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2024-07-03

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共10篇)

1.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篇一

长治市地税税务局 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行使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机关事业和谐发展。依据《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代表巡视组成员

1、巡视组成员须是市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2、巡视组由工会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特约代表组成;

3、巡视组成员实行非常任制,每次巡视任务完成后即自行解散。

二、职工代表的巡视权利和巡视义务

(一)职工代表的巡视权利

1、有权了解领导干部所分管工作管理实施情况;

2、有权质询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市局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和提案征集、处理情况;

3、有权监督税收业务、行政管理、项目资金等为职工办实事情况;

4、在深入调查研究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有权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5、有权对巡视中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职工代表的巡视义务

1、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巡视督查的能力;

2、密切联系职工,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3、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巡视任务。

三、职工代表的巡视形式

1、由市局工会牵头,组织巡视组成员每年开展一次巡视活动,巡视组成员也可不定期的深入基层,针对巡视的内容进行调查研究;

2、巡视组在督查活动中,可根据需要分为若干专项职能巡视组,分别开展巡视工作;

3、针对巡视内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对所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4、巡视活动结束后,巡视组要对巡视的内容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局党组和工会,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2.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篇二

一、职代会的概念和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赋予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制度, 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也是从政治上、制度上落实我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重要载体, 是我国基层企事业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我国企业职代会怎么来的?建国初期官僚主义对国家、集体、职工利益造成了很大危害。1953年由于推行前苏联的“一长制”, 职工民主管理一度削弱、官僚主义危害日趋严重。因此导致一些地区、城市出现罢工、罢课现象。列宁曾论断:官僚主义对工人的侵害不亚于资本家。这些现象引起党中央的高度关注, 1957年4月党中央发布文件, 要求在国营企业中正式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并明确规定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十年动乱中,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遭到破坏。1981年7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这一年全国80%以上的国营及城镇集体企业恢复和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当前企业职代会面临的新问题

“富士康跳楼”事件的一个警示:企业民主管理缺失, 职工诉求无法解决。职代会作为反馈职工心声, 疏通民意的法定通道, 大家自然把更多的责任与期待寄希望于企业职代会。但有些企业领导理论思想、观念认识还保持在原有的水平上, 它实际发挥作用的状况却不尽人意,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 认识不到位, 建立职代会有阻力

一是部分企业认为企业一切事务理应领导说了算, 职工尽量“少参政事”;二是部分职工存在消极思想, 认为自己是打工仔, 老板给工资就行, 不关注自身利益和企业前景;有的担心参加职代会提了提案, 会得罪领导, 被“炒鱿鱼”;三是部分工会干部存在畏难思想, 怕职代会“费力不讨好”, 领导不支持, 职工不积极, 所以得过且过, 淡化了民主意识。

(二) 形式重于内容, 建立如同虚设

目前企业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劳动密集程度各不相同, 能在职代会上解决的代表性问题少。虽然召开职代会, 但内容精简, 千篇一律, 简单翻版国家《劳动法》的基本要求,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等不审也过的文件, “三重一大”事项基本回避。

(三) 工会力量不足, 职代会缺乏规范

调查显示, 虽然企业组建了工会, 但工作“边缘化”, 一些干部对建立职代会制度、程序的相关业务知识却知之甚少, 不懂得建立保障体系, 召开职代会应付差事, 或者工会唱“独角戏”, 党政不重视, 相关部门不参与, 工会的调子越唱越低。

三、按照“五步法”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 顺势而为, 建立职代会思想、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

1. 建立思想保障体系。

从政治高度, 各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是想不想做的问题, 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必须做、而且要做到位的问题, 否则就是违法、违规, 甚至有罪的。我国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 实行民主管理。”改革开放以后的1986年, 党和政府正式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出台, 首次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纳入了国家的法律规范中;1991年《工会法》、1994年《劳动法》、2001年10月新修订的《工会法》从法律上进一步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主要机制之一;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厂务公开的指导原则、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2006颁布的《公司法》、2007年《劳动合同法》也强调对妨碍职代会制度实施、甚至阻挠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或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2. 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职代会制度建设, 涉及面广、内容具体、程序复杂, 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形成党组统一领导, 行政积极支持, 工会具体实施, 职工热情参与, 多方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初次建立要成立职代会领导小组, 党政领导挂帅, 在工会设办公室, 完善职代会的办事机构, 负责制定职代会实施方案。

3. 建立制度保障体系。

在认真研究《宪法》、《公司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制度, 企业应制定职代会相关推进制度, 从制度层面保证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代会审议通过。

(二) 谋定而动, 确立职代会建设的基本定位

依法建立职代会制度, 有利于促进企业和职工实现互利共赢, 运用职代会这一民主管理机制, 可以化解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矛盾, 实现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统一;有利于工会抓好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 推进企业管理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科学化建设。

一是增强民主意识和责任感。既要切实造福工人阶级, 又要始终依靠工人阶级。企业方面, 应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 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努力保持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作为职工, 应认清形势, 找准现代企业制度下自身的坐标, 保持工人阶级的先进性, 坚决破除“无权一身轻, 肚饱万事足”的雇用思想, 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 在推进企业发展中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

二是处理好“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 充分认识建立职代会的重要意义。职代会与股东大会关注点不同, 不可相互取代。股东主要关心的是投资收益最大化, 决定企业大政方针, 对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等不加干预;职工关心的是企业的荣辱兴衰, 对企业内部的重要规章制度、经营管理方法、涉及职工的具体利益等事项拥有法律赋予的相应职权。二者相互补充, 相互促进, 都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职代会以职工为本, 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权益, 对于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三) 稳步推进, 明确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程序

1. 规范职代会各项议程。

一是成立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设立专项组织机构;二是开展职工代表选举和代表提案征集工作。针对企业规模特点, 确定代表条件、比例、构成及名额分配, 开展提案征集, 规范提案内容、格式、要求等;三是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提按征集工作委员会完成代表资格的审查和提案的整理归纳工作;四是确定大会议程。

2. 夯实职代会基础。

职代会建设应该遵循“夯实基础, 稳步实施, 循序渐进”的原则, 在探索中不断改进完善。首先是审议通过基本制度, 如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办法、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二是逐步拓宽职代会内容, 落实“三重一大”, 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述职制度, 开展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等, 以制度的稳定性, 积极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三是提炼标准化职代会实操范本。针对职代会召开情况, 总结经验, 查漏补缺, 不断改进, 将会议材料汇编成册, 提供文件、表格的模板, 形成标准化职代会的操作范本, 探索建设“程序科学、议程规范、重在提案、成效显著”的标准化职代会。

(四) 抓住有效载体, 发挥职代会实效

以职工代表提案落实工作为抓手, 凸显职代会的决策议政作用。制定“分类归纳--党委研究--总经理督办--重点提案推进--工会跟踪监督--解释答复”的闭环模式的提案处理流程, 着力解决企业和职工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健全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有机结合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和反腐倡廉工作, 把厂务公开融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 法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首先要明确意义, 民主评议干部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职权, 其次是强调作用, 通过抓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强化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 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的改革发展。

(五) 建立评价体系, 创新发展职代会民主管理新形式

一是建立职代会评价系统。研究制定“标准化职代会”考核机制和“星级职代会”评定系统。从标准角度, 保证“三个讲”、“三个需要”。“三个讲”是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职代会, 从讲发展的眼光推进职代会, 从讲实效的角度开好职代会;“三个需要”是满足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需要;满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客观需要;满足实现企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星级职代会”可以由职工打分, 根据群众满意度评定星级。

3.巡视制度思考录 篇三

巡视与被巡视:“猫鼠博弈”?

“一心一意谋发展”—尽管巡视组与被巡视对象的出发点是一致的,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巡视对象都能理解这一层面,“监督与被监督始终是一对矛盾,而发现问题则是巡视组的主要职责。”一些地方的巡视干部认为。

“我们一进驻就听到当地有人指责巡视组‘发杂音’,说什么巡视组最好不要过问地方党委决策,不过问干部情况,不过问具体问题,听听群众意见就行了。”一位巡视干部向记者透露。

不仅在省一级,这种排斥的声音在高层仍能听到。原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巡视组组长祁培文曾向外界透露,有一次他在某省巡视,有人给他写信,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地方没你做的事,玩一玩回去吧 ! 你要是不回去,没有好下场”!

当然,这样的领导干部毕竟是少数,更多的被巡视对象对巡视组抱有一种既期待又担心的微妙心情。

“许多地方既期待巡视组能够帮助当地查找问题,弥补地方工作的不足,又担心巡视组对当地施政指手画脚。”采访中,四川省宜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向辉礼认为,如果一些地方存在消极情绪,往往是担心巡视组在对基层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作出有失偏颇的反映。

“有人会担心,巡视组成员长期呆在机关,看待某些问题可能会出现教条主义色彩。”另一地方官员认为,“如果意见没踩准,对当地不仅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兴师动众反而把人整‘疲’了,甚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当然,也有人担心巡视组与地方党委意见相左引起的“不合拍”将冲击当地权力运行模式和惯有的执政思维。

另一方面,毕竟巡视组背后是上级党委,能将被巡视地方的情况“通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官员的任用,地方上也不敢怠慢或过于顶撞,还是希望尽量展示自己好的一面。以至于出现个别地方表面上“拍胸口”作出“全力配合、提供一切工作条件”的表态,背后却有意识地隐瞒、掩盖不足之处,害怕被挑出太多毛病影响个人仕途。

“这些局部问题的产生,与被巡视对象对巡视职能的认识偏差有关。”有专家认为。其实,巡视与被巡视不应该是猫鼠博弈的关系。原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组长任克礼曾指出,要从发展的大局审视二者关系,否则巡视工作很难开展。

“这就关系到巡视组与被巡视方如何磨合的问题。”有专家认为,“只有当被巡视方真正从巡视中受益后,才能逐渐适应这种监督方式。”

巡视发力:巡视工作公开化?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巡视与被巡视之间的微妙关系,表面上看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固有的角色对立,实则还有制度中深层次的原因,巡视工作一方面受到来自巡视制度本身的内部因素制约,另一方面受到来自支撑性条件的外部因素制约。

“內因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独立性—巡视人员是否独立于被巡视对象,对巡视人员的授权是否充分;问责性—有没有工作考核机制,巡视人员滥用权力或不作为是否有问责机制;资源条件—经费保障与人员状况;能力条件—巡视人员的专业能力;激励机制—巡视人员能否保持工作积极性。”他告诉记者,这些因素直接决定巡视制度的有效性,特别是其发挥效果的可持续性。

此外,尽管巡视组是由上级党委授权,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其职责定位仅限于发现问题,而解决问题则要靠其他机制,比如上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支持力度,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具体工作支持等。“而一旦解决问题的出口堵塞,定位于发现问题的巡视制度必将流于形式。”任建明说。

事实上,目前各地在支撑巡视工作的态度或决心上的确存在差别,上级党委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着巡视工作的效果。一些地方的巡视干部反映,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后,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种“重巡视,轻整改”的现象折射出一种“不出事”的心态。

“巡视组反馈问题之后,上级党委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顾虑:如果问题出多了,其他地方会怎么看?中央会怎么看?媒体会如何评价?群众会如何评价?在目前中央对省级党委政府实行问责制,以及领导班子任期制的现实情况下,地方主政的官员最优选择当然是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任建明分析。

在这些因素的制约下,如何才能让巡视工作发挥最大效果呢?任建明认为,目前应从巡视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方面“开刀”,为此他提出了公开巡视工作报告的建议。

任建明告诉记者,如果一步走到向社会公开不太现实的话,可以探索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例如在上级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公开,或向上级人大公开,或在党代表会议上公开等。但最终还是要彻底地向社会公开,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

他将公开巡视报告形容为“催化剂”,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上级党委是否重视问题的一个制约。一旦公开,各种监督机制就可以被有效引入,问题就难以捂住盖子,不可能被简单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报告公开之后,对巡视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有一个说法,包括排除一些问题,澄清一些是非,或者证实问题,采取进一步行动。此外对于与巡视工作关系密切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是否给予回应,是否采取行动也是一个制约,对于巡视报告中发现的诸多问题,这些职能机关有责任去进行调查核实。

公开巡视报告也是对巡视工作的有效问责。巡视干部如果滥用权力,或者工作流于形式,巡视报告的质量必然是低劣的,在公开之后会很快被验证,巡视干部“做老好人”的动机也会受到抑制,甚至会被追究责任。此外,公开还能带动其他问题的解决,比如巡视制度在授权状况、资源条件、能力条件、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会随着报告的公开被发现、提出,至少会受到重视,广大群众和媒体的积极性也将被调动起来。

然而,也有专家不赞成此举,认为公开巡视报告不符合巡视职能,特别是里面涉及到有关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问题,在情况没有完全搞清的时候更不适合公之于众,哪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也容易造成负面影响。

对此,任建明认为,公开原则与巡视的职能并不相悖,巡视“只动口不动手”,但公开也不代表巡视组就要插手具体事务,只是会给上级党委和职能机关带来必须重视问题的压力。他告诉记者,“随着党务政务的公开化,必然推动巡视工作的公开化,这是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也是十七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

巡视效果:边际效应递减?

古时钦差大臣的威力每用一次,效应就会递减一分,那么巡视制度将来有可能会遇到边际效应递减吗?采访中有巡视干部担忧,随着巡视效果达到一定程度,如果不对其体制机制进行相应的完善,那么巡视的频率再高,人再多,最后解决问题仍有可能不尽如人意。

“由于我们在权力结构上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巡视监督的对象是掌权的人而非权力本身,因而还不能从根本上及时监督并有效制衡权力。”一位长期致力于制度反腐研究、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学者向记者谈到,“抽调到巡视组的人来自于纪委和组织部,开展工作的效果很明显,原因就在于巡视组的相对独立性,放大了监督权力的威慑力,也体现了体制改革的制衡力。但是必须看到,这种威慑作用是有限并递减的。”

如何防止巡视效果边际效应递减?  如何克服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  如何通过完善制度物化固化巡视成果?  他认为,这就要求对巡视制度的发展规律进行系统的研究。

“要用历史的、世界的眼光研究巡视制度。通过了解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起源、发展和衰亡等客观规律,对当今巡视制度作一个前瞻性判断;同时借鉴各国的体制和做法,分析其利弊,从而发现我们巡视体制机制上的弊端。”他向记者阐述他的观点,“巡视制度只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支序曲,是中策而非上策,更不是最终成果;巡视制度是目前强化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在政治体制改革亟待推进的情况下,解决现实问题所必须采用的整合制约、制衡之力的应急办法。”他认为,巡视制度应侧重于发现现行体制问题,去充当权力结构问题的听诊器和透视机,并以此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寻找突破口。“用制度化的成果推进整个体制改革,这才是巡视制度最应该发挥的主要功效。”

4.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篇四

(讨 论 稿)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推动职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省级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电信„2008‟152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巡视活动由各级工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根据巡视内容,提出参加巡视活动的职工代表名单。代表巡视活动还可吸收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一线员工参加。

第三条职工代表巡视活动的形式可分为综合巡视和专项巡视。综合巡视内容覆盖面较广,一般每年组织一次;专项巡视针对性较强,主要是对涉及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等就某一专题进行的巡视。

第四条职工代表巡视活动的内容:

1、职代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2、企业经营、生产及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3、厂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

4、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5、职工代表提案的办理情况;

6、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7、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职工代表巡视活动可采取“听、看、询、测、提”等方法进行。“听”即: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或情况介绍,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反映和评价。“看”即:查看实物、报表、相关基础档案资料等。“询”即:对巡视中见到的问题,当场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或提出质询。“测”即: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职工对某项工作的满意度。“提”即:代表就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整改。

第六条开展代表巡视活动前,要研究制定代表巡视活动方案,确定巡视内容,并提前通知参加巡视活动的代表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各级企业要积极支持职工代表巡视活动,并为代表巡视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接受代表巡视的单位,应认真的向参加巡视的代表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

第八条职工代表巡视活动结束后,工会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收集参加巡视活动代表的反映,并将有关情况向同级党委进行汇报或反馈。

第九条职工代表参加巡视活动所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应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第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中国电信湖南公司第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5.职工代表巡视方案201107 篇五

为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落实职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权,推进和谐企业建设,落实浙江公司“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国通信服务浙江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决定在近期组织一次职工代表巡视。具体方案是:

一、巡视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备注:巡视小组于7月7日8时在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集中,8时30分出发)

二、巡视单位及时间安排: 7月7日上午: 7月7日下午: 7月8日上午: 7月8日下午: 7月12日上午: 7月12日下午:

四、巡视内容

(一)“致远杯”劳动竞赛开展情况;

(二)企务公开、“我为企业新跨越献一计”情况;

(三)学习型企业建设、职工素质工程、职业生涯通道建设情况;

(四)生产工作环境、家园式经营单元建设情况。

五、巡视方法:

(一)巡视采用听汇报、看资料、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职工个别访谈等形式;

(二)巡视检查结束后,巡视组在7日内写出巡视书面报告;(三)巡视工作组织情况作为职代会报告内容。

六、巡视要求:

(一)巡视组要以“沉到底”、“钻进去”的工作作风,围绕重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剖问题。

(二)巡视组工作要踏实,生活要朴实,轻车简从。

(三)各受检查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四)车辆保障请综合部负责。

浙江公司工会

6.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督查活动汇报 篇六

一、矿业公司党政安全生产部署和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公司党政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1月6日,公司召开了安全工作会,总结回顾了2010年安全工作情况,全面部署了2011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安全一号文《关于扎实开展安全创新年活动确保“平安永荣”建设的决定》。及时贯彻传达了上级相关指令、文件、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根据2011年工作要求,修订完善了2011年安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考核办法,制订了安全主体责任挂钩考核办法,并与车间、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与121名员工签订了安全公约,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奖重罚。

(三)、加强四级隐患排查力度。、3月份以来,共进行了41次四级隐患排查,查出隐患36条,已全部处理。通过四级隐患排查治理,达到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使安全生产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四)、在“冬春百安”活动期间。公司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方案、保障措施和奖惩办法。第一阶段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决战四季度劳动竞赛等活动,保证了“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第二阶段公司认真组织各级人员贯

彻落实国家、集团和矿业公司安全工作会精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了“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第三阶段结合“四大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了“安全宣传月”活动。一是结合电厂实际编制了典型事故案例,并组织班组职工学习,受教育面达100%。二是3月8日组织一次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听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报告的培训会,三是组织一次职工观看典型案例安全录像片。四是3月12日举办一次以“勿忘历史、吸取教训”为主题的安全漫画展和组织好选手参加矿业公司举办的安全黑板报竞赛活动,五是3月10日组织全厂职工进行了一次“安全为天”的安全宣誓签名活动,六是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抢答赛和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勿忘历史、吸取教训”案例学习,使职工从运行、检修、“三票两制”等事故案例中,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举一反

三、防患于未然,确保了一季度安全发电8369万kwh,实现了首季开门红。

(五)、扎实开展“三大一打假”安全生产季活动。在开展“三大一打假”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季活动中,重点对培训、值班、汇报、整改、落实等五方面进行“打假”。活动期间,公司全面清理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新配备上岗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先后举办各类培训240余人〃次。包含消防培训、劳动工资分配、班组长培训、员工的安全规程培训等,并对桥抓、水化、压力容器等工种28人进行了

送培(操作中正在办理中)。对电气运行、汽轮机运行、皮带司机三个工种,我公司组织人员自行培训考试,并将结果报矿业公司培训办、技工校进行办证。4月26日,公司对机、电、炉、运、化、桥抓司机、电、钳、焊、普通员工等10个工种进行了以安规为主的安规考试。6月2日各车间进行了机、电、炉、运煤、水化五大专业要以学习新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运行规程考试,合格率达100%。

(六)、积极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月期间,在矿工报上稿3篇、永荣信息上稿1篇,悬挂标语两幅。并围绕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一是6月初,我公司结合《同华煤矿2009年“5.30”瓦斯爆炸事故》、《茶园煤建有限公司2011年“1.17”顶板事故》、《长河煤电公司2011年“4.1”机电事故》为案例,分发到全厂11个班组进行学习和讨论,二是举办一次安全生产咨询活动。三是发电车间开展在集控班组的锅炉、汽机工种开展了以“110kV”线路中断、电气工种以“厂电系统高压母线故障跳闸”为题目的反事故演习及事故预想,共有28人参加。四是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发电车间组织水化班组分河边预处理、除盐系统、桥抓司机进行了技术练兵。检修车间也对电钳焊工作进行了技术练兵。五是开展了一次安全征文活动。共收集稿件11篇,重点反映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和事以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好方法、好作法、好点子。、六是安

全演讲活动。6月10日,组织职工聆听了矿业公司团委进行了安全巡回演讲。七是开展了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6月20日,公司根据季节特点,结合“三大一打假”活动、“三防”等开展了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生产区域的现场、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出问题、隐患5条,全部按照“五落实”及时进行了整改。八是开展了“生命之歌”卡拉OK演唱会。九是组织了一次职工代表进行安全巡查活动。

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文化、国家安全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情况:

(一)、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了领导值班制度,双休日及节假日由公司领导2人值班,24小时坚守在岗位上。同时为规范值班行为,设置了《领导值班到岗位记录本》,分放在厂区三个重要生产岗位,要求每天值班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巡回检查上签字,全面接受上级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文件精神,6月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企业安全文化进行了宣传。

(三)、组织职工学习了按照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的新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

(四)、公司制定了《四级隐患排查制度》,分厂、车间、班组、岗位四级进行隐患排查,厂级每周排查、车间级每天排查、班组级每班排查、岗位级每小时巡查,并建立了四级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三、领导带班跟班和安全主体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一)、设置了《领导值班到岗位记录本》,分放在厂区三个重要生产岗位,要求每天值班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巡回检查上签字,全面接受上级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为狠刹三违、遏制事故,公司制定出台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月度安全计分考核办法》、《重庆建荣发电公司安全问责及挂钩考核处罚办法》,进一步对事故标准进行了规范,分成了7大项58小项,对处罚标准做了进一步明确。

四、基层班组建设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

(一)、公司修订完善了《班组考核办法》及《班组长考核办法》,每次评比都以分数说话,同时公司每月按班组长人数拨付给车间,动态使用。

(二)、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上半年执行工作票61张,合格票61张,工作票合格率100%。

(三)、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上半年共进行了41次四级隐患排查,查出隐患36条,已全部处理。进行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共计14次(含矿业公司检查6次),参与人数98人次,查出安全隐患42项,下达和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项目42次,安全整改率100%。

五、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情况,以及“三违”帮教情况:

(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按照要求进行了发放。

(二)、向全厂职工发放了防暑药品,在35度以上高温是配送了绿豆汤、西瓜等。

(三)、对违章事件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问责,表明了公司抓好安全工作的态度和决心。

六、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等的处置和释凝解惑情况:

公司就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对公司的生产情况,公司的发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以及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建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比较巡视、监察、检察制度 篇七

关键词:行政监察;法律监督;权力制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为了加强党的廉政建设,打击贪污腐败分子通过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最有效的措施是由中纪委成立的中央巡视组对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巡视监察,中央巡视组的设立有利于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些案件的线索,以便国家及时进行惩治和管理。检察院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能够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权威,巡视、监察、检察制度的设立在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治理腐败问题、依法治国、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巡视、监察、检察制度的相同点

秦始皇进行“巡行监察”:汉武帝在中央设御史大夫府,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刺史,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的地方监察法;唐朝在中央设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御史台、谏官,在地方设置监御史、监察使臣、巡院监察地方事务,开创了“一台三院”的监察制度。因此,我认为中国古代的巡视、监察、检察制度是为封建王朝服务的,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其实质都是对各级地方官员进行监督,防止官员肆意利用权力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危及封建皇权的稳固。

而巡视、监察、检察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实施仍是中国共产党对全国各级地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不同方式,其目的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强化对国家公共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保障社会的良性运行,以利于维护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转和国家经济的稳健增长。其次,三者的职权相仿,根据《试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巡视机构对下级领导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察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能是法律监督,其监督在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中都有体现。

二、巡视、监察、检察制度的不同点

1.主体不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决定》提出:中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自己的需求派出巡视小组对有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从此条可知巡视的主体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各省党委。另外,根据《监察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检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监察机关监察本行政区域的工作。可知,监察的主体为国务院监察机关、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监察机关。检察制度者,检察厅之组织其权限及关于实施检察事务之一切规则是。这说明检察的主体为检察厅,即检察院。法律根據三者权限主体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部门,行使各自的职能,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巡视、监察、检察主体,呈现出党政一体,相互协作的特点。

2.客体不同

根据《试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中央巡视组对下列人员进行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以及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可知,巡视的客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监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照本法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监察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任命的公务员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其监察不是单一的,这也是其区别于其他行政部门最重要的一点,如工商、税务只对某一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我国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有关国家机关的执法行为;二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的活动。按照监督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检察院的监督分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

3.负责对象不同

《试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党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小组,分别向其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巡视制度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法》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监察工作,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其具有政府双重领导的特点,接受两级行政机关的领导。《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最高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此,检察制度的负责对象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这说明在检察院内部,实行检察长负责制与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领导体制,这样可以使检察院的权力得到了限制。

4.巡视、监察、检察的内容不同

巡视的内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的作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的选任情况等六项。其涉及的内容全面、范围广泛。行政监察的职能是行政监察机关及其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其功能与监察的内容具有密切联系,根据《监察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此条文对监察的内容予以明确。“检察官依据审理结果确信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请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不应急着将被告送到监狱或刑场。”这说明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制度的内容,但检察的内容广泛,并不仅仅限于刑事部分,其对民事活动也可以进行监督并提出检察建议。

8.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 篇八

8月13日,由中铁五局一公司董事长吕保良、工会主席刘忠元、副总经理谢晓波带领的职工代表巡视组一行5人在南昌地铁项目党工委书记蒋定率、常务副经理苗宪强等项目班子陪同下,深入施工一线慰问地铁建设一线员工,为他们送去了夏季的丝丝清凉,以此表达对奋战在地铁建设一线员工的浓浓关爱之情。

巡视组一行首先来到项目八一馆车站,亲切慰问坚守在施工一线的地铁建设工人,董事长吕保良对工友们说,感谢你们坚守岗位、吃苦耐劳、埋头苦干的精神,即创造了自己的美好生活,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程进度,安全快速地为地铁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体现了劳动伟大、彰显了劳动光荣。

巡视组一行还详细询问了员工们防暑降温措施和现场设施物资配置等情况,叮嘱他们在高温酷暑工作环境下要充分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亲手将绿豆、西瓜、凉茶、矿泉水、短袖T恤等一批慰问物品送到员工手中。董事长吕保良一行饶有兴致地到八一馆车站深基坑、八八区间盾构隧道内进行了参观,对工人们的工作环境进行了实地察看,鼓励在岗员工要充分发挥好工人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增强主人翁意识,为公司在改革和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的道路上贡献智慧和凝聚正能量。巡视组一行还来到各工区食堂、员工宿舍进行了察看,现场了解了员工就餐环境、住宿环境及饭菜供应情况,对食堂每餐为大家提供高质量的防暑降温汤的做法给予肯定。

随后,巡视组与项目职工代表、女工代表、劳务工代表、群安员代员以及困难职工等30余人就公司目前改革方案、生产经营情况、员工思想状况、员工收入、工资发放、项目文化生活以及项目劳动保护、防暑降温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座谈。会上,公司工会主席刘忠元介绍了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以及防暑降温措施。目前,南昌地铁项目已组织了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员调研和防暑降温巡视检查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改了防暑降温设施,及时发放各类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合理安排高温期间的部分施工生产、检修作业时间,做到了人性化管理,有力地保障了员工身心健康。

刘主席对南昌地铁项目部开展的防暑降温和工会关心关爱员工所做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认可,他还就大家对公司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短答复。

9.巡视制度改革带来了什么 篇九

巡视——中国人可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熟悉这个词汇。十八大以来对于巡视制度的改革,以及在巡视过程中落马的高级官员,是近一年多来媒体和公众注目的焦点。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每一次发布巡视结果,都会成为媒体热点。

巡视制度改革究竟为我们带来了什么?

首先,巡视制度改革强化了“震慑力”。其针对对象是已经发生腐败行为但没有被发现的“潜伏”腐败分子,抑或是正在积极准备腐败行为还没有实施成功的“后备”腐败者。学术讨论中经常会提到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换句话说,下级是如何具体执行政策的,上级可能不知道。

这种“可能不知道”的原因,在于没有途径获取准确信息,或者有途径但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甚至超出腐败带来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政策执行者可以利用其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为自己谋利,而不是实现上级意志。解决这种腐败的最好办法之一,就是上级通过制度设计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目前看来,巡视制度无疑起到了这一作用。

当然,巡视制度的“震慑力”也可能被两个因素抵消:一是不会被巡视覆盖到的“侥幸”心理;二是个别巡视人员和被巡视者可能“合谋”。因此,我们看到,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都是针对这两个问题而展开的。

针对侥幸心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巡视工作关口前移,“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合谋”行为,实行“三个不固定”,即巡视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者与被巡视者之间的关系不固定。巡视组长不是铁帽子,一事一授权,并严格实行巡视干部回避制度。

其次,巡视制度改革使反腐败行动“透明化”。十八大以前,在各种公开的资料中较难获得有关纪检监察机构的详细信息,包括中纪委的组织结构图都不甚明了。

在十八大之后,这一状况发生了变化。中纪委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公布了详细的组织结构图,在网站上不断添加关于纪律检查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文件,信息丰富且全面。

这一特征也反映在巡视制度上——巡视之前公布巡视组成员名单,公布巡视组所对应的巡视对象名单,公布巡视时间表。更重要的是,在一轮巡视结束之后,会公开发布巡视结果。而且,从最新一轮公布的巡视结果来看,相关内容越来越详细和专业,从最初的仅仅一段话,到整整一篇文章。

而巡视制度改革带来的关键变化是,增强了公众对反腐的信心。有评论认为,被巡视过的单位和部门几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前两轮巡视过的11个省份中已有10个省份的“老虎”落马。尽管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不等于证明腐败情况很严重吗?也许会有部分舆论认为目前腐败形势严峻,但反过来说,“捂住”腐败并不意味着没有腐败,自欺欺人的反腐败策略完全不符合现代国家的治理理念。

10.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篇十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3-26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模范化。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要达到统一、简化、有序、优化的要求。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各校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代表的具体条件。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教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可按各校实际确定,一般在30%左右。教职工不足五十人的学校,建立由全校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校办企业职工,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学校教研组室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教研组室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选区单位(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5)按选举单位(选区)建立教职工代表组(团),民主选举正副组(团)长。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活动。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2)代表对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教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

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获得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的教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校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被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9.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10.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

(2)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教师、管理干部、工人、学生,也可以是本校退(离)休干部、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

(4)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或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以代表组(团)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3)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一般在半个月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9.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或工会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不能事无巨细,把所有问题都列为中心议题。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组根据学校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一般应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等。

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教代会有关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6.检查文件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和代表培训工作。

7.教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8.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做好工代会的准备工作。

9.已经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的市县,学校工会应填写召开教代会报告表,报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教职工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党政工主要领导没有被选为代表的,其主席团成员可以从代表中的党政工副职干部中产生。

(3)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第一步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团)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第二步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第三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或鼓掌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主席团。

(4)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团)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听取和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5.校长和有关领导应参加代表组讨论,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使工作报告及方案更加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学校实际,符合教职工群众的意愿,使决策更科学、更准确。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群众意见,使校长或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好工作报告和方案。

2.校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教代会筹备组(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4.组织代表组(团)继续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教代会秘书组或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校长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5.教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大会发言,对校长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团)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过大会决议(或作出决定)和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然后大会闭幕。

8.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9.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要安排好两个会议的议程和衔接工作。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 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 代表组(团)和每个代表,向各自的选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 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好的集体和个人,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4. 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5. 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6. 要时,经学校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专门工作小组的产生及工作

1.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应根据各校的实际需要而定。一般可设提案审理小组、民主评议干部小组、教改工作小组和生活福利(分房)小组等。

2.每个专门工作小组一般由三至七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至二名。其成员一般应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3. 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工会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同意,交教代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

4. 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在工会主持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围绕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订;提出与本专门工作小组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等。

(五)闭会期间对急需解决重要问题的处理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1)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教代会代表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2)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校工会主席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3)提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的方案,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提出,并经学校党组织同意。

2.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六)修改大会决议的程序

1.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教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发生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提出修改有关决议(经学校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

2. 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提出的修改决议意见进行研究,在基本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修改决定,并向下次教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

3. 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也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审议,修改原有决定。

(七)教代会档案资料工作

1.教代会应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教代会的有关资料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历史记录,必须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2.建档、存档的范围: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定和总结等资料;教职工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工作小组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等。

3.教代会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由工会负责。

4.教代会档案资料最好设正本副本,正本存学校档案室,副本存工会备查。

二、教代会职权的行使

目前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即:

(一)审议建议权;

(二)审议通过权;

(三)审议决定权;

(四)评议监督权。本规程提及的各项职权范围比较原则,各地区、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民主进程情况研究各项职权的具体范围。

(一)行使审议建议权

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

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

2.审议建议权的特点

审议建议权与教代会其他职权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内容最重要。审议建议权所包含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关系到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的实现。校长把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目的在于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决策更科学、更正确;同时也可以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学校发展目标,达到上下沟通、群策群力,为办好学校共同奋斗的目的。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校长。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通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由校长根据教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教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3.行使审议建议权的程序

(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向工会通报。工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收集有关信息。

(2)在校长起草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期间,工会要向校长反馈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3)校长工作报告、方案(草案)形成后,要在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十天发给教职工代表。

(4)将校长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5)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作出决策。

(6)教代会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其内容主要为:对决策方案进行正确评价;向校长提出全面实施决策所需措施的建议;号召全体教职工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为全面实现决策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等。

(二)行使审议通过权

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等,由校长颁布施行。

2.审议通过权的特点

审议通过权的内容既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联系,又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类问题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校长不能颁布施行,同样教代会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也须取得校长的同意,否则也不能颁布施行。因此,这类问题应由校长与教代会共同商议决定。

3.行使审议通过权的程序

(1)行政领导提出方案、办法和制度的原则、依据和条件,应与工会商量,工会要积极参与方案的拟订。

(2)学校行政和工会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应通过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

(3)将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4)教代会表决通过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5)校长颁布施行方案。

(6)对有些一时难以把握或者群众意见较多的方案,经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学校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由校长颁布实行。

(三)行使审议决定权

1.审议决定权的基本范围

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条例、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等。

2.审议决定权的特点

审议决定权的内容都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职工群众完全有能力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作出决定。这类问题的决定权属于教代会。学校行政应按教代会的决定贯彻实施。学校行政(校长)对教代会审议决定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讲明理由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学校行政应按教代会决议执行,同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处理。

3.行使审议决定权的程序与行使审议通过权基本相同。

4.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条例及住房分配方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住房条例和分配方案(草案)由学校行政与工会共同提交教代会审议决定。

(2)教代会应建立住房分配小组。

(3)分房的具体工作由行政有关部门负责。教代会住房分配小组对教职工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向行政提出建议;监督分房方案的实施;审议分房教职工名单;协助行政处理分房中的的问题,做好协调工作。分房结果应张榜公布。

(四)行使评议监督权

1.评议监督权的内容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可以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是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

2.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范围

主要是校级行政领导干部,至于是否评议学校党组织主要领导和中层干部,则由上级党组织和学校据实际情况决定。

3.行使评议监督权的程序

(1)民主评议干部的组织领导: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干部小组,由该小组负责民主评议的工作。

(2)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主要是按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要遵照政策原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干部,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4)民主评议干部的形式: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或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也可对干部素质分项计分测评。

(5)民主评议干部,应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最好与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工作结合进行。

4.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工会或评议小组制定评议干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报党组织批准后实施。同时,向教职工进行思想动员,并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2)述职评议阶段。

被评议干部向教代会代表(教职工)作述职报告。代表(教职工)对被评议干部进行评议。

(3)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写出评议意见,报党组织审定后填写教代会民主评议表。

(4)反馈阶段。

评议小组将评议意见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由被评议干部在评议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代表(教职工)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意见;被评议干部向代表(教职工)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5)总结阶段。

总结评议工作,提出对被评议干部的奖惩建议。经校党组织签署意见后将评议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织,并报上级教育工会备案。

三、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3.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4.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听取和处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8.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9.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镇学校教代会

(一)凡乡镇所属中学、小学统一建立乡镇教育工会的,应建立和健全乡镇教育支部(党委)领导下的乡镇学校教代会。乡镇教育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乡镇学校教代会的职权、工作程序,与学校教代会相同。

乡镇所属中学、小学分别建有党支部和工会的,应分别建立中学和中心学校教代会或教工大会。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二)乡镇学校要建立二级民主管理

1.凡建立乡镇教代会的,该乡镇所属中学和小学应分别建立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可以分别召开教代会或教工大会,也可以建立民主管理小组。民主管理小组成员由本校出席乡镇教代会的代表和校分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小组负责人组成。其职权及工作程序与学校教代会相同。乡镇教育工会应对中、小学校的民主管理进行指导。

2.农村小学的民主管理。遇有重要问题需决策时,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平时的民主管理,可以由村小工会小组负责人和参加中小学校教代会的本村小学代表共同负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教代会精神,参与有关决策的讨论研究,反映和维护本村小学教工的利益。

五、附 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

(二)在执行过程中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据本规程制定本地的教代会工作规程或细则。

浙江省教育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工会 一九九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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