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2024-09-25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共13篇)

1.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篇一

**镇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

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实施公墓建设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2.谈高校公益性社团的建设 篇二

【关键词】公益性;社团;高校;蓝海保护者

蓝海保护者公益社团介绍:“蓝海保护者”环保公益社团是沈阳工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旗下的品牌社团。该社团成立于2011年初,以关心公益、热心环保为活动宗旨。其前身为艺术传媒学院爱心公益社团。该社团多次组织参加各类公益环保项目,内容涵盖:志愿服务、公益宣传、环保宣传、社会调查等多个方面。这些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对学院思政教育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对学生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社团经过几年的发展从最初的以公益宣传和志愿服务为主逐渐转型关注环保、关注社会热点问题。2013年初正式更名为“蓝海保护者”环保公益社团。

一、高校学生公益性社团的性质和作用

大學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关系到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大局。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学生社团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工作指导,把握正确方向。大学生公益精神是社会责任感、团结互助意识和奉献精神等内容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具体体现,积极开展大学生公益精神的培育,正是高校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实践教育的创新结合,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

二、“蓝海保护者”环保公益社团活动实施情况

“蓝海保护者”环保公益社团成立的目标:一方面关注公益、关注环保、关爱弱势群体、服务社会大众、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社会和谐发展尽大学生的绵薄之力。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我们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增强社会责任感、团结互助意识和奉献精神。还希望通过公益活动平台增加大学生与社会的接触,将知识和理论进行转化和拓展,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对现实的深刻认知,提升自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21世纪合格的大学生。

1.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保障得力

2011年,社团成立之初我们即对兄弟院校的爱心公益类社团和环保公益类社团的特点及面对的主要困难进行了调查和研究。清华大学学生绿色协会、北京林业大学“绿手指”环境保护协会、北京阳光志愿者协会优秀社团的经验给予我们极大的帮助和指导。

我们在筹备组建社团的过程中着重在这几方面进行了调整设计。学院高度重视该社团建设,为其提供了专用教室作为社团场地并在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保证专业水准,学院邀请知名环保人士周海翔教授、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会长田继光等担任社团校外指导教师。在活动的选题和宣传上,社团校外指导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社会影响力给予了我们极大的帮助。同时我们也积极与相关媒体联系并对活动进行主动宣传。我们与抚顺团市委、辽宁电台经济广播电台、抚顺雷锋热线等多家单位密切联系,寻求帮助和支持共同开展活动。再此基础上,我们积极联络其他非政府组织(NGO)如:沈阳市猛禽鸟类救护中心、盘锦保护斑海豹协会、小米爱心家园志愿服务队等,彼此学习、共同发展。

良好的前期准备、严密的组织安排、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了“蓝海保护者”能够长期持续的发展下来。

2.植根公益、立足家乡、德己育人

2011年社团成立之初,我们即带着“再小的坚持也是一种推动力”的执着信念开展活动。我们立足家乡辽宁,关心身边的弱势群体、关注社会热点话题、热衷环保公益项目、积极参与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用志愿者的热情和汗水改变着身边的环境和我们自己的心灵。3年来,共开展各类活动50余次。其中比较具有影响力的活动包括:

2011年3月,我们联合抚顺市团市委在在抚顺南站步行街举行了大型的室外公益宣传活动《学雷锋、见行动、保护浑河母亲河》。一方面宣传雷锋和我校学生楷模黄船钉同学的事迹;更重要的在地处浑河上游的抚顺宣传保护浑河的相关知识。我们通过派发宣传单、印制宣传板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我们更创造性开展了多项精彩的小互动活动,得到广大抚顺市民的热情支持。抚顺电视台、抚顺晚报多家媒体报道此次活动,多家网站也纷纷转载。

2012年3月,我们响应市文明办的号召,参与清明节文明祭祀大型公益活动。活动在沈阳南湖公园进行,我们的志愿者与沈阳电视台主持人关键先生共同进行宣誓。我们带去的缅怀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黄船钉同学的配乐诗朗诵《渭水渠》,感动了大批参与活动的市民。

2013年3月,我们联合辽宁经济广播电台在沈阳南湖公园举办“举手之劳,美丽沈阳”公益服务活动。活动召集了沈阳7只志愿者团队共同完成任务。沈阳晚报、辽宁电台等多家媒体多活动进行了报道。

2013年7月,我们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机会组织组织师生志愿者利在辽宁沿海地区开展了主题为《滨海湿地过度捕捞网具现状》的调查和研究。此次实践活动覆盖辽宁周边海域涉及:丹东、大连、营口、锦州、盘锦等多个城市。全体志愿者分成四组分赴各地进行为期近一周的调查。

3.活动成绩

蓝海保护者环保公益社团开展工作三年来,开展各类志愿公益活动30余次。参与志愿服务900余人次。志愿服务工时4500多小时。服务对象包括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等。服务内容包括关心身边的弱势群体、关注社会热点话题、热衷环保公益项目、积极参与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

特别是2013年的《滨海湿地过度捕捞网具现状》社会调查活动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后更是得到了农业部的高度重视。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清理过度捕捞网具的专项行动。8月6日节目中我们报道了向营口有关部门反馈情况遇阻的事情后,国家农业部渔业局的副局长亲自带队赴营口坐镇指挥网具的清缴工作。仅辽宁省范围内即收缴违规渔具48460米。2013年蓝海保护者环保公益社团获得辽宁省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

三、促进高校学生公益性社团发展的对策

通过对“蓝海保护者”环保公益社团的介绍我们归纳出几条有利于公益性社团发展的规律。

1.提高认识,着眼长远,积极倡导学生公益性社团的发展

高校要充分认识公益性社团在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生社会视野, 培养学生良好道德情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学生公益性社团创造良好的校园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持体系,真正把大学生公益行动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要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公益性活动的课程化建设,将公益性活动纳入学分制管理。

2.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创造有利于学生公益性社团发展的环境

高校应制定完整而全面的学生公益性社团章程或条例,对社团成立、队伍建设、成员管理、信息档案工作、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做出明确的规定。学校团委应当发挥宏观管理功能, 担负起组织、规划、指导、协调、考核、表彰、培训的职责,从宏观发展的角度对公益性社团做出全面的规划,从经费落实、内容安排、项目制定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

3.扩大队伍,培养骨干,推动学生公益性社团可持续发展

社团骨干是社团发展、建设的基石,而社团骨干由成员到骨干也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为此,学校一方面可在现有公益性社团中选择有潜力的成员重点培养,定期举办社团干部培训班和社团干部论坛等,加强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培训,进而提高骨干的素质。

参考文献:

3.海南省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篇三

来源: 海南民政

时间:2011-09-13 08: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墓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设置的,用于安放(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公用设施。公墓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

第二条 本标准规定了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要求。

第三条 本标准是公益性公墓项目决策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海南省统一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公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公益性公墓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经市(县)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指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居民提供安放(安葬)遗体或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

第五条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经市(县)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指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自治组织设立的为本区域内集体组织成员提供安放(安葬)遗体或骨灰的集体福利设施。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公益性公墓规划、项目用地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公墓建设规划。

第七条 公益性公墓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政府安排的投资项目。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应纳入所在市县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土地供应审批手续。

第八条 公益性公墓选址和用地规划应坚持节约殡葬用地,遗体(骨灰)处理多样化的原则。

第九条 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应坚持经济、美观、适用的原则,做到布局整体化、环境园林化、设施规范化。

第十条 公益性公墓建设应坚持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实现墓穴立体发展、遗体(骨灰)多样处理、土地循环使用。

第十一条 公益性公墓建设和使用应坚持节约用地和移风易俗的原则,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园区内应设置多种安葬形式,鼓励建设骨灰寄存设施,建设生态墓园,努力实现遗体(骨灰)处理多样化。

第三章 建设规模

第十二条 公益性公墓用于遗体(骨灰)安葬的独立墓地的墓穴用地规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众殡葬习俗和基本殡葬需求。

第十三条 公益性公墓布局应以行政区划和人口为主要考虑因素,各市(县)应根据行政区划、服务半径和人口数量并紧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本(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公墓数量,积极引导设立村级集中安葬点,并严格规范集中安葬点建设,对已有集中安葬点的地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规范化整治绿化,公益性公墓周 — 2 — 边5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再建其他公益性殡葬安置设施。

第十四条 公益性公墓应根据服务半径和人口数量、骨灰安置方式、独立墓地数量和结构、绿化覆盖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确定公益性公墓的用地规模,原则上市(县)级公墓不超过500亩,乡(镇)级公墓不超过200亩,村(居)委会或自然村建设的集中安葬点不超过50亩。

第十五条 公益性公墓内可以建设独立墓穴和合葬墓穴。埋葬骨灰的独立墓穴或者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墓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墓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

第十六条 公益性公墓内独立的墓碑、墓志铭在地面以上的宽度不超过0.5 米,厚度不超过0.3米,不高于地面0.8米。

第四章 建设项目构成

第十七条 公益性公墓的建设项目构成可根据建设规模设置接待服务区、礼仪服务区、遗体(骨灰)安置区、办公生活区。

第十八条 公益性公墓应严格控制设施整体规模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常规设施项目设置,应满足公墓基本功能。服务设施规模应与公墓建设规模相适应,不得修建与公益性公墓性质无关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占用面积不得高于公益性公墓总面积的0.5%。

第五章 选址、规划和配置

第十九条 公益性公墓选址应符合国家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要求,选址时应预留有发展余地。

— 3 — 第二十条 公益性公墓选址应考虑公墓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符合殡葬管理法规中关于殡葬设施选址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益性公墓应选择交通便利,水、电供给有保障的地方,优先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在下列区域建设公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2000米以内;

(三)距水库、水源、河流堤坝500米以内;

(四)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

(五)距居民区500米以内。

第二十二条 公益性公墓用地范围和性质,应以国家土地利用分类要求和已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 公益性公墓总体规划设计应贯彻生态优先原则和园林美化原则,在避免大规模的土方改造工程的同时,要按照科学化、规模化、园林化的要求建设,积极倡导花葬、树葬、草坪葬等多种方式安放(安葬)遗体或骨灰,营造出现代生态园林景观墓园环境,把殡仪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降到最低程度,满足群众文明祭祀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公益性公墓的墓区应由专业人员根据墓园总体规划进行详细设计,设计要求绘制详细图纸,并附必要文字说明。

第二十五条 市(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应以总体设计中植物种群类型、分布和绿化景观系统设计的要 — 4 — 求为依据,结合公墓性质、特点、地域文化、建筑群体、道路系统以及当地适生种植种类进行整体构思,绿化覆盖率应在80%以上。

第二十六条 墓园内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应根据当地气候状况、环境特征、地形地貌条件,结合环境景观构想、防护功能要求、殡葬审美习惯等确定,在充分绿化的基础上满足殡葬审美要求。

第二十七条 公益性公墓业务区和非业务区的空间应分开设置,保证办理殡葬业务的区域与非殡葬业务区域空间分隔。各功能区划分应根据公墓建设规模和现状条件,确定各分区的规模和特色,做到分区明确,达到内外分离、安静区与喧闹区分离等要求。功能区组合应满足殡葬流程要求,并使流程快捷、方便。

第二十八条 公益性公墓出入口应根据城乡和墓园内部布局要求,确定主、次和专用出入口的位置。主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放处,且不应占用出入口内外的集散场地,并根据公墓安置容量、当地殡葬习俗以及公墓周边条件等因素确定其规模。

第二十九条 公益性公墓内道路系统设计,应根据公墓规模、人流总量和各功能区域的人流规模以及管理需要,确定园区的路线、分类、分级、铺装场地的位置和特色要求。

第三十条 公益性公墓内设置的业务、办公、管理、后勤服务等各类用房宜合建,以便于管理、节约用地、节约管线长度,— 5 — 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十一条 墓园内水、电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墓园内的水体最高水位,必须保证重要的建筑物、碑墓等构筑物不被水淹。在绿地雨水汇流处宜设立沙石坑、滞水井截流和储存雨水等,在无法利用自然排水的低洼地段,应设地下排水管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少用水泥或沥青铺地,尽量多用透气砖或使用透水、透气性好的嵌草铺装地面,形成生态型的中性铺装场地,以增加雨水的滞留与渗漏,调节空气湿度。

第三十三条 道路线形设计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外,还应符合与地形、植物、建筑物、遗体(骨灰)安置区、铺装场地及其他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总体构图。

第三十四条 墓园绿化用地应尽量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墙体、构筑物宜进行垂直绿化,墓区植物种植应以常绿植物为主,适当种植防火植物,常绿植物基部丛枝应适当修剪。

第三十五条 公益性公墓建筑设备应满足建筑功能需要,配置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用于存放骨灰的设备应采用防火材料,骨灰存放架排间间隔不得少于1.2米。

(二)档案存放设备应具有防潮、防火、防盗功能。

(三)公益性公墓环境规划应纳入所在城乡的整体环境规划,根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和环境容量确定公墓污染类服务项目并控制污染源头强度。

(四)设有遗物祭品焚烧设施的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和扩建时应考虑当地的地形地势、常年主导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等因素,选择有利于烟气扩散并不引起环境影响纠纷的区域。

(五)对改建和扩建的公益性公墓,必须同时规划、评价原有的污染源。

(六)公益性公墓应设置分类垃圾箱,定期回收废物。祭奠场所应设置封闭的固体废弃物盛放装置。

第三十六条 墓穴建造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刻制墓碑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建造完毕后应由专人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三十七条 安葬区要按照墓区整体规划施工建造,碑墓质料、造型、装饰、绿化等要统筹考虑,体现碑墓工程的艺术美。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公益性公墓建设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由民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

4.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篇四

一、生态墓地建设的必要性

。村地处云龙乡东南边,距云龙乡政府所在地。。公里,距县。公里。东邻。。村委会,南邻。。村委会,西邻。村委会,北邻。。村委会,辖。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平方公里,现有农户。。户,有乡村人口。人。为了深化殡葬改革,改善村庄整体环境,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址咪老村民小组山地,建设。村委会农村公益性公墓。

二、承担单位情况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由云龙乡民政办、国土资源管理所、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由云龙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牵头。具体实施由村领导负责。

三、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1、。村。。村民小组村后建立。。亩地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2、配套实施:墓地绿化、墓地道路建设工程。

(二)技术方案

1、墓地占地面积: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2、墓碑高度不得大于0.6米,宽度不得大于0.4平方米,墓碑安放平置或斜卧式,斜度不得大于30度。

(三)阶段和进度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验收阶段:乡民政办和城建办对新建墓地初步验收,后报相关部门验收。(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四)资金筹措

云龙乡。村委会公益性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投资45万元。资金由村委会向县民政局申请补助。

四、社会效益

通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能有效倡导文明办丧,极大的破除封建迷信的思想,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扎实的基础。

。村委会

5.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我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乡(镇)政府为所在地村民提供尸体、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含本辖区)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三条 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要求。

第四条 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严禁占用耕地或变相占用耕地,所需用地从乡(镇)所在村公益性建设用地中调剂解决。

第五条 建设公益性公墓要突出从紧、从严的原则,每个村,可申请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建设面积应控制在50—100亩以内。所建公墓要履行用地审批手续,涉及林地的,需经林业部门批准。

第六条 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大众的社会公益性设施,不得变相从事经营活动,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乡(镇)政府要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加大奖励和扶持力度。

第七条 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

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严禁建造豪华墓穴。墓区绿化覆盖面不得少于50%,墓碑以平置为主,防止青山“白化”现象。

第八条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委会提出申请,报墓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建设、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 各乡镇要对已建的公益性公墓进行集中整合,规范管理。公益性公墓要明确专人负责,聘用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管理和维护(原则上1—2人)。

第十条 公益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由所在地乡、镇政部门组织实施,报县、区民政部门备案。县、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普检或抽检,并予以通报。

6.游新圣女公墓 篇六

新圣女公墓位于莫斯科城的西南部,始建于16世纪。起初是用于埋葬教会上层人物和贵族。之所以取这样的一个名字是因为公墓的旁边是新圣女修道院。据说,当时彼得大帝的姐姐索菲娅公主在这里被囚并葬身于此,因此,有些中国人干脆就把它叫做“俄罗斯的公主坟”。到19世纪,新圣女公墓才成为俄罗斯著名知识分子和各界名流的最后归宿。该公墓占地7.5公顷,埋葬着2.6万多位俄罗斯各个历史时期的名人,是欧洲三大公墓之一。公墓中为逝者树立了各种各样别具特色的墓碑,每座墓碑均参考了逝者的功绩,可以说是雕塑艺术的殿堂,参观目的简直就是看了一遍俄罗斯的历史。

从我们住的地方到那里并不很远,远远望去是一大片高高的红墙,墓地门口有站岗值班的门卫,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照俄罗斯的规定像墓地之类的地方外国人是严禁进入的,但这个公墓可以说是站在门口吹喇叭——名声在外,因此经常有外国人,其中有很多是国人来参观,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一方面大家想进去,另一方面又不让进,那怎么办呢?

其实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就是给门卫一点小费,我是和另一个朋友一起去的,他悄悄塞给门卫100卢布(约合20元人民币),问题就解决了。

我最想看的是赫鲁晓夫的墓,顺着里面的小路往里走,两边均是一排排墓碑,在一条比较宽的走道边上一面起伏的俄罗斯国旗雕像浮现在我的面前,但仔细在雕像上寻找却没有找到逝者的名字,这是谁的墓碑呢?谁又配得上用国旗呢?朋友介绍说这里埋葬的是俄罗斯首位总统叶利钦。用这面旗帜做墓碑可以说明叶利钦成为了新的俄罗斯的开创者。

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墓碑上刻着一只蝙蝠的翅膀,旁边刻画着一张老人的脸庞,这是图波列夫——著名的飞机设计师,之前听说过的图-153、图-154型飞机就出自他的手,现在国际的客运飞机市场已被波音、空中客车所瓜分,再没有人听说过图系列飞机,不免让人感慨!

我们找了一大圈也没有找到赫鲁晓夫,后来向一个清洁工打听才找到,原来赫鲁晓夫隐藏在一个角落里,只见墓上立着一块三米高两米宽的墓碑,墓碑由黑白两色的花岗石几何交叉在一起,赫鲁晓夫的头像就夹在黑白几何体的中间。他的头颅从花岗石中探出来,紧盯着来往的后人,微笑着倾听后人对自己的评价。

这座堪称是20世纪最伟大的雕像之一的墓碑的作者是当时苏联最有名的现代派雕塑家涅伊兹维斯内,有趣的是,赫鲁晓夫在生前曾经多次在公开场合,批判过这个人,说他吃的是人民的血汗钱,拉出来的却是臭狗屎,驴尾巴甩出来的东西也比涅伊兹维斯内的作品强。赫鲁晓夫甚至在莫斯科美协成立三十周年的展览会上,当众揭发涅伊兹维斯内是同性恋者,引发了两个人的争吵。但当赫鲁晓夫去世后,其家人告诉涅伊兹维斯内,请他为赫鲁晓夫雕刻塑像时,宽容的艺术家答应了他们的请求。但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任何人不能干涉他的创作。就这样一件伟大的艺术品诞生了,雕塑家通过黑白两色交错的花岗石,表现了赫鲁晓夫鲜明的个性和他的功过政绩。

按说赫鲁晓夫作为苏联的领导人应该葬在红场,但由于他生前反对斯大林,不愿意和斯大林埋葬在一起,而靠发动政变逼他下台的后一任书记勃列日涅夫,也不同意在红场上为他建立墓碑,所以赫鲁晓夫最终被埋葬到了本不该属于他的新圣女公墓。但他的家人都为赫氏能葬在这里而感到荣耀,因为这里安眠的都是全民公认,对俄罗斯作出伟大贡献的人。但即使是葬在新圣女公墓,也没有像叶利钦一样安放在显要的位置,而是偏安一角。

在一条小路的拐角处我发现一座墓碑外面又盖了一所小亭子,谁又能享受如此高的待遇呢?进去一看原来这里埋葬着的是柴可夫斯基,他的大名如雷贯耳,他的作品《天鹅湖》、《胡桃夹子》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

在新圣女公墓成千上万的墓碑当中,最朴素的可能就是军人的墓碑。他们并不算是名人,但却比许多名人更有资格埋葬在这里。在苏联卫国战争期间,他们中的大多数把自己的生命毫无遗憾地献给了这片土地。由于地方有限许多人只是把照片留在了围墙上,但我相信他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7.六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篇七

关于印发六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六政〔200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六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五日

六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乡(镇)政府为所在地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

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含本辖区)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第三条 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要求。

第四条 公益性公墓选址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严禁占用耕地或变相占用耕地,所需用地从乡(镇)公益性建设用地中调剂解决。

第五条 建设公益性公墓要突出从紧、从严的原则,每个乡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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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建设面积应控制在20亩(公祭堂2亩)以内。所建公墓要履行用地审批手续,涉及林地的,需经林业部门批准。

第六条 公益性公墓是面向农村、服务于大众的社会公益性设施,不得变相从事经营活动,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县区政府要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加大奖励和扶持力度。

第七条 公益性公墓可分中、低档墓区,低档墓区应不少于墓穴总数的70%。要根据本地经济状况,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殡葬服务收费给予优惠或减免。

第八条 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严禁建造豪华墓穴。墓区绿化覆盖面不得少于50%,墓碑以平置为主,防止青山“白化”现象。

提倡和鼓励花葬、树葬、草坪葬和骨灰撒散的绿色生态安葬方式。第九条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墓地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发改委的立项批复;

(三)建设、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四)建设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公益性公墓最高限价由市民政部门会同物价局综合市场建材、人工、绿化、管护等因素合理地确定,所有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严禁挪作他用。

公益性公墓具体的收费价格,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区民政、物价部门共同核定,不得超过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

第十一条 公益性公墓应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村民提供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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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要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禁止巧立名目乱计价、乱收费,禁止炒买炒卖墓穴格位。

第十二条 各乡镇要对已建的公益性公墓进行集中整合,规范管理。公益性公墓要明确专人负责,聘用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管理和维护(原则上1—2人)。

公益性公墓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并建立财务账册,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实行公开公布。

第十三条 公益性公墓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由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市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普检或抽检,并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 公益性公墓实行属地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实行谁审批谁整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逐级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公祭堂的定价与管理比照上述执行。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泾川镇古坝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篇八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社区制定了农村公墓管理制度。

一、社区公益性墓地由社区负责管理,不得以经营形式联营、转让或承包。

二、社区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

三、社区公益性墓地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和土地使用等费用。

四、社区公益性墓地禁止对外开展墓穴的经营活动,不得向村民以外的死亡热暖提供墓穴,不得接纳遗体土葬。

五、墓地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区的管理土地和维护,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六、墓地建立健全墓穴用地登记,财务管理等制度,财务收支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区公布。

七、农村公益性墓地所占用的土地为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泾川镇古坝村委会

9.谁建“中国国际烈士公墓”? 篇九

安放仪式是沉重而肃穆的。

9月13日,在中缅边陲小城腾冲,密密麻麻的人群簇拥着从缅甸境内寻回的19具中国远征军将士遗骸。在云南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共同努力下,19位英烈终于得以和其他数千抗日阵亡将士一起长眠在腾冲国殇墓园。

经过近70年的境外煎熬,他们终于回来了。

不过,更多的人还没有回来。

“入缅抗日”、“抗美援朝”、“援越抗美”、“援老抗美”……从上个世纪至今数十年以来,无数中国军人、民众接受政府指令出境参加了不同类型的战斗或完成了许多复杂的工作,其中大部分牺牲者都被安葬在了异国土地上。

很多历史,中国人总是要等待很久才能知道真相:但即使是迟到的真相,同样应该触动后人去为前人做点什么。

境外的中国烈士陵园

2000年底,在经过长达8年的酝酿、两个多月的实地采访后,我公开发表了《越南土地上的中国烈士陵园》一文,介绍了在越南莱洲省封土县一个边境村寨,善良的越南村民饱含深情地对待着并不属于本国国民的中国援越烈士墓地。该文章使很多国人第一次了解到在邻国越南的土地上,还有大量中国军人的墓地存在,一些分别用中、越文字篆刻着“援越抗美烈士永垂不朽”的高大纪念碑仍然矗立。

那时候,我了解到这样的中国烈士陵园在越北山区各地差不多有百余座,当然也并非每一座都能幸运地得到关怀。随后,从中越两国政府到民间,一些相关的保护、回访和祭祀活动不断展开。

2006年9月,曾于1966年秘密赴越参战的山东籍老兵张传俊写信告诉我:“我们没有得到‘可爱的人’那样的称号,立功证书是越南总理武元甲签发的,更没有了实际意义。”他多次向我表示,渴望中央政府对自己及战友们的援越行动进行正式认可,尤其是40多年来那些仍然埋葬在越南土地上的中国烈士。

各种已公开的史料显示,除了越南以外,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缅甸、印度、朝鲜、韩国、老挝、巴基斯坦及坦桑尼亚等国家,都曾建造有中国军人的墓地或烈士陵园,其中也有少部分烈士为中国政府派出的工程技术人员等。

位于大洋洲巴布亚新几内亚境内的中国军人墓地于2008年才为世人所知,1000多名中国烈士中,一部分为1937年淞沪会战中坚守四行仓库“八百抗日壮士”中的勇士,后因成为战俘而命丧于此;1941年至1945年间大规模进入缅甸对日军作战的中国远征军则在缅甸、印度境内留下了近6萬烈士遗骨。新中国成立后,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志愿军共有13萬余人阵亡并安葬在朝鲜大地,少部分散落烈士则被韩国政府安葬在三八线以南地区:其后的援越抗法、援越援老抗美斗争中,又有1000余人分别长眠在越、老两国土地上;再随后修建喀喇昆仑公路(又称中巴友谊公路),献出生命的100多名中国工程人员大部分安葬在巴基斯坦北部重镇吉尔吉特;另外在坦桑尼亚还有一座安葬着69位中国援坦专家的公墓,其中47位为援建坦赞铁路牺牲。

生活与历史的神秘性,总是通过某些个体和群体的特异遭遇,得到不可思议的凸现和表述,无论幸运还是灾难,都要选中一些人,都要由这些被选择者代表人类去接受、去承受。显然,他们所承受、所代表的正是某一段特殊的中国历史。

令人忧虑的是,今天的中国人可以不停纪念那些在自己国土上被敌人杀死的人,却似乎很难想起在异国他乡捐躯的国际主义英雄。那些曾经在境外流血牺牲的中国军人,恰是中华民族坚韧不屈的精神体现,是大中华一直能够屹立而不被外来力量所消亡的最好例证,是中国人一直有能力履行国际主义正义职责的光荣历史。

由此,后人应该承担起照顾他们墓冢的责任,让他们曾经颠沛流离的灵魂有个宁静的栖息之地,也让后人能够从中得到无限的启迪和力量。

现状堪忧的境外墓地

需要指出的是,那些因为各种原因遗留在境外的中国军人墓地,其遭遇和境况并不理想。

缅甸境内的中国远征军墓地几乎被荡平,老挝境内援老抗美的墓地常年荒草丛生,越南境内援越抗美的墓地近年才开始被国内同胞关注,朝鲜境内的志愿军墓地也一度疏于管理……很多的事实和现状,让人悲痛,更令人惭愧。

最严重的情况出现在缅甸,由于当年国民党军队败退至缅甸及金三角地区后,曾长期与缅甸政府军发生交战冲突;而中国国内“文革”运动之时,缅甸境内不少地区亦受波及,这两个历史阶段彻底激怒了缅甸当局,导致原本修建的所有中国军人墓地几乎被荡平。

不过,在印度东北部,当年的中国远征军人基地意外地相对保存较好,因为印度当局一直以来都把那些中國军人坟墓当做“二战胜利英雄”对待,近几年甚至还投入资金重新修缮。由于印度军方延续了以往的驻军传统,因此一直都将本国军营设置在原来埋葬中国军人的墓地附近,致使大量的中国军人墓地已经处于印度军营范围之中,外人尤其是华人和中国人很难接近。

在我多年的记者生涯中,曾多次前往越南、老挝、缅甸、朝鲜……更多有关于中国军人出境参战的故事因此不断被诉说,更多中国军人的公墓、陵园不断被发现,悲壮的历史和冷漠的现实每每都让我心有所恸。

在我看来,曾经一批批生龙活虎的中国军人不断奔出国境,用鲜血和生命去履行着国家赋予的神圣任务。尽管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所服从的命令不同,所遭遇的对手不同,但是他们都有着相同的中国军人身份,都是去执行“国际主义”的战争行动。

由于中国政治格局在过去一百多年来的千变萬化,中国军人本身的内涵和价值也在随之变幻。于是,很多的历史不断被埋没,很多的故事不再被人提及,而那些在历次出境战争中成为烈士的中国军人,渐渐成为了记忆的碎片和历史的空白。时至今日,那些墓地里无论离离衰草,还是寂寂荒原,都会让我不断想起中国军人们曾经青春如花的笑容和英勇作战的身姿。

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走向了宽容和进步,他不间断地赐予每一个人成功的机会,带领国人实现美好的梦想。而当中国的历史走进一个新时代的时候,人们的目光才偶然注意到那些长期存在于异国他乡的英雄孤魂。

多年后的今天,那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也许令现在的人有些难以理解,但他们却与整整一代中国人的生命都有关,是中国人历史的一个部分。那不是平凡的历史,不该让它往事如烟。

应筹建中国国际烈士公墓

我一直在思考这样的问题:国际局势风云变化,国与国之间的问题纷繁冗杂,谁能保证身处别国的中国军人墓地,始终得到他国政府和民众的善待?

以缅甸为例,先不论败退野人山途中中国远征军人的累累白骨无法完整收葬,

就连曾经掩埋着中国军人的多处墓地,原址上早已建起了民宅、学校、医院、政府甚至城镇,下面尽是中国将士的累累遗骸。如果抗日战争刚胜利时,中国政府就能出面将葬在缅甸的远征军将士遗骨迁回,后来又怎会发生被缅甸方面破坏殆尽的局面?如果那些烈士的墓地都建造在中国的土地上,那么曾经壮烈捐躯的中国军人们,身后也许能够避免遭遇不堪厄运,因为腾冲县“国殇墓园”的存在就是一个例证。

这么多年,各相关国家都有自己的难题,他们不可能用太多时间和精力来照顾中国的英雄。同时,这些烈士的后人想要瞻仰和祭奠自己的亲人也非常不便。因此,我觉得有必要通过国与国之间的谈判,将烈士的遗骸全部迁回中国,让他们和历史一起回家,即尽快建造一座或多座“中国国际烈士公墓”。

我也曾设想过“原地保护”,即“可以通过民间的呼吁,促使国与国之间的外交谈判,让埋葬着中国烈士的国家加大保护力度”,可后来这个想法却被我自己否决了,因为我走过很多国家、很多地方后发现,其实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问题,他们也绝不可能保證始终能做到善待别国军人的墓地,所以长远来看这种方式不可取。

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靠国与国之间的外交联系,达到让他国政府善待中国军人墓地的做法,显然并非长久之计。静观国际大环境,因各种问题而引起的国际争端屡屡出现,谁又能保证身在国外的中国烈士墓地不被他国政府、民众破坏?萬一不幸而言中,中国人的民族感情势必将受到严重的伤害。

与其请求别国政府善待中国军人墓地,不如由国家出面,将那些忠烈遗骨全部迁回国内,等到统一修建公墓之后,由政府出面妥善管理。

此次19位中国远征军将士遗骸顺利回国,按照长期关注远征军老兵的公益人孙春龙的说法,是“已经开启了中国军人海外遗骸回国的第一步”,同时也激励了我思考有关问题的期盼与信心。当然,大规模开展这些工作仅靠民间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其需要中国政府的强力介入。

我的具体建议是,倘若国家能出面完成将全部烈士遗骨迁回国内的举措,等到将来在国内筹建国际烈士公墓时,或可以参照年代、性质、方位等因素区别~一筹建。比如云南省腾冲县至今仍保存有国殇墓园,有关抗日战争的国际烈士公墓或可建在云南省,再比如有关抗美援朝的国际公墓可以考虑就近建在辽宁省等。

10.公墓建设请示 篇十

永阳镇是溧水区委区政府所在地,由原在城镇、城郊乡、东庐乡合并而成,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面积144平方公里,常住农业人口10.6万人,辖11个村,年新增死亡600人左右。

目前全镇分别建有戴家茶场公墓、十里洛山公墓、沙河大岗山公墓、东山东庐山公墓、秋湖公墓等五个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达30%,总占地面积约125亩。建有高中低档三种墓穴总数有9222座,已使用7874座。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建设速度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的规划开发,位于我镇戴家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同时秋湖村农田整治,土地流转,涉及大量散坟平迁。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无处安葬以及农村风俗习惯下葬的需求矛盾日渐突出。根据市、区相关要求,为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拟关闭戴家和秋湖两个公益性公墓点,在永阳镇秋湖村选址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地点位于秋湖村芦基山,占地约120亩,具体界限以实际测量为准。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镇村自筹相结合。管理主体:在秋湖村芦基山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主要由永阳镇管辖,村民委员会建设、村集体经营、村委会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绿化维护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村级公益性公墓,主要用于本村、邻村骨灰安葬及散坟平迁。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11.社会公墓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篇十一

一文明消费的功能

死亡本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受绵延已久的灵魂不灭观念的影响,中国人相信人死后多变成鬼,鬼是要害人的,所以田野、林间山地出现的墓地,都给人以压抑感和恐惧感。殡葬是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制约规范着人的行为,人们在祭、扫墓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夹杂着一些潜意识的、迷信落后的东西;严重地侵蚀了人的心灵,不利于社会的进步。现代公墓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乱埋乱葬这种有碍观瞻、大煞风景的行为。另外,现代公墓环境幽雅、庄严祥和,使祭扫者得到熏陶,心灵得以净化,行为受到约束,自觉告别不文明、不健康的消费、悼念方式,如送鲜花代替烧纸钱就是很好的例证,可以说,现代公墓对丧葬消费起着导向的作用。二绿化观赏的功能

历史上无论是皇家陵墓还是平民墓地,都比较重视绿化,一座陵、一块墓地,往往就是一片树林,外国公墓更是如此。现代人物质生活条件好,要求高,在丧葬上也希望故去的亲人安息在像公园一样的墓地中,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精神上的安慰。特别是以荒山瘠地为主建立的公墓,若绿化美化做得好,不但不会产生污染,还是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公墓是人文景观,一草一木、一亭一碑无不体现着设计者的独具匠心和审美情趣。随着时光的流逝,墓地早已失去了最初的功能,像法国的拉雪兹神父公墓、俄罗斯新外女公墓等都以优美的自然环境、独特的艺术风格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中国的现代公墓起步晚、时间短,完全可以用现代的眼光,把公墓建设纳入到城市规划中,努力增加公墓的文化、艺术品位,努力营造墓地的可亲性,使其成为一个可供人游览的融自然与人文一体的纪念公园。

三历史文化的功能

墓地是古代文化的遗存,是人类历史的见证。无论是山间的孤冢,还是城市郊野的墓群,都不仅是生命终止时的最后定格,也是记录墓主所生活时代的若干信息的宝库。一代代墓地的积累,给人留下了无穷的遐想和回忆,形成了独特的人文景观。由于战乱和时代变迁,记录人类活动的很多资料已湮灭无闻,给后人研究造成很大不便。幸亏有了墓葬这种古人有意无意留下的遗产,才使我们能够完整地考察、解读文明时代人的思想、生活、生产和习俗等。几十年、几百年后,现代公墓也将成为历史的遗迹,我们的子孙后代若要研究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或习俗演变,很可能也要借助于墓地这一实物形态。

四教育纪念的功能

就绝大多数人而言,不管是英雄人物,还是普通百姓,一生都或多或少地都为社会留下了精神、物质财富。墓地是他们人生的归宿,也是他们的纪念形式。无论是倘徉在巍峨壮观的大禹陵、黄帝陵,庄严肃穆的烈士陵园,还是默默无闻的普通公墓,我们都能强烈地感到生命的短暂,心灵受到震撼,思想得以升华。每一个地方都有值得纪念、缅怀的名人和普通人,如果把其墓做好,通过墓碑来体现他们的贡献和价值,适当地加以宣传和策划,不但可以起到纪念的作用,而且可以昭示激励后人更加珍惜生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增强使命感和为后代留下财富的荣誉感、责任感。当然,公墓的上述功能能否真正发挥出来,关键在于经营者能否高屋建瓴,站在历史的高度,用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它作为现代城市的组成部分来管理、建设,把其作为生命的另一种形式来对待,才能体现出现代公墓历史与现实价值,才能实现质的飞跃。

所以综上所述蓝田县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应该加强精神文明的发展应该把这个关系到蓝田及西安城市形象以及蓝田及西安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重要议题尽快来实施。3.2 市场预测

第四章 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 4.1 项目区概况。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贵人岔(紧邻环山路)地理位置蓝田县位于秦岭北麓,关中平原东南部,是古城西安的东南门户,县 县境东西长 64 公里,城距西安 22 公里,南北宽 55 公里,总面积 1969平方公里,辖 29 个镇,519 个行政村。G40 高速、312 国道和 107、101 省道过境。自然资源状况蓝田县地貌地形复杂,南部为秦岭山地,中西部蓝川、白鹿塬相间,北部是华胥横岭。海拔 418—2449 米。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宜林、宜牧、宜粮。农业资源极为丰富。蓝田县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目前已发现金属、非金属矿 38 种,已探明储量的有 21种,高岭土矿储量 6000 万吨,高品位石灰石矿储量 1.2 亿吨,优质花岗岩储量 8 亿立方米,蓝田玉储量 100 万立方米。探明地下热水四处、已开采利用三处,矿泉水 16 处,经地矿部门评审鉴定,达到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经济以农为主,产小麦、玉米、棉花、薯类、豆类等。中药材有天麻、五味子、党参、柴胡、杜仲等。林产有油桐、漆树等,辋川白皮松是名贵树种之一。矿产有玉石、铁、钨、白云石、石棉,尤以玉石有名。蓝田玉、金川牛为主要特产。2010 年蓝田县全年 GDP 为 70.18 亿元,同比上期增长 12.8,实现连续三年涨幅超过 10。根据规划,蓝田北部的工业园区将成为拉动蓝田经济的重要板块,到 2013 年,入区企业实现技工贸总收入 35 亿元,到 实现工业总产值 30 亿元。2020年,入区企业实现技工贸总收入 62 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 60 亿元。同期蓝田 GDP 总值将达到 125 亿,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现在增加150。4.2 项目建设条件 1 土地资源

蓝田县属于陕西省西安市郊区县,地处秦岭北麓,关中平原东南部,县城距西安 22 公里,是古城西安的东南门户,全县总面积总面积 1977平方千米,全县耕地面积 76 万亩,林地面积 163 万亩,荒山荒坡面积 50.4 万亩,最低海拔 418 米,最高海拔 2449 米,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本项目占用的为贵人岔(尖嘴山)片区,土地使用问题已经完全得到解决。2 交通条件

312 国道贯通全境,蓝田—小商塬二级汽车专用线已建成通车,省道县道四通八达,县乡公路形成网络,投资 3.4 亿元的西蓝(西安—蓝田)高速公路缩短了蓝田和西安的时空距离,全县实现了川塬地区乡乡通油路,山岭地区乡乡通砂石路,全县村村通路的目标。3 其他基础条件

目前全县市话容量达 10000 门,出局对缆 12000 线对,农话交换点达 25 处 8528 线,全县农市话户达 10659 户,市话普及率、农话普及率分别达到每百人 11 部和 0.76 部。346 个行政

村通电话,全县电话进村率达 66,建成移动通讯机站 5 个,移动电话全部并入西安市话网,全县实现了通信传输光缆化、程控化。西北大电网、双回路,供电充足。全县实现了村村通电,5 座变电站供出 10 千伏线路 23 条,配电线路 721 千米,配电变压器 1030 台,7.75 万千伏安,年售电量达 1 千亿千瓦时。蓝田供电分局自 1996 年 10 月推行用电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成立了事故紧急修理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合理调整中小学布点。实行三级办学、分级管理,全县普及初等教育。1990 年全县有初、高中 64 所,(其中职业中学 2 所)在校学生 23565人,教职工 3162 人;小学 387 所,在校学生 68429 人,教职工 3297人。县城的北关中学、城关中学以及蓝关镇初中,成为全县教学设施比较完备,教师实力较强,在校学生最多的学校。成人教育也有长足发展,各种职业教育机构,如党校、工人职业学校(班)、文化职业学校、烹饪技校等日臻健全完善。据 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 6 岁以上的 497044 人中,大学文化程度占 0.62%,高中文化程度占 8.36%,初中文化程度占 33.3%,小学文化程度占 39.9%,文盲半文盲占 17.82%。

随着党和国家优先发展教育战略方针的实施,蓝田县委、县政府准确把握时局,积极实施quot科教兴蓝quot工程,教育事业驰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谱写出了穷县办大教育的华章。截止 2012 年 3 月全县现有高级中学 9 所(其中民办高中 2 所),职业中学 2 所,初级中学 39所(其中民办初中 5 所),小学 366 所。在校中小学生 12 万。县办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1 所、多功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1 所及教师进校1 所,基本形成了满足群众要求和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教育格局。

所以说,本项目的建设条件完全适合项目的开展,能够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交通、电力等需求条件。第五章 建设方案 5.1 项目建设理念

1.符合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和省、市人民政府相关之规定。

2.充分尊重当地丧葬习俗。

3.提炼升华佛教习俗和中国风水文化。

4.充分考虑本项目公益性及用途的特殊性。

5.规划设计一步到位,公益性配套公墓分期建设。

在全面考虑以上几方面因素的同时,按布局紧凑、交通便捷、互不干扰、分流有序,并适当考虑改、扩建和分期建设的要求,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5.2 建设规模 5.3 建设内容

第六章 企业组织及劳动定员 6.1 生产组织机构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措施 7.1 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分析

(1)对景观的影响分析

项目对区域内的景观格局影响主要有:新建的道路对原有景观布局进行重新分割;新建的各种人工构筑物增加了区域的人工景观。这些新的景观格局带有强烈的主观思想,从景观生态学结构与功能相匹配的观点出发,结构是否合理决定了景观功能状况的优劣,决定了人们对自然法则的尊重程度。

如果人为开发强度过大,人工景观建设得过多,不注意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其结果势必彻底打破原有的景观格局,从而破坏该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2)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破坏少量植被,从现场踏堪情况分析,除园中道路、人工构筑物建设需对局部植被清伐,由此降低植被盖度,也改变了地表径流,可能造成冲、淤、涝、渍等影响;此外陵园山地通过植被类型的局部调整和改造,其正面影响是使区域内物种比例更加合理,提高区域内林地的异质性,从而更有利于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但引种和林分改造的不恰当,可能导致外来物种的生态入侵、破坏原有植被生态群落。(3)对动物的影响

陵园施工和营运,噪声强度和特定日期因祭扫、纪念活动人流量的增加,人类活动范围扩大,则对动物产生迫近效应,影响鸟类的生活。2 大气、水、声、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施工期:陵园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土、沙石,如果将这些废土、沙石直接排入水体,将会堵塞溪流,使水体的浊度和有机污染物增加,污染水体。施工期间,施工营地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这些生活污水中含有浓度较高的COD、BOD 5、油脂等,这类污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导致当地水体质量下降。特别是在古楼水库边修建建筑物和道路时,如不加强管理,建筑垃圾很容易被直接抛入水体。营运期:陵园建成运营后,来宾大多市在逝者忌日或者清明节等特殊的日子前来祭奠,来宾带来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如果不集中妥善处理,随意排放,有可能会对区内水体造成污染,而且这种影响是长期的。

(2)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陵园建设施工期,施工作业所产生的粉尘、扬尘是污染大气的主要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期的,随着工程的结束完工,这种短期影响也将消失。大气主要污染来自停车场附近的汽车尾气以及来宾祭奠活动烧香所产生的烟气。

(3)声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期噪声和项目投入运营后机动车辆行驶带来的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但是这类噪声强度较大,据初步调查,区域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所以施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有太大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会随着工程完工而消除。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石材加工厂的打磨机、来宾的喧哗声等。本项目的噪声强度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

陵园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如果将这些固体废物随意堆放,不仅影响环境,而且会使水体受到污染,并产生水土流失。陵园建成运营后,祭拜高峰期时每天垃圾产生大量垃圾,以此带来的生活垃圾不集中妥善处理,随意排放,有可能区内环境和水体造成污染,而且这种影响是长期的。7.2 环保措施是对拟建 1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保护和优化生态建设对策及措施建议如下:

(1)运用生态原理按照植物生态与造景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复层结构的植物配置达到乔灌草相结合常绿与落叶相结合阳生与阴生相结合提高植物组合的叶面积系数和绿量使植物群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景观效果的稳定达到较强的生态性、观赏性和多样性以及节约工程投资和养护费用的经济性。

(2)从景观角度关注生态问题注重人与景观的相互作用和协调在生态群落和审美基础上进行艺术.配置从而达到陵园环境的生态结构优化和整体协调体现陵园生态园林的价值 生态、环境保护、美学、社会公益和经济等价值。

(3)充分重视和重点实施园区大型景观林木培养与构建,定位培育大型景观木或片林,以提升本陵园的生态景观底蕴。

(4)充分重视强化园区水库湖景、山涧溪沟、水塘等的水源涵养。力求保障枯水期水库、水塘等亦能“山明水秀”。对现状水库库区、山涧溪沟、汇水山面等重要水源涵养地带的植被,应严加保护与优化,对不利于水源涵养的各项建设应以避免。

(5)充分重视现状林相与植物种类的优化。树种选择应严格选择地带性山地森林树种,保持园区自然植被生态属性;充分重视和重点实施现状荒坡荒地的植树造林,包括对不具景观林相的低质果园,实施退果还林;充分重视乡土树种的合理选择和利用,避免城市化绿化树种大量涌进陵园;避免因林相改造性导致的不应有的地带性植被的转变和破坏;警惕与杜绝生态入侵的潜在隐患。

(6)充分重视植物生长所需的环境要求,处理好乔、灌、草之间的层次、比例关系,使植物在生长环境上形成一种和谐的物质能量交换,促进植物群落的健康发展,既展示园林三维空间景观的丰富多彩,又能更好地发挥陵园人工环境的生态效益。

(7)充分重视景区景观山石的保护与避让。充分重视对园区各式大小山石的严加保留保护,尤其是园区车行主次干道路或建设用地开挖整地或轴线景观、人行游步道开辟,无论是地面或挖地新显露者,所遇出露的景观岩石,尤其岩石群组,凡直径或尺度在 0.5m 以上,均应严加保留保护和因地制宜地环境处理,严禁对其破碎作路基铺垫或作为砌坡材料。

(8)重视景区建筑物的景观设计与景观要求。园区各类建筑物,包括亭台楼榭、园林小品、铺装以及服务设施等构筑物的规划与建设,要求其体量、体态、色泽、质感、风格等,必须与立地及周边景观环境有较高的相融与协调,并顺应山理与沿袭地方民风民俗文脉。充分利用植物的人文属性及其生物学、生态学特性,运用景观学理论,根据功能的需要赋予不同空间以功能意义和感情、文化色彩,营造出具有城市生态园林式陵园特色的空间。

(9)建筑、道路施工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其建设会产生一定面积的水土流失。当雨季来临,必须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否则裸露的表土、松动的石头不仅产生水土流失,还可能产生地质灾害。具体的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应按照建筑、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规范要求执行。(10)在蓝田公墓项目的开发过程保护好当地的鸟类资源,不仅对蓝田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可以成为重要的景观资源。从鸟类的种群的维持和增加角度来讲,生态类型的多样性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维护鸟类多样性,吸引更多的鸟类,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期间,尽量保留沿线区域植被多样性生境,维持溪岸、库岸的自然状态,保持生境的连通性;减少对现有林地、果林及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力度,以免由于植被生境的变化,而造成鸟类较大程度的迁离,以至导致区域农林虫害的发生。

■优化园区绿化建设,重视乔灌草生态环境的综合建设,使植被的层次多样化,尤其重视乡土树种的选择和应用,植物种类可以选择一些当地适生浆果物种;重视灌草丛植被的覆盖情况和自然恢复;林下的落叶不要清除,创造鸟类栖息、觅食与繁衍多样性的生态环境。

■加强管理,限制进入森林公园的车辆并禁鸣喇叭,严禁游人在陵园内高声喧哗,让鸟类在相对安静的区域中栖息;严禁打鸟、猎鸟的行为。因此,陵园的运营应该追求人与自然保护和谐的理念。

(11)其它综合对策措施。包括:加强与落实景区防火规划,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措施,严禁在园区内焚烧树叶修枝和垃圾,严禁园区随意携入火种与使用火种;加强管理与宣传,严禁游客攀枝、摘苗、林地践踏等对植被生态有破坏性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加强园区生态保护意识宣传及明牌警示等。其他环保措施

(1)为了避免来祭祀活动烧香影响陵园空气质量,则应通过管理措施:在各墓区人流相对集中的位置,结合管理用房设置了 个室外焚烧炉,统一由管理员管理,满足丧属焚烧香纸的祭拜习俗需要,同时焚烧炉应尽量设置在下风口,以免对园区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焚烧炉周围的植物多选择抗烟、吸尘树种。此外陵园应积极倡导文明鲜花祭拜,逐渐消除传统祭拜陋习。

(2)固废防治措施: ① 固体废物收集方面:设置防渗漏的垃圾收集站,设置果皮箱,由专人捡拾游人乱丢弃的废物等。

② 固体废物处理方面:将收集在垃圾站的垃圾进行分类堆放,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出售,一般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③ 向前往祭拜的来宾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告示来宾不要随地乱丢固体废物。第八章 劳动安全、消防、节能措施 8.1 劳动安全 1 设计依据和原则 不安全因素和职业危害分析 3 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 8.2 消防 1 设计依据 2 消防设计原则 运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消防水源和消防水量 4 消防措施

8.3 节能第九章 项目实施进度 9.1 项目实施计划 9.2 实施进度安排 1 项目实施进度 2 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十章 工程招投标 10.1 概述 10.2 发包方式 10.3 招标组织形式 10.4 招标方式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11.1 投资估算 1 估算说明 2 编制依据 3 编制方法 4 总投资 11.2 资金筹措

第十二章 财务效益分析 12.1 评价依据 12.2 财务评价 1 财务评价参数 2 评价指标 3 财务费用 4 财务效益 项目盈利能力分析 6 财务敏感性分析 第十三章 结论与建议 13.1 结论

12.包河·包公祠·包公墓 篇十二

如今的包河,是合肥的美丽港湾。当你走进包河公园,会立刻感受到置身于另一片天地,北岸是一脉错落层林,那是依着城墙根的斜坡而自然形成的;南岸是一带密密的直插云天的水杉和常青的丛丛棕榈;周围河堤,绿柳随着轻柔的碧波节拍而婆娑起舞;河面波光粼粼,映着蓝天白云。河上那高耸的玉带桥是对对情侣幽会的鹊桥。

坐落在合肥包河公园的包公祠、包公墓,中外游人络绎不绝,近些年已成为旅游览胜的一大热点。

包公出生在庐州东郊虎山脚下的包家村(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解集乡),包公大名叫拯,字希仁,他29岁考中进士,历任各州、县地方官数十年,后升任京都开封府尹,晚年官至龙图阁大学士、谏议大夫、御史中丞、枢密院副使等要职。包公是人们对他的尊称。

公元1063年包公墓竣工。庐州百姓又自发地在庐州城内当年包公的读书处——兴化寺西面建起了一座包公祠。祠内供奉包公的灵位和他生前的一幅画像(这幅珍贵的画像至今仍保存在北京的中国历史博物馆)。

包公祠、包公墓始建至今已有900多年,在这近十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它们遭遇过三次重大的劫难,但屡毁屡建。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安徽省、合肥市两级政府依据广大人民和各界人士的强烈愿望,决定重建包公祠、包公墓。这项工程历时两年,于1987年年底竣工。

包公祠前有一块大照壁,大门八字形,连门带框全漆成黑色,寓意包公的“铁面”。入门有一座横跨包河的长桥,包公祠就建在桥的尽头、包河中间的一个小岛——“香花墩”上。

包公祠的正堂,供奉着用檀香木雕刻的包公彩绘像。包公白面,长髯,儒雅,端庄。他坐在神坛上,左立捧印文官,右立持剑武吏,案桌上放着令箭、朱笔、虎头签、惊堂木等,仿佛升堂在即。令人颇感兴趣的是这个包公并非黑脸,而是一个白面儒生,额头也没有日月阴阳眼,或许这才是“包拯”真实的尊容。

摆在大堂一侧的三把铜铡: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寒气逼人,那里终日围满了参观的游人。左右石壁镌刻着“家训”、“五言律诗”,还有殿外的微服私访理冤狱,陈州放粮赈灾黎……值得人们永久缅怀。

包拯墓园,是我国目前第一座保存完整的名人古墓。整个墓园格局别致,主副分明,方正严谨中又富有变化。墓园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堂、亭、室,均以宋代二品官葬制设计,一砖一石一瓦完全符合宋代建筑质地与规格要求,保持宋代建筑风格。

包公墓园分主墓区与副墓区两大部分。

主墓区呈东西向,由神门、亭堂自然分隔为三个相连的院落。整个建筑,下以青石为基,上为灰色垄瓦,构架的椽、斗、昂、柱、枋皆为木作,以朱红色为基调,间或漆有橘红、杏黄色块,古色古香,一片肃穆。

穿过神门,迎面是墓园主体建筑——亭堂,堂前神道两侧为石像,依次是八棱形望柱、石羊、石虎、文官武吏组成的墓前石雕群。堂内有二十根朱红国漆大柱,下有覆盆莲花柱础,柱础纹饰细腻逼真,梁、柱浑圆粗壮,锃光油亮。亭堂中央设木质神龛,龛前围单勾栏,神龛内设神主牌位,用优质木料精雕而成,上书:“宋枢密副使包肃公拯之神位”,标明朝代、官职、姓氏、尊称。

由主墓区向北,进侧门,是一座高台式古亭,凭栏西望,副墓区绿荫如盖,芳草萋萋。跨进副墓区,包拯夫人董氏墓居中,按宋葬制和习俗,长子长媳、次子次媳合葬墓分居左右,其右为包拯长孙墓,稍后为包孝肃近裔合葬墓,墓中均安放遗骨。五墓依次错落,墓间有石道相连。

从副墓区折回平台向西沿阶而下,包拯遗骨安葬的地下墓室,赫然在目。墓室甬道入口,系条石门框,门额上雕刻吉祥的云鹤图,两侧雕刻富贵的缠枝牡丹。入墓室门,甬道南向纵深约14米,两侧等距离镶入二十四孝石刻图,两旁放置多架古代灯具。南进东折,进入前墓室,前墓室安放卧式墓志铭,铭盖上刻有篆书“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十六个大字,盖下有墓志铭3200余字,比现存有关史书更详尽记载了包拯生平与政绩,是研究包拯难得的历史资料。紧挨前墓室,厚重的汉白玉石门,俨然洞开,一具黑色金丝楠木棺,安放在三块巨大青石构筑的棺床之上,棺内有包拯遗骨,棺两侧排列代表12时辰的木俑随葬品。棺床两侧置四架高二米的多头古灯具“长明灯”,底座刻有“避邪”二字。

13.关于百色市公墓建设选址情况汇报 篇十三

XXXXX: 根据百色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百色市公墓工程列为2011年市层面重大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目前我公司根据《百色市城市规划工作专门委员会会议纪要》〔2011〕第14期确定的公墓选址进行初步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址方案二(即迎龙区六塘水库旁,距进城大道约500米处地块,用地规模约为1800亩)该地块权属大同村委会和社马村委会,主要分为果园149572平方米、果园367762㎡、林地149000㎡、灌木林地77371㎡、其它林地38877㎡、其他草地57297㎡、农村道路1589㎡、坑塘水面14031㎡、沟渠1567㎡、田坎25375㎡,合计882444㎡。

1、主要优点:

(1)场地坡度适中,林木茂盛,建设时可结合现状地形,建设园林式公墓,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小。

(2)四周居民点较远,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不大。

2、主要问题:

(1)距离市区较近,位于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方向,不利于城市空间拓展。

(2)道路交通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地块内有一条宽约4米乡村道路穿过六塘屯,经过七塘社区大同村谷古屯沿六塘水库旁土路可至该地块。从进城大道规划建设道路约1000米可至该地块,途中穿过六塘屯,下穿铁路,按道路红线宽24米的双向四车道,修建道路投资约2200万元。

(3)扩建道路涉及拆迁部分民房,需要征地修建入园道路和墓园。

二、选址方案七(即百林林场南乐管护站二林班地块、距澄碧河水库约2500米,距百隆高速公路永乐出口约1500米,用地规模约为2000亩)属于国有林地。根据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不在我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

1、主要优点:

(1)地块周边交通便利,从324国道沿现状宽约6米的公路,经大翁村至该地块,同时可从东坪路沿现状公路至该地块。现状交通基本条件基本满足。

(2)场地中林木茂盛,建设时可结合现状地形,建设园林式公墓,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小。

(3)该地块为百林林场国有土地,无拆迁任务,只需办理林地转用手续。

2、主要问题:

地块坡度较大,可用面积较小。

三、项目建设预想

六塘水库地块地势平缓、交通便利,能减少相应的开发成本,也便于日后公墓项目的建设与运作,如果开发此地块,我公司将自行筹资开发建设。如果开发百林林场南乐管护站地块,我们将与百林林场合作共同开发建设。

特此报告

附件:百色市城市规划工作专门委员会会议纪要(〔2011〕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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