(一)健全决策过程征询意见的机制。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确实保证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向党员征询意见的环节能切实纳入决策全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基层党组织把决策过程征询意见变成了决策完成后将决策结果向党员通报,这种做法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征询意见的意图。征询意见的本意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内重大事务意见建议,这样可以集中群众智慧,防止决策中出现片面性。同时征询意见的过程也可以使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决策的全过程,有助于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如果把征询意见变成仅仅是通报决策结果,这就违背了征询意见的原意。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基层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职权和决策范围。要根据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各自的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各自的决策范围,以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委全委会在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有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着党的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民主决策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在于,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在基层党组织决策过程中各自的功能、职权、范围的规定还不够清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三种会议形式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发挥好党代表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实行党代表任期制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已经正式写进党章。2008年7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党代表大会任期制的正式实施。基层党组织应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积极有序地贯彻实行这项重要的新制度,切实保障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享有党内重大事务的优先知情权、参与权,反映党员意见权、建议权等。同时,要加强对党代表的教育培训,使代表们能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和民主意识,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义务,正确行使代表的职权,充分发挥好党代表在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 、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机制

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是基层党员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过程中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一)要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是实行党内监督的前提,是使党务更加公开透明、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防止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手段。应将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重要切入点。根据近年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党务公开方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要使此项工作切实取得成效,首先,必须牢固树立以党员为主体、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的观念,本着向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党务公开的工作深入下去。其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通过制度建设,明确规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公开的形式和方法等,使党务公开能有章可循,并为党员、群众以及上级党组织检查考核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提供评价的依据,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注重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功效。为了确保党务公开更加直接、有效,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和监督主体的特点,坚持及时直接、方便有效和群众信服的公开原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公开的信息准确、全面、系统,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如通过网络,发挥互联网信息量大、视听方便、覆盖面广、形象直观的优势,建立基层党组织的网站,定期将有关事项上网,方便党员、群众了解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执行过程,同时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向所在组织的党员和群众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是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自2006年2月中组部中纪委颁布《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以来,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文件要求,抓好此项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也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对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有的党组织和少数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不规范、要求不严格,听取意见和参与评议的范围渠道有待拓宽通畅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作用,就必须将此项工作放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扬求真务实、严于律己的勇气和精神,科学辩证地看待自己,科学辩证地看待成绩和不足,坦诚面对群众,虚心接受群众意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以真诚和谦虚赢得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各级党组织应将党员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中的态度和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干部党性修养、组织观念、群众观念等方面素质的重要依据,任用提拔那些勇于自我剖析,并以此为动力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能力和水平的干部,在党内营造民主、平等、相互帮助、与人为善的风气。

作者毛荣生系上海财经大学统战部部长兼机关党总支书记;彭曦系上海财经大学审计处干部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篇四

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全党同志一定要努力肃清林彪、“_”横行时期造成的假话盛行的歪风邪气,恢复和发扬党一贯倡导的讲真话,不讲假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

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要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则做交易,投机钻营,向党伸手要名誉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风和市侩行为。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不可看领导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报喜不报忧,更不许可弄虚作假,骗取信任、荣誉和奖励。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凡是弄虚作假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凡是说假话骗取了荣誉地位的;凡是用说假话来掩饰严重过失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的;凡是纵容或诱迫下级说假话的,都必须绳以党纪。对于那些不怕打击报复,敢于为保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说真话的人,应该给以表扬。

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实事求是的模范。在工作中,各种不同意见都要听,成绩、缺点都要了解。要鼓励下级同志讲心里话,反映真实情况。要努力造成和保持让人当面提意见包括尖锐意见而进行从容讨论的气氛。

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分裂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所谓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夸大一个人的错误,罗织成为罪状,并给予政治上、组织上的打击甚至迫害。

要纠正一部分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该采纳和接受。如果确有错误,只能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

必须注意区别:反对某个同志的某个意见,不等于反对这个同志,反对某个领导机关的某个同志,不等于反对这个组织,不等于反领导,更不等于反党。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陷害,用“穿小鞋”、“装材料”的办法和任意加上“反党”、“反领导”、“恶毒攻击”、“犯路线错误”等罪名整人,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行为。对敢于坚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乱用专政手段,进行残酷迫害,这是严重违法的罪行,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作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把思想认识问题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种种政治帽子,任意说成是敌我性质的政治问题,不仅破坏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党野心家所利用,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秩序。这种做法必须制止。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党纪的。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级党组织直至中央作口头或书面的报告。党组织应当欢迎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并且鼓励党员为了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提出创造性的见解和主张。

对于犯了严重错误拒不改正或不称职的干部,党员有权建议罢免或调换。

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党组织对党员的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必须及时处理或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申诉和控告信不许转给被控告人处理。不许对申诉人或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控告人和被控告人都不允许诬陷他人,对诬陷他人者,要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党组织对党员的鉴定、结论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在通过处分决定的时候,如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和考虑本人的意见。如本人有不同的意见,应将组织决定和本人意见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党内真正实行民主选举,才有可能建立起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的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代表大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按期改选。每届代表和委员,应有一定数量的更新。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由党员或代表通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或者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员数量少的单位,可不实行差额选举或实行预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向选举人介绍清楚。选举一律用无记名投票。

选举人要注意把那些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还要特别注意选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不得规定必须选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

不得规定必须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人,需要由组织上推荐选入的,也必须确实取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利,使选举流于形式,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

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免、调动下级党委的负责人。

凡是需要整顿,暂不具备民主选举条件的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暂缓举行选举,其领导人由上级指派。

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为了端正党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团结全体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必须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率领党员和群众,坚决揭露和打击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

对于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特殊化等错误倾向,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

对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错误的和反动的思潮,必须进行批判和斗争。

对于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采取明哲保身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制止,不争辩、不斗争,躲闪回避,就是放弃了共产党员的战斗责任,就是缺乏党性的表现。

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中,要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敢于挺身而出,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脸皮,不怕受到打击迫害。只有这样,才能使错误倾向得到克服和纠正,使犯错误的人得到挽救,使坏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在党内斗争中,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于一切犯错误的同志,要历史地全面地评价他们的功过是非,不要一犯错误就全盘否定;也不要纠缠历史上发生过而已经查清的问题和历史上犯过而已经纠正了的错误。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他们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以热情的同志式的态度,帮助他们认识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启发他们做必要的检查。要相信犯错误的同志大多数是可以改正的,要给他们改正错误、继续为党工作的条件。

在分析一个同志所犯错误的时候,首先必须严格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可把工作中的一般错误或思想认识上的错误说成是政治错误,不可把一般的政治错误说成是路线错误,也不可把犯了路线错误、但仍属于党内斗争性质的问题,同属于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反革命性质的问题混淆起来。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阴谋家、野心家、反革命两面派,同党和人民的矛盾属于敌我矛盾。这种人是极少数。要把跟着上级或主要领导人犯了路线错误的人,同参与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人加以区别。

党内斗争,不许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批评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采取一哄而起的围攻、不让本人辩解、也不让其他同志发表不同意见的“斗争会”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以势压人,而不是以理服人。党内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犯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要绝对禁止采用林彪、“_”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解决党内问题。严禁所谓揪斗,严禁人身侮辱和人身迫害,严禁诱供逼供。

对人的处理应十分慎重。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一时分不清的,先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凡涉及定敌我矛盾、开除党籍、提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更要慎重。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株连无辜的家属和亲友。

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

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要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更好地为党工作。对于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拒不承认而又坚持无理取闹的人,要加重处分。

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按照工作需要,对领导人提供某些合理的便利条件并保证他们的安全是必要的,但绝不允许违反制度搞特殊化。

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

必须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自己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所有的党员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战友,党的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态度待人,不能以为自己讲的话不管正确与否,别人都得服从,更不能摆官架子,动辄训人、骂人。由于上级领导人员的缺点和错误,使下级的工作出了问题,上级要主动给下级承担责任,首先作自我批评。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要坚决克服一部分领导干部中为自己和家属谋求特殊待遇的恶劣倾向。禁止领导人违反财经纪律,任意批钱批物。禁止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在升学、转学、晋级、就业、出国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禁止违反规定动用公款请客送礼。禁止违反规定动用公款为领导人修建个人住宅。禁止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物。

党的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自觉地严格遵守关于生活待遇的规定,同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如果违反了有关规定,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党的干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身边的要害岗位上。

为了保持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必须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要监督他们是不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遵守党纪国法,是不是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不是搞特权,是不是在生产、工作、学习和对敌斗争中起模范作用,是不是密切联系群众和为人民谋利益。要表扬那些觉悟高、党性强、表现好的同志,批评教育表现差的同志。

要在充分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干部的考试、考核、奖惩,轮换、退体、罢免等一整套制度。通过实行这些制度,真正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听取所在单位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评论。各级党组织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中对领导干部、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党组织要将党员和群众的评论、批评和意见经核实后报送上级党委,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各级党委或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队伍,同时要把适合于这个要求的中年和青年干部(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大胆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在工作中发挥长处,弥补短处。这是摆在全党面前一项迫切、重大的政治任务。

共产党员必须成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先锋战士,努力做到又红又专。“红”就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专”就是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建设的专业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专不等于红,但红必须专。一个共产党员不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上长期当外行,不能对四化建设做出真正的贡献,他的所谓政治觉悟和先进性就是空谈。

为了改善和加强党对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必须大大提高全体党员的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水平。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高度的革命进取精神,顽强刻苦地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必须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干那一行就必须精通那一行。满足于一般化的领导,甚至长期安于当外行,不学无术,违反客观规律,搞瞎指挥,必然会给现代化建设带来严重损害。这样的人,经过批评教育,仍然不能改正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

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以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和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以求对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某些党员和领导干部,革命意志衰退,不努力学习,不积极工作,不能在生产、工作、学习以及对敌斗争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他们的行为不符合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对于这样的同志,必须进行严肃的教育和批评。经过长期教育不能改正的,不具备或者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的人,应该劝其退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的重要法规,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要对照“准则”的规定,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风。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任何党员如果有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按照党的纪律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各级党委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定期检查本准则的执行情况,由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提出报告。

全党同志一定要振奋革命精神,彻底肃清林彪、“_”的流毒,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把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这件关系到四个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做好,使我们党成为更加团结一致,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具有战斗力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

5.党内若干政治生活 篇五

做大文章要有大担当

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实践早就形成的命题。1929年,毛泽东就提出党内生活必须政治化和科学化,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离不开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为保证。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成为一部比较全面系统的党规党法。如今36年过去了,根据改革开放深入发展中党的建设新情况新问题,重新为党内政治生活定准则、立规矩十分必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党的建设创造了全新场景,党中央的坚定领导和党的优良传统奠定了党内政治生活发展总体状况健康的基础。然而,党的建设也出现一些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不少表现。例如,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纪律观念松懈,规矩意识淡薄;拉关系,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等等,都违背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引起党内外关注。

长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出现的问题不是没有被发现,但却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有关,而管党治党之所以不严、不紧、不硬,说到底就是勇于担当精神不强或缺失。党的以来,党中央以勇于担当精神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要求领导干部要有“铁一般担当”,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全面从严治党要有大担当,没有强烈的勇于担当精神,就做不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大文章。

做大文章要立大问题

谋篇布局是做好文章的关键,大文章的谋篇布局首先要着眼大问题。党内政治生活是文章的主题,它的重要性必须从大问题加以掂量。

党的后,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中央领导和部署下认真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这场活动重点转变党的作风,使由来已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受到遏制,这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了良好的铺垫。

党的作风与党内政治生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的作风是党员、领导干部言行举止的外在表现,很多方面和很大程度影响着党内政治生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政治生活就不可能健康。党内政治生活是政党进行组织活动的内在表现,它的健康发展对党的作风具有决定意义。

党的作风是党的建设永恒的主题,但作风建设不能永远在“转变”的路上。一直在转变之中,只能说明党的作风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党的建设要从治标逐渐进入治本,从而在标本兼治中达到治本的目标,必须将转变党的作风切换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党的作风建设并不矛盾,但相对而言,党内政治生活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因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大问题,无疑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篇大文章。

做大文章要花大力气

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告诉我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大文章,必须花大力气。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的有力保证。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政治生态密切相关,是党的建设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党内政治生态的破坏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开始,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才能更好凝心聚魂、强身健体。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建设既存在一些长期积压的问题,又叠加上许多新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既要有压力,更要有动力,有动力才能排除阻力。党内的事情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集中解决好突出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作。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管党治党从严,必须按照“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的要求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基本规范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而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举措过程中锻造党的“金刚不坏之身”。

6.党内若干政治生活 篇六

一、坚定理想信念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全体党员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苦干实干,在胜利时和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困难时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赞誉和诱惑考验,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聚焦现实问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适应时代进步和事业发展要求,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国防、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

7.党内若干政治生活 篇七

[关键词]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路径研究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5-0034-03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要求,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鲜活生命力的重要方式。

为了进一步了解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现状和机关党建的着力点,旨在改进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2015年7—8月,上海市黄浦区机关党工委针对52个机关直属党组织进行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主要调查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设路径。从调查结果看,问题突出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民主集中制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党最大的制度优势。问卷调查显示,有24%的受访者表示“民主集中制只是形式,民主监督不到位”,没有充分的民主,集中就没有效率,没有科学的决策,民主就失去内涵。有36%的受访者认为,“党的组织生活比较健康、活跃”最能体现民主集中制;34%认为是“党内风气比较正派”;16%认为是“党内关系比较和谐”;此外还有12%认为是“党内民主比较充分”。开展规范有序而又生动活泼的组织生活是广大党员干部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要求,保持党内和谐、改善党内作风、发扬党内民主等是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

(二)党的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它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问卷调查显示,当问及“当前党内政治生活过于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的主要表现”,75%的受访者表示“主要是开开会,没有什么新颖的形式”;14%认为“主要是流于形式,没有什么实质内容”;7%认为“主要是听领导讲话,没有什么发言权”。当前,党的作风建设中,党员干部对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有了新要求,敷衍了事走走过场已经没有吸引力。

(三)党内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的党内监督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有利于增强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认为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假大空”现象的只有48%的受访者认同,52%的受访者不认同此现象。但是有25%的受访者认为“没有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是造成此现象的主要原因,这个比例与“没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持平的;16.7%认为是“没有正确看待名利观”,这一比例与“没有改进作风建设”是持平的;此外还有12.5%认为是“没有增强党性修养”。党内民主监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主要途径,既需要开展丰富生动的党内政治生活增添活力,又需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保障效力。

近年来,上海市黄浦区机关党工委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做法,从党要管党视角出发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探讨民主集中与科学决策、制度建设与作风建设、党内民主与党内监督等之间关系,增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着力点,提高党的科学化水平。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黄浦区机关党工委坚持商量、商议、商讨的工作方式,提高民主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坚持系统性学习,每季度根据机关建设的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组织常态化的学习。督促机关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系统安排、确保成效,坚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落实好党内政治生活的每一次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从学习中找思路,从实践中找差距,聚焦工作重难点,开拓工作新思路,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遵循科学发展规律的自觉行动,转化为加快黄浦发展的具体举措,建设成组织生活严格、组织程序科学、组织形式多样、组织内容完善的学习型党组织。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建设创新型党组织。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以机制创新推动党建创新,展现黄浦的新气象。“五带头”机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参与学习讨论、带头提高思想认识、带头开展对照检查、带头明确努力方向、带头践行黄浦精神,努力成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榜样和表率。

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社区(基层)联系点制度,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深入走访居民区,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基层,开展问政、问计、问需于民,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展现黄浦机关为民服务的新作风和新气象,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一方面要狠抓作风建设,另一方面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黄浦区机关党工委一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意识与党的组织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民主意识密切相关,将党章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常态学习的基本内容,就是要提升党员干部遵守党章的意识,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一些思想问题,及时加以改正,弥补自身的不足。只有严格遵守党章,才能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植入到思想和行动中,才能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新时期机关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上的重要作用,黄浦区机关党工委坚持从严抓纪律、从严抓作风、从严抓教育、从严抓制度、从严抓惩处“五个从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惩处。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更加注重把握方向,严格引导教育;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注重问题整改,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

三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危难险重任务面前做到敢于负责、勇挑重担,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落实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律常态化、各部门业务法治化、各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标准化,加强违法违纪的警示教育、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形势教育。将“重法治、促和谐、强党建、转作风”作为黄浦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重大行政政策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理和依法治区的水平。

(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党内民主的监督作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发扬党内民主的优良传统,是党除尘去垢的有力武器。黄浦区机关党工委一是敢于碰硬,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黄浦城区的旧区改造、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形势依然严峻,区机关党工委号召党员弘扬敢抓敢管敢碰硬的精神,敢于破解城市治理中的顽疾,敢于挑战攻坚克难中难题,敢于直面来自基层群众的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还包括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面对广大党员敢于自我反省,普通党员面对领导干部敢于交心,党员之间敢于提出针对性的问题,开门见山地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让民主生活会不流于形式,保障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和原则性。善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风气,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抵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坦诚相待的精神展开批评,以虚怀若谷的胸襟接受批评,形成领导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交流。

二是敢于担当,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黄浦区大力倡导和践行“六讲”精神,讲大局、讲作为、讲担当、讲创新、讲协同、讲卓越,鼓励广大党员干部面对各种困难、矛盾、风险敢于担当,勇敢担负起党和人民交付的各项任务。以严格的政治标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发扬民主协商的精神,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纠错功能,互相监督、互相帮助,总结思想认识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统一思想认识并付诸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形成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对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注重政治性和事务性、原则性和民主性、战斗性和思想性的统一,领导干部做好表率,接受来自各层级的监督和批评,对自身存在的思想性问题及时改正,对下属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严肃处理。

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反映党建科学化水平的一扇窗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当前要针对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仍存在形式大于内容、自由散漫、缺乏约束力、“好好先生”等现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要发挥功能性作用、提高制度化水平、提升民主化水平,主动克服和坚决抵制这些现象,进一步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

(一)发挥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功能性作用,克服形式主义。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方面,基层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具有组织和管理功能,对领导干部具有决策和监督功能,对党组织具有团结和凝聚功能,对全党具有统一意志和统一步骤的功能,因此,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功能性作用。深入了解什么是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符合时代要求和机关特色的党内政治生活,实现形式和内容的真正统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功能,不受限于会议形式,既要纪律严明发人深省,又要生动活泼触动灵魂,定期将思想上的灰尘掸一掸,将思想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统一到行动中来。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功能,使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深刻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自我改进,做新时期讲政治、讲原则、讲担当的领导者。

(二)提高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水平,避免庸俗化倾向。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建设是一项标本兼治的党建工程,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非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的实施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可以帮助和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可以在机关内形成相互促进和相互学习的民主氛围。同时,在当前社会娱乐化的倾向下,保持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要认真对待每一次党内政治生活,在组织生活中建立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防火墙”,坚持严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坚持原则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将自身的学习要求、思想动态、价值观念、行为标准等真实地反映出来,并且与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求相适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正本清源,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的公权力是建立在为民服务的基础上,任何损公肥私、假公济私、公私不分等都要坚决反对,避免庸俗化倾向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蔓延。

(三)提升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水平,抵制“好人主义”。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严肃性与否,如果在思想建党的基础上民主化水平高,那么党内政治生活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态就良好。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不敢讲真话,不敢讲触动灵魂的话,不敢对领导进行合理的批评和建议,唯恐让自己被动或陷于不利境地。提升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水平,关键就在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敢于和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最大程度上地发挥制度建设和机制运行的作用,形成有利于谏言和有利于团结的民主氛围,抵制“好人主义”在党组织生活中的危害作用。健全重大事项和决策意见征集和反馈制度,拓宽民主意见表达渠道,扩大基层党员党内政治的参与面,形成党员互相监督、互相提高的民主环境。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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