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总结

2024-10-10

略阳县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总结(精选2篇)

1.略阳县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总结 篇一

海拉尔区学习宣传贯彻 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201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海拉尔区根据《水利部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通知》(水保[2011]32号)及自治区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通知》(内水保[2011]69号)及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水保发[2011]1号)精神,为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海拉尔区按照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呼伦贝尔市水利局的总体部署,成立海拉尔区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活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水利工作站,承担并处理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活动的日常工作。

组 长:王永刚(区水务局局长)副 组 长:魏迎春(区水务局副局长)

2.略阳县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总结 篇二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小结

今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根据上级残联要求,结合濮阳县实际紧紧围绕“减少噪音,保护听力”为主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3月2日上午,县残联协调县卫生局等部门在濮阳县解放路和红旗路分别设立咨询台。采取悬挂“爱耳日”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本次活动,县卫生局挑选了濮阳县人民医院和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技术精湛的四名五官科医生前来为活动义诊,县残联的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防聋爱耳知识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接受义务诊治病人共300余人,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

2.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助残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3月1日在县法院礼堂召开的学雷锋活动动员大会,我县残疾人志愿者披上绶带纷纷走上街头为开展全国第十三次爱耳日宣传活动锦上添花,配合医务工作者为众多听障人士提供了康复知识普及等服务。

3.濮阳县电视台、有线台,在活动期间开展了相关的宣传报道,为爱耳日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推动了扶残助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了全民爱耳护耳意识,促进了防聋治聋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爱听力残疾儿童、关注成年和老年听力残疾人,让全民一起“减少噪音,保护听力,聆听和谐”。

上一篇: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消防疏散演练流程下一篇:我小学生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