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方案(共2篇)
1.荔城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方案 篇一
高桥镇中心学校
2011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的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长沙市《2011年长沙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结合我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狠抓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程序,严格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集中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和“小饭桌”,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我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放心。
二、目标任务
1、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硬件条件,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设施、器具进入食堂。
2、全镇各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要100%达到食品量化分级管理C级以上标准,其中:60%学校食堂和新建食堂要达到B级标准,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安全事件发生。
3、加强学校食堂安全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食品原料定点采购索证制度、食堂餐具洗消卫生制度,食品饭菜留样制度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4、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自供水必须通过卫生防疫部门检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师生使用。学校饮用水设施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5、定期对是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实施持健康证上岗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6、定期联合食品监督、卫生、工商等部门,彻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和“小饭桌”。
7、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学校的食品消费环境,促进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和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阶段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4月10日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10日-4月15日)为安排动员阶段。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落实任务。
第二阶段(4月16日-5月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方案,逐项落实。
第三阶段(5月10日-5月18日)为总结评估阶段。对照目标任务,自查评估,形成总结,书面上报。
第四阶段(5月18日-6月30日)为整章建制阶段。提出整改要求,上报县食安办。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梁再军 副组长:饶富仁 成 员:简定芝、罗海武、陈正凡、刘新民、李霖滋、杨晓纲、汤卫平、张延虎、周英姿、汤菊元、汪希稳、陈 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饶富仁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具体办公。
五、整治措施:
1、加强各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工作。各校要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校舍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特别是寄宿制学校,食堂饮食、加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杜绝油漆桶等有毒有害器具进入食堂。
2、积极实施食堂量化分级达标工作。夯实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按时达标。
3、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健全原料定点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新鲜,原则上米、面、油、调料品等原料要每周采购一次,蔬菜每天采购一次;建立采购索证、记录制度,必须到有销售资质的商店、企业采购原料,要及时索取票证,做好出入库记录;建立食品加工制度,规范食品加工、销售程序,确保食品安全;建立食堂卫生制度,规范餐具洗消毒操作,定期打扫卫生,防止细菌污染食物;建立饭菜留样制度,配备保鲜冰箱或冰柜,留样饭菜必须保存24小时以后销毁。
4、做好新鲜饮用水安全管理。学校自供水必须通过卫生防疫部门检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方可饮用。食堂和水井要远离厕所30米以上,水井口要高于地面30厘米以上并加盖,防止雨水倒灌入井,水井上方要修建房舍或保护设施,门窗必须加锁。学校要定期对饮用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
5、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把食堂从业人员选聘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食品加工资格,持卫生健康证,且心理健康,思想觉悟高,要有村组或相关部门人员担保证明。食品从业人员要积极自主参加县集中举办的培训班,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和安全意识。
6、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饭桌“清理整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月对校园周边没有经营资质的饮食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一次,不断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7、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开展全镇小学食品安全大检查每月一次,重点清查未按规定从非法渠道购买的食盐、调味品、食用油等原料,对发现问题的就地销毁,存有安全隐患的要逐项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日期、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学校食堂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认真落实“蛋奶工程“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要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防止工业用盐、有毒添加剂等物品进入食品加工流程。学校食堂经营模式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承包,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现在正在采用校外人员承包模式经营的,合同到期后必须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
高桥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高桥镇中心学校
关于切实加强全镇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我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杜绝恶性流血事件发生,高桥镇中心学校制定了《高桥镇中心学校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安全教育月活动从4月11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活动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总结三项内容。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一是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与各学校校长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二、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1、各学校都召开领导班子会、师生动员会、法制教育报告会。
2、开辟了宣传途径。一是建立固定宣传专栏,开辟了广播宣传教育园地,部分学校通过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各项制度、安全常识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向师生、学生家长进行宣传。
3、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各学校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向学生讲解有关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种类及危害,教育学生不购买、不携带管制刀具,号召学生参与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活动,主动上交管制刀具,积极检举私藏管制刀具的行为;二是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栏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并抽出一定的时间集中学习,把防雷、防电、防火、防毒、防踩踏、防暴力事件、防恶性流血事件等知识,化难为易,化抽象为具体,有计划、分步骤地教给学生,让学生增长判断安危和避险逃生的能力;三是加强保安管理,各学校保卫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保安或门卫的管理,严密防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有效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4、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了认真排查。一是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和收缴,并登记造册上缴公安机关;严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二是对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存在的问题,避免学生打架斗殴等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养成教育。三是对学校寄宿生进行清理排查,严禁学生携带各种违禁物品,如小刀子,打火机、尖锐利器等,严禁学生乱动电器电线,严禁学生滑楼梯、攀爬阳台、做危险性游戏,严禁学生在校园里追逐打闹,严禁学生干有危险性的活儿。严禁学生在宿舍里上下窜铺,打闹,点燃蜡烛等,严禁学生进入学校建筑施工工地,避免危险事件发生。
通过以上安全教育,提高了我镇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我们相信,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不珍惜生命导致的。
高桥镇中心学校
2011年4月18日
2.荔城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方案 篇二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建三江教育关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完善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重点
1、整治的重点区域:学校及校园周边,校园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对面两侧500米以内的范围。
2、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
3、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4、整治的重点内容:做到“六查”。一查餐饮服务许可。核查学校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不符合餐饮服务条件的,要督促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
二查食品安全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台帐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相关证明文件、进货台账登记;重点检查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重点检查食用油、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三查从业人员健康。认真核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齐全。
四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配备的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在交叉污染、冷荤凉菜存在违规制售、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五专”要求。五查校园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饮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
六查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二)责任分工
1、卫生科负责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中配送餐饮服务机构的检查整治。
2、学校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组织教育和培训。
3、工商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取缔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
4、农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食品的商贩和流动饮食摊点。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顿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与自查阶段。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召开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会议,全面部署整顿工作。围绕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改进措施。
(二)检查与整改阶段。各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制定整改措施,检查督促搞好整改。
(三)督查与总结阶段。农场安全办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适时通报相关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与研究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实际,细化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务求取得实效。
(二)搞好自查自纠。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排查和风险预警。有关部门要组织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自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和诚信意识,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协调工作,增强监管合力,协调联合执法,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学校要积极配合农场安全办、工商、质监、卫生、公安局等部门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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