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民政工作要点

2024-09-26

2011民政工作要点(共8篇)

1.2011民政工作要点 篇一

2011乡镇民政工作要点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同时,也是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2011乡镇民政工作要点。做好全年民政工作,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11年民政工作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主要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手段,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争先进位,努力实现民政工作全面、持续、跨越发展和大有作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本思路:按照“七个围绕、五个推进、两个加强”的思路,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拓展公共服务领域,着力增强社会自治能力,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更有效的社会救助、更广泛的基层民-主、更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更牢固的军民团结、更规范的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总体奋斗目标:各项民政工作在全省全面实现“保二争一”,至少50%的工作力争在全省名列前茅;年终考评在市直机关跨入优秀行列;行风建设在全盛全市“保二争一”;全面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创建科学发展示范机关,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单项工作目标:完成市政府城乡低保提标363元和1900元任务,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第六次创建成功全国双拥模范城,义务兵优待标准保持全省最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55%以上,50%社区达到全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标准,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养老床位30%以上,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25张以上;全市50%以上的救助机构达到规范化标准,全市婚姻登记处100%达到规范化窗口建设标准,全市火化率保持99.9%以上,“助老健康御险”参保面力争达到老人总数的10%,福彩销售确保完成4亿元,谋划开展7个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二、围绕加强军地融合式发展,进一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努力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

1、深入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以融合式发展为载体,积极发挥爱国拥军促进会作用,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对驻唐部队及唐山籍外省市现役军人及家属开展生活补助和大病救助;加大力度,突破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难点;做好军供工作,积极争取在唐山西站或丰南站选址复建军供站;扎实推进以社区“六个一”为重点的群众性拥军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工作总结《2011乡镇民政工作要点》。

2、加强双拥宣传,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在南湖市民广场设立双拥长廊,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以及车载、楼宇等媒介,增加双拥工作宣传密度,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努力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

3、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建立多层次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标准,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从2011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安居工程”,改善在乡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居住条件;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唐山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细则》。

4、全面落实优抚医疗保障制度。继续落实《唐山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和《唐山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力争达到95%以上;全面实行和完善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服务水平力争全省一流。

5、强化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管理。出台具体维护和管理方案,畅通融资渠道,从2011年开始,迁建、维修6457个烈士墓和76处烈士纪念建筑物,力争及早完成。

6、积极推进安置工作改革。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技能培训制度建设,探索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新模式,提高自谋职业率,力争达到55%以上;对退役士兵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有培训意愿的实现100%培训;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探索设立退役士兵创业基金新模式。

7、认真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政府名义出台《唐山市军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实施办法》。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弱势群众基本生活

8、圆满完成2011年市政府城乡低保提标实事。确保城市低保从每月310元提高到363元,农村低保从每年1540元提高到1900元落实到位;制订出台《唐山市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健全、完善低保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形成一套科学健全、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抓好低保扩面工作,力争年底覆盖面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9、加大五保服务机构建设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2011年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134元以上,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192元以上;敬老院床位利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

10、积极做好对低保家庭、五保户和大并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强化分类施保措施,增加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抓好“一站式”服务试点,建立快捷方便的医疗救助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程序繁杂、救助拖拉的问题。

11、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救灾,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全部在上半年成立当地的减灾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市、县两级建成配套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资金保障机制,按照农业人口每人一元的标准落实自然灾害救济资金预算,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救灾准备金制度;完善灾害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全市灾害信息员信息库,制定我市灾害信息员管理办法;完善救灾社会动员机制,培育和发展救灾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防灾减灾机制,积极创建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努力做好“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视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县区进行救灾演练。

2.2011民政工作要点 篇二

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 认真研判“三农”形势,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慎重做出的重大决策, 对“十二五”开局之年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推进全省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今年, 我省继续把“稳粮”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 将着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力争全年新增粮食50万吨, 粮食总产迈上1000万吨台阶。粮食一直是牵一发而动全局的头等大事, 粮食问题也是始终关系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尽管2010年我省粮食总产达到958.3万吨, 但只是实现了供求基本平衡。加上我省旱灾、雹灾、山洪等自然灾害近年来易发频发重发, 一些地方靠天吃饭, 粮食增产难度加大。为此, 我省将深入实施旱作农业区新增25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大力推进河西及沿黄灌区新增2亿公斤粮食生产建设项目。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突出发展玉米和马铃薯;稳定油料种植面积, 优化油料生产布局和品种;稳定发展小麦、大麦和小杂粮生产。继续推广1000万亩全膜双垄沟播玉米和100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工程。如何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给, 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省上将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 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 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 从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

中央和省上高度重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我省财政支出重点将向农业农村倾斜, 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城市资源为农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的服务, 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 加快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 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

今年, 我省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原因在于, 在连续几年快速发展的背后, 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各种支撑力量已绷得很紧, 农产品提价增收空间越来越小, 农业传统增长方式增收潜力越来越弱, 持续快速增加农民收入成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最大难题。加之我省现有贫困人口349万, 数量居全国第三, 贫困发生率为16.7%, 居全国第一, 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任务艰巨。

今年, 我省将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力争2012年全省农民收入达到全国2007年平均水平, 2015年接近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成为挖掘农业内部增收的重点。将继续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 推进1000万亩优质林果工程, 建设全国一流的元帅系苹果和优质红富士苹果商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和物流中心、国家级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 发展蔬菜、葡萄酒、陇药产业, 做优小杂粮、食用菌、百合等地方性特色产业, 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休闲观光农业、林下经济和农家乐”成为新亮点。

3.2011民政工作要点 篇三

乡镇企业增加值突破150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同比增长18%以上;实缴税金突破11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从业人员保持在260万人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旅游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步伐明显加快;抵御风险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明显增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主导产业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方面的作用明显提高。

乡镇企业工作要点

一是继续强化政策落实,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快速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全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创业杯”竞赛活动。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确保考核体系的科学化、制度化。

二是继续增强职业技能,搞好农村二、三产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依托现有的培训资源,围绕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重点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2011年全省完成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旅游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任务1万人以上,并且进一步完善各市(州)和重点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站基础工作。

三是开展合作交流活动,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对外交流合作。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探索企业间技术合作、贸易合作、投资合作等新机制。由单一开拓传统市场,向开拓新兴市场转变,全面开展农村二、三产业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在对外发展上,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继续支持重点企业参加在美国和法国巴黎举办的国际食品博览会,开拓欧美新兴市场,增强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协作能力。在对内合作上,针对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民营资本向北流动的新情况,积极构建南资北移通道,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到沿海发达地区进行招商引资、招贤引智,促进交流合作。

四是积极协调银信部门,切实解决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在已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的基础上,支持惠民农业担保公司全面开展融资担保工作,积极向银信部门争取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同时配合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搞好企业融资和上市的培训工作,提高我省农村二、三产业的融资能力和水平。

五是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推进农村二、三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农业部举办的适用技术推广与对接活动,有效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二、三产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在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我省9个专业分中心的指导下,进一步抓好企业自主研发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百户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为支撑的农村二、三产业科技创新平台。

农产品加工业工作要点

一是积极协调扶持政策,营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协调,争取尽早出台,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建设监测预警体系,搞好农产品加工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监测和预警体系,制订农产品加工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农产品加工监测分析预警网络体系、指标体系和数据交换体系,组织监测分析、专题研究和定期汇总,编制年度报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发挥龙头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搞好“农产品加工业百强企业评选”工作。为进一步发挥龙头农产品加工企业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我省农产品加工业水平,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按照《全省农产品加工百强企业评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搞好农产品加工业百强企业评选工作,打造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和知名度。

四是启动玉米烘干和贮藏项目,抓好玉米等农产品产后储藏和加工。针对农产品产后储藏、保鲜、干燥等初加工环节方法落后、设施简陋、损失浪费严重、影响质量安全的现状,根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的要求,将在我省实施玉米烘干和储藏项目,研究总结玉米产后保管措施,控制和减少玉米等农产品的损失。项目成果将在全国推广,目前有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2011年下半年将在部分地方实施。

五是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服务体系建设。以工作体系化和体系网络化为目标,建立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协调合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同市(州)、县(市、区)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职责明确、上下互动、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休闲旅游农业工作要点

一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规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从规划入手,紧紧把握市场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和区域特点,依托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五条具有北方特色休闲旅游农业精品线路,2011年规划建设1~2条精品线路。

二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的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的要求,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部分县(市、区)参加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的申报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今年发展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县1~2个。

三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星级评定工作。按照中国旅游协会休闲旅游农业分会的要求,搞好全国休闲旅游农业示范点评定工作。同时按照《吉林省休闲旅游农业企业星级评定办法》开展全省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星级评选工作,全力推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十二五”期间将评定100户三星级以上休闲旅游农业示范企业。今年根据“评定办法”评选20户左右三星级以上企业。

四是搞好休闲旅游农业的培训工作。我省休闲旅游农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2011年省休闲旅游农业协会和中国旅游协会休闲旅游农业分会将举办1~2期休闲旅游农业专题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对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及岗位技能培训,推进休闲旅游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发展。

五是为休闲旅游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围绕解决影响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制定扶持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意见》(吉政办明电[2010]29号)要求,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好影响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用地、用水、用电等各种问题,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良好发展环境。

4.2011民政工作要点 篇四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1年全省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实现我省“十二五”良好开局,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积极推进强农惠农资金整合,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抵扣、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征占用、土地整治、土地流转及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和社会保障基金,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厉查处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以及面向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公开征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程序,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发生截留、克扣征地资金的行为。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严格落实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政策支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

(四)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经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五)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围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部分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建立合理用药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强化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补助金及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监督检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

(七)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八)深化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以罚代纠、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九)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继续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医院、学校等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开展全系统的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省直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要以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2011年纠风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

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农业、审计、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由省农委牵头,省财政、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农业、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农业、林业、审计、农垦、监察等部门配合。

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配合。

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改革、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业、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监察、农业、财政等部门配合。

深化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林业、农业、水利、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及上海铁路局蚌埠办事处配合。

深化“四项资金”监管工作,分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农业、地税、银监、监察等部门以及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配合。

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省物价、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通信、商务、纠风等部门及电力、电信等行业配合。

5.民政工作要点 篇五

2011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2011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促进中央保民生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是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抓紧摸底测算,提出调标方案,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二是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关注城市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关注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困难,将对低保人员实施的优惠政策适当惠及这些困难群众。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先进行临时救助。三是切实落实分类施保措施。按照“以收入定低保对象、按支出搞分类救助”的办法,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补助水平。四是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抓紧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救助资金。五是切实做好冬春期间救灾救助工作。结合“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受灾群众过冬的棉衣被需求,推进灾区农房恢复重建,做好受灾群众自建过渡房的保暖、加固和安全工作。增加“两节”期间低保补差资金,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增发消费券。六是进一步搞好政策衔接。制定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办法。加强城市低保与失业保险、最低工资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加快地震灾区后续救助和冬春救助资金的拨付速度,搞好后续救助衔接。及时将生活困难的灾区群众纳入冬春救济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七是研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指导各地结合地方机构改革,争取增加基层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员。指导各地争取各级财政支持。

(二)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

一是提高供养标准。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孤老、孤残供养标准。扶持农村敬老院开展农副业生产;科学制定全国统一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千方百计拓宽收养渠道,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避免社会捐助款物转冲抵消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财政资金。坚决纠正以低保代五保的做法。资助“三孤”人员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将其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二是改善居住条件。将“三孤”人员住房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坚决消除“三孤”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的现象。结合“霞光计划”、“蓝天计划”、“区县综合福利设施”建设等规划项目,改建、扩建和新建福利院和敬老院。统筹规划农村敬老院建设。三是逐渐扩大社会福利的覆盖面。采取资金补助与福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

(三)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提高优待抚恤标准。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千方百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和条例出台,指导各地完善相应政策法规,研究配套措施,推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办法,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三是完善落实政策。深化优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逐步实行全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和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坚决执行落实复员退伍军人“五项政策”。

(四)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xx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健全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坚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发行规模,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资金。

二、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中央保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争取将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各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

指导各级民政部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重点争取把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类项目,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优抚类项目,地方各级减灾中心、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等救灾减灾类项目,以及救助站、殡仪馆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等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

(二)抓紧建设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尽快启动、抓紧开工建设已审批通过的项目。进一步调整、完善、提高在建项目,争取扩大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争取在建和拟建项目追加投资到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三)编制论证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做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当前和长远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和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工程、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和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咨询论证工作。注重提高社会救助能力、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社会福利服务能力和优抚保障能力。根据长期、中期和短期的时间梯度,做好规划设计。

(四)千方百计争取建设资金

按照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和福彩资助相结合的基本思路筹集建设资金。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各级公共财政加大对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同心协力、上下联动,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一些在中央一级大盘子中尚未立项和尚未列入重点项目的,指导地方根据当地实际争取立项,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争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发展。

三、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促进中央保稳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发展城乡基层民主

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扩大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丰富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发挥居民小组、社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物业组织等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上的积极作用。二是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面启动全国和谐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活动,推动个性化、标准化、信息化服务进入居民家庭。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推进途径、步骤和方法。三是大力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推动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四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继续推行城市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有效途径,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发挥志愿服务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一是有序加快社会组织发展。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积极作用。开展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优化行业协会布局。引导行业协会提振企业和企业员工信心,促进企业冷静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形成公共财政资助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组织汇聚社会资金,促进就业、提供服务,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治理结构,增强自主运作能力;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完善社会组织执法机制,探索形成社会组织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做好社会工作师的资格考试工作;二是加快完成社工岗位设置,推进社工队伍建设试点;三是探索建立注册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制度,社会工作职业评价制度,加快行业自律步伐;四是抓紧研究出台推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政策,逐步落实专业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政策,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途径。

(四)加强矛盾调处工作

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做好部分复员退伍军人解困工作;继续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行政区划问题,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难点村”治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解决存在的问题;重视金融危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影响;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救助站管理,搞好省际间合作;重视家庭和睦,提倡孝老爱幼,协同有关部门调处家庭关系;继续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对公墓进行清理整顿,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群众的接受程度,防止和化解殡葬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四、加快推进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6.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篇六

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基本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保增速、促转型、上水平、抓特色、强队伍”的工作主线,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加快项目化推进,加强制度化管理,规范常规工作、突破关键环节、做优重点项目,着力打造现代民政发展新格局,为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落实“为民解困”为己任,构筑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继续执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动鼓励就业的低保政策,在核定收入时扣除就业成本,促进更多的困难人群通过自身努力脱离低保。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低保操作程序,更好地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二是积极探索“支出型”贫困帮扶机制。对于发生不可避免的大宗支出,陷入贫困的非低保家庭,要加大帮扶力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通过推动慈善爱心捐助、福彩公益项目、社区市民综合帮扶等机制,逐步形成“保基本、可叠加、多组合”的“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让更多未纳入低保的低收入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三是有效开展分类救助。继续开展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对农保区的危房困难户,分期分批开展帮建工作;对规划区内的危房困难户,争取提前拆迁或补贴租金另租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深入对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医疗待遇情况的调研,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扩大定补对象的医疗救助范围。四是探索建立家庭收入认定制度。根据《江苏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苏州市家庭收入认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制订科学合理的家庭收入认定办法。五是着力加强灾害应急救助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救灾减灾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一旦发生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通过民政送到受灾群众手中。探索开展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化解自然灾害、降低潜在风险的作用。

(二)以推动“社会化服务”为途径,构筑多层次、广覆盖、宽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

当前,我市户籍60周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8.38%,空巢、独居老人人数较多。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社会面临的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增大,养老服务已成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传统养老观念和现代养老理念,牢固确立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力争2010年新增养老床位400张。一是多层次发展机构养老。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通过重点项目达标示范活动,力争使所有养老机构,都能在环境、居住条件等硬件设施上确保老人的安全与舒适,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软件方面,使老人称心,让家属放心。按照“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模式,通过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中高档老年公寓,提供较为完善和先进的寄养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做好市老年护理院的规划建设工作,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和适当贴补,探索在现有医疗机构中开设老年护理病房。二是以社区为依托,全面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家庭最有亲情和温暖,最能使老年人享受天伦之乐,在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居家养老仍是广大群众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同时,随着家庭人口结构发生变化,家庭养老功能有所弱化,居家养老需要得到社会服务的有力支持。因此,需要依托社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情感等多样化服务,有效解决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所带来的问题。通过政府适当补贴,全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街道、社区继续推广建立“日托所”、“虚拟养老院”等养老服务平台,积极争创“全国老年人宜居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探索通过委托好阿姨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设自然村小型养老院,使寄养老人不离开本村本土,满足情感精神需求。三是着力培育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护理员队伍。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颁发上岗资格证。进一步扩大护理员队伍的受训面,努力使在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在此基础上,推动护理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高质量护理服务。四是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全面争创“全国老龄工作示范单位”,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创造条件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文化园地,着力做好市政府重点工程——市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的有关建设工作。按照“六个老有”的目标,着力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以促进“转型升级”为抓手,构筑功能合理、服务完善的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以创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和“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市”为抓手,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载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的原则,继续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合理布局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严格执行“小办公、大服务”的原则,按照“六大功能”的要求和“六加X”的服务模式,为居民群众享受服务和参与活动提供更好更优的平台。以社区公共事务为重点,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公开接访制、承诺公示制、协调督办制、绩效考核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在各区镇推广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等专职机构。二是建立健全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建立居委会服务项目制,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各类需求。同时,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业评估和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反映我市社区服务业设施建设、服务管理、居民需求、满意程度等内容的信息采集及工作评估体系,逐步完善社区服务业发展的统计和考核制度。三是积极打造特色社区,巩固和谐社区创建成果。以“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为思路,以“一镇(区)一品牌”、“一居一特色” 为目标,推行特色社区建设项目化运作模式,确保建设方案科学、特色鲜明,群众满意度高、成效显著,提升社区建设品味,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实现新跨越。四是不断提高社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扩大社区信息化建设范围,在全面推广社区电子台帐建设的基础上,开发全市社区建设网站,鼓励社区建设社区主页、社区博客等形式的电子平台,向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和交流平台。五是扎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据“两委会”组织法,坚定不移地扩大基层民主,稳妥地做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尊重和保障村民各项民主权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分子选进村委会班子。在选举方式上,要继续推行“无候选人一票直选”。按程序、有计划地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培训、指导、试点、检查和总结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圆满。

(四)以开展“双拥争创”为载体,构筑机制畅通、政策到位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全面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争创工作,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找准差距、重点突破。深入推进双拥“六进”工作,充分发挥双拥办联系军地的桥梁作用,继续加大实事拥军力度,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打造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的双拥服务组织和先进典型。关心好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问题,深入调研社会转型期优抚对象的有关利益问题,调研优抚制度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保障制度的衔接,依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保障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认真开展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参加免费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确保应培训率达到上级规定的70%以上。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积极发挥“昆山市退役士兵培训基地”的作用,为广大退役士兵服务。根据省、苏州的统一部署,开展“慰烈工程”,充分发挥烈士陵园、革命事迹陈列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强军休所全面建设,深化“双和谐”创建工作,提高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

(五)以弘扬“爱心互助”为主题,构筑重点突出、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一是做强福彩公益品牌。福彩销售要进一步挖掘潜力、扩大市场,提升销量、回报社会,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保持销售总量持续增长态势,保持全省同类城市销量第一,抓住“中福在线”再度启动的有利时机,争取年度销量有新的突破。深化“福彩与你同行”公益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资助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进行项目化、品牌化运作,进一步提升福彩公益形象。二是做优慈善爱心品牌。以市慈善总会日常性服务平台—“昆山市慈善爱心受理服务中心”的运营为契机,全面加大慈善公益宣传力度,继续推进标准化“慈善超市”建设,进一步完善慈善服务网络,为爱心人士和求助对象搭建慈善救助平台。进一步提升“月圆中秋,慈善永恒”慈善品牌形象,在中秋期间推出形式新颖、题材多样的募捐活动。制订《昆山市慈善救助实施办法》和《昆山市慈善救助评估管理办法》,开展针对“支出型”贫困的个案帮扶试点工作。三是做实福利生产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残疾人服务的“三服务”理念,对上积极争取、对下主动服务,促进我市社会福利生产的健康稳步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四是做好孤残儿童基本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残疾儿童的抢救性治疗和日常康复工作,规范收养工作,帮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

(六)以强化“群众满意”为标准,构筑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7.2011民政工作要点 篇七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以下简称《通知》) 为核心,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加强基础建设, 加强责任落实, 加强依法监督, 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继续降低事故总量,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8.走出欠发达地区民政工作新路子 篇八

创建“全民民政”新理念

“全民民政”就是“让全民参与民政,让民政惠及全民”。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为民解困,要想做好民政工作,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牡丹区虽地处山东,但属欠发达地区,财力比较紧张,仅依靠政府的财力是远远不能满足民政工作现实需求的。吴进岭积极拓展民政思路,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大力动员、引导和利用社会力量,鼓励全社会参与到“爱心”民政中来,把民政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民政、人人参与民政的新民政氛围,全力实施全民友爱、互帮互助的大民政战略,由政府民政向全民民政延伸,从而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民政工作的新路子。

构建“全民民政”大网络

实施“全民民政”,必须让群众了解民政,从基层基础抓起。吴进岭就任民政局长后,立足长远,夯实基础,着力建立区乡村三级民政网络。

建立区民生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电话,开通能够进行三方通话的热线6220110,受理群众咨询、求助等,目前已受理群众来电3300余人次,办结率100%;设立便民服务公开栏,将局长,副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的照片、办公楼层及房间号、办公电话对外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开通民政服务网站,将群众关注的民政政策法规放在网站突出位置,设置便民留言版栏目,大家足不出户就能查询、办理民政业务,目前已通过网络为群众办实事660人次。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

建立乡,村民生服务站、室。乡服务站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配备3~5名专职人员,聘请5~10名社会监督员。村和社区服务室平均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上,积极吸纳志愿者,主要为群众提供政策服务、困难救助、生产帮扶等。

民生服务网络的建立,有效整合了基层民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特别是民间资源,畅通了民生诉求渠道,实现了民政工作由“被动解决困难”向“主动上门服务”的转变。

搭建“全民民政”大舞台

吴进岭紧紧抓住“全民民政”这个核心,从调动全民积极性人手,创新民政工作载体,搭建全民共同参与民政的大舞台。

开展“闲物送人”活动,搭建爱心互动平台。“自家小闲物,他人大用场。”在吴进岭倡导下,牡丹区民政局和牡丹晚报社联合,在全国第一个开展了“闲物送人”爱心救助活动。建立了1个“闲物送人”收发中心、21个收发站和76个收发点,每周六举办一次“闲物送人”进社区活动。热心群众将家中闲置的物品捐给收发站点,需要的居民从中选其所需。活动开展以来,共接收闲物6万件、价值110万元,救助特困家庭6500户。

建立“爱心救助超市”,承载扶贫新关爱。吴进岭多方筹资建立了4处“爱心救助超市”,先后发放“爱心购物卡”800张,让1100户特困低保家庭持卡根据家庭所需,到“爱心救助超市”利用“爱心价”自行选择物品,实现了贫困居民的按需帮扶、对口支持。

设立慈善医院,搞好医疗救助。经吴进岭多方协调,以区中心医院为依托,设立了区慈善医院。优抚对象、低保对象、退役士兵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凭医疗救助证到慈善医院就医,可享受20%~40%的医疗优惠。慈善医院设立以来,共为3500人次减免医药费60多万元。

组建民营企业拥军协会,爱洒军营谱新篇。2006年9月,在区民政局的倡导、支持下,牡丹区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民营企业拥军协会,拥有会员160多家。协会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先后为驻军赠送物品价值100万余元,救助困难军属821户,为优抚对象免费查体32000余人次,举办军(警)民联欢活动26次。

组建各类民间协会,扩大民政阵地。建立了全省第一家教育慈善分会,广泛开展了“爱心一元捐”活动,先后募集资金40余万元,救助贫困大学新生和特困教师、中小学生3600人。成立了全省第一家红盾慈善分会,专门救助农村困难学生。现有会员60多名,先后筹资13万元救助贫困中小学生600多人,为全区4万多名学生免费检测视力,赠送近视眼镜1000副。培育农村经济协会60多家,参与农户2万多家,占全区农户的10%,助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政协原副主席、省慈善总会会长谢玉堂对牡丹区创新慈善救助形式在全国第一个开展“闲物送人”活动,扩大慈善阵地在全省率先建立系統外慈善会分会——教育慈善分会和红盾慈善分会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全省慈善机构予以宣传和推广,并要求省慈善总会在省域内成立教育慈善分会和红盾慈善分会。

谱写“全民民政”新篇章

全民参与民政给牡丹区的民政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在全民参与下,“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的社会目标,正一步步化为现实。

有这样一组数据可以展现“全民参与民政、民政惠及全民”的成效:牡丹区募集的款物由2006年的300多万元,到2007年的600多万元,再到2008年的1000多万元。靠这些钱,1500多名大病患者、5100多名特困师生、4600多个困难户得到及时救助,并且没有发生一起因救助不公平上访事件。

在家里,吴进岭是个出了名的孝子;在牡丹区,他是尊老敬老的楷模。他一年完成了省里规定的敬老院三年建设任务,并且全部达到省等级管理标准,其中9处达到省一级院标准。投资1800万元改扩建的17处乡镇敬老院,总建筑面积38600平方米、房屋1880间、床位3149个,集中供养率超过了省规定的70%。

吴进岭一到民政局,就启动了“千户安居”工程。在多方支持下,几年来他争取资金1400多万元,为1782户特困户新建、修缮房屋5251间。“筹建一座房,温暖一个村”、“为父建房子受益,劝子敬老谢民政”、“老人走,房子走,新房建到女儿家”、“民政帮我建新房,我把干部写到房椽上”。这些感人的建房故事表达了困难群众住上新房的喜悦和对民政部门的感激。

“全民民政”的理念和实践,极大地促进了牡丹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上水平、上台阶。近年来先后筹资1000多万元,建起了占地1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多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综合楼;投资2300多万元,建起了占地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0多平方米的区军休所;投资3000万元、占地50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正在紧张筹建。这些看似简单的数据,却浸透着吴进岭的大量心血和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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