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签订合同注意事项(12篇)
1.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九大事项 篇一
一、仔细了解情况,拒签不知情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其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上述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情况作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二、签约落在纸上,拒签口头承诺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若仅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农民工往往有口难辩。所以,农民工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三、查清用人资格,拒签主体无资格的合同。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情况,要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法定代表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
四、细读合同条款,拒签条款不全合同。农民工外出打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五、工资条款纸上约定,拒签含糊不清合同。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工资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再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具体岗位、报酬、试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时说明并要求修订才可签订合同。
六、牢记基本权利,拒签侵犯权益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标准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还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其他法定休假日应安排休假。《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安排加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掌握录用条件,拒签拖欠克扣合同。用人单位随意设定“录用标准”,就可能出现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随意降低、克扣工资或延长试用期限。所以,签订合同前,农民工需详细了解用人单位录用条件,最好书面确认录用条件。
八、拒绝违法行为,拒签卖身合同。《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其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农民工要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费用、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证件及“一切行动听从单位安排”等违法行为严词拒绝。
九、平等协商签约,拒签生死不管合同。签订合同前,农民工可向有关部门或公共职介机构咨询,确认合同的合法性与公平性。如遇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等逃避责任的不平等条款,农民工要及时提出取消。
2.二手房合同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 篇二
二手房合同签订流程与注意事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其实有很多由于买卖双方不熟悉房屋买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结果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买方和卖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呢?对此,有关人士就签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侵权行为作了相关介绍,提醒广大读者注意。
首先,买卖双方应该约定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屋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转让价中已包含转让房屋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则在签《买卖合同》前,应该在中介的证明下将该房屋内的家具及设施进行仔细清点,并将品名、规格、数量等详列于《家具清单》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以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其次,买方应该注意将下列条款写入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做好卖方的产权调查,以便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采取了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钱款分批支付,一般签约当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据时支付60%,产证办理完毕支付最后10%。
●在卖方存在抵押的情况下,确定卖方撤销抵押的时间。
●约定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间,一般约定为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卖方的产证存放在中介公司,降低一房两卖的机率。相关案例:
赵先生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孙小姐的某处房产,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签约当天赵先生支付房款的30%,即30万元整。不料事后,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孙小姐的该处房产已被法院司法查封,1年后才可以解除司法限制。
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房屋的产权调查是签约之前必不可少的程序,买家尤其需要注意。
再次,卖方应注意下列问题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买方的贷款年限、额度和资信进行了解。
●在合同中约定好买方办理贷款手续的时间。
●实行买方押款签约,即在卖方有贷款抵押的情况下,买方的首付款暂时存放在中介公司,待卖方还款撤押时,中介公司携款陪同。
房管家ERP——房产中介管理专家
●依现今的贷款政策,买方已有两套以上贷款记录(含两套)且尚未结清又进行按揭贷款的,可能导致银行拒绝通过其贷款资格。
●当合同转让价与评估价不一致时,沪上银行对贷款采取就低原则。如果合同价格远远高于评估价格,则会导致买方贷款额度不足。
●注意买方改变贷款额度的情况,比如买方原定贷款7成,而实际签《借款合同》时仅仅贷款了5成。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若乙方改变贷款额度或贷款不足,乙方须于取得该房屋《收件收据》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除贷款额之外的所有房款”。相关案例:
3.二手车过户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篇三
撰文/余祖舜律师
原文发表于<消费>杂志2007年第10期
在二手房买卖活动中,要经历查找房源、委托中介、合同磋商、三方(经纪)合同签订、支付定金、办理首付款监管、赎楼、申请按揭、到国土局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税费、交房办理物业过户手续等一系列手续。其中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均会带来难以预料的纠纷甚至诉诸法院。但是,作为二手房交易这一民事行为,若首先在合同签署上审慎细致,根据各方的实际情况设计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可以有效避免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究竟应主要哪些方面的问题呢。本律师根据实践操作特
就如下关系重大的事项提醒消费者注意:
选择正规注册、管理规范的中介机构
近期,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催生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井喷式增长,也造成房地产中介机构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状况,而一些大的中介机构由于扩张速度加快,地产经纪人员流动频繁,这些均会对交易的稳定性构成威胁。买卖双方在选择中介机构时,不仅应查看相应证书,还应了解其管理是否规范高效。
选择正规注册的中介机构要“两看”:看机构备案、看人员持证。
看机构备案: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最新文件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二手房的买卖一律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2007版《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及《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因此,不管是买卖双方自行成交还是通过中介机构撮合成交,均要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网上申报并签定合同。如何鉴别正规的中介机构呢?买卖双方应该查看中介机构的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
案证书》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看人员持证:买卖双方和地产经纪人员洽谈时,应要求其提供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也可以在深圳市国土局网站核实地产经纪人员职业登记牌的真伪。
不要盲目相信经纪人员,双方应养成保留各项交易资料的习惯
很多买卖双方认为交易过程中的手续由中介机构的地产经纪人办理就可以省心了,本律师认为这个观念是漠视交易风险的表现,在交易过程中,还涉及到担保公司、按揭银行、监管等机构,由此会形成很多文件,实践中这些文件大多由中介机构单方保管,如果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会引发意外的风险。案例:市民王先生委托某大型地产中介公司购买朱小姐位于龙岗布吉的一套居民住房,由于该大型中介公司极速扩张,原先经手跟单的经纪人员莫先生被调到广州拓展市场,但莫先生前往广州前没有及时把有关交易的资料移交给该公司其他人员,买卖双方为此多次向经纪公司催促,经纪公司匆忙间又指定另一经纪人林先生跟单,后来林先生由于跳槽到另一家中介公司,而中介公司没有及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最后导致双方买卖交易延期,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经纪人员频繁变更而资料交接又未及时跟进,导致王先
生提供按揭的一些资料丢失,为此王先生又另行办理了按揭所需资料。
律师提醒之一:买卖双方提交给经纪人员的资料、双方签署的补充性文件应复印留存或要求经纪人员签署文件接收回执。在合同签订时,应补充约定经纪公司在其跟单经纪人员变动的若干天内书面通知双方并办理资料和业务交接手续,如经纪人员一旦变动而未及时移交甚至丢失,应追究经纪公司的责任。
买卖主体及房屋权属的审查
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调查真正的产权人
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在房屋产权登记簿上的房屋所有权人。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应当审
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特别注意要求提供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提醒之二: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得买卖,同时以下情形的二
手房禁止买卖: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但是没有将出卖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若是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还要审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无下列禁止买卖
情形
共有财产审查
买方在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共有权人。应当查明房屋是否具有共有权人.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对于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为一人,出卖人属于已婚人士的,应征求其配偶的意见。
案例:李先生购买黄先生位于宝安区的一套居民住房,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李先生也相应支付了定金和办理首付款的监管,交易一些视乎很顺利。就在双方计划到国土局签署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前一周,李先生受到法院的传票,李先生感到非常纳闷。仔细看法院寄来的起诉状,原来是黄先生瞒着妻子肖小姐卖房,肖小姐认为丈夫的行为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利,会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为此向法院
起诉黄先生,并把李先生列为第三人,要求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提醒之三: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个别财产制为补充的婚姻财产制度。尽管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为一人,也应征求其配偶的书面意见或者由出卖人
提交个别财产协议。
购买人应审查二手房是否出租
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种出租关系不管是定期的还是临时的,均不能剥夺。
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购买人还应当注意,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因此,购买人还应
当审查该二手房的租赁期限以及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可能性和代价。
律师提醒之四:如果没有取得优先购买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买卖合同有被宣告无效的风
险。
依法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
做好资金规划,禁签阴阳合同
二手房买卖中,双方及经纪方签署三方合同之后,在过户时双方还要向国土局提交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2007年8月1日新政之前,由于各种原因,阴阳合同盛行一时,但也衍生很多买卖纠纷。案例:谢先生购买庄女士一套居民住房,约定实际成交价58万,其它费用由谢先生承担,为此双方及经纪房签署了成交价为58万的三方合同定。中介公司在协助谢先生办理按揭申请时,为了能申请到高额贷款,向银行提供了一份成交价为62万的三方合同,后来谢先生和庄女士在国土局签署现售合同时,为了少缴税金,签署了一份成交价为41万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来适逢房价上涨,庄女士提出增加房价,谢先生不
可,庄女士以双方之间签署的41万合同无效,要求取消过户并解除合同,为此双方诉争至法院。实践中,中介公司为撮合交易成功,往往许诺买方可以申请到高额度的贷款,一旦合同签署,在申请
贷款时许诺的贷款额度难以申请时,就虚构比较高的成交价以达到目的。在普遍实行卖方实收成交价的情
况下,买方为了节省资金,往往铤而走险,和卖方签署阴阳合同。
律师提醒之五:作为卖方,如果在买卖合同上注明是买方支付相关的税收,更不要签阴阳合同,到时可能面临刑法的处罚。作为买方,如果资金规划紧张,为避免申请按揭贷款时额度不够,可以在合同中约
定相应的解除合同条款,把自己的风险降低到最大的限度,切不可签订阴阳合同。
明确违约条款和解约条款之间的关系
在房价高涨时期,卖方以承担一定违约金(定金)的代价而解除合同的情况日益增加,作为买方如何有效地避免,应该在合同中认真地设计违约条款与解约条款。同时,作为卖方如何避免买方炒房而转签合同或延期履行也应认真地设计违约条款与解约条款。
李先生夫妇购买周先生夫妇一套居民住房,签订合同之日,李先生支付定金1.5万元,在合同履行中,周先生夫妇因房价不断攀升而提出终止合同,李先生夫妇不允。由于该合同 “定金罚则”里约定:卖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房屋不能顺利过户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方不得迫使继续履行合同或进一步要求赔偿。后来
周先生夫妇依照该规定,干脆声称不再出售该住房而直接双倍返还李先生夫妇的定金。
律师提醒之六:千万不要把违约金或定金仅仅作为一种违约的“处罚”形式。违约金条款必须和后续处理违约的方法配合设计,否则,对方可以在承当一定违约金的条件下肆意解除合同、变更履行合同的方式或延迟履行,从而使合同埋下很大的隐患。对于有些因解除而带来巨大风险的交易而言,一定要约定解除合同于己有利的兜底条款,如:“对方因自身原因要解除合同,必须经我方同意;经我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对方需承担解约违约金或适用定金罚则”。或“一方违约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这样的设计就保证了自己对合同解约权的主动权,避免了对方行使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而达到解约或延迟履行的目的。
明确过户和交房
许多二手房买卖合同把过户和交房混为一体。新版的《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把过户和交房分别约定,避免了纷争。在签署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卖方物业费用的缴纳情况,必要时,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所在物业公司提供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的缴纳证明。
此外,根据深圳房地产协会提供的“二手房”购房指引,在签署合同时,还应做到五明确
?明确合同具体内容,特别是附件内容及补充条款内容。
?明确约定交易佣金的收取数额、比例、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明确约定定金及交易资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资金监管账号。
?明确约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明确约定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二手房买卖活动,签署合同仅仅是买卖活动的第一步,在其后的赎楼、按揭、委托担保公司、资金监管、办理过户和交付房屋等环节,仍需谨慎,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参与买卖活动,把交易风险化解在事
4.个人二手车过户四大注意事项 篇四
很多人在购买二手车时觉得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可是当真正操作的时候才感觉到不是那么回事。在办理二手车过户过程中有很多意向不到的事情,今天卓杰行二手车寄卖小编就与你分享个人二手车过户之间几点注意事项,希望过你将来车辆过户有用。
1、产证要合法,产证上的钢印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这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除了要核实之外,还要注意是否有涂改痕迹,出现涂改痕迹基本可以和交易陷阱划等号了。
2、车辆违章,二手车过户之前要先查阅车辆是否存在违章记录,是不是在车辆交强险有效期时间内,车辆在交强险有效期内,无违章记录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车辆购置税,二手车过户一定要检查一下原车的税单,有些车原来没有交过购置税,在过户后这些未交税、免交税的车辆会被要求补齐购置税,这可是一笔为数不菲的支出,所以谁来补交的问题一定要确定。
4、二手车保险过户,应及时办清二手车过户手续,以免索赔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最后提醒二手车买卖双方在车辆交易之前,先核对好车辆落户地的落户“门槛”,避免购车后无法正常落户。
5.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六项注意” 篇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法》的规定,也是劳动关系稳定存续、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和处理双方劳动争议必需的重要依据。对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而言,签订劳动合同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对以上各条要做到尽可能详细、具体。比如劳动报酬,一定要写明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以便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如试用期限等事项。
第二,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在实践中,一些农民工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在1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也就是说,不管用工期限多长,农民工都有权提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5项必备条款。
第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农民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农民工应注意这方面的情况。
第四,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压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及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农民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如遇到上述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五,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劳动合同管理细则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涉及农民工多方面的权益,一旦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
6.二手车过户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篇六
尊敬的用户:
您申请办理车牌号:京,发送机号位:,车架号为:,车辆型号为: 的机动车交易。过户手续,转移登记地为:□本市 □外迁(转移落户地名称),因二手车一车一况,且各地车管政策要求不一,为确保车辆能够正常交易,顺利过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车辆状况: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共识后,请认真查验车辆状况及车辆相关证照。以免发生不必的要的纷争。
二、交通违章记录:因车辆有交通连章录无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请事先核实车辆违章记录,并提前予以处理。
三、车朝环保标准:全国各地对外迁车辆的接收标准不一。请务必提前与迁入地车管部门取得联系,确认车辆使用年限。环保标准等是否符合迁入地落户标准若;若车辆档案中所涉及合格证与机动车检验单右上角标注的环保标准不符,现机动车所有人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四、特殊车型:车辆初始登记日期或出厂日期为2007年的大众宝来。福特福克斯等车型,固车辆信息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无法核查,存有部分迁入地车管部不予接收的风险,请务必提前与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无误后再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
五、进口车:进口率的详细信息在办哩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无法核查,存有不能提档及正常落户等风险,请务必提前与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无误后再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
六、买方身份证明:买方须持最新服身份证件(以公安网登记的最新日期为准)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七、车辆外迁:车辆若迁外省市。买方需提前与京车管部门及迁入地车管部门核实所持身份证件是否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核实无误后,还需提供迁入地居住证,暂住证或其他与迁入地车管都门核实过的证明类指导文件。
八、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保留:车辆完成转移或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登记时,符合叫“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三方面条件的。可向车辆管理部门中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本着认真负责、至诚服务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及风险进行详尽告知,请买卖双方仔细阅读,认真核实后签字确认;若买卖双方一方或双方均未到场,授权代理人须与买卖双方核实上述事项,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已向买卖双方尽到合法告知义务。因上述事项引发的所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解决,与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无关。
请认真核实,确认签字后,再办理二手车交易、过户手续。确认人(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手车交易、过户业务往意事项及风险提示告知书
(机动车所有人)
尊敬的用户:
您申请办理车牌号:京,发送机号位:,车架号为:,车辆型号为: 的机动车交易。过户手续,转移登记地为:□本市 □外迁(转移落户地名称),因二手车一车一况,且各地车管政策要求不一,为确保车辆能够正常交易,顺利过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车辆使用性质: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证书对车辆使用性质有明确标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请认真核对车辆使用性质及强制报废年限。并在合法使用年限内办理非营运车辆的转修登记手续。
本人/公司已明确知悉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关于车辆使用性质的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现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因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和费用,由本人/公司自行承担。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二、车辆环保标准:全国各地对外车辆的接收标准不一,请务必提前与车辆迁入地车管部门取得联系,确认车辆使用年限,环保标准等是否符合迁入地落户标准;若车辆档案中所涉合格证与机动车检验单右上角标注的环保标准不符,现机动车所有人应重新办理相关续。
本人/公司已明确知悉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关于车辆环保标准的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现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因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和费用,由本人/公司自行承报。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三、车辆发动机号真实性:作为手车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不对过户车辆进行专业性鉴定,也无法确认车辆发动机号码是否真实、是否有凿改迹象,请提前与有关部门核实。确认车辆发动机号真实有效。且无任何改动。
本人/公司已明确知悉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关于车辆环保标准的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现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因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和费用,由本人/公司自行承报。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四、车辆车架号真实性:作为二手车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不对过户车辆进行专业性鉴定,也无法确认丰辆车架号是否真实、是否有凿改迹象,请提前与有关部门核实。确认车辆车架号真实有效,且无任何改动。
本人/公司已明确知悉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关于车辆环保标准的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现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因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和费用,由本人/公司自行承报。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办理机动车业务委托授权书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被委托人 代表(所有人)办理(委托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 经办人在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委托办理车号牌或识别代号。本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授权经办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填写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的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时,请使用截止桥记“*”。
2、填写委托书时应字迹清晰,涂改无效。
保
证
本人(公司)办理京,(车型号)车改迁手续。此车于 年 月 日(原交易日期)迁往 省 市,过户到(原买方)名下,因不符合接收地要求,当地车辆管理所不予接收。现申请过户到(现买方)名下,现转往 省,市车辆管理所,本人(公司)已确认当地车辆管理所同意接收。此车在办理改迁手续时未验车、未查违章与盗抢,如出现任何问题及引发的一切费用由本人(公司)负责承担,与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车辆管理所无关。相关费用不退。
个人签字:(公司盖章)年 月 日
改 转 保 证
原车主(交易发票上卖方)有一辆(车辆品牌),车牌号为:京,此车原来已转往 车管所的车主 名下,当地车管所因 退回。现要求改转至 车管所的车主 名下。保证当地接收该车,保证该车符合当地环保要求,若出现一切后果由车主本人负责,与北京市车辆管理所无关。
(温馨提示:从2014年09月01日开始,转出之后超过30日未落档的,将影响到车主在当地办理其他车辆业务,请您注意!)
车主(最新买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7.不过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七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及其房内设施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_____平方米。(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装修及其现有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因甲方不如实陈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关纠纷,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第三方负担处理义务,与买受人无关。
第三条
房屋价款乙方分两部分付给甲方:
第一部分:在 年
月
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上述第三条付款中,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相应书面材料。
第四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证房屋及其屋内已有设施的、水、电等基本条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条件存在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出面协助处理。
2、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房产证能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五条 关于房产证过户的补充说明
双方约定,暂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期限和权利义务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2款规定办理。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房内有关水、电、物业、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开户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2、房屋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有关水、电、物业、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见证人各留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8.理性看待二手房“过户潮” 篇八
这几天,全国各地房产交易中心均呈异常火爆的状态,某市交易大厅的玻璃门都被挤爆了。而诱因就是3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新“国五条”细则,其中关于“二手房交易按照增值额20%征收个税”的规定,刺激起市场敏感神经,各地市民为赶上“末班车”,出现突击购房、紧急卖房现象,二手房产交易量随之暴增。
各地涌现二手房“过户潮”现象,乃是民众担忧购房成本增加,赶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完成交易,以规避额外的税费成本。其中既有民众的经济理性判断,亦夹杂着集体恐慌心理,对未来的楼市走向预期难以把握,又不想错过“末班车”,诸多因素叠加而形成“过户潮”。而对于此种现象,建议民众不应盲目跟风,更需理性思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决定,买房乃是大事,切勿一时头脑发热急于求成,造成更大的损失。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3月4日上午表示,“二手房交易按照增值额20%征收个税”本意是打击投机,不是伤及刚需。这既是新“国五条”出台的本意,也是楼市调控所一贯坚持的理念。从各地二手房“过户潮”来看,民众改善住房的刚需确实存在,政策的出台促使这部分需求骤然涌出,几乎形成了一个“堰塞湖”。如此,未来各地出台执行细则时,理应考虑周全,避免伤害刚需市场,也不要再引发市场恐慌。
但正如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所言,无论新“国五条”什么时候出台,都会伤及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个政策只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长远利益。斯言不虚,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顾及到所有人,至于新“国五条”是否能发挥调控效力,使楼市回归至合理区间,尚有待时日验证。
而从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发展趋势来看,依靠房地产投资带动经济的模式,已经难以维系下去,甚至潜藏有楼市泡沫破裂的危机。可见,楼市正处于经济发展拐点,何去何从,需要符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目标,不可能再绑架中国经济。同时,税制的改革方向也已明确,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将逐步降低,并且随着保障房考核压力加大,未来商品房不再是唯一选择。
综合可见,楼市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投资需求亦逐步降温。如果是为了自住需求,赶二手房“过户潮”尚能理解。如果是投资需求,则就需要万分谨慎。更何况,“过户潮”因为赶时效,造成部分交易过于匆忙草率、考虑不周等情况,如此将埋下各种隐患,也是民众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9.二手车过户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篇九
以下将卖房者称为甲方,买方称为乙方。
一、要求甲方给你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完税票、身份证复印件4份。
二、到本地方的物价局进行评估房价。需要提供的证明有:房产证复印件3份、土地证复印件3份、甲乙双方购房合同3份、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份、契税完税证。
三、等评估价出来之后,再到(未婚者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房管所开首套房证明(可以使税少缴好几千),如果不是首套房就不需要。
四、拿着之前的证明再到地税局缴税。包括契税为总房款评估价的1%(不唯一住房为3%)、营业税为总房款评估价的5%(满年免缴)、个人所得税为总房款评估价的1%(满年免缴)、城建税为营业税的5%、教育辅缴费为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为营业税的2%。
五、到测绘公司取得房屋的平面图。缴纳100元办理房屋平面图。
六、再到房管所双方签字。提供之前的缴税证明及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结婚的要求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本人到场签字。
七、领取房产证并缴纳费用。缴纳测量费为:房屋面积每平方6元,工本费80元。
八、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提供材料: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区证明一份,测绘公司花100元提供宗地图三份(房地产公司加盖公章),房产证复印件一份,土地证,契税票复印件一份,土地变更申请一份。
九、到国土局领取土地证并缴费。缴50元工本费及5元印花费。
所有手续就办理完整。
10.按揭中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 篇十
特别提示:本过程较为关键,其中涉及到诸多手续,各个环节应当做好衔接,因为一旦衔接不好就会发生纠纷,双方最好还是能够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或者律师进行操作,他们作为第三方,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和专业性。
(1)双方按照约定准备未还贷资金,同时由卖方或者卖方委托的中介公司或律师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贷的书面申请,在经过银行审核通过后还款。贷款银行出具《借款清结证明》,卖方收回《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2)双方持《借款清结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同时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3)如果提前还贷资金是由买方出的,那么买方最好要求中介公司或其他第三人能够提供担保,以防款项落空。
方法二:办理转按揭手续
和上述方式不同的是,买方先到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分两种情况:一是同行转按,二是跨行转按,后者操作手续比较麻烦。
1、提交材料及流程:
《购房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买方申请贷款的材料(如接收入证明、身份证等)
如银行审核同意,有关当事人签订《变更协议》
办理贷款保险变更手续
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
如何购买按揭中的二手房
【如何购买按揭中的二手房】
问:如何购买按揭中的二手房?
答:若在购买二手房时遇到房屋已被抵押贷款时,需注意必须在完清贷款后过户,否则卖家向银行所贷款项将转嫁到买房人身上。一般有两种方式解决:1.提前还贷,请卖方提前将按揭贷款还清,然后过户;2.办理转按揭手续。在办理按揭手续的过程中需提供相应材料且办理贷款保险与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购房者如需银行贷款,还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
方法一:提前还贷
1、前期准备
(1)买方应主动向中介公司或者卖方询问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为了保险起见,买方可以要求查看产权证“附记”栏或者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2)如果确实存在抵押的情况,买方应了解卖方未还款期限和余额,已还款年限和金额,因为这要涉及到后续的可操作性问题,必要时可以要求卖方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还款凭证;
(3)如果买方决定购买该套房屋并决定采用提前还贷、注销抵押的方法,双方应当对未付款项由谁支付进行协商,一般可以采取:由卖方自筹资金;由买方筹集资金抵作购房款;或者由双方分担,办理交易时再做结算;
(4)此外在提前还贷过程中还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根据目前各大银行对于提前还贷的做法不一致,一般还款6个月或者1年后提出申请即可提前还款,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如果还款不满6个月或者1年的,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这笔费用究竟由谁来承担应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协商一致。
2、办理程序:买方支付定金,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提前还款,注销抵押
特别提示:本过程较为关键,其中涉及到诸多手续,各个环节应当做好衔接,因为一旦衔接不好就会发生纠纷,双方最好还是能够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或者律师进行操作,他们作为第三方,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和专业性。
(1)双方按照约定准备未还贷资金,同时由卖方或者卖方委托的中介公司或律师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贷的书面申请,在经过银行审核通过后还款。贷款银行出具《借款清结证明》,卖方收回《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2)双方持《借款清结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同时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3)如果提前还贷资金是由买方出的,那么买方最好要求中介公司或其他第三人能够提供担保,以防款项落空。
方法二:办理转按揭手续
和上述方式不同的是,买方先到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分两种情况:一是同行转按,二是跨行转按,后者操作手续比较麻烦。
1、提交材料及流程:
《购房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买方申请贷款的材料(如接收入证明、身份证等)
如银行审核同意,有关当事人签订《变更协议》
办理贷款保险变更手续
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
2、买方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和贷款证明以及其它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购买按揭二手房 三方协议要慎签
2009/12/10 12:44
随着二手房税费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二手房交易在年底之前着实火爆了一把。不过在很多二手房交易中,房子的贷款并没有还完,而贷款没有还完的二手房是无法过户交易的,这时如何签订三方协议才能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如何约束三方才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最近有不少网友致电亿房网咨询此类问题。
武昌区网友刘先生在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时,房东还有16万元的贷款没有还完,因此房东要求刘先生先替他还完贷款,之后再过户。刘先生就有疑问了:“这样操作安全吗?而且在合同里并没有关于这一方面的条款来进行约束,这样的合同我到底该不该签?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一位网友许小姐也被类似的事情所困扰,她所购买的二手房是直接和卖家协商的,并未通过中介,但是卖家也有7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因此许小姐也被要求先替卖家还完贷款后再过户。许小姐也有同样的顾虑:“如果我替卖家还完贷款之后他不给我过户怎么办?再说我和卖方之间也没有通过中介,我是否应该通过中介来进行房屋交易?这样是不是会安全些?”
在最近一周的网友来电中,这一类问题是其中提到最多的。究竟在购买此类房屋时应怎样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中的内容又该如何进行约束呢?
据记者了解,所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方、卖方和中介三方在经过平等协商
之后签订的就房屋交易有关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三方行为的协议。在三方协议中,一般会对房屋权属和价格、税费承担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交易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用以约束三方行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在二手房交易时,针对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究竟买家替卖家还贷款安不安全?这一行为在三方协议中该如何进行条款约束才能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武汉亿房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周游表示,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遇到房贷没有还清的情况,最好通过中介进行交易,而且在交易时一定要谨慎签订三方协定,在三方协议中务必要对房屋交易的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明确。
武汉房产中介业内人士伍鹏表示,若卖方要求买方先还完贷款再过户,首先就要约定好付款方式,买方替卖方还贷款的金额如何操作等都要慎重决定。其次,还贷和过户的时间期限也要作出明确的条款约定,不能含糊。再次,针对此类情况签订三方协议的重中之重是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方替卖方还清贷款后卖方没有给买方过户,此时卖方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中介又该承担何种连带责任,这些条款尤其要明确。
亿房研究员王磊表示,如果买方需要贷款的话,最好在贷款银行单独开设一个资金监管账号,将首付款先打到账户里,只有卖家将房产证上的贷款注销、过户到买家名下之后才能将首付款取出。至于买家替卖家还贷款的金额,可以作为房价的预付款,这就需要买卖双方具体约定了。约定的内容和相应的责任一定要明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也有专家表示,此类房产在交易时,最好委托一些品牌好、口碑好的中介来办理,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黑中介利用这一状况进行不法行为。
【相关案例】成功三方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2009年4月,张先生通过武昌区某中介看中了一套28万两室一厅的房子。房东赵某表示,该房还有11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所以要求张先生先帮自己还清贷款,之后再过户。
张先生对此存有疑虑,在咨询了有关专家之后,他提出要在三方协议的补充合同中单独对此作出约定。首先,帮房东还款的11万元作为首付款,另外去银行还贷的时候要三方一同前往,在帮房东还贷之后,房东要开正规收据,并由中介作见证。其次,在帮房东还完贷款之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之后的两证由房东保管,待张先生付清房屋剩余款项时再将两证交予张先生。再次,若房东在张先生为其还完贷款之后不进行过户则构成违约,张先生有权依法追回11万元并要求房东支付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同时追究中介连带责任,要求中介支付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若房东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张先生不支付剩余房款也构成违约,房东赵先生有权依法追回剩余房款并要求张先生支
付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同时追究中介连带责任,要求中介支付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
通过这样的一些相关条款的约束,还贷和过户的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既规避了风险,又达到了令双方满意的结果。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网友,在购买此类按揭二手房时,一定要在三方协议中将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约束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11.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篇十一
一、招标文件起草阶段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及附件。
1、明确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内容,以及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2、合同价款方式及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一次包死;固定单价:竣工据实结算;并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可调整范围。
3、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将产生一定影响,所以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4、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方式:招标文件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有两种:①总承包服务费暂不计入,签订施工合同另行约定。②暂定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总额,在限定上限费率情况下,投标单位竞争费率及报价。
5、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水电费由承包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缴纳。
6、设备招标文件的起草,在使用部门提出具体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公用工程的配套情况,设备吊装,就位等实际工况,结合具体设备自身的安装要求,约定卸货、吊装、就位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
7、招标项目若涉及二次深化设计,要求对设计深度和最终实现的功能,应在招标文件中给与详细说明。
8、招标文件必须写明付款方式,供货期、运输、吊装等涉及后期合同签订的关键因素。
9、招标文件对企业资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业绩等信息必须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
10、关于招标的纪律要求,招评标规则、标书份数等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以利投标人能认真准备和完善的提供。
11、关键的工程或设备在项目初期,必须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或前期的技术澄清,再组织开标。
二、招标阶段注意事项
1、对于招标的项目,要编制招标清单,能使各投标单位在一同平台上进行报价。
2、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针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在答疑会上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在答疑会后通过邮件方式把汇总后的问题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3、要提前和评标的相关部门结合URS的具体要求做好评标的规则统一,科学、合理制定评分表。
4、要在开标前3天进行投标情况的核实,以确保有足够的厂家参与投标,并对不按规定回应的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与供应商冻结投标资格。
5、在项目发布公告结束前1天,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避免有资质较强的企业被遗漏,同时应提前做好供应商筛查工作。
6、开标前提前安排好开标时间、地点、参与开标人员,评标人员不得少于3人,严格按照《集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7、涉及技术澄清的标的,必须在开标前联系使用部门及时做出回复,不得耽误对方投标时间。
三、标书审核及评标对比阶段注意事项
1、技术标的审核:技术标准和要求是符合响应招标文件及URS要求,其他评标因素包括设备配置、财务能力、业绩与信用等;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目标和标准要求。
2、商务标的审核:投标内容是否符合招标范围和内容,有无实质性偏差;投标文件内的完成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范围和工程量清单或货物进行报价、是否存在算数错误,并需要按规定修正。
3、按照招标流程,主持人要做好签到、抽签、招标纪律及厂区的禁令要求的告知,并组织好开标现场秩序管理。
4、开标会议实行当场开标,当场评标,原则上当场出具授标方案,特殊或复杂的标的需要议标或会后报告公司的,经评标小组同意后延迟出具授标方案。
5、对现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应标情况,应在开标现场评标小组立即做出是否废标决定。
6、对现场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应详细记录在标书正本上,并让投标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以利后期合同签订。
四、合同起草与谈判阶段注意事项
1、合同中的设备材料或承包范围描述清楚。如: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规格型号、品牌、出厂商、数量、含税价、质量标准和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等。(注意量词尽量使用国际通用计量单位,不要用瓶、套等概念性词语。)
2、合同价款方式:(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一次包死;固定单价:竣工据实结算。)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调整范围。
3、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联系电话、传真、邮寄地址,以及通讯地址及方式,若发生变更,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不通知则视为送达地址”。
4、尽量明确工程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付款条件:明确付款的条件,付款时间(尽量避免出现多少天后支付工程款);最后一笔款的比例应高于税率比例,否则可能拿不到税票,建议在倒数第二笔款时见票付款,并且明确税票的类型(专票还是普票)。
6、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仔细核对技术参数,以及开标现场的承诺,合同经办人必须严格核实,相关合同审批人严格审核,避免遗漏关键参数或约定事项。
7、若涉及深化设计的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出详细的方案或图纸,以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的为准。
五、合同执行阶段注意事项
1、注意履行中各种文件的取得。特别对合同附件、订单等的订立、变更、修改等,需双方确认,并注意注明日期,可是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中约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传真件,但最好是原件;合同中的预算文件、技术要求文件的内容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内容一致,不得有删减或者修改。
2、向对方发出的比较重要的函件,应当取得对方的书面回复(内容至少为对方承认收到了我司的函件)。
3、在签订合同后的履行中,如果合同条款或主体方面有比较重大的变更,一定要有对变更的书面确认文件(最好另签合同)。
4、注意合同签订方、订单方、收发货方、发票方、收付款方、收货方的一致性。
5、对于对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如质量不合格、延期交付、服务不到位等,建议及时与对方联系,最好能取到对方对存在问题的书面承认,具体实行中可以备忘录、会议记要、问题解决说明等(要有对方有授权的人的签字或公司公章)形式,尤其是若以后可能涉及合同的变更、取消,价格的减少、不予支付,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等情形。
6、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收集过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关键事项必须有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
8、按照公司标准合同模版不能涵盖特殊约定事项的,必须有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支持。
9、合同的技术附件必须和招标文件相一致,如有偏差,应明确最准的技术参数要求(以使用部门确认的为准)。
12.个人二手车交易合同(不过户) 篇十二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上海大众桑塔纳牌黑色小轿车一辆,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登记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 20
年 月 日
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二.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仟
佰元整)成交。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本车使用性质
非营运车辆
,随车交付证件(行驶证、登记证、购置税证明等)。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五、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六、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七、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有权转卖该车,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20
****年**月**日
日期:20
【二手车过户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推荐阅读: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09-13
二手车保险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06-20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过户11-17
二手车转让协议不过户08-01
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07-21
郑州二手房过户流程各环节所需证件09-23
购二手车合同07-06
二手车购买合同07-26
经典二手车买卖合同06-23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