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

2024-08-02

河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共10篇)

1.河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 篇一

交通运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

交通运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 本人自xxxx年3月份调入县交通局运管所工作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运管工作人员的支持配合下,能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运管工作业务知识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使自己能在比较短的时间里进入工作角色。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强化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运管队伍素质。首先进一步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强化廉政监督,切实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提高运管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第二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学习交通行业职业道德规范、《行政许可法》、《道条》等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提高运管干部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履行职责、扎实工作。

1、在客货运输行业管理方面:一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经常性地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对驻站人员的管理,完善驻站运管工作制度,要求驻站人员认真做好源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二是认真贯彻市道管处《关于开展全市道路客运站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和企业领导一同探讨整治工作,目前我县客运站整改工作已完成,已进入迎接验收阶段。三是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发展农村客运。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xx学习xx经验,对xx的非客运车辆进行置换,使其纳入正规客运管理,进一步解决农民出行难和不安全的问题。目前我县已开通农村客运班线24条,通乡镇17个,行政村116个。四是加强危货运输管理,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车辆单车档案是否健全,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2、在维修市场管理工作方面:对85家维修企业突出在加强车辆技术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一是按照上级要求改革二级维护的签章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和检验记录制度,经常性地深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送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三是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严格执行维修企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我县车辆上检率达92%。完成市下达指标。

3、在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车主缴费意识,印发交通规费征收通告500份,宣传材料2万余份。并利用电视、广告、宣传车深入乡镇进行宣传。同时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立便民服务点。方便车主缴费;二是完善各项台帐,图表、使偷、逃、漏缴费的车辆在台帐上得以明显反映,提高的车辆实征率。XX年,完成各项规费征收390余万元。

4、在行业稽查工作方面:一是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客运活动。并与公安、交警、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一起联合进行整治,XX年查处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客运车辆17部。超范围经营和无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车辆60部,共计罚款13万余元。二是开展出租汽车客运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出租汽车的经营行为。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为确保我县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依法行政,清政廉洁。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处理违规车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所务重大事情发扬民主,集体研究决定。下企业检查工作,不吃、拿、卡、要,做到廉洁从政。存在不足:

1、运管工作的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2、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中迂有困难时有畏难情绪。以上述职,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对不足之处。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改正。

2.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述职报告 篇二

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述职报告

述职人:**,男,汉族,生于1975年12月,199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负责办公室、计划生育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务、机关工作。

一、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

今年以来,本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所领导保持一致,政治上以“三个代表”和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积极参加学习“一改双优”及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思想上能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分配、团结同志,工作上敢于大胆负责、务求实效、干一行爱一行,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本职工作履行方面

(一)抓好办公室建设。一年来对所办公室工作能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工作中任劳任怨,对分配的各项工作能圆满完成,使办公室的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本网网)年初制定了所机关人员上下班签到制度,有力地控制了上下班制度,使上下班秩序有所改变,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行为风气。精神文明建设,是做好各项业务的前提,我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去,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全所人员的服务意识。上半年,我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下半年又相继学习了“一改双优”及廉洁从政主题教育。通过学习,使大家的`理论知识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存在问题

工作不够深入细致,需今后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新年新气象”。在新的一年里我会更加努力工作,认真贯彻市、县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协助领导班子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述职人:唐荣丰

3.河道管理局组织委员述职报告 篇三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一线水闸工作。于2002年12月我局团支部成立之后担任了支部宣传委员一职。作为团支部委员,我能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以实际行动为团旗增光添彩。在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现在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了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我局团支部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团组织的关怀指导下,围绕着团的目标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将一年来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干部,要以优秀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为其他团员青年做好榜样。

作为一名建党积极分子,我在思想、政治上和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精神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踏实做好团的工作

尽管我在一线工作,与其他团员青年接触机会不多,但作为团支部组织委员,我还是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利用休息时间创造一切机会与团员青年多接触。利用自己的年龄优势,与其他团员青年谈心,了解他们对一些事情的想法,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共同探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相互了解,共同进步。与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进行思想交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团支部的主要责任是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凝聚力和责任感。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认真接受各种先进的理论和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培训班,以适应社会及工作的要求。遇事与支部其他干部及成员商量,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市直机关团工委举办的各项活动,真正履行了一名组织委员的职责。经常把一线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向党组织汇报,也及时向团员反馈党组织对青年的要求与希望,在党、团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作为组织委员,组织团员青年做好各项工作是我的职责。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参与组织团员到我局所属的农业科技生态园帮助工人采收瓜蒌;参与组织六·一儿童节我局职工子女到一线水闸参观学习;认真负责的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

我处是团员青年最集中的一个部门,今年我处准备申报部一级水利管理单位,我们正在为前期的工作而做准备。作为团干部,我仍要带好头,为处里其他团员做好表率,听众领导安排,为成功申报部一级水管单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成绩与不足

4.河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 篇四

一.项目概况

龙岗镇新溪新村位于临安市龙岗镇的XX部。属昌化溪支流,其发源于龙岗镇的XXX,整条河流贯穿XXX,XXX个自然村村。工程在XXX村,河道工程主流长X公里。集雨面积X平方公里,该河道为山溪型河流,源短流急,河床比降大,经流季节性变化明显。暴雨过程。原河道堤防标准低,防洪能力低,频繁发生洪水灾害。2005.9.3特大暴雨灾害中老堤防冲毁严重,河道淤积,给今后河道防洪,村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全村干部群总对河道整治愿望强烈,在上级水利部门,龙岗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合计试试了河道整治项目,并列入临安市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项目。委托临安市流域总治昌化溪流域水利治编了《龙岗镇新溪新村流域综合治理方案》。

二.工程实施情况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内容进行施工,主动积极与村、工程质量监督员及设计部门联

系,得到相关领导和部门及业主的大力支持。

2.“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们的目标,严格按设计标准施工。碰到问题及时同业主,设计,业务部门请教,自觉接受指导,监督,真正把工程质量做好。

3.在施工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使整个工程在施工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顺利完成。

4.文明施工,礼貌待人。工人之间相互尊重,团结一致,把工程做好。

三.施工进度

工程于X年X月开工,至X年X月完成全部工程量。

四.自评结论

1.工程已按照设计方案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2.工程质量达到了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本单位工程自评为合格工程。

五.结束语

龙岗镇新溪新村“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得到了市水利部门,龙岗镇政府,新溪新村村委的关心和支持,使本工程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再次向关心和支持本工程建设的领导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会后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

临安市昌化公路工程队

5.河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 篇五

一、广西河道采砂基本情况

广西河流众多,集雨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86条,总长度有3.4万公里,河网密度0.144公里/平方公里,密集的河流蕴藏着丰富的河砂,年可采砂量为8000多万吨,其主要分布于西江、浔江、郁江、左江、右江、邕江、柳江、漓江等河流。河砂是主要建筑材料之一,市场需求量大,年开采量约1000多万立方米。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现有从事砂石资源开发生产的采砂业主逾400户,其中西江水系采砂业主近200户,约占总数的50%。砂石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由于资源的正常减少,持续繁荣的建设市场不断催生河砂需求,加上河道管理点多、线长、面广,西江、浔江、郁江、桂江和部分支流一度成为非法采砂的重灾区。非法采砂危害极大,不仅毁坏了大量的土地,被毁坏的土地无法自然恢复,更严重的是,严重毁坏了自然形成的河床,破坏了河床下的蓄水层,导致地表河水大量渗漏到地下,造成河水干涸,江河断流,一到汛期,河道不能正常行洪,河堤不能保护沿岸,造成大片田地被洪水淹没和长期浸泡,给各种农作物带来毁灭性灾害。乱采乱挖,还影响大桥、水工程、水文、防洪堤等基础设施安全。因非法承包河道采砂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告状、群体上访、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法治经济秩序;背后操纵采砂的甚至有涉黑势力,其组织人员甚至暴力抗法,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广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意义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广西河道采砂活动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规划、应急措施、许可制度、缴收费用以及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道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沿岸工农业生产生活设施等公共安全问题。《办法》作为一部调整河道采砂和采砂安全监督管理关系的自治区政府规章,对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及岸坡稳定,保障防洪、供水、通航以及水工程设施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的出台,理顺了部门职责,适当调整了河道采砂管理体制,统一了河道采砂规划、许可办证、收费行为,从制度上解决了河道采砂规划、办证、收费等方面政出多门以及程序繁冗、效率不高等问题,为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奠定基础,基本实现了河砂科学有序开采。

三、目前河道采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河道采砂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河道采砂管理中“禁而不止、管而无序”的情况没有得到完全改变,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

(一)水利法规的处罚软弱,采砂行业的巨额利润,导致采砂业主不惜铤而走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后,虽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有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至今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由于受限于上位法,其处罚规定过于较弱,无非是“警告”、“责令停止”等处罚措施,既不合实际,又难以操作。比较管用的“罚款”,其最高额度才二万元,有的违章采砂户说“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经济利益巨大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处罚力度小,处罚程序冗长,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对于一些无证的或被吊证的采砂船继续违法采砂,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因缺乏行政强制措施,难以执法,只好打“擦边球”,引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打起官司,难有胜算的把握。

(二)大部分江河采砂能力过剩,水利执法力量薄弱,导致执法管理顾此失彼。如北流河容县河段长75公里,江上已合法登记的采砂船只近百艘,采砂能力至少在1000万吨/年以上,远远高于采砂规划中的500万吨的年可开采量。如此僧多粥少的局面导致采砂业主间的不正当竞争、采砂公司的垄断经营、当地群众的敲诈勒索以及其他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管理执法部门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奔命。而另一方面,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目前,支队工作重点和精力都在采砂管理上,对涉水案件的查处不主动,对各地河道、水资源、水土保持、水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没有正常、有序地开展,力度不够,水政监察支队几乎变成“采砂巡逻队”;大部分水政监察队伍既无水上交通工具也无陆上交通工具,即使发现违法行为,也可望不可及。

(三)部门之间多头管理,联合执法困难重重。河道采砂,主管部门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但同时涉及国土资源、海事、航管、港务、旅游、海洋渔业等部门,协调难度大,执法与管理困难重重。水利部门曾组织过多次联合行动,拟对严重违规,屡教不改的船只进行清障拖船处理,多数告以失败,部门之间的协作支持难以贯彻落实。

四、制定《广西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紧迫性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建筑业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砂石需求与日俱增,河砂已成为不可缺的重要资源。由于市场需求的增加,采砂行业竞争激烈,非法采砂和吸金屡禁不止。河道采砂的暴利吸引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河道采砂执法监管任务越来越重。由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为自治区政府规章,其设定的处罚幅度远不能起到震慑违法行为人的作用,违法成本过低,又缺少行政强制措施支撑保障河道采砂执法监管,致使河道采砂乱象重现,采砂执法监管举步维艰,急需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提升其法律效果。

(一)制定《条例》是护江河安澜的迫切需要

河道采砂,关系河势稳定,也直接关系到江河防洪和通航安全。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非法采砂,加之缺乏统一的采砂规划,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采砂行为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执法不严,以及多头管理、权责不清、权利和责任不统一的管理体制,致使乱采滥挖河砂现象愈演愈烈,造成局部河势恶化,并危及堤防,影响河道防洪安全。同时,运砂船只云集江面,占据航道,使水上事故频频发生,扰乱了正常的通航秩序,也影响了水上社会治安。因此,制定《条例》,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和建立正常的采砂秩序,是保护江河安澜的迫切需要。

(二)制定《条例》是重拳出击非法采砂的迫切需要 《广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受立法权限之限制,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缺乏应有的力度与硬度,造成河道采砂执法乏力。《条例》加大了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无证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内未在指定地点停放或者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指定地点,以及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等情形作出相应处罚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制定《条例》可以大大提升河道采砂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非法采砂行为。

6.河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 篇六

(试行)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河北省有关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非防洪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河北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参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技术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输水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本大纲所指河道管理范围包括河道、岸滩、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的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构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审批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定的水利设计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专业技术规范、规程,实事求是,讲究科学。评价报告实行编制质量终身负责制。

1.5 评价报告应对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不得受理违规违章建设项目的防洪评价任务。

1.6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具有齐全的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指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图纸,以及必要的测绘、勘探资料。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评价要求时,应根据需要进行基础资料的搜集和外业测量、勘探工作。

1.7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水利基本资料应反映真实情况,采用最新数据。评价单位应进行现场查勘,提供必要的声像资料。

1.8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的分析计算条件一般应分别采用所在河段的现状防洪(排涝)标准和规划标准,建设项目本身的设计(校核)标准。对没有防洪(排涝)标准和防洪规划的河段,应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94)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规模、保护对象等选取合理的计算标准。评价标准应涵盖上述各级标准,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适应,与流域和水利工程防洪标准相协调。

1.9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工程所在场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采用常规方法、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对涉及滩地平面形态宽浅的河道和平原区、淀泊区、行洪区、分洪区、蓄滞洪区等的建设项目进行防洪评价时,应利用二维不恒定数学模型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采用物理模型等技术途径进行验证。基本情况 2.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流域位置、总体建设规模与任务、兴建的缘由和在行业布局规划中的重要性或必要性、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建设时间等。

应着重叙述建筑物布置、结构型式、设计标准、高程、两岸走向、与堤防的交叉或连接形式等。

2.2 流域和河流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流域和河流的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所在流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2)流域洪水情况及特点、防洪体系及其形成。

(3)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滩槽和堤防情况。

(4)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现有防洪(排涝)标准、相应的洪峰流量。2.3 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工程设施情况

阐述与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工程设施的位置、功能、规模、设计标准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2.4 水利规划

叙述流域、区域、河道的综合利用规划、防洪整治规划、治导线规划等,建设项目所在位置的防洪及水利规划具体要求。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3.1 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并保证其有效性。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整治规划、治导线规划等水利规划。

(3)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4)有关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3.2 技术路线

阐明评价分析计算所采用的技术路线,重点介绍设计洪水和分项防洪影响分析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及技术途径,并说明其适应性和必要性。

采用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等技术途径进行分析时,可在影响分析章节结合具体分析计算,说明模型的设计、验证、参数率定、边界条件、工程概化等。3.3 评价内容及标准

说明评价范围、内容及标准。4 设计洪水分析

4.1 根据防洪评价的需要,进行流域设计洪水、河流代表站设计洪水和建设项目附近位置的设计洪水分析。

4.2 设计洪水的推求应根据资料情况按规范选定计算方法进行分析计算,列出计算成果,并对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合理性检查。采用图表、手册时,应说明编制单位和刊布时间;有已审定成果或经正式审查的规划设计报告中的成果经分析后可直接采用。

4.3 当建设项目上游有调蓄作用较大的水库以及蓄滞洪区、分洪、滞洪等工程,对洪水具有调节作用时,应计算水利工程调蓄后的洪水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间洪水组合,推求上游工程调蓄后的设计洪水过程线。

4.4 当建设项目上游蓄水工程的防洪标准低于建设项目的防洪标准时,应分析计算其溃决对设计洪水的影响。5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分析 5.1 建设项目位置、布置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与水利(防洪)工程特别是河道、分洪口门、行洪通道等的平面布置关系,分析判定其是否符合水行政执法所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布置不满足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明确其予以修正。跨河建筑物中心线与河道应尽量正交,确实难以做到时,与主要行洪河道交角应在75—105°之间,与一般河道交角原则上在70—110°之间。同组墩台中心线应与水流方向平行。墩台不应布设在堤身设计断面内,如确实不能避开时只能布置在背水坡,应进行渗流稳定和抗滑稳定计算,并采取相应工程防护措施。5.2 洪水位及壅水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前后影响范围内不同标准的水位变化和壅水时,应采用多种方法和技术途径进行计算,列出对比成果,合理选定壅水高度和壅水范围。5.3 冲刷和淤积分析

对可能产生冲淤变化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冲淤分析计算。冲淤分析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情况、可能带来的影响、所在河段的水文泥沙特性、防洪评价的需要,分析冲淤变化对滩地、主槽、堤脚、岸坡、险工、其它建筑物的影响。5.4 行洪形势影响分析

分析河道自然形态和建设项目对过水断面及水流态势的影响,流速、流向的变化和可能造成冲淤的部位和程度。

5.4.1 对于游荡性河道或有险工险段的河道应分析河床演变情况。介绍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与特点;根据历史、近期河道演变情况,结合水利规划实施,对河道演变趋势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预估;说明险工险段位置、出险情况、整治工程情况以及出险后的影响等。

5.4.2 采用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方法进行防洪评价分析时,应进行不同标准和工程条件的评价方案组合。对各种方案进行洪水演进分析,主要包括:不同部位洪水的流速、流向、流态、水位、水深等水力要素,对不同方案的分析计算成果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对分汊河道分流比的影响,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前后总体流势及影响区域局部流态变化、断面流速分布及变化,分析流速流态变化对主流线、横比降、深槽、岸坡、堤防、险工、其它建筑物的影响等。5.5 其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和涉水工程的特点及需要,进行其它有关方面的影响分析,包括对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排涝、工程施工期防洪、河口、防潮、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水文观测断面和观测设施、其它工程设施及附近村庄、耕地等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防洪安全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的防洪标准是否满足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分析建设项目的设防水位是否符合防洪安全的要求;

建设项目防御洪水设施和措施的可靠性分析;

其它防洪安全问题分析。

防洪影响评价

在防洪影响分析的基础上,逐项对建设项目涉及的防洪问题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工程布置评价;

(2)建设项目对行(泄)洪影响评价;

(3)建设项目与水利工程及规划的关系评价;

(4)建设项目对河势影响评价;

(5)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设施影响评价;

(6)建设项目对防汛抢险和水工程管理的影响评价;

(7)建设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

(8)其它影响评价;

(9)建设项目本身的防洪设施和防洪安全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

根据防洪影响评价提出的问题,分析确定防治与补救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建设项目的总体布置、工程方案、建设规模、结构型式、技术指标、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

(2)根据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及其它涉水工程、河势稳定、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村庄及耕地等的影响,提出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工程措施要明确,技术指标要具体。

(3)建设项目本身为满足防洪要求应采取的必要措施。结论与建议

总结归纳防洪评价的主要结论,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建设项目对各方面影响的评价结论;

(2)需要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

(3)建设项目应注意的防洪问题;

(4)对存在主要问题的有关建议。报告编制

编制报告应针对建设项目涉及单一河流和多条河流两种情况有所区别,并附必要的图表。

10.1 涉及单一河流的防洪评价

按影响问题的类型和技术分析的层次进行编制,包括基本情况、评价依据与技术路线、设计洪水分析、防洪影响分析、建设项目防洪安全分析、防洪影响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等章节次序编制。各章节涉及的具体内容详见附录。10.2 涉及多条河流的防洪评价

防洪评价报告第一章、第二章按基本情况、评价依据与技术路线介绍总体情况,以下分河流评价,即一条河的若干技术分析评价应集中在一个章节,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设计洪水分析、防洪影响分析、建设项目防洪安全分析、防洪影响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等。最后结论与建议综述。穿越规模很小的河沟且评价内容较简单时,可归类进行评价。附录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格式

(单一河流)

基本情况

1.1 建设项目概况 1.2 流域和河流基本情况

1.3 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工程设施情况

1.4 水利规划

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评价依据

2.2 技术路线

2.3 评价内容及标准

设计洪水分析

3.1 设计洪水计算

3.2 设计洪水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3.3 设计洪水的地区组成3.4 设计洪水过程线

防洪影响分析

4.1 建设项目位置、布置分析

4.2 洪水位及壅水分析

4.3 冲淤分析

4.4 行洪形势影响分析

4.5 其他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防洪安全分析 6 防洪影响评价

6.1 建设项目工程布置评价 6.2 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评价

6.3 建设项目防洪安全评价 7 防治与补救措施

7.1 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建议

7.2 防治与补救措施

结论与建议

附录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格式

(多条河流)

基本情况

1.1 建设项目概况

1.2 流域和河流基本情况

1.3 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工程设施情况

1.4 水利规划

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评价依据

2.2 技术路线

2.3 评价内容及标准 3 ××河防洪影响评价

3.1 设计洪水分析

3.1.1 设计洪水计算

3.1.2 设计洪水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3.1.3 设计洪水的地区组成 3.1.4 设计洪水过程线

3.2 防洪影响分析

3.2.1 建设项目位置、布置分析

3.2.2 洪水位及壅水分析

3.2.3 冲淤分析

3.2.4 行洪形势影响分析

3.2.5 其他影响分析

3.3 建设项目防洪安全分析 3.4 防洪影响评价

3.4.1 建设项目工程布置评价

3.4.2 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评价

3.4.3 建设项目防洪安全评价

3.5 防治与补救措施

3.5.1 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建议

3.5.2 防治与补救措施

3.6 结论与建议 ××河防洪影响评价 5 ××河防洪影响评价

× 结论与建议综述

附录三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附图

流域位置示意图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势图

建设项目涉河建筑物所在行洪断面图

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设施位置图、规划图建设项目涉河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图、主要结构图与其它工程的相对位置图

7.所长述职报告 篇七

我在市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所民警奋力拼搏,埋头苦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及“两会”的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二十公”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的统一部署,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目标,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按照“求实、创新、开拓、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抓学习、抓落实、抓质量”的要求,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平安胶南”活动为契机,全面履行打击、管理、防范、服务职能,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均有新的发展和提高,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受到上经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0_年度,我所荣立“集体三等功”,荣获青岛市局授予的“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称号、胶南市委政法委授予的“创人民满意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也荣获青岛市局嘉奖。

我带领全所民警共自破和协破各类刑事案件76起,立查治安案件30起,处理调解纠纷17起。共打击各类违法人员135名,其中抓获上网逃犯2名,逮捕40名,劳动教养6人,治安拘留54人,治安罚款12人,如此以来,严厉打击了不法,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把握大局,竭力维护本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我始终把维护辖区社会政治政治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大力加强了信息网络建设。控制的重点目标是__功重点人员、政治重点人物、上访老户。在做好日常控制工作的同时,结合敏感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按排专门人员死看死守,不使其外出滋事;对存在不稳定苗头的村庄、企业,该同志提早介入,做好前期预防、疏导工作,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二、立足本职,积极创建人民满意平安环境。

工作中,我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创建“平安胶南”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一是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和地痞霸类分子。二是夯实防范根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我根据隐珠镇的实际,不断深化“巡勤警务”工作机制,合理划分责任区,配置有效警力,细化、量化目标考核标准,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防范网络的效能,使警区工作走上规范。三是强化治安行政管理,规范管理办法。重点深化了“暂住人口管理”。近年来,我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针对辖区暂住人口“数量多”、“流动性强”、“人员复杂”的特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争取市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新增暂住人口协管员7名,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不断扩大管理覆盖面,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体制的暂住人口管理新机制,形成了暂住人口管理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牢记宗旨办实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工作中,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身作则,大力实施“树形象工程”。一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定期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听取建议;主动深入农户、村院了解民情,征求意见;设立公开调处室1处,规范治安案件查处和民间纠纷调处程序,做到依法文明办案。二是强化服务职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我带领民警为群众办好事、实事860余次,个人捐款1500余元无偿救助困难学生,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基本手段。20__年以来,我结合市局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与刑警中队密切协作,抓获嫌疑人或提供线索破案237起,有效的震慑了犯罪,打击了不法,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了一方平安。分别破获了20__年2月9日聋哑人李桂军(男,33岁,隐珠镇三家庄村人)杀人案、4月3日肖军(男,25岁,江西省永新县里田镇人)撬盗保险柜案、6月2日刘长学(男,30岁,辽宁省康平县人)____杀人案以及临沂市苍山县五人持枪抢劫盗窃案等大案要案。

20__年我带领全所民警积极配合刑警中队,互通情况,共同战斗,打击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先后打掉了任天江三人抢劫犯罪团伙、王健等五人抢劫杀人犯罪团伙、刘运盛三兄弟盗窃花木犯罪团伙、孟祥焕三人抢劫犯罪团伙、张维新六人抢劫盗窃犯罪团伙、刘海涛六人抢劫犯罪团伙、刘君四人绑架犯罪团伙等七个犯罪团。如此以来,有力地打击震慑了不法,为“平安胶南”建设活动增添了光彩。

五、严律严警,努力建设高素质干警队伍。

工作中,我处处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向民警响亮的提出了“向我看齐”的口号,当好排头兵。我严格按照市局的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带出了一支作风硬、素质强的公安队伍。日常工作中,我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放弃了全部的节假日,坚守岗位第一线。在严以律己的同时,我狠抓干警队伍建设。针对队伍当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跟上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和开展专题教育整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警钟长鸣。迄今为止,干警队伍未发生任何问题。

8.工商所长述职报告 篇八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现在,请让我介绍自己的情况,并作述职述报告。我叫姓名:王佳华,男,现年40岁,汉族。2010年12月底,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始担任虹溪工商所所长职务。现将本人2011履行职责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报告,敬请批评指正。

作为工商所所长,一年来,在县局党组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坚持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县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恪尽职守,廉洁从政,带领所上职工,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主要注意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治思想、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政治上始终和党中央人、县局党组保持一致;工作上率先垂范,工商所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带领全所干部职工知难而上,真抓实干,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注重培养个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商所政令畅通、廉洁文明执法和高效便民服务。

1、通过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实施“阳光”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个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

到2011年10月底,虹溪、五山、巡检共有个体工商户1567户,全所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275户,比上年新增21.28%;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61户, 新增从业人员2733人,新增注册资本2911万元;辖区期末共有内资企业41户,有内有私营企业21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共有11户,新增2户。

2011年,引导辖区内2户个体工商户成功升级转型为私营企业。

2、服务、支持国家对个私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和落实,确保个体工商户验照、企业年检工作和贷免扶补政策的落实。

2011年,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企业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了个体工商户验照和企业年检工作任务,办理个体工商户验照1110户,验照率达93.18%,企业参加年检数65户,网上年检申报率为98.48%。

同时,按照县局的安排部署,我所顺利完成了贷免扶补工作2户的任务。

4、服务好商标战略实施,积极开展“一所一标”、“一所多标”活动。

今年,全所共走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1户,走访农户18户,辖区内经营户新申请的“虹岩”、“三代一品”、“虹城”、“竣捷”四个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

5、以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工商所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2011年,我所共查办各类案件330件,罚款88600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其中,立案案件30件,及时处罚案件300件,涉农案件2件,过期食品案件4件,无照经营案件325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

通过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车辆90余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500余户次、集贸市场2个,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抽检食品120多个批次,取缔无照经营139户,查收过期和标签不合格食品30千克,责令退市来源不明食品1200多公斤。

对辖区内的乳品经营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了重新审核认证工作,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的食品经营户7户,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61份,授牌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2个。

在对含邻苯二甲酸酯等食品添加剂的检查工作中,前后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车辆30多台次。

6、认真开展好“红盾护农保春耕”和“12315”维权工作。

2011年,在县局的精心部署和安排下,我所认真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共查处销售伪劣农资案件

2件,没收过期农药7包(瓶)。

全年共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案件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000多元。

7、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卓有成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今年,我所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卓有成效,全年报送信息41篇,被州局信息平台采用14篇,被县局采用36篇。

二、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增强教育、广开言路、强化监督等措施,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1、领导带头,强化教育,努力打造勤政、廉政工商

2、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建章立制,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

3、以“四亮四评”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信息化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工商”。

4、严格票据管理,杜绝私设“小金库”和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

在“所领导带头树榜样,干部职工自律当先锋”的良好氛围下,今年,我所党风廉政工作明显见成效,所上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党员干部自律意识明显得到了加强,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局面。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全所干部职工受评的满意率为95%以上,基本满意率达

100%。对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满意率达98%,基本满意达100%。

2011年,在县局、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关心支持下,在县局各股室、兄弟工商所(分局)的大力帮助下,通过全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共同努力,虹溪工商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本人的领导、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加强、锻炼和提高。但是,针对新形式下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和挑战,针对基层工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针对本人水平、学识和能力的不足,我们所取得的成绩,与新形势下工商工作对我们的高标准、严要求还相去甚远,我们也还有很多工作做得不到位; 但我们深信,在县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支持下,通过全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有能力、有信心,一定会发挥优势、克服不足,断往开来,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感谢领导和同志们!

9.司法所长述职报告 篇九

2011年我继续在任副科级司法所长。按照分工负责司法、电力、协助抓信访稳定和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分管司法所。一年来在工作岗位上,注重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扎实工作,做到不骄、不满、不燥,以崭新的工作姿态、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作风方面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工作的需要,注重个人理论水平和素质的提高,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在坚持参加班子内部集体学习的同时,注意挤时间认真自学。在学习中,注重联系实际,不仅从书本上学,还认真的向老干部、老乡镇学,学习他们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经验。通过学习及时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段用新的理论知识充实自己,力争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领导干部。

2、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工作一线。准确定位自己的工作方向,把扎根基层一线,溶入到群众当中作为自己的工作中的“杀手锏”。在今年的工作当中,更加注重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认认真真的从一件件实实在在的事情做起,切切实实的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工作方面。

1、分管工作。司法工作:三台镇司法所在全县司法战线属于先进单位。在工作中,我先从一名学生开始,从最基本、最简单的业务学起干起,争取用最短的时间,让自己成为一名业务骨干。同时在工作中,注重同分管人员间的沟通交流,摆正自己的位置,加强团结,做到工作上、生活中团结一致,上下一心。2011年,我所共调处矛盾隐患10余起,解决各类纠纷18件(其中包括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等多个方面案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次,完成了县司法局交办的3名保外就医罪犯监管、和3个监外执行罪犯定位任务,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在“三位一体”综治建设上的有力作用。正确处理基层司法所垂直后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为维护全镇的安全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完成分管工作的同时,发挥主动性,为全镇的中心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解决影响全镇稳定大局的信访案件中坚持在一线。在今年中,参与了解决狮子金银豹鞋厂欠薪案等重点案件的处理;二是在全镇中心重点工作的完成上积极进言献策,较为突出的是全力以赴做好新建张村工业园区电力安装工作。张村吉尔昌制鞋工业园区今年基本建成,为确保园区内工厂顺利开工生产,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各方协调、积极运作,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力安装接通工作,确保工

厂顺利投入使用。

2、包村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所包村朱公堤村的各项工作。工作中注重搞好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团结,明确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把程序,依法管理。今年以来,配合村两委完成了村内饮水改造工作,为村内协调新打一眼吃水井并重新安装了饮用水管道,方便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带领村两委成功化解村内矛盾隐患,维护村内稳定;配合村党支部组织村内党员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真正把活动落实到位。

三、廉洁自律方面。

认真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公务员廉洁自律规定和省委“十个不准”要求自己,自觉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不搞以权谋私。

10.河道管理所长述职报告 篇十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1年7月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省有关部门和部分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并在浙江人大网、地方立法网上发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派员先后赴宁波、象山、桐乡等地进行立法调研,进一步听取当地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和省人大代表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方面意见。9月6日,召开省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以及各地、各方面的意见,法制委员会对草案作了多次研究、修改,提出了草案修改稿。9月14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修改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河道的范围。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未对河道的范围进行界定,实践中易产生歧义。为此,根据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和我省河道管理实际,将河道的范围明确为江河、溪流、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由于蓄洪区、滞洪区在管理要求和措施等方面与一般河道存在不同,建议在附则中明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草案修改稿第二条、第五十四条)

二、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河道管理职责和行政处罚权。草案第七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日常检查、维修养护和其他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并协助河道主管机关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河道的有关管理工作;草案第四十八条赋予其行使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不少地方提出,草案关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道管理职责的规定不够明确,以罚款数额而不是具体违法行为授予乡镇政府行政处罚权不尽科学合理;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目前还缺乏必要的执法力量,随着通讯、交通发展,县级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及时查处河道违法行为。为此,建议删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依法行使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本区域内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并按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本区域内河道堤防、护岸的维修养护和河道的清淤疏浚、保洁等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劝阻破坏堤防安全和污染水面的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草案修改稿第五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

三、关于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草案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护岸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护岸顶部迎水侧向陆域延伸不少于五米的区域;其中重要的行洪排涝河道,护岸顶部迎水侧向陆域延伸部分不少于七米。无护岸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农委和有的地方提出,划定管理范围后,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行为受到相应限制,范围不宜过大,规定为不少于五米或者七米,在河网密布的平原地区难以做到,应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为此,建议区别平原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不同等级河道之间的不同特点和差异作不同规定,即平原地区无堤防县级以上河道不少于五米,其中重要的行洪排涝河道不少于七米,平原地区无堤防乡级河道不少于二米,其他地区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并增加河道具体管理范围划定程序的规定。(草案修改稿第十八条)

四、关于河道的清淤疏浚和保洁。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对设区的市、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定期进行河道淤积情况监测并进行清淤疏浚,以及河道主管机关划定河道保洁责任区、落实责任单位、加强保洁工作的巡查和监督检查等作了规定。有的地方提出,河道的清淤疏浚和保洁是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实践中往往因责任主体、资金保障等不明确影响和制约该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有的地方河道淤泥未经无害化处理即利用,对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为解决河道清淤疏浚和保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增加规定,清淤疏浚计划应当明确清淤疏浚的范围和方式、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淤泥处理等事项,淤泥利用应当经无害化处理,符合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的要求;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应当明确保洁责任区、保洁单位的条件和确定方式、保洁要求和保洁费用标准、保洁经费筹集和监督考核办法等内容。(草案修改稿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五、关于临时占用河道水域的许可。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施工单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有时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开挖堤坝、管道穿越堤坝、修建阻水便道便桥,这些行为对河道影响较大,为保障防洪、堤防安全和排涝畅通,应设定临时许可,加强事前监管。为此,建议增加相应规定。(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七条)

六、关于河道采砂许可。草案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农委和有的地方提出,采砂的单位和个人为同一事项需向两个部门提出申请,手续过于繁琐,应当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申请人。为此,建议将其修改为:“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采矿许可证申请后应当转送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批准的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送达。河道同时属于航道的,应当事先征求同级航道管理机构意见。”“河道砂石开采权,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招标等公开、公平方式出让。河道砂石开采出让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出让方案应当明确采砂范围、数量、期限、作业方式、作业时间和弃渣弃料处理、采砂场所恢复、违约责任等。”“申请采砂许可证,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并具备砂石堆放、作业设施设备和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条件。”(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九条)

此外,还对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和条款顺序的调整。

法制委员会认为,《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经过多次修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切合浙江实际,内容已比较成熟,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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