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级职称初定条件(精选7篇)
1.初、中级职称初定条件 篇一
职称初定须知
一、职称初定范围(不含卫生,出版专业)
1、毕业于正规院校的统招生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
2、必须是在人事局大分办领过就业介绍信并在我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二,职称初定条件:现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1、中专或者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可定“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即大专毕业后代理满三年),可直接定为“助理”级职务。
3、本科毕业后见习期满可定为“助理”级职务。
4、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博士毕业,可定为中级职务。
三,报职称初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三份)
4、U盘
四.如何制作《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U盘
1、申报人员请登陆郑州职称网(http://)点击“职称软件下载”,进入后下载“个人版”安装程序,使用“个人版”录入本人信息(注意:在“个人版”中录入本人信息时,“主管单位”里的“代码”项输入“0 1 0 1 4”,“名称”项输入“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单位”里的“代码”项输入“0 1 0 1 400 1”,“名称”项输入现工作单位名称)。
2、将个人信息和要求准确无误逐项录入完后保存,然后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个人版”主界面。
3、在“个人版”主界面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术.txt”文档保存到U盘;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式三份(将内容打印在每张纸上正反面即为一份),在每份表中“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每份表的右上角填写清楚个人档案号。
五、时间安排
1、送交材料时间:每年除十月份外,其它月份均可办理。
2、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第二年的五至八月(持人事代理合同书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逾期未办者,转入下一同一时间办理。
六、注意事项
1、见习期满:从人事局就业介绍信报到时间开始满一年。
2、申报人员如果对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操做还不清楚,可在下载“个人版”的同时下载其操作手册按步骤操作。
3,在我中心实行单位代理的单位需到我处分配单位代码并在“个人版”中的“工作单位”里“代码”项输入此代码。
4、博士硕士申报中级职务的,还需要提供《学位证》、业务总结,2年考核表。
5、申报会计职称还需要提供会计证,申报律师职称还需要提供律师资格证,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
6、在《初聘呈报表》中“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内填写内容时字数不低于5 0 0字,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一栏不得空白。
7、提醒符合初定条件的代理人员及时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敬请相互转告。
人事代理部
2.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 篇二
一、文件依据
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职发[90]4号)和常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常州市2005年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常人发[2005]46号)。
二、范围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考核合格的人员。
(1)博士学位毕业,可直接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送材料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办理证书用)。
四、办理程序
(一)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考核;
(二)主管部门、辖市区人事部门和社会化评审代理机构核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市职称办核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市职称办统一对资格证书进行编号、打印。
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统一到本部门/车间内勤处打印。
申报初聘的员工将手续材料准备齐全,装入档案袋,在7月15日前交于人力资源部,逾期不候。
人力资源部
3.初、中级职称初定条件 篇三
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徐政人发„2008‟16号)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要求,现将2011我市研究生学历人员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及对象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经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或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
中小学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3年。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
(二)参加脱产或半脱产继续教育平均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
三、报送材料内容:
1.申报人如实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 2.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以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证明材料。各种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同单位的可统一汇总),表格见附件1。
5.评委会同时上报信息汇总表及其电子版。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送时间及地点
凡申报2011研究生(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后,将有关材料于2011年9月1日至20日报送至各系列中级评委会(各评委会联系方式见附件2)。评委会审查同意后统一汇总,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后,报市人保局职称办审批。评委会集中报送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4日。
2.有关政策文件及《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可登陆徐州人事人才网http://到“职称工作”及“下载中心”栏目中查询、下载。
各单位请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书写清晰,表格填写规范,印章齐全。
附件: 1.研究生初定中级信息汇总表
2.徐州市各系列评委会联系方式
徐州市人保局职称办
4.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篇四
中级职称是指:(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1、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3、其他有关问题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4、外语及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以及计算机必须通过省级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后才能评中级职称。
5.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定稿) 篇五
第一条 申报条件
教师职务申报条件是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人要符合申报条件才能提出申请,参与竞争,各部门对没有达到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不予推荐。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学校的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讲师(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职务;
2.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助教或助讲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两年以上。
3.大学本科(包括双学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教或助讲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四年以上;本科毕业后先工作,后在职或脱产读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加讲师职务的评审。
(二)助教(初级)
1、研究生毕业后,经试用考核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初定为助教职务。
2、大学本科(包括双学士学位)毕业,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初定为助教职务。
(三)对学校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资历条件限制。
第四条 外语、计算机条件
1、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掌握计算机技能,参加全国或全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
(一)外语专业毕业或取得国家大学四级外语考试合格证,申报中级职务,均可免试外语。
(二)以下条件申报中级职务,可免试计算机:
(1)年满50周岁;
(2)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3)获得博士学位。
第五条 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一)讲师(中级)
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和能力,教学基本功扎实,能释疑解难,具有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
(二)助教(初级)
熟悉、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
2、教学条件
申报评审讲师职务,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能组织课堂讨论,组织指导社会调查、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等。
申报助教职务,应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及讲授部分章节课或一门课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一)教学工作量
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质量
对申报评审讲师职务,以及破格申报晋升相应职务,任现职以来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其他评教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教学质量和效果不能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教学指导工作
评审讲师职务,应承担指导助教提高业务水平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能够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学生。
3、科研条件
晋升讲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或硕士毕业后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执行“教部发[1998]020号《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承担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
2,任二级教师期间,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并完成省教委或地(市)教委规定的任教课时总量和教师工作总量要求。
3,承担中学一门以上课程教学,经同行评议,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效果良好。任二级教师职务期间开过观摩课、示范课,教学水平和能力得到同行公认。4,任职期间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5,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含团委正、副书记,年段辅导员,少先队总辅导员,教师达三人以上教研组长,百人以上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从事电教、实验、劳动技术课教师)或教学教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6,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撰写一篇以上(含一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有价值的所教学科的教学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专业性或教研性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篇。
7,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教学、德育、实验室建设等取得明显成绩,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或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单项奖。
6.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篇六
一、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3.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和生产管理工作。
5.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6.完成本产品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单位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7.完成对本单位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8.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9.参加过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生产制造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推广应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产品、项目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9.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10.参加过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对企业生产技术革新起到推动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论文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
2.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经专家鉴定)。
(五)可以申报的专业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申报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经所在区人事局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组织部门将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市职称办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7.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篇七
一、评审对象和要求
申报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专业人员。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一)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馆员资格
1、本科或专业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4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条件是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助理馆员、管理员资格
1、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为具备助理馆员职称;(1)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2)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2、中专毕业或取得职称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取得管理员职称并从事员级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馆员职称;
3、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为管理员职称;
4、取得专业对口的中专以上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可申报评审管理员职称;
5、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评审助理馆员:
(1)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管理员职称并从事员级工作5年以上;
(2)县局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表彰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所在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的主要贡献者。
6、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连续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做出一定的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评审管理员:(1)获得县局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或其他相应奖励者;
(2)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级或达苏州市三级以上标准的主要贡献者;(3)经县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绩突出者。
(二)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或《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馆员职称,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一定的研究;熟悉本岗位工作标准的基本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工作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在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独立完成档案业务管理的岗位工作;
2、熟悉馆(室)藏档案的内容和成分,根据利用者或社会需要较好地编制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检索工具;
3、能够进行档案史料摘编,著录标引,提供有效咨询服务;
4、根据档案工作发展的基本情况有效地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或能够讲授一门档案专业课程或具有对立卷人员进行培训的能力;
5、撰写过档案管理的计划方案、规章制度、业务管理办法。申报助理馆员、管理员职称,须提供一篇以上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关的,能反映申报者的业绩、能力、水平的工作报告或专业总结。
(四)业绩、成果要求
任助理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要参与完成本单位(部门)组织的科研项目或档案信息开发利用课题1项以上:
2、独立完成的论文或主要参与完成的档案汇编、参考资料等,获市以上档案学会奖励;
3、因从事档案工作成绩显著被当地政府部门或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所在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本人是经单位所在地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主要贡献者;
4、独立编写本单位部门的档案工作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并付诸实施;或提出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2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附可供考核的材料);
5、独立完成档案文献的编纂工作,成果在15万字以上;
6、履行岗位职责业绩显著,为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骨干(附具体材料)。
(五)论文、著作要求 任助理馆员期间,撰写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3、提交独立撰写的有新颖性、独创性或学术性的专业文章2篇2以上。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初级均一式二份;
2、“苏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加盖公章,印章不得复印;
3、最近三年的“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业绩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有代表性的业务工作成果材料,包括论著、业务论文、出版的编研成果、调研报告、经验总结、获奖证书等。有效期为2002年12月底前发表、获得的,并附证明材料;
6、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二份;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或培训与考核证明(63年以前出生),要求同上;
8、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的复印件;
9、申报中级人员须提供初级职称评审(初定)表或批文;
10、有无犯罪记录、不良职业行为及其他方面的材料;
11、档案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档案专业毕业生无需提供);
12、材料目录粘贴在材料袋上。
申报材料应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各市、区、局应对各类证明、作品的和复印件进行核对,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单位破格推荐报告、破格推荐表、答辩表及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
凡破格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在非同一内获得单位(含)以上先进工作者表彰的。
三、对报送评审材料的几点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外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都必须符合规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装订要规范,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
2、专业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推荐报告、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申报、转岗晋升馆员职称或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面试的对象应经过面试答辩,组织部门将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4、对机关分流人员或申报对象单位性质批文的复印件。
四、几个问题的说明
(一)外语问题
申报馆员职称应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2002)69号文件精神,在评审专技职称资格时,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评审条件之一。专技人员应根据专技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参加全国和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核)的成绩证明(或符合资格条件所规定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成绩三年有效。
对从事采矿、造矿、野外地质勘探、矿井建设、测绘、农(林、菜)场、艺术专业、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等专业以及在县(不含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技人员,在评审专技职称时其职称外语条件不作要求。
(二)职称计算机问题
1、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计算机应用技能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或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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