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2024-10-20

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共12篇)

1.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一

经开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工作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一行各位领导: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开发区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根据安排,我就开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开发区总面积346平方公里,辖4镇2个街道办、?个村、2个社区,人口24.1万。辖内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其中生产加工企业?个,食品小作坊?个,超市?个,餐馆?户,小吃店?户,学校食堂?户,食品经营门店?个,小摊贩?多人,共有从业人员?多人。《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区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管委会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深化改革,理顺关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目前,没有出现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在保障食品安全中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协调。各镇和区直相关部门也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联络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已经建立。2010年9月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确保了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了《开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湛江开发区食品安全。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重点抓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及上岗全过程的法律知识教育,根据管理相对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教育,使《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环节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地教育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水平。截至目前,各成员单位在开发区管委会泰华大厦举办食品安全经营户培训班2期,培训食品从业人员256人,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增强了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各监管部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科学监管水平。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两区整合,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面临机构和职能的调整,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和我区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研究制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夯实了监管责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监管和米、面、油、酱、醋、肉、酒、豆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管,狠抓了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和全区城乡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中,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区农业事务管理局:为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将辖区内各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产品纳入了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治理;开展农、兽、渔药及畜禽饲料添加剂残留及违禁药物的整治,严格种植、养殖产品农药残留检验检测,保证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

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大查处无证照加工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禁用和超剂量命名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市场准入工作。把对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等食品质量检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了乳品、酱油、醋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食杂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区工商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加大查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重点对全区农药、兽药、食品、粮油经销店和各种食品加工(作坊)、熟肉制品加工点等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对全区各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的粮、油、鸡蛋、儿童食品、散装食品及豆制品、奶制品、肉制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区卫生部门:以检查“两证”为突破口,深入宾馆、酒店、农家乐、饮食摊点及学校、幼托机构、建筑工地集体食堂等餐饮消费单位,对其消毒设施、保管措施、“三防”设备、冷藏设备逐项检查。

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严格执行肉品“三章两证”制度和肉品登记制度,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清理病毒肉品、加强饲料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清理了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及农村集贸市场等违规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

集中整治环节:按照监管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分工,区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采购和使用的食用油索证索票情况,对来历不明的食用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追溯其来源。全区共出动执法车辆30台次,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食用油经营户45户次和餐饮户85户次,有效保障了食用油质量和消费安全。

(五)精心组织,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0年以来,根据国、省、市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各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区食安办及时下发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实施方案》,对清理整顿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易、发改等8部门先后深入到全区学校、街菜市场、酒店、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详细查看企业食品采购票据和记录,供货单位资质证等,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现场责令相关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尽快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目前,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仍在深入开展。

(六)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重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农业部门先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检查2次,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4次,出动执法车辆20多辆次,参加执法人员3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21余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案件24起,涉及金额7.1万元,责令整改20起。

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整治重点区域4个,重点单位3家,重点品种8个,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2辆次,执法检查人员25人,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45家,对8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16种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备案,备案率为98.6%。

工商部门共检查批发市场16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300户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62辆次,执法检查人员580人,取缔无照经营23户,查获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30公斤;查获中文标识酒11瓶;查获“赖茅”酒和假冒洋酒共500多瓶;查获假冒“燕京”啤酒231箱;查获问题猪肉393.5公斤;收缴一次性泡沫盒12000个;发出行政指导书615份,行政告诫395份,责令改正通知80份。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12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4778元。

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配合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小组检查2次,作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周报工作,查获处理私宰肉,注水猪肉案件10宗,没收私宰肉,注水猪肉68市斤,共消毁病猪检疫为不合格的生猪产品34市斤。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36个(其中新增20个,变更3个,取消3户,到期换证10户),累计发出酒类零售经营认可证355个。

2.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二

一、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立足点,大力营造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武夷山工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食品安全法》和《条例》学习培训,详细解读《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做好准备;召开食品经营企业座谈会,让食品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工商机关的监管职责,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和经营者应依法遵守的基本制度,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切实增强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影响。

二、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武夷山工商局坚持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食字[2009]64号)及《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强化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三、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着力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力度。

武夷山工商局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的特点,全面开展了2009年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五一”黄金周、端午节、“六一”儿童节食品市场、添加剂市场以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车辆48台次,检查食品单位555户次,确定整治重点地区12个、整治重点单位12个;抽取白酒等13个批次食品送武夷山工商局景区工商所食品安全检查室检测,抽取8批次60个蔬菜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抽检合格率98%。

四、以高科技监管方式为突破点,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在2008年推行食品批发经营电子化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电子台账“全覆盖、全运行”工作。截止目前,武夷山工商局共为78户食品批发企业安装了电子台账软件并实行电子打单,倒查辖区内192户食品零售商所进的食品均有相应的电子单据。自开展食品批发经营电子化监管“全覆盖、全运行”工作以来,武夷山工商局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13件,罚没1.5057万元。食品批发经营户电子台账“全覆盖、全运行”的任务,为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3.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三

十八届五中全会勾画了中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人民的健康水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充足、营养和安全的食品供应是人类健康所必需的。作为“健康中国建设”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会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这是中国在五年规划中,第一次把食品安全战略提到这样的高度。“食品安全”也是“粮食与食品安全峰会”创办以来关注和讨论的主题。通过峰会的讨论,我们有机会分享各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经验,与会的代表也对中国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和政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RC)指导创办这个论坛,一开始就把“食品安全”作为主题,是很有远见的。我们也期待着本次峰会对中国形成更加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制定和实施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提出更具建设性的建议。在此,我想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谈几点看法。

第一,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必须树立国际视野。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在不断发展的食品对外贸易中,各个国家都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中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而且随着食品行业国际化程度的大幅提高,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关注。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早在2004年,国研中心就组织中国50多家智库,对中国食品安全战略进行了研究,正式发布了第一份内容十分详尽的《中国食品安全战略报告》,并与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开展了合作,提出了完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框架的一揽子建议。这些研究成果对中国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直接产生了重大影响。通过这些国际合作,包括国外考察,我们对世界各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理念和成功实践有了全方位的了解。

国研中心每年举办的这个峰会,让我们有机会更加深入了解各国最新的经验。食品无国界。当前,各国的食品贸易日益频繁且日趋增长,食品市场逐步开放的趋势不可逆转。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中国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应当积极借鉴国际上食品安全管理的有益经验,强调公共和私人部门统一行动;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强调风险分析和预防,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循序渐进地逐步国际化;应当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在中央一级有一个权威声音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拥有实现职能所必需的充足人力和资金;应当明确地方政府、行业、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的职责和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特别是,监管部门应该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和有效地提供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信息透明是政府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重要准则。唯有信息透明才能使政府、产业界和消费者开展良好沟通、消除隔阂和偏见。

第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必须加强政府对食品行业的监管。食品监管的首要职能就是执行食品法规,保护消费者。国家食品监管体系包括以下要素:相关可执行的食品法律法规、检测服务、食品危害物和食源性疾病人群的监测、向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提供公开而透明的信息。经过近年的努力,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强化,但基层监管体系仍是薄弱环节,市县地方政府职责仍有待进一步强化。为使中央政策在地方得以执行,要细化、硬化考核标准,将确保食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强化问责机制。

第三,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必须明确界定食品链各个环节所要承担的责任。食品安全目标不可能只通过政府部门的强制性监管而达到,监管与惩罚机制只是政府部门的手段之一。只有食品链中各个利益相关方,即农民、食品企业和消费者都积极参与,才能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产业界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主要通过以下途经进行:一是通过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内部管理;二是与消费者沟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完善行业内部管理制度。目前食品行业这几个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从目前情况来看,食品行业组织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运行还很不规范。食品产业链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通过自己的声誉来积极维护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体系有效运转的核心。政府和社会的监管仅仅是外在的约束。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应通过政府、产业界、消费者、媒体、教育和科研机构等有关各方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完善相互沟通的机制,寻求共同解决食品安全关键问题的办法。

第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应当增强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能力。关于小农户如何融入农业供应链,我们注意到,世界银行曾总结过中欧和东欧转型经济体中小农户和农业综合企业之间协作式供应链的许多成功范例。联合国粮农组织也总结过不同国家的经验,说明在诸多不同条件下小农户通过中间商、牵头农户、公司和合作社与市场取得了连通。协作式供应链是生产者、中间商、加工商及采购商就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何时交货、质量和安全要求及价格等作出的长久安排。这种供应链的特点是,各方是一种伙伴关系,有共同利益,一个重要的特点是相互间的信任。这个问题在中国具有特别的重要性。中国的农业生产结构极为分散,2亿多个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平均每户不到1公顷的耕地。这对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挑战。

中国食品业发生的迅速变化,就是超级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迅速增长。这种扩张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超市对现代消费者的吸引力,以及现代零售业在技术和物流方面所具备的传统零售业所没有的优势。研究发现,尽管很多超市努力通过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认证,花大力气搞检测及追溯体系等手段来吸引顾客,中国的超级食品市场在质量和安全标准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食品行业面临的另外一个重要变化是,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市场不断拓展。一般来说,出口市场比国内市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高,食品安全标准日益成为对外出口市场拓展的一个主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大型出口采购商,特别是超级市场的采购商提出的要求已成为新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对国内农业产业链进行整合,推动了新技术的传播、物流服务的发展,对整个食品产业的进步起着很大的带动作用。超市的迅速崛起和出口市场的拓展,催生了中国农业协作式供应链的快速发展。

国际和中国的经验表明,协作式供应链对参与现代食品市场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是增强食品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工具,也是提升食品安全的重要工具,正在倒逼农业发生“从餐桌到田头”的变化。中国在制定农业政策过程中,高度重视协作式供应链的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并把“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的政策目标是,在中国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各种对农民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协作式农业供应链能得到充分发展,中国农业和食品产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能发挥出自己的优势。我们愿意分享各国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并不断拓展与贸易伙伴和各国农业企业的合作。

4.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四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政府形象。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紧紧抓住食品源头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落实,集中整治不法行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2004年—2010年连续5年食品安全事故为零,2009年成功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620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1家(已发放生产许可证59家,12家正在申请办理中),小作坊100家(均未发放生产许可证);饮食经营服务单位800家,均发放餐饮经营许可证,其中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集体食堂64家,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0% ;注册登记食品流通经营企业1689家,其中大型商场超市11个、食品批发经营企业43户、农村食品经营户926户,有集贸市场32个。

(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体制,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市质

量监督局对食品生产加工实施监管,市工商管理局对食品流通实施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餐饮消费实施监管,市农业局、畜牧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食用农产品实施监督,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公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市教育局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市公安局积极配合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市监察局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必要工作经费。市商务局加强对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的行业管理。市盐务局加强食用盐的监管。市经信局加强食品工业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

(一)广泛宣传强意识,营造全民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围绕“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健康”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生产宣传周和“五五”普法等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举办各类培训班,分别对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监管人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机制抓实施,确保《食品安全法》落到实处

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下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卫生局。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我市及时调整、理顺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强化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食品安全监管站,各村(社区)安排了一名职业化干部任食品安全信息员。同时,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督查考核办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细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演练,有力提升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全市建立了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监管、企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形成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三)突出重点严打击,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围绕生产加工环节抓监管。市农业局加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治理,强化对违法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和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同时,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大了农产品的抽样检测频次,年抽检农产品3800批次,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保持在控制目标之内。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大力开展农兽渔药、饲料添加剂残留及违禁药物的整治,坚持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按进场生猪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对超市、集贸市场等注水肉、病害肉等清理整顿。近两年来,共取缔私屠滥宰446起,查获过期饲料添加剂23包、兽药64包(盒),没有发现违法销售和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行为。市质监局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许可证、进货查验、食品生产过程管理、食品出厂检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主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落实到源头。

2、围绕流通环节抓监管。市工商局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近两年来,先后对问题奶粉、不合格海南豇豆、不合格金浩茶油、地沟油等进行了市场清查和快速检测,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无QS标志一次性食品用品、包装容器等违法行为的进行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7起,责令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230公斤、塑料饭盒370个、一次性竹筷1000双、一次性塑料杯7900个,查扣无证经营酒类120件。开展快速检测1200次,检测样品2350个。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取缔校内无照经营户46户,销毁过期有害等违法食品337.5公斤。

3、围绕餐饮消费环节抓监管。政府机构改革实施之前,由于职能调整尚未到位,市卫生局主动衔接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三防”、消毒设施,保管措施,冷藏设备逐项检查,对食品原料采购索票、进货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进行了重点整顿。近两年来,共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2481人(次),餐具消毒效果采样监测 3242 份,合格率98 %;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50份,责令改正61 家。

4、围绕专项整治抓监管。今年以来,食安委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查清缴问题乳粉、清查地沟油、餐厨垃圾和清查清缴问题辣椒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安全法》颁布二周年宣传月等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诸多隐患

1、食品行业整体水平低,质量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少,小作坊多,生产经营条件差。有60%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其工作人员不到10人,小、散、乱是其共同特点,食品质量控制措施难以到位。特别是集聚在农贸市场周围的糕点、卤菜、熟食、米粉加工企业,以及学校周边的小饮食店、流动摊贩,生产环境、卫生条件、人员素质差,无规范的加工经营场所。由于规模小,又多为家庭经营,不愿投入资金用于生产,对监管部门的抵触也大。

2、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时有发生。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食品质量和安全,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如超范围超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不合格、劣质霉变原料,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禽畜养殖乱用违禁药物及饲料添加剂、激素,使用有毒化学物质浸发干货等情况时有发生。

3、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趋利行为明显。有的食品经营者在成品、原料进货时很少去注意商品的品质,不注意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合格证等内容,只在乎价格,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追求利益最大化,唯利是图思想严重。

4、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管理水平整体偏低。小作坊、小摊贩业主法制意识淡薄,没有建立或根本不执行质量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个人卫生意识,食品卫生难以达到规定标准。无标准生产制约食品行业整体发展,不少作坊不清楚生产的产品执行什么标准,仅凭个人经验组织生产,质量无法控制。企业质量管理手段乏力,原辅材料进货把关不严。绝大多数作坊不具备检验

检测能力,不能做到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一批、销售一批。

(二)监管职能分散的问题依然存在

《食品安全法》颁布后,与之配套的实施办法、食品标准没有建立健全,职能界定不清,操作细则不明确,执法没有依据。多头监管、职能重复、效率低下,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中的突出问题。我市也不例外,从“农田到餐桌”食物安全链的监管分属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农业、卫生等10多个部门,虽然有利于各司其职、发挥优势,但客观上造成了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出现了很多监管盲点、灰色区域,管理缺位和错位现象突出。如食品小摊贩的监管就出现了多部门职能交叉,而又责任不清的现状。这种分段管理体制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增加了食品监管的执法成本,还容易造成执法漏洞,严重了削弱监管的有效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但在整合执法力量、协同执法步调、密切配合作战、信息互通、不留死角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三)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机构建设急待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没有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不足,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各成员单位普遍存在执法工作经费紧张,人员少,执法监督手段落后的问题,与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艰巨的矛盾日益突出。现在取消了行政性收费,法律还规定监管部门进行抽样检验要按市场价格购买样品,以致执法成本大幅上升,只能应付和处理一些面上的日常监管任务。同时,卫生、质监、农业、畜牧等多个部门建有各自的检验检测机构,工商部门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人员、技术、设备低水平重复投入,资源难以共享。

(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难度较大

目前再就业人员较多,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市区,由于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投入少、见效快,因此开小商店、小吃部、小作坊就成为就业的首选。这些人大多在不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就开业经营,而且又不懂法律和政策,因此在执法时常常遭到他们的阻挠和抵触,有的以上访、告状为由,有时还出现“暴力抗法”。有些经营户流动性大,加之所售食品来源不明,进货渠道乱,索证索票难,执法难度较大,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较大隐患。各成员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重服务轻处罚,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低,“东山再起”意识强,而且极易反弹。

四、建议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根据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的现状,必须加强监管部门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监管网络,提高整体防范食品安全的能力。解决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2人,每年财政预算安排工作经费15万元。解决市质监局人员监管经费、购买食品样品费用、检验费等资金缺口35万元。增加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更新、改善检测条件,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公益性质的“食品检测中心”,集中整合优势资源,强化对全市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检测,全社会共享食品检测信息平台和资源。

(二)建立奖励机制,完善舆论监督

注重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奖励办法,安排专项举报奖励经费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案件,达到实时监管的效果。

(三)健全协调机制,消除监管空白

在相关法规制度完善之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职责,通报信息,逐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敏锐、更加有效、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组建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由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农业、畜牧、公安、城管等部门和单位抽派专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与食安委合署办公,市政府办联系食品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任大队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但不脱产,配备一台执法车。执法大队定期(每季不少于一次)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站,整合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安监员、协管员等工作职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万元。同时,市财政安排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经费1万元共27万元。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各监管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制定管理规定,规范经营活动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庆市、广东省等一些地方,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地方《食品安全条例》。借鉴重庆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尽快拟定《资兴市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规定》应重点明确细化监管部门职责,做到监管不留死角。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

规范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资兴实际,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业标准,特别是“五小(企业、作坊、摊点、餐馆、食堂)”行业标准。整体规划布局、引导和规范城区、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将建设、城管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延伸到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小作坊走联营做大的发展道路,帮助企业制订内控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大力宣传力度,增强法制意识

5.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五

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情况汇报

**年5月15日,市食药局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年5月18日组织全体乡干部、村支两委、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大小超市负责人、餐饮店负责人、药店、小型酒厂、榨油厂等召开了全乡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乡长张莉娜同志主持。会上由分管领导李开碧同志组织学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乡属各单位、村、社区协管员等专题培训。并对如何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布置,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张莉娜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李开碧同志为副组长,协管员、综治办、事务办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农技站负责人、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各村主任等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侯道良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将任务分解层层落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与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等签定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抓好落实

对乡村组干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申报力度,凡是对单餐超过50人以上的各类聚餐活动必须申报,申报时间至少提前3天,需经村委会审报加注意见后报食品安办审批。

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

一是对全乡各村流动厨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报乡政府登记备案后邀请市级部门专业人员对全乡厨师进行培训,并加强厨师从业管理。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近期对学校、卫生院、政府食堂、养老院等进行安全检查,对伙食团人员进行体检,完善伙食团基础设备,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学校、卫生院、政府食堂、养老院等食品安全。乡属安办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监管检查。

三是召开个体工商专题会议。要求各商家做到进货渠道正规,随时盘点库存食品,做到六查六看,查看保质期是否过期;查看包装是否破烂;查看食品是否变质,变味;查看主体资格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查看经销食品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查看隐患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是否落实。严格杜绝过期变质霉烂食品销售和食用。

四是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乡卫生院要对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全乡无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将极时处置,减轻损失,对影响极大,造成严重损失,将追查相关人责任。

四、加强政府党风政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组长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权责明确,齐抓共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6.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六

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情况汇报

2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3月1日组织全体乡干部、各村负责人、学校校长及卫生院院长召开了全乡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组织学习《沐川县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沐府办发[2012]1号文件),对协管员作专题培训,并如何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成立了以乡长王邑丹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胡佩珊为副组长,协管员、计生办主任、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各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李世成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将任务分解层层落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宣传,做好申报

乡村组干部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群体性聚餐的申报,凡是单餐超过50人以上的各类聚餐活动必须申报,申报时间至少提前3天申报,待村委会审核加注意见后报乡食安办审批。

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

一是对我乡各村流动厨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报乡政府

登记备案,邀请县级部门专业人员对我乡厨师进行培训,并加强厨师从业管理。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近期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对伙食团人员进行体检,完善伙食团基础设备,加强食堂的公共卫生管理,建立台账,做好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乡食安办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是召开个体工商户专题会议,要求各商家做到进货渠道正规,随时盘点库存食品,查保质期是否过期,查包装是否破损,查食品是否变质变味,杜绝过期变质霉变食品销售。

四是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乡卫生院要对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乡无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7.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七

营养食堂精细化管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严禁变质腐烂食品、禁止食品进入食堂, 按照区教育局的“四统”模式,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指定专 (兼) 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索证、验收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注意索取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并经供应商签字或盖章。采购的食品经专人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一律拒收。并认真做好进货验收登记工作。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进货查验记录, 不得涂改、伪造, 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对干货的管理, 要求离墙离地, 分区分类, 保证原材料达到100%的安全。

学校加强对食堂工人的培训, 对食品的清洗严格要求, 做到食品清洁, 卫生。首先对需清洗的蔬菜等材料进行去根去杂物, 并及时打扫杂物倒入垃圾桶。再按5%的食盐比例浸泡15分钟后, 进行第一次清洗, 清水清洗完毕后再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清洗。保证食材干净。

把好食品加工关, 特别是在食品熟加工中, 做到少量、翻炒、熟透, 根据食品的量进行多次加工, 并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佐料、食盐的搭配, 并且严格要求佐料、食盐在食品加工好以后再放的科学烹饪方法, 保证食品色、香、味俱全。严把食品留样关。留样饭菜各为200克, 留样为时间48小时, 并规范填写标签和留样记录, 做到专盒专柜、双人双锁冷藏保存管理及按时销毁。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餐具消毒工作, 通过开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多方面宣传教育。首先要求学生在家把餐具进行消毒, 经过班主任检查清洁后再交到食堂作“二次高温循环消毒”, 学生餐具做到专人专用, 防止交叉感染。学校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区域, 消毒区域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加强校园周边治理

小贩摊点给学生带来的危害是无穷的。一是在拥挤的校门公路旁摆摊设点, 学生围购零食极有可能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二是“三无”食品的激素、色素、地沟油等不卫生元素会导致孩子腹痛、呕吐、腹泻以致食物中毒及早熟、致癌, 从而蕴藏了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三无”食品所携带的白色垃圾污染了校园周边环境, 违背了我市、区“五城联创”、“整脏治乱”工作要求, 玷污了学校纯洁的圣地。

鉴于当前社会现象, 学校为学生点灯, 为孩子请命。加强学生养成习惯教育。学校以“拒绝零食, 杜绝‘三无’食品, 促进健康成长”为主题, 利用国旗下讲话、领导讲话、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强化养成教育, 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养成习惯。

推行奖惩机制。机制明确规定:凡在校园周边摊点购买、食用“三无食品”的, 扣除该班级操行分2分/人次, 且取消其年终优秀班级评比资格;凡学期内无购买、食用“三无食品”的班级, 在其操行总分中加1分/周。推行奖惩机制, 杜绝“三无食品”, 有效抑制了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滋长。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学校每天上、放学时段安排一名执勤领导、两名执勤教师、两名执勤保安及多名少先队干部在校门口执勤。执勤人员负责接送学生上下车, 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同时督促学生不购食零食, 不携带零食进校园, 如有发现, 严格按照《奖惩机制》处置, 并予以全校通报。中午时段, 严禁学生走出校门, 学校利用“书香餐厅”、科学实验室、学生兴趣班等功能室及相关体育项目留住学生, 从而既丰富了学生课外业余文化生活, 又排除了因学生哄闹不安引发的安全隐患, 也消除了因学生外出或购买零食而引发的各种安全隐患。

严禁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 一经发现小贩小摊, 学校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以彻底清除道路交通、食品安全隐患。

打造食品安全体验厅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孩子们手里的零花钱也与日俱增, 然而由于一些不法厂家生产的“三无”食品流入市场, 使孩子所购食品失去了安全保障, 轻则会食物中毒, 危害健康, 重则还会危及生命。因此必须指导学生学习一些有关食品安全等知识, 使学生懂得安全的重要, 在购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 从而树立安全意识, 从精神上远离安全隐患, 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 使学生安全、健康地成长。

为此, 学校着力打造食品安全体验厅, 为学生提供一个食品鉴别的教育基地, 为孩子搭建健康成长的平台, 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家长会、“小手拉大手”暨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三进”系列活动, 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养成教育, 丰富学生食品安全知识, 提高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学生从小讲卫生、拒绝“三无”食品的良好习惯。

8.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八

关键词:冷藏设施 隐患性 加工场所 进货渠道 卫生意识 交叉感染 宣传 培训 制度 落实责任

中图分类号:R15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4-0030-02

农村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而农村因红白喜事自办的家庭宴席更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由于这种群体性聚餐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往往被忽视,导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加强监管,强化宣传,规范行为,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杜绝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尤为重要。

蒙城是农村城市,有着厚亲重友的传统习俗,全县130万人口中70%居住在农村,致使农村有一个庞大的自办宴席的需求。同时,随着蒙城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家自办宴席的人也在不断增加。针对蒙城县农村自办宴席的现状和问题,笔者做了社会调研,总结出了:

1 蒙城县农村自办宴席现状与问题:

家庭自办宴席的现象在我们蒙城农村由来已久,这样的聚餐活动具有与红白事紧密结合、邻里相聚热闹、家人帮忙方便、自家畜禽随可宰杀、剩菜剩饭利用率高等特点,所以深得老百姓的喜爱。但这种自发兴起的办家庭宴席的活动,也存在着不少食品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村家庭自办宴席能力不足将会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由于蒙城农村家庭办酒席一般桌数都较多,而且都是几天连办,办事当天往往要办上几十桌,客人分为两三轮就餐,由于时间紧张,剩菜的再利用、炊具的洗刷质量等,都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由于客人较多,临时烹饪显然不能保证用餐速度,得提前将食品制成成品或半成品,半成品、熟食、原料长时间混放,容易引起食物中各种微生物的大量繁殖。特别是高温、蚊蝇乱飞的夏季,更是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隐患性。

(2)食品加工卫生条件简陋、不完备将带来食品安全隐患。自办宴席场所大都选择在家里,条件十分简陋。炉灶采用地锅,燃料使用煤球或木柴,灰尘较多。食品加工用具一般都是临时租借,没有消毒设备。生产、加工场所不分,加工工具也是生熟不分,交叉污染,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猫、狗、鸡、鸭、鹅等家禽家畜可长躯直入加工场所,极易污染,成为肠道传染病滋生之源。

(3)食品原料进货的渠道非常复杂。由于考农村卫生意识差,蒙城农村自办宴席在原料进货上本着节约的目的,大部分是从集贸市场上购买的,进货渠道比较混乱,肉制品常常未经有关部门检疫,特别是熟食,就近购买一些无证经营的,导致一些假冒伪劣食品成了农村宴席餐桌上的常客。

(4)健康安全意识淡薄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由于农村宴席所请的厨师均是临时雇用,这些人未经过健康体检,没参加过卫生知识培训,没有领取健康证;由于缺乏卫生意识,其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和加工方式不规范,如个人卫生状况不佳、烹饪菜肴过程中随手擦汗、用锅铲品尝菜味等,都为宴席的食品安全埋下卫生隐患。

(5)聚餐人员复杂容易带来疾病交叉传播。农村宴席,邀请的人员较多,除亲戚朋友外,还有同事、领导和本村居民,难免有个别人患有肝炎、伤寒、痢疾等传染病,或携带病源菌,增加了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机率,传播疾病的可能性极大。

2 蒙城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笔者认为:作为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形式,杜绝农村自办宴席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只要我们加强宣传,因势利导,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就能不断改进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1)加强宣传,提高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要把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列入政府年度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点。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食品安全宣传当作大事、要事,创新形式,采用小品、戏曲、广播、电视等群众最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细化分解食品安全的各项内容,从广大农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联系最为密切的肉、菜、粮、油、米、面、豆制品等入手,介绍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切实将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延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触角,建立组织。县、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项工作机构,乡镇一级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工商、公安等各级派出机构负责人参加。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细则,依托乡镇卫生院这个平台,明确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加大对农村流动厨师的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工作。凡从事农村家宴的厨师,必须到所在乡镇食品办登记备案,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以增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意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完善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农村宴席所需食品及原材料、佐料检查制度。大实行对农村自办家庭宴席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的全程监管。村食品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办宴席前一天派相关人员到主办户实地察看,包括对家宴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采购、厨师健康状况、原佐料、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凡在自家举办5桌以上宴席的,要提前三天报告;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填好本辖区家宴情况的当月报告备案表,并及时上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分季度将本辖区内家宴举办的整体情况书面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4)落实责任,强化农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追究责任。对红白喜事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实行辖区责任制,每季度核查一次,每年要对各级相关部门进行一次严格考核。针对农村自办宴席面广量大,为了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建立督查制度,结合“食品放心工程”不定期对准备自家办酒席的家庭进行抽查、检查,并将其检查结果作为年终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由于监管不力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或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隐报、瞒报、谎报、迟报的单位,要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自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市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58家,63个产品单元,涉及大米31家、面粉3家、饮用水3家,食用植物油3家,黄酒3家,食糖分装3家,速冻食品3家,全脂奶粉2家,其他产品单元(糕点、方便食品、酿造食醋、水果制品、其他酒、蔬菜制品、调味料、软体罐头)各一家。《食品安全法》颁发后,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从源头把关,将行政管理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上部署《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副局长经常与稽查队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一线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本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

共有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期满换证,截止目前18家企业均已换证,对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请换证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做好获证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评定获证企业54家,在评定过程中依照《银川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中所有相关记录进行评定,与许可证年审、证后监管、定期监督检验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有效性。并及时将年审和评定结果录入动态监管记录中。二是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检计划。严格执行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下达的食品抽检计划。2010共对9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抽样,共抽取样品105份,合格98份,不合格5份,合格率93%。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100%。三是加大巡查、回访频次,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规定》。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分类、分品种、分规模进行检查。通过巡查、回访了解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现状,掌握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采取抽查企业的方式,对获证企业持续保证生产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9家。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33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限期整改问题85件,现已整改落实82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8家生产企业和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不限期,整改落实完成后,通知我局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记录到监管档案中,共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查处。确保企业持续保证发证条件。全年共对59家企业进行172次巡查和回访。

巡查频次,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了我市食品生产安全。

总之,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委、市政府、银川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宣传贯彻好《食品安全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使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灵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十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农资经营单位2848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27家,分布在粮油、酒类等行业,均属小型企业;食品经营企业1990家,其中食品批发、配送企业44家,零售企业1217家;农资经营单位78家,牛羊、生猪屠宰点9个,生鲜乳收购点19家;餐饮单位725户,其中餐馆556户,农家乐(牧家乐)53户,学校食堂52户,集体食堂31户,工地食堂23户,从业人员2280人,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了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8%,餐具卫生监测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5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多次组织协调市卫生、质监、工商、农牧等部门研究讨论上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以及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与保障民生、构建和谐海北等一系列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1、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6月9日,我市启动了以“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兰州”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代表出席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志武在启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切实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作为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推动活动的全面开展。

在宣传月期间,以市、县电视台、报、文化广场大屏幕、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为平台,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不同对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置街头宣传栏、挂图、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在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监督检查逐户宣传,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设立咨询台讲解宣传,组织伪劣食品展览宣传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识假辩劣能力。截止目前,我市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00余次,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资料1万余册,印发宣传单2万余份,播出电视专题节目3期,新闻50多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2、抓好学习教育,努力提高行政监管和执法水平。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和强化人员学法制度,把《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做到了时间、人员、教材“三落实”。截止目前,全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通过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对3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通过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及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事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行政监管和执法水平。

3、加强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重点抓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及上岗全过程的法律知识教育,根据管理相对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教育,使《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环节有效结合,最大程度地教育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水平。《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工商部门对全市1990户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和26家食品经营私营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并与每位食品经营户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卫生部门对全市餐饮从业者2280人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增强了餐饮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质监部门深入企业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科学规范生产、依法诚信经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强化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根据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切入点,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订工作方案,狠抓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了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等工作。通过整顿使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餐饮消费环节,卫生部门在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全面建立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制度,规范食品原辅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餐饮业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盐、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不按要求对原辅料进行索证审查和检查验收的行为;及时开展了节假日和重大经贸、文化、旅游活动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截止目前,对全市餐饮具抽检3187份,合格率83.02%。通过抽检,进一步掌握了我市餐饮具消毒效果,为今后的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卫生部在餐饮业中开展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具体要求,在西海镇、海晏县、刚察县、祁连县餐饮单位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对县城以上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查处率达到100%,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8%;食堂和县城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达到100%;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达到98%,对餐饮业食品添加剂查处率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各餐饮单位(含食堂)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西海镇地区与餐饮业单位负责人签定了《餐饮业单位卫生管理落实责任书》、《餐饮消费安全承诺书》等,明确了餐饮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截止目前,对全市80户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餐饮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警告7户,罚款40户,罚金46650元;停业整顿13户,依法取缔3户;没收过期劣质食品17户(次)355.2公斤,价值1874元。

——流通环节,工商部门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为抓手,切实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机制保障,逐步形成了准入体系、监管体系、监测体系、维权体系、自律体系和预警体系等长效机制,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关注食品安全,实现了自我监管、精确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有机结合,使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一是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二是完善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三是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四是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五是完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六是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制度,严格防范食品安全突发问题。截止目前,工商部门查办各类案件635起,收缴罚没款29.92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447起,案值103.6万元;简易程序188起,罚款3.26万元;用《食品安全法》办案7起,收缴罚没款1.72万元。

——农产品环节,农牧部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种植业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国家禁用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二是开展农畜产品市场整治。对牛羊、生猪屠宰重点监控,不断加强养殖环节的生猪检疫,推行动物标识,对无耳标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牛羊不许调运,对病死猪牛羊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使用、不售出、不转运。三是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对全市19家生鲜乳收购点进行全面检查,共抽取生鲜乳样品25个,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样品。四是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对全市的47家(私营10家)的兽药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规范了经营行为。五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与工商、质监、经贸、公安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深入四县对78家农资经营单位开展了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兽药、种子和农机具等农资产品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22家,查处无证经营饲料1起,饲料7.35吨,案值378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0550元。

——生产加工环节,质监部门认真做好食品企业备案清理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将我市所备案的食品企业海北福祥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制定的雪莲花、藏茵陈和祁连绿野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虫草鹿鞭酒、鹿茸雪莲酒和鹿茸血酒的标准进行了清理统计。结合“质量和安全年”和《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把宣贯落实《食品安全法》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两手抓”和“三先一严”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修养,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我市食品工业基础薄弱,大多数食品依靠市外进货,缺乏必要的源头监管手段和措施,缺乏源头和事先监督的基础。二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唯利是图,缺乏诚信,道德缺乏,不注重食品质量;有些消费者受个人收入低等因素的制约,忽视产品品质。三是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意识较低,自我保护能力较低,间接造成了违法食品有市场需求、违法者有生存空间。四是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村牧区市场信息闭塞、农牧民消费水平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特点,向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转移生产经营场所,而且加工设施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低,生产条件差,执法难度大,给食品安全造成了隐患。五是《食品安全法》实施食品监管体制调整后,监管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从事食品监督的执法人员和检测人员数量明显不足,现有人员学历、专业能力水平尚存差距,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由于食品安全经费不足,农产品、食品监测设备缺乏、餐饮监测设备陈旧,取证工具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各环节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六是卤肉、糕点加工等小作坊哪个部门监管不明确,相互推诿,出现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四、工作建议

通过《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强化了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行政监管与社会治理、政府责任与企业责任的统筹,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和科学监管的理念。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力度,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及相继出台的国务院实施条例的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一是通过学习,使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机构更加清晰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二是明确企业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其法律意识,促进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自身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和鼓励遵纪守法、食品安全管控好的企业、单位,威慑制假售假生产经营者和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单位。三是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其知晓食品安全获取信息的渠道和举报、投诉及事故处理报送的渠道,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得知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成为自身权益的维护者和社会食品安全的监督者。

(二)增强政府统筹力度,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一是要建立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随着省、市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不断明晰,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积极主动、及时做出调整,力争实现高效监管。二是创新管理手段,强化四级监管网络网底——村级层面监督能力的建设,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小餐馆、小食品店、流动摊贩的监管。三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区域责任、严格督查考核三方面入手,实施安全保证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增加执法人员的编制,优化人员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11.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篇十一

消费提示

脂肪酸组成作为油品的特征指标,可通过脂肪酸碳链组成上的配比与产品标准中的各碳链脂肪酸含量比较,来鉴定油品中是否掺杂其他油脂。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散装油,选购包装食用油时,仔细查看其标签、品牌、配料、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家中不宜贮存过多的食用油,在使用时要本着先买先用、用完再买的原则。越是品质好的食用油越容易氧化变质,因此,最好用深色瓶密封保存,存放在阴凉干燥处。

2.啶虫脒属于新型杀虫剂,氟虫腈属于苯基吡唑类杀虫剂,两者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生产企业和农户应该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造成农药残留超标。建议消费者买回蔬菜后先用清水冲洗3遍,然后放入淡盐水中浸泡片刻后再冲洗一遍。对包心类蔬菜,可先切开,放在清水中浸泡1小时,再用清水冲洗。对豆类蔬菜,在下锅炒或烧前最好先用开水烫一下,以去除部分农药。用淘米水洗菜也能去除残留在蔬菜上的部分农药。

12.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 篇十二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三周年之际,区人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必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深入贯彻实施,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我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装备、经费等都优先予以保证,加大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力度,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我区经济强劲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3年全区发生各类事故242起,造成81人死亡;2004年发生各类事故237起,造成65人死亡,起数下降了2.07%,死亡人数减少了19.75%。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仍面临严峻的挑战。这几年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但仍时有事故发生。去年底机场高速路A1标段发生了11·28事故,虽然不是属长乐区企业发生的事故,但统计范畴列入长乐区。去年12月6日永益针纺织公司的厂房倒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八人受伤。今年工矿企业虽然没有发生事故,但其他事故仍较突出,今年5月17日发生在松下村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因是炸药爆炸,所以归属刑事案件。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暴露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二、我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1992年《矿山安全法》的出台,是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工作的起步,十年后的2002年《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扎实推进了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1、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基本形成。

2002年7月长乐区安监局设立,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的时期。我们就是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起点,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活动。每年的六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都以宣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为重点,开展宣传咨询系列活动。结合“法制宣传日”、“平安长乐”宣传活动,运用新闻媒体、墙报简报、宣传专栏、“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三年来印发《安全生产法》单行本30000多册;印发《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6000多本;印发《安全生产法》大型招贴画300套;印发《安全生产法》宣传手册5000多册……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005年1月1日出版的《中国安全生产报》用较大版幅刊登了长乐区抓《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多管齐下的做法,如多年来坚持自办《长乐安全简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编印了《长乐区安全生产警示录》等书籍,供工矿企业管理人员吸取血的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建立了长乐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站;设立了长了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等。这些都形成多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

2、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相关条款,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区政府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柯区长是安委会主任,各乡镇(街道)也一样,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局面已形成。政府方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的工作,就是由安委会来牵头。区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会议,每逢重要时期(如春节、五

一、国庆等),区长都亲自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并召开会议进行布置,确保重要时节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已形成政令畅通、雷厉风行、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长每年都与18个乡镇(街道)及34个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我区还将《消防安全责任书》、《乡镇船舶安全责任书》都并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不再进行单列重复签订。每年都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区政府进行表彰奖惩,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2)应用《安全检查表》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权利,也是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我区多年来开展安全检查一直推广应用《安全检查表》方法,还专门编印了《安全检查指南》一书,对全区的安全检查起到了指导且实用的效果,该书也深受兄弟县(区)区的好评。

每次部署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都附上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检查表》统一汇总到区安监局。经过对《安全检查表》的统计、辩识和综合,再针对性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这种方法检查面广,发现问题较全面,也防止了安全检查走过场的现象。应用《安全检查表》开展安全检查很有实用价值,值得推广。

(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02年以来,我区以高危领域为重点,立足于标本兼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4年集中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区场、锅容管特设备、渔业生产、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公众场所、学校、民爆物品和工业卫生等十二个方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非煤矿山整治 由区国土局负责牵头。矿山采矿权一律进入阳光招投标,获得采矿权的矿长、安全员、爆破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这是前置条件。规范了矿山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实行矿山安全生产日记制度,所有矿山必须执行。按照《矿山安全法》要求,从建章立制、培训教育、整改隐患入手推动矿山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已连续三年实现矿山无死亡事故。

危险化学品整治 由区质监局负责牵头。突出抓了“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全区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52家,38家已通过安全评价,37家已申领了危化品证。目前正在着手对生产危化品企业督促其申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许可证,涉及到危化品监管的八个部门,各尽其责,依法严格监管,确保了我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处置的各个环节不出事故。

液化气区场整治 由区建设局负责牵头。全区15家液化气充装站都经过整顿,将原来简易充装改造成合符规范要求的充装站,每站都投入了几十万元,并经验收投入使用了。近两年侧重液化气经营区场安全整顿:一是规范经营网点,布点工作;二是抓好钢瓶送检工作。目前大部分经营网点已经过安全认可,投入经营。全区钢瓶经过两年的整顿,已检测近5万个超期钢瓶,成效明显。下一步还要继续整顿规范农村液化气经营网点,把农村经营区场也要规范起来。

锅容管特设备整治 由区质监局负责牵头。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全区有锅容管特设备2500多台,有气瓶88120只。对在用的特种设备一律强制检验。整治锅炉3台、压力容器31台、起重机械48台,完成171个单位压力管道普查登记工作,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300多人进行了培训发证。

渔业生产整治 由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牵头。重点是对大马力(150匹)船上人员10人以上的进行监控。要求设施配备齐全,船舶年审和职务船员持证,船员安全“四小证”配齐,渔船人身保险落实,通讯设施完好。去年对24艘“三无”铁壳船进行强制上排检验,不适航的3艘强行封港。梅花、海星港口信息站都能有效发挥通讯保障作用。为有效实施海上抢险救灾行动,我区还组织了一支30艘船体性能良好的渔船组成海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使之能适应《应急预案》要求的队伍配备。

建筑施工整治 由区建设局负责牵头。列入区建筑安全监管的施工企业都比较规范了,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内业到现场安全管理都能严格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要求执行。清理整顿农村“三无”施工作业正在起步过程,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是动态的,还要继续抓紧抓落实。

道路交通整治 由区交巡警大队负责牵头。开展了交通安全大整顿,联合对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黑点进行治理。已整治7处路段隐患,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

水上交通运输整治 由区交通局负责牵头。加强对渡口、渡船及运输船的检查频率,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以上。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加强对“四客一危”的安全监督,坚决取缔“三无”船舶,有效促进了水上交通运输秩序的好转。

公众场所消防整治 由区消防大队负责牵头。整治的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治理,包括商场、区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责令裕利达、好天下宾馆、天一酒店、奎桥不夜城等32家单位限期整改,对五家实行挂牌督办,促进了整改工作。

学校安全整治 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重点在七个方面加以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防火、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制度;二是建立校内外师生各项活动、大型活动预案报批制度;三是完善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四是加大学校危房改造力度;五是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方面整顿;六是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用车安全管理及校门口交通安全整治;七是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安定稳定。

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整治 由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牵头。去年检查涉爆行业场所单位544家次,其中限期整顿36家,停业整改4家,整改各类涉爆隐患79处,查处涉爆案件9起共10人(其中1人刑拘,移交起诉2人,治安拘留4人),收缴炸药25.65公斤、雷管25个、导火线586.2米。查处了林朝龙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目前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实行疏堵结合,不搞一刀切的“禁燃禁放”规定。采取烟花爆竹专营、实行安全条件准入制度,审批了经营网点74家;但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实行禁止的措施,因为生产烟花爆竹是高危企业,必须堵死。经过疏堵结合,老百姓也十分拥护,基本上杜绝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工业卫生整治 由区卫生局负责牵头。摸清了全区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工矿企业有448家,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作业工人有17898人。职业危害主要分布在金峰、鹤上、鹤城、古槐、松下等16个乡镇(街道)。每年都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较好完成福州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卫生检测任务。但工业卫生治理任务还很重,路还相当漫长,要继续深入持久的抓下去。

(4)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从2003年以来,我区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着手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依法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目前已在建筑、危险化学品实施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非煤露天矿山正在落实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工作。近两年也不断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从业的水平。

(5)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为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区安监局专门设立了“长乐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4人,专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培训中心获得省安监局颁发的培训资格证书。从2003年至今先后举办了14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培训了1365人,有1358人通过考核获得了从业证书。已对300多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核,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轮训一次。

(6)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重点强化和规范了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首先执法人员经培训亮证执法,做到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两年来经济处罚11家生产经营单位,处罚金额32万元;责令26家工矿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提起听证请求的4家,按规定程序听取了被处罚单位的申辩,都较圆满地实施了行政处罚。特别对经济处罚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规范办事,罚款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

(7)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安监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66号令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了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责任。从2003年以来,分别查处了:鑫海钢铁工地4·6一死一重伤事故;阳光花园6·27死亡事故;海兴名优水产品研究开发有限公司8·21死亡事故;鹤上东平塑料加工厂9·30死亡事故;永丰针纺有限公司10·5死亡事故;解放路旧城一期改造工程工地11·19溺死事故;中港福建基础建设台泥项目部11·23溺水失踪事故;福建砂石公司12·5死亡事故;鹤保金属制品厂2·9一死四伤事故;永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15一死四伤事故;东宇不锈钢5·29死亡事故;营前岐头铸造厂7·3触电死亡事故;吴航不锈钢8·19触电死亡事故;永益针纺织12·6一死八伤事故等,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依法追究了15个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每起事故都做到有立案、有调查证据、有组织调查组讨论、有结案。

(8)建立安全生产救援体系

我区编写了《长乐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写了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写了各部门单项的应急预案,加上华能福州电厂和长乐国际机场等预案,区政府将其汇编成册。目前正在应用这些《预案》开展演练工作,这项工作也是《安全生产法》要求的一个方面。全区各高危企业都针对性地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以防万一。

三、存在问题

我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在实施落实上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些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

1、对这两部法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许多难处,有的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配套,业主的安全意识差,难以真正达到依法监管。所以就难免存在一些监管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和不到位现象。

2、还有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内部管理机构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无证上岗、不按章办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还不断发生;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现象较普遍;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欠帐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保障水平不高。

3、非法生产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矿山私采、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在个别乡镇(街道)还较为突出,有的还不同程度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4、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落实不到位,只讲发展经济,存在越过或避开安全生产监督把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四、今后工作思路和几点建议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区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坚持不懈地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工作,不遗余力推动安全生产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实现由行政手段为主向法律手段为主的根本性转变。

1、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学习热潮,开展新一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进一步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促其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高法律修养。用一年的时间对各工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依法从业的培训教育。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达到自觉依法安全生产。

2、加快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步伐。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这两个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已起步了,但要加快步伐,对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今年内将申办有关许可证工作落实到位。对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待省政府文件下达后即起步。

3、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应急救援、责任追究、执法程序等工作。尤其要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规,进一步规范安监队伍的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将从综合监督的职能定位出发,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安监工作,并要积极探索监管执法途径和新方法。

4、加强“双基”工作,推动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突出和加强企业这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努力推动企业责任主体的落实,加强基础、基层工作,督促企业在生产的各环节、全过程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严格安全制度、落实操作规程,约束安全生产行为,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标准化作业。

5、几点建议。

(1)建议要尽快出台《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解决安全生产法律中未明确的细节问题,可操作性要强。

(2)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例如,《安全生产法》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表述,形成多个执法主体,不够严密;对乡镇(街道)这一级政府安全监管的职责规定不明确等。

(3)同一违章行为在《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一致,应修订一致。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我们一定要以这次《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激发生产经营单位对法律的善意,坚决克服以罚Φ南窒螅岢氖欠傻姆窬瘢ㄉ韬托称桨渤だ郑丛彀踩榷ǖ纳缁峄肪扯恍概Α?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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